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精華8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區____樓房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租賃期限內房屋租金為____人民幣(含建筑稅)。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為____萬元,房屋驗收合格后的____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額。
第三條租賃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他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六條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歸乙方使用。
第七條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________年,采暖設施一個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第八條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戶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30天內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30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________年的租期按________年計算。
第十條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
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并不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條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0%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項辦法解決:
(1)提交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條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圍圖
2、商品房暫行管理辦法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______________,總計:__________________,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 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浙江省地方標準《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________%;當工期進度過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________%。剩余________%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并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________%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復印件)交給乙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七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________份。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案情]
原告:顧連群。
被告:杜濤。
1993中7、8月間,原告顧連群與被告杜濤口頭商議,由原告將自己擁有產權的座落于本市閔行區莘莊鎮莘凌路的平房二間(建筑面積為151平方米)以58萬元的價格出售給被告。同年8月12日,原、被告出于少繳稅費等原因,在簽訂由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印制的《房屋買賣契約》時,將上述房屋的買賣價格議定為人民幣30萬元。該契約還載明:被告向原告預付購房定金15萬元,本契約經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批準后,該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同年8月23日,原、被告又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契約》明確莘凌路197號平房二間的買賣價格為58萬元,被告應在1993年8月31日前向原告預付購房款30萬元,原告在收到預付款后2日內交房屋鑰匙給被告,其余28萬元房款在1994中3月底前付清。該契約還載明:交至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房屋總價為30萬元的買賣契約只是為了應付辦理房屋產權證過戶之用,不作為雙方買賣房屋的正式契約,無任何法律效力。
1993年8月31日,被告向原告支付了購房款30萬元,原告也將上述房屋交付被告。1994年1月15日,原、被告前往閔行區房產交易所辦理有關房屋買賣過戶手續,雙方按房價為30萬元的買賣契約,繳納了有關產權移轉手續費、契稅、超標費等費用。1994年4月11日,被告又開出了金額為28萬元的轉帳支票一張,用來支付原告剩余房款,后因存款不足,遭信用社退票。同年5月30日及6月2日,被告又分別支付給原告房款4萬元及8萬元。1994年9月
12日被告領取了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并在該處開設了酒家。同年9月30日,被告又開出了二張轉帳支票,金額分別為14。399萬元及2萬元,其中3990元為利息,因支票大寫不規范及過期支票,又遭信用社退票。原告多次向被告催付其余房款,被告于1994年l1月5日,向原告出具了欠條,言明欠顧連群人民幣16萬元。1995年1月24日,被告又支付給原告3萬元。尚欠的13萬元,原告多次催討未果,逐訴至法院。
原告顧連群訴稱:其為了將平房二間出賣給被告,雙方于1993年8月先后訂立了二份房屋買賣契約,其中12日訂立的契約將房價定為30萬元,23日訂立的契約,將房價定為58萬元。雙方還約定,房價為30萬元的契約只是為了應付辦理房屋產權過戶,不作為雙方正式的房屋買賣契約。后雙方為了少繳稅費,去房產交易所辦理了30萬元房契之交易過戶手續。被告在辦理過戶手續前后,共向原告支付45萬元房款,尚欠的13萬元房款,以種種理由拖欠不討。故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給付13萬元。
被告杜濤辯稱:其為了向原告購房,確與原告訂立二份房屋買賣契約。但雙方去房產交易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是按房價為30萬元的契約申報的,該契約應受到法律保護。而房價為58萬元的房屋買賣契約,未獲有關部門批準,是無效的,現原告已得到45萬元,其中15萬元屬不當得利,應予返還。對于原告之訴訟請求要求駁回。
該案在審理期間,杜濤對其提出的多支付的15萬元房款,應由原告返還之說,明確表示不作反訴請求。
[審判]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當事人的民事行嗚須符合法律規定,不得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原、被告為達到少繳稅費等目的,惡意串通,故意將雙方談妥的房屋買賣價58萬元,
以30萬元的價格向閔行區房產交易所申報并辦理有關產權過戶手續。現房價為30萬元的房屋買賣契約雖經房產交易所審核批準,但該契約乃當事人瞞報房價所致,其偷逃國稅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故該契約當屬無效。然房價為58萬元的契約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雙方也確實是在按此協議履行,只因被告未付清房款而引發訴訟。鑒于本案的實際情況,本院責令當事人按58萬元的房屋買賣契約補辦有關手續。對于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以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8條第l款第(4)項、第(7)項、第84條、第l08條之規定,判決被告杜濤給付原告房屋買賣欠款13萬元。案件受理費人民幣4110元,由原、被告各半負擔。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上訴理由仍是一審時所持的理由,并認為原審法院判決錯誤,二審法院應予改判,駁回顧連群的訴訟請求。原告則要求維持原判。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顧連群與杜濤為達到少繳稅費等目的,故意將雙方談妥的房屋買賣價格人民幣58萬元,以人民幣30萬元的價格向閔行區房產交易所申報并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的行為是錯誤的,應予批評教育。一審法院責令雙方當事人按人民幣58萬元的房屋買賣契約補辦有關手續是正確的。一審法院根據房屋買賣價格人民幣58萬元的契約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杜濤已付給顧連群房款人民幣45萬元,尚欠人民幣13萬元的`事實,依法判決杜濤給付顧連群房屋買賣欠款人民幣13萬元是正確的。一審沈院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審判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杜濤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并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3條第l款第(1)項的規定,判決駁回杜濤的上訴,維持原審判決。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4110元由杜濤負擔。
[評析]
解決本案的關鍵,在于如何看待雙方簽訂的房價為30萬元及58萬元的二份房屋買賣契約的效力。
關于房屋買賣價格為30萬元的買賣契約效力問題。眾所周知,房屋的買賣,當事人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之所以簽訂該契約,也正是為了去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國家向當事人征收各種稅費是按房價的一定比率收取的。當事人繳納費用的多少直接與他們申報的交易價格相關。故本案原、被告出于少繳稅費的目的,經合謀故意將早已談妥的58萬元買賣價格,以30萬元向房產交易部門申報并辦理有關手續,其惡意顯而易見。該契約雖經房產交易所審核,被告也已領取了房屋產權證,但該行為是雙方當事人用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其性質是瞞報房價,偷逃國稅,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為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均是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從行為開始時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故30萬元房價的房屋買賣契約當屬無效。如何看待房屋買賣價格為58萬元的買賣契約。該契約所確定的58萬元房價,先由雙方口頭談妥,后又以書面形式確立。在契約中除明確房價外,還規定房款的支付期限和交房的辦法。并特別載明雙方交到房產交易部門房價為30萬元的契約不是正式契約,只是為了應付產權過戶之用。可見雙方的房屋交易價為58萬元才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縱觀被告支付房款的情況,也不難看出當事人是在按58萬元的契約履行,被告對未給付的款額,也向原告出具了欠條。由于被告對13萬元欠款拖欠不付,才引發原告訴訟。由于58萬元房價的買賣契約未經房產交易部門審核,故該契約尚未生效。法院在審理中發現當事人的錯誤行為除進行批評教育外還應責令當事人按58萬元的房屋買賣契約補辦有關手續,補繳有關稅費的差價。使當事人少繳稅費的目的不能得逞,國家利益得以維護。
只要正確把握上述二份房屋買賣契約的性質,法院處理案件也就游刃有余了。據此,一審法院判決杜濤給付顧連群欠款人民幣13萬元是正確的,對雙方當事人的錯誤行為,以訴訟費各半負擔予以體現,也是妥當的。故二審法院駁回杜濤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是正確的。
房屋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_____縣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無儲藏室)。
三、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本協議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___份,見證人各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5
編號: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字第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XXX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經辦人:電話:
乙方:經辦人:電話:
丙方:經辦人:電話: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贈與人):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________(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交割,辦理什么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________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相關規定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二、贈與雙方辦理免稅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xx〕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屬于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原件)。
(四)屬于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公證書(原件),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證明。
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核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并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后復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不征稅手續。
三、除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四、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五、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核定其轉讓收入。
房屋合同 篇7
為了保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經過友好協商,現將房屋轉讓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雙方當事人
甲 方: 所有人: (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身份 證:
乙 方: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 證:
二、住宅基本情況
1、住宅為小區,樓 戶。
2、該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平方米,公共分攤面積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積平方米,車庫面積平方米。
3、水、電、天然氣齊全,集中供暖。
4、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一并轉讓。
三、房款
按照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價格,房屋、地下室和車庫總金額(人民幣) (小寫), (大寫)。
四、繳款期限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繳納房款(人民幣) 。
五、交房期限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鑰匙和房屋手續交付乙方。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交付房屋后,甲方不再享有該房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七、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一致,應有人民法院判決。
八、本協議簽字蓋章有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民族: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民族: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_。
【案情】20xx年9月,陳某在路邊行走,突然從高空墜下一酒瓶,正中前額。陳某負傷住院后,一直無法找到拋物人,該樓8家住戶均不承認有過錯,陳某一怒之下將該樓全部8家住戶均告上法庭,要求所有被告共同賠償其損失。案件審理中,被告李某提出當天全家均在外做客,家里沒人,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一樓王某稱其住在底樓,不可能從高空扔東西到陳某頭上。
【案件焦點】
1、該樓8家住戶是否屬于共同侵權。
2、該樓的8家住戶責任應該如何分擔。
【分析】該案是一種特殊的共同的侵權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擔的是一種連帶補償責任,立法本意是為了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如果在加害人不明的情況下駁回受害人對于眾多可能拋擲物品的住戶的訴訟請求,就是放棄了對于受害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就是對高空拋物這類惡劣侵權行為的縱容,人們穿行在高樓大廈之間,生命財產安全就毫無保障。
【分歧】另有一種觀點,從法律的預測功能出發認為,如果眾多被訴的住戶在顯然沒有拋擲物品的情況下被承擔了數目不菲的賠償責任,人們將無法預見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產生的評價和后果,法律也就喪失了它最基本的預測功能。后一審做出判決,認定因8家住戶居民不能舉證未實施傷害行為,系共同侵權責任,判決8戶居民承擔連帶賠償責任。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一)租賃用途:__居住_。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或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第四條、租金(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元/(□月/□季),具體支付日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供暖費(4)燃氣費(5)物業管理費(6)衛生費(7)室內設施維修費。
第六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保守甲乙雙方的房屋租賃秘密;
(二)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三)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四)甲方確保乙方承租期間的房屋不受其他人員干涉,如甲方一旦與房主或其他公司發生爭議與乙方無關,因甲方原因致使此合同解除的,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的租金;
第七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保守甲乙雙方的房屋租賃秘密;
(二)乙方按時足額繳納房屋租金;
(三)租賃期內,乙方應對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合理利用,不得隨意破壞;
(四)乙方確保此房為居住,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并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因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居住的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0日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10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10%支付對方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月租金的10%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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