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合同的管理制度及流程6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同的管理制度及流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同的管理制度及流程1
一、目的
為了規范銷售合同簽訂、加強銷售合同管理、合理規避合同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銷售合同/定單(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簽訂的買賣合同、框架協議和代儲代銷協議等)的簽訂、審批、變更、保管等各項事項的規范和管理。
三、公司銷售合同格式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質量標準、單價(價格審批)。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9、銷售經理按月檢查客戶經理對違約賠償事項的管理情況,并將結果匯總上報給主管銷售副總經理與總經理。
10、若客戶不愿意簽訂銷售合同,由客戶經理填寫《免簽銷售合同申請單》,報銷售部經理審核,經主管銷售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后免除簽訂銷售合同;銷售訂單應按“銷售訂單評審流程”中“XX條款”執行。
四、職責與權限
1、公司采用同一的銷售合同模板,有市場銷售部編制,總經理批準,經綜合部備案后發行使用;
2、銷售部主管業務員負責來自顧客方隊產品的要求好而技術指標等,并依照銷售合同模板具體擬定銷售合同;
3、銷售部負責銷售合同的評審;
4、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代理人負責銷售合同的簽署。
五、實施程序
一)銷售合同的評審與簽訂
1、銷售合同在正式簽訂之前,必須進行合同評審。合同評審主要是對顧客信用以及合同中規定的產品要求、技術指標、數量、價格、交貨期、交貨地點、付款條件、違約責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進行全面評價與審核,旨在降低銷售風險。
1)一般要求的銷售合同(成熟產品)由銷售部主管業務員或部經理直接進行評審;
2)特殊要求的銷售合同(新產品)由銷售部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包括研發部、工藝部、生產部、品質部、技術部等共同進行評審;
3)合同金額巨大或比較關鍵的銷售合同評審,應在總經理和其他有關副總經理的主持下進行。
4)合同評審中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協商,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力爭達成一致。
2、合同經評審后,無異議,方可正式簽訂銷售合同。
1)銷售合同必須使用公司標準模板(甲方主持簽訂的合同除外),統一編號,編號方式為:SZ+對方縮寫+年月日—(1、2、3),編號不得重復。
2)簽訂銷售合同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3)銷售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二)銷售合同的匯總與保管
1、市場銷售部人員負責銷售合同的匯總和管理,并建立“銷售合同管理臺賬”;
2、銷售合同統一保管,按顧客、簽訂時間等進行分類分冊保管;
3、銷售部負責保管3年以內和未履行完畢的銷售合同;
4、綜合部檔案室負責保管3年以上且已經履行完畢的銷售合同。
三)銷售合同的履行與跟蹤
1、銷售合同依法簽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本著“守法、守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銷售部人員負責將已簽訂合同/訂單錄入公司A6管理系統中;
2)銷售部人員負責確認合同/訂單中各項產品的完成方式,比如外購、開發、生產、外包等等:
(a)需要外購的產品,信息傳達給采供部采購人員,由其完成采購;
(b)需要生產的成品產品,與生產部門勾通并下生產計劃單到生產部進行生產;
(c)需要外包的產品,由由市場銷售部人員從檔案室調出圖紙,交予有資質的合格外協廠家進行生產。
3)銷售部人員負責銷售合同/訂單中指定產品的交付和跟蹤,以及使用情況的信息收集。
四)銷售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客戶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時,銷售部經理應從維護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采取恰當的處理方式,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銷售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按簽訂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應簽訂合同變更或解除協議。合同變更或解除協議只作為原銷售合同的附件,共同使用產生法律效力。
五)銷售合同糾紛的處理
1、因客戶原因造成合同變更與解除的,銷售部經理必須要求其賠償本公司損失。
2、因本公司過錯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應主動承擔責任,以免造成雙方損失擴大。
3、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時,應與對方積極協商,共同解決。
4、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
1)在處理合同糾紛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合同糾紛處理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其他解決方式為次。
3)本公司員工在處理糾紛時,及時上報,積極主動,不互相推諉、指責。
5、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4)協商達不到預期要求時可依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六、相關記錄
1、《銷售合同管理臺賬》
2、《銷售合同》
七、合同的管理
1、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
2、銷售合同及相關檔案屬于公司機密文件,保管和借閱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機密文件要求執行。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3
第一條、為了加強銷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規范管理。
保證合同的嚴肅性、有效性,規避銷售風險,減少銷售損失,降低銷售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則
1、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以銷售本公司產品為標的的所有銷售合同。
2、公司所有銷售的產品必須簽訂銷售合同。
3、合同的簽署應堅持“規避風險,降低成本,實現效益最大化”的原則。
4、合同的執行實行營銷業務員負責制,即每一合同由營銷業務員全權負責管理。負責合同的洽談、起草、簽訂、履行(包括:貨物的生產、出庫、運輸、交付)以及結算(包括:票據的傳遞、出口退稅資料的傳遞等)。
5、主管銷售的副總經理、經理以及公司財務部門有責任指導和監督合同的洽談、簽訂、履行和結算工作,其他有關人員和部門應積極配合營銷業務員履行合同。
第三條、合同的洽談
1、合同的洽談工作由營銷業務員負責完成。
2、營銷業務員在洽談合同時,應做到:
(1)遵循國家及行業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2)遵循公司產品的種類及質量體系。
(3)遵循公司對各類產品的定價原則。
(4)盡快了解需方的需求、公司資信等基本情況。
(5)規避各類風險,尤其是合同回款的風險和匯率風險。
第四條、合同的起草
1、營銷業務員負責合同的起草工作。
2、合同起草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合同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國際貿易規則,完整、準確地表述各項條款。
(2)必須從供需雙方的利益出發,明確合同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所有合同的合同號應按合同編號辦法統一編寫,同時應及時登記在《銷售合同臺帳》上。
第五條、合同的評審按公司規定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簽訂
1、對產品的要求確認后,由授權人代表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
2、合同價格需符合定價會議所定產品出廠價格。
3、銷售合同章由專人管理,只有當合同簽署授權人簽字后,才可加蓋合同章。
4、合同為多頁的,應加蓋騎縫章。
第七條、合同的簽訂權限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執行
1、合同的執行工作由營銷業務員負責。
2、產品生產:
(1)對無現貨的銷售合同,營銷業務員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時填寫《客戶定單》,通知市場部物流專員。物流專員結合生產情況及時合理下達《生產訂單》送達生產單位備貨。對有現貨的合同物流專員根據公司財務制度及時填寫《產品發貨詳情單》,經財務部簽字后組織安排發貨。
(2)生產單位接到《生產訂單》后,立即根據要求,保質保量地組織生產貨物,并按時交付。
第九條、合同的修訂
當合同的內容由于某種原因需要變更時,合同應及時修改。如有必要,對變更后的內容再次進行評審。變更后的條款必須經過顧客書面認可。
第十條、合同的管理及保密
1、營銷業務員、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必須對公司的銷售政策和合同內容嚴格保密,違反者將按照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除公司財務部和業務往來銀行有權索取相關業務合同外,其他任何部門取閱合同,須經銷售經理批準。
3、營銷業務員、檔案管理人員平時應注意合同的存放,避免合同被他人偷閱。
4、銷售合同每月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按合同編號整理歸檔,業務部門應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完整性。
合同的管理制度及流程2
一、合同授權審批制度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明確企業合同審批權限,規范企業合同訂立行為,加強對合同使用的監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簽訂給企業帶來的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規范企業合同的擬定、審批及簽章工作,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有關規定,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第2章、適用范圍
第3條、本制度所稱合同指企業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或協議。
第4條、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的書面合同審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約、協議、契約、意向書等名稱的規范性文件的審批。
第5條、本制度中所稱部門指代表企業洽談、簽訂合同的各業務、職能部門。
第6條、本制度中所稱業務經辦人是合同談判、簽訂及履行的第一責任人,并有責任保證合同最終文本與經各級審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條款內容上的一致性。
第3章、授權審批職責
第7條、合同分類。
1、一般性合同:合同標的在××萬元資金支出或××萬元資金收入以下的合同。
2、重大合同:合同標的超出××萬元資金支出或××萬元資金收入的合同。
第8條、企業對外簽訂合同均由董事長授權總裁代表企業行使職權。
第9條、總裁職責。
1、審批企業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門的合同文本。
2、負責企業對外重大合同的簽章,并審核超出各部門負責人審核權限的合同。
3、授權業務經辦人員代表企業簽訂合同。
第10條、法務部經理審核企業格式合同和各部門合同文本。
第11條、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1、負責草擬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合同文本
2、協助法律顧問擬定企業主營業務格式合同。
3、初步審核業務經辦人員與合同對方商定的合同具體條款。
第12條、法律顧問職責。
1、草擬企業主營業務格式合同或企業重大、特殊合同。
2、監督、指導各部門起草及修訂合同文本。
第4章、授權審批流程
第13條、原則上,在業務談判、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各部門應盡可能使用企業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部門合同文本。
第14條、法律顧問草擬的格式合同應經法務部經理、總裁審核批準后形成正式書面,變更程序亦同。
第15條、各部門草擬的合同文本應經法律顧問審查、法務部經理審核、總裁審批,然后形成正式書面,變更程序亦同。
第16條、業務經辦人員與合同對方擬定的一般性合同,須經所屬部門負責人初審、法律顧問審查后正式訂立合同,變更程序亦同。
第17條、業務經辦人員與合同對方擬定的重大合同,須經所屬部門負責人初審、法律顧問審查、法務部經理審核、總裁審批后方能訂立正式合同,變更程序亦同。
二、合同會審制度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防范和控制合同可能的風險,加強對合同制定的監督,規范企業合同制定行為,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各類格式合同、部門合同文本的制定,以及對業務經辦人員與合同對方擬定的合同的會審。
第3條、本制度所稱會審,指合同在擬稿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關鍵條款涉及的其他專業部門(如技術、財務、審計等相關部門)會同企業法務部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核。
第2章、合同的會審內容及要點。
1、法律顧問會同各部門起草企業格式合同、各部門擬定本部門合同文本以及業務經辦人與合同對方擬定合同的,分別由法律顧問、各部門負責人及業務經辦人負責合同在會審過程中的傳遞。
2、合同擬定者須按企業規定在“合同會審單”上填寫合同會審部門及人員名稱。
3、合同擬定者負責合同連同“合同會審單”在整個會審過程的傳遞,直到合同蓋上合同專用章后結束。
第4條、合同擬定
第5條、合同會審主體及內容。
1、法務部主要負責對合同對方當事人身份和資格的審查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的審核。
2、技術部門主要負責對合同標的物是否符合國家各項標準(產品質量、衛生防疫等)、企業技術標準等進行審查。
3、財務部主要負責合同對方資信情況、價款支付等的審查。
4、法務部和財務部負責違約責任條款的審查,包括違約金的賠償及經濟損失的計算等。
第6條、合同會審要點。
1、合法性。包括合同的主體、內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訂立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會審意見是否齊備;資金的來源、使用及結算方式是否合法,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是否齊備等。
2、經濟性。主要指合同內容是否符合企業的經濟利益。
3、可行性。包括簽約方是否具有資信及履約能力,是否具備簽約資格;擔保方式是否可靠;擔保資產權屬是否明確等。
4、嚴密性。包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是否完整齊備;文字表述是否準確;附加條件是否適當合法;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是否明確;數量、價款、金額等標示是否準確。
第3章、合同會審管理規定
第7條、參與合同會審的部門應根據會審職責安排人員按時參加會審工作。
第8條、會審人員應對合同中相關內容認真仔細審查,發現疑問之處,應及時與合同擬定部門進行溝通。
第9條、會審中發現合同中確有不妥之處的,應責成合同擬定部門修改或重擬,直至確認無誤。
三、合同違約及糾紛處理制度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監督合同的有效履行,及早發現違約情況,避免或減少因違約或糾紛給企業帶來的損失,保障本企業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企業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合同違約及糾紛情況的處理。
第2章、合同違約處理
第3條、合同簽訂后進入執行階段,業務經辦人員應隨時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合同對方可能發生違約、不能履約或延遲履約等行為的,或企業自身可能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第4條、針對合同對方違約的情形,可采取以下措施處理。
1、要求合同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繼續履行合同是違約對方必須承擔的法律義務,也是本企業享有的法定權利。不論違約對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繼續履行的可能性,本企業就有權要求違約對方繼續履行原合同約定的義務。
2、要求合同對方支付違約金。
合同對方違約的,本企業可按照合同約定要求違約對方支付違約金。
3、要求定金擔保。
合同對方違約,本企業可按照合同約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向對方收取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違約對方履行債務后,可將定金抵作價款或者收回,違約對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4、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對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本企業造成損失的,本企業有權提出索賠,具體賠償金額可由業務經辦部門會同法律顧問與合同對方協商確定。
第5條、企業自身違約的,業務經辦部門或人員應與合同對方協商解決辦法,將解決辦法以書面形式上報總裁,經批準后承擔相應責任、履行有關義務。
第3章、合同糾紛處理
第6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業務經辦人員應在規定時效內與合同對方協商談判,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第7條、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第8條、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應依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9條、企業法律顧問會同相關部門研究仲裁或訴訟方案,報總裁批準后實施。
第10條、糾紛處理過程中,企業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向合同對方做出實質性答復或承諾。
1、合同簽訂流程圖
總裁-法律顧問-選擇合同標的'物的合作者-財務人員-合同協議-對方各部門負責人-調查擬簽約對象資格提供資料-調查擬簽約對象的法律資格-調查擬簽約對象的資信狀況-初審-協商具體條款,擬定合同文本-審核-審核確定擬簽約對象名單-雙方進行業務談判-簽定合同-審核-審核部門-步驟-調查擬簽約對象資格-確定擬簽約對象-業務談判并簽訂合同。
2、合同的解除與變更流程圖
法律-顧問-總裁-部門-步驟-合同-對方業務經辦人-合同檔案管理員-各部門負責人-訂立合同-履行中發現合同條款欠妥-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審核-審核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意見-審批-向合同對方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達成合同變更或解除的協議-審核-審核-審批-簽訂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書面協議-保管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書面協議及資料-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保管協議及資料。
3、經濟合同稅務風險防范指引
適合對象:對外簽訂合同、審核合同、批準合同的崗位
第一步:審核合同的價格條款
(1)合同的價格是否包含稅金,合同價格不包含稅金必須清晰說明
(2)合同收付款除合同訂明價款以外,是否包括其他款項,如包括其他款項應送財務部門審核
第二步:審核合同的結算時間條款
(1)合同是否明確了收付款的方式
(2)賒銷合同是否有明確的賒銷時間段或者賒銷的天數
(3)分期收款的合同是否有明確的付款期和每次付款金額或者百分比
(4)按進度付款的合同是否明確了確定進度的方法
(5)如果以上內容不明確,該合同需送財務部門審核
第三步:審核合同的發票條款(甲方合同適用)
(1)合同是否明確了對方有按稅務規定提供發票的義務
(2)合同是否明確了在取得對方提供的發票以后才能支付款項(預付合同除外)
第四步:審核合同的稅務責任條款
(1)合同是否明確:由于對方提供的票據不符合規定給本公司造成的損失,由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2)沒有上述條款的合同需經特別批準
第五步:審核合同的其他條款
(1)同一合同是否包括了銷售和服務兩項服務
(2)同一合同是否包括了適用不同稅率的服務
(3)同一合同是否包括了非現金結算支付的方式
(4)存在以上條款的合同或者對以上內容不清楚的合同經財務部門審核
合同的管理制度及流程3
對外簽訂合同流程管理的規定
為了加強對外簽訂合同的管理,保證合同的合法有效,避免市場經濟中的風險,有效地防止和減少集團公司的下屬公司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建設工程承包項目中可能發生的經濟損失,特制定本規定,希各公司嚴格遵照執行。
一、簽訂合同前的準備
1、公司經辦人必須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明復印件進行核實,并了解其誠信、履約能力;對方是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進行核實。
2、公司經辦人請合同管理員在公司網絡上下載打印有關合同文本底稿,并結合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修改、確認合同條款。
3、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名稱、姓名和住所;
〔2〕標的、數量;
〔3〕質量、質量標準、異議期、質保期;
〔4〕價款或者報酬;
〔5〕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違約責任;
〔7〕解決爭議的方法;一般情況下約定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修訂合同中,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對方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必須準確、清楚;
〔2〕合同對標的的約定應明確無誤。標的物的名稱、型號、規格、品種、等級、花色、數量等要具體;對不易確定的無形財產(如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勞務、工作成果等盡量描述準確明白。
〔3〕質量:國家有強制牲標準的,首先必須按國家標準執行;其次按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當事人雙方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質量標準。
合同中必須約定質量保證期,一般不低于兩年;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適用國家行業規定。
合同中可以約定質量檢驗方法、質量異議期,質量異議期盡量延長時間,力爭與質量保證期一致。
〔4〕合同價款。在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修訂合同時,合同的價款應得到公司核算員及有關公司領導的批準。
〔5〕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應當具體明確。涉及到公司對外給付價款義務的,應參照公司財務規定執行,留有較充分的時間余地,盡量避免我公司違約。如因特殊情況,付款期限與公司財務規定不一的,應事先征求財務部門意見,可適當予以調整。
〔6〕違約責任是保證合同履行的重要條款,在合同中一般采用定金、違約金、賠償損失的責任形式,不應采用罰款的形式。
合同中約定我公司違約責任的,可采用下列表述方式:
a、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償付違約金;
b、賠償對方實際經濟損失;
c、每天按合同總價款(或已付款額)萬分之1。84償付違約金;(依據銀行長期貸款利率上浮30%計算)
d、每天按銀行同期同類貸款逾期罰息計算違約金。
〔7〕我公司是建設方主體,因苗木裁種、養護,或者室內裝飾裝璜,或者鋪設路面、路牙、護欄等零星工程需雇傭勞務工人,我公司可與被雇傭人直接簽訂勞務用工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如我公司是承包方,除了簽訂上述勞務用工協議外,還可簽訂內部工程承包協議,以規避轉包、分包的風險。
〔8〕如我公司與外公司合作,決定用某方名義投標、承接建設工程,雙方應簽訂聯營協議。但聯營協議中應回避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表述,可采用互為母子公司等形式,防范可能的風險。
5、經與對方當事人對合同主要內容協商一致后,經辦人擬定正式合同文本底稿,交各公司合同管理員登記編號備查。
各公司合同管理員應建立登記制度(登記簿登記或電腦登記均可),登記內容中應明確經辦人或合同履行監督人。
二、合同的`審查批準和簽訂。
6、各公司合同管理員將合同登記編號后,依次將合同文本底稿報送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集團公司法務室審核、審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合同底稿最終由董事長審批簽發。
7、各公司的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應當依照本規定第一部分的要求審核審批合同,并對其負責。
8、公司法務室應當從法律的角度審核合同底稿,并提供法律建議,供各公司總經理參考。對一些明顯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但在當前公司經營中又暫時無法避免的、可能無效的合同,法務室應從維護公司經濟利益出發,審核合同時盡量做到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避免或減少公司可能發生的經濟損失;或以一較小的風險來回避更大的風險。
9、合同管理員對法務室審核合同中提出的法律建議,應報各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采納、修改
。
10、合同底稿按程序審核審批定稿后,合同管理員將合同底稿交還經辦人;經辦人制作正式合同文本,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并將合同底稿交集團公司內勤存檔備案。各公司合同管理員應留存一份合同復印件備查。
三、合同的履行。
11、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生效后,應由經辦人或各公司總經理指定的專人負責監督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間,經辦人或合同履行監督人負有下列責任:
〔1〕收集保管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書面文字、來往信函等資料;并在此項工作換人負責時,在各公司合同管理員處辦理合同材料交接手續;由合同管理人對更換經辦人進行變更登記,未辦變更登記手續的,經辦人或接受人均可拒絕辦理交接手續。
〔2〕合同履行中發生違約行為或重大爭議時,及時向各公司總經理匯報,并研究決定應對措施。
〔3〕合同履行終結,應將合同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文字材料按時間順序裝訂成檔案,交各公司合同管理員審核。
12、公司財務部門對合同中的付款義務具有監督權和按合同付款的職責,盡可能地避免我公司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3、公司將設立檔案室,指定專人兼管,負責接受和保管各公司合同管理員歸檔的合同檔案。
14、合同履行中,經辦人或合同履行監督人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合同生效后,發現合同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補充協議。
(2)合同生效后,發現我公司對訂立的合同有重大誤解,或合同顯失公平,或對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合同的,應在知道后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3)合同約定對方當事人應先履行而未履行的,我公司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合同約定雙方應同時履行,對方未履行而要求我公司履行的,我公司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合同約定我公司應先履行的,但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a、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b、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的,c、喪失商業信譽或者有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的,我公司可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提供擔保時,我公司應恢復履行。
(4)在合同履行期間,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經我公司書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我公司應按合同約定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并可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5)買賣合同約定檢驗期的,我公司是買受人的,應當在檢驗期內檢驗,并立即將標的物的數量和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我公司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限內或者收到標的物后的兩年內通知出賣人。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兩年的規定。
(6)以樣品作為買賣合同質量驗收標準的,我公司當時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對方交付的標的物雖與樣品相同,我公司仍可主張對方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同種物的通常標準。
(7)勘察、設計合同,因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給我公司造成損失的,我公司可以要求勘察、設計人繼續完善勘察、設計,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并賠償損失。
(8)集團公司下屬公司之間簽訂的各類合同,也應嚴格按本規定執行。發生糾紛的,可由公司領導協商解決;最終可上報集團公司請求協調解決。
(9)合同履行中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準備完整的合同及履行資料和書面報告,向集團公司法務室咨詢;法務室在研究資料的基礎上,及時地提供書面法律意見,為各公司領導決策服務。
(10)合同履行中遇有緊急情形,需立即采取措施的,應向公司領導匯報后,邀請法務室人員參加會議,共同研究決定處理方案。
合同的管理制度及流程4
為了規范《銷售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加強銷售部對規范銷售合同簽訂管理,以及對合同簽訂監控和歸檔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1、全款合同三份,合同中必須填寫的內容:合同必須用簽字筆填寫,場上、品牌、機型、整機編號、發動機號、銷售價格、交貨日期、公司制定的付款賬號、客戶提車地點、車輛或設備的詳細工作地點、簽訂合同的時間、在合同上必須由業務人員簽字、客戶簽字(按手印或公章);各分支機構經歷要在業務員簽訂的合同上簽字確認銷售。
2、合同中的保險條款,業務員要盡量做好客戶的工作,讓客戶以公司為被保險人為所購買的車輛在當地保險公司投財產險、第三者責任、車損險,以減少公司的業務風險。
3、全款業務中業務員簽訂一式三份的銷售合同正本,銷售運費承擔協議一式兩份,整機交接表一份,客戶信譽調查表一份,并要求客戶簽字確認。
4、業務員必須將合同交給銷售內勤進行審核。如審核不通過,銷售內勤不得上報銷售部經理審批簽字,必須返給業務員重新簽訂合同。
5、業務員不得直接上報銷售部經理在合同上簽字。
6、銷售內勤必須認真審核合同填寫內容,并檢查合同簽訂的價格和分期期限是否符合權限規定。
7、合同必須在銷售部經理簽字后,銷售內勤方可加蓋合同章,合同生效。
8、合同生效后,全款合同必須交客戶一份、財務一份、銷售內勤留存一份。
9、合同生效后,一經涂改該合同視為無效合同。一經查明,當事人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合同生效后,客戶提取車輛前必須要求客戶填寫《整機交接單》,分支機構保修卡由銷售代表填寫,分支機構保修卡由銷售內勤填寫,如漏填,相關業務員、銷售內勤需承擔相應責任。
11、銷售合同的使用必須按銷售方式的不同使用專用合同,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以其他合同代替。因合同文本使用錯誤和材料不全責成相關業務員限期補全,如不能補全的'與下月考核掛鉤,并承擔因此給公司造成的風險及損失。
12、分支機構在《銷售合同》簽訂后,當日將合同傳回公司本部,合同傳回時間最遲不得超過次日中午12:00。分支機構應將《銷售合同》、《整機交接表》和保修卡原件、分期業務還需將公證書四分原件合同、公正需要的相關資料在整機出口次日,五日內寄回總公司。
13、分支機構送回公司的合同,經審核與銷售權限不符的合同,次份合同將不作為業務員業績。
14、分支機構未簽合同,私自將車輛出口使用或調撥的分支機構,一經查明分支機構經理和當事人將承擔法律責任。公司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
合同的管理制度及流程5
一、目的:
為了規范經營行為,保障公司的合法權益。
二、內容
合同的管理主要體現為以下內容:報價方案及技術協議的起草、合同條款的簽訂、合同的評審、合同的生產過程、產品包裝發貨、發票的開具、資金回籠及對賬、調試及服務、檔案管理等。
三、制度要求
(一)報價方案及技術協議的起草
1、為了保證報價的有效性和統一性,銷售人員項目報價應通知事業部經理,由事業部經理通知報價組,堅決杜絕銷售人員私自通知報價組報價的行為。
2、銷售人員需要先期了解客戶的需求,提供項目的相關信息,并及時傳遞給方案報價組或事業部負責人。
3、報價組人員在接到項目信息后,對信息認真消化,并結合我公司產品的實際情況出具報價單和技術協議書。
(1)技術報價過程中對外詢價的資料要進行保存,待合同落實后將相關詢價單和詢價時的技術參數、要求、價格反饋給技術、采購等部門。
(2)報價單上材料明細,除用戶指明的廠家外,需要加注“或同等品牌”字樣,以保證合同執行時材料的可選擇性。
(3)技術協議的內容要保證可操作性,技術協議中原則上不對質保期等合同條款中的內容進行標注,若客戶要求標注,需與主合同保持一致;技術協議中明確表明“僅限于國內服務,若需國外服務另行在合同中注明”類似內容。
(4)技術協議簽訂過程中的變更或業主強調的內容,需通過文件傳遞的方式在下發合同時一并下發。
(5)銷售人員不得私自簽訂或更改技術規格書。
(6)報價組簽訂技術規格書前應由技術部門最終把關(公司標準文本的常規產品除外)。
(二)合同條款簽訂
1、合同文本:銷售合同原則上采用我公司的標準合同文本,對于一些重要客戶堅持使用對方文本的,在公司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對方文本,但使用對方文本時要考慮雙方權利的對等問題。
2、合同交貨期的確定:
合同條款中對交貨期的確定需要充分考慮技術確認、采購計劃的下發、采購周期、生產調試周期等時間因素,對于由于認可時間較長或物資采購周期較長影響合同交貨進度的,技術采購部門提供相關依據傳遞給銷售部,銷售部反饋給業務員,由業務負責與用戶協調交貨期變更的書面手續。
3、付款方式的確定:
(1)合同原則上必須有預付款或定金,對于資信等級較高的客戶,經公司同意可以沒有預付款或定金。
(2)所有款項的支付時間要有明確注明,如調試款的支付在調試后幾天內支付。
(3)必須明確調試交驗時間,不能確定的,需注明不超過發貨多長時間不調試視同調試合格。
(4)質保期時間必須明確,特別注明不超過發貨之日起多長時間。
4、質量要求要明確
對于合同中的質量條款要明確注明是按照國家標準、供方企業標準還是技術規格書等,不能全部選擇,避免在執行過程中產生歧義。
5、管轄權和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在合同中注明管轄權和出現合同糾紛時的解決辦法,如采取法律訴訟還是仲裁,原則上管轄權放在泰興。
6、為了保證產品的順利交付,壓縮技術認可時間,在其他約定事項中需要注明技術認可的時間,在此期間內不認可視同認可所提方案意見的條款。
7、對于涉及到國外服務的項目,必須在合同中注明質保期內服務為國內服務,如需國外服務,另行收費。
(三)合同的評審及變更
1、合同管理員在接到合同文本后12小時內組織對合同的評審,對于重要的合同,銷售管理部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集中評審。評審前應收集最終簽字版的技術協議、投標報價資料、詢價單等與合同相關文件。
2、對于合同評審中各部門提出異議的部分,合同管理員與合同經辦人溝通,在最終評審前要對異議關閉,并由提出異議部門補簽字。
3、合同評審結束,簽字蓋章后需要郵寄給客戶的,需要跟蹤客戶是否收到,并讓客戶蓋章后寄回原件一份,以便銷售存檔。
4、合同簽訂后發生變更的,合同管理員履行合同變更手續,并將客戶書面確認手續連同合同更改申請單一起存放于合同檔案中。
5、收到雙方簽字的`原件合同后,及時進行合同的復印下發工作,下發合同時有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技術文件等一并下發,并做好登記工作。對于合同蓋章返回周期長而交貨期又比較急的合同,由合同經辦人出具手續審批后,可以先下發工作聯系單執行,并由合同經辦人跟蹤合同原件的及時返回。
(四)合同生產過程
1、合同管理員收到合同后,根據項目交貨時間與生產部門對接,編制在生產任務書中。
2、銷售管理部安排專人負責合同履行的跟蹤工作,從技術圖紙的認可、生產圖的下發、采購計劃的下發、生產過程的知悉等全面了解合同執行情況,并將具體情況與相關部門、人員溝通,以保證產品的順利完工。
3、為了保證既不影響按期發貨,又不造成新的積壓,負責合同履行的人員需加強與銷售人員和客戶的溝通,了解項目的真實進度,銷售人員作為合同的第一責任人更要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并及時反饋給銷售部和事業部。
4、對于合同中明確發貨前需要來工廠驗收的,必須提前發函通知對方,如不來驗收,由對方書面回復確認,以免產生糾紛。
(五)產品的發運
1、銷售部發貨人員需要了解合同的交貨時間,并提前了解需發貨產品的狀態,特別是加強與質檢部門的溝通。
2、按照合同內容提前對需交貨產品的技術資料和備品配件進行準備。
3、做好產品發貨前的包裝工作,發貨前需經質檢部的最終確認,以質檢部發貨通知為準。
4、打印好發貨清單和回執,對備品配件需要在備品配件清單中明確注明,以便查找、核實。
5、聯系好運輸車輛,運輸單位必須具有運輸資質,出現運輸問題時能夠可追溯。
6、發貨前與對方收貨人員聯系,發貨清單回執必須要有收貨單位人員簽字并蓋章,收到回執后及時與合同一起歸檔,銷售人員協助做好客戶在回單上簽字蓋章的工作。
(六)發票的開具
1、登記發票臺賬時,合同管理員要登記合同要求的發票開具時間,對于需開具發票后的付款,要與合同經辦人聯系及時開具。
2、開具發票前合同經辦人向客戶索取客戶單位的最新開票資料,以免稅務信息變更引起發票退回及影響資金回籠。
3、合同管理員根據開票資料填寫開票通知單,財務開具發票。
4、發票寄出時需在臺賬上進行登記,注明發票號碼和郵遞單號等信息。在郵寄發票時在封面上注明發票等信息,同時將發票簽收單隨同發票一起寄出,收到回執后存放于合同檔案中,合同管理員要跟蹤回執的催要工作,確保回執到位,如對方不郵寄的,必須提供簽收手續的掃描件或傳真件。
(七)資金回籠及對賬
1、合同經辦人作為合同執行的主體,對資金回籠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合同經辦人要嚴格按照合同條款確保資金回籠。財務部在業務費結算時,根據營銷大綱的要求嚴格執行獎懲。
2、銷售管理部對合同資金節點充分了解掌握,及時將到期節點通知到事業部和合同經辦人,并督促資金回籠。
3、對所有往來單位每年必須確保對賬一次,財務部及時提供對賬函給銷售管理部安排人員對賬取證,客戶單位在對賬單上加蓋財務章或公章,保證賬戶的一致性,合同經辦人作為對賬的主體,事業部負責督促催要,此項工作作為銷售員業務考核的內容之一。
4、對于轉入清欠的往來,合同經辦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全力配合清欠人員回籠資金。
(八)調試及服務
1、用戶通知調試時,需采用郵件或書面通知的方式通知銷售管理部,再由銷售管理部通知服務部。合同經辦人必須了解現場的進度情況,是否真實具備調試條件,從而避免財力和人力的浪費。
2、服務人員調試交驗完畢,用戶驗收單上必須有對方簽字并加蓋部門章或公章,從而保證調試交驗記錄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九)檔案管理
銷售管理部對合同檔案進行按合同號進行分類集中存檔,并建立電子檔案,對于技術認可資料、調試資料、服務記錄等檔案管理人員向相關部門索取掃描或電子文檔,并及時進行電子檔案的備份。
合同的管理制度及流程6
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檔案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二、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三、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四、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五、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六、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職責
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2、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4、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5、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6、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
7、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8、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9、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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