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金屬交易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金屬交易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金屬交易合同1
賣出方(全稱)_______________品名規格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_______________數量(噸)_______________價格_______________(元/噸)金額_______________(元)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
根據上海金屬交易所規則,買賣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全面執行下列條款:
一、質量品級:在上海金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銅、鋁、鉛、鋅、錫、鎳、生鐵等的金屬質量等級,一律執行《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二、數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許范圍為總量的±5%。
三、價格:本合同價格(元/噸)僅指交易所當日的、指定地點倉庫的交易成交價。成交前發生的`倉裝、運輸、保險等項費用均已包括在內。
四、結算、按交易所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
五、交貨與驗收:買賣雙方均按成交合同標的收驗、交貨。賣方交貨時,隨附生產廠商的質量保證書。
六、交易保證金:本合同買賣雙方均需向交易所繳納保證金___________元。合同執行后,保證金分別退還各方。
七、交易所手續費:交易手續費按成交金額的1‰收取。
八、爭議仲裁:買賣雙方就本合同內發生爭議,由交易所協調,協調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請仲裁。
九、違約罰則:買賣中發生違約時,交易所作為交易合同履約保證人,有權按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罰處。
十、合同轉讓: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規則轉讓時,應同時辦理過戶手續。
十一、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買賣雙方簽名蓋會員單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統一保管。
買入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賣出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屬交易合同2
買入方(全稱)
賣出方(全稱)
品名規格
生產廠
數量(噸)
價格
(元/噸)
金額
(元)
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
根據上海金屬交易所規則,買賣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全面執行下列條款:
一、質量品級:在上海金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銅、鋁、鉛、鋅、錫、鎳、生鐵等的金屬質量等級,一律執行《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二、數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許范圍為總量的`±5%。
三、價格:本合同價格(元/噸)僅指交易所當日的、指定地點倉庫的交易成交價。成交前發生的倉裝、運輸、保險等項費用均已包括在內。
四、結算、按交易所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
五、交貨與驗收:買賣雙方均按成交合同標的收驗、交貨。賣方交貨時,隨附生產廠商的質量保證書。
六、交易保證金:本合同買賣雙方均需向交易所繳納保證金___________元。合同執行后,保證金分別退還各方。
七、交易所手續費:交易手續費按成交金額的1‰收取。
八、爭議仲裁:買賣雙方就本合同內發生爭議,由交易所協調,協調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請仲裁。
九、違約罰則:買賣中發生違約時,交易所作為交易合同履約保證人,有權按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罰處。
十、合同轉讓: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規則轉讓時,應同時辦理過戶手續。
十一、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買賣雙方簽名蓋會員單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統一保管。
上海金屬交易所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入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賣出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金屬交易合同3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個人姓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個人姓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交易合同:
一、交易物品及數量
1.1 甲方向乙方購買的金屬:_______________
1.2 貨品數量:_______________(單位:噸)
1.3 貨品價值: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二、質量標準
2.1 貨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
2.2 甲方如對貨品的`質量有異議,應在收到貨品后五日內提出,乙方應給予處理解決,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
三、價格及支付方式
3.1 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元/噸
3.2 甲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支票、現金、銀行轉賬、支付寶等)
3.3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或配送單后五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四、貨物交付
4.1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
4.2 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
4.3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乙方為上門配送/甲方到乙方提貨)
五、交貨期限及逾期責任
5.1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交貨期限進行交貨。如無約定,則應在甲方付款后五日內完成交貨。
5.2 如乙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交貨,應在發現問題后立即通知甲方,并在雙方協商后處理解決。
5.3 乙方若因故無法如期交貨,則應依法承擔逾期責任。
六、附則
6.1 合同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6.2 合同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3 爭端解決: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分歧,如協商無果,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金屬交易合同4
買入方:_________
賣出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金屬交易所規則,買賣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全面執行下列條款:
一、質量品級:在_________金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銅、鋁、鉛、鋅、錫、鎳、生鐵等的金屬質量等級,一律執行《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二、數量:本合同溢短數量允許范圍為總量的±_________%。
三、價格:本合同價格(__元/噸)僅指交易所當日的、指定地點倉庫的交易成交價。成交前發生的倉裝、運輸、保險等項費用均已包括在內。
四、結算:按交易所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
五、交貨與驗收:買賣雙方均按成交合同標的.收驗、交貨。賣方交貨時,隨附生產廠商的質量保證書。
六、交易保證金:本合同買賣雙方均需向交易所繳納保證金_________元。合同執行后,保證金分別退還各方。
七、交易所手續費:交易手續費按成交金額的_________‰收取。
八、爭議仲裁:買賣雙方就本合同內發生爭議,由交易所協調,協調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請仲裁。
九、違約罰則:買賣中發生違約時,交易所作為交易合同履約保證人,有權按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罰處。
十、合同轉讓: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規則轉讓時,應同時辦理過戶手續。
十一、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買賣雙方簽名蓋會員單位合同章后,由交易所統一保管。
買入方(蓋章):_________
賣出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屬交易合同5
甲方:(會員單位)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天津貴金屬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其他相關文件規定,甲方作為天津貴金屬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的注冊會員與乙方就交易所貴金屬現貨以及延期交收交易業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自愿簽訂本協議,協 議 書。
交易標的物:天津貴金屬交易所上市的所有交易品種。
交易數量:具體細則參照《天津貴金屬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
報價: 交易所以倫敦貴金屬現貨市場價格為基礎,綜合國內貴金屬市場價格及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兌美元基準匯率,連續報出交易所貴金屬現貨的人民幣中間指導價。甲方根據《天津貴金屬交易所點差管理辦法》,在交易所人民幣中間指導價的基礎上,連續報出貴金屬現貨的人民幣買入價和賣出價。
交易時間:北京時間每周一早上08:00至周六凌晨04:00不間斷交易(結算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國際市場休市除外)。結算休市時間:每個交易日內的凌晨04:00至06:00。開休市時間如果有變動以交易所的通知為準。
交易方式: 乙方可自行選擇通過電話或網絡系統與甲方進行貴金屬現貨延期交收交易業務,協議書《協 議 書》。甲方的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在交易過程中形成的記錄均具有法律效力。
保證金: 延期交收交易采用保證金的形式進行,并委托銀行進行第三方托管。乙方的交易保證金不得低于成交金額的 ,甲方有權根據交易所要求對交易保證金的'比例進行調整。乙方托管的交易保證金不享有任何利息。
費用:乙方在參與延期交收交易過程中,需支付如下費用:手續費、延期費、提貨費、交貨費等。
1、手續費: 手續費收取標準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八。
2、延期費: 由交易所價格監督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費用及細則參照《天津貴金屬交易所延期費管理辦法》執行。
3、提貨費交貨費: 具體費用及細則參照《天津貴金屬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
甲方有權根據交易所要求對以上費用進行調整。
結算:具體結算辦法及細則參照《天津貴金屬交易所結算管理辦法》執行。
風險管理:
1、 甲方以持倉風險率來計算乙方的持倉風險,持倉風險率的計算方法:
風險率=客戶賬戶凈值÷持倉占用交易保證金×100%
客戶賬戶凈值=賬戶余額+浮動盈虧
2、當乙方的持倉風險率小于100%時,乙方交易保證金不足,需要追加交易保證金,否則乙方只能減少持有的頭寸,直至乙方帳戶風險率等于或者大于100%。當乙方帳戶風險率低于50%時,甲方將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全部強行平倉。
3、乙方因為違規或遇到緊急情況以及交易所認為必要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強行平倉。
4、由于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貴金屬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原因,甲方有權根據交易所要求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全部強行平倉。
實物交割:具體交割辦法和細則參照《天津貴金屬交易所黃金交收管理辦法》和《天津貴金屬交易所白銀交收管理辦法》執行。
開戶及交易:
1、 乙方在甲方開設一個交易賬戶,此賬戶由交易所統一進行監管,并且在試運營階段必須經過交易所的審核,然后進行激活才可進行交易。交易帳戶實行一戶一碼制。
2、 開戶時,乙方須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護照等有效證件,并保證所提供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有效性,同時需要在交易所指定的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用以實現與交易所保證金專用帳戶之間的資金劃轉。如乙方提供的開戶資料有虛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乙方承諾及時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如因資料發生變化,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金屬交易合同6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協商并簽署,規定了買方從賣方處購買金屬產品的相關條款和條件。
一、產品信息
賣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名稱:(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地:(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量:(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價格及計價單位
價格及計價單位:(價格及計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貨期限
交貨期限:(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方式:(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方式
若非特別說明,則本合同的支付方式為如下:在交貨前21天內,買方需向賣方支付貨款。
五、違約及其處理
5.1 若買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未付全貨款,除已付的定金或保證金外,賣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買方須賠償賣方因買方違約而造成的損失,賣方保留訂金或保證金的權利。
5.2 若賣方拖延交貨,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向賣方支付任何費用。
5.3 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如罷工、火災、水災、地震等)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義務,該方應在不違反合同條款的前提下盡力解決問題并及時通知對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解決問題的,可請求中止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5.4 本合同一經簽署,雙方必須認真履行,不得無故取消合同。一方取消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支付對方0.5%的違約金。如另有約定,按照約定執行。
五、法律適用和仲裁
6.1 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出現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6.2 如協商不能解決,則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和法規進行仲裁。
6.3 如果因此需要起訴,雙方同意所有糾紛應在本合同簽訂地(即賣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相應的程序應按照該委員會的規定執行。
六、協議的`效力和生效時間
7.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至賣方交貨完畢后終止。
7.2 本合同用于交易資金清算、托收等金融服務的,應辦理相應的手續并按有關規定辦理。
7.3 本合同一式兩份,買方和賣方各執一份,如本合同內容有需要修改的,須雙方協商并簽字確認方為有效。
7.4 買賣雙方在本協議中涉及到的所有事項必須在協議簽署之前予以明確和確認,協議簽署后概不接受任何異議和解釋。
買方(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金屬交易合同7
甲方:(公司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乙方:(公司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鑒于甲方具有合法的金屬貿易經營資質,乙方具有與甲方合作開展合法金屬貿易活動的意愿和能力,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合作方式:
1. 甲乙雙方可以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開展針對各種金屬產品的種類、數量、質量、價格及交貨和驗收方式的咨詢、策劃和合同簽訂等各種業務活動。
2. 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合作以其所屬商業性質或者其獨立經營性質對以上業務直接進行代理、協調和實質操作。
第二條 合同的'簽訂
1. 本合同的確定需要在甲方與乙方之間進行書面對話,任何雙方發出的口頭及其他承諾以及信件、傳真等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書面合同。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加蓋公章或合同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貨物的交割
1.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后15天內進行節奏開始,如超過15天則修改交貨時間,前提是需要甲方同意。
2.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后10天內進行驗貨,如超過10天則視為接受甲方交付貨物的種類、數量、質量等等。
第四條 價格調整方式
1. 如果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發現有反映及時則可以協商調整交易價格。
2. 調整價以市場行情為依據由乙方進行操作。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 雙方必須彼此了解到方[并]簽署書面協議,同時彼此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時需要支付因未能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2. 可以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但必須在寫合同之后開展,且不得在長時間內拖延解約。
第六條 合同的爭議
1. 如果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則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 如果雙方協商解決不到,可以依靠有關法律規定進行仲裁。
3. 本合同履行中的其他法律關系及爭議,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其他條款
1. 本合同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需要修改或補充,雙方應在書面協議的基礎上進行,補充協議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如果因本合同操作過程中產生的任何財產及非財產損失,應由承擔負責并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金屬交易合同8
一、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質量、包裝標準
1. 貨物名稱:
2. 貨物規格:
3. 貨物質量:
4. 包裝標準:
第二條 供貨期限
供貨周期為: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個交易日。
第三條 供貨數量、價款、結算方式
1.供貨數量及價款:
供貨數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數字及中文大寫),價格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噸(不含稅)。
2.結算方式:
(1)買賣雙方在每筆交易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按照約定支付貨款;
(2)貨款結算方式為銀行轉賬;
(3)貨款結算幣種為人民幣;
(4)如貨款逾期支付,買方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滯納金。
第四條 交貨地點、方式和時間
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買方應根據約定自指定的交貨地點提貨;交貨方式為賣方自行配送,買方應按照約定的交貨時間自行接收貨物。
第五條 履約保證
1.賣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和標準交貨,保證貨物無任何質量問題;
2.買方應在規定時間內支付貨款,并保證貨款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如因賣方原因造成貨物數量、質量、標準不符,或者買方逾期支付貨款,應由違約一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供貨周期結束后自動終止。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等以書面形式簽訂,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內容不可撤銷,雙方應在簽訂前詳細了解合同全文的內容,自愿簽訂本合同。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人):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金屬交易合同9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傳真: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自愿______原則,乙方在自行判斷市場行情的情況下,通過甲方提供的代理上海黃金交易所貴金屬延期交易系統,自主進行貴金屬延期交易。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提供貴金屬延期交易代理服務的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協議。
一、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為乙方進行在上海黃金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的貴金屬延期交易業務;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嚴格按照乙方的指令,為乙方代理操作在交易所的所有貴金屬延期交易業務。
二、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時間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晚上21:00至2:30(周五除外),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如有變動,以交易所實際開市時間為準)。每個交易日首場交易開始前十分鐘為延期合約競價時間,夜間交易時段與第二天白天交易時段為一完整交易日,但周一僅白天交易時段為一個完整交易日。
以上交易時間如有變動,甲方將根據上海黃金交易所相關規定調整交易時間,并在甲方官方網站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甲方系統檢修,升級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交易的時間,甲方有權停止交易,甲方將通過甲方官方網站進行公布。
三、乙方可通過甲方的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電子渠道辦理個人實物黃金延期交易業務。甲方按乙方委托向上海黃金交易所申報,成交后甲方代理乙方進行資金清算和實物交割。交易品種為黃金Au(T+D)、Au(T+N1)、Au(T+N2)、白銀Ag(T+D)。黃金延期合約的交易報價單位為人民幣元/克,最小變動價格為0.01元人民幣,最小交易單位為1手,每手代表的實物標準重量為1000克。白銀延期合約的交易報價單位為人民幣元/千克,最小變動價格為1元人民幣,最小交易單位為1手,每手代表的實物標準重量為1千克。目前甲方暫不提供延期合約的實物交割、中立倉申報服務。
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交易所交易規則相應調整乙方可交易的品種,并通過甲方官方網站進行公布。
四、交易所貴金屬延期合約采取保證金交易形式,乙方委托開倉延期合約前,需將所需資金(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證金、手續費及其他交易所和甲方收取的費用)從乙方銀行卡賬戶劃入保證金專用賬戶。乙方委托甲方平倉延期合約時,須有足夠的持倉合約。
五、乙方有義務關注其延期合約交易的保證金和持倉狀況,及時補充資金,滿足甲方對延期合約交易保證金的要求。甲方有權根據監管部門政策、交易所規則和市場狀況的變化調整對乙方的交易保證金要求。
六、根據交易所有關要求,甲方代理交易所延期業務持倉保證金比例不得低于交易所的保證金比例要求。甲方對乙方的保證金要求比例,將根據不同合約設置并按照交易所要求上浮一定比例,且隨交易所保證金比例的調整而調整。相關合約的保證金要求比例發生調整時甲方將通過甲方官方網站進行公布,不再向乙方另行發放通知。
七、乙方接受甲方對其持倉保證金比例的實時監控,并認可甲方的風險管理措施。
客戶保證金比例=(客戶持倉保證金+客戶可用資金+合約浮動盈虧)/客戶持倉合約市值
八、甲方針對乙方不同的風險等級采取不同的風險管理措施:
乙方持倉保證金比例不低于甲方要求的標準保證金比例,系統不做處理;
乙方持倉保證金比例低于甲方要求的標準保證金比例,但不低于甲方的警戒保證金比例,甲方有權(但無義務)通過短信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追保通知,要求乙方追加交易保證金,同時限制乙方開新倉和出金交易操作(乙方應保證在甲方登記的手機號碼、郵件地址真實、有效,如因乙方手機遺失、號碼變更、通訊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不及時、無法接收信息等,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持倉保證金比例低于甲方的警戒保證金比例,甲方將限制乙方開新倉、出金及平倉交易操作,并且有權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對乙方持倉合約進行強制平倉處理(甲方對乙方的強制平倉處理與甲方是否事先通知乙方追加保證金無關)。
如甲方強行平倉后所得款項不足以支付乙方的虧損、須繳納的手續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進一步追償。
如因市場流動性過小、漲跌停或其它情況無法及時強行平倉導致乙方交易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乙方實際虧損、須繳納的手續費和其它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進一步追償。
甲方規定的`相關合約的保證金要求比例(包括標準保證金比例、警戒保證金比例),甲方將通過甲方官方網站進行公布,不再向乙方另行發放通知。
甲方針對乙方的風險管理措施發生調整時,甲方將通過甲方官方網站進行公布,不再向乙方另行發放通知。
九、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將依照上海黃金交易所相關規則執行強行平倉:
1、乙方的交易保證金低于甲方規定的警戒保證金比例;
2、乙方持倉量超過交易所和甲方限倉規定;
3、因違規受到交易所強行平倉處罰的;
4、其他應予以強行平倉的情況。
十、甲方有權從乙方交易保證金專用賬戶的資金里劃轉資金用于償付下列費用: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貨款和由此產生的交易虧損;
2、為乙方支付的溢短差、倉儲費、出入庫費和運保費;
3、乙方的代理手續費和交易手續費;
4、乙方的延期補償費和超期補償費;
5、因乙方的交易行為產生的其它費用;
6、乙方未履約的違約罰款;
7、甲乙雙方同意的其他劃款事項。
十一、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代理貴金屬延期交易手續費。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代理手續費(不包括代交易所收取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總金額的萬分之十五。
十二、乙方支付給交易所的其它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溢短差、倉儲費、運保費、延期補償費、超期補償費、代理黃金買賣過程中產生的資金劃撥費用以及乙方的稅項等)由乙方承擔,前述各項稅、費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十三、交易所將根據有關政策和市場狀況調整收費(包括但不限于溢短差、交易手續費、延期補償費、超期補償費、倉儲費、運保費、出庫費、入庫費)標準。相關費用收取標準見交易所官方網站。
十四、因受國內國際各種政治、經濟因素,以及各種突發事件的影響,貴金屬價格可能會發生劇烈波動。乙方承諾已充分了解貴金屬投資的風險,充分了解貴金屬延期產品的保證金交易性質,充分認識到可能由此遭受的巨大損失,并自愿承擔這些風險和損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市場分析和預測僅供乙方參考,甲方不承諾其所引用數據、資料及分析、預測結果的可靠性、及時性和準確性。乙方確認其交易請求或委托是根據自身判斷所做出,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五、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甲方不向乙方作任何獲利保證或共擔風險的承諾,亦不與乙方分享收益。
十六、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當交易所的某個交易品種達到漲、跌停板的情況下,會出現買入或賣出無法成交的可能,乙方的所有保證金和交易資金可能損失殆盡且不足以彌補交易虧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七、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在同一交易日內不同交易場次之間,貴金屬價格可能會有劇烈波動,乙方的未成交委托可能因交易機制、通訊網絡速度等原因無法及時撤銷,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八、因自然災害、火災、戰爭、國家有關政策變化、系統故障和通訊故障等甲方不可預測、不可控制且不可克服因素,或者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甲方無法履行或無法適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由此造成乙方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
十九、乙方應妥善保管與代理個人貴金屬延期交易業務有關的賬號和密碼,凡使用該賬號和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活動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有關證明、資料、銀行卡遺失或被盜及密碼遺失或被盜,應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申請辦理掛失手續,因乙方未能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導致的一切責任或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十、乙方承諾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包括但不限于相關業務監管機構和上海黃金交易所)關于延期業務的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承諾遵守甲方相關交易規則和制度。
二十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加以補充或修改,經補充或修改后的條款與協議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除非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補充或修改后的條款對其生效前已經達成的交易不產生效力。
二十二、甲乙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發生任何爭議時,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三、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本人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__(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屬交易合同】相關文章:
地產交易居間合同03-10
汽車買賣交易合同03-10
傳真交易基金合同03-10
安置房交易合同03-10
交易合同范本03-17
產權交易合同11-16
金屬加工合同范本10-04
房地產交易合同02-28
期貨交易居間合同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