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資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資合同1
甲方公司名稱:
法人代表及身份證號碼:
乙方公司名稱:
法人代表及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司名稱:
法人代表及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過對市場充分可行性的論證及調研,一致同意合資經營。為此,協議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并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訂立本協議,協議有效期為三年,自20xx年 4 月 1 日至 20xx年 4 月 1 日,協議期滿。
一、入股性質和經營范圍
1、入股的性質為:合資
2、營業地點:
3、甲、乙、丙三方入股經營宗旨是:對資本、營銷資源優化組合,提高市場競爭力,使投資各方獲取滿意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經營范圍是:
二、入股資本及認繳
1、合資總資本為人民幣(大寫) 貳佰 萬元整( 200元)。
2、甲、乙、丙三方出資形式及金額如下:
(1)甲方以貨幣資金 70 萬元投入,在總出資中占 35 %的股權。
(2)乙方以貨幣資金 70萬元投入,在總出資中占 35 %的股權。
(3)丙方以貨幣資金 60 萬元投入,在總出資中占 30 %的股權。
3、在本協議簽定前一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完成出資,并存入三方指定合資經營固定銀行帳戶
4、甲、乙、丙三方共同驗資,在此協議簽訂前驗資,簽訂后說明甲方、乙方、丙方對驗資無異議。
三、聲明、承諾及保證條款
(一)聲明、承諾及保證條款
1、遵守入股條款協議;
2、依其所認購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認繳出資額;
3、各方代表要嚴守商業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從事與入股業務與相同或相似的經營活動,不得再將與入股相關業務信息透漏給他方;
4、保證出資及時足額到位,并積極參與入股業務的相關商業活動;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7、有權對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協議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權;
9、協議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參加剩余財產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規及入股條款協議所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甲、乙、丙三方特定的權力和義務甲方意欲將相關產業進行整合發展時,乙方、丙方一定給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權的轉讓
1、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不得單獨撤資。
2、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不得轉讓股份。
五、禁止行為
1、禁止任何股東以個人或其他名義進行有損我方的經營活動;否則其活動獲得利益歸其股東所有,造成損失按有關法律賠償。
2、禁止股東私自或與他人合伙開展與入股經營業務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3、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我方實際損失賠償。嚴重者按有關法律法規可減少其持有的股權比例以彌補其他股東的損失。
六、經營方式及資產管理
1、不得瞞報賬務;資金由公司財務統一管理分配;
2、甲、乙、丙三方定期共同盤查財務及業務報表,因甲方(乙方或丙方)過失應按照市場價賠付;
3、單一計算盈虧,每月都有詳細的財物報表;
4、單一固定賬號管理合資經營賬目,用來合資經營的款項往來,公司負責妥善保管;
5、差旅報銷制度,車船費憑票報銷;
6、股東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7、經營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七、分紅預案及方式
1、利潤分配方式:
( 1)合作股東只出資的,不直接參與經營的不支付勞動報酬;
(3)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及業務發展資金后的利潤部分,每年一次(或是每月一次)按照出資比例分紅。
2、經營資金的增加
每年一次按照股份分紅,分紅后如出現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并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違約責任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多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過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有關法律解決,各股東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合資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元。
2.合資合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方,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付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利用在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職員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以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國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簽字。
中文簽名:_____外方簽名:_____
合資合同3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
法定代表:___
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
法定代表:___
乙方:
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
法定代表:___
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
法定代表:____
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
法定代表: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英文名稱為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1、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出資金額各為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 __元,其中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 __元,其中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 __元
乙2方:_% __元
乙3方:_% 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名,其中甲方派出_名,乙方派出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職員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以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的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方要以合適的平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 %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國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年_月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簽字。
中方簽名: 外方簽名:
合資合同4
第一條總則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__省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并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范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并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注冊資本與資金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完成,其余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后,應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注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資金。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并由董事會批準。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并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范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范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協助公司向中國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協助公司聯系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為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為爭取其產品的優質并承擔其技術責任;
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關制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經和甲方協商后,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并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準。
新廠房的建筑,籌建小組按第款規定負責聯系建筑設計的批準,監督設備及材料采購,制訂建筑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筑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并在新廠房建筑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筑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并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筑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范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筑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后應盡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后余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后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按照“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款優惠待遇的精神,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十五(15%)。對于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雇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采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解雇;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采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雇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后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
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并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并由董事會委托的經中國這邊政府注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并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后,公司收到批準書后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為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注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為期五(5)年的延長。
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準之機構批準。
第十二條轉讓
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準,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后三十(30)天內作出答復,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于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準轉讓后,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后,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后,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并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并經有關當局批準,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并簽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若沒有買主愿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遵照關于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準,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為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布的廣東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若調解于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隨后于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為準。
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后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為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為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于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準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于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稅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合資合同5
前言
和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市建立并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雙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
登記地: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______分別委托為其授權代表。
登記地: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國籍:______
登記地: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國籍:______
登記地: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國籍:______
第二章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________________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______ (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
第四條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法典》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________________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合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XX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占地面積_____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_____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_____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積_____平方米。
第四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筑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筑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為________________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_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固定為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美元,占%;乙方出資額為美元,占______%。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___________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注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
第一批應于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內交付%的注冊資本,計______美元;
第二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交付%的注冊資本,計______美元。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后,須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并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注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托銀行牽頭、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后,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費的%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盡快簽署。
第二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復,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后,成立以為首的由、 、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于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甲方要為盡快取得該項批準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
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準、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系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采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盡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
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系以最優惠的'價格采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并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托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簽字后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并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后的前________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后的第________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并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范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七條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托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托條件、擬訂委托合同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八章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對于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并報中國主管當局批準;
根據批準的擴大初步設計,制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安排在中國境內外采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并在預算的范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維護、管理原有建筑,維持正常營業;
就、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并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托的有關事宜;
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設備、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購、運輸、安裝;
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負責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后,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并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后,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托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________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托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采購
第五十四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采購計劃和預算。并將擬在中國境內采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者采購。
第五十五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采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征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并與之簽訂雇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制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九條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稅務
第六十一條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準后實行。
第六十二條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采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后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總會計師應盡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并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章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于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于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出。
第六十九條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合營企業在中國或中國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第十三章審計
第七十一條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于該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后盡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后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后,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復。
第七十三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并且應盡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筑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筑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________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________年。
第七十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并報中國有關當局批準。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________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________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注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條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后剩余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發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后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凈收益。
第八十三條合營企業清算后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后,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險
第八十四條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
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條甲乙雙方對屬于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秘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盡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簽字后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四章附則
第九十二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準的,在獲得批準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條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后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 ",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市簽署。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資合同6
編號:____________
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簽約第一方:xxx公司,該公司系中國公司,在中國______注冊(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第二方:xxx公司,系美國公司,在美國_______注冊(以下簡稱“乙方”)
茲證明
鑒于甲方在中國生產和銷售××產品;
鑒于乙方生產和銷售××產品(以下稱“許可產品”),擁有許可產品的美國專利(以下稱“專利”)和×號注冊商標;
鑒于甲乙雙方認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稱“合營公司”),從事生產、銷售和開發許可產品,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為此,鑒于本協議所述的前提與約定,特此立約如下:
第一條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確規定,下列短語具有以下意思:
1.“合營企業”,系指根據本協議建立的公司。
2.“許可產品”,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專利”,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標”,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建立合營企業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建立合營企業。
2.合營企業稱為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3.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4.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5.合營企業的組建費用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第三條生產經營的目的、范圍和規范
1.甲、乙方 合資經營合同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擴大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知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營企業生產________(許可產品)。生產能力為每年_______。合營企業將努力提高許可產品,改善管理,以適應國際競爭。
3.合營企業盡可能開發許可產品的新品,以滿足國內外市場的發展需要。
第四條資本結構
1.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為_____,其中甲、乙方各出資50%。
2.甲方出資:
(1)廠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產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現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資企業廠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合同7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訂立:
(1)_______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法人(以下簡稱甲方);(2)_______有限公司,一所在香港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緣由:
根據一份由甲方及乙方(以一統稱〔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關于建議合作促進和發展廣東省及中國其他地區的食品工業的意向書,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并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此合同,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及其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及條例,成立一合資經營企業,名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促進發展中國的食品工業及引進先進技術設備與科學管理方法以實現上述目的。
第一條合營雙方的名稱,注冊所在國/所在地區與法定地址(略)。
第二條合營雙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職業及國籍(略)。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范圍
3.1 公司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為一有限責任公司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法令及條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權益及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及保護。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于充分利用中國的豐富食品資源及物料以發展食品工業,采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及引進先進的科技和設備,以香港和國際市場為目標,產品以出口外銷為主,提高廣東食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銷售網點,已成功地實現以上的目的并為雙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經濟利潤。公司的經營范圍于初期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a)充分利用中國地域食品原料豐富資源的優勢和____________公司先進的工商管理技術的優勢對食品工業的'產量與品質的提高而進行技術改造,及引進國外高級物料、良種。
(b)通過公司引進香港及外國先進食品加工技術設備,以及對肉類、蔬菜、水果、醬料、調味、添加劑、飲料和冰淇淋等方面進行生產加工,產品在國內外市場銷售,并配套包裝、冷藏、運輸等方面的營運設施。
(c)設立包裝容器工廠,除供應本公司需要外并在國內外市場進行銷售。
(d)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在香港和海外設立產品銷售中心及網點。
(e)隨著公司的發展在廣東省設立信息資料、科技咨詢和技術培訓中心,以促進食品工業的發展,以利于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取得成功。
(f)與廣東省的其他經濟實體進行補償貿易及其他類似的商業安排。
(g)在董事會(如以下之定義)認為結合上述的一項或多項業務與其有附帶關系或適合于經營的需要時,可以獨立經營或以投資于其他合營企業或經濟實體的方式,從事食品工業內的其他有關業務。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合營雙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出資額的繳付期限以及出資額欠繳與轉讓的規定
4.1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4.2 甲方的出資額為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數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乙方的出資額為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數額為______萬元。但乙方的出資應以____________繳付,按繳付當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公布的外匯買賣牌價的中間價換算人民幣計算。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 雙方應按各自出資的比例來進行利潤的分配和虧損的分擔。惟雙方對公司的責任只限于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額。
5.2 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和其他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繳納所得稅后,其年度利潤應按以下的原則分配:
(a)依照董事會決定的比例,預先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以及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b)任何一年的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數額不得多于公司百分之五的稅后利潤。
第六條合資雙方的責任
6.1 甲方及乙方應盡力促進公司的業務活動。
6.2 在不影響____________的原則下,雙方同意各自主要負責以下各項:
甲方:
(a)負責辦理公司的注冊登記手續和申請公司的營業執照;
(b)負責申請公司按規定享受的減免稅收待遇;
(c)負責申請設立公司的外匯存款賬戶及人民幣存款賬戶;
(d)負責為日常及辦公使用的進口用品、設備及器具辦理報關手續及領取進口許可證,并為出口物品領取出口許可證;
(e)負責為公司申請有關的辦事處;
(f)負責推薦稱職的中國職員;
(g)負責申請乙方出入人員的出入境通行證件;
(h)負責提供國內食品及市場趨勢有關的信息資料;
(i)負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食品工業中的其他機構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聯系;
(j)負責促進并協助公司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銷售;
(k)負責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
(a)負責公司生產的產品在香港和國際市場銷售;
(b)負責提供香港和世界各地區的食品及食品有關的市場信息資料;
(c)負責提供市場現有的現代食品科技和市場的信息資料;
(d)負責在香港和其他國家及地區辦理有關業務的注冊登記手續;
(e)負責介紹國外食品專家學者到公司所屬企業及廣東省其他食品企業傳授食品生產技術;
(f)負責公司業務的運轉、公司骨干職員的業務培訓和引進健全的管理經驗;
(g)負責與外國食品工業中的其他機構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聯系;
(h)負責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董事會的組成、職責、權限
7.1 雙方于公司成立后組織成立董事會(〔董事會〕)。董事會人數為______名,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擔任。董事的任期為______年,若雙方同意可以連任。若某董事因故需要更換時,由委派方另行安排接替并報審批機關備案。
7.2 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雙方董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
第八條部經理與副總經理的職責、權限和聘用辦法
8.1 公司成立一管理事務處以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事務處設一位總經理及一位副總經理。總經理執行董事會制定的經營管理方針和決議。在董事會休會期間,總經理應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并行使董事會所授予的其他職權。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于處理重要問題時與副總經理協商。
8.2 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用,總經理由乙方擔任,副總經理由甲方擔任。
第九條場地使用權
9.1 公司應向負責土地的主管部門申請取得經營場地的使用權并以其名義簽署場地使用合同。
第十條保密協議
10.1 甲方及乙方承諾于未獲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透露或容許泄露任何因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獲得的有關公司業務的機密資料給未經授權可接受該資料或文件的任何人士或經濟組織。
10.2 甲方及乙方同意公司應實行一個制度以安全保管上述第______段所提及的機密資料及文件,同時公司得盡其所能地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此等資料及文件被公司職員及工作人員泄露的風險減至最低限度,但由雙方明確地準許透露的除外。
10.3 如甲方或乙方獲知任何有關侵犯公司專利權、商標、版權、其他知識產權或類似的事件時,首先發覺的一方應將其所有的有關消息通知另一方,然后雙方協商(如有必要)應采取的行動。
10.4 在甲方或乙方認為必要和恰當時,公司應采取行動和步驟以保證公司的知識產權利益。
第十一條經營計劃
公司應按其業務范圍制訂其經營計劃,此等計劃于獲得董事會批準后應予實行,并呈交有關部門備案。公司有權決定是否于國內或向國外采購主要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配件、交通工具及辦事處用品,于購買條件相同的情形下,公司應首先考慮中國的產品。公司有權自行將產品在中國市場內銷售或委托有關機構代銷。此等產品的售價應由公司按競爭情況來決定。由公司確定產品售價應報有關部門備案。雙方認識到出口對外匯收支平衡的重要性,在保持外匯平衡的原則下,雙方同意將重點放在產品出口活動上。雙方進一步同意于公司成立后按公司與乙方同意條款及條件委托乙方或乙方的聯營公司為公司出口產品的國外總經銷人。那些出售給經銷人用作國外銷售的產品的售價應由公司與經銷人協商,并且考慮到該種產品于國際市場上的通行價格來決定。于這種情形下決定的出口價格應呈交董事會審批,然后呈交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外匯管理
12.1 公司的一切外匯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對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管理施行細則],以及其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辦理。
12.2 公司憑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出的營業執照在中國銀行廣東分行或其他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銀行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存款賬戶。
12.3 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匯入外存款賬戶,一切外匯支出均需從外匯存款賬戶中支付。
12.4 公司應保持外匯收支平衡,公司于外匯收支上所產生的不平衡應由甲方以其外匯收益彌補。
12.5 為使公司能保持其外匯收支平衡,公司應獲準以其人民幣利潤在中國購買制成品或原材料,而此等原材料或其制成品或最終商品于經過生產環節處理或加工后可出口至國外以換取外幣。
12.6 乙方從公司得到的人民幣利潤可按中國外匯管理總局公布的兌換率兌成外幣,并于繳付所有需繳稅項后通過中國銀行按外匯管理條例匯往國外。
12.7 公司在國外或港澳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存款賬戶,應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批準,并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報告外匯收支情況和提供銀行對賬單。
12.8 公司根據經營業務的需要,可按[中國銀行辦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貸款暫行辦法]向中國銀行申請外匯貸款和人民幣貸款,公司也可從國外或港澳地區的銀行借入外匯作為資金,但必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備案。
12.9 公司的外籍職工和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依法繳稅后,除去在中國境內使用的花費,其剩余部分可以向中國銀行申請全部匯出。
第十三條財務、會計及稅務(略)
第十四條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及勞動保險(略)
第十五條保險(略)
第十六條公司的合營期限,公司的解散與清算程序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自公司的營業執照發出之日起計。合營期滿前一年,如雙方愿意延長合營期限,雙方各自授權代表簽署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并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呈報審批機關審批,經批準延長合營期限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違反合同的責任
17.1 合營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或公司章程的義務,違約一方得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17.2 在合營期限內,雙方都無權單方面宣布撤銷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八條解決合營雙爭議的辦法及程序
18.1 雙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由董事會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8.2 假如董事會在收到其中一方的書面要求調解的______(______)天內才能解決該爭議,可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該仲裁的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九條合同文本
19.1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自存中文和英文文本各一份。
19.2 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必須雙方書面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后方能生效。任何上述修改或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和公司章程經中國審批機關批準后即生效。
第二十一條合同適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由其引起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法令和條例規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資合同8
本合同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_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 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稱簡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調整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 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 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公司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條 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合資合同9
深圳市____廠(簡稱甲方)和香港____有限公司(簡稱乙方)于____年____月達成合資經營機械金屬結構廠協議書(該協議書經深圳市人民政府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革發(____)____號文批準),后因該廠經營嚴重虧損,經雙方協商并報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府辦(____)____號文批準縮小辦____廠規模的補充協議書。
自今年____月____日起縮小____廠規模后,至____月底止已有三個月,該廠生產經營的經濟效益依然沒有好轉。
最近經有雙方協議,同意在今年7月底起終止原訂的合資經營協議,并就有關終止____廠合資經營問題提出如下方案:
(一)對________廠現有資本處理的原則。
1.____廠自縮小規模后,雙方承認投資總額共____萬港元;等于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原值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____元人民幣),甲方占____萬元,乙方占____萬元。
2.____廠由____年____月起營業到本協議書生效日止的經營虧損根據合資經營合同書規定,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的比例分擔虧損。
據乙方意見,各方應負擔的虧損金額數由各方在xx廠現有股權占有的數額來沖減的方式處理。
3.乙方同意按上述;結算后乙方所占有股權凈值全部轉讓賣給甲方。
甲方同意在本終止協議書上經上級政府批準并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之日算起____天內通過深圳中國銀行以港幣當天牌價折成港幣價值匯給乙方,匯款的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之日起三天內應出具正式收據給甲方收存,雙方的全部合資關系也即告全面結束,____廠一切財產相如甲公所有,xx廠在國內帳面上的所有債權、債務亦同時由甲方負責清理。
(二)參照省經濟特區企業勞動工資管理暫行規定中第16條精神,在___廠全面結束經營時,應加發每個員工解散安置費用一個月人民幣薪金金額,此項開支應列入____廠虧損處理。
(三)乙方原寄放在____廠內(不屬投資)的機械設備(附清單后)由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自行運回香港,甲方負責派人辦理上述設備回港報關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若乙方逾期不運走,應交納租金給甲方(租金和租期另議)。
廠在乙方存放的所有車輛,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安排在下列時間完好交回給甲方,所有費用由 廠負擔,國內進口手續由甲方辦理。
粵深牌:____在修理中,修好即交回,其費用由____廠負擔。
粵深牌:____立即交回給甲方。
粵深牌:____在收到上述第3小點的匯款后,三天內交回給甲方。
港牌:____立即交回給甲方。
(四)乙方原委托____廠加工的各金屬制品,未完成出口若的'數量另由甲、乙雙方簽訂來料加工協議,甲方按新協議內容繼續給乙方加工完成。
(五)本協議書經政府批準及雙方代表簽字生效之日雙方合資經營的協議書及縮小辦廠規模補充協議書完全終止結束,在今后70天內甲、乙雙方要繼續合作,完滿地處理好結束合資經營的一切有關事宜,雙方各自負責支付本身員工的工資及其他費用,甲、乙各方在外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互不相干。
(六)本終止協議書經上級批準,雙方同意委托廣州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上述各點辦理xx廠財務結算,出具xx廠財務結算書提交甲、乙雙方全權代表會審簽字確認。
雙方同意在確認之日起壹個月內辦妥___廠財務結算書。
(七)本協議書經政府批準,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廠代表
乙方:
_____香港有限公司
合資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為加強各方合作,甲乙丙丁四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資成立有限公司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丁方作為發起人,共同籌資設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二、甲乙丙丁四方各代表己方股東各出資10萬元,甲乙丙三方以實 物方式出資,丙方以現金出資,各方以 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三、丁方先行預付股金5萬元,另外5萬元則在以后每年從公司紅利中扣除,扣完為止。在公司名稱預先核準之日起30日內,股東實物出資須將實物交付公司;在公司登記成立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畢。
四、公司投入運營及運營過程中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負責籌集,作為公司對外負債。
五、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公司重大事項決策。
六、法人代表由甲方__________擔任,并兼任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管理。
七、公司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擬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東會通過后全體股東簽署,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九、公司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東的要求公開,股東有權查閱公司各種經營資料。
十、公司管理機構、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的組成、職權和報酬等內容,公司的稅收、財務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一、公司員工獎懲、財務核算、生產管理等規章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制訂,報經股東會審核后實 施。
十二、公司利潤在按照規定進行各項提取后,按照股東出資金額比例進行分配。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十四、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由各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合資合同11
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合同:
公司名稱
第1條 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
第3條 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注冊資本
第4條 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u.s.d.________(大寫______)美元。
股權分配
第5條 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
董事會
第6條 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并檢查執行合同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并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 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9條 董事會成員不在公 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托在國外考察,聯系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愿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并由董事會批準任命。
第11條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 乙方負責開辟_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后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辟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13條 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于國內訂貨單位,可采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后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會計與審計
第14條 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系為日歷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結。會計采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后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占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占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_________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___%的款額授予超 額項目的一方,余額部份按第14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歷月結束后30天,季報應在日歷季后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歷年結束后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 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后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表、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準。
第16條 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17條 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后,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18條 公司文件、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19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20條 經雙方簽署的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第21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合同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22條 本合同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合同。
第23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布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合同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24條 合同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25條 由于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愿終止。
清算
第26條 公司合同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條 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后,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籌建工作
第28條 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于第30個日歷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的公司帳戶,而余下的總金額之50%應于90個日歷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帳戶。
第29條 本合同簽 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并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30條 董事會成立后,按合同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請工作人員。
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條 本合同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_______法律為準。
第32條 合資的雙方由于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33條 若調解于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34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為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第35條 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第36條 在第35條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的各種因素應采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第37條 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合同。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38條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條 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通知
第40條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電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本
第41條 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甲 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 見證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合資代理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企業、組織或具有法人資格的個人按照合資代理公司法定地址的適用法律所建立的企業,為代理世界各國廠商不同類型的具有競爭性的產品,以取得委托廠商的“產品折扣”和“傭金”為利潤。合資代理經營的特點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和共擔風險。
這種合資代理商有注冊資本,信譽較好,為推銷業務,于推銷產品集中的地方,一般來講,都會成立“維修服務中心”以維護產品的聲譽和開展售后服務。
合資合同12
甲方:乙方:雙方本著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資、共同受益、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________廠。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定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的履行地點是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雙方協商確定的出資情況如下: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占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后,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1、甲方義務
A、甲方負責提供建設________廠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該項費用是甲方的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建設________廠所需場地租賃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B、甲方負責提供工廠用、水源、協商協調當地各種社會關系,保證工廠能夠正常生產經營,不受外界非法干擾。該項所需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2、乙方義務乙方負責提供所需全部生產設備和生產技術。負責產經營活動。負責提供建廠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轉資金。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裝載機一輛、變壓器一臺、低壓全部設備(包括配電盤、電纜等)。乙方該項投資折合人民幣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3、雙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條A項中的義務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完畢。乙方的義務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完畢。
4、雙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權無論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權的行使需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風險提示:
在盈余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于投資項目給
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范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于有過錯投資人。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經營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經營的虧損。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權益及其孳生物為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在__________廠償還完建廠初期所借得周轉金、預備下足夠的生產資金(______萬元人民幣左右)后,剩余利潤一季度分配一次。當產生利潤較大時,____月分配一次。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資人執行日常事務。
2、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提供財務會計一名、收貨人或發貨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納一名。賬目做到日清月結,并提供給投資人財務報表一份,做到賬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員由乙方負責安排。
4、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投資人承擔。
5、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可以對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投資人共同決定。
7、下列事務必須經甲方同意:
(1)轉讓投資于__________廠權益。
(2)以上權益對外出質。
(3)更換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員。
8、在生產過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投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廠成立后,任一投資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資額。
2、本廠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并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于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后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出資總額________的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雙方協商同意,雙方的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合作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滿,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協議經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份,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合同13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_________(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簡稱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合營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______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美元。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折合_________美元,占注冊資的_________%
乙方:現金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_________美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
第十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___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_____萬美元。并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_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后,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并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
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處部設備的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鑒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咨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咨詢服務
(11)代理_____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___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_____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_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施、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開辟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托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傭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_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_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并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___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后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___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并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傭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采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經合營公司批準,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并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由合營公司的雇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采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并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采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采購。但若乙方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采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采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_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托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_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傭金。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戶付款之后,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傭金,傭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合營公司登記注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_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托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余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范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準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___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___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_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準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
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錄用。在合同的頭_______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帳以人民幣為統一記帳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后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_____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___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___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_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_________年免繳所得稅,并且在此后_________年減免所得稅______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時,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保險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如果由于中國或_____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由于受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應于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由于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可以提前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合營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帳面余額進行清算。現舍應以現
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后,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的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___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_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_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后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___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后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并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_____和字詞_________不經______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甲、乙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采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文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合資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生產和工作任務的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種(崗位),以后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業務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并及時鑒定變更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試用期滿,合格的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
第三條工資待遇
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或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標準工資為元,各種津貼按有關規定享受。今后,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表現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收入。乙方的原工資等級和月標準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予以保留。
第四條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規定繳納和辦理乙方養老保險基金手續,向乙方支付當地政府規定的衛生費、交通費、書報費等各種津貼,并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以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工特殊保護等法規,采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實行國家現行工時制度。甲方應嚴格控制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確需加班加點,應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給予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愈的,經雙方協商可再給予年以內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員工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醫療期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營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直到作出醫療終結,傷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員工因工死亡,按國營企業規定,由甲方負責支付死亡喪葬補助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五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甲方根據生產情況負責制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有關生產標準或工作規范,乙方保證嚴格執行。
2.乙方對甲方生產(工作)有特殊貢獻,應給予乙方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其他錯誤,甲方應在堅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理。甲方應在作出辭退或開除決定前天通知工會。并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條甲、乙方解除合同條件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4)企業宣告解散、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勞動教養和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4)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
4.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并經甲方同意的。
第七條甲、乙雙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經濟補償
1.除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1)、(3)和第2項人員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應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對于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和按第六條第1項(2)、(4)規定辭退的以及按第六條第4項(1)、(2)、(3)項規定辭職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本人1個月實得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3.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2)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本人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4.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4)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辭退補償金。
5.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4項(4)規定,乙方有正當理由向甲方提出辭職的,甲方一般應予以同意,但應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批準后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如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定數額的培訓費。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其中,責任屬于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于乙方的,賠償招工(招聘)和技術培訓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
合資合同15
甲方(立遺囑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立遺囑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兩位立遺囑人為夫妻關系,共有______子女,分別為:___________,本遺囑中房屋受益人____________。現因為立遺囑人年事已高,為避免后人因遺產繼承問題發生爭議,因此乘現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遺囑:
一、關于本遺囑
1、本遺囑是立遺囑人依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訂立的;
2、訂立本遺囑時,立遺囑人身體狀況良好、精神狀況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本遺囑中的所有內容均為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到脅迫、欺騙;
4、本遺囑所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的部分財產,是立遺囑人合法取得的、有處分權的個人財產。
5、在本遺囑訂立前,立遺囑人沒有應本遺囑涉及的財產與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
二、本遺囑所涉遺產
1、立遺囑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了位于房屋產權,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自愿將該房屋贈與________,房屋過戶也只能過戶到______個人名下,____________擁有此房屋的永久居住權,_________過戶后不能將此房屋賣掉。遇國家統一拆遷,如有還房條件,必須要還房。如果沒有還房條件,賠償金必須用于購房,且必須是_______個人名下。
3、_______必須對______________盡到贍養義務、并按此協議執行,否則取消_______對本房屋的繼承權,由我的_______個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享有對我房子的繼承權。風險提示:
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如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的,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再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所剩余的部分。
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按照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
三、其他:
1、本遺囑一式_____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遺囑所列明的方式進行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爭議。
甲方(本人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本人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見證人(本人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見證人(本人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所有子女簽字認可本遺囑及內容:
(本人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受益人認可本遺囑及內容
(本人簽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同意按該遺囑進行繼承。_______(公證處蓋章)
蓋章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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