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用工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用工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用工合同1
協議編號( )
甲方:某公司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第一條、 協議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試用期為______天。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在協議期內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由所派往的單位負責安排與調整,乙方愿意服從。
第三條、 勞務報酬
乙方的勞務報酬由所派往的單位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具體標準,該標準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由所派往單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條、 甲方的責、權、利
1。負責要求所派往的單位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需的工作條件;
2。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所派往單位的工作規定;
3。負責對乙方違反甲方和所派往單位工作規定的行為作出相應處理。
第五條、 乙方的責、權、利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所派往單位的各項工作規定;
2。維護甲方及所派往單位的'聲譽及正當利益,如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及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由所派往的單位承擔;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由乙方商原企業承擔。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終止與續延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2。協議期間,雙方均可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7日通知對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遲一日,須向對方支付一日的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的日工資;
3。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若均無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逐月續延。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
1。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協議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后的協議或協議附件由雙方簽字有效。
3。雙方協商不一致,本協議即行解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務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用工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勞動合同簽定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三 年(36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2、乙方保證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工藝操作制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和領導交派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勞動用工合同書
1、勞動報酬:公司采用計件制,多勞多得,核算工資。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并告知乙方,計件單價以甲方的制定的標準為準。
2、乙方在工作中應發揮積極主動性,進行工作創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減少損失的,甲方會給予獎勵。
3、甲方于每月 31 號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4、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應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解除合同,在乙方辦理了工作交結后可以解除合同。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并終止本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以暴力、威脅、監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強迫勞動的。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當場解除并終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4、未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并終止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薪水與任何經濟補償:
1、乙方擅自離職的;
2、乙方曠工十天以上的;
3、由他人代領薪水的;
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極思想給生產帶來嚴重影響的;
4、偷竊;
5、屬于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6、因生產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間均要接受甲方提供的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為合同簽定之日起36個月。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參照企業相關管理制度償付甲方培訓費用。
五: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并向甲方出具終止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后,結清應支付的報酬,結清工資后雙方合同自動失效。
六、 勞動爭議 處理
1、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應向甲方如實告知自己身體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傷痛的基本情況,甲方許諾保證不歧視。如有隱瞞,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本企業相應規章制度視同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員工進廠前必須認真閱讀,理解企業制度。合同簽定時,視同乙方對企業相關制度知悉并認可。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用人單位: 職工姓名:
聯系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企業用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本協議所列各項條款。
一、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根基實際情況安排的工作。
二、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及工作條件:
1、甲方聘用乙方為平價超市綜合服務崗位,工作任務導購、管理等。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的工作。
3、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間不能勝任原職,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其進行調崗,工資隨調崗浮動。如果連續兩次調崗仍不能勝任的,可解除本協議。
四、勞動報酬及休息:
實行月工資制度,每周休息 天。底薪 元/月。
五、保密條款: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當對所有資料及超市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做本超市司以外的.任何兼職工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完成后1年內應當對本超市的一切商業秘密、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采用書面形式依法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本協議:
1、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乙方的。
九、乙方要解除本協議,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本協議履行期滿或終止協議的條件出現,協議即行終止。如因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協議。
十一、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作停滯、延誤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 三倍工資 的違約金;
(2)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違約方應承擔造成的一切損失并予以賠償,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二、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11月1日 20xx年11月1日
企業用工合同4
聘方:_____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準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從__年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個月,即從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職務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生活福利待遇
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后,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變更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準。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
企業用工合同5
(招聘方)簡稱甲方:
(受聘方)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已報請主管部門的批準,甲方向乙方如實介紹合同的有關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 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并辦理鑒證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聘任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職務。
三、勞動報酬
(一)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月_________元。
(二)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負責給乙方上意外保險二份,乙方自上一份,若出現意外傷殘、死亡等情況,由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條例負責賠償。福利按照企業業績情況適當給予。
四、勞動紀律
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聽從指揮,服從調動。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七、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__元。本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用工合同6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經過考核,聘請乙方為公司管理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的________ 。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乙方到甲方工作時起至退休時止。
三、乙方的待遇。
四、乙方的職權范圍。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一)根據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獎金、津貼及保險福利和其他約定的補貼。
(三)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工作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及公司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在乙方違法亂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甲方可以終止與乙方的聘用合同關系;在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必須服從安排。
(五)其他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享受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待遇,在職權范圍內充分行使權利,不受任何非法和無理的干擾。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在工作職能范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或經濟指標。
(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四)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或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如乙方從事上述營業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五)乙方執行甲方交給任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甲方的財產。
(七)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資金或者將甲方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以甲方資產為他人提供債務擔保;不得將甲方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八)乙方如有上述
(九)四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利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十)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現實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如一方違反以上規定應給予另一方相應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合同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規定,除賠償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給予對方________的違約金。
九、如本合同發生糾紛,提交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未盡事宜,雙方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____省市的相關政策規定,協商予以補充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鑒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用工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工作
第三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統一指揮,維護甲方利益。完成甲方下達的經營指標和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七條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據有關加班審批規定安排乙方加班時,乙方無特殊情況應服從安排。
四、勞動報酬及福利
第八條根據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確定乙方工作崗位的勞動報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五、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十二條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商業秘密和其他相關的保密事項。
第十三條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第十四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另行在其他公司兼職。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第十六條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十七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第十八條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第二十條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第二十一條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第二十二條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八、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續訂
第二十三條合同依法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如無違約需協商一致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決定,經教育不悔改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
4、品行不良,影響惡劣,違法亂紀,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5、乙方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的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二十八條合同出現下列情況時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一方表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合同即行終止;
3、當甲方根據經營情況變化進行內部機構調整,或按"優化組合,雙向選擇"的原則優化勞動力組合,乙方因競爭不能上崗時,本合同終止;
4、乙方不遵守勞動紀律,如工作時間睡覺、空崗、離崗、遲到或早退,雖不構成嚴重違反勞動規章,但經數次批評教育仍不更正時,本合同終止;
5、乙方一年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本合同終止;
6、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給甲方經營管理造成惡劣影響的,本合同終止;
7、其他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時,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其他規定
1、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甲方保留對乙方泄密進行經濟補償或訴訟追償的權利。
2、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必須告知乙方,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全面了解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合同簽訂后,甲方視為乙方已全面了解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九、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利用職務便利侵占甲方財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第三十一條除第二十五、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規定外,甲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須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乙方進行補償。
第三十二條未經公司同意,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向公司繳納經濟賠償金,賠償金根據員工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月份,按其崗位工資的50%收取。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如雙方有特殊約定的,則按約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三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十一、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第三十四條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企業用工合同8
甲方: XXXXXXXX公司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權利及義務,一致同意簽訂并遵守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有效期
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本協議即終止,如甲、乙雙方均認為有必要延長,則重新簽訂協議。乙方與用工單位的工作關系解除,此協議自行終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協議期內甲方安排乙方到從事 崗位工作。
2、乙方應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用工單位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應服從甲方和所在單位的安排,乙方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第三條 協議期內雙方職責 (一)甲方應盡的職責
1、按照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負責處理乙方與
用工單位的勞務糾紛。
2、按協議規定由用工單位付給乙方勞動報酬。
3、甲方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建立保管好乙方人事檔案,乙方應繳納相應的管理費。
(二)乙方應盡的職責
1、服從領導,認真履行所在崗位的崗位職責,全面完成各項工作指標和任務。
2、遵守所在單位的崗位責任制、綜合管理制度和各項規章制度,全心全意為單位服務。
3、遵紀守法,維護社會公德,履行公民義務,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和用工單位利益,保守商業秘密,力爭為單位多作貢獻。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和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遵守甲方與用工單位所簽協議中涉及乙方有關條款的規定。 (三)甲方與乙方之間屬勞務關系,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由于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計劃生育等有關政策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條 勞動報酬與保險福利規定:
1、工資由甲方每月及時以貨幣或轉帳的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 2、甲方負責聯系乙方的相關保險事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假期
1、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由用工單位根據所在的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
2、用工單位確因工作需要,在勞動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安排加班時,乙方應服從,由用工單位按有關規定發給加班工資或另安排補休時間。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約定的,由甲方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壹仟元整。
2、對損害甲方和用工單位聲譽,給甲方和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及違反國家法紀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甲方和用工單位有權給予乙方處分和必要的經濟處罰。
3、對泄露用工單位秘密并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據損失情況,依法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勞務協議的解除
(一)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工單位可通過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協議。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崗位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泄露單位秘密,給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 6、與其它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
7、乙方主動提出與用工單位解除工作關系或主動離開用工單位的; 8、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甲方根據8、9款情形之一解除協議的,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二)所在用工單位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所在用工單位與乙方的勞務關系無法延續,所在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經所在用工單位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及乙方后,可將乙方退回甲方,甲方與乙方解除協議。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協議:
1、在正常情況下,甲方不按協議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四)乙方在協議期內主動要求離開用工單位,解除勞務關系,乙方應提前三十日告知用工單位及甲方,并征得所在單位及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和所在單位同意乙方擅自離開的,乙方除須按所在單位規定賠償培訓費外,給所在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所在單位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五)違反和解除勞動協議后的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等規定執行。
(六)對掌握用工單位秘密的員工,還需要簽訂嚴格保守用工單位秘密的協議,乙方離開一年內禁止在與用工單位存在競爭關系的行業就職。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本協議條款與《勞動法》相悖時,以《勞動法》規定為準。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國家無明確規定則按用工單位規章制度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用工合同9
乙方:甲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食堂臨時炊事員。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四小時,上班時間從8時10分至 12時10分。
二、工作要求:乙方每天按時為師生提供中餐,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保持食堂清潔衛生。乙方要增強安全意識,嚴禁使用霉變和有異味的食品,嚴防食物中毒,要看管好食堂餐廳的物品,禁止閑雜人等進入食堂。
三、工作報酬及支付方式:每天按4小時計算,每月計100小時,每小時9元,計900元。工資每半月或一月結算一次,甲方在每月28日發放,不得無故拖欠工資。
四、安全責任: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需戴齊護具,因個人原因操作不當而出現的'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因自身突發疾病而發生的意外傷亡,甲方不承擔任何無過錯責任。
五、合同期限(一學期):從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7月16日。
六、合同解除:甲方或乙方若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周告知對方,以便對方做好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縣教育局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企業用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于_________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并支付加班費。
(二)根據行業特點,經批準實行___________工作制。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甲方按規定定期免費為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_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三)雙方就本協議解除條件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勞動部門鑒證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審查,本協議符合國家法律和市政府規定,予以鑒證。
企業用工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選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周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
(1)基本工資為_元;
(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核,具體為_。
第九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乙方應做到:
(一)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二)服從甲方安排,忠于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三)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后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它
第二十七條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閱讀,其內容均已熟知,并積極自愿履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企業用工合同12
一、對企業用工帶來的主要挑戰
1、員工招聘的要求大幅度提升
考慮到企業裁減員工的難度和成本大幅度提升,招聘過程中對招聘要求和目的應更加明晰,資格審查、背景調查和入職體檢成為愈加重要的環節,同時招聘階段必須對崗位的錄用條件進行明示。
這為之后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無效”從而解除合同做必要的準備。
2、對試用期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1)試用期薪資標準不能過低:“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期限較之前縮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違法約定試用期的賠償金有了明確標準:“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合同解除成為相對成本較低的合同解除方式,無需支付補償金,對程序和依據上的要求偏低。(從這個角度講:對企業而言最有利的固定期限合同是3年,設定6個月試用期。)
3、勞動關系傾向于長期化和穩定化。
《勞動合同法》對于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嚴格,比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只要是“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都必須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這會使得員工較容易與企業形成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大批員工將很快與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針對企業需要保留的核心員工,企業是樂于看到這種情況,但是需要企業給員工提供足夠的發展空間和合理的職業規劃;而另一方面,可替代性較強的中低層次通用崗位,企業傾向于簽訂中長期的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終止,另行招募另一批員工。
4、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1)本法的立法宗旨就明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明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這使得一些企業在勞動合同中加入一些“霸王條款”變得失去意義;
(3)明確規定用工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明確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一個月之內;一年之內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則視為建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4)對違約金條款的使用限定在兩種情況,出資培訓和競業限制,企業失去了任意設定違約金的可能;
(5)勞動者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時候,勞動者不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要求獲得補償金。
(6)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自行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
動合同的,雙倍支付賠償金。
5、對企業內部民主管理的要求明顯提升,尤其是規章制度的訂立
(1)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中必須經過民主程序,在總則里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2)同時對于規定制度明確公示的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3)對于內部規章制度還有一個隱蔽的“陷阱”:“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金,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下類似于“女職工入職之后幾年內不能結婚、不得生育”的規定是否會絕跡。
(4)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勞動紀律”不再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可能的解讀是“勞動紀律”不再是企業和員工一對一協商約定的結果,而是集體協商的產物。
6、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不再具有明顯的差別
淡化有固定期限合同,強化無固定期限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的基本傾向。與之前的《勞動法》有明顯區別,合同終止同樣需要支付補償金,而且支付的標準與合同解除是相同的;而且《勞動合同法》取消合同約定終止的條款,這樣弱化了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別,至少對于企業成本上沒有明顯的區別,只是在操作程序和依據上有區別。
可以預見到的是在《勞動合同法》生效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取代了原來合同終止成為風險和成本均較低的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式,因為違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味著雙倍的補償金。
7、用工成本的大幅度提升,企業違法成本也大幅度提升
(1)合同終止同樣需支付補償金(本質上也是鼓勵用工的長期化)
(2)補償金計算時,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之前的規定不滿六個月無需支付補償。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這將直接導致企業在解除和終止員工合同時風險急劇上升,企業將更青睞于協商解除將風險和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圍)。
(5)事實上“企業用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這一命題的更準確的表述的“守法企業”、“用工規范企業”、“法制意識較強企業”以及“勞動監察力度較強地區的企業”的勞動用工成本將大幅度上升。其實這是個兩難的選擇,這類企業在用工成本上升的同時,對員工的吸引力也大幅度提升,更容易招募并保留優秀的員工。
8、對老員工的管理(尤其是距退休5年的老員工)將成為一個極富挑戰性的課題
(1)企業裁減人員時應優先保留“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和較長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老員工;
(2)對于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老員工,企業將不能以醫療期滿、不勝任工作崗位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同樣企業經營困難或技術革新也不能裁減他們。這讓此類員工在退休前離職幾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因此企業需要更多考慮規范管理和合理使用這批員工,避免他們“出工不出力”、甚至“混長病假”的情況出現。
9、工會作用得到的強化
(1)訂立集體合同時由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
(2)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工會可以代表勞動者提起仲裁和訴訟;
(3)被派遣勞動者有權選擇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二、對企業而言相對有利的變化
1、明確規定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3天;
2、擴大了企業裁員的范疇,降低了對程序性要求,使得企業經濟性裁員更具有操作性;
3、對禁止員工兼職有了實質性的條文進行限制:“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企業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4、明確了“代替通知金”的概念,用人單位可以選擇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操作上更為便利,有了選擇余地;
5、明確勞動者在離職時,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注意,這里的“約定”二字是需要企業認真思量和規范的,比如在勞動合同里約定、在《員工手冊》里規范。
6、對高收入員工的經濟補償金有了“封頂機制”。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帶來的另外一個“副作用”,就是基本上經濟補償金都不用考慮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7、非全日制用工的標準非常之低,可能會鼓勵企業大量使用非全日制的靈活用工。
8、最后一個有利之處就是員工“跳槽”的成本也在增大,“長期而穩定的勞動關系”其實是對雙方而言的,這才是政府立法的根本目的。畢竟企業招聘時候的要求會愈加嚴格,面對一個明顯供大于求的勞動力市場,員工在跳槽之前必定會“三思而后行”。
三、勞務派遣的使用
1、企業需要更審慎的選擇有資質、有實力、規范操作的勞務派遣公司;
一方面是考慮到《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務派遣公司的資質進行了限定,而且對勞務派派遣公司的所需承擔義務也提出較高要求,自身實力有限、操作不規范的勞務派遣公司是很容易“犯規”的;另一方面的考慮是基于《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在勞務派遣過程中如“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勞務派遣的用工成本同樣提高:
勞務派遣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至少兩年的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勞務派遣的“同工同酬”的要求使得很多企業通過“編制”上的區分來實現待遇上的差異變得難以為繼。“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
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如何理解和實施“同工同酬”的概念將是一個重大挑戰。
4、明確提出用工單位的“退回機制”: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工單位不能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而退回被派遣者,可能是個潛在的風險;之前有不少勞務派遣公司是將被“用工單位退回”作為一種“客觀情況重大改變”的情況,與被派遣者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實施后這一方式是否繼續可行值得商榷。
5、企業需要對如何使用“勞務派遣”進行明確而清晰的定位,也就是回答企業為什么要使用“勞務派遣”,“勞務派遣”主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這直接決定了企業應該如何使用“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其實是個很不錯的指引性意見,針對崗位來區分是否使用“勞務派遣”,核心崗位全部與本企業建立勞動關系,非核心崗位悉數外包,這樣至少解決了“同工同酬”的問題。
另外,對于幾十人以下的小型和微小型企業,全部人員外包或許是最理性的選擇,因為他們本身就足夠的資本和專業人才來處理如此紛繁蕪雜的勞動用工事宜,與其一不小心就“犯規”,還不如交給專業機構處理。
四、過渡階段必須進行必要的準備
1、過渡期時間:從現在起到20xx年底。
2、現有勞動合同的過度
(1)“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問題;比較棘手的問題是1995年全員勞動合同制實施時以及之后的12年內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老員工,他們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我認為重新簽訂合同對雙方都有利,一方面對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法》相對于《勞動法》對員工的傾斜保護更明顯,對企業而言按照新法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避免一些不確定因素,解決了長期使用“老合同”所可能帶來的“隱患”。當然這一點需要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必定重簽合同需要雙方平等自愿。
如果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那他們原有的勞動合同是否適用于新的《勞動合同法》是個有待明確的問題。
(2)“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所有訂立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要測算一下什么時候本企業工齡滿十年,之后再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需要考慮一下其期限與十年工齡相對接。
(3)“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對我們公司而言這個不是問題。
(4)“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此款規定的經濟補償沒什么回旋的余地,也不需要過多考慮和準備。
2、新法實施背景下新的勞動合同管理方案
(1)公司現有的“勞動合同制”+“上崗合同制”的模式可以保留,至少在無固定期限合同大量出現的情況下,這是幫助企業掌握更多主動的一個模式。
下崗待聘管理制度也需要重新修訂,盡可能降低下崗待聘人員的待遇是唯一的選擇。
(2)新進員工的合同期限需要重新設計,初步想法是3年+5年,爭取更多的試用期時間,并在3年合同期滿的時候給雙方再選擇機會。
(3)原有的“勞動合同”和“上崗合同”必須重新修訂,至少避免“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出現缺失。
3、必須重新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或者重新選擇勞務派遣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盡可能通過合同來明確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4、整理并修訂公司各類內部規章,確保與《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相一致,尤其要通過公司法務部門的審核。
5、年底之前對現有人員進行考核評定,到年底合同大批量到期時,裁減冗余人員。
6、用工成本上升勢必要求人力資源部在做明年的人工成本預算的時候也要打的更寬裕,至少每年的工資總額的1/12要預留出來作為“經濟補償”的“備付金”。
企業用工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 年__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 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 ,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_____ 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
內容如下: (略)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斑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 (略)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 %,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 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的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特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期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略)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年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頻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略)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_ ;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 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 ______元;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 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鑒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鑒證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用工合同14
甲方(雇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為----------,其中試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以工人個人產量結算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第六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請假一天將扣除壹佰元全勤獎,再次請假一天將扣除全部全勤獎。曠工一天將不享受全勤獎并罰款壹佰元。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八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公司的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在本公司工作期間去其他同類企業服務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被發現嚴重偷產量的。
7.發現偷盜行為的`。
8.勾結外人來廠打架的。
9.有以上情況被解除合同的將不結算當月工資。
第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三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未提前通知者將不結算當月工資。
第十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五、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用工合同15
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
3. 合同期限至于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 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報告。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不間斷休息二十四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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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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