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公司合同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月 日至201 月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 個月通知對方。
3、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一)崗位職務名稱: 有限公司總經理
(二)直接上級:董事長
(三)直接下級:行政部、生產部、質量部、銷售部、技術部、倉儲部。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1、 總經理權利
(1)、人事權:可經隨時任命和撤換公司除財務部經理之外的任何干部的權利,主導人事方面的所有工作。財務部經理的任免權歸董事長所有,總經理有提議權。
(2)、財務權:可獨立審批 元之內的財務支出,并初審所有的財務開支,由財務部經理最終批復。上述額度以外的財務支出由董事長書面批準
(3)、日常事務的決策權:所有部門(財務部除外)主管只能向總經理匯報工作并從總經理這里接受工作指示。董事長必須充分的尊重總經理的權利。
2、總經理義務:
(1)、在董事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公司全面經營業績負責。建立公司規章制度,并要帶頭遵守。建立完善各項人事制度、行政制度。建立良好的企業文化,營造恪守制度、和諧相處、互學互助的良好氛圍。
(2)、建立營銷體系,控制應收賬款的額度,優化庫存商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銷售目標,協助各部門經理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計劃,并監督、輔導執行,負責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總結工總會議的召開。
(3)、明確總經理崗位職責,確保對公司的有效管理。加強生產經營質量管理,不斷提高供公司管理素質,進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不斷提高公司的技術素質。使員工收入逐年增長,福利條件不斷改善。每月定期向董事會進行述職,上交述職報告。
(4)、公司重大投資及對外加工合作、貼牌等須向董事會報告,經董事會同意,董事長簽字后才能實施。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關系
1、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平均每周休息二天;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2、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為元人民幣/月,試用期 個月領取月工資 元,轉正后自第個月起領取元,余額年底達到銷售回款目標 萬后付給,若未達到此目標,不再領取余額。電話費實報實銷。
(2)、年底獎勵:年底甲方按公司實現的財務利潤總額的 %獎勵乙方。
(3)、乙方基本工資增長辦法:乙方基本工資以上年基本工資為基礎,按銷售回款增長率的%增長,增長部分在年底兌現。但年增長率不得超過%。
(4)、電話費實報實銷不變。
3、車旅費報銷
開車出差過路費、加油費實報實銷;乘車出差車票實報,每日補助住宿元,當天能回不報住宿費;需宴請客戶另計開支。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獎罰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行政。
2、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五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
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滿或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
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 甲方單位合同被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
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
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
合同。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
第六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歷補償
1、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照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 聘用合同履行期滿,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在甲方所在地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名) 住址 :地址: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安裝法》以及國家或地方有關服務、活動的法規和規章,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活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 活動名稱:
2. 舉辦地點:
第二條:舉辦日期
1. 活動舉辦日期: 年月日,乙方應在 年月日早9:00前
布置完畢,所有物料甲方驗收;
2. 注:在舉辦期間因不可抗力(詳見第六條)的因素,導致無法施工,工期將
自動順延。
第三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 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總價為人民幣: (¥ ),雙方簽訂活動后一日內甲方支付本合同額的40%即人民幣為定金,剩余款項在活動舉行完畢三天內,甲方全款付清。
2. 甲方應確保每次款項資金及時到位,使乙方工期如期進行。
3. 甲方逾期付款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承擔逾期付款的利息。
第四條:相關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現場施工事宜協調(電源、現場場地、安全保衛等),使乙方具備施工條件,以及活動當天消防、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門的協調配合。
2. 活動現場布置完成后,乙方應在現場負責維護活動配套設施及相關服務,及維修或更換由于設計及安裝工藝等問題而發生故障的產品,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3. 如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損失證明材料,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4. 如果因天氣惡劣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活動延期,甲方重新選定日期后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已執行項目按照報價單價收取費用。
5. 如有惡劣天氣(風力大于5級)等不可抗拒天氣,致使乙方物料無法施工或損壞,甲方不負責賠償,但也不因此扣減乙方費用。
6. 乙方所提供物料甲方為租賃使用,甲方如有異議請提前協商乙方。
7. 甲方至少在活動前4天給乙方提供可施工現場,以及方案確定,如因甲方場地問題、更改方案原因而造成的施工延期,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所發生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不可抗力
1.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僅指足以影響到本合同相關義務正常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在出現不可抗力的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另一方,并在七日內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或經另一方認可的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
3. 超出規定時間未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將被視為未出現不可抗力。
第六條:爭議解決:
1. 在本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并于十日內書面通知對方確認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此外,雙方應盡快協商合同繼續履約與否的有關事宜。
2.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其它約定條款:
1. 在事先沒有得到另一方認可并有相應的書面通知的情況下,一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鑒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 本合同經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合同附件
1. 乙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乙方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標準。
設計策劃圖紙及物品明細表加蓋雙方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理人) 乙方法人(代理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公司合同 篇3
勞務合同
合同編號:
甲 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注 冊 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 月。本協議于 年月 日生效。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負責
第三條、 乙方認為,根據己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
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四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如因商業泄密造成對甲方損害的,甲
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并要求乙方予以經濟賠償。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勞務報酬;
勞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六條、 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并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二)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依法或按公司規定解除乙方勞務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勞務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1.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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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乙方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期滿的;
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因乙方個人原因連續請假五天以上或累計請假達十天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
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保密約定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表格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技術資料、圖紙、客戶名單、合作情況、價格、營銷、員工薪酬等,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子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秘密。乙方合同期內及合同終止后均必須遵守保密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并承擔 賠償。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_乙方聲明:簽訂本合同前,本人已經閱讀了甲方發布的日常規章制度,并愿意遵守執行,若甲方此后發布的新規章制度,一經發布或公示,乙方將認真學習并認可執行。
(二) 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的地址,為甲乙雙方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或地址變更后未及時告知對方致使文件無法送達的,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文件送達之日。
第十二條、附則
(一)勞務合同一式_兩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 方:(簽字)
代表/代理人:
日期: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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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 篇4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對勞動者而言,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并非“終身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同時也不代表成了單位的“永久員工”就可以放任自流,如果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也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終止并解除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勞動合同的一種類型,在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種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依據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當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或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條件或約定條件解除。如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出現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時,勞動者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見,無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的“鐵飯碗”,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十四種情形:
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以下十四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終止勞動合同的五種情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還規定,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這五種情形是:
(一)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二)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勞動合同補償:
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
1、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四、勞動合同可以續簽:
勞動合同終止后,經雙方協商一致,還可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后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系,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即原訂立即將到期的勞動合同延長有效期的法律行為。
續訂勞動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根據《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續延手續。
勞動合同未明確勞動報酬的,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予以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調不一致的,以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平均勞動報酬作為勞動報酬最低標準。
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在實際履行中發生變化而勞動合同未依法變更的,實際履行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如低于勞動合同約定,不得作為續簽勞動合同的最低標準。
公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車輛一事,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_車型座客車輛,車牌號_________并且
配司機電話__________,甲方負責帶給乙方全部行程用車。甲方須確保甲方所租車輛正規合法,車況良好,并且甲方需對乙方所乘工作人員的乘車安全負全部職責。
二、行程安排:乙方的`具體用車時間或用車行程由乙方主管與甲方指定負責人聯
系,甲方不得以種種理由推托耽誤乙方正常項目工作安排。
三、用車日期:乙方用車時間暫定20xx年2月21日至20xx年3月21日期間,
初暫定9次。甲方工作時間早上7:30點---下午13:30點。租車費用按350元/次計算(含車輛使用費、加油費、司機工資)。如有其他開支費用(路橋費、停車費)由乙方負責,若乙方工作人員需在項目所在地就餐,乙方需為甲方司機帶給免費就餐,如果項目所在地不帶給就餐,則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簽訂合同時乙方預付甲方訂金___200___元(如乙方違約,訂金不予退還,如
甲方違約按訂金5倍賠償),租車費行程結束后,甲方開具正規稅務發票給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開出發票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租車費用轉入甲方指定賬號。
五、限300km/次,超出按元/公里計算提車時公里數_____公里,還車
時公里數_____。
六、乙方用車期間,車輛與乘客安全及交通違章由甲方負責。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應以下產品
品名: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
總價款:_____
二、產品質量
上述產品應符合標準。
三、訂貨
乙方應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_____日前向甲方訂貨。甲方收到乙方訂貨單,應當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
四、運輸與包裝
由甲方負責運輸和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甲方交貨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應當于具備交付條件時及時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內組織運輸。乙方應當在送貨單上簽收。
六、產品檢驗
1、甲方將產品送至乙方倉庫后,乙方于收貨之日起五日內進行檢驗,并將產品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約定的情況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補齊數量。
2、乙方在兩年內發現甲方出賣的產品存在隱蔽瑕疵,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換或修復。
3、甲方出賣的產品有質量保證期的,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修復。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貨款:
1、乙方于訂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的_____%作為預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剩余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就該預付款和剩余價款的支付分別向乙方開具發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
八、不可抗力及風險承擔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憑有權機關出具的證明,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沒有積極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時通知乙方,應當對乙方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產品損毀、滅失的風險,甲方在乙方倉庫交付前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倉庫交付后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視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認為不再需要購買該產品,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2、甲方交付的'產品的規格與約定不符的,應當負責調換;數量與約定不符的,對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選擇按價接收或者退還甲方,對缺少的部分,甲方應負責補齊或減少相應價款。
3、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與約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貨的,雙方應當按質重新約定價格。乙方不同意收貨的,甲方應當更換。甲方不能更換的,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4、乙方遲延付款的,每遲延_____日,按照遲延給付部分的_____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如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簽訂于_____市_____區,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2、雙方基于本合同訂貨的訂貨單、確認書均具有法律效力。訂貨單、甲方確認書的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