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3篇(優)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單位:xxxxx村
承租單位(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xxxxx,間數xxx,建筑面積xxx,房屋質量xxx。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xxxxx*年x'x月x'x日至xxxxx年xx月xx日。(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年租金(大寫): (每月 元/平方)
合計租金(大寫):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范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范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范圍是: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 元。承租人在 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遇政府需要拆遷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 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房屋合同 篇2
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于轉讓出租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其內容是出租人將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約定的租金,并于約定期限屆滿或終止租約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給出租人。房屋租賃合同具體規定租賃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租賃雙方都要受其約束,依照合同先例權利和承擔義務。因此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把租賃關系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
根據出租房屋用途的不同,房屋租賃合同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住宅租賃合同,一類是工商用房租賃合同。在住宅租賃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權的不同,又可分為公房租賃合同、私房租賃合同和公房轉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賃合同的特點一般具有不約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標準由政府統一規定;而私房租賃合同的內容則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確定。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及住所。 當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對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須是房地產的合法產權人;對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來講,如果是當地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如果是外來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及公安部門發的暫住證;企業事業單位須持有《營業執照》;非企事業單位的其他組織如機關、團體、部隊等須有縣以上民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有效證件。房地產租賃當事人必須符合上述資格限制,才能簽訂租賃合同。
2、標的物,即租賃的房屋。在合同中須寫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積、范圍、裝修及設施狀況。對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價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業目的,因此房屋處于適用的狀態是對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簽訂合同時必須說明房產交付使用時的基本狀況,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發生糾紛時區分雙方責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內的毀損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礙了承租人依約使用房屋時,出租人還有義務修繕房屋,這些補救措施的標準通常應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狀況。
3、租賃用途。即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目的。租賃用途一旦定明,則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同時,明確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約用房,則正常范圍內出現的房屋磨損,出租人不得要求賠償。由于租賃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賃價格也會不同,所以,租賃用途對于雙方當事人來說,也是必須定清寫明的問題。
4、租賃期限。租賃有期限限制,這是房屋租賃與房屋轉讓的重要區別。明確租賃期限的法律意義在于:(1)期限屆滿,承租人有義務將原房屋退還出租人;(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應當有“必須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賠償承租人的損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3)因買賣、贈與或繼承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如原租賃合同未到期,則原合同對承租人與新房主繼續有效;(4)承租人為一人時,如其在租期內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繼續履行,辦理更名手續。
5、租金,即租賃價格。租金的確定依房屋用途不同而不同:(1)住宅用房,租金的標準應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賃政策;(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議定。對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有更為詳細的規定:私有房屋租賃,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租金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不得任意抬高。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還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體日期也應在合同中明確。
6、修繕責任。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項義務,指的是出租人在整個出租期間對房屋有進行必要修繕的義務。所謂必要即指:房屋必須使承租人能夠依雙方約定使用并收益。修繕的范圍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屬于出租人修繕范圍的設備。
7、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條件。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的法定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1)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3)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房主)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南寧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樓_____號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為止。
三、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義務)
1、 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 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3、 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
4、 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
六、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給別人,如有違約應給于乙方相應的'賠償。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隨意停水、停電,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應該保證出租的房屋安全、設備完好。在使用中出現問題時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七、有關退租條例
1、 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 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八、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后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
七本租房協議為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為準(甲方未蓋紅印章的不屬正式協議,復印件不能作為正式協議使用)
八、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張貳頁,甲乙各方各執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屆時甲方將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紅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協議簽訂于: 年 月 日 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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