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合同范文匯總七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事業單位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事業單位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環評師職業資格證書號: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乙方將其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在甲方登記注冊,為期年。
本合同于XX年月日簽定,合同期限為年,自XX年月日起至2XX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申請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及從事相關業務事宜,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2.乙方在聘用期間,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每月(元)人民幣向乙方支付聘用費,并在本合同生效滿一月后開始支付聘用費。
3.甲方從事項目,需乙方簽字的環評文件,必須告知乙方項目情況,且必須由乙方本人簽字,否則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業務過程中,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讓乙方從事甲方承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若同意讓乙方參與工作,乙方也愿意參與,工作費用由甲方負擔,并按項目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乙方報酬,具體比例按乙方工作量大小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甲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一經發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7.在聘用期內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作業績符合國家環保總局對環評工程師證年審的要求。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生效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甲方將使用情況告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應對其資格證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2.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參加職業繼續教育和國家環保總局組織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培訓,甲方負責乙方培訓的相關費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為乙方負擔非必須的其他培訓費用。
3.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做有損甲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簽
(一).下列情況下,雙方可變更本合同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且不損害各方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依照5,6條解除聘用合同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簽定合同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聘用費用的;
3.甲方在使用乙方個人資質過程中,有對乙方資質產生任何不良影響的;
4.經甲方同意,乙方自愿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生效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違約方將承擔其違約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條款續聘,續簽時只需在“合同續簽”表中填寫即可。若合同有任何變化,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若不再繼續聘用到甲方,甲方不得無故阻攔。
五.此協議只對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申請及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開展,如有其他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六.乙方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自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交甲方保管至本合同期滿歸還乙方。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續簽
事業單位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 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門從事 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
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事業單位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托代理人:職務:
所有制性質:主管部門:
單位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
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
學歷:畢業時間和學校、專業:
職稱或技術等級:取得時間:
個人住址:聯系電話:
法定監護人:與乙方(受聘人員)的關系:
工作單位:
個人住址:聯系電話:
根據《××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內選填
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采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
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
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并按照規定程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教養以
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后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
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
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由于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
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6個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干部在3年內及內調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擔任、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項目、工程建設項目、
技術改造項目的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它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后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甲方被撤銷,乙方不愿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經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的規定,泄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秘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三、附則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1份存入乙方檔案。本合同如經鑒證,則應當交鑒證機構留存1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或者法定監護人: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者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月日
鑒證機構:鑒證人員:
(蓋章)(簽章)
年月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乙方(聘用人員)姓 名:性 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工作要求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聘用 崗位需要,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 。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和要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單位管理制度,忠實履行工
作職責,積極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
2、實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四條 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第六條 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市編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六編〔20xx〕35號文件規定,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每月 元。薪酬包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實行打卡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為聘用人員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比例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薪酬中代為扣繳。
第九條 甲方按照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市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規定,建立聘用人員帶薪休假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10%執行(繳存基數為基本工資)。
第十條 乙方因工死亡、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乙方因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依法服兵役的,可以及時辦理工作交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因學習、就業、健康等其它方面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可以解除本合同:
1、聘用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用人單位沒有崗位安排的.;
2、聘用人員不能勝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
2、聘用人員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3、聘用人員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相關未盡事宜,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
事業單位合同 篇5
一、關于合同內中途解除合同的培訓費承擔,對應《試行辦法》第45條:
1、乙方參加研究生(含博士、碩士生、研修班)學習畢業后必須回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十年。若服務不滿十年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研修班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伍萬元的違約金,研究生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帶薪學習期間內由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甲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工資收入(含固定工資、活工資及各項津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以及在本合同期間內其他投保的費用、商業保險費以及各項有關福利待遇費用。
注:可以考慮學期費用可采用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20%的方式。
2、乙方參加各類專業技術短期培訓,僅參加單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三年,多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六年。若服務年限未滿而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應按每次(培訓項目)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的三倍支付違約金。
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用、出差補助、車船費等因本次培訓所發生而已支付的全部費用。
注:乙方服務不滿約定期限的,可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的方式。
二、合同當事人雙方關于違約金及有關費用支付的實現,對應《試行辦法》第58條、《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第1款:
3、乙方對補充條款第1條、第2條、第5條、第6條應當自覺履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費用。若乙方在違約責任產生后,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10日內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注:甲方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聘用合同書》應進行公證。
4、甲方與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可以選擇前款規定處理。對于支付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支付費用等給付之訴可直接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保密條款,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第(三)款:
5、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工作崗位與工作性質掌握、知曉和涉及甲方商業秘密,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三年內,不到設有同類崗位、或經營同類業務的用人單位受聘任職,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不自己經營或從事、包括變相經營或變相從事同類業務。
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賠償金。
本條約定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失效。
四、經濟補償金,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
6、對本合同第十一條補充如下:除本合同有關條款已作約定的外,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在本合同期內解除本合同而甲方不同意的,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7、本合同當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幅度應當一致。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支付金額應按《試行辦法》第47條、第48條、第49條規定執行。
五、合同期屆滿受聘人員拒絕續聘的處理,對應《試行辦法》第五章、第七章:
8、下列受聘人員不得拒絕續聘,本合同約定最長服務期限屆滿,或甲方不再續聘的除外:
(1)、甲方出資引進和培訓的人員;
(2)、《試行辦法》第39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的人員;
9、本合同履行期屆滿,凡屬于補充條款第8條之列人員拒絕續聘的,甲方有權不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
六、合同中適用仲裁方式的人事糾紛約定,對應《試行辦法》第九章、《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
10、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可向____________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非工人調令,從事非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職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師等)與甲方之間因錄用、調動、工資、辭職、辭退發生的人事爭議;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仲裁的人才流動爭議和其他爭議。
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應依據《勞動法》及配套法規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工人調令,或依據合同約定從事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工人、勤雜工、臨時工、編制聘用的工人等)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2)、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乙方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3)、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4)、按照本合同約定,除應申請人事仲裁以外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12、對人事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法釋13號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對應《試行辦法》第一章、對《聘用合同書》第一部分“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及聘用期限
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本合同的簽訂、因辭職、辭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合同爭議糾紛解決中凡各級政府現行規章、規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符合的或沖突的一律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配套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3、國家若對《聘用合同》法律適用頒布新法律的,適用新法律。
事業單位合同 篇6
聘用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聘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受聘人的擔保人(丙方):身份證號碼: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決定聘用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過甲方、乙方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工作內容:
a)負責家庭日常的清潔衛生和飲食起居相關工作
b)負責小孩的接送和臨時安排
c)其他交代事項
2、協議時間:
本協議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屆時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執行。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原則,對于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的情形,都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互相諒解的情況除外。
3、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每月_____元的標準,每月月底支付。
4、補充條款:
雙方一致同意,在上述約定的工作都完成,而且甲方滿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利用周一到周五的`上午的空余時間,適當的從事一些兼職的工作。乙方自行承擔兼職過程中產生的責任。在兼職的過程中,甲方不承擔此期間產生的責任或連帶責任。
5、未盡事項,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原則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后生效,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7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試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問,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條件和紀律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規定的如下職責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負責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崗位技能、必備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第五條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知識水平和崗位技能。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公)負傷或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負傷、患病醫療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規定參加______________保險。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發生變化,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甲方變更名稱的,應當變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然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或者乙方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_____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內的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擇業期滿后仍未就業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____________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十五條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崗位變化后,甲方可以改變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
(六)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條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后,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續定
第二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注銷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規定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乙方出具終止本合同的書面證明,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與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應按照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___________保險關系調轉手續。
第二十四條在續定聘用合同時,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25年或者連續工齡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是因工(公)負傷并被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定聘用合同的,甲方應當續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應當將本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辦理終止或者續定聘用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定聘用合同。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定的聘用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規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由單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或部分無效聘用合同的。違約一方承擔的違約賠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含試用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對甲方培訓費的補償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間,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培訓違約金。
第三十條屬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由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乙方工作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月平均工資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月平均工資高于全市事業單位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或者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對爭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鑒定機關意見
鑒證機關印章___________
鑒證員印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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