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優選[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建設單位)
乙方: (施工單位)
甲方將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稱) 土建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在招投標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制定以下條款
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內容:(除了寫明主體土建內容外,還應該寫明附屬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給排水和電器安裝) 。
第二條 工程造價決算方式:
1。 工程造價計算:。。。。。
與本項目主體工程相關的所有輔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價計算公式決算。必須全額以建筑統一稅務發票進行結算付款。
本工程輔助的水電安裝工程按 (約定套用的定額與費率) 結算。
2。 工程量計算依據為: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圖紙或聯系單,隱蔽工程量簽證,其他工程量增減聯系單,本工程輔助工程聯系單。
第三條 工程款支付:。。。。。。。。
第四條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開工通知的
日起開始計算工期,到竣工并通過甲方預驗收之日止,計算實際工期。工期為 天。工期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從履約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須在不可抗力終止后24小時內經甲方代表簽證認可后方可順延工期。
2。乙方在簽定合同時,應該按照合同的總工期要求,制定施工進度表(即分階段工期計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進度緩慢,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甲方有權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相關條款結算并處罰。分階段工期延誤天數未超過施工進度計劃35%的,每延誤一天處罰 元,不抵扣總工期處罰。
第五條 施工組織管理:
1。 甲方委派 為本工程管理負責人,委派 為本工程現場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監督,二人共同負責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隱蔽工程量的簽證,工程圖紙變更的簽證,工程量增減的簽證。未經上述二人共同簽字,所有簽證無效。
2。 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指派 為現場施工員,乙方的施工員在整個施工期間必須在現場從事施工管理,并全權代表乙方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和所有簽證手續的'簽字。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換施工員;乙方施工員不服從甲方指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施工員,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工程質量監督
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現場管理代表(或委托監理公司)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① 砼必須進行隨機取樣做試塊試驗,建筑用的鋼材必須做好抗彎抗拉試驗,試壓費,試驗費由乙方負擔;②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時,先由乙方自檢,并在驗收前12小時以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現場代表驗收,經甲方工程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代表以及監理人員質量驗收合格或確認數量并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終止合同,并作違約處理:
拒絕或干擾甲方進行質量抽樣檢查的;
隱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驗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 鋼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沒有質保書或經過抽檢不合格,而繼續用于施工的;
未經甲方和設計部門同意不按圖紙施工的;
不服從甲方整體工程協調,施工過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揮的;
乙方因違反上述5條而被終止合同后,乙方已經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條決算后,乘以80%作為應付工程款,其余20%作為彌補甲方損失,并處沒收全部合同履約金。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xxx
工程地點:xxxx
工程內容:小區內二期管線敷設、燈具底座、燈具安裝。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上述工程內容中設備材料供應、管線安裝、附件安裝和管井砌筑、燈光及高層上泛光照明調試。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5月18日竣工日期:20xx年6月19日管線敷設工期總日歷天數21天、燈具安裝日歷天數31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必須全部優良(如因工程質量未達到標準,所造成的返工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
1、金額xxx(大寫):管線敷設、安裝及調試費用:RMBxxx萬元(固定總價)¥:xxx元
2、燈具價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權力,暫定左右(此項費用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乙方立即進行現場按圖紙及甲方意見實際測繪,并敷設各種路燈管線,待管線、燈杠(柱)基礎完成以后,支付合同價款的30,即RMB元,燈具進工地并安裝完畢后,再支付合同價款的30,即RMB元,通電調試完畢后,支付合同價款的30,即RMB元,剩余工程設備款,一年后結清。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書
2)、合同條件
3)、招標文件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國家和市有關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圖紙
7)、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八、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九、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xxxx
合同訂立地點:xxxx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玉帶明珠西地下室(1#地下車庫)工程設計圖紙及招標范圍內的給排水、電氣、通風(含人防)等分部工程現決定由周八根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工程設計圖紙范圍內的水電安裝(含人防)
二、合同工期及質量標準
按甲方與江西天龍數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業主)簽定的施工合同工 期及質量標準執行,并不得影響甲方的土建施工進度和工程質量標準。
三、合同價款
按最終決算價款(未下浮前,即未讓利11.8%)的 22 %確定合同價款。(按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合同,工程決算款應下浮11.8%,然后乙方再在此基礎上另向甲方下浮10.2%)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甲方責任
1、提供水電施工圖紙兩套。結合本工程特點,乙方不得對設計圖紙等相關資料進行外送、遺失、泄漏,未經甲方同意也不得進行復印、拍照、存檔、轉出施工現場。
2、開工前按規定提供施工用電電源和水源。
3、積極協助乙方協調處理與業主、監理及當地的各種關系與糾紛。
4、提供辦公場所及工具間兩間。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應提供本專業的施工組織設計一份,并全權處理本承包范圍內的各種工程技術、質量問題(含工序報驗、隱蔽驗收、竣工資料的收集與整理、竣工圖的編制)。
2、每月24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施工產值進度報表及下月施工進度計劃一 份。
3、遵守甲方工地現場的所有管理制度及規范,密切配合甲方土建工程的施工,不得影響甲方工程的工期和竣工驗收,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項目未交付業主前,乙方負責對本范圍的工程進行保護,并妥善保護好甲方所施工的工程項目。
5、免費積極協助甲方承擔乙方自身力所能及的各項小型工作(如電路檢修、機械維修等)。
6、乙方提供購買材料的正式稅務發票,發票總金額按甲方下浮決算價款的70%計算。
七、合同價款及支付
1、合同價款及調整
按最終決算價款(未下浮前,即未讓利11.8%)的 22 %確定合同價款。(按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合同,工程決算款應下浮11.8%,然后乙方再在此基礎上另向甲方下浮10.2%后價款支付給乙方。)
2、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乙方簽訂合同后須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暫按人民幣叁佰柒拾壹萬下浮22%約貳佰捌拾玖萬元整)的10%作為履約保證金(該筆款項在工程竣工后七天內甲方退還履約保證金),當工程進度完至合同價款的'20%后方支付工程進度款(此20%進度款由乙方墊付),工程進度款按每月實際完成工程量價款(以業主及監理工程師認可為準)的95%支付,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業主在初審后七天內支付至工程合同價款的95%,審結后如無重大差異28天內支付到實際價款的95%,另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內付清(乙方按下浮后決算款的5%作為質量保修金)。
八、材料設備采購
本工程所耗用的水電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采購,并應符合國家標準,且必須是國內知名品牌,質量價格應得到甲方、業主及監理單位的認可。
九、工程分包
乙方必須由周八根本人負責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名義將工程轉包和分包,一經發現將終止本協議,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質量保修范圍及責任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保修期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條款執行。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條款執行。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如何理解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實際施工人”
作者 王國章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關的主體主要包括發包人、總承包人、分包人、第三人、施工人、轉包人、實際施工人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六章第272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
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28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是從合法合同的角度規制行為主體,一般不會以違法合同作為直接規制的對象,因此,從合同法中有關“施工人”的規定可以看出,這一概念涵蓋了建設工程施工有效合同中從事施工活動的主體,但不應當包括轉承包和違法分包等無效合同中的“承包人”。正是為了區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規定的“施工人”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25條、第26條使用了“實際施工人”概念,這里的“實際施工人”均指無效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主要有以下幾類:①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的“承包人”;②超越資質等級且在竣工前沒有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筑施工企業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③沒有資質等級借用有資質等級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的“承包人”;④建設工程依法必須進行招投標而未進行招投標或中標無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⑤承包人轉包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⑥違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
據此,司法實踐中,有人認為根據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只要欠付農民工的工資,農民工可以直接起訴發包方索要工資是不正確的,實質上這是對司法解釋的誤解。符合司法解釋中“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中的行為主體必須符合“實際施工人”要求,否則以此主張權利將面臨敗訴的風險。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各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續時間。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七條規定監理人應當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合同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當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當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當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當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當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當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當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環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當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做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章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監理人有權及時向委托人獲取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如:工程量洽商變更、材料采購及工程撥付款等重要信息、資料,委托人應當給予支持。
(12)所有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應當通過監理人的審核和簽認。
(13)工程竣工時,如委托人未按規定支付監理報酬的90%,監理人可不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當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應當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當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 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當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委托人應當將影響監理的'重要信息、資料等及時通知并提供給監理人。
第三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承擔費用為監理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低于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二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三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四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八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四十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當向監理人按合同專用條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銀行利息)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五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到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施及剩余物品移交委托人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監理人的協調工作和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日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當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當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四條 保修期間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此報酬應當參照北京市工程建設監理費收費標準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辦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滯納金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雙方同意用支付報酬,按匯率計付。
第四十六條 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五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雙方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設委員會二○○五年八月修訂
工程合同 篇6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工程內容: 。
1.4 承包范圍: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 。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 。
2 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xx)
、 。
2.3 約定標準: 。
3 工期
3.1 總工期: 日(為日歷工期,并包括)。
3.2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應提前2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內未做出答復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應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復。甲方未能按時答復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 7日內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采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準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并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 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于開工 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應于 日內審批完畢并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專業設計公司于開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損失。
4.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 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應變更,送甲方批準,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應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為準。(應附)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元 ,? 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 %,支付時間為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4.2 工程進度款
5.4.2.1 乙方應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應在3日內會同乙方核實計量并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為有效并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4日起乙方計量視為有效并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
5.4.2.2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4.2.4 經乙方書面同意并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應計算自確認延期5日后起算的`應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 材料設備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設計說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采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并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后,應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 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 職務: ,
職稱: 。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 職務: 職稱:
注冊證書號: 。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 ,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范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應予執行。
8 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后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后代表的權責不變。
8.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應予執行,但由于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 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場地,并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應措施費用。
9.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系,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筑結構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墻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門窗的墻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應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并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說明。
9.2 乙方義務
9.2.1 制定并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并承擔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應責任人承擔。
9.2.3.2 發生傷亡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衛、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應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后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9.2.3.4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筑物內施工的,應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筑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應報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應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 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并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后,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組織驗收,并在驗收后28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并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應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應承擔乙方相應的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1 違約責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 ‰的違約金。
11.3 由于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 ‰支付違約金。
11.4 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應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4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補充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開發的 土方分項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圍:
1、新建房屋的基坑土方工程和老建筑物遺留的基礎磚、石、砼的挖掘,破碎、裝卸、運輸和清理棄至場外。
2、施工所需的機械、工具、能耗、維修等均由乙方承擔。
三、承包價格:
1、土方、建筑垃圾、雜物、破碎快料外運,每立方米 元,甲方需留用的'土方,乙方應在甲方指定位置及要求堆放,每立方米 元。以上價格的工作內容包括挖、裝、運、卸、外運,還包括途中產生的費用和卸物的地點由乙方解決和費用承擔。
2、施工時遇到體積大于0.6立方米砼、鋼砼,或厚度在30厘米以上的基礎需要破碎,按實際體積計算,破碎費每立方米 元。
3、砼地坪厚度超過20厘米,需要使用炮頭機打,每平方米 元,含破碎物清理外運。
四、工程量、計量方式:
原始地面標高每棟房屋測6-8個點的平均數,由甲、乙雙方共同測量并做好記錄。(監理單位進場后可同時參加),參加人員簽字后土方開挖,待基坑挖好后,基底標高再測量記錄,經參加人員簽字生效,(砼破碎工程也同樣記錄、簽字生效)。記錄表格采用土方測量記錄單(甲方提供)。
五、施工質量和進度:
乙方在施工進度中應根據甲方和監理人員指定的時間、施工范圍和施工圖要求進行施工,工作完成后應 甲方和監理對質量認可后雙方測量簽單。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應定期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教育,并做好安全工作措施,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必須有上崗證,因安全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遇到通信光纜,電纜和文物等重要跡象應立即停止施工,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或甲方領導,待事情處理后再施工。
七、付款方式:
1、考慮到施工周期(各棟房屋不一定同時開工),定于每月的 號結算一次,結算根據施工時每棟房子已經簽字的記錄單,按完成量的70﹪付款,余款待小區改期工程全部完工1個月后的3個月工作日內結清。
2、付款時憑稅票并經相關人員簽字注明已完成付款的房屋樓號。
八、其它事項:
1、如甲方需工程進度加快而乙方無法跟進施工時,甲方可另行施工單位進場施工。
2、由于甲方付款不到位,乙方可順延工期。
九、本合同經雙方商定,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發包方擬實施 河流域水電站開發工程總承包,發包方與承包方于20_年 月 日在 友好協商,達成施工協議,接收承包方的合同價約叁億人民幣(以實際結算工程量為準)作為工程施工、完成和修補缺陷等的投標價,達成如下施工協議:
1、計價方式;工程項目單價采用《四川省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_》為計算依據(二級一類取費計算),材料費、人工費采用工程價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價格調差計算,工程完工驗收標準按07標準執行驗收。
2、承包方采用墊資入場施工方式,完成工程量20_萬人民幣后,每月以工程量的85%結算(以實際工程量為準)。簽訂合同之后,承包方人員、機械進場,三日內發包方舉行開工典禮,具體入場時間由雙方商議而定。合同簽訂三日內承包方繳納20_萬元人民幣雙控資金(雙方指定人員雙控管理)。開工后十日內雙控資金解控1000萬,開工后第二個月再解控1000萬,作為工程啟動資金。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另計,取費率為工程總價的`1、5%,臨時工程費用為工程總價的8%,據實結算。
4、本合同自雙控20_萬元資金手續完成之日起生效。
5、每月的工程進度款承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報送的價款結算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后七日內完成審核。承包方每月25號申報當月工程量,次月10號內發包方審核完畢并支付工程量的85%工程進度款。雙方按此方式結算至工程完工。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扣除工程款總價的5%作為工程質保金,工程尾款在工程完工一個月之內支付給承包方,質保金在工程竣工一年后(驗收合格)支付給承包方。
6、發包方必須保證承包人中標,如果承包人未能中標,則由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費1000萬元人民幣。
7、如果承包方入場施工后,沒有墊資20_萬元工程款的,則承包方向發包方賠償1000萬人民幣損失。
8、如果發包方不能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得以此為由停工,但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資金占用損失。發包方如果未支付進度款超過1個月,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按欠付工程進度款承擔利息(銀行貸款利息的3倍)并以水電站的產權作抵押。
9、炸材購買、管理由發包方統一購買保管,承包方在發包方庫房領用,價格按市場價計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承包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承包方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11、施工期間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未經發包方認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轉包、分包。民工保證金由承包方繳納和承擔。
本工程總工期為30個月。在30個月完不成每月罰款200萬,提前完工一個月獎勵200萬,以此類推。
12、本協議為自愿協議,招投標程序完善后雙方補充協議或其他文書對合同進行完善,如有異議以本合同為準。
13、本合同書一式六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發包方執叁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方執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9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現委托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室內裝修。該工程實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對該商品房的裝修進行設計(附相關圖紙及工程項目預算一份)。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及工程量:本工程屬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項目以預算表項目為準,施工中如有漏報項目或增加項目,則按實際結算項目數量結算工程款。
四、工程總造價:按圖紙及工程項目預算表甲乙雙方暫定工程總造價合計人民幣約:______________元; 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工程款不含稅金;裝修工程款以最終結算數量計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付給乙方(工程定金)總工程款的30% __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水電基礎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總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泥水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總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木工工程驗收合格)支付總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批灰工程驗收合格)支付總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六、施工期限:從甲方繳交工程定金并水電開通之日起________天內完成。如因甲方改變設計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或遇臺風、暴雨、火災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順延。
七、保修期:保修為 年,保修期內屬工程質量損壞,乙方需無償保修。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簽定“工程移交報告和質量保修協議”(如屬人為損壞或天然災害問題,不在保修范圍之內)。
八、責任:(1)因甲方修改圖紙或變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損失等費用由甲方負責。若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下改變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施工方案的變更以雙方簽定的變更項目為準。
(2)甲方應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現場以及水、電源接口(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施工用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清除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物。并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需指定施工負責人,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頻繁撤換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并保證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4)如由于甲方所選購的材料導致施工質量出現問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工程未經雙方驗收確認,甲方不能入住,否則示為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只對甲方履行保修責任。
(6)附工程的驗收標準(水電、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結算后自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10
發包方:大連******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方:
甲方將XXXX拆遷項目中所涉及的部分建筑物委托乙方進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施工內容及工程量:
1、施工內容:建筑物拆除,渣土清運。
2、工程數量:934m2
3、拆除標準:拆除范圍內建筑物房屋拆除、渣土清運至室內地平。
4、注意;施工中拆下的各類廢舊材料歸甲方所有,均由甲方自行處理。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價款:
(1)雙方商定:本工程單價為15元/m2。
(2)項目總金額;壹萬肆仟元(14000元)
2、結算方式:
(1)自簽訂合同開工日,甲方只付工程款的30%(4200元);
(2)乙方完成全部拆除清運工作后2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20xx年月日開工,于20xx年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氣影響等因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時,甲乙雙方可以重新約定開工或竣工日期。
四、雙方責任及權力:
甲方:
1、乙方進場后,甲方向乙方進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現場周圍地下障礙物與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項并提供有關技術資料。
2、負責協調切斷通往被拆除區域內的水源、電源、熱源、燃氣、通信等線路。
3、配合乙方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為工程項目負責人,負責協調施工中有關事宜并監督乙方的施工全過程。
乙方:
1、負責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環保措施。
2、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大連市開發區有關部門對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條文施工作業,注意環保要求:灑水降塵,控制噪聲,避免不安全因素發生。
5、負責機械及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確保施工中萬無一失;對因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任何安全責任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6、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7、乙方指定為工程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時向甲方通報工程拆除有關情況。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責任。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全部承擔(含經濟損失)。
2、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做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對合同條款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
2、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須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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