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精華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洽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樁基施工所用的大型機械的進出場及安裝拆卸、樁孔定位放線、破樁頭、放點、材料常規試驗、樁體澆筑,技術資料整編。
1.4合同單價:
1.4.1CFG樁綜合承包包死價(含稅3,工程量計算依據施工圖紙,即圖紙設計根數、圖紙設計有效樁長+虛樁長、設計樁徑計算混凝土方量。
1.4.2.由于圖紙變更引起的工作量變化,由現場確認并即刻進行簽證。
第二條付款方式
2.1本工程無預付款
2.2樁基工程形象進度完成50%后,支付工程款的20%;樁基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工程檢測合格并資料遞交甲方后,支付工程款的25%,剩余5%的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待主體工程完工后的三個月內付清。本合同稅金采用代扣代繳形式,稅率為:3.47%;
第三條合同工期
3.1計劃開工日期:本工程計劃以進入現場的日期為開工日期。
3.2本工程工期為:試樁施工天完成,試樁檢測完畢后,工程樁程內容。該工期不含樁基砼凝固期和分次樁基檢測期;在工程樁完成后天內完成。若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作為違約金。
3.3本工程上述的施工工期,在實際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增加工作量及不可抗拒力因素影響正常施工時,經甲方確認書面后工期應予以順延、簽證。
3.4本工程結束后三十五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報告書一式伍份。
第四條材料供應
工程所需商品砼均由甲方組織采供,其余與工程相關的內容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質量標準
乙方施工中應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經檢測應達到合格標準。乙方保證樁基本身的完整性、內在質量良好、砼強度達標、樁基檢測合格。
第六條雙方責任事項
6.1甲方負責將水、電源引至現場附近,并應滿足施工要求;在施工中乙方負責將水、電源引入施工基坑內,并按規定架設線纜、安置配電柜,保證施工安全;施工中所用水、電費均由甲方承擔。
6.2甲方負責在該合同簽訂后及時向乙方提供樁基施工藍圖。并向乙方進行樁基圖紙交底和書面將有關基準點及有關測量放線必需數據,應以文字形式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6.3現場施工中所用的小挖掘機由甲方提供。
6.4根據定額、設計要求及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及時辦理簽證手續。
6.5乙方負責材料進場的復試報驗、承擔砼試塊的現場制作,并定期養護和報送檢測,并及時將各種材料的每次復檢報告報送甲方。
6.6乙方在施工中,因違章操作(如電、機械等)造成人員安全事故,乙方必須無條件承擔所產生的費用,并根據事故的大小接受甲方處罰。
6.7不得浪費材料,提供材料需購量,結算時以圖紙結算為準,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的現場使用量以《20xx陜西省建筑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定額含量為準(甲方書面認可的`合理用量情況除外),超出定額量部分計為浪費材料。超用或浪費將在結算時扣除其費用,并處以兩倍罰款。
第七條質量與驗收
7.1質量要求:施工中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及本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對不合格工程要求返工修改,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7.2整個工程施工過程必須堅持按程序簽字驗收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簽字,下道工序不能施工。認真填寫各種檢驗表格,并按程序及時給工程監理部報驗。
7.3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應由質量監督部門認定,認定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7.4乙方在施工中若不聽從甲方、監理方管理,違章操作施工,工程質量粗制濫造,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糾正,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或更換單位,其費用乙方自負,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作為違約金。。
7.5樁基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及時上報甲方進行樁基工程竣工驗收,屆時由甲方、監理方、乙方、設計四方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樁基工程檢測合格后,且甲、乙雙方在限定的時間內審定完工程決算后,乙方應按規定整理上交甲方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一式四份(裝訂成冊)。
第八條安全施工
8.1、安全目標:杜絕死亡和重傷事故的發生,輕傷頻率不大于0.2‰;杜絕重大機械和火災事故;
8.2、乙方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證體系。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現場負責人擔任組長,配備專職安全員,班組設立兼職安全員,形成安全管理網絡。制定安全施工責任制度、明確安全崗位職責。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乙方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守安全規則,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的規定達到優良,確保現場為標準化管理工地,并承擔相應費用;
8.3、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嚴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本工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重大傷亡事故要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雙方約定:由于本合同勞務提供方的管理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各項罰款)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約定
9.1與本合同有關雙方確認的書面文件等均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任何一方單方違背本合同任何條款時均視為違約,如單方違約時,應承擔因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9.3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9.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由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景觀綠化噴灌給水、室外供電工程。
工程地點:X家園X區
二、工程內容:X家園X區綠化噴灌給水、室外照明電纜敷設。
三、開工、完工日期:
開工日期:安裝: 20xx年X月X日;
竣工日期:X年X月X日;
總日歷工期: X天。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質量標準:合格
六、合同暫定價款:小寫¥:00元;大寫:元整。
七、甲方責任
(1)清理影響工程施工的障礙物,協調各施工單位間的關系,為工程順利施工創造條件。
(2)甲方負責向乙方免費提供一套施工圖設計圖紙,竣工驗收合格后返回竣工圖一套。
(3)甲方負責三通一平。
八、乙方的責任
1、乙方負責場地平整等工作,嚴格按照合同、圖紙正確施工。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轉讓或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3、乙方簽定合同3天內,應向招標人提交2份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完成該工程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說明,乙方在簽定合同后,準時進場施工。
4、為完成合同任務所需的臨時設施設備,如供電、供水設施等均由乙方負責建設和維護并承擔其全部費用。
5、在工程施工的`整個過程中,乙方應對所有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負。
6、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合同實施中保護現場附近的環境衛生,以避免施工引起的污染、噪聲和其它因素對公眾財產等造成傷害或妨礙。保持施工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及時清除垃圾保持施工現場環境整潔。
九、甲方駐工地代表:XX;監管部門:X物業服務顧問有限公司工地監管負責人:XX;監理公司負責人:XX;(負責工程質量和進度的監督)乙方項目負責人:XX.
十、質量檢驗
1、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驗收、運輸、保管。對此,甲方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2、澆灌所用的給水管、排水管、電纜、閥門等主要材料和所有輔材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各項目的施工標準參照現行的施工規范和質量驗收標準。
十一、進度與驗收
1、工程進度
(1)乙方應在簽定合同后組織進場開工。
(2)完工后,乙方仍應對綠化噴灌給水、室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進行壹年的質保,維護工程項目的良好狀態,直到驗收合格交接。在此期間,除了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工程完工、竣工日期及驗收辦法
工程竣工日期:是指綠化噴灌給水、室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移交建設單位自行管理的日期。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如驗收竣工不合格,則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應按修補后再次提出重新驗收申請報告,并經再次驗收合格為止。
3、工程延期:由于下列因素(1)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2)由甲方調整設計或增加工程量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有權要求延長本合同工期,報經甲方批準后,按確認天數順延,但甲方不補償乙方因誤工增加的任何費用。除上述原因外乙方工期每延誤一天,賠償甲方500元。
十二、工程結算
1、結算辦法
執行95年《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維吾爾自治區建筑工程補充預算定額》、20xx年《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xx年《**地區單位估價匯總表》、20xx年《**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主要材料:電纜、管材、水泥按甲方指定的價格確認價調整,其他材料價差按**地區20xx年第二季度計取,人工每工日按45元進行調差,調差部分只計稅金。調整人工工日數量為預算定額總工日數量。
工程量按照實際完成雙方認可的工程量進行結算。
十三、工程款的支付
合同簽訂進入施工現場開始一周內支付合同價的20%作為備料款,進度款支付節點為管網敷設完畢、所有安裝完成,支付額為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總價的85%,結算完成付至結算價的95%,質保滿一年后一次付清。
十四、工程變更
變更的范圍:甲方有權增加或減少合同的工程量,有權改動部分工程的施工順序或施工時間。乙方應執行:變更必須有甲方簽認的手續否則不予結算。
十五、爭議
雙方約定,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可向**市人民法院訴訟。
十六、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六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帳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X年X月X日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二)國家及武漢市有關工程施工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工程施工內容及標準:
(一)本工程的施工內容:
(二)本工程的質量需達到優良標準,乙方保修月。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三)保修期內若工程出現問題,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時內維修或更換完畢。
(四)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所有用料的質量及安裝等問題導致的所有責任。
第三條、工程費用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造價:本工程按形式承包,按甲方提供的裝修圖進行施工,人工費總包價為元人民幣整(¥),已含稅金。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按乙方編制的甲方審定的施工進度計劃,當乙方完成工程總計劃的%的工程量后,甲方支付工程總款的%;當乙方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完工程余款。
第四條、施工工期
(一)簽訂合同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的施工進度表,于年月日開工,竣工日期為年月日。
(二)乙方必須按規定期限完成所有的承包工程,如果乙方在執行合同時,遇到不可抗力,可延長工期,其它原因均不視為可延長工期的理由。
第五條、施工組織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按照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二)乙方在正式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進度計劃,并附所有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組織網絡機構圖。
(三)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審定后的圖紙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否則甲方不辦理簽證手續及乙方必須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損失。
(四)乙方嚴格執行裝修部分隱蔽工程的驗收制度,隱蔽工程驗收完畢并做好記錄,方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凡隱蔽工程驗收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五)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六)有關工程量的增減、簽證、技術問題的確認等,雙方需以書面文字形式往返,以甲方監理簽認為準。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及電源、水源,乙方自行安裝分表計費并支付水電費。
2、做好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及協調監督乙方工程進度。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質、按量地完成本合同工程項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2、施工期間,嚴格遵守甲方及總包單位有關規章制度,與甲方及總包施工管理部門簽定安全、消防協議書。
3、負責工地的安全、防火、保衛工作,建立完整的現場管理規章制度,一切人員安全、施工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4、負責施工現場的一切成品、半成品及工程設施的保護和及時清理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5、負責保護現場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有損壞、被盜、浪費,乙方按材料價的倍償還給甲方。
6、協調乙方承包范圍以外的各專業工種之間的技術問題。
7、應提前天向甲方提交材料計劃,如因不能按時向甲方提交材料計劃,導致材料進場拖后,工期不予順延。
8、如不能按時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___元違約金。逾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
(一)保密條款:雙方皆對本合同及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一切商業事務負有保密責任,若違反本條約定,則違約方必須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將本工程進行分包。若同意分包,則分包的范圍。
且乙方須與分包的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其它本合同未約定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為
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終止。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附件
(一)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附件: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4
摘要:為了解決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從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建設的意義著手,分析了當前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從5個方面提出了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對策。
關鍵詞: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項目管理;合同
1 加強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1.1 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施工合同是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1.2 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少數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不規范。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1.3 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我們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的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工程發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則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 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君子協定。
君子協定指合同當事雙方的口頭承諾。由于許多工程合同的履約過程時間跨度較長,若沒有書面協議,一旦一方毀“約”,將給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損失。
(2)簽訂無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合同主體不當。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其次,承包商應當具有承建相應工程的資質。
(4)合同文字不嚴謹。
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
(5)合同條款掛一漏萬。
就是說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的往往是漏掉違約責任。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6)無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的從合同是沒有根據的合同,就像不存在的“無源之水”。
(7)國際間合同的疑問。
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
2.2 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溝通的沒有溝通。
合同履行過程中各相關部門缺少溝通。相關的部門各自為政,互不溝通,出了問題相互推諉。
(2)應變更的沒有變更。
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使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
(3)應發出的書函沒有發。
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這一點是不容忽視的,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4)應簽字確認的沒有簽字確認。
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企業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5)應追究的過了訴訟時效。
履約中出現了應該訴訟事件而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當起訴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
(6)應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
《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有的企業對抗辯權認識不足,不會合理的行使。
(7)應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沒有足夠重視。
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
(8)合同的履行僅注意了主要義務的履行,沒有注意隨附義務的履行。
有些義務要求對方的履行時間長。如在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對方反映,這不僅僅是服務質量的問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
3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對策
3.1 建立專門合同管理部門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企業應專門成立法律事務部門或設置法律顧問,來統一審核合同的簽訂和合同的履行。這是由企業法律顧問職責、任務所決定的。《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有“管理企業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的職責,同時,該辦法也賦予了企業法律顧問管理經濟合同的`任務。
3.2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通過強化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培養和鍛煉一批與企業發展要求相適應的懂法律、懂管理、懂業務、懂財務、懂外語的專業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合同管理隊伍。
3.3 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率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地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簽訂、履行乃至終結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信息資源,這些信息資源既是現有合同的總結,又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寶貴的經驗資料。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二是加強對項目參與方的信息管理,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應有對方的簽字,要及時處理對方信息的流入。
3.4 實行合同實施監督
工程實施監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施工合同監督可以保證施工合同實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結果進行。首先要協調業主、工程師、項目管理各職能人員、所屬的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之間的工作關系,對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進行工作指導或做經常性的合同解釋,使工程小組都有全局觀念;合同項目管理的有關人員每天檢查、監督各工程小組和分包商的合同實施情況,在進入施工現場后對工程變更進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實行合同評審制度,每份合同簽訂前就進行嚴格、細致的合同評審,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潛在風險,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法律風險。還要跟蹤合同實施情況。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可能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偏離。這就需要合同實施情況跟蹤,以便盡早發現并糾正偏離。
3.5 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僅有利于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的生存能力。
4 總結
總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項目實施的有力保證,又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作為工程項目的各參與方必須認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從而促進建設市場的健康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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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包方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的規定,委托有監理資質的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2.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這里的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的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需要制定的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的標準,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合同予以確認,經合同確認的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訂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范圍:本合同監理屬于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1)本合同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后,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監理合同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4.合同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筑機械、設備的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發包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筑材料、構配件和建筑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或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系。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范,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準時,監理方所作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3.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七條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托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的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寫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八條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稅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九條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3.在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后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發出后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7.合同的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獎懲
1.監理方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并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準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準的業務范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涂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5.由于監理方的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布的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引言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步伐的加速,我國建筑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并已開始逐漸地全面與國際建筑市場接軌。近年來國家對建筑行業不斷加大管理的力度,積極規范建筑工程合同訂立、履行與實施,并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大規模建筑市場秩序整頓,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與監督。
目前建筑市場過于向買方傾斜,競爭激烈,利潤減少,建筑工程合同的風險正在逐步加大,合同條件也越加苛刻。因此,只有進一步增強建筑工程合同的認識,重視建筑合同及其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建筑工程的風險,增加建筑企業的利潤。抓好建筑合同的管理,對提高建筑工程的質量,增加建筑企業社會經濟效益,樹立建筑企業的良好形象,提高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規范與促進我國建筑市場的良性發展,同時為保障廣大建筑工人的合法利益均具有極其重要的特殊意義。
本文主要從當建筑合同管理的任務、作用以及存在的問題等方面,對如何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實踐進行了理論闡述,并結合實際案例對建筑工程全同管理的經驗進行了探討,為當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相應的對策,為進一步規范、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到了一定的參考作用。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概論
在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為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起點和核心,為工程項目管理的順利進行提供了法律基礎和法律依據,同時也建筑工程項目良好有序地實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機構,以及業主、承包商、監理單位依據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建設工程合同關系盡享組織、知道、協調及監督,保護工程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工程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工程合同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1、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概念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工程項目管理的起點和核心,控制與著整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影響著建筑工程的實施進度,只有對建筑工程實施的各個環節和整個過程實施科學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實現建筑工程的最終目標。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的各級建設施工單位與政府部分眾多,且對社會影響巨大,直接影響到改革開放的進程、經濟的發展及社會的和諧建設,其內容主要包括供應商分類、合同起草、合同評審、合同談判、合同簽訂、合同執行、合同后評價等。
近年來隨著建筑工程行業的快速發展,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越來越重要,作為工程項目管理核心的合同管理,也日益成為一項繁雜且重要的任務,對整個建筑行業均起著極其關鍵的作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貫穿于建筑工程管理的各個階段。管理過程中任一環節出現差錯,都會可能引起連環的反應,因為那是一個不可逆轉的過程。因此,作為建筑工程從業者,首先要明晰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科學理解建筑工程合同的范疇,并要對現階段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認識。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內涵
建筑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建筑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上效力的書面協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則主要是由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工程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的過程,從而保護合同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建設施工單位違法行為的發生、制裁合同履行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以確保合同條款得以切實執行的一系列活動。
(二)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發育成熟,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打破傳統觀念束縛,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通過強制性的行政命令干預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經濟發展的規律與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的規章制度,其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建筑工程合同必將成為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2、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
建設工程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相對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縱觀我國目前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增多等與現象,根本上說是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工程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合法地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筑市場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與規范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3、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
經過改革開放后30年的發展,我國建筑市場已全面開放,國內外的建筑企業都可參與公平競爭,而面對來自國外建筑企業的沖擊與挑戰,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如果國內建筑企業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的游戲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國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同時,使我們的工程發包商認識不到遵守規則的重要性,將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的規范管理,只有加強與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國內建筑企業才有能力與國外建筑企業進行公平競爭,也才可能贏得自身企業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三)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務
1、明確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建筑合同一經簽訂,即發生法律的效力,其規定的權利義務就受到法律的保護。建筑合同明確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這是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行為準則和依據。如果不訂立合同,將無法規范雙方的行為,也無法明確各自在工程中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無權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建筑合同規定,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對工程進行有效的約束
建筑合同當事人對工程施工的管理應以合同為依據。國家機關、金融機構對工程施工的監督和管理,也應以建筑施工合同為重要依據。不訂立合同將給工程施工的實際管理帶來極大的困難。
3、培育更市場經濟下的建筑市場
計劃經濟體制下,行政手段是主要管理辦法,市場經濟為主的體制下,建筑合同是維護市場運轉的重要因素。因此,培育和發展建筑市場,首先要加強法律觀念,培育合同意識。推行建設監理制、招投標制等,都是以簽訂合同為基礎的。如果不訂立建筑合同,必將不利于建筑市場的培育和發展。
二、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地位與作用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中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是建筑工程項目順利完成建設任務和目標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地位與作用。
(一)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地位
在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貫穿于項目管理的全過程,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起點和核心,為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礎和法律依據,也為建筑工程項目良好有序地進行實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證。
由于建設工程合同確定了建筑工程項目所涉及的建設范圍、承包內容、施工成本、建設工期和施工質量等要求與目標,明確了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雙方在施工中各自需要履行的責任和享有的權利,為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糾紛和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所以建筑合同管理必然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對工程項目的進度控制、質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職能要素進行控制、協調及緊密配合,同時也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工程進行監督與管理的根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項目實施的始終,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建筑工程項目談判簽訂的階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審查建筑工程項目的文件和合同文本,策劃和協調工程項目合同,并且分析評估合同的風險性和利潤率。監督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雙方依照法律程序簽訂合同,建立有效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以保證合同順利實施,實現合同的最終目標。在合同簽訂后及時在相關的政府合同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約的階段,對建筑工程合同的實施和執行情況進行實時檢查與監督,對合同實施的信息和資料進行統計分析,以便能夠及時發現工程項目中出現的問題并加以解決,以確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質量,對合同各相對方提出的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審核、分析與協調,以維持各工程單位的良好的建設協作關系。
1、合同管理對建筑項目管理的作用
施工項目管理是施工企業對一個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及成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項目管理與合同管理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施工企業項目經理部是依據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項目經過投標中標了,才有可能成立項目經理部。成立項目經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繼續,而工程項目管理是以合同管理作為起點的,施工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質量、工期、投資三個目標值,這三大目標正是項目經理部控制質量、進度、投資的三個方面依據,項目部控制目標是和施工合同的目標相一致的。工程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的范圍,合同管理配合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總保證作用從上述看,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所以合同管理對項目管理的作用就是指導和控制工程項目管理達到預期的目標。
2、合同管理對建筑索賠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索賠是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合同一方因對方不履行合同或沒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設定的義務而遭受損失時,向對方提出的賠償要求或補償要求。在實際工作中,承包人可以索賠的內容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業主違約,包括業主未按合同規定交付施工場地或施工場地不具備“三通一平”的條件,施工單位無法進行施工;業主沒有接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或提供的數據不符合真實、準確的要求;業主沒有按合同的規定提供應由業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機械設備;業主拖延合同規定的責任,如拖延圖紙批準,拖延隱蔽工程的驗收,拖延對承包商所提問題的答復,造成施工延誤;業主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量支付工程款。第二方面是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索賠主要包括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特殊風險以及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預見的不利于施工條件或外界障礙等。如地下水、地質斷層、地下障礙物引起的索賠。第三方面是合同變更。包括業主對工程項目有了新的要求,如提高建筑標準或削減預算等等;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必須修改設計圖紙;發生不可抗力,必須進行合同變更;產生新的施工技術,有必要改變原設計、原實施方案;政府部門對工程項目有新要求;施工現場的施工條件與原來的勘察有很大不同。上述事項如發生,遵循索賠程序,在索賠證據確鑿的條件下,都可以根據合同向業主提出索賠并得到損失的補償。因而,合同管理是建筑索賠管理的依據,依據本身明確、清楚索賠才能成立,所以合同管理對索賠的作用就是找出確鑿合理地證據,降低風險,維護施工企業合法權益。
3、合同管理對建筑投標工作的作用
施工企業的投標工作其核心是編寫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有投標書、報價清單或概預算書、施工組織設計。這就確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標。工期:包括工程的總工期,工程開始、工程結束的具體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動的持續時間。它在合同協議書中,在施工進度計劃中規定。價格:包括工程總價格,各單項工程的價格。它們由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或報價單來定義。是承包人完成工程責任所應得的報酬。工程質量、規模和范圍:如質量標準、技術規范。這由圖紙、規范、合同條件、工程量表來完成。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證這些目標的實現。因此,投標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標的確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它的水平高低與施工企業盈虧有直接的關系,合同管理的作用就是根據建筑施工企業自身條件合理有效的減少投標風險系數。
三、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
(一)建筑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個建筑工程項目能否順利實施與合同和合同管理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因此必須重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我國的工程建設實際操作中,部分地區的合同管理水平較低,對合同不夠重視,導致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環境不完善,合同意識淡薄,專業人才缺乏
當前有關建筑行業領域的合同法律體系還不夠完善,部分法律條文不夠嚴謹,導致合同相對方往往在法律上“鉆漏洞”、打“擦邊球”;加之有法不依的現象目前較為嚴重,執法不嚴的問題也時有發生;此外,截至目前,我國仍缺乏統一的建筑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總承包商與各專業分包商以及各分包商之間常因合同界定不清,責、權、利不明確導致糾紛,或互相推諉,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四是勞務分包制度不完善,勞務分包還未全面納入社會監管。
另外,在建筑施工企業界,特別是眾多國有企業,大多是從計劃經濟時期走過來的。不少企業領導及管理人員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還不同程度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腦子里深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不習慣按照合同辦事,合同意識極其淡薄。有的企業對合同的簽訂雖然非常重視。但合同簽訂后就束之高閣。忘記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權利義務的過程。而僅僅把它看成是生產的過程。許多建筑施工企業不設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合同從簽訂到履行全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管。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業主行為不規范
目前建筑市場競爭十分激烈,業主由此而提出比較苛刻的合同條件。作為建筑承包商,迫于生計不得不接受,有些承包商希望進行嚴格的合同管理,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由于業主的不規范行為而難以實施。主要表現是:一些業主單位憑著買方優勢地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背離招標文件,或要求附加條款,或強調施工企業一次包死,不計風險包干費,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出現較大的背離。給施工合同的執行帶來很大困難,少數業主單位對個別項目不報建、不招標,或先招標、后報建,或明招、暗定等,時有發生。
3、合同中語句用詞矛盾、錯誤和不準確,甚至簽訂無效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中語句用詞矛盾、錯誤和不準確,以及遷就建設單位,導致合同履約率低。由于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條款多、文件涉及面廣,期中矛盾、錯誤、兩義性問題常常難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釋原則,施工單位應對施工合同的理解負責,建設單位應主動為合同文件起草,應對合同文件的正確性負責。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單位的意思,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擬合同協議條款,經建設單位認可后簽署,往往幾經確認。最終與招標投標文件中相應的合同條款已相距甚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單位不重視,認為合同只是一種表面形式,或因與建設單位的溝通不夠,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錯誤和兩義性語句大量出現,甚至一些施工單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過“溝通”解決。另一方面,施工企業常常在合同簽署上過分遷就建設單位,不計成本,違心地提高質量等級、壓縮工期,或低于建設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質量無法得到保證,合同執行必然受阻,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率低。《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目前不少建筑企業所簽訂的合同,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更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實質也是無效合同。對于此類合同,由于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一旦出現糾紛,必將導致合同一方或又方巨大的損失。
4、在建筑工程合同談判簽訂階段存在的問題
(1)工程項目合同的訂立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有的不能夠依照《合同法》和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范和工程項目以及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訂立合同條款,這樣的合同即使雙方簽訂,一方面無法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另一方面由于脫離了企業實際,實施起來有一定的困難。
(2)依法訂立有效可行的工程項目合同,在合同內容里需要明確的體現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雙方在施工中需要履行的責任和享有的權利,這就需要用詞準確、清楚的合同文字,而有的合同條文的文字不能夠做到準確、規范,有的甚至用詞錯誤,容易產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履行過程中容易產生問題、引起爭議。
(3)工程項目合同條款不能夠做到嚴謹全面,由于建筑工程項目中競爭非常激烈,建筑行業處于買方市場的環境,部分承包商為了攬下工程項目,一味迎合招標方,只提好的方面,回避壞的一面,含糊其辭,一切只為把合同簽下來,因此簽訂了不正規的合同,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一旦發生糾紛,在合同中找不到如何處理違約的相應條款。
5、在工程項目合同履約階段存在的問題
(1)重簽訂、輕執行,一些企業僅僅重視合同的簽訂,以把項目攬到手為目的,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能夠按照簽訂的合同內容辦事。
(2)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具有動態性的。動態性就是要注重合同履約全過程中實際情況的變化,由于工程項目涉及到實際操作,出現變化是很正常的,只要及時做到合同變更,就可以解決問題。而部分履約負責人員不能夠及時掌握對其不利的變化,沒有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終止,使企業蒙受損失。
(3)來往書函隨意化,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部分企業對合同文件不夠重視,在簽訂合同時以及履約過程中不能夠及時索要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施工相關的產品說明書、企業資質證明、生產許可證、環保證明等。還有的企業合同負責人應該發出的書函沒有發,應當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有的為了省事或礙于面子僅僅是雙方口頭答應,導致出現問題時無法舉證。
有的企業平時來往的合同文書有時是傳真過來,蓋了章再發回去,并未對其進行妥善的保存或是掃描存檔,當需要的時候發現傳真文字已經褪色,失去用處。
(4)工程項目合同履約程度低,部分合同的簽約雙方不能嚴格按照合同辦事,遇到問題隨意修改合同,有的甚至違反了合同規定。
(5)工程項目索賠意識不強,無論采用什么合同類型,也無論合同多么完善,都難免要出現各種問題,索賠都是不可避免。業內有一句老話“中標靠低價,賺錢靠索賠”,索賠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而部分承包商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出現問題后,索賠意識淡薄,導致自身受到損失。
(二)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近年來,由于建筑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不斷加劇,并向買方市場傾斜,在工程項目實施中迫切的需要合同管理規范化和制度化。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提升企業素質,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對建立開放、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經濟體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1、加強對合同文件的整理與存檔,保持部門的信息互通
要注重 加強對合同文件的整理與存檔工作,以及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與溝通,對來往合同文書要做到及時準確的整理和存檔,留取證據。同時加強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缺少不了企業各個部門之間的配合,因此加強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與溝通顯得尤為重要。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部門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專業性很強,涉及工程管理、法律和公關等方面的'知識,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企業應當設立專門的工程項目合同管理部門來管理這項工作。企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僅有利于解決合同爭端和賠償問題, 更有利于整個項目管理水平和整個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從而提高企業自身的競爭力。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不利因素,盡量避免出現問題,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和索賠策略。
3、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體系,實時控制合同管理
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教育和組織優化取得一定成績的基礎上,建筑企業還應進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動不同階段的實時特征、具體要求以及工作側重點等實際問題,結合企業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資源狀況和實際管理水平,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職能,統一管理項目各個部分, 突出合同管理的關鍵點, 同時建立企業自身積極有效的監督保障機制,監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和業績,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指向性作用,保證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
4、重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加強相關管理人員的培訓
企業應加強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制定并遵守與企業自身相適應的規章制度,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經營,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由于合同管理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技術性,企業要積極引進和培養相關的管理人才,實施人力資源戰略計劃,提高企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水平和企業競爭力。
5、做好索賠工作的資料收集工作
在建筑業內有一句老話“中標靠低價,賺錢靠索賠”,索賠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是完善合同管理的關鍵。在日常工作中就要做好索賠資料的收集整理,理由充分資料齊全才好及時就相關項目進行索賠。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索賠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索賠工作應貫穿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始終。
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實踐分析
(一)工程背景
西安某建設單位(甲方)擬建造一棟職工住宅,采用招標方式由某施工單位(乙方)承建。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協議書中的部分條款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職工住宅樓
工程地點:市區
工程內容:建筑面積為3200平方米的磚混結構住宅樓。
(2)工程承包范圍:某建筑設計院設計的施工圖所包括的土建、裝飾、水暖電工程。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3月21 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30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90天(扣除5月1-3 日)
(4)工程質量標準:達到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為:壹佰陸拾陸萬肆仟元人民幣(¥166.4萬元)
(6)乙方承諾的質量保修
在該項目設計規定的使用年限(50年)內,乙方承擔全部保修責任。
(7)甲方承諾的合同價款支付期限與方式
工程預付款:于開工之日支付合同總價的10%作為預付款。預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進度款。
工程進度款:基礎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總價的10%;主體結構三層完成后,支付合同總價的20%;主體結構全部封頂后,支付合同總價的20%;工程基本竣工時,支付合同總價的30%。為確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竣工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后,進行竣工結算。結算時按全部工程造價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8)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3月5日
合同訂立地點:X X市X X區X X街X X號
本合同雙方約定:經雙方主管部門批準及公證后生效。
2、專用條款中有關合同價款的條款
合同價款與支付: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價格合同方式確定。
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a.工程變更事件發生導致工程造價增減不超過合同總價10%;b.政策性規定以外的材料價格漲落等因素造成工程成本變化。
風費用的計算方法:風險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按實際竣工建筑面積520.00元/m2調整合同價款。
3、補充協議條款
在上述施工合同協議條款簽訂后,甲乙雙方又接著簽訂了補充施工合同協議條款。摘要如下:
補1.木門窗均用水曲柳板包門窗套;
補2.鋁合金窗90系列改用42型系列某鋁合金廠產品;
補3.挑陽臺均采用42型系列某鋁合金廠鋁合金窗封閉。
(二)合同管理分析
由上所述,可知從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來看,該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應屬于固定價格合同。固定價格合同是建筑合同的一種類型。但從該合同條款的內容來看,該建筑合同明顯存在不妥之外,表現為:
(1)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不應扣除節假日,可以將該節假日時間加到總日歷天數中;
(2)不應以甲方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而應以《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中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為該工程的質量標準;
(3)質量保修條款不妥,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
(4)工程價款支付條款中的“基本竣工時間”不明確,應修訂為具體明確的時間;“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的暫時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條款顯失公平,應說明甲方資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內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且應規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計算;
(5)從該案例背景來看,合同雙方是合法的獨立法人單位,不應約定經雙方主管部門批準后該合同生效;
(6)專用條款中有關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按實際竣工建筑面積520.00元/m2調整合同價款)與合同的風險范圍、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相矛盾,該條款應針對可能出現的除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以外的內容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7)在補充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中,不僅要補充工程內容,而且要說明其價款是否需要調整,若需調整應如何調整。
此外,建筑合同在實踐中時常會出現合同未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合同實施過程中又必須進行的工程內容,面對此種建筑合同簽訂時未能考慮到的情況,首先應合同一方應及時與另一方協商,確認該部分工程內容是否由乙方完成。如果需要由乙方完成,則應與甲方商簽補充合同條款,就該部分工程內容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對工程計劃做出相應的調整;如果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乙方也要與甲方就該部分工程內容的協作配合條件及相應的費用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三)小結
由上案例可知,在我國當前的社會經濟條件下,在建筑合同整個管理過程中,很容易由于合同中用詞用語錯誤或不準確這樣的問題,而業主往往考慮到自身的利益,往往會做出一些不規范的行為,加之建筑市場競爭激烈,而建筑企業大多較為缺乏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人才,往往在合同簽訂時對相關問題不夠重視,導致在履行合同時出現諸多問題。
五、結論
作為整個建設工程項目的一部分,建筑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貫穿于整個建筑工程管理中。一個建筑工程的順利完成,需要對項目整體及各個環節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作為建筑企業,首先應該不斷加強合同的法律意識,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加強紀律與制度建設,也必須認識到建筑合同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與作用,同時在簽訂合同前,必須對建設單位進行足夠的了解,并與業主進行充分的談判,同時要根據具體項目的具體實際情況,結合業主的具體建設施工與監理要求,以保障所簽訂的建筑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及科學性,有條件的企業,應該設立專業的合同管理部門,聘用專業的人才負責建筑合同的管理、審核及風險評估。工程合同管理必須以國家合同管理法律法規為根本,但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同時,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一旦發生糾紛,漫長的法律程序將對工程各方產生很大的損害。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應把握風險因素。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爭端有時候是難以避免的,其最終的解決方式一般有仲裁或訴訟。仲裁或訴訟是解決合同爭端的兩種最終方式,屬于法律最終解決方式。按國際慣例,合同雙方只能選擇仲裁或訴訟兩種方式中的一種,其結果均具有最終法律約束力。因此,作為合同管理方,應充分制定合同管理的風險預案,以快速、經濟且合理的解決糾紛。
然而,由于合同管理具有法律的強制性,法律對雙方采用友好解決方式具有很強的促進作用,因此建筑企業在標準合同條件應盡量采用仲裁條款,雙方在該條款中約定選擇的仲裁機構給予明確,以完善企業自身的合同管理章程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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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篇7
泳池設備供應及安裝工程合同
XXXXXXXXXX會所泳池設備供應及安裝工程合同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XXXXXXXXXXXX置業有限公司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XXXXXXXXXXXXXXXX泳池設備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XXXXXXXXX”會所泳池系統工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
1工程概括:
工程名稱:XXXXXXXXXXX會所泳池設備安裝工程
合同名稱:XXXXXXXXXXXX會所泳池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地點:XXXXXXXXXXXXXX會所工地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 m,
2承包內容:
2.1、會所泳池水處理設備、溫控設備及附屬配套設備供應及安裝工程。
2.2、會所泳池水處理、池水溫控設備相關的電氣管線,給排水管線的安裝。
2.3、泳池水質及水溫的檢驗、調試。
注:1、給水:A、冷水與總承包單位提供的冷水供水口相接,具體位置見圖。B、熱水供水及回水接至鍋爐房墻壁,并與鍋爐房供水、回水口連接。
2、排水:排水接至地下室集水坑。
3、電:所有設備及附屬設備的線管預埋,必要時的橋架安裝,電線電纜安裝,并引入甲方指定的配電箱或控制箱。
4、土建:所有設備安裝所必須的開孔、預留孔和施工要求的管道開孔、防水封堵等。
5、原泳池池壁及池底現場甲方預留孔洞無法用上的,由甲負責防水封堵,乙方安裝所有管道及閥門保溫由乙方負責。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人工(含定額政策調整)、包設備材料(含價格調整)、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包檢驗、2
包驗收合格并交付相關資料。
三、合同工期
3.1、開工日期:開工日期暫定為XXXX年XX月XX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開工通知為準。
3.2、工期: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三、質量標準:合格,本工程以水質檢測(符合國家游泳池衛生檢驗標準)等國家及行業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泳池水溫控制為28±1C。
四、合同價款
4.1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總價為:¥元(含稅固定總價)
大寫人民幣元整(大寫)
4.2 價款約定:
⑴ 合同價款指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甲方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乙方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和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⑵ 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為綜合包干價,除經甲方批準的工程變更或經甲方確認的現場簽證外,結算時一律不予調整。
⑶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對本工程的全部招標文件、甲方認可的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及說明、質量要求、合同條件、現場條件及周圍環境、承建風險、現場管理要求等已詳細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價款中已予以充分考慮。
⑷ 合同總價或單價中已包括了乙方為完成承建和質量保修責任的人員、材料、機械、運輸包裝、施工技術及措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利潤等。乙方承諾如有錯漏,概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現場使用的水電費由乙方另行向總承包單位支付。
⑸ 按國家及政府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金及其他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價款內,由乙方負責向相關部門繳納。
⑹合同總價已包括了材料價格的市場風險,政策性風險及當地人工工資、當地定額人工工資的上調風險。
4.3、支付方式
4.3.1 合同簽訂生效后10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5%作預付款。
4.3.2 所有設備及材料到工地后15日內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70%。 0
4.3.3工程調試完成驗收合格且竣工結算后的1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結算價款的95%,余5%的結算工程款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期兩年)。保修期滿后支付,不計利息。
4.3.4 甲方可以以轉帳支票方式支付本合同的任何工程款。
4.3.5 支付工程款項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部門要求的發票
4.3.6因本工程發生的違約金、罰款、賠償金等所有費用,甲方可隨時在應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1.2、將施工所需水電等接至雙方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施工及調試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1.3 甲方建設的鍋爐提供的熱水溫度為60C以上(含60C),熱水壓力≤1MPa,熱水流量≥17.7m/h,冷水溫度為XXXXX市自來水公司的市政管網供水溫度。
1.4乙方進行水質調試,甲方需派泳池維護操作人員進行泳池日常打理(如投藥、清潔等),同時接受乙方提供的免費培訓。
1.5甲方或其委托的監理負責現場的配合管理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隱蔽工程的驗收,負責設計問題的處理和工程變更的簽認。
1.6 根據合同約定,對本工程發出工程變更要求或進行現場簽證。
1.7 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和結算款的支付。
1.8 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移交等手續。
1.9 向乙方提供設計施工圖紙或監理認為必須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圖紙等。
1.10 可隨時到乙方的制作工廠對產品或配件質量進行檢查。
1.11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重大的質量問題或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10天內,如乙方仍無明顯改進,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2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違約索賠。如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該項違約金經甲方和監理確認后即可生效。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2.1 乙方負責辦理本工程的開工許可手續,繳納相關的規費。
2.2 按發包方及總包方的要求組織施工,并在合同簽訂后提供3份會所泳池設備施工300
圖,同時提供電子版圖。盡管有監理或發包方的批準,乙方應對全部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適應、穩妥和安全性承擔全部責任。
2.3 本項目圖紙由乙方設計,乙方設計的圖紙要求必須滿足國家及地方的規范要求,并達到甲方的功能要求。如因乙方設計的圖紙不能滿足甲方的功能要求或國家及地方的規范要求,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工期不得順延。因以上原因造成設計重新調整而增加的設備、材料及施工等所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4 提交進口設備的報關單復印件、原產地證明書原件、商檢證膽等相關證明、工程竣工圖紙及有關驗收報告。
2.5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以及規范、設計的要求,精心組織施工,按時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保修并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并不得影響發包方的正常施工需要及工程進度。為此,乙方應提供所需的全部監督管理、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乙方對自己的施工隊伍、現場、原材料、設備實施管理;負責材料質量,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施工記錄和各項施工技術資料,做到與工程進度同步,竣工結束后15天內提供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
2.6乙方在查閱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實施過程中,有責任對工程設計、技術規范與補充技術規范、圖紙或其他資料進行復核,如發現其中有任何差錯、遺漏或缺陷,應在其有關的單項工程開工前及時書面通知監理單位,否則對有經驗的乙方應能發現但其未能發現的錯誤造成工程的任何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7 乙方應該嚴格遵守與執行甲方或監理就涉及該工程實施的任何事項所作的指令,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
2.8 在實施和完成本合同的整個過程中,乙方應該:
⑴ 充分關注和保障所有在現場工作的人員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現場和本工程的實施保持有條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員的安全受到威脅;
⑵ 為了保護本合同工程免遭損壞,或為了現場附近和過往群眾的安全與方便,在確有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當監理或有關主管部門要求時,應提供照明、警衛、護柵、警告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并承擔相關費用;
⑶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的環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塵、有害氣體、噪音等對環境的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并承擔相關費用。維持現場清潔、道路暢通。設備材料堆放整齊,并及時清除垃圾和不用的臨時設施,做到工完場清;
⑷ 按主管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采取相關措施并承擔相
工程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為了確保工程順利進行,如期保質完成施工任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陜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招待所1、2、3號職工住宅樓
工程地點:西安市咸寧西路30號院內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作內容:
陜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招待所1、2、3職工住宅樓,廚房、衛生間防水工程。
包括;材料的采購、運輸、裝卸,基層的清理,管道周圍、門口特殊部位處理,涂料涂刷,畜水試驗,成品保護、工完場清等。
四、工期要求:
隨甲方施工進度安排,每棟號每天必須完成一個樓層,在十月二十日前全部完成。延誤工期每天罰貳佰元。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現場的水、電、現有的垂直運輸機械,水泥、砂子。
2、乙方進場后及時編制施工方案,交由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3、乙方配備工程所需全部技術及施工人員,、小型機具及施工中所需要的材料及輔助材料。
4、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及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施工。
5、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材料復試合格,如出現質量問題一切經濟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6、乙方對本分項工程全過程負責。
六、質量要求及成品保護:
1、材料要求:材料選用Pso防水涂料;所有材料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并提供出廠合格證等材料證明。
2、涂刷厚度為1.2一1.5mm。
3、施工前將作業面上的.塵土、雜物、油污,殘留的灰漿硬塊,有突出的部分處理清掃干凈,確保基層干燥、平整,無空裂和起砂。底子涂刷均勻。對墻面四周,管件周圍,門口等做好細部處理。
4、涂料涂刷均勻,牢固,厚度必須符合有關規范要求,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須經監理、項目部質量負責人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整體完工后要進行不少于24小時蓄水檢驗。
5、成品保護責任: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做好對自己的產品及他人的產品保護工作。對破壞自己或他人產品的行為,除全額賠償外,同時對乙方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七、安全責任:
1、首先明確乙方承包 文擁軍 是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甲方要求乙方及時做好本班組織職工的登記造冊工作(必須按身份證造冊)遵守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班前要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做好自我防范。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人員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或禍及他人的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八、安全、文明: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員參與安全管理。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宣傳建設部有關安全規定,堅持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3、施工前對參與本工程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工地,首先要進行登記,每人上交3張照片,由項目部安全科對進場工人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組織職工學習國務院、市、部、公司頒發安全生產的《規定》、《條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并要求職工在生產中嚴格遵守有關文件的規定。
4、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要經常對施工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地方要立即整改完善。
5、嚴格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進行施工。操作工人必須遵守職責,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各級安全員每天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6、堅持執行“三寶”制度,進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要戴好安全帶。
7、嚴禁穿拖鞋上崗,嚴禁酒后上崗。
8、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線,需要用電要經公司同意,并派專業人員操作。
9、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0、對有機化工材料、易燃材料等要加強集中管理,經常清理。
11、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九、其他要求:
1、在保修期內乙方對本分項工程質量負責,如出現問題無條件返修,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2、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達不到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單方作出經濟處罰并有乙方承擔。
十、工程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價款: 35元/㎡。此價格為此分項工程的綜合價單價,(均為含稅價)。
2、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驗收合格、資料齊全后付總工程款的85℅,交業主后付10℅,預留5℅作為保修金,按國家規定質保期滿后一次無息返還。
3、結算辦法:按施工實做面積計算工程量。
十一、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應本著協商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應以保證現場施工為原則,任何一方如因爭議影響正常施工,則視為違約,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
十二、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工完款清自行失效。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9
甲方:xx
乙方:xxx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行政村的水泥路面承包給乙方,工程造價款約21萬元,每平方米44元。甲方要求使用混凝土(簡稱商混),路面的厚度為10公分(檢驗)。
(一)工程限期20xx年20xx年日,因天氣、人為造成的'施工困難,雙方不宜追究,甲方提供水電方便,費用乙方自理。
(二)在施工期間,乙方負責保養路面。
(三)付款方式:隨工程進度付款,大致分為三次,機械設備和人員進工地后首次支付總工程料款造價的40%,二次付總工程料款造價的40%,最后付總工程料款造價的20%。(按實際路面面積全部結清)。
(四)因甲方工程款不及時支付給乙方造成工程的拖延,造成乙方工程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工程方面甲方負責隨時抽樣檢查,不合格及時返工;
(六)施工期間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一切工程路面隨形整平由乙方負責;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工程質量c25甲方隨時抽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乙方:
20xx年月
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茲有乙方承包甲方樂山金瑞化工有限公司焦爐尾氣綜合開發利用項目生產性輔助用房、檢修庫工程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定勞務項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勞務承包項目: 生產性輔助用房、檢修庫勞務承包合同范本二、承包期限: 20xx年11月15日———20xx年2月8日
三、承包費用: 鋼筋每平方米40元(包括人工費、鋼筋制作機械、扎絲、焊條、鋼筋對焊和素焊、二次澆筑)、基礎鋼筋制作安裝毎噸500元。
四、承包工程量:生產性輔助用房和檢修庫設計圖所包攬的主體結構工程.
五、承包費支付方式:乙方完工后經由甲方驗收合格,甲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與乙方,剩余20%竣工驗收后一次付清。
七、所有施工工程量及費用按設計圖紙結算。
八、承包期內乙方的職責、任務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和服從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校園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和設施及環境。
(二)、在承包期內,對所需人員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對聘用人員的報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負責決定。在承包期內乙方及所聘人員所發生的勞務糾紛、工傷、病殘和安全事故及處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具體職責、任務和要求:
1、嚴格按照設計圖及國家相關質量驗收規范施工作業。
2、乙方對鋼筋制作質量負責。若由于質量問題發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自有作業人員的安全衛士健康問題,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若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甲方。因遲報或瞞報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務必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所承包的施工任務,必須在20xx年2月8日前完成生產性輔助用房和檢修庫的主體結構工程。
5、在施工工期內,乙方要加強其自有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時刻注意并確保用電用水安全,共同創建優質健康的工作環境,達到安全文明施工。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已經雙方認真研究,慎重考慮而達成一致,均必須共同遵守,需要變更、解除或終止,必須經雙方協商并一致同意,未經雙方協商并一致同意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不按時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按承包費的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如乙方未按職責、任務和要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從新整改,如整改無效,甲方有權按不底于承包費總額的5%扣減當月承包費。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對甲方公共財物、設施、設備和環境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的,各自向對方按合同期內承包費總額的20%支付賠償金。
九、未盡事宜: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悖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十、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雙方各持一分;甲方存檔一分;財務部門備案一分。
甲方負責人簽字 : 乙方負責人簽字(印鑒):
(蓋章)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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