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合同范本(精品13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證合同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保證合同范本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
_____年___字__第___ 號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名稱:_____________交通銀行 分(支)行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證人(以下稱甲方)應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的請求,愿意為借款人所借款項向債權人(以下稱乙方)提供保證。該主合同的借款金額和幣種為(大寫)_________,期限為______。經乙方審查,同意甲方作為借款人還款的保證人。甲乙雙方遵照法律規定并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愿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寫)________整以及相應的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應付款項(以下稱應付款項)作擔保。
第二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應付款項時,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付通知后15天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第三條 甲方保證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和批準手續,并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的保證責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響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及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各類有關協議;
3.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被認定無效;
4.甲方機構的變更、撤銷或財力的變化;
5.主合同債務重組。
第四條 甲方若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45天書面通知乙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五條 甲方同意今后乙方與借款人變更主合同除了變更貸款金額、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無故擅自超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調整范圍外)這四項條款,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響甲方的保證責任。
主合同中與貸款金額、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后,本合同項下保證的貸款金額和期限相應調整,貸款利率按上述期限變更后的貸款利率執行。
第六條 本合同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應付款項全部清償為止。
第七條 在本合同的保證期間內,甲方有責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并接受乙方對其擔保能力變化情況的調查。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擔保。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未代借款人清償到期應付款項時,甲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繼續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有權向變更后的機構收取相當于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七條規定,作出不真實陳述或違約,乙方有權要求其糾正行為,并處以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后隨主合同同時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 _____月____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合同范本 篇2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甲方委托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托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對象:
甲方向
申請 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范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年(大寫:百分之 /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于承包、租賃、聯營、合伙、轉讓、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于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系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2、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了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并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五條 附則:
1、“主合同”指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2、“主合同債權人”指借款合同中的人、銀行承兌匯票中的承兌銀行、保函及其他業務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押印)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范本 篇3
出質人(甲方):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傳真: 電話:
質權人(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傳真: 電話: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以下稱債務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 為的《 》(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債權的實現,經甲方依公司章程通過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授權(附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甲方愿意為債務人與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金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擔保方式
甲方以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提供質押擔保,并辦理登記止付手續(保證金利息按照同檔次活期存款利率執行,并將利息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為質押權利的組成部分,作為乙方提供不可撤銷擔保責任)。
甲方保證上述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不存在權屬爭議。
第二條 保證金專戶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人民幣(大寫) 的保證金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視為保證金交付乙方,質權設立。保證金擔保存續期間,甲方不得對保證金專戶內資金進行支用、劃轉或做其他任何處分。
保證金專戶名稱:保證金專戶賬號:
若擔保范圍涉及多筆債權,保證金專戶賬號明細見本合同第三條中的“保證金質押清單”。
第三條 擔保范圍
債權本金(大寫) 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若擔保范圍涉及多筆債權,債權具體情況見下表“保證金質押清單”。
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乙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乙方均有權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擔保范圍內優先承擔擔保責任。乙方對上述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四條 保證金擔保的存續期間
保證金擔保的存續期間至被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 被擔保的主合同的變更
甲方確認,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一)延長債務履行期限;
(二)增加債權本金金額。
第六條 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則甲方以保證金專戶中的保證金對于債務人因返還財產及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質押擔保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質押權不因甲方的任何變動而受影響。不受甲方或借款人合并、分立、重組、變更、股份制改造、隸屬關系的變更等因素的影響。
第八條孳息的收取
在質押期間內,乙方有權依法收取質押標的所生孳息。收取的孳息在優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后存入保證金賬戶作為質押物。)
第九條 擔保權利的實現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從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中直接劃收相應款項:
(一)主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的;
(二)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乙方可以提前實現債權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諾,如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賬戶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甲方將提供其他乙方認可的擔保。
第十條 違約及處理
甲方同意,如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賬戶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凍結,而甲方未提供其他乙方認可的擔保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在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所轄縣(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合作銀行)開立的賬戶中劃收任何幣種的相應款項,本條約定視同劃收的授權文件。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一)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如甲方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須簽字)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二)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將保證金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專戶。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第十五條 聲明條款
一、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向甲方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
二、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
三、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特別注意了本合同字體劃線的條款。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四、甲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月 日
保證合同范本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采購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及合同金額、工期約定服務名稱服務內容數量單位__項目詳見附件清單1項合同的總金額為:(大寫) 人民幣(¥ 元)工期:簽定合同之日起50天內完成安裝調試,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應按附件清單承諾的貨物規格型號、技術參數、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質量標準。
2.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十二個月內止(廠家規定質保期超過一年的,按廠家規定,“貨物采購需求”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在質保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修理和更換零部件。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貸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第三條 權力保證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2.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質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貨物包裝、運輸
1.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使用中文說明書(貨物屬于進口產品的,供貨時應同時附上中文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
3.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交付
1.交付使用期:_按乙方附件清單中承諾且不超過采購要求的時間,地點:廣西桂林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2.乙方提供不符合附件清單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有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用、備件等交付給甲方,貨物屬于進口產品的,供貨時應同時附上中文使用說明書,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否則視為逾期交貨。
第六條 調試和驗收
1.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做出全面的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驗收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2.甲方依據招標文件、附件清單的技術規格要求及承諾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對貨物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說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后,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后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并加蓋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并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并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4.對技術復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并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后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6.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后 10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七條 安裝和培訓
1.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廣西桂林市采購人指定時間地點。
第八條 售后服務、保修期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三包”規定以及招附件清單和本合同所附《服務承諾》,為甲方提供售后服務。
2.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處理。
3.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
4.貨物免費保修期為項目驗收日起1年內,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內。超過保修期的`貨物,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九條 稅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付款方式
自驗收合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100%的合同價款(無息)。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格、技術標準、材料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 5 %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乙方提供的貨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并承擔全部責任。
3.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理。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桂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桂林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然人或相應的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后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需經桂林市財政部門審批,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報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托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日 期:
日 期:
保證合同范本 篇5
合同編號:( )銀保字第____號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開戶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債務人: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自愿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形成的相關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為此,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人和債權人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最高額保證,是指債權人與保證人之間就債務人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多筆債務,確定一個最高額度,由保證人在此最高額度內對債務人履行債務向債權人提供保證。該最高額度是指債務人在債權人處的各項債務(含或有負債)的總余額。
第二條 被保證的主債權
被保證的主債權是指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因債權人根據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綜合授信合同向債務人授信(綜合授信合同編號為( )銀授字第______號)而形成的一系列債權,其最高額度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含美元__________元)。
在上述約定期限和最高額度內,債權人與債務人根據綜合授信合同所簽訂的一系列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文件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三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只要綜合授信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統稱“主合同”)項下單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債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期間
1.對于貸款,保證期間分筆計算,保證期間自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止。
2.對于保函,保證期間為債權人對外支付保函金額之日起兩年止。
3.對于信用證,保證期間自債權人對外支付信用證款項之日起兩年止。
4.對于銀行承兌匯票,保證期間按單張銀行承兌匯票分別計算,自每張銀行承兌匯票載明到期日后兩年止。
5.對于主合同項下其他單筆債務,保證期間自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
6.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債權人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止。
第五條 保證范圍
本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六條 保證人聲明與保證
1.保證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保證人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擔保,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保證人提供的與主合同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債權人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證人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重大違約行為、重大訴訟、重大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債權人披露。
第七條 保證人的權利與義務
1.保證人應向債權人提供真實有效的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法律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保證人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稱、電話、傳真,應于變更后一周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3.保證人應定期或隨時應債權人要求,向債權人提供真實反映其綜合財務狀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保證人發生轉股、改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重大資產轉讓等,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債權人。
5.保證人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應在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未經債權人書面認可,保證人不得在其土地使用權、房屋、設備等資產上設立抵押、質押等擔保負擔。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出現本條第四款、第五款約定的情況,保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8.主合同債務人未按約定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包括主合同約定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在接到債權人書面通知之日起立即按通知的金額、方式向債權人支付,代為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
9.如保證人未按本條第八款的約定履行義務的,保證人授權債權人直接從保證人在債權人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收和/或對債權人合法占有和管理的保證人財產或財產權利行使處分權利,以用于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
10.保證期間內,債權人與主合同債務人可以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有關條款,而不必取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承擔保證責任;但債權人與主合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而明顯加重債務人債務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對主合同債務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但因中國人民銀行利率調整而加重主合同債務人債務的,保證人應對由此加重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1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對于保證人為履行保證責任而向債權人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1)實現債權之費用;(2)損害賠償金;(3)違約金;(4)主債權之逾期罰息;(5)主債權之利息;(6)主債權之本金。
第八條 債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1.債權人將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轉讓第三人時,應在債權轉讓合同簽訂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保證人。
2.主合同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全部或部分債務的(包括主合同約定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3.債權人應對保證人提供的有關保證人的資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予以查詢的除外。
4.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項下的具體授信業務簽訂具體業務合同時無須再通知保證人。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人均有權宣布所有主合同全部到期并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1)任一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債權人未受清償的;
(2)按主合同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3)發生本合同第七條第四、五款的事件時,債務人未落實還款責任或保證人未落實保證責任。
(4)保證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債權人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保證人在本合同第五條中所作聲明與保證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如因保證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保證人應在保證范圍內賠償債權人全部損失。
第十條 權利義務的累加性
1.債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是累加的,并不影響或排除債權人根據法律和其他合同對保證人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權利。除非債權人書面表示,債權人對其任何權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遲行使,均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或部分放棄,也不影響、阻止和妨礙債權人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他權利的行使。
2.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是累加的,并不影響和排除保證人根據法律以及其他合同對債權人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和責任。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發生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由于任何原因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仍然有效,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連帶保證責任延及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返還及賠償損失)。
2.如本合同的某條款或某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是或將來成為無效,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該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保證人授權代表與債權人授權代表簽字并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非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履行完畢或者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債權人就本合同給予保證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包括但不限于電傳、電報、傳真等函件,一經發出即被視為已送達保證人;郵政信函于掛號郵寄之日起第七日即被視為已遞交保證人;若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日視為送達保證人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保證人、債權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合同范本 篇6
出借人(全稱):
借款人(全稱):
保證/抵押人(全稱):
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借款用途:。
(三)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償還。
第六條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借款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四條聲明條款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都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保證/抵押人(簽章):
保證/抵押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合同范本 篇7
合同編號:136730
甲方(債 權 人):
乙方(債 務 人):
丙方(保 證 人):
為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丙方自愿為甲方與乙方之間形成的相關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為此,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最高額保證,是指甲方與丙方之間就乙方在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多筆債務,確定一個最高額度,由丙方在此最高額度內對乙方履行債務向甲方提供保證。該最高額度是指乙方在甲方處的各項債務(含或有負債)的總余額。
第二條 被保證的主債權
被保證的主債權是指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因甲方與乙方之間的《銷售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債權,其最高額度為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
在上述約定期限和最高額度內,甲方與乙方根據《銷售合同》所簽訂的一系列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欠條、對帳函等)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三條 保證方式
丙方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只要《銷售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統稱“主合同”)項下單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甲方即有權直接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當乙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甲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甲方均有權直接要求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期間
1.對于主合同項下其他單筆債務,保證期間自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
2.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的事項,甲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止。
第五條 保證范圍
本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六條 丙方聲明與保證
1.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丙方自愿為主合同乙方提供擔保,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丙方提供的與主合同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甲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丙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重大違約行為、重大訴訟、重大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甲方披露。
第七條 保證人的權利與義務
1.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法律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丙方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稱、電話、傳真,應于變更后一周內書面通知甲方。
3.丙方應定期或隨時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反映其綜合財務狀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丙方發生轉股、改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重大資產轉讓等,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
5.丙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應在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八條:保證權利的實現:
1、乙方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不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2、債務履行期內,如果甲方有確切證據證明乙方經營惡化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或其他足以危及甲方債權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3、丙方有部分或全部失去代為清償能力的可能時,甲方有權要求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履行時,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年 月 日
附:1、擔保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保證合同范本 篇8
保證人:_____
住所: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
賬號:_____
債權人:_____
住所:_____
為確保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證人(以下稱甲方)應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的請求,愿意為借款人所借款項向債權人(以下稱乙方)提供保證。該主合同的借款金額和幣種為(大寫)_________,期限為______。經乙方審查,同意甲方作為借款人還款的保證人。甲乙雙方遵照法律規定并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愿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寫)________整以及相應的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應付款項(以下稱應付款項)作擔保。
風險提示:
保證責任方式分為連帶清償責任和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時,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擔保責任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一般保證只有在債務人不能履行(與不履行有區別)債務時,才承擔保證責任。因此當事人應根據擔保目的的不同來確定保證方式,降低風險。
第二條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應付款項時,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付通知后15天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第三條甲方保證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和批準手續,并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的保證責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響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及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各類有關協議;
3、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被認定無效;
4、甲方機構的變更、撤銷或財力的變化;
5、主合同債務重組。
第四條甲方若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45天書面通知乙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五條甲方同意今后乙方與借款人變更主合同除了變更貸款金額、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無故擅自超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調整范圍外)這四項條款,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響甲方的保證責任。
主合同中與貸款金額、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后,本合同項下保證的貸款金額和期限相應調整,貸款利率按上述期限變更后的貸款利率執行。
第六條本合同的保證期間
風險提示:
現很多擔保公司對于擔保期間的設定并不重視,有的保證合同不設定保證期間,有的設定早于主債務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的期間,這種設定都是被視為未約定保證期間。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因此,在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情況下,債權人的權利實現期間就會大大縮短,極易因一時疏忽而使債權無法得到實現。
保證期間為______年,自主債權的清償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起算,即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條在本合同的保證期間內,甲方有責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并接受乙方對其擔保能力變化情況的調查。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擔保。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違約責任條款的設定通常情況下是為了促使合同各方當事人信守約定、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舉措,但是,對債權人而言,它又是變通、確保債務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時,對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超出法律規定利息部分實現的重要手段和杠桿。違約責任即可以強化債權人的權利。但約定不當的,也可能使債權人受償范圍受限。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未代借款人清償到期應付款項時,甲方有權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繼續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有權向變更后的機構收取相當于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七條規定,作出不真實陳述或違約,乙方有權要求其糾正行為,并處以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__仲裁院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后隨主合同同時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證合同范本 篇9
擔保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債權人(乙方):
鑒于: (下稱債務人)向乙方申請人民幣借款 萬元整,期限 ,即從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為此借貸關系,乙方與債務人簽訂了編號為 號《借款協議》(下稱主合同)。為了確保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愿意以保證的方式,對債務人履行其全部義務向乙方提供擔保,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聲明已經知曉上述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尤其是債務人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方向乙方保證:
1、債務人將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2、若債務人逾期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書面、口頭等方式)后七日內代債務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 甲方信用擔保范圍:
1、主合同項下債務人對乙方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及由此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2、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3、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擔保的債務保證期限至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償還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止。
第四條 保證方式
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前款所稱的個人所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車輛、股權、存款、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機器設備等財產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其他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乙方提供反映個人財產等方面狀況的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2、配合乙方對其進行的檢查、了解和監督;若個人財產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應立即報乙方知曉;經乙方書面同意,可采取其他擔保措施;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個人財產(如房屋、車輛、股權、存款、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機器設備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之任何一項,應按其擔保金額(即本合同第二條所指的乙方有權向其追償的金額)的百分之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時,應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予以賠償。
2、若甲方發生下述違約情形時,乙方有權單獨決定,要求甲方按主合同約定的乙方提供擔保金額的百分之十的現金提存于公證處。
(1)未按乙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文件材料的;
(2)拒絕或者阻礙乙方對其進行檢查、了解和監督的;
(3)轉移資產、抽逃資金的;
(4)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乙方認為可能或已經影響或損害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甲方又未能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其他擔保的;
(5)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等行為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6)發生停業、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或涉嫌刑事犯罪等情況,而甲方又未能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由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關本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變更等事宜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合同范本 篇10
委托保證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______(以下簡稱承包商)就____________項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編號____________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業主支付擔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時,由乙方代為支付的行為。
1.2 本合同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第二條 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2.1 乙方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2.2 乙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金額最高不超過______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內。
3.3 甲方與承包商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4.1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
4.2 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______%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 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______日內,向承包商出具《業主支付保函》。
8.2 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讓給第三人。甲方與承包商有關主合同的修改、變更,應告知乙方;如發生結構、規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8.4 甲方保證對已經落實的工程款項實行專款專用,及時向乙方通報工程款項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況,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必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將已落實的工程款項打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實行專款專用監督。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 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 向____________法院起訴;
9.2 向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范本 篇11
擔保人:
債權人:
為確保__________(債權人)與______________(債務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合作協議書》的履行,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_____同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照以下條款訂立合同。
一、保證人承諾
1、本公司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資格,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2、公司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
3、完全了解債務人的借款用途,為債務人提供擔保處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如債務人未按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債權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
二、擔保的范圍和期間
1、本合同擔保人所擔保的范圍:僅限于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合作協議書》中主債權的本金及利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等。
2、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______年,自主合同約定的還款屆滿之日起算。
三、保證方式
本合同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債權、債務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書》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均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責任。
四、擔保的責任
1、保證期間,自國恒投資與合作社簽訂《合作協議書》之日起,至該《合作協議書》履行期滿后兩年為止。
2、《合作協議書》續簽,擔保人繼續承擔連帶責任。
3、《合作協議書》經債權人、債務人修改和補充,只要是上述雙方認可的補充協議、合同等文件,無需告知擔保人,擔保人仍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5、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可免除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的權利義務
1、本合同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保證人如果再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2、保證人有權過問《合作協議書》的執行情況,有權堅持在《合作協議書》范圍內履行擔保義務。
3、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六、債權人的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債權人與債務人簽訂《合作協議書》后,應有認真履行協議條款的義務,不得再與第三方簽訂資金合作協議。
七、違約責任
1、債權人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債權人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2、未經債權人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債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3、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債權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向債權人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2)不配合、拒絕接受債權人的監督。
(3)未經債權人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債權人遭受嚴重損失的。
(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債權人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八、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1)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且擔保人未能按債權人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九、爭議的處理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合作協議書》,《合作協議書》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擔保人(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債權人(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建設有限公司
乙方:
為全面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結合雙方實際情況,經共同協商,雙方同意把合同價的%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于 年 月 日在項目,特簽署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協議書,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安全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傷害事故;
2.不發生設備損壞事故;
3.不發生火災;
4.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5.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事件。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甲方必須進行安全資質審查,乙方應繳納安全施工保證金:
(一)資質審查:
1.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人資格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安全資格證書、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證明、施工安全工器具登記表、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等。
2.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3.以上材料乙方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二)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乙方同意把合同價的%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下限不得低于萬元),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或不服從管理等情況,按照規定,扣減相應保證金,工程驗收合格后,退還保證金。
三、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甲方
1.負責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
2.開工前,甲方工程負責人和專業人員與乙方負責人和專業人員進行對口書面交底,并由雙方簽名的交底記錄。
3.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委派人員進行開工前的安全培訓、交底。
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類違反規程、制度的違章行為,甲方有權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5.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應盡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圓滿完成。
乙方
1.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責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責任者,應全面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履行安全職責,全面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監察機制,并配備專(兼)職安全監察人員,認真開展安全監察工作,并隨時和甲方互通情況。
開工前應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情況,危險作業點以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取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資格證書才能上崗。
4.乙方對所有工作人員的身體素質、精神狀況、技能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及工期延誤負責。
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年齡超過60歲的人員。
5.乙方開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等規定中的相關部分,經考試、體檢合格方可進行工作,并將考試成績書面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審核備案。
以后若發生人員變更,在進入現場前,保證遵照以上程序辦理。
6.乙方負責所屬工作人員著裝整齊、佩戴工作標志,符合安規著裝規定。
乙方保證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殘等人員進行施工。
7.乙方每次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8.在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安全、文明生產(施工)規定的有關部分。
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還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
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安全監督部門。
10.乙方所承擔的施工(檢修)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措施或作業指導書,復雜的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乙方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審查合格后實施。
無安全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不允許開工。
11.當危及運行設備時,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匯報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
12.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乙方有責任立即處理并同時報告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
13.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傷亡,工期延誤、設備損壞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4.其他應補充的條款:(1)乙方須對所屬員工繳納意外傷害保險;(2)乙方設置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管理;(3)乙方定期參加甲方負責人組織的安全活動;(4)所有參修人員必須體檢合格;(5)乙方須在項目開工前向甲方提交保障安全承諾是書一分。
(6)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抽查,并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無條件清退出現場。
(7)、乙方應提前對所有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做記錄;(8)、進入工地前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試,并確保合格,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
四、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所產生的扣款,甲、乙雙方約定從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結束時從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輕傷的,每一人次扣罰人民幣一萬元,造成人身重傷的,每一人次扣罰人民幣二萬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罰人民幣三十萬元。
2.由于乙方責任造成設備損壞、環境污染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由于乙方責任發生特大、重大及火災事故,每次扣罰人民幣三十萬元(當不足于彌補甲方損失時,以實際發生的損失額度計)。
4.由于乙方責任發生嚴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罰人民幣20__~5000元。
5.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誤責任和損失。
6.乙方人員發生下列違章情況,被甲方人員發現時,應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據情節每人次扣罰人民幣100-1000元。
(1)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不按規定正確著裝,不正確佩戴安全帽。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2)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的安全繩未系在牢固的構架上。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3)高空作業人員不用繩索傳遞工具、材料,隨手上下拋擲東西,高空作業用的器具無防墜落措施。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4)搭設的腳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使用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5)作業中未按規定使用梯子。
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6)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工器具、起重工器具、電氣工器具或安全帶、絕緣工器具、起重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等未進行定期試驗。
每發現一件/次,罰款100元;
(7)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作業。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8)作業人員未經安全培訓合格,未辦理安全上崗證。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9)現場施工用電管理不符合“一機、一閘、一保護”要求。
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10)將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內或掛在閘刀開關上使用。
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11)施工中約時停、送電。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12)非電工私接電氣設備,電動工器具,罰款200元;
(13)電氣設施接線時先接電源端,后接負荷端;拆線時先拆負荷端,后接電源端。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14)在需要加蓋蓋板之處,不加蓋蓋板。
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15)各種孔洞蓋板掀開后未裝設遮欄、警告標志。
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16)擅自跨越安全遮欄。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17)使用電動工具時不戴絕緣手套。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18)不熟悉使用方法,擅自使用電氣、風動工具和噴燈。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19)在卷揚設備運行時跨越鋼絲繩。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20)不對高溫高壓、易燃易爆物品進行隔離,即從事電、氣焊作業。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21)采用掏挖的方法進行挖掘作業。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22)起重作業指揮人員帶手套指揮。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23)隨意使用非起重工具進行起重作業。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24)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設備(指需專人操作的起重設備);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25)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26)起吊作業不符合“十不吊”要求。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27)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安全距離不夠。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28)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起吊作業無監護人。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29)憑借欄桿、腳手架、瓷件、管道、電纜托架起吊物件。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0)設備檢修不按規定辦理工作票。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1)設備檢修時工作人員擅自擴大工作范圍。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2)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實施前工作人員開始作業。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3)設備檢修完畢,未采取可靠措施就進行試車工作。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4)在電纜溝、隧道、夾層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無監護人。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35)不按規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36)使用的電動工具金屬外殼不接地或不裝漏電保護器。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37)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與實際不符,使用中導致事故發生或延誤事故處理。
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8)工作或休息時倚靠欄桿或坐立在欄桿、腳手架上。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39)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行走。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40)沒有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如使用角磨機不戴護目眼鏡,掄大錘時戴手套等。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41)在易燃、易爆區攜帶火種、穿帶鐵釘、鐵掌的鞋等。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42)動火作業不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3)氫、油管道動火時不按規定接地線。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4)在氫油區使用鐵制工具又無防止產生火花的措施。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5)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違章操作或違章行駛。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6)照明行燈不按規定電壓使用。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7)不按規定裝設安全防護網。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8)隨意挪用現場安全設施或損壞現場安全標志。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49)檢修電氣設備人員走錯間隔。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50)焊接工作用的氣瓶與明火距離小于安規規定距離。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51)焊接工作用的氧氣、乙炔瓶之間的距離小于8米。
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52)焊接工作用的氧氣、乙炔瓶未按規定固定使用。
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53)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的易燃物,工作后未檢查、清理現場遺留物。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54)無正當理由挪用消防器材。
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5)未履行有關手續即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56)在金屬容器內同時進行電焊和氣焊、氣割或其它工作。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57)對盛過油的容器、易燃物品施焊,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
(58)潛水泵工作時,在潛水泵抽水區域內進行人工清淤、挖土等工作。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59)裝設的接地線不符合安規要求;電焊機接地線未正確壓接。
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60)動火作業現場附近有與其相抵觸的工作(如機組排氫、熬制瀝青、油漆及其它溶劑清洗工作、油處理等),不具備安全距離和安全時間間隔。
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聯責甲方工程管理部門200元;
(61)其他違反《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甲方《現場安全工作規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及《反違章管理標準》等規章制度的行為。
按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7.其他應補充的條款:
8.未盡事項按甲方《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反違章管理實施細則》、《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等規定以及行業及國家相關規定中條款執行。
五、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甲方必須進行安全資質審查,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人資格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安全資格證書、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證明、施工安全工器具登記表、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以及乙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2.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規》培訓,并進行危險因素告知,培訓結束后進行《安規》考試,對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要求進行交底,對乙方施工期間的日常安全管理提供方便。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定時派員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情況,發現乙方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有權立即制止,并按有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4.由甲方負責辦理工作票,安排工作負責人,協調施工過程中安全問題。
乙方
1.乙方對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的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負責。
并向甲方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
2.乙方施工人員應加強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的學習,自覺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各種違章現象的'發生。
經甲方《安規》培訓考試合格后,到安監部辦理“安全上崗證”,作為上崗資格證書,隨身攜帶或佩戴。
3.依據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點,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和設備安全。
4.進行特種作業,如:起重工、架子工、電工、焊工等工作時,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5.施工人員超過30人的必須設專職安全員,少于30人的設兼職安全員,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并經常向甲方匯報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
6.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只能在規定的工作區域內進行工作,不得隨意擴大工作范圍,不得隨意超越工作區域,不得亂動與施工無關的設備,不得隨意拉臨時用電線路,確因工作需要需增加臨時用電時,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7.乙方應向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檢驗合格的安全用具,并使其經常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8.乙方應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確保施工安全。
因違章造成不安全情況發生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9.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意見,自覺做好施工現場的文明生產,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10.乙方在簽訂工程合同和工程結算前均需先到安全監察部辦理有關手續,沒有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不準開工。
11.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時,乙方應交納給甲方工程款3%~10%的安全施工保證金(下限不得低于20__—20000元)。
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按照規定,扣減相應保證金,工程驗收合格后,退還保證金。
六、其他
1.工程發生各種不安全情況時,屬乙方現場管理不力或不遵循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原因,及現場管理不到位或其它不符合規定等責任原因造成乙方或其他人員人身傷害的,由乙方組織善后處理等事宜。
2.甲方負責安全的安全監察部門作為監督方,負責監督檢查以上協議執行情況。
3.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甲方行業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對外發包工程職能部門、安全監督部門和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隨合同生效而生效,隨合同終止而終止。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經理(簽字):乙方經理(簽字):
甲方主管(簽字):乙方主管(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合同范本 篇13
導語:本篇《保證擔保借款的合同范本》由小編特別為需要合同范文的朋友收集整理的,僅供參考。內容如下:
經中國××銀行 _______(下稱貸款方)方 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邊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代償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貨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____份,各方各執 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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