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車位買賣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車位買賣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車位買賣合同1
賣方: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市區區),車位面積為________平米,。
第二條上述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買定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全額車位款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天內將交易的車位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保證各個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當日將物業管理費,管理費。及其它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交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交納的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違約,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如乙方違約,所付定金不予退還,并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產權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產部門壹份。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出賣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電話: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電話: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2
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地下機動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面積為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了瑞玲翠園住宅小區地下機動車車位。
第二條買受人所購機動車車位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機動車車位(其平面圖見本協議附件一,車位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幢)(層)號車位。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車位價格按套計算,該套車位的價格為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萬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一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款。
第五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協議。出賣人解除協議的,買受人按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協議的,經出賣人同意,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使用條件,并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機動車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3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無;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車位的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協議。買受人解除協議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協議的,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接。
車位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并簽署車位交接單。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九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車位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產權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車位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車位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持有情況:出賣人份,買受人份。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3
甲方(賣方):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聯系住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于武漢市洪山區黃家湖大道東原湖光里小區地下A區A252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及位置編號以甲方與原房產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為:92000(大寫:玖萬貳仟元整)元人民幣,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簽訂合同當日支付60000(大寫:陸萬整)元人民幣。剩余32000(大寫:叁萬貳仟整)元人民幣在合同簽訂后一年內完成支付。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該車位首筆價款后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期攜帶本合同到約定的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第四條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后合法享有對該車位的一切正當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對該車位的使用、轉讓、出租權以及享有因市場價格變動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2、甲方在合同簽訂后需將甲方與原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車位買賣合同原件交與乙方,作為乙方對車位面積、位置的確認以及使用權的依據附件,甲方可保留其復印件作為第二筆款項支付的依據,合同付款完成后復印件交與乙方或銷毀。
3、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恢復原狀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4、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5、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6、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4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證屬于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 萬元( )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戶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戶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戶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戶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后,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5
出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花園名稱:_________,承租人租賃該花園的地下停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租賃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基本情況
該車位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層,該車位編號為_________(該車位平面圖見附件一)。
第三條租金
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該車位租金總額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第四條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條逾期付款責任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計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5日內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后,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還。承租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計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交付條件
(一)出租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該車位。
(二)該車位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項所列條件:
1、該車位所在樓棟已取得規劃驗收批準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回執;
2、該車位位置已劃線;
第七條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車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計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車位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承租人有權退車位。承租人退車位的,出租人應當自退車位通知送達日起5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計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接手續
驗收交接時,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第九條使用承諾
承租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和該車位所在樓棟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租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條物業管理
出租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該企業按照規定辦理相應的停車管理服務備案手續。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企業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服務。
車位買賣合同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位于號地下停車場,編號為號車位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已到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均已明確。
二、使用年限
該車位使用年限與該小區業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證使用年限一致,屬該車位買受人房屋附屬設施。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人民幣)拾萬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與價款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該車位全部價款。
五、其他
1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和車輛通行的.相關規定,并承擔該車位相應管理費。
2、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和該車位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六: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無錫市人民法院解決。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車位買賣合同7
甲方(車庫出賣人):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小區幢號車庫,屬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大寫: ),拍賣傭金(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筑面積 元。
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后,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后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在小區內應緩行,并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8
賣方: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買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庫)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 市 區 區 ),
車位面積為 平米,( 號)。
第二條上述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作為購買定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全額
車位款(含定金)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 天內將交易的車位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保證各個
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當日將物業管理費,管理費.及其它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交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所需交納的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違約,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
律責任。
3.如乙方違約,所付定金不予退還,并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產權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產部門壹份。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 話: 電 話:
車位買賣合同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于重慶市彭水縣 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后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自本協議簽定日起,該車位的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乙方所有,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履行轉讓合同。甲方,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退還轉讓總價款,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轉讓總價款50%的違約金。
2、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五條 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恒茂國際都會恒興物業公司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筑空間,并不屬于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并轉移。上述獨立建筑空間并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于,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貳拾
玖萬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分別向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見證方: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車輛,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汽車車位。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車位的銷售特征為:[現售車位]/[預售車位]
四、乙方在簽訂本合約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汽車位使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憑繳費清單領取汽車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權。如在約定時間內未付清全部使用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
五、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并承擔后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六、乙方使用汽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讓的地下車位按有關規定,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享有與所購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權(不享有土地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八、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九、甲方有權先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對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視為認可甲方之委托車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轉讓、繼承的權利,涉及相關手續的變更,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變更協議,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關的手續費,手續費按原車位轉讓價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繳的物業維修專項基金在簽訂本轉讓合同時按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協議更改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
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小區停車
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于,編號為號,具體車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位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并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 小區限價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 小區限價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位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位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元)(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
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后,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3、轉讓后,甲乙雙方須到粵海坤輝家園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的統一管理,并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約收存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小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所:住所: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簽約時間 年月日
附:
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二、車位明細圖的有效復印件;
三、該車位原建設方向甲方轉讓車位的協議書復印件。
車位買賣合同13
車位車庫買賣合同
甲方(車庫出賣人):xx省xxxx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傭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筑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后,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后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并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
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14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雙方簽訂的《產品買賣合同》(合同編號: )做出如下補充協議:
1、出賣人對該設備實行終身維修服務;質保期后設備發生故障需要出賣人技術人員到場解決時,在收到買受人故障的4小時內,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前往設備所在地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買受人應為此支付合理費用(服務費、配件成本費用)。
2、驗貨地點:出賣人辦理運輸,在買受人指定地點驗貨。產品驗收過程中,買受人的簽字僅對產品的數量及完整外觀表示認可,并不代表對出賣人提供產品質量的認可;如在檢查過程中或之后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與合同的約定有不符之處,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提出索賠。
3、在產品質量保修期內,出賣人派出維修技術人員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于食宿費、交通費),由出賣人承擔;超過產品質量保修期或者保修期內因買受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買受人承擔相應費用。
4、出賣人在設備安裝交付使用前,所有相應風險(包括設備的滅失、損毀、事故致人傷亡)均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由出賣人負責裝車,設備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后買受人協助卸車,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6、設備在交貨時出賣人應隨機提供詳細的安裝手冊、操作和維護手冊、使用和保養說明書、易損配件目錄等一切與該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有關的技術圖紙及產品合格證等文字資料。
7、付款方式: 合同簽字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買受人支付出賣人計 萬元人民幣;機械設備安裝調試合格并交付使用后 3個 工作日內,支付出賣人計 玖 萬元人民幣;剩余價款 仟元,作為設備的質保金,在設備保質期屆滿后,如無質量問題,買受人向出賣人付清余款。
車位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8、質量保證期,自設備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月或者設備工作時間1000小時,以先到為準。出賣人保證按照國家、行業相關安全和質量標準及廠家技術文件的要求,進行設備安裝、保養,確保設備在其使用壽命期內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各項技術指標,能夠正常運轉。在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負責對設備進行免費保修。在設備使用壽命期內出賣人應對由于設計、工藝及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影響正常安全運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9、出賣人交付的設備如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缺少有關質量證明文件的,買受人有權拒收,并要求出賣人立即給予更換,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并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0、違約責任補充:買受人在設備出現故障后,緊急情況下出賣人必須于接到電話(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后4個小時內派員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如出賣人派出的技術人員4小時內未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則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如該設備處于閑置狀態時出現故障,則出賣人技術維修人員可以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買受人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和故障排除。
11、本協議(含附件1)生效后,即成為《產品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產品買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本協議中的補充條款與原《產品買賣合同》有沖突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3、本協議壹式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各執壹份。
出賣人(蓋章):
買受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15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
一、 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位于 號地下停車場,編號為 號車位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已到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均已明確。
二、 使用年限
該車位使用年限與該小區業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證使用年限一致,屬該車位買受人房屋附屬設施。
三、 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仟佰 元整
四、付款方式與價款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該車位全部價款。
五、其他
1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和車輛通行的`相關規定,并承擔該車位相應管理費。
2、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和該車位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六: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無錫市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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