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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1
委托人(全稱):
咨詢人(全稱):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義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一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20______年11月26日開始實施,至20______年12月15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由供方組織生產,需方負責收購下列商品,為保證協商的條款得以嚴格履行,特簽訂此合同,共同遵守。
1、本合同總產值、具體品名、規格,分期、分批交貨計劃詳見附表。供方要根據合同要求,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需方也要根據合同要求按時、按量接貨,并及時支付貨款,不得影響供方的生產。
2、產品的質量標準和數量詳見附表。以供方檢驗為主,需方配合抽驗,如有異議,寫出抽驗記錄,雙方簽字備查。生產中和保修期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交貨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由需方負責。
(1)產品交貨前,供方應嚴格檢驗,附合格證、裝箱單,以示負責。
(2)抽驗,如有不符合標準,有關調換、挑選降價等損失,由供方承擔,接受罰則。
3、產品價格規定。根據國家的.有關物價政策,按上級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執行,詳見附表。對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標準的產品,本著合情合理、以質論價的原則定價。
4、產品交貨結算。產品實行送貨制,供方將貨送到需方指定倉庫,運費由需方負責,點驗入庫簽章后,當即在需方結算付款。
5、包裝規定。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要求為準繩。
(2)如因包裝不當在運輸中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負。
(3)包裝完整,如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6、違約責任。
(1)供方無故延期交貨或提供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此造成延誤交貨時間,每延誤一天應付需方延期貨款總值%的違約金。
(2)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供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___%違約金。
(3)需方中途退貨,應付給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額的總和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請求有關機構予以適當調整。
7、附則。
(1)一方如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法律變更不能履行合同,應于15日內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自至。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
(3)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3
委托人名稱(甲方):
受委托人名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名稱:
(一)、審計范圍。
1、檢查標底及投標預算的編制質量。
2、檢查施工、采購合同訂立是否規范。
3、檢查甲方確定的材料、設備采購價格是否合理。
4、檢查施工、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
5、檢查項目批復概算、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實施的情況。
6、檢查設計修改、設計變更是否合規、合理,是否符合有關程序及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7、檢查工程款支付情況。
8、檢查過程資料形成的合規性。
(二)、審計要求。
1、乙方審計人員應積極進行現場檢查復核,特別是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隱蔽工程等,并提供造價及合理性評價。
2、對超出招、投標書外的工程量、工程項目、報價等作出書面意見。
3、對已形成資料的合規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評價。
4、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一式六份。
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時間:自“委托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完成。
(一)、甲方的責任:相關建設管理部門、監理單位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責任:對出具的《竣工結算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一)、費用標準。
根據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按以下標準計算審計費用:
1、基本審計費按送審工程造價的______%計取。
2、審減部分審計費按審減金額的___%計取。
(二)、付費方式。
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后一周內,一次性結算。
本協議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貳份、報送教育廳審計處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即生效。
甲方:
負責人: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協議簽訂日期:
乙方:
負責人: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協議簽訂日期: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4
編號: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范圍:
(1)土、石方工程
(2)打樁工程。
(3)土建工程。
(4)裝飾裝璜工程。
(5)水、電安裝工程。
(6)維修工程。
(7)附屬零星工程。
2、技術要求: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和鋼筋下料表);。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系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甲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資料,乙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詢業務。如因資料不齊或甲方其他原因影響的時間則順延。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詢服務結論時依據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現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___,結算時多退少補。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于咨詢服務費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提起訴訟(仲裁)。
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郵編:
帳號:開戶銀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編:
帳號:
開戶銀行: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5
編號: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圍及技術要求:
1、范圍:
(1)土、石方工程
(2)打樁工程
(3)土建工程
(4)裝飾裝璜工程
(5)水、電安裝工程
(6)維修工程
(7)附屬零星工程
2、技術要求: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和鋼筋下料表);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系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四、合同實施期限:
甲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資料,乙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詢業務。
如因資料不齊或甲方其他原因影響的時間則順延。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詢服務結論時依據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現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___,結算時多退少補。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于咨詢服務費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提起訴訟(仲裁)。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報送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公室備案。
委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郵編:
帳號:開戶銀行:
地址:
受托方法人代表:(公章)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編:
帳號:
開戶銀行: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項目工程造價咨詢合同6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條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六、工程造價咨詢費與支付方式: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地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以下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的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金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義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的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欠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現行預算定額及與本工程項目相關的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 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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