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借款合同范本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借款合同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借款合同范本1
甲方:
身份證號碼為
現住
乙方:
身份證號碼為
現住
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于年 月 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 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
出借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下簡稱乙方)
現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資金使用,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 。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計算。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二條乙方還款計劃如下:年月日一次性歸還本息共計元整 。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三條乙方如不按規定時間、數額還款,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天加借款數額的1%計算。
第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出借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范本2
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
貸款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為進行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用途
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個月,自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確定年息為【 】‰,按季收取利息。貸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檔次重新確定借款利率。
第三條、還款期限
借款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向貸款方償還本金及利息。
第四條、爭議解決辦法
各方同意,因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本合同一式倆份,各方各執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貸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向股東借款的稅務風險
1、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借款合同的征稅范圍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機構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征收印花稅。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XX]84號)第三十六條(以下簡稱三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關聯方:一方面,《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披露》將關聯方關系確定為五大類,其中之一就是“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同時,準則還將“主要投資者個人”的概念進一步細化為“直接或間接地控制一個企業10%或以上表決權資本的個人投資者”。
另一方面,三十六條是一項重要的反避稅措施,通過限定關聯方之間的利息支出額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關聯方之間相互融通資金來轉移利潤。既然三十六條規定制定的初衷在于保證企業所得稅基不被侵蝕,從法理上分析,對關聯方關系的定義應當包含自然人。
3、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第6條對民間借款利息做出了如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4、近日稅務總局下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XX]77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現就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第四十六條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XX]121 號)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額。 二、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準予扣除。(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這是在當前經濟危機下,企業融資較難,針對民間借貸的一個扶持政策。
5、《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所稱標準,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行規定。XX年9月19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財稅[XX]121 號《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121號文件),對《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九條的未盡事宜進行了明確規定,121號文規定:“一、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外,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一)金融企業,為5:1;(二)其他企業,為2:1.
二、企業如果能夠按照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并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借款合同范本3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為滿足生產需要向貸款銀行_________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雙方依據_________,為了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金額
貸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請書確定的借款金額,貸給借款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貸款用途
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_____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三、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逾期貸款按逾期金額的_________%加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___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用款計劃
1.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為: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_________月_________元。
2.貸款方允許借款方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方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六、還款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次(或分次)還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還款期歸還的,作逾期貸款處理。分次還款計劃如下:
七、權利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2.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3.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八、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_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xx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__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4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方)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__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能力。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八、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__日內(遇節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依法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____%計算,向借款方償付。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到期前______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他
除因《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在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1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范本5
甲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人):身份證號碼:
證明人: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從乙方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大寫)。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共計兩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證明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期起生效。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甲、乙雙方及其證明人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二)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四)借款方用自有房產(車輛)做抵押,到期不還或未還清,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則抵押權自動取消。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2、甲方改變借款用途,從事非法活動;
3、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甲乙雙方由于突發事件未能履行相關約定,其配偶、監護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等相關人員拒絕履行本合同;
5、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
6、甲方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甲方房產、車輛等相關財務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4、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五條附則
(一)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二)甲乙雙方都同意作為本合同簽訂的證明人。
(三)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復印件)。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證明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證明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6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 元 (大寫 元整)。甲方指定乙方將借款打入下列帳戶,乙方將借款匯入下列帳戶即視為完成交付:
開戶行:開戶名: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自年月年月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______每天。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___(年、月、日)結息,結息日為。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五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 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同借款的以甲方家庭財產提供擔保。
3、_________________自愿對本合同借款本息及乙方主張本息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費用提供連帶保證。
第六條 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本借款合同已經征得家庭財產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已經同意用共有財產為本合同提供擔保;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七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家庭財產狀況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甲方應至少提前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匯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主張債權時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的;
(2)甲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
第十條 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__份,乙方執份。
甲方: 乙方:
連帶保證人:
日期:
借款合同范本7
甲方:______簡稱“借款人”)乙方:______簡稱“借款人”)鑒于:應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同意根據本協議條款和條件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______萬美元的借款。因此,鑒于本協議之前提以及各方的共同協定,各方特此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
1.1金額根據本協議條款和條件的規定,借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萬美元的借款,同時借款人同意從借款人借取該借款。
1.2到期借款人應當在借款人實際提供借款之日起算【____個月】簡稱“到期日”)全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1.3利息借款人同意按照每年【____%】的利率向借款人支付借款的利息簡稱“利息”),自借款人實際提供借款之日計算,至實際償還日止。利息應當以在任何時間未償還本金以及實際借款天數為基礎進行計算,每年360天。利息應當在到期日支付。
1.4還款還款時間不遲于到期日,并應當貸記入借款人自行確定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根據本協議要求進行還款的.任何日期為非工作日,則在其后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1.5用途本協議項下借款僅限用于【______】,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2.擔保
2.1擔保協議作為借款人義務的擔保,借款人同意以______設置質押“______質押”)擔保。
2.2擔保條件本協議項下擔保條件為:無條件擔保。
3.違約事件
3.1違約事件下列任一事件和情形均構成本協議項下的違約事件:
a)借款人在到期日未能向借款人償還全部借款本息;
b)借款人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c)發生任何可能導致借款人無法遵守、履行或服從本協議項下任何約定、承諾和義務的情形或事件。
3.2違約后果如果發生違約事件,借款人應當立即通知借款人該違約事件,借款人有權無論借款人是否收到該通知):
a)通知借款人,自借款人收到該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糾正該違約事件;
b)宣布全部債務立即到期并有權選擇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此后所有借款均被視為已經到期并應付款,無須進一步提出要求、抗辯、通知或任何形勢要求,也無需任何法庭或其他政府機構、主管部門或行政部門的同意、命令或授權,借款人特此對所有上述要求予以明確放棄,且
c)借款人有權就到期未清償借款收取每日【 ______ 】的滯納金。
4.其他事項
4.1全部協議、修改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通過經各方簽署的書面文件進行。
4.3準據法和仲裁
a)本協議應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b)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爭端或索賠,或者對本協議的違反、終止或無效,應當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在本協議簽署日有效之仲裁規則在本條其他部分修改的范圍內)在中國____通過仲裁解決。指定機構應當是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簡稱“CEAC”)。
c)仲裁員為3人,借款人和借款人分別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各方指定的仲裁員共同指定。
d)仲裁時用的語言為中文。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頁)本頁無正文,為簽字頁借款人______簽字人:借款人______簽字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8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注冊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丙方(保證人):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2、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3、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4、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5、 (公司)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
二、借款期限: 日,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借款的具體起始日期以甲方銀行轉賬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三、借款用途: 。
四、借款利息: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日息為 ‰。逾期還款,按雙方約定利率的200%計收利息,直至借款結清為止。
五、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出借資金,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六、乙方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應轉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七、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為: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債權金額5%的律師費、催收費、執行費、公證費、拍賣費、評估費等相關費用)。
八、保證擔保
1、保證范圍為: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
3、如乙方未及時償還借款的,則丙方保證自收到甲方要求其承擔保證責任通知后五日內清償乙方應付的款項。
4、丙方承諾,無論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抵押、質押),丙方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因此減免。
九、特別條款
在乙方未還清上述欠款前或還款期限界至之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項下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致乙方的任何損失負責,同時有權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丙方為第三方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為自身其他債務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協議項下債務的能力的;
2、乙方發生資產轉讓、發生15%以上股權變更、涉及訴訟資產被查封、受到行政處罰等;
3、丙方連續3天無法取得聯系、提供虛假資料、發生重大疾病、喪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死亡、參與賭博、吸食毒品、涉及訴訟、發生違法犯罪遭受行政處罰或者刑事制裁等;
4、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實現的其他事項。
十、違約責任
乙方或丙方如違約,應按未還款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甲方損失。
十一、甲方有權根據擔保措施是否到位或是否生效,相關款項、費用是否支付,以及乙方、丙方的經營情況等,單方面決定是否將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支付給乙方以及具體支付借款的時間、數額,單方面決定是否要求乙方追加其它擔保措施等。
十二、本合同中載明的乙方、丙方的地址為甲方文書送達地址,甲方各種文書一經以該地址寄出即視為送達。乙方更改地址的,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三、其他約定
1、甲、乙、丙三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簽署本合同是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簽訂地的法院訴訟管轄。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于成都市錦江區。
4、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保證人):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范本9
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
貸款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借款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 ___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申請借款,貸款公司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 發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公司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 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五條 保證金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一次性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用保證金人民 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時支付利息和其它費用的保證。保證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結 束時按實際發生的利息及費用進行計收抵扣(保證金不計付利 息)。
第六條 借款利率及利息、罰息和復息的計算
6.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
6.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 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調整時,按照固定利率,上調時相應上調、下調時保持不變。
6.3、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 率水平上浮_____%。
6.4、 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利率水平上加收罰息_____%。
6.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罰息利率,按本條款執行。
6.6、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同時出現逾期和未按本 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貸款公司按二者中較高的罰息利 率計收罰息。
6.7、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實際提款之日起按月計息, 不足一 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依次類推)。
6.8、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 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計收復息,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執行。
6.9、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 用借款時,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6.10、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實行利隨本清。
第七條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應當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公司 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7.1.1、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 關的批準、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
7.1.2、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有擔保的,則本合同第九條約定 的擔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發生與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 用保證金。
7.1.5、已按貸款公司要求提供辦理借款的其他相關材料。
7.2、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款。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按照約定 的日期和金額償還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歸還本金的,應當于擬提前還款日前 15 個 工作日向貸款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可提前 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方式為擔保借款的,擔保方式雙方協商確定。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0.1、有權向貸款公司了解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 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應當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貸款 公司并征得貸款公司書面同意。
10.4、本合同項下借款如采用擔保方式的,如擔保發生了不 利于貸款公司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公司的要求另行 提供貸款公司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10.5、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 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10.6、 向貸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所需書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條 貸款公司權利和義務
11.1、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 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11.2、應當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 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 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貸款公司提供的一切書面及 文字材料,隨同借款合同存檔保管,不再退還借款人。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當事人均應當履行本合同 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取借款的,應當按本 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貸款公司支付遲延違 約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公司未 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供借款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 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遲延違約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的,貸款公司 有權進行限期清償,同時對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罰息利 率計收利息,并對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公司有 權進行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權對借 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從違約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 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6、借款人違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于收到貸款公司書 面通知后 7 日內予以改正并采取貸款公司認可的補救措施,否則 貸款公司有權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權提前收回 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罰息利率按日計收違約金。
12.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公司采取訴訟、仲裁等法律手 段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 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 同一式二份,其中:貸款公司、借款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采用擔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擔保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對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需要辦理展期的,應 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前 5 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 展期申請,若借款有擔保的,借款人應當同時提供擔保人同意繼 續擔保的書面意見或另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嚴 重違約行為的,貸款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 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并賠償損失。
13.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借、貸雙方任 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4.1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借、貸雙方協商解決;未 能協商解決的,向貸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4.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 須履行。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聲明條款
貸款公司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 律后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0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 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 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 (上/下)浮 %,據此確定年利率為 %,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c、其他: 。
第五條 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 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 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 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 (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f、其他: 。
6.2每期還款日: 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d、 。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 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 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 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 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 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 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 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 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 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 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 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 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 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 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 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 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日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借款合同范本11
貸款人:
借款人:
保證人:
鑒于借款人與貸款人將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由貸款人為借款人提供借款,為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自愿為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形成的相關債權提供保證。為此,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及南信外授字[200 ]第[ ]號《佛山市南海區農村信用社聯社國際貿易中小企業融資授信額度協議》的規定,經貸款人、借款人和保證人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貨幣、金額、期限和借款用途。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貨幣為 。
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最高限額為(大寫) 。〈指本合同期限內任一時點實際形成的借款余額合計總額,本合同項下每一筆借款的金額、期限以借款借據或相關借款憑證為準〉。
在該借款最高限額內,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實際需要和貸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后,向借款人逐筆審核發放。
三、本合同的期限為200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四、在本合同約定的限期和最高限額內,借款人可申請循環使用上述信貸資金。
本合同項下的每一筆借款的種類、用途、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提款條件等以借款借據或相關債權憑證為準。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只能轉賬支出,不得提現。
第二條: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一、借款利率:在本合同項下每一筆借款的具體利率,以借款借據或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二、計息方法:本合同項下每一筆借款利息按借款人實際借款額和實際占用天數計算。貿易中小企業融資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三、借款人須按照每一筆借款的付息日當日付息,借款人同意貸款人也可以從借款人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
四、如借款人未按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即構成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萬分之 的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五、如借款人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息萬分之 的利率計收罰息。
六、對本合同項下每一筆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有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第三條:借款的歸還
一、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的還款方式為 。
二、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項下每一筆借款借據或相關債權憑證確定的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不變,貸款人有權按照約定的借款期限計收利息。
三、借款人如需就上述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的任何部分作調整,必須在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后,在相應貸款到期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是否同意調整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由貸款人最終決定。
四、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項和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扣收的款項應首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償還到期本金。
五、借款人未按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還款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轄下機構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
第四條:保證
一、擔保范圍
保證人的保證范圍為本合同約定以及本合同項下發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等)。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保證人自愿承擔擔保責任。
二、擔保方式
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人對根據本合同發放的每一筆借款都提供擔保,在發放每一筆借款時不再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三、保證期間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根據本合同發放借款中以最后還款期限的借款所約定的借款人履行債務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保證人保證有足夠的.清償能力承擔上述擔保責任,保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索償通知后 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五、保證人保證不因借款人或保證人的財務狀況的改變或主管部門的任何指令等任何原因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并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六、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間,如遇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下降,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借款人和保證人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采用其它擔保方式。
七、本合同解除后,保證人對債務人因本合同產生的債務應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八、即使本合同項下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借款關系被確認為無效的,保證人仍應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保證人不得與借款人串通欺騙貸款人發放貸款。由于保證人與借款人串通造成貸款人損失的,保證人與借款人對貸款人的所有損失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保證期間內,貸款人與借款人可以協議變更借款內容的有關條款,不必取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但貸款人與借款人變更借款內容明顯加重借款人債務的,借款人應事先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對借款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但因中國人民銀行利率調整而加重借款人債務的,保證人應對由此加重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對于保證人為履行保證責任而向貸款人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1)實現債權之費用;(2)損害賠償金;(3)違約金;(4)主債權之逾期罰息;(5)主債權之利息;(6)主債權之本金。
第五條:借款人、保證人的承諾和義務
一、借款人、保證人保證為本合同項下借款而向貸款人提交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二、借款人必須依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
1、與借款人、保證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事件;
2、未審結的訴訟、仲裁事件;
3、借款人、保證人承擔的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在本合同項下及其與佛山市南海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轄下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借款人、保證人不能依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
5、借款人、保證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6、借款人、保證人發生隸屬關系的變更、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結構的調整等;
7、借款人、保證人發生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8、借款人、保證人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
9、借款人、保證人因停止項目生產經營、終止營業、責令停業或被宣告破產,被解散、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的;
10、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記事項,以及電話、傳真等聯系方式的;
11、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保證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借款人、保證人實施以下行為,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
1、改變資本結構或經營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
2、保證人、借款人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即使貸款人同意保證人、借款人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他主要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的,該擔保也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五、借款人、保證人的聲明與承諾
1、借款人、保證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擔保。
3、借款人、保證人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貸款人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證人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負債、重大違約行為、重大訴訟、重大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貸款人披露。
4、借款人未履行債務,保證人自愿履行保證責任。
如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直接從保證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收和/或對貸款人合法占有和管理的保證人財產或財產權利行使處分權利。
六、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歸還借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七、借款人、保證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財務報表、報告。
借款人、保證人應定期或隨時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借款人、保證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八、借款人、保證人應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并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九、借款人在本貸款項下項目有關產品的銷售結算以及結、售匯等業務在貸款人或其分支機構辦理,其結算業務量達到貸款人的要求。
十、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登記費、評估費、審計費等費用,以及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所有費用。
十一、本合同解除后,借款人和保證人對因本合同產生的債務及賠償責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借款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償還或支付到期本金、利息、費用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3、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或借款借據及相關債權憑證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
4、借款人、保證人在本合同中所作聲明與承諾、保證等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借款人、保證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其它任何違反合同約定義務的情形。
二、出現上述任何違約事件,貸款人有權分別或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事件:
2、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額度:
3、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可從借款人在佛山市南海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其轄下機構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收款項;
4、要求保證人立即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及其轄下機構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收款項;
5、采取其它制裁措施。
第七條: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各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的解釋,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交易習慣進行解釋。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有效期內,各方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借款申請書;
2、
3、
4、
5、
6、
7、
8、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貸款人、借款人和保證人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各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經過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后,若借款人、保證人不履行義務,貸款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各執 份,其余 份送 備案。
貸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地址: 聯系電話:
營業執照號碼(或法人代碼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地址: 聯系電話:
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地址: 聯系電話:
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地點:
借款合同范本12
合同編號: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年零_個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_。
2.還款方式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
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借款合同范本13
立合同人: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愿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于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于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14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與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借款合同,乙方為借款合同的出借人,甲方為借款合同的擔保人,鑒于三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甲方為擔保借款人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車輛的.型號為: 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款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抵押合同簽訂 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由 (甲方、乙方)暫管。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根據甲方、乙方以及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當借款期滿借款人不能還清本息的,乙方有權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按照市場實際評估價格進行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如扣除以上欠款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的,乙方仍可根據借款合同借款人追索欠款。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向擔保財產所在地或擔保物登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范本15
合同編號:
資金方:(甲方)電話:
住所:傳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郵政編碼:
借款方:(乙方)電話:
住所:傳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郵政編碼:
根據乙方待建項目需要和貸款申請,甲方經董事會決議向乙方發放借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遵照國家有關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億元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乙方借款將用于項目開發建設。
第三條.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5年,即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四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1、本合同借款年利率%,采用整年方式結息。
2、借款資金發放時,乙方同意在轉款時甲方扣除一次性貼息20%,(按規定稅率甲方執行繳營業稅及附加稅)。
第五條.借款發放:
1、只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甲方才有義務發放借款:
1)乙方借款的責任擔保方是中國銀行分行支行,由該行開出乙方為申請人、甲方為受益人的整年利息、到期償還本金的《還款擔保函》。
2)乙方同意發放借款時,甲方扣除一次性息差20%的確認函。
2、操作程序:
1)甲方在乙方開戶行開立一般結算賬戶,將資金扣除20%息差后轉入該賬戶。
2)甲方資金轉入的同時,乙方支付信用保證金2%,
3)銀行開具《還款擔保函》,甲方核準。
4)甲方核準《還款擔保函》后,將借款資金扣除息差轉入乙方企業賬戶,同時銀行將《還款擔保函》交付給甲方封存。
第六條.借款歸還:
1、還款順序: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照先還利息、后還本金的原則償還。
2、付息:乙方在結息日向甲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為借款發放日后整年為第一次結息日,最后一筆在借款清倉時,利雖本清。
3、還款方式: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前,在賬戶上備足應還款項,并及時辦理還款手續。
4、納稅:甲方在乙方歸還利息時,按規定稅率自行繳營業稅及其附加稅。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乙方在用款前無法完成甲方按合同約定的用款前提條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3、借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乙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乙方有權申請借款展期。
4、甲方不同意借款展期,乙方無力償還借款本息時,甲方持《還款擔保函》到銀行清算借款本息。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資金到位后,乙方擔保銀行不能按約定開據《還款擔保函》時,將資金撤走。
2、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按期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3、甲方有權在乙方拒付利息時,提前收回本金。
4、甲方有義務提供資金合法來源依據和董事會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的決議。
5、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提供的《還款擔保函》和公司的用款計劃、政府批文等有關資料予以保密。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的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2、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的資金用途及新項目需要使用借款。
3、乙方有權在符合甲方規定條件下,向甲方申請借款展期。
4、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資金來源予以保密。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的借款在甲方資金到位后,中國銀行分行支行不能開據《還款擔保函》視乙方違約。信保金2%按違約金處理。
2、乙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到期未償還本金,視乙方違約,由擔保銀行按《還款擔保函》內容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簽署本合同兩日內發放的借款不能到位,視甲方違約,甲方賠付給乙方違約金2%、
4、借款期限未到,甲方提前索要借款,視甲方違約,甲方退回20%息差,并處二年利息的罰金給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此合同將視為不可撤銷之法律文本。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借款合同】相關文章:
正式借款合同03-09
借款質押合同03-01
擔保的借款合同02-27
簡易的借款合同02-27
申請借款合同03-13
借款電子合同04-23
民間借款的合同03-07
人保借款合同02-27
生產借款合同02-28
借款擔保合同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