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同大全[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合同 篇1
本股權轉讓合同由以下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于xx年8月14日在沈陽簽署。
合同雙方: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受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鑒于:
1.______公司是一家于 年___月 日在______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_”),注冊號為: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經營范圍為: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2. 出讓方在簽訂合同之日為___的合法股東,其出資額為___元,占 注冊資本總額的 %。
3. 現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同意出讓方將其所擁有的 的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而簽署本《股權轉讓合同》。
定義: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本合同中詞語及名稱的定義及含義以下列解釋為準:
1.股權:出讓方因其繳付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并具有公司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中國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任何和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于公司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日期。
3.合同簽署之日:指合同雙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蓋公章、本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
4.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合同標的:指出讓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___%股權。
6.法律、法規:于本合同生效日及之前頒布并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各部門頒布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辦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規范性文件。
第一章股權的轉讓
1.1 合同標的
出讓方將其所持有的 公司___%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1.2 轉讓基準日
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為___年 月 日。
1.3 轉讓價款
本合同標的為注冊股本按1:1轉讓,轉讓總價款為___ 元(大寫: 整)。該股權轉讓價值與相應的企業資產價值對等,以資產及股權對待價值評估報告為轉讓的價值依據。如企業資產價值超過注冊資本價值,對超出股權價值部分,由受讓方向出讓方補償投資價值。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后 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開具發票,并將該發票送達受讓方。
1.5 稅費承擔
本次股權轉讓依照法律規定應該交納的稅費由 方承擔。(營、城、教、個人所得費等)
第二章聲明和保證
2.1出讓方向受讓方聲明和保證:
2.1.1 出讓方為出讓企業股權的唯一合法擁有者,其享有對出讓股權的完全處分權。
2.1.2本合同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出讓方未與任何第三方設定對本合同轉讓股權的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如出讓方隱瞞了本條款約定的任何事項,都構成合同欺詐并愿意承擔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責任和賠償義務。
2.1.3 本合同簽署之后,出讓方保證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涉及有關本合同轉讓股權處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2.1.4 在本合同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本合同轉讓的股權,不會因出讓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對本合同標的采取凍結措施等。如發生此條款約定的情形,由出讓方承擔違約責任。
2.1.5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向受讓方轉讓的股權已征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轉讓方出讓的個人在企業全部股權,必須提交家庭財產共有人同意轉讓的承諾書或聲明,并提交財產共有人的身份證明。
7.5在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出讓方未能協助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轉讓及探礦手續變更的全部法律手續,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見7.1約定)。
7.6根據本協議第3.5條規定,企業所負債務以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截止日期的債務為準。并按5.1.2條約定執行。
如有遺漏負債,按3.5條規定執行。如屬于出讓方隱瞞的債務,按照7.2條約定執行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訂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內容,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陳述和協議,并取代雙方于合同簽字日前就本合同項下的內容所作的任何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保證、諒解及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本合同中未訂明的任何陳述或承諾不屬于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4通知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以書寫,并以郵寄、圖文傳真或者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通知到達收件方的聯系地址方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使用圖文傳真時,收到傳真機發出的確認信息后,視為送達。
8.5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合同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公司的審計報告; 公司于年月日出具的公司資產負債表; 公司的采礦權許可證復印件及地理位置圖。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出讓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年月日
企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3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止。試用期三個月。(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二、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漢市江岸區光華社區居民委員會 任 副主任 崗位的工作。工作內容: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區的衛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區管理目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資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實行年薪制,年薪24萬。
(二)享受單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努力學習,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3
甲(聘用單位):
乙(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的崗位意向與乙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根據工作需要及乙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實行每周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為乙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根據乙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的工作崗位,甲按月支付乙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的工資。
3、乙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按期為乙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應遵守甲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的管理、教育。
3、甲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如違反甲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企業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應根據乙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單位被撤銷的,甲應在被撤銷前按乙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
6、乙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二份,乙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蓋章) 乙(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乙方(受 聘 人):
地 址:家庭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根據法律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__20xx年__05__月__01_日至 20xx 年 5 月 1 日,合同
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會計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1. 全面履行企業會計職責,負責公司各種票據的收集、分類、制作憑證,做
到帳目清楚,憑證齊全。
2. 編制有關財務報表,完成分類帳、總帳、報表和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分
析。
3、與稅務機關進行報稅,負責稅務辦理,協調處理好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4. 負責銷售貨款督催、結算。
5. 進行年度公司清產核資工作。
6. 根據公司領導布置,提供會計分析資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及勞動用品.甲方需為乙方購買財務軟件,方便公司財務工作的展開。
2、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3.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第四條 工作報酬
從合同簽訂時間起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實際發放工資為不低于人民幣 3500 元/月,甲方于次月 1日以貨幣形式將上個月的工資支付給乙方。甲方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保款,繳費標準不低于實際發放工資金額。
第五條 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應自覺維護本公司聲譽和對外形象, 愛護公司的設備和設施。要自覺的保守企業秘密, 不準將公司的財務報表、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和磁盤記錄資料提供他人查閱和復制。并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做好本職工作依法履行職責,不得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5、乙方應保守甲方有關生產、經營的技術資料。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訴訟。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企業合同 篇5
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
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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