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匯編(7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合同 篇1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催化料車間4號庫
工程地點:皇馬工業園一區
工程內容:土建及鋼結構、不包括地坪、水電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4月30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80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壹佰零柒零伍拾肆元(人民幣)$:1070054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10月26日
合同訂立地點:新隆市場C區58號
本合同雙方約定:鑒字蓋章后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車間外墻翻新刷乳膠漆及車間外圍護欄除銹防腐進行施工,并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作業范圍及內容
生產車間外墻乳膠漆粉刷、生產車間外圍護欄除銹防腐。
第二條 合同承包形式
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所有用具,所使用的乳膠漆為多樂士牌,防腐油漆所使用多樂士牌。
第三條 合同承包金額
1、 護欄防腐按50元一米,共計350米:17500元
2、 外墻乳膠漆(包工、料)共計:22310元
3、 兩個門衛室(含包工,料,刷乳膠漆,清洗)共計1900元
4、 本合同總金額:41710元
5、 本合同金額為含稅金額,乙方提供正式發票。
第四條 結算方式
甲方在保潔結束日起7天內為乙方結算所有工程款。 乙方開戶行:施工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時間為 天。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對乙方保潔粉刷進行監督、檢查。
2、 為乙方作業人員提供工作期間的水、電、庫房等必要的工作條件且免費使用。
3、 在乙方工作中幫助協調與相關部門的關系。
4、 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的保潔粉刷承包費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粉刷的墻面,要求顏色一致、表面平整、無裂紋
2、 乙方粉刷護欄油漆,要求顏色均勻,厚薄一致,無裂紋,無鼓包
3、 粉刷時不得將乳膠漆滴落在物件上。
4、 乙方要確保安全作業、若出現事故皆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的辦公秩序。
6、 粉刷完畢后,要將物件表面及地面立即清掃和清理干凈。
7、 乙方要愛護甲方所有公司財物,不得有損壞和盜取、否則按原價或加倍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時將視為單方面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金額的.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有效。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戶行: 帳號:
受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住所:
開戶行: 帳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 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位于 ,其四至范圍為:東至 ,西至于 ,南至 ,北至 。(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項目使用性質: (住宅、商業)
1.3項目規劃條件:
。1)占地面積: 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
。3)限高:
。4)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5)地上面積: 平方米;
。6)地下面積: 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 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 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 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項目法律手續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 ;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 ;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計算,為 年;
3.2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 ;
3.3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
3.4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
3.5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 ;
3.6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 ;
3.7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外銷許可證號為 ;
3.8 《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3.9 ;等。
第四條 法律手續的轉移
4.1 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 )處理:
4.2.1 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 %予以賠償;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 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 % 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 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5.1 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 萬元 。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 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 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5.1 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項目轉讓后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6.1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6.1.1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并承擔其費用;
6.1.2 ;
6.1.3 等;
第七條 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7.1 ;
7.2 ;
7.3 。
第八條 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 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8.2 項目轉讓后,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 (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監理合同》;
8.2.3 《商品房預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 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 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4 上述8.3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甲方責任
9.1 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并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9.2 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情形;
9.5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9.6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4.1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許可證件和法律文件,并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9.7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x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9.8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 乙方責任
10.1 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并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10.2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10.3 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10.5 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x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10.6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甲方違約責任
11.1.1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 %,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項目轉讓費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11.1.3 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11.2 乙方違約責任
11.2.1 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 %,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
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若逾期 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 %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條件履行時,應書面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遲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權力機關或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需要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責任或延期履行的協議。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ǘ┫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 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與本合同相關的協議,附圖、附表、交接手續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同意將自己開發建設的 小區瀝青道路工程發包給乙方。為了保證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和進度,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就 小區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事項協商 一致,特訂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具體條款約定如下 :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小區市政道路。
2、工程地點:四川省開發小區。
3、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圍:
1、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瀝青道路的基層和面層施工)。
2、工程承包范圍:小區內市政道路的①片石基層(約30cm厚)、②水泥穩定碎石基層(25cm厚)、③瀝青面層(4cm厚),④兩側路沿石安砌(1230100)施工;其中6m寬道路為4km、9m寬道路為2km、12m寬道路為1.3km;具體工程量以乙方實際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量為準(不包括道路的標志、標線)。
3 小區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應和施工全過程涉及的臨電、臨水、臨時設施及工程決算等相關施工內容。
4、其中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提前按設計要求將路基的土石方開挖及清邊撿底工作處理到位,不得因甲方的前期工作不到位而影響乙方的正常工作。
三、工程計價方式
1、工程量計算以建設單位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聯系單等為依據,工程量的計價方式為:① 6m寬路145萬元/km(不含稅),②9m寬路205萬元/km(不含稅),③12m寬道路290萬元/km(不含稅)。
2、因甲方、設計方或市場原因導致的.工程量及價款增加(如:路基土石方清挖、回填、增加道口、加寬帶、雨水井、檢查井、雨汅管道、原材料漲幅超開工時的10%等情況),對增加部分的工期相應順延,增加部分的工程造價按四川省20xx年清單計價定額中的市政工程相應工程項目按實計取執行,綜合單價按下浮5%處理(不計稅)。
3、乙方承包的價款里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機械、施工和員工工資、技術措施、人員機械進出場、安全、文明施工、臨設等費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為: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共66天。乙方必須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按約定的或同意順延的工期完成。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期達2天以上,甲方將有權從第3天開始按每延期一天處罰1000元,罰款最多不超過工程造價的5%。
2、若遇地震、瘟疫、暴雨、暴風、洪災、泥石流、騷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及道路中斷、4小時以上的停水停電、連續下雨等,則工期相應順延;乙方因此所發生的增加費用除設備損壞部分由乙方承擔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并就類似情況發生3天內,就延誤時間、內容和發生的費用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在2日內給予答復。
五、工程質量標準
本市政道路工程的質量驗收按現行瀝青道路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合格標準驗收,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的工程質量不能順利驗收,乙方應無條件返工處理至合格為止。
六、合同價款:
¥: 約13670000.00 元,竣工后按實結算。
七、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工作
(1)全面履行合同,確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關本工程的技術資料。
(3)及時協助乙方做好變更處理工作,對乙方提交的簽證報告在3天內簽復。
(4)負責辦好施工手續,需乙方協助的工作乙方無條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免費向乙方提供堆場、道路、設備作業等場地。
(7)甲方應為乙方免費提供滿足正常施工生產和生活需要的臨設場地及臨水、臨電,乙方的員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電線電纜、開關箱、照明燈具和機具、水費、電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8)積極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擾、社會干擾及負責周邊關系的協調。
2、乙方工作
(1) 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嚴格按現行標準、規程、規范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嚴格履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合同要求,確保正常施工。
(2) 負責其施工機具、設備和人員調配,乙方保證進場的機具設備能滿足施工需要,人員調配投入計劃必須合理,現場管理力量必須滿足正常施工管理要求。
(3) 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各項檢查和監督管理等。
(4) 工種之間必須友好相處,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諉扯皮。
(5) 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即刻上報.。
(6) 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傳下達,及時簽訂各級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7) 乙方應帶頭遵紀守法,不準違章指揮,準確把握安全、質量、進度、效益的關系,保證全員安全,施工順利進行。
(8) 乙方必須確保各種配備到位,嚴格履行職責。
八、材料供應
本工程甲、乙雙方約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設計和有關質量驗收標準要求自行采購,各種材料質量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質量驗收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驗收申請后3日內會同乙方進行質量驗收。
十、工程擔保
乙方在乙方進場后一周內向甲方交納70萬元人民幣匯入雙方共管帳戶,作為乙方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證金,其中的50萬元保證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30日內返還乙方,另外的20萬元保證金于乙方開始鋪設瀝青路面時返還乙方。同時甲方承諾:若甲方不能按時向乙方支付應支工程款或返還保證金,甲方自愿用自己開發建設的商品房按施工同期的銷售價格打五折優先與乙方作應付工程價款及資金利息的抵扣處理(其中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2倍執行),同時乙方有權終止繼續履行合同并將已完工程價款結清后退場。
十一、工程款支付
甲方以分四次付清的方式向乙方拔付工程價款:第一批工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片石基層鋪設的同時支付工程進度款350萬元;第二批工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水泥穩定碎石基層鋪設的同時支付工程進度款450萬元;第三批工程款在乙 方全面完成瀝青道路面層鋪設的同時支付工程進度款450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于一周內同乙方辦理完工程的結算并足額支付乙方的所余工程價款。
十二、違約金:
雙方特別約定在違約情況發生時,違約方除需按上述規定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額外向守約方負擔1萬元/次的違約金。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20xx年11月5日于公司訂立
2、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雙方應積極主動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責任人簽字、蓋章后即時效,竣工結算工程價款支付完畢后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 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用地面積:
總投資(估算投資):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共 個日歷天,從 時開始計算。
三、質量標準
合格
四、合同價款
委托人以項目建安工程費(含建安主體、室外總體及其他配套工程費用,不含勞保統籌)、勘察費、考古費、規劃設計費、檢測費、監理費、咨詢費及其他與代建管理相關的費用的 %作為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項目進度目標
七、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九、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總價合同是指在約定承包人的承包范圍和工作內容的前提下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在合同中是一個固定的金額即總價。在水電工程投資主體多元化和工程建設管理體制轉為業主負責制的市場條件下總價合同由于其眾多優點受到業主的青睞。因此針對水電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全面分析總價合同的風險并有效地加以防范從而減少合同糾紛保護承、發包雙方的利益具有明顯的現實意義。總價合同的類型 總價合同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可調值總價合同兩種形式 。
固定總價合同 固定總價合同簡稱“閉口合同”或“包死合同”。它以招標圖紙及規定、相關規范為基礎承發包雙方就施工項目協商一個固定的總價除工程發生重大設計變更外合同實施過程中不因環境的變化和工程量的局部增減而調整合同總價。采用該種形式的合同要求作為合同價格計算依據的招標圖紙及規定應當完整、齊全承包范圍清楚、明確發包人對招標工作準備較充分一般在招標階段施工詳圖已基本完成。承包方要在投標時對合同執行中存在的工程量增加、物價上漲、地質條件較差、氣候惡劣和其他一切客觀不利因素造成的風險有全面、充分的估計并將由此引起的上升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之中。因此這種形式的合同適用于工期較短一般1年以內、工程量小、設計較細、工程結構相對簡單的工程項目。
可調值總價合同 該合同同樣是以招標圖紙及規定、相關規范為基礎承發包雙方就施工項目協商一個相對固定的總價的只是增加特定的調值條款合同總價在雙方約定的風險范圍之內不予調整超出約
定風險范圍之外的風險費用按約定的調整方法進行調整。如雙方對工程量增減范圍、物價漲幅、重大設計變更不可抗力因素約定一個范圍以對超出風險范圍之外的因素所增加的費用進行調整。它與固定總價合同的主要區別在于它對合同實施過程中的風險進行了部分分攤。這種形式的合同適用于工程內容和技術經濟指標規定很明確工程建設工期2年以上的工程項目。
總價合同的特點
1工程價款結算簡單 由于總價固定只要業主不改變合同施工內容合同約定的總價就是承發包雙方最終的結算價款從而節省了大量的計量、核價工作。
2工程風險主要由承包商承擔 對承包商來說合同一經簽訂就面臨以下主要風險①價格風險包括物價上漲風險和投標報價失誤風險。②工程量增加風險。主要為投標時對業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漏算、錯算風險合同實施中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風險地質條件惡劣增加工程量風險。③氣候、洪水、國家政策等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帶來的費用增加。
3承包商索賠機會少 總價合同條件下業主往往會在合同中明確只有在發生重大設計變更和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以外部分所增加的費用可以調整合同價款。這樣一來承包商的索賠機會大大減少承包商靠“低中標、勤簽證、高索賠”來獲取超額利潤的方法便行不通了而對業主而言則更容易控制工程投資了。
4業主可以在最大競爭狀態下確定工程造價并將自己的風險降至最低 由于建筑市場一直是“買方市場”競爭激烈承包商處境艱難若報價過高沒有競爭力無法中標若報價過低不可能盈利甚至虧損又會失去承攬工程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業主可以通過招標選擇有實力、信譽好、價格低的承包商確定工程造價并使之固定下來。
5招標階段的準備時間較長無論是固定總價斗合同還是可調值總價合同均要求發包人提供的工程設計圖紙完整、詳細、清楚各項技術經濟指標明確報價估算方便工程投標期相對寬裕承包人可以做詳細的現場調查、復核工作量、分析招標文件合同條件完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十分清楚。因此招標的準備時間較長以避免日后由此引發合同爭議。
水電工程實行總價合同的風險 水電工程由于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技術復雜、受自然條件的影響大、征地移民范圍廣等特殊性使得水電工程使用總價合同時對承包商而言風險遠遠大于一般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具體體現為:
1工程量增加的風險 水電工程技術復雜除了有發電工程、還有泄洪、擋水、航運工程不僅有地面工程還有地下洞室工程既有土石方開挖回填工程又有混凝土澆筑、灌漿、支護工程。因此施工過程中設計大量變更增加工程量在所難免同時各項建筑物的布置受地質、地形條件影響大由于地質條件的原因必然導致工程量大量增加。雖然招標時發包人也提供了工程量清單但會在合同中申明該量只是估算量而不是承包人實際應完成的工程量由于水電工程結構復雜承包人對工程量清單的復核也只是憑經驗估算漏算、錯算的概率較大。這些都可能導致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與工程量清單的工程量差異較大。
2材料價格上漲的風險 水電工程建設周期長少則2年多則10年以上。同時由于工程規模大工程本身需要大量的水泥、鋼材、油料、炸藥、砂石料等材料市場經濟條件下物資材料的價格不變幾乎是不可能的當然有漲總會有落合同履行期間承發包雙方都可能承擔物資、材料價差風險但承包人承受的材料漲價的風險更大。
3自然界不可抗力的風險 水電工程全都在江、河上施工受水文、氣象、地質地形等自然因素的影響大洪水、暴雨、塌方、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會大大增加施工的難度和成本。
4工期的風險 水電工程庫區淹沒面積廣涉及征地、移民補償范圍大雖然征地移民工作由發包人完成但合同實施過程中往往還存在補償費用和經濟利益之爭導致工程施工受阻使本就緊張的工期更加緊張。受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使得承包人不僅會增加人員、設備窩工費用還不得不增加各項投入進行趕工。再加上業主在合同中規定了節點目標獎懲條款未按規定的時間實現節點目標承包人還要面臨工期延誤被罰款的風險。
5對合同條款理解的歧異而增加費用的風險 由于水電工程技術復雜工程合同條款眾多其中難免產生矛盾和二義性常常會對同一條款產生不同的理解。如果承包人沒有在投標前要求發包人進行澄清則承包人還要承擔由于自己理解錯誤造成報價、施工方案錯誤而增加的費用。
水電工程總價合同的'風險防范 采取何種形式的計價合同決定權在發包人。因此如何主動適應水電工程建筑市場的競爭最大限度地防范總價合同的承包風險是承包人必須面對的現實。
1反復研究招標文件認真復核和計算工程量 總價合同不同于單價合同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的量的準確性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承包人合同簽訂后風險的大小。由于水電工程建設過程的復雜性業主在采用總價承包合同時承包人完全可以根據發包人提供的招標文件和對現場的詳細踏勘計算和復核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的準確性。最好采用“背對背”的計算辦法由兩名以上的預算工程師同時計算工程量以便減少漏算、錯算的風險。誤差較大的只是建筑物基礎部分工程量的差異而這部分工程量可以根據招標文件提供的地質條件和承包人以往類似工程的經驗適當計入發包人要求的風險費中或攤入合同總價中?們r合同的特殊性要求承包人必須重視工程量的計算和復核工作一般來講工程量的計算工作要占投標商務報價工作量的40。
2約定工程量變動范圍的合理比例 由于水電工程受地質、地形、水文、氣象等自然因素的影響大再加上本身結構的復雜性施工中設計變更在所難免承、發包雙方應約定工程量變動的合理比例建議35增減的工程量超出約定比例時只對超出部分所增減的費用進行合同總價調整未超出部分不予調整。
3對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應單列不可預見費或風險費 水電工程在大江大河上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由于超標準洪水、大面積塌方或泥石流等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遠遠大于一般的建筑工程一次自然災害有可能將工期推遲一年因
工程合同 篇7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4條中,人民法院可依職權收繳當事人非法所得,若為仲裁案件,仲裁委員會有權收繳嗎?
答:有權。作出非法所得收繳裁決后,由法院執行。
2、施工合同簽訂后,當事人雙方又簽訂補
充協議調整合同價款,過后承包人又以補充協議違反招投標法為由,要求認定補充協議無效,此時,應如何確定合同價款?
答:應以中標合同為準。因為合同價款為實質性內容,而《解釋》第二十一條明確表明,實質性內容應以備案合同為準。這并不是說不能對實質性內容進行變更,只是說如果對其進行變更之后,要重新備案。
3、若施工合同約定“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事項后的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若承包人在14天內未提出變更價款報告,但是有雙方簽字確認的變更事項記錄,月進度款報告中也括了該月發生的變更工程價款金額,是否可視為承包方未違約?
答:關鍵看簽證內容。若簽證對具體價款變更明確記載,則作為合同結算依據加入即可;若只是對具體事實確定而未確定變更價款的,則以圖紙為依據確定變更價款,按《解釋》16、19條操作,即當事人雙方對變更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提交鑒定單位確定。
4、當事人僅約定“發包人應在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后一定期限內予以答復”,未約定“發包人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如何處理?
答:視為沒有約定。實踐中一般處理為:如果雙方對結算不能協商一致,可提交鑒定單位,以鑒定結論為判案依據。
5、簽合同時無圖約,邊設計邊施工的合同,又約定了“一口價”,發生結算爭議時,是依《解釋》22條不予工程造價鑒定,還是依16條參照定額重新審價?
答:以施工圖紙據實計價。無施工圖紙的,按承包人實際施工量計算對價。
6、合同沒有約定計息,但有滯納金計付標準,可以嗎?《解釋》17條規定:當事人對工程欠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如果沒有約定利息計付標準,而約定了滯納金計付標準,對于這種情況如何適用?標準是否有限制?
答:可以約定,而且利息與滯納金可同時約定,且兩者標準也沒有限制。只是在對方提出約定標準過高要求降低時,是否降低、降低多少,則由法院或仲裁員自由心證決定。同理,違約金、賠償金、雙倍利息等,均可自由約定,且一般沒有標準限制。
7、當事人未對逾期竣工的違約責任作具體約定,如何處理?
答:無約定,依法定。依《合同法》違約責任規定;依《解釋》第8條解除合同,依《解釋》第10條進行解除善后事宜處理。有關違約賠償損失由守約方舉證,也可將利息作為損失計算,利息起算依《解釋》18條。
8、因實際施工人原因(如質量、工期、材料),轉包施工企業被判承擔連帶責任后,是否可以起訴實際施工人?
答:《解釋》25條僅規定因“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才可以總承包人、分包人和實際施工人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亦即可以在承擔連帶責任后起訴,向實際施工人追償。而工期和材料應分情況對待。工期和材料問題與質量問題有因果關系的,也可起訴追償;無因果關系的,不能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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