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合同大全[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顧問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顧問合同1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律師 ____________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________________
一、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 ________元。
三、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2
甲方: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1年,期滿如需續聘,另行協議。
三、乙方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日常法律服務,包括;
1、對甲方單位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對甲方單位草擬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查,幫助顧問單位制定、修改內部的規章制度。
3、為甲方單位草擬和修改經濟合同,提供參考意見。
4、為甲方單位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幫助調整勞資關系。
5、為甲方單位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6、為甲方單位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建議,并協助甲方單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
7、根據甲方單位的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8、根據甲方單位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9、根據甲方單位的需要,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10、根據甲方單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項投資活動,并提供有關的法律服務。
11、根據甲方單位提供的財務資料,對公司債權進行分析,對不良資產提出相應的處理方案。
12、參與甲方單位的重大經濟談判,并提供法律意見。
13、不定期向甲方單位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
14、應甲方單位的要求協助設立法律室,并對其日常工作進行指導。
(二)非訴訟法律服務,包括:
1、為甲方單位的訴訟案件起訴、進行分析和判斷,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2、為甲方單位進行有關的企業咨詢調查,并出具調查報告。
3、為甲方單位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出具律師見證書。
4、為甲方單位的企業設立、股權轉讓、增資減資、招標投標、合并分立、清算注銷、資產重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務。
5、辦理甲方單位委托的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三)訴訟法律事務,包括:
1、接受甲方單位委托,代理甲方單位進行民事、經濟糾紛的調解、和解。
2、接受甲方單位委托,代理甲方單位進行民事、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的訴訟。
3、接受甲方單位委托,代理加分那個單位進行經濟、勞動和涉外案件的仲裁。
四、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還承擔以下特定的義務:
1、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認真履行職責;
2、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及其工作人員有不符合法律的地方時,應當嚴格依法辦事,避免給甲方造成損失;
3、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對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6、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五、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如下工作條件:
(一)乙方可以查閱與承辦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并留有必要的復印件,甲方積極協助;
(二)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三)列席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事務的有關會議;
(四)為乙方提供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五)乙方因公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承擔,出差補助按公司差旅補助標準執行。
(六)按時支付基本工資,其他獎勵及費用也按時結算支付。
六、乙方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采取不定時工作時間,對于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應合理安排時間,及時辦理解決。遇有緊急事項,保證隨叫隨到,急事急辦,不得延誤。如因出差等原因無法到達外,也應安排其他律師到場或作出合理工作安排。
七、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用:為調動乙方的`積極性,執行下列標準: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基本工資元。
2、乙方在公司重大事項商談、解決過程中,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一般事項及乙方付出較少的不獎勵。所涉事項50萬至100萬元的部分,按3%獎勵,100萬以上的部分按2%獎勵。
3、乙方在代理公司進行民事、經濟糾紛調解、談判工作中,甲方視乙方的工作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一般事項及乙方付出較少的不獎勵。所涉事項1至10萬的部分,按3%獎勵,1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2%獎勵。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為被告的訴訟中,甲方按訴訟標的額給予乙方法律服務費,所涉事項1至10萬的部分,按3%支付,1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2%支付。
4、乙方在代理甲方作為原告提起訴訟的,甲方按法院執行或和解回款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乙方法律服務費,未執行回款的不付費。1至10萬元的部分按10%支付,10萬以上的部分按5%支付。
5、乙方因嚴重不負責任或重大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除返還相應費用外,還應在支付費用的范圍內給予一定的罰款。
八、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可解除本合同。
2、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應歸還甲方有關資料,并將未辦結事項移交甲方,未移交前應盡到保護義務,因此支出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法律顧問合同3
(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經營、管理及其他業務工作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相關規定,聘請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負責處理企業經營、管理和決策中的法律事務;
(二)對損害企業合法權益、損害出資人合法權益和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根據工作需要查閱企業有關文件、資料,詢問企業有關人員;
三、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及企業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二)依法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
(三)對所提出的法律意見、起草的法律文書以及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四)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規定的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乙方工作范圍:
(一)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二)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三)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四)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五)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六)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五、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甲方向乙方每______年繳納聘請法律顧問費___________元。費用按______年繳納,于合同簽訂______日交清。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減半。
八、乙方為甲方工作辦案的辦案經費(包括交通費、食宿費、打印費、郵寄費等)由甲方負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______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年。期滿前一個______月內,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修改合同條款要求,重新簽訂合同,或者書面通知對方不擬續簽合同;否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______年,并可按此方法一直延續下去。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乙方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4
聘請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特聘請乙方擔任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擔任甲方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對項目有關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參加項目的實質性談判;
(3)協助甲方草擬項目的有關協議、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4)審查項目的有關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項目結束時止。一方要求變更或者終止須另行協商一致。
4.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項目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萬元。籌資款項到位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萬元;余款_____付清。項目因故終止,乙方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酬情協商減退。
5.乙方為甲方上述項目所需之交通、食宿及旅差費津貼等均由甲方承擔。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得另行協商,同時適用國家有關保密條款規定。
7.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8.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合同5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________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 乙方指派鄭*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的法律服務范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 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 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咨詢。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 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______元。
法律顧問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 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________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 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 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于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秘密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 (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
1.甲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2.乙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經營活動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因此甲方為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決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具體包括:
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起草、審議、修改甲方在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4.甲方的要求,參與磋商、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要的各類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8.應甲方要求,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9.經甲方授權,簽訂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有關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11.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12.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 顧問費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 帳戶號:_________。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乙方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4.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師費用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7
甲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xx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聘請xxxx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xxx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各類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3.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4.為甲方有關招投標、工程施工、房地產開發、投資帶動總承包業務、對外投資等提供日常或者專項法律服務;
5.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6.根據甲方業務需求,提供有關法律咨詢及累計xx小時內的法律培訓服務;
7.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8.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1.乙方保證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或有關談判。
2.乙方保證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出具有關書面的法律意見。
3.如需乙方現場辦公,乙方現場辦公時間為xx-xx,乙方保證及時安排律師協助甲方處理經營過程中的各項法律事務。
四、法律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收費:每個合同年度(12個月)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xx元整(¥x元)整。分兩期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后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用%,即人民幣xx元整(¥x元)整;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余款人民幣xx元整(¥x元)整。
2.專項服務收費:訴訟、仲裁、對外投資等專項事務,乙方將與甲方另行協商收費,乙方承諾按當地指導價的百分之xx收費。
以下事項不構成上述專項服務的標準,應納入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范疇:訴訟、仲裁:針對案件進行的前期調查取證、出具法律意見書;
對外投資:前期的法律調查(不包括盡職調查)、對策劃方案和可行性研究
報告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3.乙方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鑒定、調查及地區外的差旅等費用時,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地區內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復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將常年法律服務費用匯入乙方如下賬戶:
賬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關資料、文件、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2.甲方應根據本合同及時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六、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指派專業的律師處理甲方委托事項,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2.乙方應依照可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經驗,為甲方提供穩健、謹慎的法律意見或建議。
3.乙方應對處理甲方委托事項過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并依甲方要求簽訂保密協議,但因履行法定披露義務或根據監管部門、司法部門的要求進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4.本合同履行期內及履行期屆滿后xx個月內,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有利害關系的其他當事人的委托、聘用。
5.乙方應每季度開始的一周內向甲方提交上季度工作報告,匯報工作內容、提供法律服務人員及工作時間、書面法律意見(包括電子郵件)以及企業管理建議等書面材料。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不限工作時間及工作量。
七、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支付律師費用,則乙方有權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并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③丟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④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托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⑤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重大錯誤,給委托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由于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3.乙方違反約定,累計三次未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
八、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將就是否繼續委聘乙方擔任下年度常年法律顧問事宜協商并確定是否簽署新的委聘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 時間:
法律顧問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咨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并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應甲方要求,就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應甲方要求,從法律角度對決策事項進行法律論證、分析,提供法律依據;應甲方要求,就甲方經營方案、經營行為從法律角度進行風險預測,提供可供參考的對策;
2、應甲方要求,草擬、修改、審核甲方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應甲方要求,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非訴的重大糾紛;
4、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積極追討債權,出具有關律師函件,獲取主張債權的有關證據;
5、提供咨詢服務。應甲方要求,就專項涉法事務提供法律分析意見,闡明其法律關系、法律后果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提出依法處理的意見,并擬定出可供甲方選擇的方案,提供有關的`法律信息資料;
6、應甲方要求,參加項目談判,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法律文件;
7、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8、據甲方企業情況,就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9、應甲方要求,見證有關重大法律活動;
10、應甲方要求,進行法律講座;協助甲方對職工進行法律培訓;
11、代理甲方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
12、甲方所需的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所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1、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3、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全年法律顧問費陸萬元,此費用分為兩次支付,每半年支付50%,即叁萬元,于第一個月的前五日內支付;對一般性案件不再另行收費;遇重大、復雜案件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并按律師業務收費最低標準優惠20%計收。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辦理甲方委托事項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十五日仍不向甲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業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如乙方無故解除合同,顧問費應退還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試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執,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公司股權轉讓事宜對專業的法律服務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甲方設立股權轉讓的法律服務
1、服務階段包括:
(1)轉讓過程的合法性審查;
(2)轉讓過程的協議的起草、談判;
(3)轉讓過程中程序性的代理;
(4)轉讓過程中產生的系列法律糾紛的顧問及處理。
2、 服務的具體內容如下: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本次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本次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_____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_____元人民幣。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①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②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③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2、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的,擅自更換作為甲方本次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本協議簽定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股權轉讓之日;或至非因乙方原因。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一致,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乙方指派律師法律擔任甲方私人法律顧問,負責本合同確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可根據法律服務的要求,安排其他律師或工作人員共同提供法律服務,其費用包含在本合同確定的服務報酬中。
二、乙方指派的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不定期以電話、Email等通信方式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一年內提供不少于N次律師事務所內或甲方約見的服務,當面解答甲方的法律事務咨詢及處理其他法律服務。
4、根據甲方需要,協助出具與甲方工作及生活相關的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根據甲方需要進行不超過N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6、上述未提及但理應由乙方提供服務的其它法律事務。
三、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所指派的律師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方指派的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及仲裁。
四、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指派律師告知具體法律事務所涉情況,提供有關的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對乙方指派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慎重考慮乙方指派律師的法律意見及建議,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并承擔相應的決策風險。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指派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五、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在辦理甲方委托處理的法律事務中,遵守《律師法》及相關職業道德,對甲方提出的要求,作出自己符合法律規定的獨立判斷。
六、乙方義務
1、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所述的法律服務事項,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在處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律師執業道德規范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3、乙方及指派律師對涉及甲方的權利義務的法律事項發表意見和提出建議,但不干涉當事人的純商業的目的和條件,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
4、乙方指派律師應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關部門或其他第三方提交正式的法律文件;
5、乙方及指派律師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七、法律服務費與支付方式:
1、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起支付法律服務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2、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的,甲方應另行付費:
【1】負責處理甲方及關聯公司事務所涉的訴訟、仲裁及執行法律事務;
【2】負責代理甲方及關聯公司的知識產權的申請、登記、異議、復審、復議法律事務,雙方另行約定;
【3】甲方或關聯公司的股份制改造項目、股票發行與上市項目、公司收購與兼并項目、合資設立公司項目、新型融資項目等非甲方企業日常經營及日常管理事項,該類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4】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范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要另行支付法律服務費的,以及經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需要另行付費的法律事務。
【5】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務的,乙方工作人員發生的北京市內交通費、通訊費等基本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因辦理甲方業務發生的公證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長途通訊費、調查費、查檔費等必要辦案支出由甲方承擔。乙方承辦律師墊付的辦案費用,由承辦律師直接到甲方處實報實銷。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如實告知乙方有關真實情況或故意提供虛假資料,導致乙方律師執業中受到影響而不能正常工作的;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期足額支付代理費或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法律服務代理費。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乙方不予返還。
(二)乙方違約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義務,乙方應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代理費。
2、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或與對方當事人、第三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由乙方返還。但已經發生的市內律師交通費、通訊費、打印費、查檔費、查檔復印費等費用不予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代理費:
【1】因乙方律師違法執業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2】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義務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1】甲方的要求違反法律、法規的;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影響律師正常工作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壹年,自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日,合同期滿,雙方可協商續簽。
十一、通知和送達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以本合同中所列明聯系方式(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之一)進行送達,如果一方的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十二、爭議解決機制
雙方因本合同項下的約定內容出現分歧及異議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予以仲裁,該仲裁結果視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的最終裁決結果。
十三、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
法律顧問合同12
因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決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等有關規定,依照實際情況,就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如下:
一、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律師的責任是根據法律、法規、政策和行業習慣,為甲方就業務上的事務提供法律幫助,協助甲方依法經營和管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律師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為甲方服務。遇有緊急事務,甲方可隨時通知律師進行辦理,并不受工作日的限制。律師因其他公務不能履行職責的,乙方應立即指派其他律師代行職務。
四、法律顧問律師應嚴守在業務活動中接觸到的甲方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不得對外擴散。
五、甲方應為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可以考慮提供給律師必要的業務資料、辦公場所、固定聯系人員和交通條件。甲方可視需要通知律師參加有關業務會議。
甲方委派律師赴外地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的,應為律師提供差旅費用。
六、甲方要求律師為其提供以下第__項形式的服務:
1、簽約服務:每年收取__元的.簽約費,另按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實際工作量收費,但免收手續費。
2、一般服務:每年收取__元的服務費。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后,對所辦理法律事務均減半收費,有手續費的免收手續費。
3、訴訟服務:每年收取__元的服務費。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后,對所代理的訴訟及仲裁業務免收代理費。對所代辦、代理的非訴訟事務減半收費。
4、全程服務:每年收取__元的服務費。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后,對所辦理的全部法律事務,均不再另行收費。但承辦具體案件過程中,應當視情況支付給律師必要的辦案費(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住宿費、打印費等)。
七、與甲方有隸屬關系或控股關系的法人單位每增加一個,服務費用應增加50%,增加一個持有營業執照的無法人資格的單位時,服務費用應加20%。
八、根據第六條的選擇,甲方向乙方每年應付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甲方應于簽約后30日內支付給乙方。
九、律師不盡、未盡職責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予以更換。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從乙方離職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乙方另行指派律師續任職務。
十、本合同的其他變更事項,須甲乙雙方以協商后以書面約定為依據。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法律顧問律師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顧問律師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3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________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________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
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
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
(1)、
(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
(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
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
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
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
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
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
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適用于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常性法律咨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托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咨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____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返
法律顧問合同14
聘請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二條:乙方指派鄭德龍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的法律服務范圍:
為甲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及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具律師函;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辦理雙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不限次數;出具法律意見書每年不超過15件;出具律師函每年不超過15件;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每年不超過20件;代理參與訴訟、仲裁案件,按照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的70%收取。
第五條: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的方式為電話、qq、電子郵件或者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當面咨詢。乙方律師協助起草、審核、修改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書的,應當在乙方律師辦公地進行。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的,由甲方到乙方律師辦公地領取,乙方不負責送達。
第六條: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3000元。法律顧問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未支付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七條:甲方有權在以個人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及其相關文件中標明山東鑫希望律師事務所鄭德龍律師為其法律顧問。
第八條:乙方律師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交通、食宿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從事與律師職業道德相違背的事項,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已收顧問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甲方之直系親屬涉及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如聘請乙方律師為其代理人的,按乙方收費標準80%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對于在服務過程中獲取的甲方相關隱私和秘密絕對予以保密。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1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5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適用于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常性法律咨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托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咨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浙江省司法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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