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工程合同模板8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經雙 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項目內容:綜合布線系統施工和測試,輔材和線管線槽的采購、安裝鋪 設。
第二條 工期
1 、本項目的施工期限為合同簽訂后的 個工作日。
2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甲方審核批準后,工期可做相應調整。
2.1 、重大設計變更(指設計功能改變、在關鍵線路上的改變)造成的工期 變化,并經甲方書面確認;
2.2 、 雙方書面確認的計劃工期改變;
2.3 、不可抗力因素。
第三條 承包方式和造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體內容參見網絡工程設備報價清單)。
2、項目總造價:人民幣(大寫):(¥)。工程 施工信息點數、單價及材料報價清單為合同附件,項目最后造價按實際 施工工程量結算。
第四條 付款方式、結算方式
(一)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即人民幣(大寫) 。 (¥ );
3、完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到乙方合同總價的 65%, 即人民幣(大寫) 。(¥ );
(二)結算方式:
1、乙方已根據甲方的需求進行評估和整合整個布線工程所需材料及工作量, 本合同總價為工程綜合材料及施工費用總和。
2、若甲方需求有變更時,工程施工時發生增項部分,合同總價報價清單已有 的項目按報價清單中單價乘增項部分工程項目數量。如合同總價報價清單中沒有 的項目則按甲乙雙方協商后經簽證后的單價為結算依據。該計算原則適用于工程 施工時發生減項部分的計算。
第五條 材料供應
1、材料供應:施工前乙方提供材料經甲方審核、認可后,方可使用。
2、采用新型材料和代用材料時,乙方須在甲方的書面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 使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并協調水源、電源,提供材料的合 理堆放場地,協助乙方順利進行施工。
2、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項。
3、指定項目負責人一名,負責與業主及相關協作單位的協調工作,為乙方 提供可持續施工的作業面,并負責平時乙方增、減項的簽證。
4、組織本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按時完成并交付該工程。
2、嚴格按照甲方與最終用戶確認的施工圖紙施工。
3、負責本合同附件明確的材料采購、保管、運輸、安裝、保修。
4、接受甲方和當地安全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
5、因乙方的過錯造成工程有質量問題時,經甲方確認后,乙方必須在三天 內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并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法 律責任。
6、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有異議應及時協商解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 應隨意停工或借故拖延工期。
7、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 成的損失和罰款。
8、負責施工場地的安全防火,文明施工,施工工人人身安全及衛生等工作。
第七條 工程項目及設計的變更、修改
甲方因最終客戶需要,作出設計變更時,應書面通知乙方,經確認后簽證, 若由此導致工程延期的,工期應當順延。在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供的施工內容及 圖紙與投標內容及圖紙不同處,按實際情況作增項或減項處理,由乙方提出書面 報告,乙方協助甲方共同經業主及監理方簽證確認。
第八條 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及說明和有關操作規程精心施工,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達到施工圖說明和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驗收規范的驗收標準。
2、本工程承包范圍內所有的單項工程的質量,均達到國家或行業的質量驗收評定標準。雙方如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 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三天內,乙方將全部有效的技術檔案資料二份,送交甲方,確定 驗收日期,并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之日即為竣工日期。驗收不合格, 乙方應在甲方的限期內進行整改,再實行驗收,并以最后驗收合格的日期 作為竣工日期。
2、工程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紙會審記錄、有關設計變更的書面文件、國家 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等為依據。
3、隱蔽工程在驗收通過前不得封閉。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工程款,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外, 另外每日按 尚未支付的項目款項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規定按時完成該工程,甲方除有權要求乙方完成該工程外,另 外每日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事故或乙方使用的設備、材料如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的,甲方有權讓乙方返工整改,并由乙方承擔由此 而引起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3、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出現乙方嚴重違反合同重要條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并終止支付未結算的工程款。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損失,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 由貴陽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裁定。
第十二條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內為保修期。保修期內如發生工程質量的問題,由乙方免費按甲乙雙方商定的限期進行維修,設備保修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三保法》嚴格執行工程完工后兩年內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維護服務。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 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向對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證明材料, 根據實際情況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決定部分或全部免予承 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其它
1、合同簽定當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的質量、安全、人身死亡事故,由乙方自 行承擔相關責任,因此而引起甲方連帶損失的,由乙方做相應賠償。
2、因甲方原因導致工程停工或工人窩工的,甲方按每日按合同總價的千分 之三做相應補償。
3、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有線管線槽的樓板開孔和開孔的破壞修補、管道開挖和鋪管及回填復綠等工作內容均不在本合同工程實施的工程量范圍之內,合 同價款中也不包含以上的工程量報價。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 為本合同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 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
6、合同正本及附件共柒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多頁的須蓋騎縫章方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人: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ㄒ唬┕こ谈艣r: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O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ㄈ┍O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ㄋ模┕こ探ㄔO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ㄎ澹┙ㄔO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ㄒ唬┍O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ǘ┍O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ㄋ模⿲S煤贤瑮l款。
。ㄎ澹┩ㄓ煤贤瑮l款。
。┍O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ㄆ撸┍O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債務人: (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1。 年 月日,本合同乙方與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詳見附件1)。
2。 甲方自愿以其在建工程作為抵押物,擔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義務。
經平等協商,各方就抵押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主債權
1。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依據主合同約定 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號(詳見附件2《抵押物清單》)。
2.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
3.建筑面積: ,占地面積: 。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 竣工時間: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劃撥 使用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證件(詳見附件3—7):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4)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
。5)開工許可證號:
。6)預售/銷售許可證號:
8。其他: 【配套、裝修等】
三、抵押物價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四、擔保范圍
1。抵押物的擔保范圍為主債權、違約金和實現主債權的費用(仲裁、訴訟費用、差旅費、律師費等等)。
五、抵押登記
1。各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 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抵押登記申請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于抵押權消滅后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送達撤銷抵押登記的通知,協助甲方辦理撤銷登記手續。
3。各方應當協力提供登記所需文件、資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記和撤銷登記所發生的費用,由各方依據國家及登記機關的規定承擔;無相關規定的,由各方承擔各自的費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與處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另行提供擔保的除外。
3。抵押物滅失的,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蛱崆扒鍍攤鶆眨曳娇梢跃鸵虻盅何餃缡Ф〉玫馁r償行使物上代位權。
七、行使抵押權的條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丙方未依約支付合同價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2。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主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權后,甲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八、抵押權的消滅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抵押權實現;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擔;蛱崆爸Ц逗贤瑑r款。
2。未經抵押人同意,乙方與丙方變更延長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經各方協商仍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此頁無正文)
此頁系合同簽署頁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丙方:(印章)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XXXX
工程合同 篇4
1、合同簽訂乙方進場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20%作為備料款。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60%的工程進度款。
3、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80%。
4、工程竣工,并經甲方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甲、乙雙方一個月內辦理完結算,工程款支付到結算總金額的'95%。
5、余款為結算金額的5%,作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后七天內支付5%。
工程合同 篇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將新都華城1#、2#、3#、4#工程中的水電分項工程發包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義務和責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鑒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圍承包人工、機械、小型材料、燈具、配線、電鉆、小型機具、扎絲等小五金材料,包括工期、質量、安全及施工全部安全。
二.承包范圍、承包內容:
本工程設計和變更范圍內的分項工程。本工程包工不包料(小五金,小耗材除外)
1.強電所有圖紙范圍內的施工內容,電線到總電電柜。
2.弱電只穿管不穿線。
3.給水到總閥門、排水到雨水井和污水井。
4.所有避雷施工工程。
三.甲.乙雙方人員及設備:
1.甲方人員、設備
甲方駐工地主管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本工程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須經甲方工地主管簽署后方為有效,若甲方主管換人,需提前3天通知乙方。甲方工地主管授權工地的其他管理人員按合同規定對乙方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進行管理,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有異議時找甲方工地主管確認。
2.乙方人員、設備
乙方駐工地代表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乙方工地代表人簽字后遞交甲方,但其中對本合同的任何修訂、工程決算款的審定等重要文件,需有乙方簽字,若乙方工地代表換人,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 乙方工地應配備其它管理人員1人,工人應按甲方指定工期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四.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1套,其它有關資料1套。
2.審核乙方編制的材料計劃,并按計劃及時組織材料進場,避免造成停工待料。
3.審核乙方編制的水電施工方案等,并應深入現場指導工作,對存在質量問題和不安全因素,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4.認真做好各分部分項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并督促乙方按進度、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作業,發現有違章作業和指揮應及時制止,對有嚴重的險情應及時停止施工。
5.分層分項工程完成后應及時檢查、驗收對存在質量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對乙方不執行整改或逾期不整改,可進行處罰。
五.乙方責任:
1.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乙方將承擔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乙方有關權利和責任,按合同文件要求及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單、甲方的指令、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如乙方未能完成或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規定的內容,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3.負責采購配齊乙方施工時所需小型工具及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4.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嚴格督促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操作。
5.不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施工,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6.對于未正式移交的已完工程,乙方應負責成品保護工作,期間如發生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自行負責修復或賠償。
六:承包金額及變更、簽證、結算方式
1.合同承包金額暫定為人民幣80萬元(按實際完成工程量增加,減)。
2.合同承包金額是有乙方根據文件資料、工地現場條件、乙方自身水平等投標報價并經甲方確認的包工總價,包括文件資料規定工程分包范圍內的所有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和利潤等費用,并考慮了風險因素,結算時除合同約定的可調整內容以外均不作調整。
3.甲方有權決定增加零星項目是否由乙方施工,如甲方決定將以上項目委托給乙方施工,乙方予以配合并按時完成,價格按照合同約定條款計取,如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指令,甲方將該項目委托給其它班組施工,差價由乙方負責。
4.結算方式按實際完成建筑面積計算。
5.單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6元計算。
七.質量管理及保修:
1.本工程最低質量標準:按驗收評定標準,評定結果合格。
2.乙方在現場必須有兼職質檢員,遵守甲方的質量管理規定及驗收條件。
3.乙方在每層分項工程施工完成后,應自檢符合質量等級后通知甲方進行質檢,質檢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及時根據檢查結果進行大面積施工。
5.保修期內乙方應做到服務周到、隨叫隨到、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乙方未能及時進場維修、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另請他人代為維修并確定價格,所有費用可以從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項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任何應付的責任。
八.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應貫徹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無條件的配合甲方努力打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雙優工地,從工人進場的`入場安全教育開始抓起,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人員要嚴肅處理,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條件惡劣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2.乙方認同甲方的管理制度,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相關規定,甲方有權按公司管理制度對乙方及施工人員進行處理、處罰。
3.甲方為規范工地文明施工,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帽、工作服,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費用總額從乙方進度款內扣除。
4.勞務公司等工人盜竊公司財務,給予當事人1000—3000元每次,罰款從當事人勞務公司或班組工程款中代扣。
九.工程進度款核算及支付:
1.甲方月中不發生活費用,主體預埋管5層施工完后甲方付給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總款的10%。
2.二次結構予埋5層完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10%,5層以上完成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總款的20%。
3.給排水完成后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總款的40%。
4.穿線、安裝完成、初驗合格后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總款的80%。
5.經甲方驗收合格后,辦理確認手續后甲方再支付乙方至總價款的90%。
6.工程保修金為10%,保修金分三年三次進行支付,保修期為五年。
7.當乙方與其工人等發生糾紛時與甲方無關,若因上述情況而損害甲方利益,乙方必須付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工程驗收、移交及結算:
1.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場,已完成的所有工程量按70%予以結算,乙方不得有異議。
2.乙方承包的項目完工后,應及時申報甲方驗收及報送總結算,驗收及總結算在一個月內完成。
3.乙方承包的工程量均根據施工圖紙及現行定額計算規則按時計算,工程承包單價按報價表為準。
十一、合同違約、爭議、生效、終止及份數:
1.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分包或轉包他人,若發現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代表必須常住工地。
2.如乙方在施工時中途無故退場或由乙方造成的退場,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任何條件,對其退場處理方法有甲方單方自行決定,所發生的經濟后果(包括對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是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由所在地主管部門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勞動報酬行為的,甲方有權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應的款項,由甲方直接支付給乙方所屬工人。
5.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簽字即日生效,竣工驗收雙方工程款項交割完畢后自行失效。
十二、補充條款:
1.乙方工人的安全乙方自己負責承擔。
2.乙方必須配備一個帶班管理,負責與甲方項目部溝通協調。
3.除工程設計變更外,其余單價不予調整。
4.甲方只提供乙方室內正常照明、手機充電、風扇等用電費用,乙方嚴禁使用電磁爐、熱得快、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若發現使用則按每次200元罰款。
5.乙方不提供稅票。
甲方單位(章)
甲方代表(章)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委托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蚶^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7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中山市西區xx裝飾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現委托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室內裝修。該工程實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對該商品房的裝修進行設計(附相關圖紙及工程項目預算一份)。
一、工程名稱:室內裝修及水電工程。
二、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及工程量:本工程屬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項目以預算表項目為準,施工中如有漏報項目或增加項目,則按實際結算項目數量結算工程款。
四、工程總造價:按圖紙及工程項目預算表甲乙雙方暫定工程總造價合計人民幣約:______________元; 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工程款不含稅金;裝修工程款以最終結算數量計算。)
五、付款方式: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付給乙方(工程定金)總工程款的30% __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水電基礎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總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泥水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總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木工工程驗收合格)支付總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批灰工程驗收合格)支付總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六、施工期限:從甲方繳交工程定金并水電開通之日起________天內完成。如因甲方改變設計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或遇臺風、暴雨、火災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順延。
七、保修期:保修為 年,保修期內屬工程質量損壞,乙方需無償保修。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簽定“工程移交報告和質量保修協議”(如屬人為損壞或天然災害問題,不在保修范圍之內)。
八、責任:
。1)因甲方修改圖紙或變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損失等費用由甲方負責。若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下改變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施工方案的變更以雙方簽定的變更項目為準。
(2)甲方應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現場以及水、電源接口(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施工用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清除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物。并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需指定施工負責人,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頻繁撤換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并保證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4)如由于甲方所選購的材料導致施工質量出現問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工程未經雙方驗收確認,甲方不能入住,否則示為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只對甲方履行保修責任。
(6)附工程的驗收標準(水電、泥水、木工、批灰部份)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結算后自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山市西區xx裝飾工程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以下機械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設備租賃期限,即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5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各設備租金按照機備【20xx】15號文件執行。
2.租金支付:乙方確認設備后向甲方支付所有設備首月租金30%,并且完全支付進場費用和返程運費押金 35萬 元。返程運費押金在租賃期滿三個月時從當月租金中扣除。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機或將設備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設備按月結算。超過一個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3.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1)20xx年8月10日為本次設備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
(2)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歷天數照常計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租費而停機,也按日歷天數照常計算機械租賃計費時間。
(3)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并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4.運轉時間及租費簽認:機械到達工地之日,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租賃計費時間開始后,雙方每月簽認一次機械租賃費。
5.機械的進退場費:設備的進場費用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租期不足三月,則退場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五日內通知甲方。
第四條 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本設備的租賃由出租方配備操作人員。負責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
2.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合同所列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設備的所有權。
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設備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基本責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產,滿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從承租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承租方的違章指揮。
2.負責配備設備操作,維護人員,負責設備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
3.負責操作人員的工資及設備維修配件。
4.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設備的租費簽認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基本職責
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司機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2.免費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機的食宿。承擔司機加班費及施工補助。
3.負責租賃設備的進場簽認及每月租費的簽認工作,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4.負責租賃期間設備保護及看守,確保挖掘機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潤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機有權不加油,造成的停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如出租方購買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應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資金在承租方掛支,在租費中抵扣。
7.負責租賃機械進出場運費,負責運輸安全,承擔運輸費用及保險費。
8.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第七條 押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100萬 元,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八條 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毀損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一之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九條 其它相關事宜
1.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450 小時,超出部分按 8 小時折合一天計算機械租金和機手加班費。
2.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設備運行所需的符合運行標準的油料,否則造成的停機以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3.設備維修:乙方應協助甲方機手作好設備的維修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用以甲方機手簽字為準每月每臺維修費超過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擔,100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4.設備保養:乙方每月因提供 2 天正常設備保養時間,超出正常保養時間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不超過 2 天(維修時累計 20 小時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特殊原因除外,如機器配件缺少等)。
5.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必須征得甲方得書面同意,并保證甲方設備在該協議結束后返回。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在當日停機,如付款后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 20 %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表.租賃機械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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