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信用借款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信用借款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信用借款合同1
甲方(借受人)公司名稱:
甲方(借受人)公司地址:
電話:
甲方(借受人)法人代表姓名:
甲方(借受人)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人)姓名:
電話:
乙方(出借人)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當事人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遵照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用途
經過甲方、乙方雙方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金額(大寫): 的借款,作為甲方在 公司中的合法經營資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乙方向甲方以現金方式支付借款之后,甲方應該向乙方出具借條。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月,即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雙方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乙方需將借出借款支付給甲方,逾期為違約。違約金甲乙雙方同等。
第三條 利息支付和本金收回
3.1 甲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2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限之內總共支付乙方借款額________%的年利息金額。利息總金額為(大寫): 。這些利息總金額可以分四次支付,每三個月支付一次,約定分別在以下日期: 進行支付,每次支付利息為人民幣金額(大寫): 。甲方提前歸還本金的,利息按日計算并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部分。
3.3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限到期日當日償還乙方借給甲方的所有本金。本金具體金額見本協議第一條。
3.4甲方承諾甲方公司不論盈利虧損,不論倒閉注銷,均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款支付約定的利息金額并償還本金。否則,按照本協議規定的違約條款進行處理。
3.5乙方若需要在借款期限內收回全部本金或者部分本金,需要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法人代表在接到通知之后必須在四十天之內償還乙方提出的收回本金的金額和相應的利息。收回的本金金額的利息結算至上三個月,甲方不再支付本三個月及以后的利息,只支付剩余的本金利息。
開戶銀行:
銀行卡號:
戶名: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按照本協議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4.2 不得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4.3 在本協議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甲方有改變住址、經營方式等行為時,應最遲于改變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保證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清償。
4.4 甲方公司如果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甲方保證在五日之內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4.5 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當在事件發生后七日之內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償還。
4.6 甲方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如實告知乙方生產、經營、公司財產等情況。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對甲方生產經營、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若發現甲方有危及乙方債權情形,乙方有權通知甲方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提前收回本金和相應利息。
5.2 若甲方有償債能力減弱可能之情形,乙方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本息。
5.3 若發生借款或利息逾期,乙方有權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權在借款期限到期之前立即收回所有借款本金以及借款期限之內的利息總金額。
6.2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按時足額歸還借款及利息的,乙方有權在借款期限到期之前立即收回所有借款本金以及借款期限之內的利息總金額。同時,乙方有權對其未償還的'本金和利息按日加收 %計收罰息,直至清償完畢為止。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7.1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可以變更相關內容。
7.2訂立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7.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八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有下列第 (大寫)種方式解決(二者選其一):
(一)向借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
(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合同生效
9.1本協議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受人)、乙方(出借人)各執一份。涂改無效。
9.2本協議經甲方簽字人簽字、蓋章、捺印,并且乙方簽字人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借受人)(簽字/蓋章/捺印)
右手食指手印:
乙方(出借人)(簽字/捺印)
右手食指手印: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用借款合同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協商壹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彙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彙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如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3
甲方:借款學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的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乙方:國家開發銀行
丙方:受托機構(丙方為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經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特別約定條款,具體內容由本合同簽訂各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約定書就;第二部分為通用條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特別約定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及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從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指乙方貸款資金發放至省(或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乙方開立的專戶之日,下同)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條賬戶開立甲方(借款學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結算行開立個人賬戶(以下簡稱“指定賬戶”),用于乙方貸款發放和回收,戶名:;帳號:。
第三條貸款本金還款計劃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年至年每年____月____日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元;年(貸款最后一年)____月____日償還貸款本金元。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學生)在其就讀高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費。
第二條賬戶用途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甲方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甲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貸款發放與劃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執單(附件1)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據實填寫。
甲方是新生的,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報到日期(下稱“規定報到日”)及時到錄取高校報到,并于到校后____日內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達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規定報到日之后____日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應在新學年報到后____日內向丙方寄出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____月____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執單后,審查、匯總后報乙方,乙方審批后發放貸款。貸款資金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進行兩次劃付:
1.本合同項下貸款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劃至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2.以合同回執單所載甲方(借款學生)欠繳學費和欠繳住宿費合計金額(以下簡稱“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為判斷依據,將相應貸款資金劃付至甲方就讀學校賬戶。具體為: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大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等同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的貸款,剩余貸款甲方(借款學生)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費;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小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不足費用由甲方自付。
(三)貸款劃付至甲方(借款學生)賬戶和甲方就讀學校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辦理上述劃付事項,甲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還款方式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甲方應自正常學制年限畢業________年后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每年還款一次,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第五條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以下簡稱“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____月____日調整一次,調整后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如遇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一條約定的利率計收罰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之日為止。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____月____日(貸款最后一年結息日為最后一年____月____日)。甲方在校學習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甲方(借款學生)畢業當年____月____日起的貸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擔。
當甲方(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____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后,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復學當月的____日。實行學分制后,財政部門按甲方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后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提前還款的,止息日為提前還款日。
第六條貸款償還
(一)貸款利息償還。每年____月____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____月____日),最后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自畢業當年起,每年在付息日____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二)貸款本金償還。每年____月____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年在還本日____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三)提前還款。每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甲方應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后剩余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四)甲方(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后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并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后____日內將該情況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并按照變更后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后的次月____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財政貼息,甲方(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七條合同變更
(一)當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市、區)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市、區)資助中心報乙方核準。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二)當甲方(借款學生)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____日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三)甲方(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丙方。經乙方同意后,丙方有權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甲方陳述和保證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三)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保證在還本付息日____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項下第二條指定的賬戶中存有不低于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在甲方(借款學生)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1.甲方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甲方(借款學生)死亡的;
2.甲方出現失業、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會對甲方的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3.甲方(借款學生)出現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
4.甲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6.甲方被勞動教養、被強制隔離戒毒或受刑事處罰;7.發生其他影響甲方償還貸款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以及甲方貸款違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將上述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甲方對此無異議;
(八)甲方保證在同一學年內不同時或重復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條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丙方職責
(一)接受乙方委托受理甲方貸款申請,對甲方的借款資格及其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負責按乙方要求組織簽訂本合同、對甲方本人親自簽訂本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性審查;
(二)負責對甲方(借款學生)回執單到達時間進行確認,對合同回執單進行審查,將合同回執單匯總后上報乙方;
(三)協助乙方完成對甲方的貸款發放;協助代理結算行將丙方或省級學生資助中心在乙方過渡賬戶中資金及時劃轉到甲方指定賬戶和甲方(借款學生)就讀高校賬戶;
(四)接受乙方委托負責回收(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后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臺帳;
(五)及時通過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讀高校對甲方在校期間可能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同時代表乙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后,跟蹤并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其家庭的有效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的,督促其清償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時、準確錄入有關數據,協助乙方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基層
金融業務管理系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甲方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1-7項情形而未及時、如實告知乙方的;
(3)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3-7項情形;(4)甲方隱瞞還款能力或有還款能力而拒絕償還借款本息,
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并將違約情況告知甲方(借款學生)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關部門。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為等信息,并提供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4.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當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條所述職責,給甲方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進行協商或自協商開始后60天內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經辦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后,轉讓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本合同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后生效:1.各方簽字蓋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執單并審查通過;3.本合同經乙方審批通過。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第十六條特別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請甲方、丙方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并特別注意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丙方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甲方、丙方已對本合同有全面、準確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執單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出于審慎原則,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條件允許下采取掛號信或中國郵政特快專遞郵寄合同回執單。
本合同簽字各方特此聲明并確認其已完整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內容,其在本合同上簽字、捺印或蓋章為其接受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方:乙方(合同專用章):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捺印)(簽字、捺印)
日期:日期:日期:日期:
信用借款合同4
編號:______年[________] 字______號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 貸款用于乙方購買坐落于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_____號和__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后,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_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一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三章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 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歸還,每期金額 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罰息。
第十二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并在還款日__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良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甲方:乙方:日期:
信用借款合同5
( )農銀借合字第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縣支行(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方提供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息按月息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份,按規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 在借款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借款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訴訟須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份。
借款方
借款單位: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開戶銀行及賬號:
貸款方
貸款單位: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信用社農戶聯保借款合同書范本:
(農戶/農村個體工商戶)
編號: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貸款人及專業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聯保小組成員:1.______ 2.______ 3.______ 4.______ 5.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聯保小組成員(即借款人、保證人)、貸款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各借款人為 (市、縣) 鄉(鎮、農場) 村(連隊)村民(農工或個體工商戶)共 人,已了解并自愿遵守農村信用社聯保貸款的所有規定,在自愿的基礎上結成貸款聯保小組,而且均為借款人、互為保證人,對聯保小組各成員在下列約定的期限和額度內,從貸款人處發生的貸款業務實際形成的債務共同互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聯保小組成員
借款用途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金額
(大寫)
放款/還款
賬號/卡號
第二條 借款人的借款種類、金額、期限、用途、利率和還款方式以每個借款人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貸款人發放的貸款無需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第三條 放款
3.1放款的先決條件為聯保小組成員未發生違反本合同項下所述相關應盡義務或違約責任內容的情形。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
3.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的貸款額度內,在貸款發放時劃入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第四條 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還本付息:
A.利隨本清還款方式,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結清借款利息。
B.按 (月/季/年)結息,到期還本方式。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C.其他還款方式:
4.2 借款人可以到貸款人處柜面還款,也可以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從本合同約定借款人還款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3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本合同約定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償還的借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扣收;借款人有未償還的借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扣收。
4.4若借款人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注銷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處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4.5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補償金及相關費用。貸款人扣收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從約定還款賬戶中扣劃本合同項下已經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除外)。扣款通知發出后3日即視為送達,借款人、聯保成員對扣收有異議的,應當在扣款通知送達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貸款人提出。
4.6 貸款人扣收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承擔。
第五條 作為借款人的聯保小組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A.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貸款。
B.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C.按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不得將貸款交其他聯保小組成員使用。
D.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相關報表及所有開戶社(行)、賬號及其他資料。
E.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經營活動的檢查監督。
F.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G.借款人保證不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H.借款人同意,借款人所應支付的一切款項(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可由貸款人(或商請其他行、社)在借款人的任何賬戶內扣收。
I.聯保小組成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貸款轉讓、轉借給他人或集中使用貸款人貸給聯保小組其他成員的貸款。
J.如果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應辦理小額信貸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不應短于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得低于貸款金額,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第六條 作為保證人的聯保小組成員的權利義務(保證條款):
A.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任一聯保小組成員向貸款人借款均由聯保小組的所有其他成員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即聯保小組成員相互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相互聯保。
B.保證期間為每一筆借款到期日(含展期到期日)后二年。
C.保證范圍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所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貸款人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及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D.不管借款用于任何用途,都不影響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E.因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借款憑證約定,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F.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所有保證條款仍然有效,保證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G.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當借款人發生貸款挪用或其他影響貸款償還的情況時,及時報告貸款人。
H.保證人同意,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所應支付的一切款項(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可由貸款人(或商請其他行、社)在保證人的任何賬戶內扣收。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力和義務
A.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按第一條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B.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報表、文件、資料等信息。
第八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歸還貸款的,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借款人違約
A.不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逾期貸款罰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 %計算);若貸款展期后逾期的,從逾期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 %的利率計收利息。
B.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從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 %計算);若貸款展期后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從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 %的利率計收利息。
C.不按期償還貸款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D.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違約
保證人不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0.1 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性別、職業和居住地址等個人基本信息、在個人貸款、各類信用卡和對外擔保等信用活動中形成的交易記錄等個人信貸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關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的相關信息和信用報告,借款人、保證人同意對貸款人作上述授權。
10.2 借款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0.3 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通知方式
除信函方式外,借款人、保證人同意接受電話、短信作為通知、催收方式,并對貸款申請時所預留
電話的真實性負責,預留聯系電話的接聽人視為借款人、保證人本人;借款人、保證人聯系電話號碼變更后,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如因住址、聯系電話變更未及時通知貸款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
第十二條 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并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也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十三條 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各持一份,經各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已提請聯保小組成員(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聯保小組成員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聯保小組成員確認對本合同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貸款人:(公章或信貸業務合同專用章)
聯保小組成員(簽字、手印):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信用借款合同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擴大生產經營需要,向以上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社團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由保證人提供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社團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經各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條文另有約定,合同中的詞語按照下列含義進行解釋:
1.1 “社團貸款”指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貸款社團,采用同一貸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
1.2 “社團會議”指由牽頭社組織召開或者牽頭社應成員社提議召開,全體成員社參加,共同商議社團貸款相關事宜的組織。
1.3 “牽頭社”指負責籌組貸款社團和受成員社委托負責貸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員社”指接受牽頭社邀請,自愿參加貸款社團,共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信用社。
1.4 “承諾金額”指牽頭社和成員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金額。
1.5 “貸款承擔比例”指牽頭社和成員社的承諾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
1.6 “貸款人”包括牽頭社和成員社。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向牽頭社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 本合同簽訂之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生。
2.4 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牽頭社開立專門帳戶。
2.5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牽頭社開立的帳戶上備足當期應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權牽頭社于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從帳戶主動劃收。
第三條 貸款的金額、用途和期限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根據“自愿認貸,協商確定”的原則,各貸款人的承諾金額如下:
貸款人 承諾金額
_______縣_______a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b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c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d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e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個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
3.5 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___‰。
4.2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借款利率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無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權依規定按調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
第五條 貸款發放
5.1 貸款人應當按照各自承諾的貸款金額和第5.4條約定的時間發放貸款。
5.2 成員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別與借款人開立借款借據發放貸款。
5.3 貸款發放時,各成員社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將款項劃到借款人在牽頭社開立的專門帳戶。
5.4 牽頭社和各成員社發放的款項,均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營業終了前將款項劃撥到帳。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提前歸還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覺接受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6.5 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并有義務向貸款人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報表資料;
6.6 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6.7 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時,應于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6.8 對貸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簽收后應在3日內將回執寄出;
6.9 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6.10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6.11 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7.2 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從借款人帳戶上劃收依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3 對借款人逃避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有權實行信貸制裁,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7.5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及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由社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8.3 貸款本息收回時,由牽頭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劃付到各成員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額歸還社團貸款時,對歸還的部分,牽頭社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分別劃歸各成員社。
8.5 貸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計收的罰息,由牽頭社按照規定統一向借款人收取。
信用借款合同7
貸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 信用證:由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的_______信用證。
1.2 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_________,(幣種)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 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為止。
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簽字) 授權人: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8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種類、用途、金額、利率、期限:
---------------------------------------
|種類||用途||
|--------|----------|-----|-----------|
|金額(大寫)||利率||
|--------|----------------------------|
|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結息,欠息按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
|年|月|日|金額(小寫)|年|月|日|金額(小寫)|
|----|--|--|------|----|--|--|------|
|||||||||
|----|--|--|------|----|--|--|------|
|||||||||
|----|--|--|------|----|--|--|------|
|||||||||
-------------------------------------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計劃辦理貸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4.借款人應按照收購資金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還本付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了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關于收購資金封閉運行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戶和相應的專用賬戶。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經開戶行審查同意,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等相關資料,并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商品出庫和銷售應向貸款人報告,同時必須嚴格堅持順價銷售原則(國家另有規定除外),執行農業發展銀行結算原則及規定。
6.借款人實現銷售后,必須及時、足額將銷售回籠款存入農業發展銀行基本存款賬戶,不論借款是否到期,都應主動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不得挪作他用。
7.借款人不得以銀行借款及其形成的資產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或償還貸款人以外的'債務,以保證貸款的安全。
8.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通知貸款人。
9.借款人發生分立、合并、改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等改變經營形式行為時,已占用的貸款本息應立即歸還;立即歸還確有困難的,由改變后的企業承擔或分別承擔貸款債務和利息,并辦理貸款債務轉移手續。
10.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商品未銷售等特殊原因確實不能歸還的,應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可辦理展期手續。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11.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并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商品庫存情況及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管。
3.在借款人銷售貨款歸行或專項補貼到位后,貸款人依據相關規定,將資金分解到借款人相關的專用賬戶。經協商同意,可提前收回相應的貸款本息。
4.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食收購條例》、《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管理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扣收賬戶資金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申請資產保全或強制執行。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3.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均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貸款人同意辦理貸款展期的,應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借款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改變住所時,應于變更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展期還款申請書、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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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貸款人|
|||
|||
|借款人:企業法人章|貸款人: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負責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
|||
|開戶銀行__________|磚∷__________|
|磚∷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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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9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XX%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
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信用借款合同10
貸款人:
借款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大寫) (四)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五)貸款利率: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攘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珍、損益珍及所有開戶行、賬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六)法定人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注冊資金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七)因實行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造、分立、被兼并(合并)、產權有償轉讓、對外投資等體制變更時必須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第三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借款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應在貸款到期前 天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簽訂展期協議后,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2、 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貸款人對借款人款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按擠占挪用處理,此期間對擠占挪用部分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違反本合同第二條(二)至(七)項,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款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尚款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違反第三條(二)項時借款人有權拒絕,違反第(三)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貸款到期收回貸款或依照本合同條五條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本合同發生糾紛
1、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解決。
2、提交滄州仲裁委員會促裁解決。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貸款人各待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信用借款合同11
最高額個人借款合同
合同號:____最個借字第_____號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在借款期限內,借款人應在最高貸款限額內逐筆向貸款人提出申請,貸款人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國家信貸政策和貸款人實際情況對各筆貸款進行逐筆審批并決定是否發放。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月、季末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貸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借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第六條(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七條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且本合同自擔保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起生效。
3、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借款人未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有關信息。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第一條中的最高貸款限額指最高貸款本金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
2,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若發生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4、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特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
貸款人: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1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乙方因信用卡還款,急需一筆資金周轉。(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續費,按次收取,借款額的1。5%)
一、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借款手續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必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還清甲方。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二、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續費,按次收取,借款額的1。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按天加收利率______%。
四、權利義務
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13
合同號:_____最抵字第_______號
債權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債權人(抵押權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債權人向債務人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月___日融資期間內最高融資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的所有融資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融資方式包括貸款、票據貼現、承兌、擔保、貸款承諾、信用證和保函等。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所產生的債權人所有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融資過程中發生的墊付款、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應付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
如債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系存續期間,債權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債權人保存。抵押人授權債權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并確認如債權人出示本合同條款于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債權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債權或支付費用,或交由債權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后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減少時,債務人應在三十日內向債權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第四條 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債權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五條 債務人違約或抵押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未按期向債權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2、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3、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4、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5、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6、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7、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8、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9、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債權人的;
10、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1、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六條 債權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本合同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債權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債權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責任的擔保。
第九條 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條 抵押人同意債權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融資限額指最高融資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融資限額的部分仍在抵押擔保的范圍。
2、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鑒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債務人或抵押人承擔。
3、債權人已提請抵押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債務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份,債權人持二份,抵押人和債務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債權人(抵押權人)
債權人(抵押權人):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抵押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本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單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14
貸款人:
借款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大寫) (四)借款期限:自年月月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五)貸款利率: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攘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珍、損益珍及所有開戶行、賬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六)法定人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注冊資金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七)因實行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造、分立、被兼并(合并)、產權有償轉讓、對外投資等體制變更時必須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第三條: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四條:借款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應在貸款到期前 天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簽訂展期協議后,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2、 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貸款人對借款人款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按擠占挪用處理,此期間對擠占挪用部分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違反本合同第二條(二)至(七)項,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款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尚款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違反第三條(二)項時借款人有權拒絕,違反第(三)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第六第 貸款到期收回貸款或依照本合同條五條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糾紛 1、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解決。 2、提交滄州仲裁委員會促裁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貸款人各待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信用借款合同15
最高額保證合同
合同號:______最保字第______號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人同意為債權人向債務人_____________在__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_日融資期間內最高融資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的所有融資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融資方式包括貸款、票據貼現、承兌、擔保、貸款承諾、信用證和保函等。
第二條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各保證人無論是同時或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期間根據各筆融資分別確定,即各筆融資的保證期間自該筆融資債務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四條保證范圍為本合同項下所產生的債權人的所有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融資過程中發生的墊付款、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應付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五條債務人違約或任一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有權從所有保證人在本行(社)的賬戶中扣劃與債權相應的款項提前清償債務人的債務或進行提存:
1、未接期向債權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2。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3、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4、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5、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6、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7、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8、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9、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債權人的;
10,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1、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六條債權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且保證人對債權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八條若主合同項下債權人的債權另設有物的擔保,則保證人仍同意按照本合同對債權人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且承擔擔保責任時不分先后順序。
第九條若債務人不能依約向債權人歸還資金或支付利息、費用時,債權人有權從保證人在本行(社)的賬戶內直接扣劃相應的款項以清償債務人的債務。
第十條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債務人的經營等狀況。若債務人進行清算,則應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債務人破產,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第十一條債權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保證人同意債權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保證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附別
1、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融資限額是指最高融資的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限額的部分仍在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2、本合同若發生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債務人或保證人承擔。
3、債權人已提請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特別是對本合同中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和保證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債權人執二份,保證人和債務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債權人
債權人:
責任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保證人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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