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續簽合同范文匯總8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續簽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續簽合同 篇1
我公司于20xx年12月底完成了四川師范大學成龍校區合同約定的20xx年度維保任務,并通過雙方自檢合格。
四川師范大學成龍校區建筑面積大,消防系統采用控制中心集中報警方式,因此報警控制線路長距離傳輸、涉及單體建筑群多,線路復雜,公司20xx年中標進場后,因為前期工程為陸續竣工交付并脫保時間較長,竣工圖與實際施工存在差異,而沒有報警聯動點位圖,維保工作異常艱難。
項目部對此現象非常重視,組織技術人員花費大量的時間對現場線路走向,隱蔽管網進行清查并做好記錄,對報警及聯動點位逐一采用吹煙測試記錄的原始方式,通過近一年的努力,基本掌握了整個成龍校區的消防系統布局的.一手資料。
20xx年10月,對于消防清查出來的問題,與校方與公司簽訂了一個維修整改合同,目前才施工完畢并商在質保期內。
綜上所述,公司望貴校與我公司續簽20xx年成龍校區消防維保合同,這樣既能保證我公司維修整改的部分在質保期內得到及時售后,在校區維保過程中,處理應急故障也能輕車熟路,確保保證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
續簽合同 篇2
案例:王某于20xx年應聘到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做房產經紀人,公司與他簽訂了1年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合同快到期時,公司人事經理找到他說,這一年里,他工作非常出色,打算延長他的勞動合同期限,于是雙方就將勞動合同期限變更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可去年在王某的合同到期前,公司人事經理卻通知他說,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讓他提前做好準備。王某覺得盡管單位和他變更了一次勞動合同期限,但也應該算是簽訂了兩次勞動合同了,按《勞動合同法》規定,他是不是可以要求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呢?
評析: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變更的對象,只限于勞動合同中的部分條款,即依法可以變更的條款,但合同當事人條款及合同期限條款等是不能進行變更的。而勞動合同續簽是指原訂的勞動合同終止執行后,由于工作需要,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一致,繼續簽訂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續簽的定義和特征,延長勞動合同到期時間符合勞動合同續簽的`相關特征,因此變更勞動合同期限應該算是續簽了勞動合同。根據王某首次和單位已簽訂過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然后又延長了1年的勞動合同期限,完全符合兩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的規定,只要王某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就應當訂立。房地產中介公司試圖以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的方式來規避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數,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續簽合同 篇3
尊敬的學校領導:
XXX,男,生于xx年11月26日,現在學校辦公室工作,并兼初三(4)班班主任及初三(3)、(4)班英語任課教師,xx年 9 月與學校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合同到期。經本人考慮,申請續簽勞動合同。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在學校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鑒于此,我更是盡心盡力做好這一份工作,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于工作經驗不足,在工作中也相對存在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會加強學習,彌補、改正自己的不足。
我真誠希望能夠繼續為十四中服務,懇請學校領導同意續簽勞動合同,我必將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職業道德,虛心學習,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努力發揮聰明才智,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份工作,為學校的工作發揮力量。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請續簽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并希望得到領導的批準。
申請人:XXX
續簽合同 篇4
(編號: ) /小姐,
(身份證號: ) 你好!
公司與你年月公司愿意在保持原勞動合同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與你續簽為期年的
勞動合同。現公司書面向你征詢續簽意向,請在下列選項中進行選擇( ) a、同意續簽
b、不同意續簽
請你填寫完畢此意向書后,在三個工作日內(即 年 月 日前)交回公司 人事部。逾期未交的,視為不同意續簽。 公司 員工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意向書一式兩份,員工執一份,另一份由員工簽字后留人事部存檔。 簽收單
(編號: ) 本人已于勞動合同續簽意向書》。 本人簽名: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單 15篇四: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續簽、終止流程含全套表格 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續簽、終止流程 勞 動 合 同 書 編號:
續簽合同 篇5
尊敬的領導:
我叫xx,男,xx歲,城市規劃專業本科學歷,20xx年2月1日與單位續簽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聘用職位為宣傳策劃管理員,現在項目科。兩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我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特向單位領導申請續訂勞動合同,望批準為謝。
進入推進辦工作三年多來,我一直在項目科工作,始終以推進辦的工作規章制度嚴格自己,總是做到早上班、遲下班,專心致致做好每一件事,不僅完成科室的常規工作,堅持定期了解項目動態情況,采集信息,完成記錄,還主動協助其它科室完成各種臨時性工作任務,同時,也較好地完成了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由于我工作認真、過細,在續簽的兩年里,我被評過一次優秀服務標兵。
在續簽的合同期內,我注重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兩年來,工作之余,我總是拋開繁瑣的家務,集中精力,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和專業技能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以使個人業務素質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新形勢。職稱英語A級已過,現在正抓緊利用業余時間考國家二級建筑師資格證書。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盡快掌握。兩年來,我個人在科長下派期間,我個人承擔了科室的.所有工作,也較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兩年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推進辦的要求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今后,如果單位領導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用優良的工作、生活作風做好各項工作,維護好單位的良好形象,為紅牌樓商圈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日期:
續簽合同 篇6
員工:
本公司于年月日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 現依據 ,將于 年月日與你終止 ( 解除 ) 勞動合同。
特此通知!
上海七斗星商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年月日
簽收:
日期:
注:此表一式兩份,當事人、人力資源部各留一份。
續簽合同 篇7
尊敬的領導:
我叫xxx,**歲,**學歷,****年**月與貴單位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思考,申請續簽勞動合同
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那里還是要感謝領導和老師們不厭其煩的給我糾正。
在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的發展,深知創業成果來之不易,認真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份工作,為單位的發展建設添磚加瓦。
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請續簽勞動合同,并期望早日得到領導的認同。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日期:
續簽合同 篇8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
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2、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3、公司和勞動者一方或者雙方不予續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的,有經濟補償。
同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了用人單位予以經濟補償的計算: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網友提問:
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有補償嗎?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律師解答:
一、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有補償嗎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第五款規定,如果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是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
二、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1)合同期限已滿。定期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后,除非雙方是依法續訂或依法延期,否則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目的已經實現。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類型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的條款全部履行完畢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實現而自然終止;
(3)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企業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對企業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以后,企業勞動合同就此終止;
(4)當事人死亡。勞動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終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終止,也可以因繼承人的繼承或轉讓第三方而使合同繼續存在,這要依實際情況而定;
(5)勞動者退休。勞動者因達到退休年齡或喪失勞動能力而辦離退休手續后,合同即行終止;
(6)企業不復存在。企業因依法宣告破產、解散、關閉或兼并后,原有企業不復存在,其合同也告終止。
什么情況下才認定為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并不是雙方當事人一簽字就能生效的。合同的效力分為三種,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以及有效合同。其中的效力待定合同,是需要權利人追認之后才會產生效力。究竟什么情況下才認定為效力待定合同呢?
一、無行為能力人所訂立之合同。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可以訂立某些與其年齡相適應的細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對其他的合同,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訂立。一般來說,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訂立的除細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須經過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許或事后承認才能生效。
二、限制行為能力人締結的合同。
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也必須要求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合同從主體資格上講,是有瑕疵的,因為當事人缺乏完全的締約能力、代簽合同的資格和處分能力。在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關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時,無論是喪失權利或負擔義務,縱使其在經濟上獲得巨大利益,亦不屬于能獲得法律上的利益。
三、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締結的合同。
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與他人簽訂的合同是一種效力待定的合同。無權代理人簽訂的合同盡管缺乏代理權,存在著主體的瑕疵,但是這種缺陷是可以通過本人的追認加以補正的。
中國《合同法》第48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四、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訂立的合同。
無權處分是指無處分權人以自己名義擅自處分他人財產。依新合同法的規定,無權處分行為是否發生效力,取決于權利人追認或處分人是否取得處分權。
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賦予有關民事主體以追認權、拒絕權,賦予相對人以催告權、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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