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經濟合同模板匯編七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經濟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經濟合同 篇1
一、經濟合同審計的意義
經濟合同審計是指由審計部門對經濟合同的簽訂、執行過程和結果進行的審計監督、檢查、評價和咨詢活動。經濟合同審計應當分為合同草簽前的審計、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審計和合同執行結束前的審計。以實現對經濟合同全過程的審計監督、評價和咨詢。在當前,開展經濟合同審計的工作,具有如下意義:
1、可以幫助完善經濟合同條款,避免潛在的經濟糾紛;
2、可以強化企業內部控制機制,加強相關業務部門責任,避免經營風險;
3、可以依法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經濟合同草簽前的審計
經濟合同草簽前的審計是指當事人就相關經濟事項協商達成一致,合同條款也已基本確定,但雙方尚未簽字前所進行的審計。經濟合同草簽前的審計是經濟合同審計的重點和關鍵,因為經濟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簽訂過程中的任何失誤,在實質上就已經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形象、信譽方面的損失,甚至是經濟方面的損失)。
故對于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在談判過程中就介入,既便于了解整個過程的來龍去脈,又為以后的審計打下基礎。
(一)審計目標。
包括:
1、確保經濟合同符合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活動的需要;
2、確保經濟合同的條款完整,意思表達清楚準確;
3、確保經濟合同合法合規合理,避免經濟糾紛,預防經營風險。
(二)應索取的資料。
內容包括:
1、對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的復印件;
2、對方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者等級證書的復印件;
3、對方單位介紹信、法人代表身分證,或者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證和有效授權委托證書;
4、對方當事人開戶銀行賬號;
5、對方提供的履行相應經濟合同能力的證明材料;
6、選擇對牙簽訂合同的理由的書面報告;
7、業務部門到對方實地考察的書面報告(對方地點、生產經營活動及管理情況、技術水平、履行經濟合同內容的能力等);
8、經濟合同專草本。
(三)審查的主要訂容。
1、審查簽訂經濟合同的必要性。
包括:
(1)明確經濟合同項目的內容,審查企業現有資源是否可以滿足該需要;
(2)是否已列入企業生產經營計劃、投資計劃或者其他計劃,且符合該計劃的要求;
(3)是否已安排了相應的財務預算。
2、審查經濟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合理性。
其內容為:
(1)審查經濟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有違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
(2)審查經濟合同是否符合本企業經營方針、政策、計劃的要求,履行該合同能否給企業帶來預期利益;
(3)對方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有簽訂該合同的權利;
(4)對方是否有履行該經濟合同的能力和誠意;(5)選擇對方簽訂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更好的簽訂合同的對象。
3、審查經濟合同條款和內容是否完整正確,意思表達是否清楚準確。
內容為:
(1)審查標的的名稱是否規范;
(2)審查數量和質量表述是否正確;
(3)審查價款和酬金是否明確合理;
(4)審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是否明確和合理;
(5)違反合同的責任是否明確。
不同的經濟合同,其條款和內容不完全相同。我們下面以購銷合同為例,說明經濟合同應包括的條款。
購銷合同應包括的主要條款:
(1)產品的名稱(注明牌號和商標)、品種、型號、規格、等級、花色;
(2)產品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
(3)產品數量和計量單位;
(4)產品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5)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及運費的承擔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等);
(6)接(提)貨單位或者接(提)貨人;
(7)交(提)貨期限;
(8)驗收方法;
(9)產品價格;
(10)結算方式、結算時間、開戶銀行、賬戶名稱、賬號、結算單位;
(11)違約責任;
(12)當事人協商同意的其他事項。
在對購銷合同進行審查時,應注意:是否包括了上述這些條款?所缺的條款是否不必要?每一條款的表述是否完整、清楚、明了、準確相關的內容是否合理、合法?根據審查結束;提出詳盡的書面進意見,會同合同簽訂部門討論解決辦法,以完善合同,實現合同審計的印標。
對于一些重大經濟合同的審計,還應咨詢法律顧問和相關方面的專家的意見,以便充分完善合同條款,防止在合同中存在任何法律方面或者技術方面的問題。一般說來,在合同中比較容易忽視的問題有:
(1)與執行該合同相關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稅金的代扣代繳的問題,特別是與個人或者外方簽訂的經濟合同;
(2)與執行該合同相關的服務及后續服務的要求及相關費用的承擔問題;
(3)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的分擔問題,特別是技術服務或者技術轉讓合同。
三、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審計
(一)審計目標。
包括:
1、檢查合同執行情況,維護經濟合同的嚴肅性;
2、檢查合同變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條件,手續是否完備。
(二)審計的主要內容和方法。
1、以重要合同為基礎,深入到合同執行部門,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對于未執行或者未完全執行的合同,查明未能執行的原因,以及是否明確通知對方。例如,分批銷售合同,查明對號是否按合同條款執行,貨款是否按照合同規定條款及時足額支付。若對方沒有及時足額支付貨款,企業是否采取相應催收措施,是否在前欠未清之前,暫停供貨,或者簽訂其他補充協議等。
2、審查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相關手續是否完備。首先,應審查經濟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是否合規。按照經濟
合同法的規定,只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經濟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才合法:
(1)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經濟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義務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其次,應審查經濟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的形式是否合法。按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文書、電報、傳真等形式。
3、審查合同糾紛的處理是否及時、合法、合理。
4、審查經濟合同違約責任是否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進行及時、合理、合法的處理。
四、經濟合同執行結束前的審計
即在經濟合同已經履行,即將清算,以解除雙方的合同經濟責任前所進行的審計。在正常情況下,千般的經濟合同沒有必要進行此類審計。但一些非常重要的經濟合同應當進行此類審計,如投資合同的清算審計、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的竣工決算審計等。因為這類審計涉及的問題比較復雜,需要專門研究,在此不述。
五、開展經濟合同審計的相關條件
1、必須建立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的經濟合同責任和企業重大經濟合同必須經過審計。
該管理制度應當明確規定審計部門、其他業務部門在簽訂和執行經濟合同過程中的責任和權限;哪些經濟合同屬于重大經濟合同,必須經過審計;合同審計的主要程序和辦理辦法;合同的審計要點。同時必須明確規定未經審計的重要合同,財務部門不得支付任何相關款項。這是開展經濟合同審計的制度保證,沒有該制度,合同審計就不可能形成制度化、規范化,合同審計也就沒有制度依據,可有可無,或者流于形式。
2、審計部門相應制訂較為詳細具體的經濟合同審計實施辦法,以指導企業經濟合同的審計。這是搞好經濟合同審計的必要條件。
3、設立相應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專司經濟合同審計之職。規模比較大的企業可以下設專職合同審計部門,或者設專人負責經濟合同的審計。在人手不夠時,再聘請兼職審計人員,實施交叉審計。所聘請的兼職審計人員必須品質好、素質高、能力強、經驗豐富,并應對他們的工作進行適當的指導。
4、領導支持和重視經濟合同審計,是搞好經濟合同審計的必要條件。領導應在這些方面給予足夠的支持人力上給予支持;在出現不同意見時,能旗幟鮮明地支持審計部門的正確意見;經常聽取審計部門對重要經濟合同審計結果的匯報,并對提出的問題督促及時處理。
5、取得被審計單位的理解和支持是發揮經濟合同審計的關鍵。審計部門在進行經濟合同審計時,應注意:不以監督檢查者自居;遇到問題多聽取業務部門的意見;遇到不同意見,要采取分析說理的方式;多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業務部門提高經濟合同簽訂和執行水平。
經濟合同 篇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案例:
評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是雙方自愿的結果,是在平等的基礎上用雙方自愿的辦法來解決勞動爭議糾紛的友好途徑。無論雙方誰先提出來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都可以協議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勞動法》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專門作了明確的規定!秳趧臃ā返谌藯l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窗凑談趧雍贤s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ǘ┪醇皶r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ㄈ┪匆婪閯趧诱呃U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ㄎ澹┮虮痉ǖ诙鶙l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三十八條規定賦予了勞動者享有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可以依法維護勞動者自己的合法權益,讓勞動者得到權利的`充分享受。
當然,從法學理論上講,無論雙方誰先提出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是雙方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進行的協議,我們講究的就是兩個字公平,然而,這種公平是建立在雙方完全自愿,又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的,既然是公平協議,那么,互相就無須談及補償問題。但是,法律的立法精神考慮到了強者與弱者的問題,考慮到了單位與勞動者個人的問題,法律的條文結合了生活中的這一實際問題,向弱者作了傾斜,完全出于維護弱者的權益,對勞動者個人進行了有力的法律保護,這樣,當用人單位先提出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就應當對勞動者給與經濟補償。
經濟合同 篇3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ㄒ唬﹦趧诱咭勒毡痉ǖ谌藯l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ǘ┯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谌鶙l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ㄈ┯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谒氖畻l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ㄋ模┯萌藛挝灰勒毡痉ǖ谒氖粭l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ㄎ澹┏萌藛挝痪S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勒毡痉ǖ谒氖臈l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ㄆ撸┓伞⑿姓ㄒ幰幎ǖ钠渌樾巍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九條 國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經濟合同 篇4
摘要:合同法是市場經濟中最為基本的法律, 人們實踐中多重視對交易關系的調整, 忽視著其組織經濟, 導致合同法無法真正發揮作用;诖, 本文從合同法組織經濟功能的特殊性出發, 探討合同法組織經濟功能的體現及合同法的完善。
關鍵詞:合同法; 經濟功能; 體現; 完善;
合同法作為一種交易法, 不但在雙方交易中發揮著紐帶作用, 還在關系性、合作性關系中占據重要地位。這種情況下, 合同法、法人是一樣的, 都具備相對復雜的經濟功能。因此, 需積極回應合同法變革, 充分了解合同類型的特殊性, 在合同的解釋、合同規劃的設計上, 進行重新的安排, 現從以下幾點探討。
一、合同法組織經濟功能的特殊性
(一) 合同法是自治法
合同法通過強制性、任意性規范的結合, 來組織經濟活動, 從某種程度上體現著政府、市場的干預結果:一方面, 合同法應在任意性的規范下, 發揮經濟市場功能;另一方面, 合同法能根據經濟市場的失靈, 強化政府干預。而合同法作為自治法, 無論是合同內容, 還是合同的成立, 都和自治密切相關[1],F代社會中, 自治本身就是治理社會的模式, 因當事人最為了解自身的經濟需求, 也具有強烈動力實現經濟目標, 對于合理分配資源、提高經濟效益意義重大。另外, 合同法將任意性的規范作為基準, 不僅能發揮市場在優化資源配置中的作用, 還能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自治。
(二) 合同法是交易法
公司法更加重視規范組織活動, 比如:公司的創立、運行等, 而合同法則重視對交易活動的調整。合同法雖能從某種層面上調整經濟活動主體, 但交易活動是調整合同法的中心。從市場經濟概念上看, 本身描述的就不是經濟活動主體, 而是經濟活動的具體行為。兩者相比, 合同法在市場經濟下的作用, 明顯大于公司法。
(三) 合同法促進合作
合同法能維護雙方的合作關系, 促使當事人在約定下履行自身義務。通常情況下, 合同法更為重視保證當事人關系, 這也是體現合同法作用的關鍵。合同法是維護市場秩序的基本法, 通過規范性的.協議, 構建市場體制。從公司法的模型上看, 代理利益需通過各種成本的支出, 保證效益的均衡性, 預防道德風險[2];而合同法的網絡中, 因不存在代理環節。所以, 交易成本高, 監管成本低。
二、合同法組織經濟功能的具體體現
(一) 從交換型到組織型合同
市場經濟背景下, 所有的交易活動都是在合同的締結、履行上進行的, 從而構成完整的市場。這種情況下, 合同關系是市場經濟中最為基礎的關系。根據合同功能進行分類, 可將其分為組織型、交換型合同, 其中, 交換型合同能很好的調整交易關系, 而組織型合同除調整單個交易關系外, 還能用于復雜性的經濟活動。該過程中, 合同被當成管理、組織工具。
(二) 區分消費者、商事合同
一般來講, 民事合同、商事合同是相對立的, 是具備商人身份群體所締結的合同。因消費者合同不存在商人身份, 多被排除在商事合同外。商事合同除包含服務、商品的交換和供應外, 還包含其他的經濟交易, 比如:轉讓協議、投資等。在某些國家, 無論是制定法, 還是學理, 商事合同都具備相對明確的術語。比如, 頒布《法國民法典》前, 法國已通過對交易習慣的總結, 制定相對獨立的商法典, 便于區分合同。總之, 消費者、商事合同在過錯責任、合同效力的穩定、賠償、調整違約金等方面存在差異[4]。
(三) 確立長期合同規則
合同關系通常是臨時性的關系, 但也存在部分長期性的合同, 在調整交易關系的情況下, 充分發揮經濟功能。長期性的合同多具備這樣幾個特征: (1) 履行期限長。長期合同最為主要的職責是調整當事人關系, 多具備履行期限的長期性。該合同中, 當事人必須通過反復、多次的履行, 才能滿足合同需求。然優于合同的履行期限比較長, 制定合同時, 極有可能無法周密的規劃經濟活動, 導致糾紛頻繁發生; (2) 參與人數多。和其他合同相比, 長期合同涉及的當事人比較多, 即且各當事人之間又具備關聯性; (3) 經濟行為的協同性。對于相對傳統的合同關系, 根據信用、城市的原則, 雖當事人承擔著保護、協助的義務, 但該義務多在這些原則下產生, 只要滿足基本需求即可, 即便違反義務, 也不會影響著合同目標的實現。但是, 對于長期合同來講, 為實現合同目標, 當事人行為必須協同, 且協同度也不能超過保護、協助等義務[5]。
三、我國合同法的完善
(一) 共同行為
合同法重心是以交易為特征的合同, 比如:租賃、買賣等, 忽視著為實現經濟目的對合同的調整, 該安排不但使交易現實、特別法脫節, 也使法院在面對經濟行為產生糾紛時間, 缺乏針對性的裁判依據。實際上, 合同法的制定, 不只是為了滿足當事人需求。對合同法來講, 合意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利益的對立, 不會改變本身屬性及對當事人的約束。
(二) 長期合同
上述得知, 從交換型合同, 轉變為組織型合同, 是當前合同法的新發展。我國的合同法, 多將一次性合同作為形態, 其大量規則也是在這種合同下構建出的。但從實際看, 除這種合同外, 交易中還存在長期性的合同, 具備一次合同所不具備的功能。為充分發揮合同法的經濟功能, 必須完善長期合同體系。同時, 還要根據交易形式, 設置專門的規則, 在逐漸凸顯經濟功能的基礎上, 規范長期合同的交易行為。
(三) 繼續性合同
合同法規則并未將繼續性合同特征考慮在內, 只將一次性的合同作為樣本。比如:對于合同的解除來講, 合同法曾明確規定著違約規則, 但主要針對的是一次性合同。而繼續性合同中, 若當事人出現一次未履行合同現象, 是不會造成違約的。并且, 雙方也不會根據此, 將合同解除。即使解除合同, 原則上也不具備以往的效力[6]。
此外, 合同法還規定著服務合同。但是, 缺乏著對服務合同的明確規定。隨著近年服務業的增加, 各種類型服務業的分工日益精細化, 這就要專門調整服務合同規則, 滿足服務業需求。
四、小結
綜上所述, 合同法的存在對實現交易雙方共同利益, 推動社會經濟發展意義重大。因此, 必須充分、全面的了解各種合同類型的特殊性和功能, 在重新安排合同規則的基礎上, 完善合同法, 實現最終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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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劉伶俐.合同法中代位權制度的經濟分析[J].赤子, 20xx, 30 (9) :203-203.
經濟合同 篇5
項目名稱:____
委托方:___
(甲方)
服務方:____
(乙方)
簽訂地點:省市(縣)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法: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技術服務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并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征、標的范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它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屬技術培訓合同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屬技術培訓合同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標準,采用方式驗收,由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采取補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為(服務費或培訓費):元。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經費為:元,由方負擔。中介方的報酬為:元,由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種方式):
、僖淮慰偢叮涸,時間:
、诜制谥Ц叮涸,時間:元,時間:
、燮渌绞剑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三)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等
上述條款未盡事宜):①:本合同書標有※號的條款按填寫說明填寫。
--------
||名稱(或姓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
|托|聯系人|(簽章)|
|方|住所|
|甲|(通訊地址)||
|方|
||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名稱(或姓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服|
|務|聯系人|(簽章)|
|方|住所|
|乙|(通訊地址)||
|方|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單位名稱|(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中|聯系人|(簽章)|
|介|住所||(通訊地址)||
|方|電話||電掛||
||開戶銀行||
||帳號||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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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票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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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簽章)19年月日|
經濟合同 篇6
甲方: XX中學
乙方: XX果品商店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現就乙方租用甲方名下教室一事簽署如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協議成功簽訂之日起為期兩個月,至8月30日止,日期截止時必須歸還。
二、租賃地點:甲方名下教學樓底層教室,共兩間。
三、租賃方經營項目約定:甲方將上述場地租借給乙方作為西瓜堆放地使用。
四、租金約定:每月3000元(叁仟元整)。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按實際用量繳納給甲方。
五、押金協定:乙方辦理租用手續時須交納租借押金1000元(壹仟元整)。乙方因損壞公物或未繳水電費時,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
六、甲方權利、責任和義務的約定:
(一)甲方按照協議規定時間將指定教室租用給乙方,并提供有關門鎖鑰匙,保證乙方在租用期間,教室出入暢通無阻。
(二)甲方嚴格按《校園暑假安全保障辦法》對乙方進行管理,乙方進出校門必須憑有效證件交門衛查驗,方可入校。
(三)在租用時間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教室的使用權。如遇到乙方阻撓,對正常教學造成影響時,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和通過法律途徑索要賠償。
七、乙方權利、責任和義務的約定: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校園暑假安全保障辦法》。
(二)乙方按照雙方協商規定時間使用指定教室,周一至周日的使用時間為每天07:00-23:00。
(三)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講究環境保護,并做好相關區域的清潔衛生和物品養護。乙方不準隨意進入指定教室外的.其他教室,更不準使用或破壞其他未經許可使用的教學設備。
(四)乙方在教室內不得舉辦任何約定經營項目外的其他活動。
(五)在甲方提供的指定教室內,除搬去課桌椅外,其余教室設備如黑板、日光燈、電風扇、擴音器等固定設備均完好未撤。乙方對教室的設施設備要愛護使用,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費用從押金中扣除?鄢航饠殿~由甲方按市場價確定。
(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將教室轉借或轉讓、轉租他人使用。如甲方發現乙方將教室轉借、轉讓或轉租,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乙方使用教室并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七)如遇甲方教育教學等工作與租用教室使用時間發生沖突,甲方將通知租用方對租用時間作適當調整,乙方原則上應積極配合。
八、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經雙方簽字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九、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XX中學 代理人簽字(捺。
乙方簽章: XX果品商店 代理人簽字(捺印):
二○一___年___月___日
經濟合同 篇7
根據“廣州嶺南國際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文件穗嶺南字E20xx〕39號”關于開展經濟合同大檢查的通知,本部對應通知所提出的各項要求,逐一對所負責的酒店出租物業的各項租賃合同做了一次徹底的大檢查,重新檢討租賃合同從制定、簽署及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的制度是否完善,以及落實情況。以下是本部現行出租合同簽署的流程和管理規定的簡要說明,以及通過這次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情況匯報:
一、花園酒店出租物業的合同簽署管理規定
1、花園主要的出租物業主要包括有寫字樓、公寓和商鋪,如需租用的客戶須遞交以下文件給本部存檔:
1)公司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如租用寫字樓成立新公司,須由法人代表或親筆授權簽署合同;
2)公司的聯系電話和地址;
3)租用商鋪需遞交經營品牌代理授權書。
2、合同使用統一的由酒店法律顧問審核及酒店內部審核一致通過的合同模板,如租戶需要增加及更改合同條款,需先咨詢酒店法律顧問意見,與客戶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送酒店內部審核。酒店內部審核程序:需通過使用部門,財務部,總經理,內稽組意見(10萬元以上),集團外派財務總監等各部門審核通過。
3、租金價格由本部根據市場價格制定,并通過酒店管理當局同意。
4、合同由本部負責與客戶洽談業務的租務人員打印、部門總監審核后,送酒店總經理簽署蓋章,再由該租務人員送租戶簽署,并跟催合同的存檔。
5、花園首層商鋪、4樓以下寫字樓、商鋪的出租及續租,以及超過1年的租賃合同,需通過酒店遞交備忘錄給董事辦,送集團批示回復后,方可出租。
二、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跟進的措施
1、寫字樓租戶部分沒有營業執照
共有7個租戶沒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營業執照
酒店法律顧問許律師的意見,租戶沒有辦理營業執照,酒店會承擔一定的監管責任。為避免酒店承擔該監管責任,本部已于3月19日再次發函給上述7個租戶,要求這些租戶須在收到本部發函的1個月內,遞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否則,本部將依照租賃合同中的有關規定考慮終止合同。
2、租戶不愿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一直以來,本部都要求租用寫字樓租戶遞交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由于部分公司特別是一些大公司,認為不合理,違反個人隱私。根據律師的意見,按合同法,簽署合同的主體是公司,不是個人。本部必須有該公司的營業執照,合同上必須蓋有該公司的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不是必須的。因此,本部不再堅持要求客人遞交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 公寓租戶欠營業執照復印件
由于租用酒店公寓都是些有實力的公司,大部分都是花園長期的客戶,基于這個原因,本部并沒有強制執行要求公寓租戶遞交營業執照。而且物業的同行也沒有這樣要求。根據律師意見,合同由公司簽署,租戶遞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便于本部明確了解合同簽署的主體的情況及責任。本部已要求租戶3月底前遞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給予本部存檔。
雖然本店出租物業的經營業務已有20多年的歷史,合同的簽署及管理已制度化、流程化,但仍有可能出現合同條款沒有涵蓋的內容,或者執行不到位的地方。特別是面對市場及客戶的不斷變化,只有通過不斷的實踐,不斷地更新完善我們的合同及管理制度,才能避免出現糾紛,保障業主的利益,從而更好地實施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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