[優秀]旅游合同范本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旅游合同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旅游合同范本 篇1
為了提高員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公司與員工雙方的責任,保護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員工和公司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A方:
B方:
第一條:A方自愿參加B方集體旅游,并承諾遵守本協議之規定。
第二條:A方旅游可能出現的個人安全、經濟、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B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A方自己承擔。
第三條:A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給集體或團隊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否則后果自負。
第四條:在旅游期間發生事故及責任,A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等造成的傷害,B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A方應切實注意個人財產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財務,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財產損失的,由A方自行負責,B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如A方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A方個人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第七條:A方應切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B方不承擔但任何責任。
第八條:A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自愿參加。愿獨立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現的任何事故及責任均自行負責。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AB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AB雙方簽字后方可生效,B方確定A方返回公司后自動解除。
A方:B方: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旅游合同范本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確保服務質量,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旅游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甲方應詳細了解咨詢有關旅游事宜,乙方應全面詳實告之。
第二條收費標準
成人應交旅游費______元/人,______人計______元。
高于1.1米的兒童按成人收費標準收費;低于1.1(含1.1)米的兒童由甲乙雙方協商收費______元/人,______人計______元。對未按成人標準交納旅游費的兒童不提供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旅游費總額為______元。
甲方在報名時應支付預付款為__________元(預付款一般不低于旅游費總額的30%),余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包含的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
2.《旅游行程表》所列的交通費。
3.《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等級酒店的房費;單身報名或不能與其他人同住者所需單間費。
4.《旅游行程表》所列的游覽景點的第一門票。
5.《旅游行程表》所列的餐飲費(不含酒水)。
6.導游服務費。
7.機場建設費。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二、旅游費不包含的項目
1.旅途中火車、輪船等城市間交通工具上的餐費。
2.行李托運費。
3.酒店內除房費以外的個人消費。
4.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
5.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
6.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
7.《旅游行程表》以外的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旅游行程與標準
一、主要事項:
團號與團體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觀光景點:見《旅游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娛樂(次數/天)安排: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人員及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第五條出發時間和地點
本次旅游活動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出發時間、地點__________。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也未能中途加人旅游團的,視為甲方出發當日單方解除合同,適用本合同第八條之規定。
目的地接站時間、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乙方未在以約定時間、地點或未采取約定方式接站的,視為乙方出發當日單方解除合同,適用本合同第八條之規定。
第六條合同變更和轉讓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
二、經乙方同意,甲方可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由此增減的費用由雙方協商。
三、本團不能成行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在不改變服務內容、不降低標準的條件下,可將甲方交由其他旅行社拼團,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本次旅游的要求真實有效地提供相關證件及資料。
2.甲方應保證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己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丟失的,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當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活動。
5.甲方應尊重旅游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俗和風土人情。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規定及合同的約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2.乙方應當為甲方提供全陪導游服務。
3.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次數安排甲方到定點單位購物、娛樂。
4.乙方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并提醒甲方自愿投保其他旅游保險。
5.未經本團全體游客同意,乙方不得接納第三方游客。
第八條違約和賠償
一、甲方違約和賠償
1.甲方在出發當日的7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6-4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3-2(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在約定時間交齊旅游費的,每延遲一日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滯納金。
3.甲方非因第九條規定的情形自行離團或無故不參加旅游行程表中的某項活動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本合同金額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和賠償
1.乙方在出發當日的7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6-4天(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的3-2含當天)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解除合同的,應賠甲方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非因第九條原因造成行程延誤,并造成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的,應承擔因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費用,支付本合同金額的_____%的違約金。
3.行程中,乙方無正當原因棄置甲方的,應退還未完成的旅游項目的費用,并承擔未完成的旅游項目的費用一倍的違約金,還應承擔甲方遭棄置期間支出的必要費用。
4.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疾病而不能繼續旅游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旅游費余額;疾病情況處理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有關規定。
第九條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免責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投訴中心(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訴;也可就爭議申請__________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和解決方式
未盡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
旅游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為年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日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乙方同意從甲方調車并要求甲方合理安排車輛,但甲方必須做到要以旅游事業為宗旨,努力做到服務第一,質量第一,安全第一。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付款金額并配合甲方圓滿的完成旅游團隊的每一個行程,如有師傅與客人發生爭吵的.,一次性罰款_____元,與導游發生沖突的,找出原因,如是師傅的過錯罰款200元一次,行程中一定要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
第四條甲方保證行車安全正點,如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必須第一時間負責及時處理并安排替換車輛,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旅行社欠款自動封閉,待事故處理完以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必須保證駕駛員技術合格,服務優質,身體健康。
第五條費用補貼,加表演的加補200元/臺(導游現付)其它含在行程里的不加收任何費用:其中包含(黃龍洞,寶峰湖,土家風情園,水晶店,土特產超市,竹炭店,苗寨),有車載購物的,臘肉旅行社提1元/袋,其它全部給師傅。
第六條乙方費用支付:33.37座車行程結束后導游當場現付,45.49、53座車行程束后,乙方給甲方扣除1000元車費,余款在隔月20日前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日(全年一價)經雙方協商以下車輛價格明細如下:
第七條不論乙方是何種業務類型,需要何種車型,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用車;如甲方確實有實際困難無法滿足乙方當時用車需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從別處調車,但造成的車費差價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合同期間甲乙雙方相互之間本來著誠信為宗旨,努力提高自身的服務水平,保質、保量,一團一車。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委托人:委托人: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 篇4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租用營業大客車,雙方同意在顧及安全及權益的原則下,議定合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營業大客車___壹___輛,車號及車齡為:(車齡須在五年之內)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時間: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點:自啟程地址::)→_→回地址:(:)——路線由甲方指定—詳見旅游公司提供出行路線安排。
四、租金:甲方應付給乙方租金每輛人民幣______元整,共租______輛。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需具備機動車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車,并經交通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保養良好、安全可靠,且車齡在五年之內;本項約定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后果概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擔任駕駛人員必須身心健康、持有職業大客車之駕駛執照,活動期間駕駛員應衣著整齊,避免出現說粗話、酗酒、滋事等行為,行程途中不可開快車、趕時間、不當超車,且注意我司乘車人員上下車之安全,配合我司旅游行程的安排。
八、乙方應于用車當天出發前做好車輛保養工作,并提供每輛車之車輛安全檢核表(如附件),會請我司人員共同檢查確認。為確保行車安全,該表填寫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后果概由乙方負責。
九、解除合約: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隨時解除本合約,并支付甲方本項合約租金之百分之三十賠償
(一)乙方未能如期供應車輛,或所提供之車輛數目不足,或車輛狀況不符合約條件。
(二)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在指定時間內到達且逾時過久,致使行程嚴重耽擱。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駕駛員態度惡劣,或有不聽指揮、酗酒、滋事等行為。(四)車輛中途故障無法立即修復,且無法立即調派接駁或替代交通工具情形。
(五)如乙方已載運甲方乘客,乙方應負責將甲方所乘之乘客載運回原出發點,如乙方拒載將除以本項合約租金之百分之十做為賠償,乙方不得拒絕。
十、保險、賠償與罰則:
(一)乙方應向保險公司辦理車輛第三責任險及乘客旅游保險,每輛車每個座位保險保額不低于20萬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乙方車輛為掛靠在旅游公司名下,如發生交通事故,公司和駕駛員都是責任主體,都有賠償責任。
(二)如發生因車輛而引起之意外事故,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賠償或負責向投保之公司按乘客保險辦法規定辦理賠償。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依約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等候時,每車每逾______分鐘,扣罰人民幣______元整,如逾時______分鐘以上致使行程嚴重耽擱,甲方得視狀況提出解除合約。
十一、訂約時,乙方應提供該公司相關合法證件、最新年度繳稅、票據記錄。
十二、本合約自簽約起生效,至用車完畢無意外事故發生,結清租金后失效。
十三、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四、本合約如有其它附加事項,經雙方協議后得于本條款后另行加注。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公司地址:地址:
營業執照身份證:
旅游合同范本 篇5
合同編號:
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出境社: ;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
第一章 術語和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術語和定義
1. 團隊出境旅游服務,指出境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和《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出國旅游及赴中外雙方政府商定的國外邊境區域和港、澳地區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辦旅游簽證/簽注,代訂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飲、住宿、游覽等兩項以上服務活動。
2.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出境社,用于購買本合同約定的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必要的簽證/簽注費用(旅游者自辦的除外);
(2)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稅);
(3)住宿費;
(4)餐費(不含酒水費);
(5)出境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門票費;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7)導游服務費;
(8)邊境旅游中辦理旅游證件的費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費用;
(2)辦理離團的費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4)合同未約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5)境外小費;
(6)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 、飲料及酒類費用,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3.履行輔助人,指與旅行社存在合同關系,協助其履行本合同義務,實際提供相關服務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4.自由活動,特指《旅游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5.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領隊或者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6. 不合理的低價,指出境社提供服務的價格低于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低于行業公認的合理價格,且無正當理由和充分證據證明該價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務費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購餐飲、住宿、交通、游覽、導游或者領隊等服務所支出的費用。
7. 具體購物場所,指購物場所有獨立的商號以及相對清晰、封閉、獨立的經營邊界和明確的經營主體,包括免稅店,大型購物商場,前店后廠的購物場所,景區內購物場所,景區周邊或者通往景區途中的購物場所,服務旅游團隊的專門商店,商品批發市場和與餐飲、娛樂、停車休息等相關聯的購物場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9.離團,指團隊旅游者在境外經領隊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0.脫團,指團隊旅游者在境外未經領隊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轉團,指由于未達到約定成團人數不能出團,出境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行程開始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出境社所組的出境旅游團隊履行合同的行為。
12.拼團,指出境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出境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4.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客觀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飛機、火車、班輪、城際客運班車等公共客運交通工具延誤或者取消,景點臨時不開放。
15.必要的費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經發生的費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 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旅游簽證/簽注費用、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
16.公共交通經營者,指航空、鐵路、航運客輪、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經營者。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二條 旅游行程單
出境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結束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址、檔次等級及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地點、標準);
(6)出境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點及游覽項目名稱、景區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
(8)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用語。
第三條 訂立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和《行程單》,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訂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權委托書。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出境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出境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出境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對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損害出境社合法權益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第六條 出境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不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務標準;
2.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
3.不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組織、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團前采取行前說明會等方式,如實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國家或者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避險措施、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境外小費標準、外匯兌換事項、應急聯絡方式(包括我駐外使領館及出境社境內和境外應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5. 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持證領隊人員;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證件、行李等物品;
7.為旅游者發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安全信息卡(內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國籍、血型、應急聯絡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9.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行程中的糾紛,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1.向旅游者提供發票;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
第七條 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單》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2.拒絕出境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
3.有權自主選擇旅游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出境社未與旅游者協商一致或者未經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購物場所、安排旅游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有權拒絕出境社的導游、領隊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行為;
4.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出境社出具發票;
5.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權請求救助和保護;人身、財產受到侵害的,有權依法獲得賠償;
7.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要求出境社協助索賠;
8.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項權利。
第八條 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出境旅游報名表》、簽證/簽注資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項內容,告知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保證所提供的聯系方式準確無誤且能及時聯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護照或者通行證,自辦簽證/簽注者應當確保所持簽證/簽注在出游期間有效;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4.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領隊人員的統一管理;
5. 遵守我國和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攜帶違禁物品出入境;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不擅自脫團;不在境外滯留不歸;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的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等文明行為規范;
7.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游活動的措施以及有關部門、機構或者旅游經營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隨身攜帶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夾帶;
9.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損害當地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干擾他人的旅游活動,不損害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不采取拒絕上、下機(車、船)、拖延行程或者脫團等不當行為;
10.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遵守旅游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1.出境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出境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行程開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處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游者作出說明,旅游者同意變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圍內變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行社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費用,由出境社與旅游者分擔。
(3)造成旅游者滯留的,旅行社應采取相應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雙方分擔。
第十條 合同的轉讓
旅游行程開始前,旅游者可以將本合同中自身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出境社沒有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并辦理相關轉讓手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擔。
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對應原報名者辦理的相關服務不可轉讓給第三人的;無法為第三人辦妥簽證/簽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動對于旅游者的身份、資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條 不成團的安排
當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出境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團的出境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團的出境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或者改簽線路出團:出境社經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簽其他線路出團,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出境社予以退還。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條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出境社解除合同的,應當采取書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30日(按照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擔違約責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注費用);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外,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患有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3)從事違法或者違反社會公德的活動的;
(4)從事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權益的活動,且不聽勸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規定的影響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應當以書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相關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
第十三條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簽其他線路出團的,出境社應及時發出不能成團的書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團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團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相關約定處理。
2.除本條第1款約定外,在行程結束前,旅游者亦可以書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辦理簽證/簽注的,出境社應當向旅游者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已辦理簽證/簽注的,應當扣除簽證/簽注費用(旅游者自辦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相關約定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變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將余款退還旅游者。
第十五條 必要的費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款約定由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標準扣除必要的費用:
行程開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5%;
行程開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
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50%;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60%;
行程開始當日,按旅游費用總額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費用扣除標準為:
旅游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游費用-旅游費用×行程開始當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數×已經出游的天數。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約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于實際發生的費用,旅游者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費用后,應當在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旅游者辦結退款手續。
第十六條 出境社協助旅游者返程及費用承擔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應協助旅游者返回出發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輔助人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費用由出境社承擔;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第2款,第十三條第2款約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出境社的違約責任
1.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團通知,不同意轉團、延期出行和改簽線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不得扣除簽證/簽注等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行程開始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出境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出境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團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旅游者辦結退還全部旅游費用的手續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條第3款規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出境社具備履行條件,經旅游者要求仍拒絕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旅游者采取訂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補救措施的,費用由出境社承擔;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滯留等嚴重后果的,旅游者還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賠償金。
4.未經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轉團、拼團的,出境社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5%的違約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還應向未隨團出行的旅游者退還全部旅游費用,向已隨團出行的旅游者退還尚未發生的旅游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出境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30日內,要求出境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2)未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未經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
6.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出境社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因不聽從出境社及其領隊的勸告、提示而影響團隊行程,給出境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3.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出境社、履行輔助人、旅游從業人員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損害的,應當由旅游者賠償損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應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5.旅游者違反安全警示規定,或者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游活動的措施、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其他責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問題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簽、緩簽、拒絕入境和出境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出境社將未發生的費用退還旅游者。如給出境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出境社原因導致旅游者被拒簽而解除合同的,依據本合同第十七條第1款處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出境社不承擔責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救助義務的,出境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出境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出境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由于公共交通經營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責任的,出境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經營者索賠。
第七章 協議條款
第二十條 線路行程時間
出發時間 年 月 日 時,結束時間 年 月 日 時;共 天,飯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 元/人,兒童(不滿14歲) 元/人;其中,導游服務費 元/人;
旅游費用合計 : 元。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
旅游費用支付時間: 。
第二十二條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選擇:
□委托出境社購買(出境社不具有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的,不得勾選此項):保險產品名稱 (投保的相關信息以實際保單為準);
□自行購買;
□放棄購買。
第二十三條 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
成團的最低人數: 人。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簽其他線路出團;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條 拼團約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團。
第二十五條 自愿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約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參加出境社安排的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不誘騙旅游者、不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與旅游者協商一致達成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協議;
3.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安排應不與《行程單》沖突;
4.地接社及其從業人員在行程中安排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責任由訂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擔;
5. 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具體約定見《自愿購物活動補充協議》(附件3)、《自愿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補充協議》(附件4)。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消費者協會、有關的調解組織等有關部門或者機構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出境社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列入補充條款。(如合同空間不夠,可以另附紙張,由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第二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出境社蓋章:
證件號碼: 簽約代表簽字(蓋章):
住 址: 營業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出境社監督、投訴電話:
省 市旅游質監執法機構:
投訴電話:
電子郵箱:
地 址:
郵 編:
附件1:出境旅游報名表
旅游線路及編號 旅游者出團意向時間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身份證件號碼 | 聯系電話 | ||||||||||||
國籍 | 出境證件號 | ||||||||||||
身體狀況 | (需注明是否有身體殘疾、精神疾病、高血壓、心臟病等健康受損病癥、病史,是否為妊娠期婦女。) | ||||||||||||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單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視為旅游者要求必須同時安排出團): 與同住,與同住,與同住, 與同住,與同住,與同住, 為單男/單女需要安排與他人同住,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單間(同意補交房費差額)。 | |||||||||||||
其他補充約定: 旅游者確認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 |||||||||||||
備 注 | (年齡低于18周歲,需要提交監護人書面同意出行書) | ||||||||||||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員 填 寫 | |||||||||||||
服務網點名稱 | 出境社經辦人 |
附件2: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單》
旅游者:(代表人簽字) 出境社:(蓋章)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購物活動補充協議
具體時間 | 地點 | 購物場所名稱 | 主要商 品信息 | 最長停留時間(分鐘) | 其他 說明 | 旅游者 簽名同意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出境社經辦人簽名:
附件4:
自愿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補充協議
具體時間 | 地點 | 項目名稱 和內容 | 費用(元) | 項目時長(分鐘) | 其他說明 | 旅游者 簽名同意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
年 月 日 時 | 簽名: |
出境社經辦人簽名:
旅游合同范本 篇6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旅游活動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和《重慶市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組團項目及行程
旅游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行程和景區詳見附件一 (旅游服務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條 主要服務內容
1.餐飲:膳食以口味清淡為主,保證營養衛生,有利消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出入方便、安靜、舒適;入住旅店前, 乙方應提醒甲方查看房間家具和設施是否齊備、安全,檢查后再行入住;根據甲方需要, 乙方應詳細介紹家具、設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后, 乙方應將自己的房間號告知甲方和總臺,并每晚巡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車況良好,安全舒適、整潔,方便中途休息;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車時, 乙方應在門邊引導、攙扶,幫助甲方提放行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隨團人員應注重個人形象,配帶明顯標識;領隊、導游、醫護人員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職;主動詢問和幫助乙方;醫護人員應攜帶常用藥品和器械,隨時觀察、了解甲方身體狀;
3.乙方應做好自我介紹,告之聯系電話;做好景點、景區介紹;對旅游中的注意事項、情況變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況,向甲方做出明確、具體的解釋和提示;
4.乙方應隨時、全面掌握旅游團的情況,作好組織安排工作;行程安排應休閑,舒緩,合理,勞逸結合,保證游客的休息時間;對游客間發生的糾紛, 應耐心調解,維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應每天一次向甲方的親屬發短信報平安(以甲方所留親屬電話為準)。
第三條 旅游費用及支付
1.旅游費用:成人________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_____元/人;人數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大______________小),共計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費用包括:辦理旅行證件的費用;交通客票費(含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往返的接送費用);餐飲住宿費;非自費旅游項目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要求乙方詳細說明與本次旅游活動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1.2要求乙方開具發票;
1.3甲方如屬景點門票優惠對象,在得到景點確認后,有權要求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1.4自愿選擇和購買保險;
1.5自愿選擇乙方推薦的自費項目,依照合同約定自愿購物。
2.甲方的義務
2.1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
2.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游,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游團成員,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
2.4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寵物。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核實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1.2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
1.3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游客權益及時合理處置突發事件。
2.乙方的義務
2.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2.2向甲方詳細介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購物或強制甲方消費。
第六條 旅游安全
1.甲方已如實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體狀況(見附件二);甲方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活動,在參加驚險、刺激游樂項目時,將充分考慮自身條件;甲方出發時應帶上衣物、鞋帽、雨傘、藥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慮老年人的特殊性后組織本次旅游。乙方保證本次旅游的經營者和旅游車、船等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資質)。乙方對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應當作出明確說明和警示。為保證旅游的順利進行和旅游安全,本旅游團配有:領隊,導游,醫護人員等專業服務人員;
3.旅途中如甲方出現身體不適或其它身體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隨時觀察,無條件提供護理和幫助, 妥善處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就醫或返回,并在扣除已發生費用及退票費、手續費等合理費用后,退還甲方未發生部分的費用;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積極施救,及時處理;涉及保險事故的, 應及時報案, 協助理賠。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應退還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過半數以上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后,乙方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乙雙方合理分擔;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將旅游費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后退還甲方。
第八條 合同的轉讓
1.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經對方及受讓方同意,可以轉讓合同。即甲方可將合同轉讓給符合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將合同轉讓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轉讓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見附件三)。合同轉讓后,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處理。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妥善安排,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成團人數和不成團的安排
1.最低成團人數:______________;組團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乙方應當在出發前____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
2.如因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2.1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乙方延期出團。
2.2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乙方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
第十一條 旅游購物和自費項目
1.乙方應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購物和自費項目;購物次數每天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總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45分鐘,經半數以上旅游者同意,可適當延長。
2.甲方在與乙方約定的購物點如購買到假冒偽劣或失效、變質商品的,乙方應當負責退(換)商品;如不能退(換)商品的,應當先行賠償。甲方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活動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 旅游保險
1.乙方已向甲方介紹相關旅游保險。甲方自愿購買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保險,投保手續由乙方辦理。
2.為切實保障甲方權益,增強乙方抗風險能力,乙方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見附件四),為甲方辦理旅游保險(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費用由乙方承擔。當保險事故發生而乙方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賠付;當乙方不負有賠付責任時,乙方自愿將此保險金作為慰問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乙方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過失,使乙方遭受損害的,應由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原因延誤旅游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負責。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全額退還已交的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因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的,還應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
4.因乙方原因延誤旅游行程的,應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發生部分的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嘗試行標準》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旅游期間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經協商未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待旅游行程結束后,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也可向相應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投訴。如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①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親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旅游(_____天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游程及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發時間: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供應標準
1.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門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車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旅游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導游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團費總價_________元;發票號碼:___________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合體
_____________________(許可證號l-sh-gn)。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附件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書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上海市稅務局印制的發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上海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應尊重目的地的各種法規、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有關上海市房屋轉租合同
有關上海市房屋轉租合同一、本合同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屋(包括公有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
二、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當事人應當按《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意見的規定,相互交驗有關證件,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或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條款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等。其中,將承租房屋轉租給外來流動人員,轉租人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三、本合同簽訂后的15日內,應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房屋轉租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以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不辦理登記備案,不得對抗第三人。
四、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是資源局和上海市工商局根據《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供轉租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文本可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了解各條款內容。如有不明確的,可向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詢問。
七、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八、本合同的租賃關系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頁簽字、蓋章。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租方(甲方):
受轉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區/縣)____路____弄(新村)__號__室的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征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全部/部分)即__號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乙方承諾按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3-2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幣)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費用
5-1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
5-2乙方負責支付的一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6-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4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6-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行。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幣)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7-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8-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9-1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旅游合同范本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方式簽訂此合同,甲方將出租車租給乙方,租期為壹年,租車開始時間20xx年1月10日至終止時間20xx年1月10日。(租金柒萬元整)乙方在承租期間應按下列條件執行。
一、押金為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元)。
二、租金每月第一個月為6200元,其余每月5800元。
三、乙方租金必須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如要不按日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四、甲方負責提供車輛的營運手續,但是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檢車、保險、二保、繳費、修車費等,甲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不得酒后或醉酒駕駛車輛,如要有類似情況讓甲方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還。
六、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一切事宜如(交通事故、被盜被搶、車輛起火、死亡)等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在承租期間不得轉租,不得隨意破損車輛任何部位,車到更換機油時,必須更換,上述事宜如有違背。甲方將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八、甲方交給乙方車時,車輛狀況一切完好,無碰撞部位,四條輪胎完好,車輛任何部件完好,乙方在返還車時,也必須向甲方當時交給乙方時一樣,如有差錯甲方從押金扣除,作為賠償。
關于旅游汽車租賃合同范本(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并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面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范本 篇9
甲方(團體或個人):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東省旅游局制定的《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同意遵守細則并將細則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乙方確認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的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的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
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次,正餐次,標準 元/人、天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
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
別
說
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乙雙方權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行約的有效證明材料。②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③質量問題的了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身的過錯。④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的附件
1、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廣東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制
旅游合同范本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旅游線路為:_________;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各地機場建設費。
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旅游質量總是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五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簽):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負責人(簽):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電話或傳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旅游合同范本 篇11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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