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同管理制度1
xx鎮中心小學合同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風險,維護學校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2、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柳埠鎮中心小學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在參與社會經濟和民事活動中與其它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之間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書面協議。
3、第三條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風險和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4、第四條合同管理實行統一指導監督、分類管理、各負其責的制度。
二、合同的分類與歸口
1、第五條合同主要有辦學、教科研、基建、招投標、勞動人事、后勤保障等類別,依據合同性質和內容分別由相應職能部門負責管理。涉及經濟利益的合同須經總務部門會簽。
2、第六條為規范合同格式,各職能部門應分類制定合同示范本本,并報學校總務部門審核和備案。
3、第七條學校總務部門統一指導學校合同事務,辦公室監督學校合同事務。各職能部門對職能范圍內所涉合同事務進行歸口管理,其主要負責人為合同管理責任人,并確定專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
4、第八條學校各職能部門,未經校長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確需簽訂的,由職能部門進行審查,并報請分管校領導審批,經辦人簽名,總務部門審核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簽訂。分管校領導認為合同內容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應提交學校相關會議審定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訂。
5、第九條審計部門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對合同進行審計。
三、合同的審查與復查
1、第十條合同擬訂前,職能部門應從維護學校權益出發對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和履約能力進行調查,在對合作事項的可行性和合法性進行必要論證后,開展合同文本起草工作,必要時邀請學校法律顧問參與起草工作。
2、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前,職能部門應就以下方面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
(一)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二)合作事項是否有利于學校;
(三)合同內容是否真實、可行;
(四)合同必要條款是否完備。
3、第十二條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審查后的合同文本簽署意見。合同內容涉及到幾個職能部門的,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會簽。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合同應送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復查。
4、第十三條對需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復查的合同,送審時應填寫送審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同當事人資質的說明或證明;
(二)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三)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關于合同文本的意見;
(四)合同可行性及風險的論證或說明;
五、其它材料。
1、第十四條學校法律顧問應在收到送審材料后六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查。遇重大事項或其它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復查期限。
2、第十五條學校法律顧問對合同材料進行復查后,應作出通過審查、建議修改或不予通過的明確結論,并出具復查意見書。
3、第十六條合同文本通過審查但在簽訂前有異動的,應重新審查。
六、合同的履行與建檔
1、第十七條職能部門應安排專人對合同的履行進行跟蹤管理,督促具體實施者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合同,同時督促合作方履約。
2、第十八條學校職能部門負責簽訂的合同,須統一在完成簽署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送學校檔案室歸檔備案,同時檔案室應開具回執并留存備查。合同具體實施者應保存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不利后果或者故意銷毀、隱匿合同材料的,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3、第十九條合同履行完畢后,職能部門應妥善保管所有合同材料并送學校檔案室建檔備查。
4、第二十條對合同引發的糾紛,職能部門負責及時、妥善處理。
七、責任追究與獎勵
1、第二十一條受委托人不得超出授權范圍對外簽訂合同。因越權簽訂合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金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第二十二條未經校長授權,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對外簽訂合同;違反程序和規定擅自對外簽訂合同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簽訂者承擔。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金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第二十三條在簽訂、履行合同中失職、瀆職或以權謀私,損害學校利益的,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學校合同管理制度
1、為維護學校合法權益,提高辦學效益,促進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學校合同管理的指導是:貫徹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循序漸進與順勢而為相結合,集權與分權相結合。
3、學校合同管理的目標是: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學校合同行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風險運行,高起點定位,高效率管理,確保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4、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類運行,責任到人,全面監督的合同管理體制。
5、學校可根據合同承辦部門的需要,聯系法律專家參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核重大合同,參與重大合同談判、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并根據具體法律服務明確雙方相應的權利、義務和費用。
6、校長辦公室是學校合同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協調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2
一、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工程建設和造價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工程計價政策和價格信息。
二、根據規劃建設部門提供的初裝工程量清單,進行入網費用的預算編制。
三、負責建設項目的概預算編制,招標標底的初步計算,為項目投資計劃、招投標活動及施工合同的'簽訂提供依據,參與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
四、草擬并簽訂施工合同,協同相關部門監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為項目索賠和反索賠提供技術和信息支持。
五、負責審核確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進度,控制工程建設投資完成情況和進度款的合理支付。
六、參與圖紙會審和工程竣工驗收,確認與工程結算有關的設計變更、簽證等資料,審核竣工結算資料。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3
第一節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一條 合同管理部門是指負責合同管理綜合事務的主管部門,公司合同管理部門為法律事務部。
第二條 合同承辦部門,是指根據工作職責和業務性質,負責合同立項、談判和起草的部門。
第三條 合同審查部門是指負責合同審查會簽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工作的效率,在框架合同范圍之內執行的合同,如訂單,不需要相關合同審查部門的審查。合同標的影響重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審查:涉及專業技術的合同應有專業技術部門參與審查;未經招投標的合同應有審計部參與審查。
第四條 合同管理部門職責為:
1、制訂合同管理規章 制度,根據需要修訂補充有關配套制度,并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2、管理和正確使用公司合同專用章 ,協助開具授權委托書;
3、組織處理涉及合同的爭議或糾紛及涉及仲裁、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
4、根據具體合同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提出增加參與合同審查會簽部門的建議;
5、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和考核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公司各承辦部門職責為:
1、在合同談判前,應對合同的其它各方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并對資信調查結果負責。資信調查的內容包括:營業執照及其有效性、商業信譽及近期經營業績情況和承擔該合同業務必須具備的其它資質條 件。
2、合同談判、起草、會簽、履行、歸檔等工作;
3、對合同的'經濟性、可行性、合法性及價款的合理性負直接責任;
4、處理未涉及訴訟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糾紛;
5、建立本部門合同副本檔案及其臺帳。
第十六條 合同審查部門分工:
1、合同管理部門主要審查合同的權限合規性、參與審查合同合理性、資料完備性和嚴密性,并決定是否將合同送公司法律顧問審查;
2、專業技術部門主要審查技術及產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進性;
3、審計部主要審查合同程序的合規性和對合同實行效能進行監察。
第二節 合同的簽訂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簽訂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公司所屬分支機構、部門及人員未經公司授權,不得以自身名義對外簽訂、變更及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公司對外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活動,原則上均應簽訂書面合同,書面合同主要采用合同書形式。
第十九條 公司各部門及人員簽訂合同,應堅持“平等互利、公平競爭、擇優簽約”的原則,積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保障公司各項業務順利開展。
第二十條 對于根據《公司章 程》規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的業務事項而直接訂立的有關合同,需持有相關決議文件方能簽訂,或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本合同經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 公司重大合同,原則上由法定代表人負責簽署,但也可根據具體情況,授權總經理簽署此類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簽署各項日常生產經營合同,總經理根據合同管理工作實際需要,可授權公司分管領導及其他有關人員負責簽署此類合同文件。
第二十三條 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章 程》及《總經理工作細則》,負責公司合同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明確公司各業務部門及崗位的合同管理職責分工及相應的審批流程。
第三節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門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積極行使合同賦予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合同依法簽訂生效后,業務部門承辦人員應及時檢查、了解履行情況。發生問題及時處理,并向業務部門負責人匯報。
第二十六條 業務部門承辦人員發現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沒有此種規定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收到對方履行異議時,業務部門承辦人亦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以書面方式予以答復。向對方提出異議的文件和對對方提出異議的答復文件須經合同審查部門審核,并報合同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簽訂合同后,應當積極、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承辦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報告,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并由業務部門承辦人于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二十八條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響經濟合同履行的因素時,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報告,并由承辦人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收集有關證據。
第二十九條 合同訂立后,不得因業務部門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影響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務部門承辦人變更時,應辦理交接手續。
第四節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要進行變更或解除時,應與對方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合同有特別約定的,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
第三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合同訂立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三十二條 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書面函告并限期答復。
第三十三條 業務部門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應及時提請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處理。
第三十四條 變更、解除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三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主體變更、解除,應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擔保條 款的合同變更,應征求原擔保單位的同意并在變更協議上加蓋擔保單位的印章 ;
3、經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的合同,變更協議應重新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
4、合同中訂有保密條 款或附有保密協議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不受影響;合同變更時,如果涉及到雙方當事人的變更或合同內容的變更,應變更保密條 款或保密協議;
5、聯營、承包經營、涉外等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應依特別規定辦理。
第五節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應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處理。
第三十七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為及時處理的原則、雙方協商解決的原則、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三十八條 糾紛發生后,承辦人應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合同管理部門遞交合同糾紛說明,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原件或復印件):
1、合同文件(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電報、電傳、傳真、信函、圖表、視聽資料、廣告、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票證票據;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信用證、完稅憑證、有關財務賬目;
4、作為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及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5、證人證言;
6、其他證據材料。
第三十九條 合同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在3―5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總經理和相關授權人審批。
第四十條 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 。
第四十一條 對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糾紛,如認為對方存在過錯或違約,經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限人同意,合同管理部門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若對方已經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同管理部門應積極參加仲裁或應訴,并應當在3―5日內提出參加仲裁或應訴意見,提交公司授權人審批。
第四十二條 糾紛處理完畢后,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向公司授權人報告;重大合同的糾紛處理,應隨時向公司領導及董事會報告進展情況。
第四十三條 雙方已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協議書、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及法院的調解書、判決書,在正式生效后,合同管理部門應復印若干份交由業務部門收執,督促該文書的履行。
第四十四條 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后沒有履行上述文書規定義務的,業務部門承辦人應及時通知合同管理部門。
第四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判決書,由合同管理部門代表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六節 合同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 公司合同承辦部門應建立合同檔案及歸檔保管制度,配置兼職合同管理員。
第四十七條 合同專用章 如遺失或被盜,除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外,還應登報掛失。發生特殊情況,須外帶合同專用章 的,須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并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十八條 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應對合同進行登記和存檔管理。
第七節 合同責任
第四十九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辦法,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由公司審計部門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五十一條 簽訂合同,未了解對方資信能力、履行能力,而給單位造成損失者,應追究簽訂合同相關責任人及單位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因公司不能履行合同,而造成損失的,應查明原因,追究合同執行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第五十三條 凡對方違約造成損失的,合同執行單位未及時匯報解決的,應追究其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第五十四條 在簽訂合同時,利用職權索賄受賄損害企業利益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 為保證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進行,公司合同管理部門應不定期到有關部門檢查合同執行及結算情況。
合同管理制度4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公司合同管理,規范合同法律行為,減少合同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包括協議)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節合同的管理部門
第三條合同管理責任部門與相關管理部門
(一)財務部為公司各類合同的總管理責任人,即合同管理責任部門。
(二)合同相關管理部門及職責:
1、銷售部門負責產品銷售類項目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2、供應部門負責生產原材料物資采購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3、設備部門負責各類生產設備、設施購進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4、財務部門負責公司房地產類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5、人力資源管理部負責人力資源方面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6、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辦公用品采購及上述五部門未涵蓋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第三節合同的原則與內容
第四條合同簽訂原則
(一)簽訂合同應在公平原則的前提下,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三)不得簽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合同。
第五條合同的基本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付款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節補充協議與合同的修改
第六條對于合同中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1 /3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對于原材料供應在總體合同不變的前提下,價格隨行就市調整亦必須簽訂專門的價格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一并履行并歸檔備查。
第八條合同經雙方協商后可作修改。修改好的合同必須注明原合同廢止條款。
第五節關于口頭合同(協議)
第九條公司不以口頭合同(協議)作為履約依據。所有的履約依據必須是書面形式、雙方簽字生效的文本文件及其相關附件。
第十條對于銷售中少量的銷量(一般以商砼300立方左右為限)及現金交易等口頭合同,必須以《銷售合同評審表》予以登記并由分管領導批復后作為履約依據方可履行。本《銷售合同評審表》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保管、存檔從正式合同管理規定。
第六節合同的簽訂
第十一條當事人起草合同文本并經分管領導初步審查確定之后,必須按流程組織合同評審。銷售項目按《銷售合同評審表》、物資采購項目按《物資采購合同評審表》所列流程執行,合同評審表會簽后方可進入正式合同簽訂程序。
第十二條合同的簽訂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即法人代表)、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字方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簽字后必須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公司合同專用章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保管,合同專用章管理與使用按《公司印章管理規定》執行。
第七節合同的存檔
第十五條合同簽訂后,當事人應在當日將合同正式文本交付財務部存檔,同時,財務部復制合同影印件交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交接表》上簽字確認。《合同交接表》由財務部制發、填寫、保管,作為各類正式合同的目錄備案。
第十六條各部門所存合同影印件為履行合同的法律依據,與正式合同文本同屬公司商業機密文件,各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十七條存檔要求:
(一)合同完整齊全,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與之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相關單證等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二)財務部對所有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實行統一編號,各合同存檔部門應建立合同管理檔案,作好合同存檔、移交等記錄。
第十八條財務部每季度組織專人對各部門合同管理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檢查、監督、整改,對管理不善者配合人力資源部予以考核。
第八節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合同的履行由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負責,主要檢查監督合同履行全過程是否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履約偏差,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上級并提請雙方作偏差修正。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中如發現合同條款疏漏,需及時起草并按合同簽訂流程簽署補充協議對合同予以嚴密規范。
第二十二條對于無法履行、必須提請訴訟的合同糾紛,由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負責組織材料并進入法律程序。
第九節合同的借閱
第二十三條借閱程序、責任
(一)合同借閱人限于總經辦人員及部門經理。
(二)因工作需要借閱合同檔案,須填寫“合同檔案借閱單”,注明查閱合同檔案的名稱、編號、查閱人等。經合同存檔部門經理簽批后方能借閱,當天借閱當天歸還,歸還時應認真核對,如需延期須辦理續借手續。
(三)閱檔人對所借閱合同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四)如借閱期間合同遺失,公司將追究其行政及經濟責任。
第十節附則
第二十四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將視情節嚴重對當事人予以考核處罰。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修改權歸屬財務部。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合同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制定目的
使本公司合同編號管理合理化、制度化、規范化。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合同編號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依照本辦法處理。
3、權責單位
(1)法務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2)總裁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4、合同分類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合同做下列分類:
(1)銷售合同;
(2)采購合同;
(3)擔保合同;
(4)委托合同;
(5)租賃合同;
(6)技術合同;
(7)承包合同;
(8)工程合同;
(9)其他合同。
二、文件編號管理
1、編號原則
本公司合同的編號分為四部分,分別由合同分類代碼、合同簽訂年月日、合同格式分類代碼、合同流水號組成。
(1)第一組代碼。
第一組代碼代表合同分類代碼。合同具體分類代碼為:
1)銷售合同使用“XS”;
2)采購合同使用“CG”;
3)擔保合同使用“DB”;
4)委托合同使用“WT”;
5)租賃合同使用“ZL”;
6)技術合同使用“JS”;
7)承包合同使用“CB”;
8)工程合同使用“GC”;
9)其他合同使用“QT”。
(2)第二組代碼。
第二組代碼代表合同簽訂年月,以合同實際發生的年份月份為準,示例:200907
(3)第三組代碼。
第三組代碼代表合同格式分類代碼,合同格式分類代碼分為:
1)格式合同類使用“H”:公司根據《合同法》制定的標準合同或格式合同;
2)協議類即非格式合同使用“X”:雙方達成的標準合同以外的非標準合同。
代表字母外加小括號為準,示例:(H)或(X)
(4)第四組代碼。
第四組代碼代表合同流水號,采用四位數字,示例:總第0001號。
(5)合同編號組合示范,以銷售合同為例:
XS200907(H)總第0001號或者XS200907(X)總第0001號
2、編號管理
督察部收到業務部門的合同編號申請后,對合同進行統一登記編號。
三、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其他未盡事宜,參照《集團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施行。
合同管理制度6
一、我國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的現狀
我國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發端于延安時期。當時,黨和軍隊為了選拔干部需要,建立了以反映干部個人經歷和德才表現的干部檔案管理制度。建國后,國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身份”為區分的干部、企業職工和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制度基本內容如下:
(一)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的相關政策法規
國有企業職工人事檔案包括干部檔案和工人檔案兩類。人事檔案管理依據的政策法規主要有《檔案法》、《保密法》、《干部檔案工作條例》(1991)、《干部檔案整理細則》(1991)、《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1992)、《關于進一步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審核工作的通知》(20xx)、《勞動合同法》(20xx)、《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20xx)。實踐中,國有大中型企業基本建立了較為完備的企業人事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內容
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檔案管理體制、檔案收集歸檔的內容、檔案的保管及檔案傳遞方面的內容。
1、人事檔案管理體制
《干部檔案管理條例》規定,干部檔案管理實行集中統一和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縣以上(含縣)機關、單位的干部檔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中統一管理;縣以下機關、單位的干部檔案實行由縣委組織部集中管理,或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等單位相對集中管理。不具備保管條件或檔案很少的單位,其干部檔案由上一級單位管理。《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指出,企業職工檔案工作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2、人事檔案收集歸檔內容
國有企業中干部人事檔案收集歸檔內容參照《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中組發〔20xx〕12號)執行,工人檔案按照《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1992)執行。干部、企業職工檔案的收集歸檔內容均分為十大類,包括履歷材料、自傳材料、鑒定考核考察材料、學歷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材料、政審材料、黨團材料、獎勵材料、處分材料、工資任免出國等材料及參考材料。在具體內容上,干部檔案收集歸檔內容每一類均有詳細規定,企業職工檔案收集歸檔內容只在涉及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以及涉及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有詳細規定外,其余類別沒有詳細規定,實踐中一般參照干部檔案收集歸檔做法進行收集歸檔。
3、人事檔案的保管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指出,企業職工檔案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用紙、統一用筆、統一制作標準。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按規定需要銷毀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
4、人事檔案的傳遞
我國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對于檔案傳遞有嚴格規定。《干部檔案工作條例》規定,干部工作調動或職務變動后應及時將檔案轉給新的主管單位。《勞動合同法》(20xx)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無論是干部人事檔案還是職工人事檔案的傳遞應通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轉出的檔案必須完整齊全,并按規定經過認真的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二、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國有企業人事檔案在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方面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在實踐中,隨著國有企業的生產規模不斷擴大,市場化不斷深入,職工流動越來越頻繁,國有企業在人事檔案管理中暴露出許多問題,體現在如下幾方面:
(一)多頭管理影響人事檔案的完整性
目前有的國有大型企業的.職工檔案,分別由組織、人事、勞資(人力資源管理)、辦公室等部門分別管理。由于企業職工在企業內不同崗位之間流動頻繁,而人事檔案多頭管理往往造成了檔案記錄滯后于職工崗位流動,造成了人事檔案信息未隨著職工流轉的情形,影響了人事檔案的完整性。此外,隨著國有企業破產、改制、并軌,很多國有企業職工下崗、分流、再就業,導致政府勞動部門、失業管理部門、社會保險部門、人才服務中心也是部分國有企業職工人事檔案的管理部門,由于管理制度方面不完善,出現了職工人事檔案“斷檔”“丟失”等問題,影響了人事檔案的完整性。
(二)收集歸檔的內容缺乏有效性
實踐中,我國企業職工人事檔案收集歸檔與干部人事檔案收集歸檔基本內容一致,類別眾多,內容繁瑣,而且多側重于職工的歷史性和政治性信息,這類信息對于機關和事業單位效用較大,對國有企業的效用較低。由于國有企業干部數量較少,絕大多數職工是從事生產、開發、營銷、技術服務人員。國有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的關鍵要依靠企業職工的創新力和技術水平,企業需要的是職工檔案中關于崗位流轉、業績貢獻方面的信息,而不是學習成績、黨團材料一類的“固化”的信息。因此,由于國有企業人事檔案收集歸檔的內容對企業管理缺乏有效性,導致一些國有企業對人事檔案工作不夠重視,人事檔案管理在企業中處于邊緣化的現象。
(三)對人事檔案管理投入水平低
我國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的管理方式大多處于較為原始的階段。很多國有企業認為人事檔案管理是一項次要性工作,與國有企業的盈利目標關聯較小,對于人事檔案管理不僅在硬件設施方面投入較少,而且在人員分配上也是精簡人員,很少去培養、引進專業人員從事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很多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審核任務由兼職人員完成。人事檔案管理日常工作停留在“你送我裝”“你借我調”的粗放式、手工管理階段。即使一部分國有企業購買了電子設備,并進行了信息聯網,但是由于缺乏專業化的人才,也沒有充分發揮計算機的大數據系統對人事檔案進行歸類、整理、分析,人事檔案管理的信息化仍處于較低水平。
(四)檔案傳遞管理不規范
我國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管理轉遞管理存在不規范的問題。隨著企業職工流動性的增加,一些企業職工解除合同或辭職后,其人事檔案并未按照規定的手續轉遞到新的工作單位或者(組織)勞動部門,而是仍然保存在國有企業內部。在新錄用員工時,一些國有企業也不要求職工調動人事檔案到本企業。還有的企業在人事檔案轉遞過程中,不填寫轉遞單,不經密封鈐印,就隨意將檔案交給本人自帶,致使篡改、丟失人事檔案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國有企業內部存在很多“人在檔不在”“檔在人不在”等人檔分離現象,影響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管理的規范性。
三、對策建議
國有企業職工是創造企業財富的源泉,是企業的第一資源。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管理對于了解企業人力資源的基本信息、提高企業競爭力具有重要的價值。要實現國有企業的人事檔案管理與企業人力資源開發和利用相融合,通過人事檔案管理提高企業人力資源競爭力。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以職工基礎檔案、業績檔案、薪酬檔案、黨團檔案為內容的多層次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管理系統,完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提高人事檔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實現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管理規范化、信息化。
(一)理順國有企業職工人事檔案管理體制
理順國有企業職工人事檔案管理體制必須改革目前國有企業職工人事檔案多頭管理的現狀,根據企業規模建立在企業黨委領導下的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分級管理國有企業職工人事檔案管理體制。在管理方式上,國有企業人事檔案管理應適應人力資源管理的需要,使人事檔案管理與企業員工錄用、崗位流轉、技能培訓、薪酬管理、業績考核等環節緊密相連。在管理范圍上,國有企業應建立全員檔案管理的觀念,對全部職工包括實行養老保險制度以后國有企業招用的職工、季節性用工、農民工都應建立相應的職工人事檔案。
(二)對不同職工類型實行檔案內容分類管理
國有企業職工類型復雜,既有正式員工也有非正式員工,既包括管理崗位干部,也包括一線工人。企業職工人事檔案管理既要適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需要,也要維護職工的正當權益,針對不同類型職工建立相應的人事檔案制度。如對國有企業的干部嚴格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管理;對于正式職工建立關于基礎檔案、薪酬檔案、業績檔案、誠信檔案、黨團檔案為主要內容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對非正式職工建立包括基礎信息、勞動合同、業績情況、社保繳納為主要內容的簡易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三)加大對人事檔案管理的人員資金投入
國有企業管理者應加強對人事檔案管理的重視,改變目前處于企業管理邊緣化的處境,提高對人事檔案管理的投入。一是要加強人員投入。對人事檔案管理實行專人管理并進行相關培訓,同時注意引進檔案管理專業人才,提高檔案管理的專業化水平。二是加強硬件設施投入。由于人事檔案管理需要具有一定的條件,國有企業需保障人事檔案管理所需硬件設施,達到防潮、防火、防蛀、防潮的基本要求。三是加大信息化投入。利用計算機技術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信息存儲、查找,進而實現網絡化管理、動態化管理,提高人事檔案信息化水平,提高人事檔案的利用價值和工作效率。
(四)加強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的規范化建設
合同管理制度7
為了規范對合同的內部管理,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特制定學校合同內部管理制度。
1、合同的授權審批和簽署必須是法定責任人,一切合同必須由法定責任人簽署的方可視為有效合同。
2、合同專用章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專用章的使用需建立臺賬,詳細登記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記錄。嚴禁任何人未經授權擅自以單位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3、對合同實施歸口管理,建立財會部門與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實現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結合。
4、加強對合同訂立的管理,明確合同訂立的范圍和條件。對于影響較大、涉及較高專業技術和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工作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
5、對于金額較大、影響較大的合同,應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根據有關程序,進行集體決策。
6、學校對合同的履行情況應該實施有效的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對方或單位原因導致可能無法按時履行的,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7、財會部門應當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辦理價款結算和賬務處理。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財會部門應當在付款之前向法人報告。
8、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合同登記的管理,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分類和歸檔,詳細登記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情況,實行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與學校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應當同時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
9、加強對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經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
10、加強對合同糾紛的管理。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學校應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協商談判。合同糾紛協商一致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協議,協商無法解決的,經辦人應向法人報告,并根據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合同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減少因合同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福建__/rr(福建)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公司與其他法人、其他組織、個人之間簽訂的經濟合同、技術合同。勞動合同另行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子公司。
第四條、合同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原則和歸口管理原則,并實行承辦人制度、審核會簽制度和重大合同專題會審制度。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為總經理室;公司所屬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分工范圍內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規范、指導、監督、檢查。
第六條、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保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監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簽訂;
4。建立合同檔案,對合同進行登錄、統計、保管及例行報表;
5。監督檢查合同的履行;
6。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條、每件合同須由公司總經理或公司所屬職能部門確定一主要承辦人(以下稱為承辦人)。承辦人可以是業務人員或法律工作人員,但不得是社會臨時性借、聘人員。承辦人須依法律、法規及本辦法進行工作。承辦人應對自簽約起至合同履行完畢全過程負責,期間出現的任何與合同有關的問題須及時與有關部門進行協商,并以承辦人為主進行解決。第三章合同的審查與簽訂
第八條、在合同簽訂前,承辦人應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和資信進行了解和審查:
1。主體資格合法:具有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其核載的內容與實際相符;
2。欲簽合同標的應符合當事人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應具備相應的許可、等級、資質證書;
3.由代理人代簽合同的,應出具真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4。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產能力或運輸能力等。必要時應要求其出具資產負債表、資金證明、注冊會計師簽署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
5。具有履約信用:過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現時未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合同承辦人應根據審查結果在請示單上注明自己的審查意見。合同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或資信狀況有問題的,不應與其簽訂合同;必須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擔保。其中,以保證形式作出的擔保,其擔保人必須是具有代償能力的獨立經濟實體,并應對擔保人適用前款規定進行審查。上述所列各種文件為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其文本為復印本時,須加注'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并由核對人簽字。
第九條、凡公司所屬職能部門認為重要的或標的額較大的合同談判,應有公司法律顧問和經濟技術等專業人員參加。
第十條、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凡國家、行業或公司有標準或示范文本的,應當適用。當事人協商一致的修改、補充合同的文書、電報、電傳、圖表等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單、調撥單、任務單、預算單等一類文件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同。
第十一條、合同的起草應由己方或以己方為主承擔,語言應嚴謹、簡練、準確。合同中的術語、特有詞匯、重要概念應設專款解釋。合同中涉及數字、日期時須注明是否包含本數。公司常用的合同,由公司法律顧問擬訂示范合同文本,公司各職能部門據此起草合同。凡合同標的在人民幣壹佰萬元以上的重大合同,力爭由己方起草。
第十二條、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理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簽約的目的和依據;
3.標的;
4。數量和質量,包括檢測標準和方式
5。價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履行的地點、期限和方式;
7。爭議解決方式;
8。違約責任;
9。變更或解除條件;
10。根據法律或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或雙方當事人共同認為必須明確的條款;
11。正副本份數、存放地點;
12。生效的時間和條件;
13。約定的聯系方式;
14。名稱;
15。簽約的地點、日期;
16。簽約各方開戶銀行及賬號;
17。簽約各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8。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章。涉外合同的內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確立。
第十三條、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時,必須簽署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許可權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權代理'一類的文字。涉及下列合同時,須每次單獨一次性特別授權:
1。擔保合同;
2。資產抵押、租賃、轉讓、出售、收購合同;
3.投資合同、股東協議、出資協議;
4。企業合并、兼并、聯營合同;
5。需要授權的其他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簽訂之前,承辦人應將請示單、合同草案及與合同有關的證明材料提請業務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室審核。總經理室在審核合同草案時,可根據需要,在請示單上要求有關業務部門、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出具審核意見,或要求承辦人提供與合同有關的補充證明材料。總經理室以及總經理室在請示單上要求出具審核意見的各部門應在請示單上對合同出具審核意見。意見必須有有關審核部門負責人及具體審核人員的簽章。對不具備各審核部門審核意見的合同草案,總經理可拒絕簽署。審核意見應明確、具體,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一旦使用,視為對合同草案的否定。
第十五條、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對合同審核的內容宜包括:
1。合同的經濟性:
(1)市場需求情況屬實;
(2)市場需求預測可靠、合理;
⑶投入產出核算經濟、準確。
2。合同的技術性:
(1)工程技術依據真實、可靠;
(2)技術措施完備、可行;
⑶技術標準和參數科學、真實、可行。
3.合同的可行性:
(1)整本專案技術具有可靠性;
(2)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具有真實性;
⑶資產、資金使用效果的財務可行性;
(4)具有可操作性。
4。合同的安全性:
(1)涉及的知識產權已采取相應的保護或限制措施;
(2)無損本公司商譽、商業秘密及其他利益。
5。業務部門、財務部門認為必須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對合同的審核內容宜包括:
1。資金、資產的合法性:
(1)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合法;
(2)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合法;
⑶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2。價款、酬金和結算的合理、合法性:
(1)價款、酬金的確定正確合理、合法;
(2)資金結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
⑶與資金、資產等有關的其他事項。
3.索賠條款的合法性。
4。審計部門、財務部門認為需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總經理室對合同的審核內容宜包括:
1。合法性:
(1)主體合法,簽約各方具有簽約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內容合法,簽約各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無悖法律、法規,無顯失公平內容;
⑶形式合法;
(4)簽約程序合法。
2。嚴密性:
(1)條款齊備、完整;
(2)文字清楚準確;
⑶設定的權利和義務具體、確切;
(4)相應手續完備;
(5)相關完備;
(6)附加條件適當、合法。
3.可行性:
(1)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
(2)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4。合同承辦形式審核:
(1)承辦人無誤;
(2)符合規定程序;
⑶各審核部門審核意見齊備;
(4)合同文本文字無誤,正副本及份數齊備。
5。總經理室認為需審核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公司實行重大合同專題會審制度凡合同標的在人民幣壹仟萬元以上的合同,承辦人應提請總經理室牽頭召開專題會議,各審核部門參加,在專題會議上各審核部門充分深入地闡述各自對該合同的審核意見。
第十九條、總經理室根據其職責范圍對合同簽訂程序、履行情況及履行結果進行監督。
第二十條、承辦人向總經理室提交合同草案時,應預留2—7個(含本數)完整工作日供其審核。總經理室要求有關業務部門、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在限定時限內出具審核意見的,或要求承辦人在限定時限內提供與合同有關的補充證明材料的,各審核部門和承辦人應按時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審核時間時,總經理室應向承辦人申明理由并征得同意,且審核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個(含本數)完整工作日。
第二十一條、各審核部門在審核合同草案時,發現重大錯誤、遺漏、不妥時,應在審核意見中予以明確并提出修改意見。總經理室認為需要退改時,應連同全部文件退還承辦人。承辦人修改之后應重新申請審核,審核期限重新計算。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室結束審核后,負責將各部門審核意見匯總修改成合同修訂稿,并將請示單和合同修訂稿退還承辦人,由承辦人將合同修訂稿送合同對方當事人。合同對方當事人對合同修訂稿認可后,承辦人將請示單和合同修訂稿送總經理室,并由總經理室轉呈公司分管副總、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總經理根據各審核部門及總經理室的審核意見,決定是否簽約。決定簽約時,應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簽字;決定不予簽約時,應以書面形式明示意見。
第二十四條、公司總經理批準簽約后,由總經理室根據經批準的合同修訂稿制作正式合同。留存壹份正式合同的復印件后,由總經理室將正式合同原件蓋公司騎縫章后返回承辦人,由承辦人交合同對方當事人;合同對方當事人正式簽章后,承辦人持請示單及蓋有公司騎縫章的合同至總經理室蓋公司公章。合同正式簽訂后,由承辦業務部門的資料員負責將合同文稿分發到公司相關部門及對方當事人。
第二十五條、簽約原則上不得使用轉委托方式,必須使用的,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由本公司總經理室審查復代理人資格。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各職能部門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第二十七條、承辦人應對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八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業、技術秘密。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附'關于合同管理中若干問題的特別規定')合同生效后,必須全面、及時、實際履行合同,除法律另有明文規定或合同約定外,不準不全面、不適當履行或轉讓、轉賣合同。
第三十條、任何人發現對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告承辦人,承辦人應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約定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異議文件須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并報總經理室備案。收到對方履行異議時,承辦人亦應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約定方式予以答復。第五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一條、變更或解除合同,須符合法定或約定的形式及程序。
第三十二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復須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作出。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未達成書面協議前,原合同有效。
第三十四條、合同變更或解除的程序與合同簽訂程序相同。第六章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五條、合同發生糾紛時,應首先采用協商、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能夠達成一致時,應依合同簽訂程序簽訂書面協議。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協議時,可依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第三十六條、合同發生糾紛時,承辦人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并報總經理室備案,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
1。合同文本,包括、變更或解除的協議、有關電報、信函、圖表、視聽材料等;
2。有關的票據、票證;
3.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4。證人證言;
5。其他有關材料。
第三十七、條合同發生糾紛后,承辦人須及時將糾紛及處理情況報總經理室備案。
第三十八、條仲裁或訴訟解決糾紛時,承辦人應商總經理室確定代理人、訴訟方案等,并向總經理報告。
第三十九、條合同糾紛處理的有關調解書、協議書、裁決書、判決書應由總經理室歸檔,副本或復印本可交承辦人、有關部門或人員使用。
第四十條、總經理室和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管理許可權內對合同建立檔案并對文本妥善保管(正式合同原件保存的優先權順序為:財務部門、承辦業務部門、總經理室)。合同檔案內容包括:
1。合同文本及份數、各文本存置記錄:
2。承辦人登記;
3.合同、審查意見及其他有關文件;
4。履行情況記載;
5。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
第四十一條、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協議、裁決、判決時,承辦人應及時商總經理室并經總經理同意,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第七章檢查與獎懲
第四十二條、公司總經理室對公司所屬職能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實施監督與指導。各職能部門應自覺檢查合同的訂立、履行、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四十三條、公司對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績者及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擴大經濟損失的,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簽訂有重大缺陷或無效合同的;
2。審核人員無正當理由延誤審核的;
3.因審核人員疏忽未審出合同缺陷的;
4。未依法律和本辦法規定變更或解除合同的;
5。丟失合同文本及相關文件的;
6。提供虛假資料的;
7。超越授權或濫用授權簽約的;
8。未按規定進行授權或轉委托的;
9。發生糾紛后,隱瞞或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或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10。有關法律性文件未經審核的;
11。應當或可以追究對方違約責任而擅自放棄的;
12。在合同簽訂或履行當中,與對方或第三人惡意串通或收受賄賂的。
13。泄漏合同意向、商業秘密或有關機密的;
14。使用非法手段簽訂合同的。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此前有關文件與本辦法相抵觸者自行失效。
第四十六條、公司所屬職能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部門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并向公司備案。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下屬子公司(獨立法人)依據本辦法向公司呈報合同草案時,應向公司總經理室呈報,再由總經理室按本章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由公司總經理室退交呈報單位,由該子公司總經理簽署合同。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室負責應用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編制:肖鋼日期:20__。
4。22審核:日期:20__。
4。28批準:日期:20__。
4。30關于合同管理中若干問題的特別規定《福建__/rr(福建)房地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合同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規定'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為了在強化規范化管理的同時又能根據緊急情況適當靈活處置,特作出如下例外規定:
一、遇緊急情況,來不及按《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報批合同的,在兼具以下兩種條件時,可先實際履行合同,后補簽合同:
1、合同的基本內容(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應在實際履行前書面向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2、公司總經理在備案單上簽字批準。(備案單使用請示單的形式,內容必須包括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
二、鑒于所有的大型工程項目,公司與項目總承包商之間都簽有總包合同,各種零星項目原則上都應由總承包商進行。只有那些總承包商明確表示無法涵括在總包合同中的項目或總承包商明確表示無法及時處理的項目,項目部才能申請與其他符合公司要求的單位另行簽訂零星合同。此類零星合同必須在大型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一個月內由項目部排出計劃(計劃中應明確另一方當事人的名稱、合同標的、金額、履約時間、能否從總承包商款項中予以扣除等內容),報總經理批準。只有在報批計劃中獲得總經理批準的零星項目才可與對方簽訂合同。
三、
第一條、第二條所涉及到的情況在補簽合同時,仍應按《合同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治安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9
一、對外付款業務一般分為
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
二、付款業務有關規定及審批流程如下:
1、付款業務的規定:公司日常發生的對外付款業務(如:“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均應按本條的相關規定辦理付款(一切業務付款,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具體如下
2、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向審批人提交《付款申請單》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開戶銀行并附相關資料交財務部備案(特殊情況下,無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驗原件流復印件)。
3、擔保業務
4、提前終止業務合同,多收費用的退款業務,原則不予退款,如確需退款需附有對方退款申請書、相關退費補充協議《退款申請表》
5、客戶多交費用的退款業務:退款需附有對方的退款申請書6、合同履約付款:需附發票、收據、采購計劃、經濟合同、協議書等交財務部備案7、付款業務沒有涉及合同或協議的,必須在付款申請單的.備注欄注明:“無合同”字樣一、對外付款業務一般分為:“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
三、付款業務有關規定及審批流程如下:
1、付款業務的規定:公司日常發生的對外付款業務(如:“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均應按本條的相關規定辦理付款(一切業務付款,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具體如下
2、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向審批人提交《付款申請單》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開戶銀行并附相關資料交財務部備案(特殊情況下,無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驗原件流復印件)。
3、擔保業務
4、提前終止業務合同,多收費用的退款業務,原則不予退款,如確需退款需附有對方退款申請書、相關退費補充協議《退款申請表》
5、客戶多交費用的退款業務:退款需附有對方的退款申請書
6、合同履約付款:需附發票、收據、采購計劃、經濟合同、協議書等交財務部備案
7、付款業務沒有涉及合同或協議的,必須在付款申請單的備注欄注明:“無合同”字樣
四、注意事項
1、付款申請單的內容,不得涂改。
2、對金額超過xx萬的付款必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3、審批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駛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
4、審批人根據其審批職責、權限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合理的或有損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請拒絕批準
5、財務接到審批有效的《付款申請單》后,審核人應積極安排資金,并對具體付款單據與《付款申請單》進行對照,審核。審核無誤后交出納辦理付款。
6、付款經辦人員接到經初審無誤的付款單據后,要再次對付款單證是否齊全、妥當、金額是否正確、收款單位(人)是否妥當、是否符合審批程序等內容進行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通過銀行轉帳結算),出納將銀行匯款回單交財務會計作為會計憑證附件。
綜上所述,行政單位合同付款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項制度。只有建立好相關的約束和規定才能夠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規范性,維護雙方的權益。另外,付款人員一定要注意像單據是否齊全之類的小細節問題,防止因為疏忽造成大錯,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圖銅川律師。
合同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1、為了規范本公司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2、定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一經訂立,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本規定依據《勞動法》和《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而制定。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簽定勞動合同的范圍
1、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
2、股東單位選派的員工,原則上都與原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的訂立
1、公司與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合同書及相關附件組成。勞動合同的甲方為公司,由總經理簽署;勞動合同的乙方為員工,由員工本人簽署。
2、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1)、工作內容;
(2)、試用期;
(3)、保守商業秘密;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勞動報酬;
(6)、社會保險;
(7)、勞動紀律;
(8)、勞動合同期限;
(9)、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10)、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1)、其他有關事項。
3、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工作需求及員工本人條件,征詢員工本人意見來執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合同按期限分為以下幾種: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規定起始時間,終止時間以公司與員工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或自然終止條件出現為勞動合同終止時間。
(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長期3年以上。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4、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條件
(1)、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
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可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以上學位的員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非關鍵崗位(公司確定)工作的員工;
公司同意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3)、簽定中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碩士學位的員工;
企業關鍵崗位的員工;
企業出資派遣出國學習、培訓的員工;
其他適合簽定中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4)、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公司聘任的各部、室副職以上的員工;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員工;
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其他適合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5、關于試用期
與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之內。最長一般不超過3個月。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延續、解除和終止
1、勞動合同的變更
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簽定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15日內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
2、勞動合同的延續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需要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3、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見習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勞動合同中約定解除條件出現的;
嚴重失職或違紀,對公司造成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員工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3)、員工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
(五)、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由于公司違反勞動合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以下標準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1)、扣壓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的。
(2)、支付員工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發給本人1個月工資,相當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雙方協商一致,因公司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補償金: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2)、公司因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4、第四章第三條第1款的情況,公司還應發給員工不低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的100%。
5、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泄露公司商業秘密事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由公司出資攻讀
學歷、學位或脫產學習一個月以上的員工,應在辦理入學手續的同時與公司簽定《培訓協議》,明確學習結束后在本公司實行服務年限,原合同期限于服務期限屆滿時,應自動順延至服務期滿。在服務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向公司支付賠償金外,還要交還學習培訓費用。
(六)、勞動爭議
1、合同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應按雙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1、勞動合同的附件包括:崗位協議書、專項協議書等,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于對專項事物進行約定。
合同管理制度11
企業的人事檔案主要要圍繞檔案的作用來建立。
企業人事檔案的作用大概有:
1、考證職工身份、資歷,
2、預防發生勞動糾紛,
3、記載職工工作業績,
4、確定職工工資待遇等。
對考證職工身份、資歷需留存身份證、學歷證、職業資格證等復印件。注意法律規定不得扣留原件,企業不留存身份證復印件會受到勞動保障監察的處罰。對預防發生勞動糾紛需留存失業證復印件或個人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書面申明,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續簽的勞動合同原件,領取單位發放的服裝、證件、辦公用品、重要設備等的簽收單據,證明職工個人已經知道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尤其是涉及扣款)的證據(如簽字的內部規章制度原件)等。對記載職工工作業績需留存單位的獎懲情況,年度的總結和各部門的'鑒定,重大業績和過失的書面情況。對確定職工工資待遇需留存每次調整工資的記載等。勞動關系臺賬是便于企業人事管理和便于勞動保障行政機關監管的資料匯編,他是人事檔案的組成部分,又與人事檔案不同。
勞動關系臺賬要在完善的人事檔案基礎上制作,并與人事檔案的記載內容相符合。勞動關系臺賬以能夠檢索的表格為主要形式,內容可以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擬定,主要有:
1、人員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學歷、婚育情況、住址、聯系電話、擔保人或主要聯系人等);
2、簽訂勞動合同基本情況(簽訂時間、期限、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特殊約定條款);
3、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參保種類、開始時間、繳費標準、個人帳戶號碼等)
4、工資待遇的基本情況(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最近調資的時間、目前工資標準等);
5、休息休假和加班情況(職工請假、加班天數)
6、領取企業公用物品的情況等。
合同管理制度12
固廢管理制度及合同主要涵蓋廢棄物分類、儲存、運輸、處理和處置的各個環節,以及相關責任的明確和合同條款的制定。它旨在確保企業的合規運營,保護環境,保障員工健康,并優化資源利用。
內容概述:
1. 廢棄物分類:明確各類廢棄物的定義和分類標準,以便正確處理。
2. 儲存規定:規定固廢的.儲存設施、安全措施和期限,防止環境污染。
3. 運輸管理:設定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規程,如包裝、標識、路線規劃等。
4. 處理與處置:選擇合適的固廢處理方法,如回收、焚燒、填埋等,確保符合環保法規。
5. 責任劃分:確定各部門和個人在固廢管理中的職責,確保責任到人。
6. 合同條款:制定與固廢服務供應商的合同,包括服務內容、價格、違約責任等。
合同管理制度13
勞動工作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員工的`招聘、培訓、考核、福利、勞動保護、勞動合同管理等多個環節,旨在確保企業的正常運作,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選拔:規定招聘流程、崗位要求、面試標準,確保公平公正地選拔人才。
2. 培訓與發展:制定新員工入職培訓計劃,定期提供技能提升和職業發展規劃。
3. 工作分配與績效管理:明確職責劃分,設定績效指標,進行定期評估。
4. 薪酬福利:設定薪酬體系,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等,保持競爭力。
5. 勞動合同:規定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的程序,保障雙方權益。
6.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明確工作時間,確保休息權,合理安排假期。
7. 安全與健康:制定勞動保護措施,關注員工身心健康,預防工傷事故。
8. 員工關系:處理員工間的糾紛,促進團隊和諧,提升員工滿意度。
合同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合同的簽訂管理工作,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合同審批人員
行政部法務人員負責合同審核管理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參與重大合同項目的論證、考察、招標投標和合同談判等工作。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有關文件規定,負責對擬簽訂合同的內容、形式等進行審核。
3、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負責制定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4、協助有關部門對合同簽訂后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公司合同審批的范圍
1、建設工程(含維修)合同。
2、采購合同。
3、承包合同。
4、租賃合同。
5、有償服務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等。
第四條合同審批要點
1、合同主體是否適合。
2、合同目的是否正當。
3、合同內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
第五條合同審批要求
1、合同的受理。業務部門應及時將擬簽訂合同送交行政部進行審核。送交擬簽合同文本時,應附送相關材料。
2、審核意見審批。法務人員負責做好合同審核工作并提出初步審核意見,經行政部經理復核后,報公司主管負責人審批。
3、審核意見反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合同審核部門應及時將審核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業務部門,并將送審合同文本原件、相關材料退回業務部門。
4、審核重大經濟合同時應召開合同審核專題會議,實行集體審核。
第六條合同審批時限
在合同初稿及相關有效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審核標的在萬元以內的合同,一般不超過個工作日;審核標的在萬元至萬元的合同,一般不超過個工作日;審核標的在萬元以上、特別重大的合同,一般不超過個工作日。
第七條檔案管理
對合同實行分類編號管理,按照合同名稱分類歸檔,并按照審核順序制定編號,做到管理規范。
第八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民法典》(20xx.1.1生效)關于合同無效情形的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惡意串通的】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四百九十七條【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第五百零六條【免責條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綜上所述,公司應該加強合同審批管理,建立相應的合同審批管理制度。制度應該包括審批部門人員職責、審批范圍、審批要點和審核要求等等。其中提高合同審批部門人員業務素質和責任心非常重要,因為再好的制度也是由人來執行的,所以在制度中要明確人的作用。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圖律師。
合同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目的意義)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管理職責) 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保守秘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條(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中止)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于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十七條(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采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第四章 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
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并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九條(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于停工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第二十條(法律責任)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制度管理)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并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并送達本人。
3、續訂。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
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4、順延。勞動合同屆滿時,符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可以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況進行書面記載。
5、終止。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
第二十四條(管理臺帳)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勞動合同基本情況臺帳(總帳);
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帳(個人明細帳);
3、員工培訓記錄臺帳(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4、員工出勤統計臺帳(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況);
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帳(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間);
6、其他專項協議臺帳(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五條(其他)
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執行。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篇_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圖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指導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起合法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 合同簽署權限
一、 董事會負責與其直接任命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二、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公司總裁代表公司與除上條之外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三、 勞動合同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簽訂及存檔。
第四條、 勞動合同采用書面形式,分為主件與附件兩部分。主件為《勞動合同書》,附件為因參加培訓學習等原因簽訂的有關協議書等。
第五條、 簽訂時間
一、 在新進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之后的5個工作日內,公司與其簽訂《試用協議》(附件
一)。試用期通常為3至6個月,根據試用期間工作表現,試用期可提前結束。
二、 根據崗位性質差異,試用采用在崗試用和項目試用兩種形式。其中,項目試用是指由擬被聘用人員直接參與到公司的項目中去,在項目中對其能力等進行直接的先期考察,盡量避免公司的雇傭風險。
三、 在員工被批準轉為正式員工后,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書》(附件二)。
四、 新招聘的員工必須在出具能證明其與上一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若確實無法提供,至少應提交本人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個人聲明)后,公司方與之簽訂試用協議或勞動合同。
第六條、 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
一、 對于一般員工,原則上簽訂1年期合同;對于技術、市場等高級技術管理崗位員工,可簽訂2-3年期合同期;對于董事會直接任命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由董事會確定。
二、 續訂勞動合同時,原則上與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約定生效時間。沒有約定的,以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生效時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準。
第八條、 公司每月30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員工工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按崗取酬,崗變薪變。
第九條、 公司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建立住房公積金。
第十條、 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招聘錄用、試用考核及離職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執行。【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十一條、 員工被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書中約定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公司按北京市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部門的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流程圖
綜合管理部量化考核方案模板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三篇_員工勞動合同管理規定范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廣東南粵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和員工(下簡稱乙方)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以適應市場經濟競爭的需要,根據《勞動法》及省(市)勞動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勞動合同是甲方與乙方用以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權、利的協議,也是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法律文本。
第三條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全面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推行人事、勞動、分配三項制度的全面改革,打破干部與工人、固定工與臨時工的界限,取消行政級別,變職務管理為崗位管理。甲方用工以定崗定員、職位分析為準則,實行競聘擇優上崗并按勞付酬。
第四條 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統一使用廣東省或廣州市職工勞動合同范本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簽訂要求和程序
第五條 凡符合國家用工條件及甲方聘用條件,經批準錄用到甲方工作的人員(包括原國家干部身份、軍轉干部、大中專畢業生,交通系統內部商調流動人員、社會就業人員等),愿意為甲方服務,履行本人的崗位承諾書,服從甲方的管理與合理調配,接收甲方給予本人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的,一律按本規定要求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所明確的工種或崗位,合同期內由于工作、生產需要而變換工作崗位時,為簡化手續,只要雙方同意,不再另行補簽合同,以書面通知為依據,只要乙方到新崗位工作即視為有效。
第七條 甲方實行崗位結構工資制,并制訂薪酬福利方案等配套制度,以維護乙方合理的勞動報酬。合同期內,乙方工資支付的標準變動,不再另行補簽新的合同,按甲方統一制訂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才能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及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及續簽按如下程序辦理:
(一)經甲方批準錄用的,在到職30日內,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勞動合同書并交本人,經乙方確認合同條款內容無意見后簽名,然后送公司法人代表審核簽名(蓋章),合同簽訂完畢。
(二)乙方合同期滿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由本人提出書面報告,所在部門根據其工作、思想、學習、身體等方面情況做出綜合評價,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考核后提出是否轉正意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按上述第(一)點程序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經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簽合同。
第三章 勞動合同期限及工齡計算
第十條 勞動合同期限根據實際需要,可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之內),具體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按如下原則由甲方確定:
(一)公司本部聘用的普通員工按1年一簽原則簽訂。
(二)公司本部聘用的中層管理人員按其職務聘用文件發布之日起3年一簽。
(三)關于改制人員,在本公司工作滿十年者,經商定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否則按1年一簽原則簽訂。
(四)對子公司勞動合同的簽訂,公司本部只與子公司總經理及財務部負責人簽訂勞動合同,子公司其他人員則由子公司總經理簽訂。
(五)非上述情況或特殊情況下的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討論確定。
(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后,今后無論任何情況,任何人員(包括甲方兼并、重組和收購行為接收的人員),其合同期限一律按上述規定執行。
(七)公司在兼并、重組和收購時,如有關收購協議、合同中有明確對人員的處理條款的,按收購合同協議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后,員工的工齡按如下辦法確定:
(一)本企業工齡:凡因工作需要,由省直交通(含航運)系統內各單位商調進入本公司的人員,其在省直交通系統的工作年限,視同本企業工作時間連續累計。兼并、重組和收購行為接收省直交通系統的人員,沒有發放補償金的,其在原單位的工作時間視同本企業工齡連續累計。在社會上招聘及辭職后重新招聘到公司的,從到公司之月起計算本企業工齡。
(二)基本工齡: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凡屬自動離職,辭職、辭退、開除、除名及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已領取補償金的,不再計算連續工齡。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四篇_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為確立員工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重慶市勞動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由本公司工會參與討論、制訂,于 年 月 日組織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平等協商確定。本規章制度對本公司全體職工具有效力。
一、 定義
本制度所稱勞動合同(簡稱合同,下同),指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
務有關的所有協議,包括勞動合同書、用工協議、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 二、
三、
工。
(二) 用工協議:退休返聘人員、內退勞保人員、以及與原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人員簽。
(三) 培訓協議:接受了公司提供的專項培訓、專業技術培訓及業務技能提升培訓的員 工。
(四) 保密協議:科級及以上崗位;技術、財務、成本價格管理及薪資計算管理一般崗位。
(五) 競業限制協議:科級及以上管理崗位;關鍵技術崗位。
四、 合同的期限及試用期規定
(一)試用期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 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六個月。
(二)勞動合同簽訂期限
1、中層及以上管理崗位初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可在4~5年,再次的可5-8年。
2、生產技術骨干、關鍵、重要崗位初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可在3~4年,再次的可 4-6年。
3、普通操作工、一般管理人員崗位初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可在2~3年,再次的可 3-5年。
4、員工已經在我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或者在二00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已經連續兩次與 我公司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可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三)用工協議簽訂期限
1、退休返聘人員簽訂1年期用工協議,協議到期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續簽。
2、內退勞保人員按已簽訂協議執行。
3、與原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人員協議期限比照勞動合同期限執行。
(四)培訓協議簽訂期限
1、培訓費用<5000元,培訓協議簽訂期限為2年。
2、5000元≤培訓費用≤20000元,培訓協議簽訂期限為4年。
3、培訓費用>20000元,培訓協議簽訂期限為6年。
(五)保密協議簽訂期限
勞動合同和用工協議期間及競業限制期間;雖然期滿但按協議規定仍需保密的至該秘密 適用范圍 合同簽訂對象 全日制用工 (一)勞動合同書:具有勞動能力的、在法定工作年齡范圍內、經公司錄用的全日制用
不再需要保密為止。
(六)競業限制協議簽訂期限
競業限制協議簽訂期限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最長不得超過2年。
五、 勞動合同的簽訂主體
1、 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未到期的,繼續有效。
2、 本制度實行后,新簽的勞動合同,以勞動者的工作場所、工作內容和工資關系等區分, 屬于哪個法人實體的員工就與哪個法人簽訂勞動合同(區別在蓋章上)。
3、兼管股份公司和各事業部工作的員工,一律與股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4、員工與各事業部或股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必須親自簽訂,不允許他人代簽。
六、 勞動合同的簽訂程序
1、新進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即到人事部門簽訂勞動合同。人事部門核實新進員工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明、與原單位勞動關系等情況,與員工簽訂首次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
2、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書面聲明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決勞動合同關系,并附上相應依據。
3、勞動合同期滿前35日,人事部門通知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并在一周內將結果書面反饋人事部門,人事部門調查了解后簽批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意見。
4、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人事部門出具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書通知員工。員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后辦理相關工作移交手續,合同到期時到人事部門辦理相應離司手續;員工在收到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后,及時反饋續簽信息,并于合同到期日到人事部門完善勞動合同簽訂手續。
七、 勞動合同的保管
1、勞動合同原件由各個勞動合同簽訂主體負責保管。
2、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及社會保險繳納由股份公司人事部以合同實際簽訂主體的名義統一負責辦理。
3、勞動合同的管理遵循職責回避原則,即合同保管崗位員工的勞動合同由部門主管保管。
4、股份公司人事部對勞動合同的簽定、保管等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八、 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4、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勞動合同續訂的條件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或符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情形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的變更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單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包括身體狀況不符合錄用條件、體檢不合格,不能勝任該崗位基本要求,提供與勞動合同履行直接相關的虛假信息和資料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等;
(2)有《**有限公司員工行為規范及獎懲條例》中丙類違紀行為的;
(3)嚴重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經濟損失及重大影響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醫療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人事部門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公司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其他重大調整實施經濟性裁員時,可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八、 勞動合同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的程序
(一)勞動合同終止和續訂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員工是否續簽勞動合同的意見,然后結合員工的意愿在勞動合同期滿時辦理續簽或離職手續。
(二)勞動合同變更
勞動合同變更包括崗位、工作地點、合同期限等的變更,合同變更以合同變更通知書形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字確認生效。
(三)勞動合同解除
1、員工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人事部門,試用期內須提前3日通知人事部門,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符合勞動合同解除條件第3條規定的,公司僅需書面告知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即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2)符合勞動合同解除條件第4條規定的,公司應當將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事先通知工會,工會作出書面回復后,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或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3、經濟性裁員
公司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代表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合同終止、解除通知的送達【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1)勞動合同終止、解除通知,一般應由勞動者親自簽收;
(2)不能親自簽收的,采取郵寄送達的方式郵寄至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書上提供的通訊地址。
(3)勞動者既不能親自簽收,又不能采取郵寄送達方式送達的,則采取公告方式,即由勞動者所在部門一名領導和一名普通員工證見證下,在公司張貼欄上實施公告,拍照公告現場、存根張貼文件、記錄有關情況,并由見證人員在記錄單上簽字、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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