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錦集10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現根據國家和盛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積,(房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從起至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x元整,并于當月(季)初x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x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后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x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并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于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名蓋章) 承租人:(簽名蓋章) 經辦單位:(簽名蓋章) 經辦人: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房)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今甲方有房屋坐落在,建筑面積內附屬 ,愿租乙方使用。
一、租房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付款方式:租房價每月為:元,先付后住,乙方按支付給甲方租金,第一次首付元,設施開支及附屬押金元,共計元,應提前天給甲方,即年月日,以此類推。
三、違約責任:自合同簽訂立即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無辜終止協議,如發生違約情況,違約方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金元,并按實際結算房租。
四、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提供完善的`房屋及設施,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好相關租賃手續。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設施,若損壞附屬物及裝潢則按市場價賠償給甲方。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或供非法用途,外來人員必須辦理暫住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協議(正當理由解釋權查“民法通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4、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試聽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在租房期間由乙方承付,其中水表噸,電表度。租房期間費用超過押金應按時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房屋,并有權向乙方索取違約金。
5、此協議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事宜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協商,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6、補充事宜:
五、租房終止時,乙方應主動交付門鎖鑰匙給甲方結清押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產權號碼:
地址: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代表人):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戶型為室廳衛,總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如因市場變化或物價上漲等因素確需調整租金的,甲方應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該房屋優先承租權。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于每月 日前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
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發生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管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管護,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管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
和裝修或設臵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房屋租賃期間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煤氣、供暖等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該房屋租賃給乙方,并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2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2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有關房屋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
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3份,甲、雙方各執1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1份,自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代表人:
方(蓋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乙
房屋合同 篇4
青島融利實業公司:
貴我雙方于20xx年3月15日簽訂了我方承租貴方位于樂陵路9-13號的房屋租賃合同。
因我方原因,無法按照合同繼續承租目標房屋,現特向貴方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結清相關費用,并將營業執照注銷或轉移。
特此申請。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房屋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包括室內設施、設備就地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屋租賃管理。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經國家授權經營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無權屬證明或者權屬有爭議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產權的;
(三)屬于違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實施拆遷的;
(九)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十)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條 南寧市房產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價、稅務、財政、環保、衛生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參與房屋租賃管理有關的工作。
市轄縣(郊)負責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七條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 租賃合同
第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賃金額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式;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出租人擬將出租房屋出售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承租人放棄購買的,房屋所有權轉移后,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原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房屋所有權人將其出租房屋抵押的,應當書面通知承租人,并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抵押期間租賃期滿,出租人需繼續出租的必須經抵押權人同意。
第十三條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簽訂租賃合同的,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內可以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但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屋,公告時沒有設定租賃關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條 經市規劃部門批準建設的臨時建筑符合條件出租的,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被批準的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條 房屋租賃期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當事人一方發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銷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繼續承租。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者租賃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期滿,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繼續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租賃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允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章 租賃登記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簽訂或變更租賃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產管理局申請登記備案。
國有直管公房的租賃和單位自管住房出租給本單位職工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
(一)租賃雙方登記備案申請書;
(二)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
1、《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
2、尚未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合法用地文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正在辦理房產權屬登記的,有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據等證明文書;
4、經市房產管理局鑒證的購房合同或買賣合同或商品房預售合同及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出具的購房證明、購房發票等;
5、經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鑒證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證明;
6、市房產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產權屬證明。
(三)房屋租賃合同;
(四)當事人身份證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資格證明;委托人的委托證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應當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授權出租的證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應當提交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第二十條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受理登記;
(二)現場勘察;
(三)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四)發放《房屋租賃證》。
市房產管理局應當自受理租賃登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本規定的,發給《房屋租賃證》;不符合本規定的,不予登記并答復申請人。
第二十一條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禁止偽造、涂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二十二條 《房屋租賃證》實行年審制度,由市房產管理局負責實施。
第四章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房屋出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三)依法繳納稅費;
(四)按規定與公安部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承擔治安責任;
(五)按規定與計劃生育部門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協助計劃生育部門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六)不得對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進行干擾和妨礙;
(七)按照合同約定的責任,檢查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
(八)改建、擴建或者裝修房屋,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損失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出租人未按照約定及時修繕房屋,經承租人書面通知仍不修繕房屋的,或者房屋緊急險情影響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違反前款第(七)項規定,給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房屋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按照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確需改變房屋用途或者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應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經有關部門批準,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三)遵守租賃房屋治安管理有關規定;
(四)遵守計劃生育有關法規;
(五)遵守環境保護有關法規,并承擔造成污染治理的責任。
承租人違反前款規定,給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屬設備的;
(三)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者擅自調換使用的;
(四)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五)無正當理由閑置公有住房累計六個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出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一)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與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約定維修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擾、妨礙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租賃房屋期滿,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或未與出租人達成續租協議而逾期不搬出的,屬非法侵占,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轉租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可以與轉租人協商約定轉租收益的歸屬或者分配比例,轉租人應當就轉租行為依法繳納稅費。
第三十條 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第三十一條 轉租合同生效后,轉租人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并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方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給予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租賃行為無效。除責令暫停房屋租賃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外,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偽造、涂改《房屋租賃證》的,注銷其證書,并對公民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市房產管理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五條 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的,由所在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他項權利登記,并將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三十七條 涉外房屋租賃,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具體運用問題由南寧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房屋說明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六安市新加坡御苑17棟2單元304號,證件齊全。
2、出租房屋面積共100.2平方米,三室兩廳一廚一衛 ,中等以上裝修。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乙方要約
1、乙方應提供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工作單位或家庭地址等情況證明材料,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2、乙方要遵守 新加坡御苑 小區的管理規定;不得在休息期間大聲喧嘩,嚴重擾亂鄰居;不得隨意帶無關人員進入小區;不得做違法違規的事情等。
3、乙方對甲方住房及內部設施、物品要自覺愛護,妥善使用,保持墻面、地板和物品等清潔。如所屬甲方的各類物品發生損壞或污染,由乙方按價同質賠償或清潔。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施和物品擺設等。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6、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不得造成下水道、廁所堵塞,同時要注意用電、用火、用水安全。
第三條 租賃要約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乙方存在違規違法行為時,甲方有權終止房屋租賃行為。
3、甲方不再出租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退租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4、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 租金: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6、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以押一付三的方式向甲方付給房租,逾期2周不續交的話,甲方將視乙方為退租或違約。
7、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電費、水費、煤氣費、網絡費、電視費等租賃期間的相關費用。
8、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改相關事項。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及其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違規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超過1周。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一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第五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協商解決。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完好狀態交還甲方。若有損傷或破壞的設施、設備和物品等,乙方有責任同質等價賠償。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時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7
出租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將其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房屋情況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房屋的具體部分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的間數為________間,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租賃用途
(一)乙方租賃房屋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用途。
(二)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三、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從_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日止,共計_____年___個月(大寫: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租賃期滿,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四)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四、出租金額及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賃房屋每月的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小寫_____元)。
(二)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市場普遍價格適當提高或者降低租金水平,但應提前____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乙方應于本合同所規定之起租日前繳納首期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據為交款憑證。每期房租到期_____日內付清下期租金。
(四)乙方通過____________形式一次性支付每月的房屋租金。甲方應及時給乙方開具收款收據,該收款收據作為乙方支付租金的憑證,乙方應妥善保管收款收據。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票據丟失及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五、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六、其他費用
(一)在租賃期限內,出租屋由于使用產生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按時支付所租賃房屋因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承擔的款項。乙方應妥善保存所繳交稅、費的票據并按時向甲方出示;同時,乙方應將繳費票據定期復制一份給甲方,以便甲方存檔。
(二)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協定,造成房屋欠繳有關款項,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以及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乙方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甲方,并于當日搬離所租賃房屋。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甲方由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三)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在不損害房屋的前提下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
八、房屋裝修和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及增減固件等改變租賃房屋原有面貌和性質。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房屋原有面貌和性質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恢復房屋原貌,如造成房屋受損的,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
(二)改動后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必須符合居住或經營(行業規定)、衛生、消防安全等相關規定。乙方應請求有合格資質的檢驗部門對房屋進行查驗檢收,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經檢驗不合格,乙方應承擔改正房屋及其設施直至房屋檢驗合格為止。
(三)因乙方及其責任人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在租賃期間,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日常修繕和維護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轉租
(一)在租賃期內,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乙方轉租的,乙方與甲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二)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不定期對出租房屋進行衛生、消防安全等檢查,乙方應予以配合。
2、乙方及其責任人應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并保持房屋的清潔和完整。
十、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有損害甲方利益或危害出租房屋的行為。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日的。
3、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的。4、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5、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等改變房屋原貌的。
6、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7、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十一、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三)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到期租金,乙方無法支付的,甲方有權變賣乙方留置在租賃房屋內的財產,財產不足以抵付租金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剩余租金。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該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按照當地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暫住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法人代表證明等身份證明,并保證其合法有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共5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簽名/蓋章):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乙方(簽名/蓋章):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簽約時間:
房屋合同 篇8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縣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無儲藏室)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本協議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9
甲方:會昌縣文武壩鎮白竹小學
乙方:張福慶
甲方擬對師生宿舍、用水用電設施等進行維修和改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了確保用材及施工質量,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更及維修改造項目:
1、師生宿舍瓦面、天花板維修
2、廚房餐廳進行搬遷
3、原廚房餐廳改造為電腦室和教師辦公室
4、用電用水設施添置和維修改造
5、其它
二、施工方式、雙方責任:
1、施工方式:甲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委托乙方具體負責組織施工,并由乙方負責施工的安全,若發生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一律由乙方負責。
2、雙方責任:
①甲方負責為乙方安裝施工過程中提供一定的便利。
②甲方有責任按照雙方預約監督催促施工質量和時間。
③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把好材料關、加工質量關及安裝關,講究信譽。 ④乙方施工完畢應自覺接受甲方驗收,據實結算并提供規范票據。
⑤乙方在材料、加工、安裝等任何環節如有紕漏,應自覺及時整改。
3、質量要求:
1、乙方明確自己所承攬建設的工程符合建設施工所要求的質量和技術要求。
2、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范和技術要求,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并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甲方無關。
三、工程質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要求施工,若發現有不合理部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明確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進行施工。
2、工程質量應達甲方的要求及相關的'質量要求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合格條件,乙方應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擔導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費用。
四、材料價和工價:(附后)
材料價和人工費按市場價據實計算。
五、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
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建筑工期:
工程必須在9月20日前完工,工程結束由乙方徹底清除校內建筑雜物,確保校園衛生干凈。
七、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在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支付工程款完畢后,該合同自動失效。
八、其他。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蓋章):會昌縣文武壩鎮白竹小學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 身份證號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房屋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1.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于 市 區(縣)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出租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物業驗收單》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甲方提供:□身份證 □房產證 □戶口本
乙方提供:□身份證 □暫住證 □工作證
2.租賃期限用途
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 年 月 日止。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 .
4.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5.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6.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7.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8.產權變更
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9.合同終止與解除
1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屆滿后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為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 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電話電視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
(7) 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10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11見證方的責任與義務
見證方負責撮合甲乙雙方以合理的市場價格成交
見證方保證在該合同履行期內,在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負責雙方的調解工作
12.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補充規定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E—mail: E—mail:
房產證號:
代表人: 代表人:
見證方:
注冊地址:
資質證號:
經紀人: 電話:
年 月 日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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