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款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銀行借款合同1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
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2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以下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于______.預計用款為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年_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3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經協商達成具體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
二、貸款期限________年至兩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少________年)。如果甲方違約貸款期限,甲方必須承擔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三、借款利息支付方式月利率為5%,期滿一個月支付本月利息,每月____日按時付息。還款時,不滿一個月的乙方按約定利率及當月的實際天數支付利息給甲方,滿月的每月到期付清。
四、保證條款:
1、乙方上述借款保障資金本息安全按約定償還本金和利息,如果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乙方為甲方的'此筆借款承擔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2、乙方保證自借款之日起月利率不低于5%。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4
借款單位:
地址:
貸款銀行:
地址:
立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規定用于
二、借款期約定為 年 個月,即從 至 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 ‰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分罰收利息 %;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賬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銀行借款合同5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鑒于:(以下稱借款人)
與甲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于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民間借貸合同》,且借款人單方向甲方出具了《承諾書》。為保證借款人的能夠按時足額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費用歸還給甲方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抵押人愿意用其有權處分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民間借貸合同》條款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和兌現承諾內容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抵押物清單》,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復利以及實現債權(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的費用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
第二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第三條 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補足責任,抵押人應在____日內或抵押權人規定的期限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五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毀損、出租、變賣、重復抵押、抵償債務、饋贈等。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應提前履行《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六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若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協助。重新估價后,抵押權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七條 設定抵押物若需要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無條件配合抵押權人。
第八條 因發生《民間借貸合同》
第十條所述情形,抵押權人宣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
第十條 《民間借貸合同》中的'“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繼續按照本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借款人和抵押權人協商同意變更借款期限、利率、違約金等借貸條款,但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抵押權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據《民間借貸合同》
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4、抵押權人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
第十二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如因履行《民間借貸合同》而到法院訴訟的,抵押人不按《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法院適當降低懲罰性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協議各方同意交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6
貸款方:交通銀行
借款方:XXXXX有限責任公司
保證方:XXXXX企業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擔保貸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用于公司資金周轉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參萬(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五,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公司盈利
2,還款方式: 等額本息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交通銀行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XXXX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XXXXX企業
地址:
電話號碼:
銀行借款合同7
行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分別有其各自的特征,下面對其兩者進行對比:
1、主體不同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只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才能從事金融借貸活動,故銀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國家商業銀行或其他依法可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民間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組織不能成為貸款人(但非金融業務的內部借款除外)。
2、是否有償不同
商業銀行或其他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除法律規定外,都必須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銀行借款合同是有償的'。而民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既可以約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約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償的。
3、是否要式合同不同
銀行借款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訂立銀行借款合同的,合同應為無效。民間借款合同非以要式為原則,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4、是否為實踐合同不同
銀行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只要合同雙方當事人 就借款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標的物的交付為要件。民間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即自貸款人提供貸款時生效。
銀行借款合同8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
銀行借款合同9
甲方:
乙方: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基于自愿平等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雙方達成合作協議如下:
一、合作項目
本合同所指合作項目是指位于 路826-828號“ 國際商貿中心” 10.5萬平方米的商業建筑面積,其中已建第一期商業建筑面積為5.5 萬平方米,在建第二期商業建筑面積為5萬平方米。
二、合作目標
通過甲乙雙方合作,
三、合作期限
1、從20xx年月 日。
四、合作形式與內容
甲方依項目實際情況委托乙方負責為該項目提供總體運營管理服務,具體是指乙方受托負責對該項目從定位研究到經營管理的全程策劃和執行。甲方負責提供運作條件及支持配合,作為投資方對乙方的運作有全程監控的權利與義務。
五、乙方提供服務的范圍
1、項目市場調研;
2、項目可行性分析;
3、項目定位研究;
4、項目招商策劃及實施;
5、項目推廣宣傳策劃及實施;
6、項目日常的商業管理;
7、項目的品牌樹造;
六、招商時間與招商保底目標
1、 招商約定時間為乙方進駐甲方項目之日起至第180天(即六個月試營業前招商期限)。
2、 保底目標為在乙方運營招商的第180天時,進駐甲方項目的服飾企業或商戶所租賃的商業面積占第一期5.5萬平方米商業面積的60% 即3.3萬平方米。
3、 第二期5萬平方米商業面積的招商時間與保底目標同上理計算。
七、招商服務訂金及支付方式
1、為體現甲方的合作誠意與經濟實力,甲方預付給乙方的招商服務訂金總額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RMB30萬元)
2、RMB157天時,甲方預付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RMB153、 條件一次性退還甲方叁拾萬元
① 履行合同時。
② 在合同約定時間180天內未達到招商保底目標時。
4、若乙方在合同約定時間180內達到招商保底目標時,甲方預付給乙方的招商服務訂金轉為招商服務費。
八、招商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項目合作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招商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貳佰陸拾萬元整(RMB260萬元)。按10.5萬平方米(一、二期)商業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的招商服務費為24.8元。
2、支付方式:當乙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招商達到合同約定的保底目標60%時,開始支付招商服務費,計算方式:(第一期達到目標的招商面積3.3萬平方米)×24.8元/平方米=81.84萬元,依此類推。
3、甲方憑乙方開具提供的正式稅務發票付款。
4、第二期5萬平方米商業面積的招商服務費同上理計算。
九、運作資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在運作過程中的宣傳推廣費用、人員工資、辦公費用及其他軟硬開支須提出詳細計劃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2、 長三角地區的宣傳推廣費用由甲方承擔,珠三角地區的宣傳推廣費用由乙方承擔。
3、 支付方式:甲方按月直接支付給乙方派駐的招商及經營管理團隊的人員的工資。辦公費、差旅等費用按甲方的報銷標準與程序核銷。
十、乙方派駐的招商及經營管理團隊的人數與薪資待遇
1、乙方派駐的招商及經營管理團隊人數,在合作的前六個月確定為六人,六個月后根據發展的需要雙方協商酌情增減人員。
2上不得超過甲方的0.54、
十一、經營目標及收益分成方式
1,免租期結束后,第一年一期一層商鋪月租金20元/7元/平方米起,第二年一期一層商鋪月租金25元/平方米起,二層辦公或倉儲月租金10元/平方米起,第三年一期一層商鋪月租金30元/平方米起,二層辦公或倉儲月租金13元/平方米起,三年后租金再議。二期商鋪交房后另定。
2、合作期內,甲方同意該項目產生利潤后,所得稅后利潤,甲方占60%,乙雙方占40%,甲方按季度預支付給乙方,每年年底結算該項目年利潤,乙方所得季利潤根據年底結算結果,多退少補。
十二、試(開)營業時間與開業要求
1、 經雙方協商該項目第一期試營業的時間是2006年5月1日前,正式開業時間為2006年7月1日前。第二期正式營業的時間是2006年12月1日前。
2、 試營業時,甲方保證市場內道路、綠化、商鋪簡裝等工程全部按時按質按量完工。若未能完成,后延時間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3、 試營業時,乙方保證招租率達到80%以上,正式營業時,乙方保證招租率達到90%以上。若未能達到標準,甲方有權按差距的比例扣罰招商服務費。如試營業時假定乙方招商率為70%,則甲方的扣罰金額為(5.5萬平方米×10%)×24.8元/平方米=13.64萬元,依此類推。
4、 乙方招商引進的企業或商戶與甲方直接簽約,租賃期不得少于三年。
5、 若乙方招商引進的企業或商戶在試營業時間過后,半年內出現自動退場而沒有新的客戶進場的現象(非甲方原因),則乙方應退還已獲得的該客戶的招商服務費和利益分成金。如果出現1/3以上的客戶退場而沒有新客戶進場,乙方除退還已獲得的退場客戶的招商服務費和利益分成金外,還須賠償甲方10萬元的損失。
十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與本項目相關文件資料的.義務;
2、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3、在合作過程中,甲方有協助乙方開展工作的義務;
4、甲方有按合同約定足額付款的義務;
5少一次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匯報);
6
7
8回已支付的招商服務費。
十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定生效后,乙方有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義務。
2、本合同簽訂后五天內,乙方有提交本項目運營管理服務的詳細工作計劃的義務,經甲方審核同意后執行,并作為合同的附件。
3、合作期間,乙方有嚴格守法經營并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的義務。
4、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和確保項目能正常運作的前提下,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乙方在本項目策劃及具體操作過程中有自主決策權,并獨力承擔操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
5、由于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和數額向乙方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招商服務費和本項目40%的經營利潤的對應費用,乙方有權拒絕繼續履行合同。
6、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協助、配合并按照雙方確定的運營計劃執行的權利。
7、合作期間,為了體現誠信合作、風險共擔的宗旨,若在約定時間內未達到合同約定的保底標準,乙方有無條件退還甲方已付給的招商服務費的義務。
8、乙方應本著節約節省的原則,嚴格按預算費用的標準開展工作,若確因實際需要而有超出,則需提前向甲方報備,經甲方同意后執行,否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9、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收取入場企業或商戶的任何費用。
十五、違約責任
1、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義務的前提下,若甲方付款每延遲一天,除應向乙方足額支付約定的款項外,還應向乙方支付以延期支付的款項為計算基準的日萬分之三作為滯納金。
2、在甲方正常履行合同義務的前提下,若乙方遲延提供約定的服務,甲方以日萬分之三的比例扣減招商服務費3RMB10萬元。
十六、保密條款
13、 同時應保證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況的發生。一旦發生泄露,只要有一項證據證明一方的商業秘密是由另一方泄露的,泄露的一方即應當承擔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無論本合同是否訂立、續訂或終止,保密條款將持續有效。
十七、不可抗力
在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如出現地震、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或戰爭、罷工等甲乙雙方無法抗拒、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則延長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任何一方無權以上述理由終止本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5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并于15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雙方應立即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甲乙雙方均免除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的責任。
十八、合同的變更
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附件及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文件的任何變更、增減都必須以雙方友好協商,由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并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具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及雙方書面確認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本著求同存異,努力推進項目進展的角度出發,盡量協商解決爭議。協商不成,交項目所在人民法院審理。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說明:
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
授權代表:
乙方: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地址:
授權代表:
銀行帳戶: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以下附件由乙方提供,雙方討論通過后作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件(一):《項目的經營定位與業態設計》
項目的經營定位與業態設計初步建議:
從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及項目周邊商圈的實際條件出發,根據本公司的專業判斷和客戶資源優勢,對該項目的經營定位和業態設計提出如下建議:
1、 市場平臺。
2、
3、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合作前六個月推廣宣傳費用預算》
附件(五):《合作前六個月,乙方正常履行合同的工作進程表》
業態定位:專業的服飾商業市場定位:輻射全國及全球。
銀行借款合同10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以下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于______。預計用款為20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年_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20____年____月起至20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20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貸款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11
第一條 本協議為(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借款合同(下稱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償還協議書。
第二條 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貸款到期不能如期歸還時,可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 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原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展期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在協議履行中,如國家調整利率,自調日起,按調整利率執行。
第七條 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 在展期內,借款方應主歸還借款。到期不還,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貸款處理。
第十條 原合同為保證借款合同時,保證人必須提供認可證明。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借款方____份,貸款方____份,保證人____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貸款方:(公章或借款合同專用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借款展期申請審批書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 借款金額 到期日 貸款審批書編號
合同編號 借據編號
展 期 理 理
申請展期金額
早請展期到期日
企 業(公章) 擔保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信貸員審查: 章 年 月 日
科股長審核: 章 年 月 日
行長主任審批: 章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2
合同編號:
借 款 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出 質 人:
身份證號碼:
企 業 代 碼 :
地 址:
保證人(開發商/售房單位):
企 業 代 碼:
地 址:
貸 款 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分行 支行
地 址: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茲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用途及撥付
1.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為(幣種) (大寫) 元整。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所購買并作為抵押物的個人產權房具體情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 。
2)房屋類型: 3)房屋結構:
4)建筑面積: 5)抵押物價值:
6)購房合同編號: 7)房地產權證編號:
1.3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第四條所列提款條件具備后,將貸款以借款人購房款名義一次或分次轉入借款指定 帳戶,帳號為 ,開戶銀行為 。上述授權行為是有效的、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上述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不得再次要求提取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貸款本金。
1.4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二條 貸款期限及利率、計算方式
2.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 月,預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實際借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周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周期、同檔次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后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
2.3簽訂貸款時的合同利率為 %(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2.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為:貸款利息采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后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劃,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2.5若貸款期限內遇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利率實行一年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年首日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實行一季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季首日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實行一月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年首月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在貸款期限內實行固定利率,不分段計息。
□其他方式
2.6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為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十二條相關內容)。
第三條 費 用
3.1本合同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評估、公正(如貸款人需要公證的)、抵押登記、保險等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采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復印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第四條 借款人提款條件
4.1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供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
4.2貸款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公證(如貸款人要求辦理公證的)及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人保管。
4.3貸款采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押物交由貸款人保管。
4.4本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依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五條 還款
5.1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還款日為 ;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
□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期還款日為 ;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
□其他還款方式: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 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
5.2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放的次期(公歷概念)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放后次期的首期還款,需還清貸款發放當期和次期應還利息。首期還款的利息按照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期首期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計算,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超過一期的,超過部分的利息在首期還本付息金額中加收;貸款實際占用天數不滿一期的,不足部門的貸款利息在首期還付息金額中扣減。最后一期還款額的利息按照貸款上期還款日至實際到期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計算。
5.3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帳戶(結算戶)中,帳號為 。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5.4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帳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重新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約定新的還款帳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5.5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帳戶若為可透支帳戶,當帳戶中存款余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在允許透支金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由此發生的透支利息由借款人承擔。
5.6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根據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5.7若發生貸款逾期,則該期還本利息的逾期罰金,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并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8貸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征得貸款人的事先同意。未取得貸款人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利息。
5.9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第二條中的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
5.10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的,貸款人除收取當期應收本息外,對其余結欠本金不再計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 %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抵押擔保(本條適用時,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6.1為保障貸款人(即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抵押人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為抵押物向貸款人(即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
6.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
名稱:
所在地:
數量(或面積):
現時狀況:
評估價值:
交易價格:
所有權屬:
使用權屬:
權證編號:
其他事項:
6.3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借款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6.4擔保期限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且透支帳戶所有人將透支額度調零或以其他方式為透支提供擔保并且被貸款人及透支帳戶開立行接受為止。
6.5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
6.6在抵押存續期內,如抵押人死亡或終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權繼續有效,抵押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
6.7擔保性質
抵押權人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它擔保人追索,抵押人以第一債務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6.8抵押登記
(1)抵押人以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當事人應依法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獲得抵押證明扣抵押人應將抵押證明正本交付給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人以法律未強制要求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權人要求,則抵押人應辦理抵押登記。
(3)抵押登記的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6.9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并經貸款人認可后,貸款人應根據抵押人的要求,將上述證明及有關權利憑證交還抵押人,并會同抵押人至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6.10保險
(1)抵押人如對抵押物已辦理保險的,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權益轉讓手續;如尚未辦理保險的或原保險不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五日內至抵押權人認可的保險公司,就指定的保險險種、期限和金額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手續。
(2)抵押人應及時支付所有的保費,并及時將所有保險單據、憑證正本送交貸款人保管。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變更保險單的任何條款或對保單作任何改變,不得終止或取消該等保險,或任憑及允許該等保險被撤銷、取消、終止或過期失效。
(4)若抵押人未及時對抵押物辦理保險或未積極維持該等保險的,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進行投保和/或維持該等保險,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負擔。雖有本款規定,但貸款人并無代抵押人投保及維持保險的任何義務。
(5)已保險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提前收回抵押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6.11抵押物共有人 完全同意該項抵押,當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時同意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并同意以處分抵押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抵押物共有人 (簽章)
6.12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及時支付與抵押物和抵押有關的一切稅金和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人的經營狀況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3)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造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
(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的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抵押權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
(6)如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可以指定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7)如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8)其他約定事項:
6.13抵押權的實現
(1)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本合同已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則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貸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被擔保全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
(2)抵押期間,抵押人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必須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抵押所擔保的債權。
(3)抵押權人在實現債權過程中,有權指定受托人、拍賣行、估價師、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權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異議。
(4)因本條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5)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抵押人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6.14如果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登記擔保期間的,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存續期間為抵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任期間到期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 質押擔保(本條如需適用,
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7.1為保障貸款人(即質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出質人以下述質物出質提供擔保,并賦予貸款人第一受償權。
7.2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
名稱:
數量:
金額:
到期日:
權證編號:
其他事項:
7.3本合同的效力除及于上述質物外,還及于其從物、孽息。
7.4出質人是個人的,如出質人死亡,在貸款未全部清償前,質權人仍就質物享有質權,出質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出質人是法人的,若出質人進入破產程序,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列入企業破產財產。
7.5擔保范圍
質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出質人以質物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范圍除了上款所述主債權外,還及于由此產生的一切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出質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押權人可以在質押期間內隨時要求質押人承擔擔保責任,質押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7.6擔保性質
質權人對質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它擔保人追索,出質人以第一債務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并放棄一切辯權。
7.7質物共有人 完全同意該項質押,當借款人、出質人違約時同意質權人處分質物,并同意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質物共有人 (簽章)
質物共有人 (簽章)
質物共有人 (簽章)
7.8在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未清償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處置質物。
7.9出質人和質權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質物由質權人占有和保管,保管期間質權人應當承擔謹慎保管義務。在被擔保債權收回之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質物。
(2)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處分質物;但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可以以質權人認可的方式和價格依法合理處分質物。出質人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3)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減少的,質權認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采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
(4)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有減少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5)因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質權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6)質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質權后,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的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7)其他約定事項:
7.10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質權人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債權時,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質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包括主債務人、擔保債務人)清償。
7.11如果有關登記部門要求登記擔保期間,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擔保期間為質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 年 月 日。
□第八條 保證擔保(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內打勾選擇)
8.1為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8.2保證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金額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 )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保證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擔保范圍為借款人在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8.3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在此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開立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帳戶中依法扣收,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8.4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請在方框內打勾選擇):
□全程連帶責任保證: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其屆滿之日起兩年止。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新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但是,自借款人辦妥本合同第六條下抵押擔保的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其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正本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于在該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從債務,以及該日之前發生保證人或/及借款人的違約而引起的本合同項下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和相應的違約責任。
借款人沒有依照借款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的,在保證期間內,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貸款人未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8.5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在原保證期間和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8.6保證人向貸款人陳述和保證:
(1)保證人(自然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保證人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有固定的工作和穩定的經濟收入,有符合法律規定的作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條件。簽署本合同是保證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對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保證人(自然人)在此承諾,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其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2)保證人(法人)是依法注冊成立、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法律規定的成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條件。簽署本合同是保證人的法人行為,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3)保證人保證其出具的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均是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4)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保證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與不與保證人的章程或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5)保證人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營業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6)保證人在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發生變化情況下,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九條 其他債權擔保
9.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所列擔保外,還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1)由 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 。
(2)由 提供 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 。
(3)由 提供 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 。
第十條 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0.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及時支付與抵押物和抵押有關的一切稅金和費用。
10.2貸款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10.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造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10.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10.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貸款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
10.6抵押人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時,保證在十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0.7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的違約:
1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11.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11.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11.4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
11.5借款人違反所在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的;
11.6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擔保物)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于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征得貸款人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貸款人認可的相應擔保的。
11.7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11.8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或保證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定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的;
11.9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或保證人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權利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
11.10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
11.1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11.12發生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
11.13抵押人、質押人或保證人違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抵押人違約:
11.14抵押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11.15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任一約定事項的。
11.16抵押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履行本抵押合同的;抵押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并、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17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滅物、毀損、沒收、征用、依法扣押、查封、強制收購或執行,或價值減少且未獲及時補救等,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出質人違約:
11.19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任一約定事項。
11.20出質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履行本抵押合同的;出質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并、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1出質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行為的。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保證人違約:
11.22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任一約定事項、陳述與保證的;
11.23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的。
第十二條 違約處理
當本合同第十一條所列違約事件之一項或數項出現時,貸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12.1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其中,對于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的罰息率按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浮 %執行;對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率按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浮 %執行。罰息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按罰息率計收,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
12.2宣布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的全部存款帳戶中劃收,并通過各種形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追索;
12.3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12.4按擔保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清償貸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連帶責任;
12.5法律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并補償因其違約對貸款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回購/階段性擔保
13.1抵押物為房產:(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本抵押房產已由 房產商與貸款人簽訂了《回購協議》或其他階段性擔保合同,抵押人已詳細閱讀并認真領會了前述協議中擔保合同內容,對其表述無任何異議,并愿意遵守和執行。
□本抵押房產未簽訂《回購協議》或其他階段性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中“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4.2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變,也不因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借款合同、貸款人同意貸款展期、重組及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發生任何變故而改變。
14.3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享有與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借款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主營業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4.5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以上地址,均視為已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于十日內通知簽約各方。
14.6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如系以抵押物提供擔保的,若法律規定需辦理抵押物登記后合同才生效的,則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并辦妥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系以質押物提供質押擔保的,本合同自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各自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如有)簽字蓋章并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管時生效。
本合同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導致的透支帳戶發生的透支金額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14.7本合同正式一式 份,副本數份備用。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借款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本合同附件為:
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
(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 出質人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13
編號 縣 鄉
經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 貸款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
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 %。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 %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借款擔保協議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 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14
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議:
一、甲方愿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貸款方式貸給________有償使用。
二、甲方存入資金在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托貸款。
三、委托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四、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準單位正式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五、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六、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貸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
銀行借款合同15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電 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 (以下稱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 (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 字第 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 種: 項 目:
種 類:
金 額(大寫): (小寫):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 個工作日內將貸款
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 期 金 額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四條 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五條 還款計劃。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按額歸還借款本息。
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
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調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貸款的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按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且違約數額不足彌補時,乙方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罰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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