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共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合同1
甲方:
乙方:
乙方遵照《X有限公司信息系統基礎設施運維外包服務合同》為甲方提供外包服務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為確保相應工作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濫用,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作為甲方外包服務承擔單位,其工作任務依據外包服務工作的有關任務書確定,本協議僅涉及乙方承擔或參與該外包服務工作過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責任。
二、本協議涉及保密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包括:
1。外包服務合同中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以及有關會議文件,紀要和決定;
2。甲乙雙方之間工作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3。外包服務工作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
4。外包服務工作實施過程中各有關當事人擁有的知識產權,已經公開的知識產權信息除外;
5。經甲乙雙方在該外包服務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6。甲方計算機終端中的文件信息和各種資料。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外包服務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磁盤、光盤等)向乙方提供技術信息時,可以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術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
4。對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甲方批露的保密信息只用于對甲方的外包服務工作中。
2。乙方對從甲方獲得的涉及外包服務工作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托顧問方,接受咨詢方;
3。乙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文件和資料,未經工作組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復制,仿造等;
4。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
5。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現有關保密信息被泄露,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五、本協議中涉及的有關保密信息,其中已經擁有知識產權的歸原所有人所有。
六、甲方為實施外包服務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別聲明不能提供給他人的以外,可以將乙方提供的有關信息向本外包服務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其他外包服務工作的單位、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此行為不視為甲方違約。
七、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要求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或者自雙方中的一方取得有關文件,資料之日起,以時間在前的為準,至本外包服務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外包服務工作實施過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項目,雙方應在終止本外包服務工作后的五年內繼續履行有關保密責任。
九、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拾份,甲方持有陸份,乙方持有肆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鑒于:
1)甲乙雙方進行商業合作,雙方可能需要將某些專有和機密的技術、商業信息披露給對方。
2)甲方、乙方在本協議中又可單獨稱為“一方”或合稱為“雙方”;保密信息的來源方稱為“披露方”,保密信息的獲得方稱為“接受方”。
3)為保障披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密內容與范圍
1、本協議中涉及的專有和機密的技術、商業信息統稱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指在商業合作中所披露的在披露給接受方或者接受方獲悉時沒有公開的,涉及商業、產品、研究、技術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披露方向接受方提供的樣機、樣品、圖紙、技術規范、技術參數、技術秘密、研發方向、公司文件、財務資料、系統信息、市場或客戶信息、人員信息等文件資料或實物資料。
2)商業合作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計劃、策略、方案、備忘錄、決議、紀要、協議等其它特定的信息、文件、資料等。
3)其他依行業慣例和相關法律應予保密的。
2、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
1)披露方提供時已為公知公用的信息。
2)披露方提供給接受方后,因不可歸責于接受方的事由而為公知公用的信息。
3)從有正當權限的第三方獲取的不負保密義務的信息。
4)因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政府機關或司法機關的命令被強制披露的信息。
5)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二、保密義務
1、在沒有取得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之前,接受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個人、公司、聯合體或團體以任何理由或目的提供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2、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應至少采取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等的審慎程度的保護措施對保密信息進行保密。雙方應保證保密信息在本方參與商業合作的負責人和雇員等“必須知情”的人員范圍內知悉。在協議各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告知保密信息的機密性質和應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協議規定的程度。
3、雙方商業合作終止后五個工作日內,接受方應將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全部返還對方,對復印及下載的文件資料全部銷毀。但接受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留存相關工作底稿的除外。
4、雙方應負責對己方員工的保密教育,因接受方員工離職后造成的泄密,接受方仍應承擔責任。
5、披露方保留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所包含的一切權利(包括知識產權)。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不得直接或者通過第三方,對披露方所提供的包含其保密信息的任何樣品、樣機、試用機、軟件或其他實物進行逆向研發、分拆或者反編譯等活動。
三、違約責任
接受方未按本協議各條所述義務保密,或引用保密信息牟利并因以上行為導致披露方遭受損失,應賠償披露方的直接損失和因仲裁所產生的`律師代理費、保全費、公證費、調查費、交通費等。
四、保密期限
接受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自協議生效時開始,接受方的保密義務持續有效,除非:
1、披露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說明其保密信息可不再保密。
2、保密信息已經符合第一條規定的例外情況。
五、爭議解決
任何源于、產生于或涉及本協議的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則此爭議應提交南通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此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六、一般條款
1、如果本協議的一個或多個條款因任何理由而被認定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強制執行,該等無效、非法或不可強制執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合同章(/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聯系方式
所有本協議項下的通知、請求或其他往來信息均應使用書面形式并應當按照本合同結尾處載明的地址發出。通知以對方代表簽名或者蓋章確認為準。如果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在發送當日視為收到;如果以特快專遞或者掛號形式寄送的,自收件人簽收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甲方____________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秘密信息
甲方的工資薪酬體系設置屬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內容之一,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屬于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此保密協議,乙方不得刺探同事的工資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薪酬及福利待遇、保證不擅自發表、不泄漏公司有關薪酬制度的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形式泄露乙方的薪酬待遇而造成乙方在工作中受到同事攻擊。如乙方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況者,應及時向甲方主管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不得傳播、散布、比對。
第三條 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至勞動合同生效起,一直有效。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追究該違約責任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等。
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按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扣除績效、降薪、降職甚至作出開除的處分決定。并且甲方不對乙方負擔任何形式的賠償,也不再支付任何保密費用。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專利申請事宜,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交底材料中設計的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現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專利事宜中可能涉及的技術秘密簽訂保密協議如下: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保護涉及的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保密信息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信息的定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所稱的“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者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于書面或者其他有形信息,在交付乙方是必須表明“保密”或“秘密”。
(2)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保密信息,并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保密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保密信息。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許諾使用或用作其他目的。
3、乙方應于能接觸到該保密信息的本方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并被專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保密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
5、乙方不得復制、仿造或者修改甲方提供之保密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給他人使用。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例外
1、甲方已公開泄露該保密信息。
2、該保密信息已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保密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法院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則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訴訟費、律師費和甲方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公布或公告至日截止。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5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保密項目:_________項目組成員:_________乙方因參與甲方關于_________項目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范圍包括:
1.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技術指標、軟件系統、數據庫、運行環境、作業平臺、測試結果、圖紙、樣本、模型、使用手冊、技術文檔、涉及技術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系方式、需求信息、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3.其他事項: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通過與項目對方當事人締約)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項目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主動采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秘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復制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4.不得允許(包括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行為)或協助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
5.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該項目之商業秘密為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包括自辦企業)服務;
6.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項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請對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所有權,在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權者除外;
7.如發現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后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后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項所列。
3.本條第2項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所受到的實際_________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1套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上述計算方法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該項目商業秘密已發生的'投資費用的_________%作為損失賠償額;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侵犯了甲方關于該項目的商業秘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訴諸法律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同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辭職董監高的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本公司董事會于20_年9月12日收到副總經理檀學龍遞交的辭職報告。該辭職副總經理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_辭職后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
(二)辭職原因個人原因。
二、上述人員的辭職對公司產生的影響
(一)對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的影響檀學龍的.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
(二)對公司生產、經營上的影響對公司生產經營不會產生影響。
三、備查文件檀學龍先生的辭呈公告編號:
北京_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__年9月14日
保密合同7
1. 引言
1.1 競業協議和保密協議的背景和重要性
競業協議和保密協議是企業保護商業秘密和維護競爭優勢的重要法律工具。在現代商業環境中,市場競爭激烈,保護知識產權和商業機密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競業協議和保密協議為企業提供了合法手段來約束員工的行為,防止他們在離職后泄露商業機密或加入競爭對手。
1.2 本文目的和結構概述
本文將對競業協議和保密協議進行詳細闡述,主要關注兩者的區別。首先,將對競業協議進行分析,包括其定義、適用范圍、法律效力和限制內容等方面。然后,對保密協議進行類似的分析。最后,將對競業協議和保密協議的區別進行總結和比較,以及對其重要性和法律環境的影響進行討論。
2. 競業協議
2.1 定義和適用范圍
競業協議是一種合同,旨在限制員工在離職后加入競爭對手或自行創業。它通常約定員工離職后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前雇主競爭的工作或創辦類似的業務。競業協議適用于涉及商業機密的企業,如高科技公司、研發型企業等。
2.2 法律效力
競業協議的法律效力因國家法律體系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一些國家,如美國,競業協議受到法律保護,只要合理限制并符合公共利益,就能確保有效執行。然而,在其他國家,如歐洲一些國家,競業協議可能受到限制或被認為是無效的。
2.3 限制內容
競業協議的限制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2.3.1 禁止加入競爭對手
競業協議通常會限制員工在離職后一定期限內加入競爭對手。這是為了防止員工利用其在前雇主處獲得的商業機密或客戶資源,對前雇主造成競爭威脅。
2.3.2 禁止自行創業
競業協議可能禁止員工在離職后一定期限內自行創辦與前雇主類似的業務。這是為了避免員工直接競爭,從而減少對前雇主的競爭壓力。
2.3.3 禁止與客戶、供應商進行業務往來
競業協議還可能限制員工在離職后一段時間內與前雇主的客戶或供應商進行業務往來。這是為了保護前雇主的客戶關系和商業利益。
2.4 競業協議的時效性
競業協議通常有一定的時效性,即限制員工在離職后一定時間內從事競爭性工作或創辦類似業務。時效期限的長短因國家法律的不同而異,一般在幾個月到幾年之間。
2.5 競業協議的爭議和法律解釋
競業協議的爭議和法律解釋根據不同的國家法律體系而有所不同。一些國家的法律對競業協議的限制進行了明確規定,而其他國家則較為靈活,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解釋和裁決。
3. 保密協議
3.1 定義和適用范圍
保密協議是一種合同,旨在確保員工在任職期間不泄露公司的商業機密信息。它適用于任何類型的企業,無論其規模和行業。
3.2 法律效力
保密協議的法律效力因國家法律體系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總體而言,保密協議受到法律的保護,員工在簽署保密協議后有義務保守商業機密。
3.3 限制內容
保密協議的限制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3.3.1 保護機密信息
保密協議要求員工保護公司的商業機密信息,包括技術秘密、客戶名單、市場策略等。員工在合同期限內不得將這些機密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3.3.2 禁止泄露信息
保密協議禁止員工在任職期間將公司機密信息泄露給競爭對手或其他未獲授權的人員。這是為了確保公司的商業機密不被泄露,維護公司的競爭優勢。
3.3.3 禁止利用信息
保密協議可能禁止員工在離職后利用公司的商業機密信息從事與前雇主競爭的工作或創辦類似的業務。這是為了防止員工利用公司機密信息對前雇主造成不公平競爭。
3.4 保密協議的時效性
保密協議通常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對泄露商業機密的行為具有約束力。保密協議的時效期限一般與雇傭合同的有效期相同。
3.5 保密協議的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保密協議一般規定了違約責任,即員工違反協議的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當協議發生爭議時,一般通過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
4. 競業協議和保密協議的區別
4.1 適用范圍
競業協議適用于員工離職后加入競爭對手或自行創業的行為,而保密協議適用于員工在任職期間不泄露公司機密信息。
4.2 重點關注點
競業協議主要關注員工離職后的競爭行為,包括加入競爭對手或自行創業。保密協議更關注員工在任職期間的行為,要求他們保護公司的商業機密。
4.3 法律效力
競業協議的法律效力因國家法律體系的不同而有所差異,而保密協議通常受到法律的保護。
4.4 限制內容
競業協議主要限制員工在離職后的競爭行為,如加入競爭對手、自行創業或與客戶、供應商進行業務往來。保密協議主要限制員工在任職期間的行為,如保護機密信息、禁止泄露信息或利用信息。
4.5 時效性
競業協議通常在離職后一定時間內有效,保密協議一般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
保密合同8
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為保護甲方機密信息之秘密性、確保該等機密信息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后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信息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戶之任何技術信息與商業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于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信息,不論該等信息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著于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信息,包括且不限于與軟硬件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制造有關之技術信息。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數據、客戶數據、人事數據、財務數據、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項信息:
⑴、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信息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信息而獨自開發取得之信息。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范圍內,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
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信息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于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系、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于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應與其它數據區隔存放,以
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信息。乙方應采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并采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秘密性:____________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信息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
當使用之機密信息,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簽署后,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后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后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其數據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秘密、商標、專利、以及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信息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并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布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乙方應
依甲方之要求,至遲于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系完成或合作關系終止后、或于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制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信息銷毀或刪除;乙方并應于銷毀或刪除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敘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信息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
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并明了機密信息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于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確性。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____________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并購或與第三人合并。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信息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
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秘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于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
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泄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序或先于執行程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并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抵觸或與法令相抵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于與法令相抵觸部份無效,不
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伙、雇傭或相互代理之關系。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采購、委托或合作合
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簽
署之文件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于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系之解除、
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并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并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于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合同9
__________公司離職人員保密責任確認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達成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簽署本協議書,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保證并確認: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勞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經濟糾紛等。
2.乙方不得將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透露給第三方。
3.不得與他人串通為謀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損失。
4.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5.對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資料,乙方已承諾如數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業機密作為謀取職業的手段和發展途徑。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秘密并在此基礎之上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二、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指出,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機密性。
三、乙方離職已承諾,將接觸的所有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報告、信件、傳真、磁盤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無論這些秘密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不得備份。
四、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的收益應還給甲方。
五、協商效力:
本協議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委托加工合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為保證甲方商業秘密不受侵犯,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一下條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產品(含不合格產品)、樣品、工藝資料、色版/樣、原材料、配方、圖紙等資料。
二、甲方對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標的物享用所有權。
三、乙方不論加工工作完成與否,都應對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標的物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漏、告知、公告、發布、出版、授權、轉讓等任何方式將甲方商業秘密透露給第三方知悉。
四、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甲方產品及提供的一切資料做宣傳。
五、委托加工期間,乙方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動,保證甲方的商業秘密安全。
六、乙方應當于委托加工合同結束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而不論這些信息有無價值。
七、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開時止。
八、若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乙方將一次性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___元,并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作關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九、甲乙雙方在委托加工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若協商、調解未成,雙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為甲方企業所在地的各級人民法院,對此條款甲方已特別提醒乙方盡到注意義務。
十、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一、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十二、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以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同11
甲方(企業):乙方(員工):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并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公司秘密的有關事項,制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業秘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是不局限于
①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②公司所有員工的信息狀況;
③公司人力資源規劃方案、項目、策略等;
④公司行政采購方式、采購價、采購渠道,采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⑤經營成本、勞動人力成本、管理成本等;
⑥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內的資料及計算機內不能公開的資料;
⑦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⑧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
⑨投標價格、投標預算、投標書;
⑩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等。
一切不宜對外或對內傳播的,泄漏會對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的資料和信息等,均屬公司要求的保密范圍。
第二條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履行與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三條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布、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由甲方公開時止。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后(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第五條秘密信息的載體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乙方應當于離職或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屬于甲方的全部載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或復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乙方離職后,只要甲方要求乙方協助處理涉及乙方知曉的任何公司商業秘密,乙方都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至處理完畢為止。
第六條侵權責任
1、由于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訴訟費用),乙方必須全額賠償因違反本協議而給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所帶來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利潤損失、社會效益評估損失,包括索賠和執行前述索賠所帶來的一切費用。上述費用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2、任職期間,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乙方已離職,甲方將通過司法或其他有效途徑追究。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4、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均有權依照程序解除乙方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第七條其它事項
1、乙方清楚知道簽訂本協議須履行的法律義務,并完全了解協議的法律含意。
2、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確認生效。
第八條生效日期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雙方共同遵守并嚴格履行協議條款。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司(簽章):
法人代表:
日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日期:
保密合同12
用人單位(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勞動者(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
1、甲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機構及其他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的主營業務為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鈦酸鋰及高性能鋰離子電池材料及電池、電機及電控系統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甲方在前述行業中享有特定的專利技術及其他相關技術,并且甲方未將前述該等專利、技術以及其他商業秘密(以下統稱為“保密信息”)對外公開;
2、乙方即將成為甲方的雇傭員工或將辦理離職手續,將(或曾經)在甲方擔任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或其他可以接觸甲方保密信息的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或接觸甲方的專利、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3、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為確保甲方的保密信息不被盜用或外泄,乙方承諾將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為保護甲乙雙方的正當合法權益,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就保密義務和競業禁止義務等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雙方信守履行。
第一條 定義及保密范圍
1.1 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開的以及其他可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的任何保密信息,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甲方的專利技術及其他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利技術、專有技術、產品
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產品配方、科研成果;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經營方針,戰略規劃,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招投標資料和信息,營銷方案,與同行對手的競爭策略、市場研究報告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5)其他保密信息:
a.乙方在入職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使用的,或乙方的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或乙方在職期間甲方所擁有的其他商業秘密;
b.甲方享有乙方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創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營銷方案、競爭策略、市場研究報告、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管理方法等;
c.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保密信息是否具有商業上的價值;
d.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亦屬于保密范圍。
1.2 乙方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已經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通過觀察設計等途徑獲得的甲方其他保密信息。
第二條 保密義務
2.1 乙方在工作期間、調離崗位或離職后,應嚴格保守在工作期間所獲得的有關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非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法律規定的披露義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保密信息及其與之相關的任何設備、文件、技術資料、電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資料、物品被泄露;
2.2 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間、調離本崗位或離職后,均不得將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約定的甲方的專利技術、產品配方、產品研發計劃和方案、培訓資料、客戶檔案、公司運作方案、公司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泄或提供給與甲方屬于同一行業的競爭對手(即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或其他不屬于同行業的任何第三方;
2.3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商業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2.4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設計與開發,并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給甲方,甲方擁有絕對和完整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2.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開發、撰寫論文及向第三者公布;
2.6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保密信息履行職務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保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保密信息;
2.7 乙方承諾,在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保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保密信息尚未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保密信息;
2.8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雙方銷毀;
2.9 但上述保密義務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a.乙方能證明該保密信息已進入公知領域;
b.乙方能證實該保密信息是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所獲得的;
c.乙方因適用法律或法院命令的要求而披露的保密信息,但遇到此情形時,乙方應及時的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合理可行的機會與要求乙方披露信息的機構進行交涉,且乙方所披露的范圍僅限于該適用法律或法院命令所明確規定的內容;
2.10 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乙方為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離職后五年。
第三條 競業禁止
3.1 乙方應履行的競業禁止義務期限為自離職之日起兩年。在前述期間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為:
(1)在與甲方從事相同或類似業務(即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鈦酸鋰及高性能鋰離子電池材料及電池、電機及電控系統的研發、生產及銷售行業)的單位處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代理人、顧問等;
(2)自營或以他人名義經營與甲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研發、生產、經營、銷售與甲方相同或類似的產品或服務;
(3)搶奪甲方的客戶或合作伙伴,引誘甲方的員工/代理人/顧問等與甲方終止服務合同(即勞動/代理/顧問等合同)關系;
(4)其他有違競業禁止原則的行為。
3.2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應無條件同意甲方有權選擇是否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但甲方應自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正式解除或終止之前或自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1個月內告知乙方是否要求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電子郵件、電話等形式或直接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等行為明示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3.3 乙方被新工作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新工作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工作內容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的工作單位確認核實后發放補償金。乙方在月末仍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的,視為放棄當月的補償金。
3.4 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禁止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禁止義務。
3.5 如甲方認為乙方已無競業禁止的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禁止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后,乙方競業禁止義務終止,但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時間支付補償金。
3.6 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
(1)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數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的月平均收入的50%,乙方在甲方處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月平均收入的50%計算。
(2)補償金每月支付一次,每月10日左右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或因乙方原因導致補償金無法支付,甲方可以暫不支付或將補償金向公證機關等有關單位提存,但乙方仍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競業禁止義務。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4.1 甲方應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職務的技術研發,生產技術、檢測技術流程再造提供良好的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4.2 乙方確認并同意,在職期間內為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是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歸甲方,專利被批準后甲方為專利權人。如乙方對職務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了創造性貢獻的,乙方可以署名為發明人或設計人;
4.3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知識產權、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生產秘密、管理秘密、經營秘密向第三者公布或者外界公布;
4.4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勞務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的保密信息;
4.5 若甲方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須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的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或甲方保密制度的規定,泄露或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利影響的,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并消除影響,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或侵權責任。
5.2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關于競業禁止的規定,應立即停止違約行為,繼續履行本協議,與甲方的競爭單位脫離關系,采取措施挽回泄漏甲方秘密所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保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前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實際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5.3 除因乙方原因之外,如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超過六十日的,乙方有權選擇:拒絕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要求甲方自逾期支付之日起,按逾期支付的補償金數額每日萬分之三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5.4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無論甲方是否主張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均可以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第六條 爭議解決
6.1 甲乙雙方對因簽訂、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珠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6.2 爭議發生后,在對爭議進行訴訟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6.3 本協議的終止、撤銷、解除、無效,不影響前述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 未盡事宜
7.1 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協議簽訂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前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并于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生效及其他
8.1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若協議中有關保密和競業禁止年限超過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年限,或補償金數額低于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數額,本協議仍然有效,但乙方的保密和競業禁止年限按法律規定的最高年限來確定,且甲方須在競業禁止期限屆滿前按法律規定補足補償金數額。
(以下無正文,為協議雙方的簽署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保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不得到與甲方從事類似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經營與甲方相類似的業務,這些工作或業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相競爭的單位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履行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后2年內。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相同和類似的工作為下列行業的工作:_______________
(一)、電訊行業;
(二)、電訊終端銷售行業;
(三)、連鎖經營行業。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第五條補償
在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每月_________元,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甲方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并且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第六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
第七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_______________
(一)、每季提供一份其任職單位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并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因為乙方違約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用等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并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九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管轄
本協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
甲乙雙方正在就 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1、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3、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4、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第三條 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1、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2、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
3、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3、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仍需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再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關待遇;
2、如果乙方違反本保密協議,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保密信息的定義、范圍和載體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基于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設備、文件、技術資料、各種載體的電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資料、物品脫離甲方公司之控制。
2、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間或調離本崗位以及離職后,均不得將甲方的技術、商業運營方法、培訓資料、客戶檔案、公司運作方法、公司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泄或提供給競爭對手(即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
3、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策劃文案、網站制作、網站技術資料、網站數據、營銷方法、運營模式、網站規劃、項目計劃、項目組人員構成、營業額、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
4、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亦屬于保密范圍。
6、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的保密義務基于其對甲方忠實義務的要求。乙方在任職期間應履行以下義務:
(1)嚴格產品加工配制技術,防止泄露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給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不得利用保密信息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離開甲方之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給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
第三條泄密行為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被視為故意泄露、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將保密信息泄露給甲方的競爭對手;
(2)向公共場合發布、提供保密信息;
(3)利用保密信息為自己或者他人服務或牟利;
(4)通過其他任何途徑或形式泄露、披露保密信息。
第四條不競爭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后2年以內,非經甲方董事會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承諾,在離職之前或者離職之后1年以內,不得搶奪乙方客戶,或者引誘乙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系的產品或服務(火鍋,驢肉)。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僅限于甲方因調查該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2、乙方承擔的前款違約責任不足以彌補其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實際損失。違約的實際損失,包括由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保密信息的價值及評估費用、調查費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請有關部門追究乙方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權利。
以上責任應有董事會協商解決。
第六條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依法申請仲裁。
爭議發生后,在對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本協議的終止、撤消、無效不應影響前款約定的效力。
2、本協議被視為是甲方《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協議中如有任何與《勞動合同》相沖突的條款,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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