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企業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合同 篇1
擬稿人:
甲方: 聯系人:
乙方: 聯系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印刷 公司宣傳畫冊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策劃、平面設計、印刷工作委托給乙方。
3、雙方就畫冊設計相關事項進行全面溝通后,乙方需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的畫冊初稿,甲方對初稿有不滿意之處,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完成修改、調整。
4、畫冊設計過程中,涉及甲方公司企業文化和內部相關介紹資料,由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應保證畫冊內容的正確排版及文字的正確無誤,英文翻譯的準確。
5、乙方應以彩色打印稿的.方式交付設計的宣傳畫冊樣稿作品,樣稿需由甲方簽字確認后,方可印刷,交貨成品時照此核對。印刷成品顏色與設計稿顏色偏差應不超過樣稿的5%。
6、若因乙方原因產生印刷錯誤或甲方對印刷質量有任何異議,甲方須在交貨后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并有權要求乙方在3個工作日之內無條件修改并重新印刷,且甲方不再支付費用。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負責除設計、印刷以外發行、廣告的連帶責任。
7、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印刷費用后,享有畫冊設計印刷作品的所有權利,甲方若需要,乙方應無條件將甲方宣傳畫冊的所有設計電子稿件(CDR格式或其他可修改的電子格式)交給甲方。
8、乙方對甲方的宣傳畫冊作品享有設計權、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9、乙方不得將甲方公司的資信證書、技術介紹等信息資料以及甲方宣傳畫冊電子稿件(含JPG格式)透露或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全部責任。
10、因甲方自身原因中途變更而造成乙方工作中斷工期延誤,應重新商定交貨日期;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在甲方要求時間內按時交貨,每延誤一天乙方按合同總價0.8%的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再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方(甲方)簽章: 承印方(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第四條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 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二) 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三) 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 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五) 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六)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五條 合同的主體
(一)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二) 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第六條 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內容規定
第七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第八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第十條 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第十一條 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三)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第十二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三)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第十三條 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經總經理批準、法律顧問室審核后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第十五條 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聯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合同糾紛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四章 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條 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五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其他行政許可證明留存。
第二十條 銷售、采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編寫合同編號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一條 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法律顧問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顧問室依法及時辦理。
第二十三條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法律顧問室一份備案。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四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
第二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
第二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應按照合同簽訂程序報原審批人員批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第二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履行銷售合同交付貨物時應由對方當事人簽署一式二份的收貨單,一份留存對方,一份交銷售部門備查。向對方當事人交付增值稅發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采購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法律顧問室處理,并報總經理。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別是常年銷售、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二) 在對方當事人發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 第七章 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第三十二條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并擬定處理意見,報總經理決定。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法律顧問室和總經理。
第三十四條 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對方當事人起訴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法律顧問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顧問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等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第三十七條 已簽訂的合同及送貨回單,增值稅發票收據以及業務往來傳真、信函、對帳單等資料,銷售、采購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自行保管好。重要資料應將原件交公司法律顧問室隨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條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法律顧問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生變更的,公司法律顧問室應在情況發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第九章 合同審批管理
第三十九條 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除按規定須上報公司審查批準者外,由公司、企業領導審批。
第四十條 下列合同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一) 標的超過100萬元的。
(二) 預付定金或預付貨款超過10萬元的。
(三) 聯營、合資、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一) 標的超過500萬元的。
(二) 投資10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條 合同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 法律顧問室負責對下列合同進行審查:
(一) 董事會、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
(二) 內容復雜、較難掌握,各企業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條 法律顧問室主要負責審查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見供決策部門參考。經濟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訂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二) 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經濟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見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四十五條 經濟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一) 申報。各企業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對外簽訂合同,應事先填寫“經濟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報本企業的領導審查批準。(凡先經領導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需補辦手續)。需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應由該企業領導簽署意見,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
(二) 審核。對送審的經濟合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由主管人或有關人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最后作出:批準、不批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或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三) 主管人在“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申報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報表”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批準的意見辦理。
上述審批程序,一般為1~2天。特殊情況,經批準或授權的可不受審批程序的約束。
第十章 經濟合同糾份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份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第四十七條 合同糾紛由簽約企業負責處理。涉及內部幾個企業的,可以協商或由公司確定一個企業為主負責修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到底。
第四十八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一) 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二) 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三) 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四) 各企業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第四十九條 法律顧問室處理合同糾紛的范圍是:
(一) 董事會、總經理交辦的。
(二) 經各企業協商處理解決不了的。
(三) 其他應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
第五十條 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一) 承辦人填寫“對外經濟合同糾紛申報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規定報批。
(二) 審批單位可依據情況,在1天內作出。由上報單位負責處理。由法律顧問室負責處理。
(三) 法律顧問室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的合同糾紛,經主管領導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訴訟的足夠時間。
第五十二條 凡由法律顧問室處理的經濟合同糾紛,有關企業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經濟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 關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五十三條 對于經濟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五十四條 各企業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對于對方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法律顧問匯報。
第五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由法律顧問室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律申請執行。
第五十六條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單位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
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五十九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六十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一) 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二) 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三) 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第六十一條 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一) 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三) 遺失重要證據。
(四) 發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五) 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六) 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第六十二條 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補充細則規定辦理。本制度的解釋、修訂和發放由本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
第六十四條 本制度從 年 月 日開始執行。
企業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良好合作的基礎上,本著平等互利、榮辱與共的原則,甲方決定委托乙方為甲方進行________建設設計工作,同時甲、乙雙方組成作業小組,為了便于溝通、高效、高質量地完成該計劃,特訂立如下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權益與責任
1.甲方提供與cis相關的企業視覺、行為、理念資料以及與企業環境設計相關地樓體結構圖、平面圖等相關資料,并闡述該企業項目的市場定位、商品構成和運營策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但原則上不隨意干涉乙方的工作,同時應將甲方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向乙方明示;
3.甲方需組成專門的工作小組并指派專人負責該項目的實施,與乙方一起共同完成;
4.甲方需按合同規定內容按時付款。
二、乙方權益與責任
1.乙方成立專門為甲方服務的項目小組,可根據實際情況派出外駐人員,甲方協助提供必要的工作、住宿、交通、生活條件;
2.乙方應進行前期市場調查、項目實地考察;
3.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保質高效地完成合同約定的任務;
4.乙方在本項目協議簽定之日起一年之內為甲方提供不限次數的ci咨詢服務;
5.除了ci設計導入以外,乙方應盡可能的.調動一切資源為甲方的發展戰略服務。
三、項目具體內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mi)設計工作內容:
1.撰寫企劃書、ci觀念教育課程、成立ci推廣委員會、計劃命名、設計cinews三期、設置ci意見箱,并協助甲方制定出**集團三十年的發展戰略規劃;
2.定性定量調查、內部調查(員工100份)、客戶調查、企業外部調查、ci研討營活動;
3.形象策略建議書、征選企業標語活動;
4.備注:第(一)項包含企劃、教育訓練、講義、研習、刊物編輯、調查設計、執行、數據處理、撰寫報告、策略建議書及文案撰寫等規劃工作,不包含印刷、活動食宿、制作、執行等工作。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vi)設計工作內容:
1.vi設計目錄見附表(一);
2.乙方向甲方提交_____套vi電子文本;
3.vi手冊數碼稿三套冊(含文件夾),如需另行批量印制、成本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vi手冊文件夾設計尺寸:_____×____×___㎜,vi手冊內頁設計尺寸:_____×_____㎜。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bi)設計工作內容:
1.企業形象專題片(20分鐘),ci設計的多媒體發布光盤;
2.企業形象海報、報紙、雜志廣告、員工手冊、ci新聞發布會的設計;
3.提供bi手冊彩印本5冊,企業宣傳片母盤1張;
4.策劃ci導入實施計劃、企業公關策略,對企業歌、吉祥物進行民主征選并負責最終的創作定稿;
5.備注:(三)項目包含創意、企劃、設計、文案撰寫。不包含場地、執行、印刷、發布。
四、合同金額
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人民幣)
五、付款方式
協議簽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萬元,ci設計手冊定稿時付_____萬元,合同約定項目全部結束并驗收合格時付清余款_____萬元。乙方負責分次提供正規的設計發票。
六、相關事宜
如因甲方原因影響合同無法正常實施或終止,甲方已支付的款項乙方不予退還。
企業合同 篇4
企業電子郵箱托管服務合同合同簽訂地:______
甲方:
乙方: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編號服務名稱數量單價小計
1企業電子郵箱空間租用1000m,不限用戶數2000元/年
2用戶使用許可(license)不限00
3郵件系統運行監控、流量監控10贈送
本合同軟件總價為人民幣¥2000元,共計人民幣大寫:貳仟圓整。
二、甲方責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10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圓整)。
2.自系統安裝完畢且穩定運行后一個月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剩余部分,即10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
三、乙方責任:
1.在簽訂合同且收到甲方款項后,乙方指定一名技術工程師負責對甲方人員進行郵件系統管理員培訓和用戶操作培訓。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免費提供軟件版本升級服務。
3.甲方在郵件系統用戶數量增加、需要擴充郵件系統容量時,可以以優惠價格購買。
4.遵守服務協議承諾(詳見附件)。
5.如果在運行過程中造成郵件系統崩潰,乙方無法在指定的時間內恢復,乙方負責無條件全額退款,合同自動終止。
四、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收到甲方款項后開始生效。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無權單方取消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
簽字人(蓋章):簽字人(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企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基于廣州愿美主意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從人力資源開發的角度,為激勵人才,長效合作,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根據《公司法》、《合同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約定、針對本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公司基本狀況及甲方權限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萬元,按品牌及公司價值:200萬元,其中乙方的出資額為人民幣: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甲方授權當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購買甲方持有的公司(和現金投入比例一致) %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準備,在20xx年12月18日前將資金轉到公司指定賬戶
第三條準備期內其他事項,對公司員工公布公司股權情況。
第四條股權認購行權期: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1年預備期滿后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限為1年。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
第五條準備期及行權期的考核標準
1、甲方在公司履行職務期間,每年保證投資回報率不低于20% 。
2、甲方對乙方的考核分為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乙方如在準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核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核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第六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準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雇、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系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及相關限制性管理要求,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利潤指標、銷售指標、人才指標、管理成熟度指標等,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和企業價值觀相違背;
8、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七條 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為 元,即每 1 %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 20萬 元。
第八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后,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九條 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即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甲方股權成為公司股東后,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于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如下:
① 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后, 3 年內(含3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依照第七條執行;
② 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后,3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 1%股權轉讓價格依轉讓時,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凈資產狀況為準。
2、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愿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于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執行。
第十條 關于聘用關系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系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系仍按勞動協議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購、重組、改制、分立、合并、注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所在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篇二:股權期權協議書
甲方(發起人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公司《股權期權激勵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之規定,就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為 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公司設立時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擁有的股權占公司注冊資本 %。出于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甲方承諾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時,乙方有權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
第二條 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無預備期,自簽訂該協議之日起即進入行權期。 乙方分三次行權,每年行權一次,即每年認購 %股權。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分紅權待遇。
第三條 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享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四條 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雇、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違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履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五條 行權價格
乙方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股權認購價格為:
第六條 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后,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七條 特別約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成都公司章程》的規定,鑒于乙方是依據公司《股權期權激勵制度》取得公司股權,基于確保公司長期穩定發展、風險防范及股權結構的考慮,甲乙雙方就乙方行權后的股權轉讓事項作出特別約定:
(一)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及其他發起人股東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和其他發起人股東擁有優先于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認購的權利。甲方或公司發起人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購買,其他股東亦不愿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二)甲方承諾:
1、甲方是擬轉讓股權的所有權人;
2、甲方對所持股權以及簽訂本協議之前的持股金額,持股比列及公司的.凈資產的真實性與合法性負責。
(三)乙方承諾:
1、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于設定抵押、質押等擔保,也不得用于交換、贈與或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2、乙方在符合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將其持有的股權全部轉讓給甲方或公司發起人股東。甲方或其他發起人股東不愿購買的,乙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處置。
(1)因辭職、辭退、解雇、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履行職務時,有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有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乙方從符合法定退休年齡之日起,股權的處置(包括轉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八條 關于聘用關系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系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系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九條 關于免責的聲明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甲方喪失發起人股東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 有限公司章程》發生沖突,以《 有限公司章程》內容為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有限公司保存一份,簽名) 年 月 日 (
篇三:期權協議書
甲方:王少華
乙方:劉冰
協議書
因公司長遠發展需要,形象是網站和公司核心競爭力之一,所以期待最優秀的設計總監。公司很榮幸邀請到劉冰先生加盟,擔任公司設計總監,并決定予以其期權,形成股東合作關系。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會授權,授予乙方10000份股票期權,每份股票期權擁有在授權日起1年內的可行權日以行權價格和行權條件購買一股甲方公司(具體公司名稱)。公司共發行股份1000000份,本次期權涉及股份占公司總股本1%。
第一條 期權數量
本次公司向乙方定向發行股票10000股,即公司總股本1%。
第二條 行權價格
0.01元,即乙方在行權條件成熟時,須向公司支付0.01元/1份期權,來受讓公司股份
第三條 行權條件
1,滿足以下條件乙方可按步驟行權,乙方提供:
1) 整套網站UE設計,落實到每個細節
2) 公司全套VI系統設計,包括LOGO及相關,VIS拓展,印刷品等,在客戶面前建立全
面專業形象,輔助公司業務發展
3) 整個公司員工商務禮儀培訓
2,上述工作或勞務質量要求:
4) 專業性:超乎常人的審美和設計能力,能夠設計出形成公司和項目競爭力的VIS系統
5) 及時性:能夠跟上項目總體進度,并按照自身邏輯運作
6) 長期性:隨著公司發展需要,不斷優化,持續保持競爭力
3,階段性行權條件:
1) 網站建設成立,即實現0.5%
2) 網站推廣營銷期間,大量宣傳工作結束,實現0.5%
3) 后續公司發展需要提供VIS支持等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要求甲方將乙方寫入股東名冊的權利
2.乙方享有依照股份分紅的權利
3乙方必須忠實履行工作義務
4乙方簽定本協議即需要履行上述期權行權條件的義務
6甲方有對乙方工作考核權
7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情況的變化對乙方工作進行改變
8甲方必須保證股權的真實性
9甲方擔保股權出資到位,乙方不承擔出資不實的責任
第五條 保證與承諾
1,甲方保證公司定向發行股份之真實性
2,乙方承諾按時完成工作,并接受甲方及公司董事會考核
第六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的生效應全部滿足下列條件:
1 本協議各方的權力機構分別批準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
2 “公司”董事會批準本協議項下的期權計劃;
第七條 違約
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依法向守約方負賠償責任。如果甲方違約,甲方應立即將乙方已付轉讓款退還給乙方,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如果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因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各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通過協商解
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文本
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持()份,所有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名:
20xx年
簽名 20xx年
企業合同 篇6
簡單講述了企業合同管理上的合同管理的概念以及特征和組成與注重性、管理規律、合同管理的意義,企業合同管理內的合同管理重點是說企業對企業合同展開管理,重點是使用合同的草書與簽寫與實施和監察來做到確保企業收得利益最強化。給合同管理的基礎定義展開確立,提出一系列完備的方式方法。
一、中國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狀況和不利現象
1、企業合同管理程度不足,管理方式滯后
首先企業合同管理理念滯后,沒有根據時代進步。企業的進步不只是一種經濟利益的進步,并且也是一種運營思想的進步,這樣的運營思想在企業管理上就是利用多樣管理體系來詳細表現出來的,看成企業危險管理的主要保證體系,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同樣為企業運營思想的一樣詳細體現。在事實上,中國國內企業的形成大部分是用中小企業做主,而這些企業存在本身高度能力的競爭水平,同樣也存在很大基礎的約束性,這種中小型企業大部分在管理中,管理不嚴密,體系不完善。這種企業合同管理思維的滯后即使沒有快速遭到直接的耗費,然而跟隨時間的更改,社會經濟的進步,給企業發生的問題結果是愈發的顯現出來,最后使企業出現不可挽回的耗損。在中國很多大型企業上的領導工作者以及高層管理工作者都相對輕視了企業合同管理對企業本身進步的主要性,并且這些工作者還時常輕視對企業合同管理整體性、體制性的主要作用,一些管理工作者以為企業的合同管理相當于企業平時工作的監督,唯有簡易的合同簽寫、實施以及督查等等,給企業帶來了潛在的威脅。
2、企業合同管理工作者專業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
如今企業合同管理不只是一個簡易的`起草、簽訂、實施的過程,即便重點是根據上述的三個內容組成,然而在這三個內容中每一個步驟的進步都是變幻莫測的,而針對這些變化莫測是要求存在高專業文化以及高文化的精英展開管理的,而在中國企業的狀況上,不同中小企業的合同體系管理經常是根據本身企業的許多非專業工作者管理,而這些工作者,廣泛出現專業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的不足,使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造成許多的混亂以及漏洞百出。
3、企業合同管理方式滯后致使合同管理成效偏低,信息傳輸不適時
具備專業的、法律思想強的合同管理體系也無法確定可以產生一種高成效以及高運營的企業合同管理,在企業進步的狀況上,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方式滯后,管理成效的偏低和信息傳送的不適時都是如今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發生的重點體現情況。在中國出現的大部分企業上,現在很多企業合同管理方式相對老舊,企業合同管理信息技能型無法做到根據時代發展,合同的管理和詳細內容的整頓、存留和督查方式方法老舊,缺乏對企業合同管理媒介的開拓以及實際使用,同時很少存在企業可以依據如今企業合同管理的管理思想以及思維對于企業合同管理的過程展開新型構造以及展開更深度的優質,致使企業合同管理成效越來越不明顯,企業內部能源技能消息的傳送不適時。
二、我國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完備
1、加強企業合同管理作業的重要意義
現在的各樣企業領導以及企業的管理工作者,不止應該提升本身的專業技能文化,更需要加強本身對其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性的了解,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的樹立的基本首要重點是應該屬于企業合同管理的專管型部門以及專管型團隊,聘請擁有有關專業文化的同時擁有對應的技能的合同管理工作者,加強企業合同管理體系樹立的管理引導,促進以及監督其他方的合同簽訂以及合同實施,確保企業合同的擬定以及合同實施的順利結束。針對許多的大型國有企業應該逐漸樹立起一種從上到下的多角度高管理體系的管理結構以及管理體系,從而確保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高度運行以及高成效。
2、完備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樹立正確的管理方式
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備是利用管理體制以及體制流程倆部分來展開的。當中企業合同管理體制的管理制度重點是說企業本身的管理部門應該以上到下產生一種正確高效的合同管理團隊,這才可以確保企業合同管理可以包含到企業本身的各個部門以及步驟,因此關系到企業的企業條件以及知識。而企業合同管理體系上的制度流程就是指企業在企業合同管理上的全部部門以及全部涉及進程,一部不完備以及產生存在一定能夠執行性的流程以及體制,確保企業合同管理體系有憑據可守。
3、樹立完備企業合同管理體系
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完備以及一步步的樹立是保證企業合同管理的先決條件以及保證。通過對企業合同的整頓,確定要企業合同管理體制的簽訂、實行以及運行的整個過程;加強企業合同全面性掌控;一步步產生一種存在流程化以及體系化的和企業本身相符合的合同管理體系;使企業合同管理的詳細運營有根據以及參考。
4、加強企業工作者的教育訓練
企業合同簽署能不能夠達到成功,企業合同管理危機可不可以成功防御很多狀況中決定在于企業合同管理工作者和基層工作者的法律思想以及素養強度。因此為了讓企業合同管理可以成功使用一定要對企業合同管理工作者以及基層工作者展開詳細的教育以及訓練,讓工作者可以熟練的掌握以及控制和企業合同有關的法律規定以及簽訂合同的詳細步驟技能經驗,讓企業合同管理有關的全部工作者可以擁有優秀的企業合同危機預防思想,因此讓企業合同管理體系能夠更優秀的施行。
三、企業合同管理體制
企業合同管理體制的樹立以及完備是要求時間以及事實的一步步發展產生的,這種體系的樹立不只要求法律體系的有關完備,更要求企業以及社會的高度注重,唯有一起共同的進步才可以協助讓企業合同管理體系進入一種越來越優秀的方向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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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蘇欣.企業合同管理制度動態化探究[J].大眾科技,20xx,(1):85-86.
[3]張海容.國企合同管理制度的優化性探究[J].新經濟,20xx,(5):71.
作者簡介:馬秀琴(1981-),女,籍貫:湖北黃岡,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液化天然氣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崗位。研究方向: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探究。
(作者單位: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液化天然氣項目經理部)
企業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業務資格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年金基金托管業務資格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_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甲方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托管人,從事托管業務。
雙方同意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此項合作。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管理、托管運作以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受托財產的安全,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和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下列用語應當具有如下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合同》(合同編號:)及其附件,以及甲、乙雙方對該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變更。
1.2企業年金:指__________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1.3企業年金基金或受托財產:指__________企業根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所歸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所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1.4投資管理人: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有效存續,并取得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業務資格。根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管理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資產的專業性投資管理機構。
1.5委托投資資產:指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中已委托投資管理人投資的資產。
1.6受托財產托管專戶:指乙方根據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乙方營業機構開立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銀行存款托管專用賬戶,專門用于歸集企業年金的繳費支付待遇。
1.7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指乙方根據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乙方營業機構開立的企業年金基金銀行存款托管專用賬戶,用于委托投資資產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聲明并承諾
2.1甲方聲明并承諾。
2.1.1甲方對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書面承諾,保證受托財產沒有設立任何擔保,也沒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條件妨礙乙方對該受托財產的托管權。
2.1.2甲方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并為合同有效執行負有責任,而且該項委托不會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質疑。
2.1.3甲方依據企業年金計劃設立的相關文件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等簽訂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職責。
2.1.4甲方簽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會違反甲方章程和適用于甲方的任何判決、裁定、授權、協議。
2.1.5甲方同意將與本合同有關的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和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的印章印鑒及相關文件交乙方托管,并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不做出掛失、重新登記等導致印章、印鑒和相關文件無效的行為。甲方同意將與本合同有關的證券賬戶交乙方使用,賬戶原件由乙方托管。
2.1.6甲方在此保證提供給乙方的一切信息資料為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和誤導。
2.2乙方聲明并保證:
2.2.1乙方為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托管銀行,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享有充分的授權和法定權利以其資產承擔民事責任。
2.2.2乙方聲明具備有關監管部門批準的企業年金基金托管業務資格,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有合法資格從事企業年金基金托管業務。
2.2.3乙方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2.4乙方簽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會違反乙方章程,以乙方為主體的任何合同、契約以及適用于乙方的任何判決、裁定、授權、協議等法律文件。
2.2.5乙方承諾采取措施保證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職業道德規范及本協議,不挪用受托財產,不將受托財產用于擔保或資金拆借。
2.2.6遵循誠信原則,選派專職人員負責受托財產托管工作。
2.2.7乙方在此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一切資料均為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
2.2.8乙方承諾受托財產的托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
第三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增加或減少受托財產。
3.1.2要求乙方按照信息報告的規定,提供受托財產托管業務信息報告。
3.1.3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和檢查。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受托財產有關的賬目以及其他文件,取得受托財產財務狀況、證券交易記錄等資料。
3.1.4要求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或受托財產造成的損失。
3.1.5按照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
3.1.6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本合同終止后的相關事宜。
3.1.7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3.2甲方的義務:
3.2.1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將受托財產交乙方托管。
3.2.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規定的范圍內,甲方不得單方面動用或處分受托財產,也不得干預乙方托管行為。
3.2.3受托乙方在證券登記機構開立證券賬戶,在乙方指定銀行營業機構開立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和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
3.2.4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_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等乙方履行托管職責必需的資料交付乙方。所有根據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指令和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并加蓋甲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甲方有義務保證其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的真實有效。
3.2.5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費。
3.2.6要求投資管理人協助、配合乙方對投資管理人監督。
3.2.7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3.2.8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的權利:
4.1.1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取得托管費收入。
4.1.2對投資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督權,發現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時,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資管理人,并同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情況,監督投資管理人限期糾正。
4.1.3對甲方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和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的資金調撥行為行使監督權,發現甲方的劃款指令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時,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時向委托人和監管機構報告。
4.1.4按照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
4.1.5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4.1.6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及甲方授予的其他權利。
4.2乙方的義務:
4.2.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履行托管人義務。
4.2.2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業務的專業人員,由專門部門負責受托財產的托管事宜,并將本托管財產與其他托管資產和固有財產嚴格分開,對不同的資產分別設置賬戶,實行分賬管理。
4.2.3執行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受托財產名下的資金往來。對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的正常、合法、合規的指令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執行。
4.2.4除甲方的指令或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自動用或處分托管財產。
4.2.5建立、健全與受托財產托管業務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4.2.6定期向甲方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本受托財產托管內部控制以及與本受托財產托管有關系統的可靠性的專項評審報告。
4.2.7向甲方報告其發生的任何可能與受托財產利益或履行本合同相關沖突的行為。
4.2.8按照本合同等文件的約定,采取適當、合理的措施,對投資管理人進行監督。
4.2.9采取必要的措施、政策與程序,跟蹤、獲取委托投資資產投資的上市公司公開信息,并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全面性與來源的可靠性。
4.2.10按照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對受托財產進行會計核算。
4.2.11依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及本合同,計提并支付相應的受托費、投資管理費和托管費。
4.2.12嚴格按照本合同有關信息報告的約定,向甲方提供受托財產托管業務信息報告。
4.2.13復核投資管理人計算的委托投資資產凈值等財務信息以及編制的受托財產投資運作報告的有關內容,并向甲方出具書面復核意見。
4.2.14及時將支付企業年金基金的資金信息以及受托財產收益情況發給甲方和賬戶管理人。
4.2.15按本合同約定完整保存與受托財產有關的檔案資料。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至少15年內,完整保存有關受托財產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
4.2.16配合與協助投資管理人辦理委托投資資產交易席位租用與變更等相關事宜。
4.2.17配合與協助甲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終止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投資管理合同》終止的相關事宜,向甲方及時出具委托投資資產投資清算報告。
4.2.18協助甲方追究投資管理人的違約責任。
4.2.19賠償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使受托財產造成的損失以及因違約或違規行為給甲方或受托財產造成的損失。
4.2.20協助甲方或應甲方的要求向任何第三方追償該第三方給受托財產造成的損失,追償所得歸受托財產所有。
4.2.21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4.2.2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賬戶管理人和投資管理人的指定與變更
5.1賬戶管理人。
5.1.1甲方確定或更改企業年金基金名稱和對應的賬戶管理人,應向托管人出具書面通知。如涉及到甲方、乙方和賬戶管理人三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時需要簽訂三方協議書的,可以作為附件。
5.1.2賬戶管理人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出具書面通知。
5.1.3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本企業年金基金的賬戶管理人發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預留印鑒的指令或通知。
5.2投資管理人
5.2.1與本受托財產相對應的投資管理人和投資政策等情況由甲方確定后書面通知乙方。
5.2.2乙方應根據本合同以及《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接受投資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其權限范圍內發送的指令和通知及其他業務文書。
5.2.3甲方應在終止投資管理人簽署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前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應配合、協助甲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完成合同終止后的相關事宜。
第六章受托財產的托管
6.1受托財產。
6.1.1本合同項下的受托財產是指甲方受托乙方托管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全部財產。
6.1.2受托財產獨立于甲方的固有財產及其受托的其他財產,獨立于乙方的固有財產及其托管的其他資產,獨立于投資管理人的固有財產及其投資管理的其他資產。
6.1.3甲方和乙方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終止清算時,不得將受托財產及其收益歸入其清算財產。
6.1.4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受托財產的債權與不屬于受托財產的債務相互抵消。
6.1.5非因受托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甲方和乙方不得主張或同意第三方對受托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6.2受托財產增加或減少。
6.2.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按月向乙方下達受托財產增加與支付的指令或通知,通知乙方接收新增受托財產和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待遇等。
6.2.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增加的委托投資資產劃撥至托管人的委托投資資產托管賬戶,托管人應于收到委托投資資產當日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甲方與投資管理人。
6.2.3在合同存續期內,如遇甲方需要減少委托投資資產,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抄送投資管理人。甲方通知乙方將相應資金從委托投資資產托管賬戶劃撥至受托財產托管賬戶,乙方應于劃撥資金當日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甲方與投資管理人和賬戶管理人。
6.3賬戶的開設與管理
6.3.1交易席位的租用與管理
6.3.1.1委托投資資產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紀機構由投資管理人聘用,并由投資管理人告知甲方和乙方,投資管理人指定證券經紀商提供的席位用于本項委托投資資產的投資交易工作,上海證券交易所席位號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席位號為:。投資管理人應確保該證券經紀商有足夠的交易和清算能力。
6.3.1.2甲方或投資管理人有充足理由認為證券經紀機構不能履行證券經紀職責時,可選擇新的證券經紀機構代替,但投資管理人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和乙方,原任經紀機構應在業務完全移交后方可退任。
6.3.2資金賬戶的開設與管理。
與受托財產有關的資金賬戶(受托財產托管專戶、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清算備付金賬戶等)的開設與管理由乙方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業務規則執行。資金賬戶的預留印鑒由乙方保管。
6.3.3證券賬戶的開設與管理。
6.3.3.1根據甲方指令,乙方以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開立一個或分不同的投資組織開立多個證券賬戶。
6.3.3.2甲方為乙方開設證券賬戶提供相關便利。乙方應及時將證券賬戶開通信息通知投資管理人,并將賬戶開設確認資料和股東代碼卡等的復印件送交甲方備案,乙方保留原件。
6.3.3.3本受托財產的證券賬戶開設和使用,僅限于滿足本受托財產業務的需要,乙方不得出借和轉讓,亦不得使用這些賬戶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活動。
6.3.3.4乙方應制定受托財產有關賬戶的管理制度,并實施完善的風險防范措施,安全保管受托財產。賬戶管理制度、風險防范措施及其修訂應及時報甲方備案。
6.4受托財產移交。
6.4.1在向乙方轉交受托財產前,甲方應向乙方發出受托財產移交通知書。通知書中應注明移交時間、移交金額以及該財產對應的投資管理人名稱及委托投資資產賬戶名稱與賬號等。
6.4.2乙方應在移交受托財產到賬的當日,向甲方及相關的投資管理人出具受托財產到賬確認書。確認書中應注明到賬金額以及對應的投資管理人名稱及委托投資資產的賬戶名稱與賬號、到賬時間等,并加蓋乙方公章。
6.4.3甲方向乙方下達受托財產支付指令后,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資金劃轉手續,并及時將辦理結果報告甲方。
6.5實物證券的保管。
乙方根據投資管理人發送的指令,辦理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手續,并根據相關規則安全保管實物證券。委托投資資產的實物證券及保管憑證由乙方持有。
6.6指令和通知的執行。
6.6.1指令和通知的內容。
6.6.1.1來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受托財產托管專戶與委托投資資產托管專戶的款項相互撥人、停止清算、受托財產的增加、支付受托費、投資管理費和托管費以及向受益人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等。
6.6.1.2來自投資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包括場外交易(如新股配售、新發國債認購、銀行間市場債券買賣、銀行間市場回購等)收付款、收付券指令等。
6.6.1.3指令必須載明下列內容:賬號、金額、劃款方式、用途、預留印鑒、簽字、日期和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6.6.2指令和通知的發送確認。
6.6.2.1甲方及投資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表簽發并加蓋預留印鑒。
6.6.2.2指令必須以書面方式發送,書面方式包括原件送達和傳真。
6.6.2.3乙方收到指令或通知后,應指定專人驗證簽名和印鑒。簽名和印鑒驗證一致的,按照7.4.3有關規定執行。簽名和印鑒驗證不一致的,該指令或通知無效,乙方并應立即報告甲方。
6.6.2.4對于限時到賬的指令或通知,甲方應當考慮乙方辦理業務的必要時間。
6.6.3指令和通知的執行。
6.6.3.1對于來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除非違反法律、法規、《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和本合同,乙方不得拒絕執行。乙方對甲方的指令或通知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指令或通知的當日通知甲方。如甲方書面通知維持其指令的,乙方必須執行。
6.6.3.2對于來自投資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乙方應對其進行審查,若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等有關規定,而且沒有與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沖突,應立即執行,不得延誤。乙方若發現投資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及《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應按照本合同7.7.2規定的處理方式和程序執行。
6.6.3.3如果投資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及《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但與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沖突,乙方應暫停執行,并立即報告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甲方應當在合理時間內予以答復,乙方按甲方的答復執行。
6.7資金清算。
6.7.1乙方負責本委托投資資產的交易清算,確保清算的及時性。
6.7.2如因投資管理人買空、賣空造成清算有誤,由投資管理人承擔相應責任。如因乙方資金劃撥造成清算有誤,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6.7.3投資管理人每個交易日按照與乙方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送當日委托投資資產場內交易成交記錄的明細數據和清算數據,投資管理人保證該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乙方收到數據后應立即與乙方從證券登記公司接收的數據進行核對,如核對結果不一致,應立即與投資管理人進行溝通。
6.7.4乙方每日根據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的指令、接受的交易數據及信息,負責辦理委托投資資產的資金清算。資金清算的方式在符合銀行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由甲方、投資管理人和乙方共同商定。
6.7.5在甲主向乙方發出停止清算指令后,乙方應立即停止相應投資組合的交易清算,但對在收到上述指令之前已發生的按規定應清算的交易,則應完成其清算。
6.7.6乙方完成企業年金待遇支付的資金結算后,應立即將清算信息通過加密傳真通知甲方和賬戶管理人。
6.7.7乙方應制定和實施完善的托管財產資金清算管理辦法,保證各項資金收付的及時、準確。
6.8受托財產會計核算。
6.8.1受托財產會計處理。
6.8.1.1乙方應根據相應會計核算辦法的要求,對受托財產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并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受托財產會計核算與會計資料保管。
6.8.1.2會計核算科目、核算方法、報表種類、資產估值的方法和復核程序由甲方、乙方和投資管理人參照《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及國家有關規章制度共同確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會計核算辦法》,對于明顯有失公允的資產估值經甲方、投資管理人和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調整。
6.8.1.3屬于本受托財產的投資運營收益應全額記入本財產的會計賬簿,不得少記、漏記,也不得與其他收益相混淆。
6.8.1.4按相應的會計核算辦法的規定可以列支的受托財產費用,如受托費、投資管理費、托管費、交易費用等,乙方應進行計算和核實。因乙方或投資管理人未履行或完全履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因處理與本財產無關的事項所發生的費用不得列為本受托財產的費用。
6.8.2受托財產估值。
乙方應按相應會計核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受托財產進行估值,包含兩方面內容:
6.8.2.1乙方應按《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計核算辦法》規定的估值方法對委托投資資產進行估值,并與投資管理人計算的估值數據進行核對。
6.8.2.2乙方應對未委托投資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并與所有的委托投資資產估值數據進行匯總,及時將匯總的估值數據上報甲方,定期與賬戶管理人核對受托財產凈值總額
6.8.2.3當委托投資資產估值出現錯誤時,乙方和托管人應該立即告甲方,并說明采取的措施,在甲方同意后,立即更正
6.8.3數據核對。
6.8.3.1乙方應與投資管理人每日核對交易數據、資產估值結果和賬戶處理數據等,并將核對一致后的數據按時傳至甲方。
6.8.3.2乙方應記錄當日交易數據、資產估值結果和賬務處理數據核對不符的情況、出現的原因及解決辦法等,并連同最終核對一致后的數據一同傳至甲方。如果在規定的報送時間內未能找到核實不符原因,乙方應先以乙方核算或計算的結果為準報送,并說明核對不符的具體情況,待找到原因后說明不符原因與處理情況。
6.8.4委托投資資產核實。
乙方應按照相應會計核算辦法的規定對委托投資資產進行賬實核對。如果出現賬實不符,乙方應立即通知相應的投資管理人,并記錄不符的情況、原因、解決辦法和處理結果,及時報告甲方。
6.9對投資管理人的監督與核查。
6.9.1監督與核查的內容。
乙方應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投資政策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投資范圍、投資比例、投資限制、投資禁止行為、財務信息、資產凈值、各交易席位交易量以及投資管理人的指令與通知、委托投資資產投資運作報告相關內容等的合法性、合規性和真實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6.9.2處理方式和程序。
6.9.2.1乙方發現投資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本合同、《投資管理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投資管理人,并及時向甲方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乙方發現投資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其他有關規定或合同的約定,應當立即通知投資管理人,并及時向甲方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6.9.2.2乙方有義務督促投資管理人改正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行為,并將糾正結果報告甲方。如果投資管理人在限期內未予糾正,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
6.9.2.3乙方發現投資管理人可能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投資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行為,但難以明確界定時,應立即報告甲方。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予答復的,乙方按甲方的答復執行。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未予答復的,乙方視同甲方認可投資管理人的行為。在甲方負責對乙方的此類報告內容進行核實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核實工作。
6.9.2.4乙方在履行上述監督職責的基礎上,為提高托管服務水平,每半年對委托投資資產及其投資組合的市場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進行全面的評估,并對委托投資資產及其投資組合的績效進行客觀評價。
6.9.3監督與核查的責任。
若投資管理人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行為,乙方在其有義務監督與核查的范圍內應當發現而未及時發現,應當能夠制止而未及時制止,或發現后未及時向甲方報告,由此造成損失的,乙方負相應賠償責任。
6.10受托財產檔案管理。
6.10.1檔案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至少15年內,甲乙雙方各自完整保存有關受托財產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協議。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分委托投資資產或投資組合完整保存與受托財產有關的會計檔案。
6.10.2檔案查閱。
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或甲方授權代表對有關檔案進行查閱。
第七章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的提取與使用
7.1乙方應按照《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根據甲方的指令,在向投資管理人每季度支付管理費的同時,將投資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的20%,于收取管理費的當日直接劃入上述風險準備金賬戶,專項用于彌補相應委托投資資產的投資虧損。
7.2投資管理人應在乙方指定的營業機構開立專門的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賬戶,專項用于其所管理的委托投資資產風險準備金的提取與支付。
7.3風險準備金余額達到委托投資資產凈值的10%時不再提取。
7.4風險準備金賬戶在乙方的預留印鑒應當包括甲方指定人員的名章。
7.5投資管理人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而終止清算時,委托投資資產存在虧損,應動用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進行彌補。彌補虧損之后如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有剩余,可歸入其清算財產。
7.6相應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終止時,如清算后,委托投資資產存在虧損,應動用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進行彌補。彌補虧損之后如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有剩余,經甲方同意后,投資管理人可以支取。
第八章托管業務信息報告
8.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送托管業務信息報告,對投資管理人編制的委托投資資產運作報告中的有關內容出具書面復核意見。
8.2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向甲方提交季度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和財務會計報告。并應當在年度結束后30日內向甲方提交年度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和財務會計報告,其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8.3乙方可對委托投資資產及其投資組合進行風險監控與績效評估,并提供風險監控與績效評估報告。
第九章托管費、受托費及投資管理費的計提與支付
9.1托管費。
依據甲乙雙方預定,乙方按年率%從受托財產中提取托管費。
9.1.1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由乙方逐日計提,按季支取。乙方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托管費清單報送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指令從受托財產中一次性支取。
9.1.2日托管費按前一日該受托財產凈值和雙方約定的受托財產年托管費率計提。其中:受托財產凈值等于委托投資資產凈值(銀行間市場債券按市價)加上未委托投資財產凈值。托管費計算方法如下:
H=E_____R_____1/當年天數
式中:H為每日應計提的托管費。
E為前一日受托財產凈值。
R為雙方約定的年托管費率。
9.1.3托管費應分別對委托投資資產和未委托投資財產進行計提和支取。
9.1.4甲乙雙方對托管費的計算與支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托管費率發生調整時,甲方應及時將調整后的年托管費通知投資管理人。
9.2受托費的計提與支付。
依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約定的計提和支付辦法,乙方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受托費清單報送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指令從受托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9.3投資管理費的計提與支付。
依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約定的計提和支付辦法,乙方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投資管理費清單報送甲方,并根據甲方的指令從委托投資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投資管理人。
第十章甲方對乙方的監督與檢查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監督、檢查的類型分為日常檢查、年度檢查和專項檢查等。
10.2甲方實施監督、檢查可采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兩種方式。現場檢查應事先向乙方發送檢查通知(特殊情況除外)。
10.3甲方檢查人員應持檢查通知原件、甲方介紹信和有效身份證件,對乙方進行現場檢查。乙方應協助和配合甲方檢查人員的工作,如實反映情況,并提供相關資料。檢查人員可對與受托財產有關情況和資料進行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
10.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在受托財產托管業務中存在的任何問題,須向乙方作出書面提示。乙方在接到提示后,應立即對提示內容予以確認。如無異議,應在限期內改進,如有異議,應做出書面解釋。
第十一章雙方授權代表的指定與變更
11.1授權代表及其簽字。
任何一方向對方下達的指令、通知和其他業務文書,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預留印鑒。
11.2授權代表及其簽字及印章的變更。
11.2.1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及其簽字、印章樣本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提前通知對方,同時向對方提供變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的姓名、簽字樣本、預留印鑒和啟用日期等。
11.2.2接受方收到變更通知后,應立即以傳真和電話兩種方式同時向發送方確認。
第十二章文件的發送與接收
12.1甲乙雙方須通過雙方認可的安全、恰當的方式,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送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指令、通知或其他業務文書。
12.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以人工傳遞或掛號信方式送出的通知或指令,以對方簽收之日為送達日。以傳真方式發送的通知或指令,以傳真發出方電話通知接收方式并確認后視為送達,該電話和回復應被錄音,發送方須定期將原件通過掛號信或人工傳遞方式送往對方。
12.3甲乙雙謀取主應當對發送和接收的文件進行記錄,并應采取電話錄音的方式記錄與對方的業務談話內容。
12.4甲乙雙方均應將詳細的聯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錄音電話、加密傳真等)送對方備案。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前應向對方發送變更通知。
第十三章保密責任
13.1乙方應就受托財產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利用該信息。
13.2對于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獲知的與甲方經營相關的所有財務、統計、人員、技術及其他方面的數據和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在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而將有關信息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前,乙方應當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13.3對于在合作過程中獲知的乙方商業秘密以及乙方提供的對投資管理人的監督信息,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但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為第三方向甲方提供咨詢等服務所需者除外。在依本條款規定將有關信息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前,甲方應當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13.4甲乙雙方應持續履行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終止。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變更、續簽及終止
14.1合同生效日期與存續期限。
14.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14.1.2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甲乙雙方各持2份,上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合同變更。
除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
14.3合同續簽。
本合同到期前30個工作日,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續簽本合同的申請報告。甲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前5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是否續簽。若甲方同意,即可續簽。
14.4合同終止。
14.4.1有下述情形之一發生時,本合同終止:
14.4.1.1發生《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托管人必須退任的事項。
14.4.1.2合同到期雙方沒有續簽。
14.4.1.3乙方自行退任,并經甲方書面同意。
14.5除合同到期終止外,提出合同終止的一方應向另一方送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發并加蓋公章的書面通知。
14.6合同終止后,在甲方收回本受托財產或委任新的托管人并履行職責前,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托管職責。
14.7本合同終止后,乙立應配合、協助甲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終止相關事宜。
第十五章文件檔案的保存
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終止后至少15年內,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全部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各項合同及重要協議。
第十六章禁止行為
16.1乙方不得進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禁止行為。
16.2乙方不得利用受托財產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謀取利益。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與義務轉給任何第三方。
16.3除根據甲方、投資管理人的有效指令或本合同規定外,乙方不得動用或處分受托財產。
16.4乙方與投資管理人在行政上、財務上應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16.5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第十七章違約責任
1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甲乙雙方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17.2因乙方違約給受托財產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7.3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7.4在受托財產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扣押和查封的情況下,除非得到甲方面授權,乙方沒有義務代表甲方就針對受托財產所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進行答辯。任何得到甲方書面委托,代表甲方進行訴訟及爭議和解中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章免責條款
18.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對甲、乙雙方或一方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雙方可協商解決。
18.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18.3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受托財產及對方造成的損失,采取適當措施防止甲方損失的擴大,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8.4上述之“不可抗力”為甲乙雙方不可預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類似事件: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火災、暴雨、地震、颶風、雷擊等自然災害。
第十九章爭議處理
19.1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障。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設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員會,按照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9.2當任何爭議發生或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仍有權行使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并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章托管合同的效力
20.1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規定其效力終止的情況出現時止。
20.2本合同一式5份,合同雙方各執2份,上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章其他事項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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