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責任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責任協議書1
為確保__________室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_____蘇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業主(甲方),與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甲方:
1、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2、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3、甲方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如乙方不合作,管理處有權停供水、電及要求乙方立即離場。乙方:
1、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并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小區內喧嘩、賭博、酗酒、偷盜、斗毆等行為。
2、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圍亂走。
3、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了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4、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
5、施工區域禁止吸煙,并保證已開通煙感,溫感探頭不受遮擋。
6、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于1個/50m2。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并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7。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按照小區物業規定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宅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8。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9。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0。整個裝修施工期間安全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物業管理處及業主/租戶、裝修人員各執一份。
物業管理處:_______________
(業主/租戶)簽章:______________
裝修人員簽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責任協議書2
為了進一步明確炊事員的職責,提高炊事員的工作責任心,防止師生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等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炊事員的職責要求,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范圍
1、注意身體健康,每年進行體檢一次,做到持證上崗,保證身體健康,一旦發現身體有異常,馬上主動申請離開工作崗位。
2、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食堂管理制度,切實做好本職工作。
3、炊事員必須具有防疫站核發的健康證才能上崗。定期參加上級規定的.炊事員食品安全衛生知識培訓。
4、炊事員在操作烹煮中一旦發現食品有不安全問題,應及時匯報學校,以防食品中毒。生熟菜要分開擺放,不做涼拌菜。
5、蒸飯員淘米要淘干凈,要把好質量關。注意用電安全,不燒生飯。
6、炊事員要對餐具每天按規定按時消毒、保潔,并做消毒、保潔記錄。消毒指標不合格責任自負。
7、留樣員對當天飯、菜、湯要進行留樣,按規定放置冰箱。按規定銷注,留樣要有記錄。
8、分菜要戴工作帽、戴口罩、穿工作服。上崗不準戴手飾、手表、戒指、耳環、項鏈。
9、炊事員每天對廚房、操作間、餐廳進行打掃,對刀具、案板等要及時檫洗,天天保持清潔。
10、按食品衛生制度,炊事人員搞好食品衛生:做到生熟食品分開,刀與案板分開,洗葷、蔬菜水池分開,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沖五保潔。
11、按不同的季節消殺四害,尤其夏秋兩季作為蚊、蠅的消殺季,堅持經常投放噴灑藥物,做到無蚊無蠅。
12、個人衛生要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
13、每天下班前,要將物品放到應放的地方,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各處檢查無誤后才能離崗。
二、責任處理
1、食堂負責人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有失責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相應的處理。
2、發生飲食事故,經學校領導班子研究,對炊事員中的責任人予以嚴肅的處理;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炊事員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中心小學校長(簽名):___________
炊事員(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3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
您的孩子來到我們幼兒園,從此,我們之間將架起一道重要的橋梁。孩子們身心健康的發展是我們共同的心愿,我們將付出所有的愛心、耐心和細心,讓快樂伴隨孩子們成長的每一天。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確保每一位入園兒童的安全,是幼兒園義不容辭的責任。為了密切家園合作,共創和諧平安幼兒園,保證幼兒健康安全,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根據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在家長明確以下各項內容的情況下,幼兒園與家長共同簽訂以下協議:
1、幼兒園早上入園時間8:05,請您早上8:00一定將孩子送到幼兒園。幼兒來園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書包,如發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安全意識教育。不要帶貴重玩具、飾品、以免丟失;中午入園時間2:00、夏季時間2:30,請家長中午不要將幼兒送來太早,沒到入園時間就將幼兒送入園,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事件,幼兒園將不承擔責任。
2、家長必須將孩子親自送進教室,如孩子有病或身體不適等特殊情況的`要當面和老師交待清楚,做好詳細記錄,不得隱瞞病情,有傳染性疾病幼兒一律不得入園。當幼兒有事需請假時,請家長一定與老師取得聯系,否則老師不知幼兒去向,幼兒園不承擔后果。
3、孩子放學時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被委托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并請提前電話聯絡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老師。幼兒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走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有部分家長不接送的也不委托他人接送的,出現問題家長自己負責。
4、孩子之間在游戲、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有這樣那樣的爭執、矛盾,請家長不要因小摩擦影響大局,要相互包容,有特殊情況要盡快找老師反映,不得擅自找其他孩子或孩子家長解決。如因此造成惡果的,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5、為了加強家園聯系,家長須告知詳細住址及電話號碼,保證遇有特殊情況能隨時聯系。
要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幼兒園環境,家長和幼兒園必須共同攜手、共同努力。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做到各盡其能,各負其責,共同為孩子的安全和健康而保駕護航。
幼兒家長簽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4
甲方:雙秀廣告裝飾部(創點廣告)
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工作中施工勞務合作過程中應承擔的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1、乙方負責人是該勞務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依照規定承擔一切事故責任。
2、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進行施工作業,對未按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施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在施工作業中,盲目蠻干,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盲目施工,發生因工或者非因工人員傷亡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發生輕傷、重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在任何時間,甲方的交通工具可提供乙方使用,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和人員傷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勞務合作結束后自行終止。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5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為了搞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讓甲方今后在此居住全家安康幸福,子孫興旺。因此,杜絕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工程為私人房屋建筑施工。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進場施工前甲方須對乙方代表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將該房屋建筑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即砌磚,搭架,升架,打樓面及進行一切高空施工﹚向乙方講清楚。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代表為安全責任人,負責該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2)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建房注意事項等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建筑場地。
(3)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地打架斗毆、酗酒。嚴禁酒后上班。
(4)乙方負責此項房屋建筑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建筑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房屋建筑施工。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證實人:
20xx年 月 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6
江門日報新文化發展公司電子商務項目庫存管理情況說明:
該項目為網店跟實體店結合,商品多處擺放展示;
因發貨和實體店售賣需要,貨品未能統一放進倉庫,在貨品數量較多的情況下,辦公室留存部分滿足發貨,其余放進白沙書城倉庫。
倉庫要實現規范管理,需安排兩名倉管(兼發貨)輪值,現因人手問題,沒有專門的倉管人員和發貨人員;
目前客服人員輪值,并兼發貨工作,暫時能夠滿足倉庫管理輪值的需要。
針對以上情況,倉庫目前暫定由輪值客服人員兼任,當班客服必須對所有貨品負責,如有需要,客服人員可進行換班盤點。月底盤點項目助理統籌,客服人員協助,對倉庫存在問題,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現把倉庫管理條例細化如下:
1、按現有倉庫面積,規劃平面圖,分別按料號次序擺放,并將各物品型號、規格用標簽紙列示于物品前,各項物品對應陳列其后。
2、倉管員對于所經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3、遵循7S原則(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安全、節約)。
4、未經檢驗的物品,擺放在指定區域。
5、檢驗合格的物品,及時入庫貯存。
6、換貨、報損的物品,區分存放,并單獨記賬。
7、非貨架貯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壓線、倒置、重壓。
8、禁潮物品應做好防潮措施。
9、保持適宜的倉貯溫、濕度條件:溫度控制在5~28℃之間,濕度控制在40~50%之間。
10、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應分開貯存,并加以明顯的警告標識。
11、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得使用過分發熱而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電器。
12、物品貯放,龐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輕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13、物品堆放不宜過于緊密,保留間隙及庫房進出通道順暢。
14、易碎、易破物品須輕取輕放。
15、配套物品應成套存放,以防混亂。
16、每月28號前結賬,并發送當月物品庫存情況給相關部門。
17、年中、年末,倉庫會同財務部、質量部對物品進行盤點,查實物品的料號、品名、規格及型號,核對物品數量是否與賬面一致,并隨時接受主管部門及財務部稽查人員的抽查;
18、出具盤點報告,出現盤盈或不可避免的盤虧情況,由倉庫主管呈報部門領導、公司領導核準后調整,若為保管不善引起則由保管人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責任人簽名:
日期:20xx年7月30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7
協議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了維護乙方之被監護人放學后自主回家的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維護甲方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推動甲方各項工作的健康發展,保障乙方之被監護人人身、財產安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議一致,制定本協議;
二、根據甲方校規校紀管理的要求,在甲方處就讀的在校學生放學后(包括節假日等特殊情況下的放學在內),一律要求該就讀生之法定監護人親自接、送該孩子上學、放學;
三、乙方若未能按時到甲方處接自己的被監護人的,乙方應主動于甲方當日當次放學前三十分鐘將不能按時到校接自己的被監護人之情況及時告知該被監護人所在班級的班主任;
四、若乙方不能到校接其被監護人的,在簽訂本協議后,甲方視為乙方同意自己的被監護人在甲方放學后讓其獨自回家;
五、乙方的被監護人在甲方放學后獨自回家的,乙方的.被監護人在出校門之后該被監護人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甲方將不負任何保障責任,若因乙方許可自己的被監護人獨自回家,發生乙方的被監護人任何人身、財產等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對乙方依本協議第四條之規定同意其被監護人獨自回家的,乙方應時刻教育自己的被監護人放學后及時回家,不隨意和陌生人說話,不跟陌生人走,認清回家路程,家庭住址,記住甲、乙雙方的聯系方式,遵守交通規則;
七、乙方的被監護人若在回家途中出現人身、財產等問題,乙方應在知曉該事后半小時內告知甲方;
八、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將視為乙方同意乙方的被監護人放學后獨自回家,甲方將在每天放學后同意乙方的被監護人在無乙方接的情況下自行回家;
九、本協議在簽訂前及簽訂時甲、乙雙方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是真實意思表現;
十、本協議所稱的被監護人是乙方在甲方處就讀的子或女;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補充協商決定,補充協議跟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遇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頁,經甲、乙雙方簽字并捺印后生效;
十四、本協議中的自主回家方式包括騎自行車、乘車、步行等;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8
學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絕安全隱患,保障師生員工的人生安全,進一步規范教師私家車管理,特制訂教師私家車停放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如下:
1、教職工及家屬的私家車必須憑“校園出入證”出入學校。
2、教師私家車必須避讓學生上、下學高峰時間段進出學校,進入或離開學校必須慢速行使,車速控制在5Km/h,遇到學生應讓學生先走,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行使,防止撞人、撞物,進入學校一律不準鳴號。
3、為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教師的私家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停車區域和指定車位。(禁止停放在教學樓周邊及學生活動場地、操場出入口、主要通道)
4、教職工及家屬經常出入校園的私家車,需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則,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這些車輛進行統一管理。
5、對于違反學校管理條例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入校園。
6、駕駛人員必須證照齊全,嚴禁無證駕駛。
7、駕駛人員嚴禁酒后駕車,不開賭氣車、情緒車,駕駛人員生病、睡眠不足不許開車。
8、駕駛人員不得將“校園出入證”借與他人使用,更不得將車輛借給他人無證駕駛,違規借用造成事故的,由當事人和汽車駕駛人員承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9、凡教師的私家車在校園內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將傷者送到學校就近的.醫院進行救護,并通報校主管安全的領導,按照緊急預案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車主或車輛駕駛員負全責。
10、停放在校園內的教師私家車,發生車輛車體劃痕、刮痕、撞癟、起火、車玻璃破碎及丟失車內物品等事故,與學校沒有任何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車主自負。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xxxx年9月1日起至xxxxx年8月31日止。
安全責任協議書9
甲方:十堰食品藥品職業學院“情暖山村代課老師”志愿團(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自愿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活動,為明確活動中涉及安全的各項責任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如下:
活動時間:20xx年7月15日至8月24日,歷時41天。
活動行程:詳見活動策劃書
雙方責任:
一、甲方
1、負責本次活動地點人員聯系,活動安排和制定活動方案;
2、做好活動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負責確定參與活動人員名單、落實人員小組安排;
3、協助乙方準備活動中需要的個人裝備,明確乙方在活動中的任務、組員安排;
4、負責為乙方在開展活動時的安全;甲方給乙方購買個人意外保險為期41天。
5、如遇活動期間天氣及道路和其它不可抗力情況,甲方有權將活動的內容進行調整。
二、乙方
1、乙方應該自愿參加本次活動,認真了解本次活動的具體內容和安排,確認身體條件良好,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和安排;
2、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遵守交通、住宿、組隊行程安排;
3、活動期間如有特殊要求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得到甲方的確認,不得擅自行事,否則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4、遇到特殊事件,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確保妥善解決事件;
5、乙方使用甲方的.各種器材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對丟失及損壞的,乙方應賠償相關費用;
聲明:在此活動期間,因乙方未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及要求,甲方有權對違反規定的乙方進行處罰,嚴重的可以開除出團。如果因此導致任何意外傷亡或財產損失,甲方不代為承擔任何刑事、民事及經濟責任。
備注:乙方已閱讀《團隊活動制度》,并愿意遵守里面的要求。
甲方:XX學院“情暖山村代課老師”志愿團
乙方:
時間:X年X月X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10
甲方(委建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 的施工安全,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并明確安全責任,經建設單位(甲方)與施工單位(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 安全生產目標
⑴、杜絕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⑵、杜絕一般機械設備、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標準及辦法,切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保證體系,努力減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規程、標準
⑴、《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⑵、《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⑶、《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⑷、《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電公司發布)
⑸、《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
⑹、《農網35kV及以下線路運行維護、建設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桿事故的有關安全措施》(甘肅省電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產指令、規定、標準
三、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
(1)、現場的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級和技術資質應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備有滿足本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3)、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專職安全員。
四、建設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⑵、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規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電工、焊工、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
⑶、隱蔽工程等復雜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單獨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交叉作業防高空附件墜落,高空墜落物等措施。
⑷、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⑸、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⑹、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企業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機械器具完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如在施工當中發生違章作業或沒做好防護措施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建設單位概不負責。
⑺、施工單位必須接受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
六、工程合同價款總計工程款付至50%時,甲方開始預扣10萬元工程款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則扣除50%的安全保證金,并處以等額罰款;若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則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并處以等額罰款。乙方未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并辦理移交手續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與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法規、行業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三級網絡(企業、站隊、班組),落實安全檢查員,并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組要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后會小結和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執行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系制度,保證各項安全規定和措施的落實。
⑷、乙方應執行安全監督與安全網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辦法。
⑸、臨時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或配帶胸卡上崗。
八、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監察部門和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施工當中的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共印制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監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盡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委建單位:甲方(章)施工單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
合同經辦人:合同經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 編:郵 編:
聯系簽定時間:
聯系簽定地點:
安全責任協議書11
甲方:深圳市能源環保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宏業基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況,為確保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場地平整工程安全順利施工,明確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場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業時間: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范圍:爆破點周邊200米(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
四、爆破作業保護范圍: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包括廠房、辦公樓、綜合樓及內外部設備設施和人員)、老虎坑環境園中區(包括施工單位活動板房、施工車輛及施工人員)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協助乙方辦理爆破施工相關許可事項。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后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
3、甲方人員接受乙方所進行的'爆破作業安全培訓,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4、甲方協助乙方組織召開爆破作業協調會,檢查爆破區周邊警戒情況。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資質文件、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和公安局批準和備案手續等資料,向監理申報審批后方可進行爆破作業。
2、爆破施工嚴格遵照《爆破安全規程》和深圳市有關規定辦理。爆破施工前,編制詳細的爆破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3、組織爆破保護范圍內的單位就爆破作業進行溝通協調,確保爆破施工進行順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響單位處張貼書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圖。
4、爆破開工前,要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講解安全技術操作方法,預防事故措施和勞動保護要求;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由乙方編制,經監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5、石方爆破開始前,對周圍建筑物進行詳細調查,出具爆破安全評估報告,并依據其結構特征和國家標準給出各自的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爆破前要落實爆破安全評估報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時組織對要保護物及設備進行爆破振動監測,爆破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爆破振動監測報告并提交給甲方和監理。
6、嚴格安全防護措施,對飛石進行控制,以防止個別飛石造成周圍保護物的損害。爆破時實施嚴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強警戒警示,爆破時人員/車輛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后方可起爆,環境園道路、二期道路、中區施工道路及泥頭車外運臨時道路等設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圍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安全警戒必須在爆破前30分鐘設立,炮響后,經現場爆破人員確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嚴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爆破安全規程》進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時,要嚴格按照《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定》施工。
9、嚴格按公安機關批準和甲方、監理同意后的作業時間內進行爆破作業,并盡量固定作業時間。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嚴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關于對爆炸物品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員負責對爆破物品的專門管理,由專人領取,領取及使用均應進行登記。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時退庫,現場不存放、不遺留、不過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電、山洪、臺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時,乙方不得進行爆破施工作業。
七、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爆破作業完成后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安全責任協議書12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觀念,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堅決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努力減少一般事故和職業危害,確保公司的財產與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公司生產安全運行,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一、安全生產目標:
1、加油站全年人身死亡事故為0,重傷事故為0,責任事故為0。
2、加油站全年火災、爆炸事故為0。
3、加油站全年職業病事故為0,交通事故為0,工傷事故為0。
4、加油站全年數質量管理責任事故(包括包括混油、泄漏、跑油、冒油等)為0。
5、隱患及時處置且處置率100%。
6、對無力整改的項目要及時上報,上報率100%。
二、甲方責任:
1、履行加油站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本加油站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應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列入重點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積極主動地消除事故隱患,使加油站內設備設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
3、嚴格履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要求的職責,組織加油站內各崗位人員分工協作,保證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落實公司制定的安全目標。
4、組織加油站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每月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工作等。
5、定期組織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區域內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保證加油站內所有員工都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能按照預案要求協同展開救援工作。
三、乙方責任:
1、組織員工按時開展日巡檢工作,并對日巡檢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無力解決的要及時上報。開展定期、不定時開展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區域內存在的安全問題和安全隱患。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置,無力整改要及時上報,協助整改。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的具體指標和目標,納入年度目標管理,并組織實施。
3、在組織編制審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組織編制審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在人、物、財方面給予保證。
4、對新、改、擴建和技改工程項目應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審查和驗收,凡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不得批準施工和驗收,更不能批準投入生產和使用。
5、認真執行“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經營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對各副職分管工作中凡涉及安全工作內容的檢查,并督促落實。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榮譽和物資獎勵。
8、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
三、 安全獎懲:
實現全年安全管理目標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考核獎勵;未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施行安全一票否決制度,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規章制規定負相應責任。
四、本責任狀一式二份,責任方一份,存檔一份。
五、本責任狀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 乙方(責任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13
甲方:班主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教育部等10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走讀生上晚自習校外安全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該學生為我校走讀生,其家長是該生校外安全的監護人、責任人。
第二條:該生在校外所有人身安全和傷害事故責任均由家長負責。
第三條:為了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發生傷害事故,學校告知家長下列內容,請遵照執行:
1、不向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上不上晚自習,由家長及子女自愿選擇,確實自愿要求上晚自習的同學,必須堅持每天晚上按時到學校,并遵守晚自習的有關規定,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者,必須請假。
2、學生自覺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自救意識。
3、家長主動為其子女交納學生保險。
4、學生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應掌握消防、衛生防疫、飲食、交通、社會生活安全等常識。
5、學生的父母或者其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6、晚自習期間因教師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當晚任課教師負責。
第四條: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于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2、學生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3、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4、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5、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侵犯學校教師或者其它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6、晚自習后學生應主動離開學校,因在學校逗留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7、離校后的安全事故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甲方:班主任
乙方:學生家長(監護人)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14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絡,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發性的侵害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節假日(除學校組織無償補課外)學生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7、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銳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
8、學生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校應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管理,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并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又不屬學生故意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學生故意造成的傷害,由本人或監護人負責;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負責。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河塘、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應積極進行協商調解。受傷害的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甲方(蓋章):
班主任(簽字):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簽字):
日期:
安全責任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說明
1、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系,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施工期間,甲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乙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并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并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范、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其他要求。
(三)甲方責任
2、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范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3、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盡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并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4、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5、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范圍以雙方合同為準)。
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并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于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范圍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布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范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7、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8、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由甲方確定,具體范圍見附表1。
9、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范圍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10、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并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范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1、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2、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后,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簽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3、甲方有權對于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4、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5、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1、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
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于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6、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于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后,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并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并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對于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
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于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并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
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后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于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后,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并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后,方可進行后續工序的施工。
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范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簽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15、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匯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匯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并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后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后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范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并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于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于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續后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簽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準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1、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后,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后,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范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乙方負責采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凈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于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采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臟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28、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系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并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匯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并不得瞞報事故。
(五)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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