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采購合同(必備4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采購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采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收購海參有關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海參交售品種、數量、價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鮮海參 40000.00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種、數量、日期由雙方另行約定。
海參收購價格:甲方以不低于保護價的價格進行收購,或由雙方于收購前按海參等級和收購時市場收購價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保護價。
二、 質量要求
1.符合《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
三、收購時間、地點與方式
海參交售時間由雙方協商,甲方須提前一天提出次日應交售的品種、數量,并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與預約允許上下浮動5%。
收購地點:公司院內
運輸方式與費用分擔: 甲方自負。
四、結算方式和期限
海參交售當天即按驗收憑單支付價款,最遲不超過 10 天。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于收購當天自行或者委托檢測機構對海參質量進行檢測;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海參款。
3.確定海參等級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未有國家標準的,
按雙方約定的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
4.有權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參,但必須向對方說明理由。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按照海參用藥規定施用藥物,嚴禁對海參使用高殘留、超標藥物和催生劑。
2.保證按合同約定的品種和數量養殖海參。
3、海參生產如受自然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七、甲方違約責任
1.沒有按時按量收購,造成海參變質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
除賠償乙方的損失外,應向乙方支付該批海參總價值12 %。
的違約金。
2.逾期支付海參款,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八、乙方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當季/月合同總數量的%,應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參總價值5%的違約金。
2.交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海參,應按每百斤付違約金。因此造成人身傷亡,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售海參,不以乙方違約論,甲方應據實減少甲方所承擔的交售數量。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2種方式: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一 年,自 20xx 年1月1日起至2xxx年12月 31日止。合同期滿后,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訂購合同。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時間: 時間:
采購合同 篇2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自愿本著誠信互惠原則,發展長期合作的關系,特立本合約書約定條款如下,謹供遵循。
第一條 商品質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及法律(食品安全法)、法令規定的標準,并提供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核準的檢測報告或合格證書,乙方對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質量負責,并承擔因質量問題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含商譽損失)。
2、乙方保證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權生產或銷售。如商品屬侵犯商品專利權、商標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或屬于假冒偽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責任損失,并負擔訂單金額之雙倍賠償甲方的商譽損失。
第二條 訂貨及交貨方式
1、甲方訂貨品種:如蔬菜、干雜、肉類、禽類、蛋類、米、面、油和調料類等,需每天甲方將所需種類、規格、單價及數量告知乙方經乙方確認送貨。
2、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要求,標準采購食品,必須提供各類食品的檢驗報告和食品合格的相關資料。
3、如果乙方購買不合格食品,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甲方確定了各類食品的品牌、規格、單價后乙方購買本地的供貨產品不得超過行情的10%,否則發現一次處于500元-2000元的`罰款
第三條 數量及質量驗收
1、產品質量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禁止三無產品和臨期食品、保質期在四個月以上。
2、乙方送貨至甲方時,在甲方指定交貨地點驗收產品規格、數量、質量及價格。
3、食品簽收單據必須有廚師收貨負責人、庫管員和送貨人三人的簽字,所有商品必須過稱,所有袋裝或包裝必須拆貨驗收,餐廳相關部門不定時檢查。
第四條 結賬方式
甲方根據送貨單據給予乙方結算貨款,乙方必須帶齊相關的結算憑證及發票與甲方結賬。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貨款,付款后必須取得乙方負責人的簽收憑證。
第五條 合同生效日期及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甲方質檢部門有權對乙方所提供產品按照“產品標準”進行抽查檢驗,如發現有異味、異色、異樣(不屬產品本身味道、顏色、規格、重量與標準的)不符合甲方采購要求,甲方有權對該批不合格產品沒收并拒絕付款,并按照甲方要求,一般商品在一小時之內進行補貨,如果因補貨不及時或拖延,拒絕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并向甲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按照銷售金額賠償)。
第七條: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訂單提供質優、量足、新鮮、無損壞、無擠壓的合格的食品,否則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負責將產品保質保量地按約定時間送到甲方。
第八條:甲方每日晚上8:00之前將次日所需的采購品種、規格、數量等用電話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并進行詢價,乙方需及時回復。在次日早上8:00—9:00點鐘將甲方所需食品按質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碼整齊,經雙方驗收無誤后簽字(收貨必須由廚房負責人、庫管、送貨人三人到場方可收貨)。
第九條:甲乙雙方購銷的產品品種嚴格按照附表中約定的規格、單價執行(按照酒店市場菜價表)。如果出現節假日(五一、國慶、春節-臘月20至大年15等重要節日,供貨價格最多不高于市場價格的10%。(甲方不得私自更換產品的規格,如有價格變動及時通知甲方負責人,否則視為無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簽約方各執一份為憑,未盡事宜協商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
_________。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期限
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標準
_________。
第五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
第六條農藥的所有權自_________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農藥屬于_________所有。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
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方式和到達站(港)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_________。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_________。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采購合同 篇4
甲 方: (下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 方: (下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訂購本合同項下貨物(以下簡稱貨物)事宜,雙方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信守。
注:
1. 地板計算數量為暫估數量,不能作為供貨和包干依據;
2. 供貨單位綜合考慮因地板質量、色差、切割等帶來的損耗量,并需要預留不低于供貨數量5%的維修量,以備補貨。顏色紋路以封樣樣板為準;
3. 本合同所稱價格為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包干單價,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的生產制作、供應、包裝、運輸(含保險費)、稅金、裝車、貨到工地現場負責卸車及風險費、漲價等完成交付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安裝)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
1.乙方在甲方用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由乙方提供地板品種、規格、顏色、主要性能和技術指標必須符合設計及材料樣板要求,并應有出廠合格證、防火檢測報告、環保檢測報告,無文件地暖測試報告拒絕使用;
2.防潮墊:品種、主要性能和技術指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保證良好的防潮性及腳感,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
3.乙方供應的貨物應符合國家放射性性檢測標準GB18580和國家產品質量標準(GB 18102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GB 18103實木復合地板、GBXXX實木地板、 133XXXX1999抗靜電木質活動地板、 1573竹地板)規定,且各項指標應達到標準中所規定的優等品要求。(根據產品選擇標準)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1.交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貨地點為: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地點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點和接收方。乙方應于交貨日將貨物送至:。
3.乙方在發貨前,應提供書面的發貨清單至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本合同項下產品使用項目現場,甲方的驗收管理人員為(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4.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產品采用公路汽車運輸方式,因產品運輸至甲方指定地點所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承諾按照甲方要求送貨,避免一次貨運量過大,無法消納和運輸; 四.包裝標準:(請用是或不是標注):
木地板包裝必須進行保護性包裝,采用紙箱內附帶襯墊。乙方產品包裝上應標明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產地等法律規定的內容。如因產品包裝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和行業規定,導致產品破損或發生其它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退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承擔因甲方退換貨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
甲方有權進行現場抽驗,抽驗率應滿足不低于3%;甲乙雙方應共同驗收產品,驗收合格的,甲方書面簽字確認。對甲方驗收不合格的產品,乙方立即退貨,并應立即補足因不合格產品所致甲方缺貨數量,乙方不得等到收到該不合格產品后再進行補足工作。乙方應承擔因產品不合格而補換貨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甲方退換貨)及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如果乙方對經甲方驗收的有質量問題的產品之檢驗結果有異議,乙方應在該質量產品到達雙方指定地點后 2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雙方協商解決或按本合同約定解決。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簽訂后1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的20%作為定金;定金在甲方應支付的后續貨款中一次性全部抵扣;
2.乙方每送到一批貨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后15天內,甲方按乙方送到合格貨物的總價款的60%向乙方支付貨款;
3.乙方提供的地板全部鋪貼完且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按所送貨物總額結算(含補貨)應付貨款,且甲方預留結算款的'5%作為保證金,其它余款在結算后十天內付清;
4.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付清。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遲延支付貨款的,每遲延____日,其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貨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遲延交貨的,每遲延____日,其應向甲方支付遲延交貨貨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如果乙方遲延交貨超過約定期限的____日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賠償本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如甲方由此產生的實際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金額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該不足部分。
3.因乙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其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本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如甲方由此產生的實際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金額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該不足部分。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合同事項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其它約定:
1.備貨。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訂貨數量之外增加10%的產品備貨,以備工程增加量之需。甲方所需貨物超過本合同約定數量5%的,該部分貨物的供應以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本合同之補充協議為準。
2 余貨處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地板,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壞、泡水、切割等影響二次銷售情況下,乙方按本合同價退貨。乙方負責余貨的運送,并承擔退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但需預留兩年的總合同數量3%維修量地板,以備維修保養所需,貨品存放在供應地庫房處,保證供貨的及時性。
3.特殊說明:對供貨產品的工藝要求例如:
● 含水率嚴格控制在8%,保證吸水、變形、翹曲、收縮在規范指標控制內;
● 吸水厚度膨脹率不得超過3%,板內甲醛釋放量:每100g板重總抽出甲醛量不得超過9g(按GB18580標準為1.5g);
● 地板紋理表面應薄厚均勻,每箱中無明顯色差、無裂縫、無節疤等瑕疵,且木紋清晰;
● 漆面平滑,無氣泡,應使用優質環保耐磨漆耐磨漆,耐磨為國家標準優等品標準,0.08g100
轉且漆膜未磨破,使用合格環保進口名牌的油漆;底漆不少于4遍,面漆不少于3遍,耐磨度、硬度、漆膜附著力、抗剝離度等技術指標須符合國家規范
● 保證不翹曲,大小、薄厚一致,槽口清晰。翹曲滿足規范及地采暖區域使用的要求; ● 基材采用上等的櫸木或柳桉,不可用楊木、楊雜或其它雜木混用的基材;
● 保證背板選用櫸木材料,且背板櫸木觀感達到無過多疤結(每塊不多于2處),無補丁,背面封漆; ● 表面觀感與樣板一致,無過大的色差,顏色要均勻,花紋不能太亂;
● 按照規范要求的項目進行的一次測試、二次復檢費用均已經包含在此次報價及合同中,不再增加費
● 規格:XXX
2,表面厚度為2.0。
● 面皮樹種:楓樺木
● 油漆品牌:德國堅弗牌或同等檔次的油漆 ● 膠水品牌:芬蘭太爾牌或同等檔次的油漆 ● 地板完全達到各項國家質量標準的要求 ● 基材結構要求:
◆
第一層:
2. 楓樺 ◆
第二層:
1.7 桉木 ◆
第三層:
1.7 桉木 ◆
第四層:
1.7 桉木 ◆
第五層:
1.7 桉木 ◆
第六層:
2.2 桉木 ◆
第七層:
1.7
桉木 ◆
第八層:0.8 櫸木 ◆結構,縱橫交替膠合板結構 ◆含水率:68% ◆熱壓工藝:14g㎝2 ◆密度:700 g3
◆芯板含水率10%以內,三次成型,基材養生時間不低于15天; ● 主要工藝
◆芯板整理采取先進的拼縫技術,提高面板等級; E1級;
◆二次整理,層層割芯,嚴格控制疊離芯;
◆鋸邊對角線誤差低于
1,平直度好,板面平整; ◆基材成型后進入平衡室,確保整片基材含水率達標且均勻。 ● 涂裝:工藝九底兩面:
◆一道水性底漆
◆一道透明高流平淋涂底漆(可以使油漆表面效果更飽滿潤澤) ◆五道透明彈性砂光底漆; ◆二道金剛耐磨底漆; ◆二道陶瓷釉面漆。
十.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安裝條款:(加在提供安裝服務的乙方中)
(1)木地板進場前必須先送樣認可,進場后必須辦理報驗手續;
(2)根據不同的房型,在施工前須與設計師先協定木地板的鋪裝方向;
(3)木地板施工前地面必須做好防潮處理并保證在地面完全干燥的情況下進行施工,否則不得進行鋪板工作;
(4) 拼裝木地板前必須對地面進行自流平處理木地板鋪裝前對地面基層必須進行防潮處理,(如不在合同范圍內的需要對地面的平整度進行逐戶測量,形成數據表格報給裝修總包、監理、總包及甲方),地面平整度達到標準要求后方可進行鋪貼;
(5)木地板的鋪裝工藝可參照生產商的合理性建議,但最終質量仍由鋪裝的承包商負責;
(6)木地板施工期間和完工后,須由鋪裝單位按照要求進行成品保護工作,具體見成品保護要求。
(7)鋪裝單位報價需包含于其它材料收口的材料(如:與大理石收口的不銹鋼或銅條,材質與節點設計需報甲方確認方可施工)
(8)保潔要求:地板表面保潔時不宜用濕拖把,禁止使用鏟刀、美工刀等鏟刮;應先用地板專用拖把把灰塵清除,然后用濕布擦除即可。忌用稀釋劑、松香水、二甲苯、酒精脫漆劑等液體接觸地板,防止產生化學反應,損傷油漆表面。
(9)驗收標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地板鋪設面層驗收規范》、《木地板保修期內面層檢驗規范》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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