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監理合同模板匯編9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監理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
監理人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監理委托工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本合同監理服務期 。
本合同一式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 _份。
委托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賬號:
郵編:
電話: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賬號: 郵編: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全稱):
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規模: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6、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職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注冊號: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大寫):( )。
包括:
1、 監理酬金:
2、 相關服務酬金:
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六、期限
1、 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職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委托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監理合同 篇3
一、 因其他原因,我xxx公司與xxx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xxxxxx監理合同及補充協議書無效,終止一切事項。
二、 原有xxx公司墊付資金xxxxxx元,在1周內有xxxxxxx項目部協調辦理現金及返還手續。
三、 此解除合同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如那方違約追究其法律責任,二是申請人民法院仲裁。
xxx項目部xxx公司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監理合同條例》,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總收費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月,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合同監理費總額的_____%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監理費總額的_____%(不包括定金);監理工作結束甲方工程驗收通過當日,應支付該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第三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監理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每周兩次檢查工地情況,并向業主匯報。對工程涉及的問題為業主提供中立的專業意見。
2、對開工前期的監理工作
①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會審。
②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施工組織方案作出評價。
3、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質量認可,以及工程投資成本控制。
4、分項、分部工程的檢查和竣工驗收。
5、工程進度進行控制,審核設計、施工總計劃,審核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采購計劃,并對工程進度進行檢查。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監理費時,甲方從應付監理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監理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二)由于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監理費。
第五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兩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二)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監理工作的,當監理工作進行不到半個月時,甲方應支付半月監理費。當監理工作進行超過半個月時,甲方應支付一個月的監理費。
(三)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監理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四)由于施工方、材料供應或者業主的原因不能按規定施工期限完工,導致的施工時間延長,其監理費用另算。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完成本工程的監理直到工程完工,雙方需再簽訂監理延長合同。
第六條 不可抗力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七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監理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工程監理內容:
3、 工程監理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合作方式。
a、全程式監理
b、階段式監理
4、 合同價款(人民幣) 元(金額大寫)。
第二條、甲方工作
1、如果采取全程式監理,甲方負責協同乙方對該項工程現場,進行實際勘探工作。
2、甲方需對乙方提供書面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變更
合同執行中如有事項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監理費用。
第四條、執行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a、《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b、其他規定:
第五條、監理款項支付方式
a、雙方約定合同生效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總監理費 %,即 元;工程中期驗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監理費 %,即 元。
b、 支付方式:
第六條、質量報告
如果甲方選擇全程式監理方式,乙方待工程施工驗收前一天要向甲方提供文字性的各項驗收報告單。
第七條、違約責任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a、 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 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
監理合同 篇6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與監理方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監理方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 信息系統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信息系統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信息系統工程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本合同標準條件(第二部分);
2. 本合同專用條件(第三部分);
3. 本合同附加合同條款(第四部分);
4. 實施監理方案和內容(第五部分);
5.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方向委托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的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方向監理方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方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監理方_____份。
委托方 單位名稱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所(通信地址)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監理方 單位名稱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所(通信地址)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付款方 單位名稱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所(通信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監理合同 篇7
委托方:(簡稱甲方) 受托方:(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監理 級資質并在土建施工、建筑安裝、配套管網以及園林景觀等方面,具有雄厚技術實力和豐富監理經驗的綜合性工程監理公司,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雙方于
年月日達成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備案合同)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合同,與備案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建筑面積:
二、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一)適用法律、法規:
1、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
2、天津市有關法規、規章;;
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適用的監理依據:
1、國家、天津市制定的有關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
2、國家頒布的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有關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有關的技術規范、規程、設計條件;
3、與項目有關的各種報批手續及技術資料;
4、委托人與監理方簽訂的合同及有關與第三方簽訂的各種合同;
5、委托人與監理方以及有關第三方的書面文件和信息。
三、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一)監理范圍:樁基工程、土方工程、支護降水工程、室外管網、土建、給排水、電氣、弱電、通風排煙、采暖、智能化、消防、景觀、精裝修等施工階段的全過程監理及施工圖所包括的其他內容并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預決算工作。
(二)監理工作內容:1、質量控制;2、進度控制;3、投資控制;4、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控制; 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現場的工作關系組織協調;8、組織圖紙會審,對圖紙設計提出可行性建議;9、協助委托人進行施工合同及其它合作單位談判及審核。
(三)監理人有義務協助委托人完成以下工作:
1、 該工程的有關報批手續;
2、 當地有關關系的協調;
3、 各項竣工驗收及備案手續的辦理。
四、監理報酬:
(一)本項目監理費為一次性包死價人民幣¥ 元( 大寫: 元);
(二)合同簽訂生效后兩日內,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
(三)支付方式:
基礎筏板混凝土澆注完畢初驗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2.2萬元監理費;出±0.000驗收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 主體15層施工完畢初驗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主體封頂初驗合格并經委托人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8.8萬元監理費;裝修及安裝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 竣工驗收通過并備案完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如無任何違約責任發生7日內無息退還乙方伍萬元(¥50000.00)的履約保證金; 室外及景觀工程完工并且總承包單位工程決算完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4.4萬元;剩余2.2萬元作為監理保修期費用,自竣工驗收通過一年后如無任何違約責任發生7日內全額支付。
4、以上付款甲方有權優先選擇網銀的方式進行支付,如網銀支付遇到障礙,可選取銀行劃款或電匯的方式進行支付。乙方確認的收款賬號信息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
乙方賬戶名稱:
乙方開戶銀行行號:
乙方賬號:
若乙方變更上述賬戶信息的,應至少于甲方付款日的5個工作日之前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則由此引起的乙方未收到或未按時收到相應款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補充約定:
(一)乙方必須按照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人員組建監理部,在監理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監理人員,如若發現每更換一人,乙方需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作為違約金,總監理工程師及總監代表每更換一人,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為違約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二)對于甲方認為不服從管理、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3日內將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員更換完畢,替換人員應當同時到崗,且必須保證替換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水平不低于退場人員,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則每逾期一天應承擔200元的違約責任。
(三)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每周到現場工作時間不得低于5個工作日,且每次到場應當簽到,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的2個小時內趕到,總監代表每周到現場工作時間不低于6個工作日,總監及總監代表要保證24小時聯絡暢通。其他監理人員應以甲方認可的每個階段人員配備方案(乙方進場前提交委托人并經審核批準)為考核依據,保證該階段到崗人員每人每周工作時間不低于6個工作日,乙方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合理安排休息時間,不得出現2人以上同時休息的情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常駐代表同意)。3、每階段監理人員不得在其他工程項目從事監理工作,總監不得同時監理二個以上(含二
個)的工程項目。
(四)甲方有權對派駐工地現場的監理人員進行考勤管理,按照甲方工程部現場管理細則進行管理,出勤少于規定天數的,每人次罰款200元,夜班脫崗缺勤的每次罰款500元。
(五)乙方委派的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制度,相應的處罰規定構成乙方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應當確保本工程監理部所有監理人員的公正、獨立、廉潔,嚴禁對施工單位及其它參建單位進行吃、拿、卡、要,如有違反,甲方除勒令乙方立即更換違規人員外,將視情節輕重核減監理人監理費用1000~10000元,直至解除監理合同,觸犯法律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乙方對派出的所有監理人員的行為負責,如因任何監理人員的失職、失誤及其他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監理人承擔責任。
(八)所有施工單位上報的資料未經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審核簽字不得上報甲方。
(九)對于乙方向施工單位下達的重大決定(如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及獎罰決定等)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下達。
(十)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派駐本工地監理人員的人身安全,監理人員在本工地發生的任何人身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甲方每次抽查監理人的資料必須完整,如發現缺項的,每次罰款200元。
六、甲方責任:
(一)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提供辦公用房及桌椅,資料柜1個,電話1部,電話費用每月限額報銷150元。
(二)甲方做出的相關指示及指令應以書面形式下發,對于乙方提交的應當由甲方做出決定的事宜,甲方應在 五 日內給予答復。
(三)甲方更換現場的常駐代表及專業工程師,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七、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針對重大違約行為
守約方并有權解除合同。
(二)違約金不足損失的應當補足守約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間接 損失、對第三人的責任、尋找替代方的損失、處理爭議的交通通訊人工、仲裁費用、律師費用等。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或竣工后提供的監理資料不及時、不齊全完備, 甲方有權自行扣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
(四)乙方監理人員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乙方因失職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按直接經濟損失向委托人支付賠償金。
八、其它約定:
(一)未經加蓋甲方公章,任何人員的行為或表示均對甲方不產生約束力。
(二)本合同任何內容均不適用默認條款,一切行為均需明示做出,本條款 之前的任何默認條款均告作廢。
(三)關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載明地址送達,任一方變更地址應當 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后3日即視為送達。
(四)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用及保證金,應承擔違 約責任。如因客觀原因甲方未按時支付監理費用及保證金,甲方應及時通知監理方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服務時間延長均不計取附加及額外工作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解決糾紛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委托方:天津嘉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受托方:北京龍安華誠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郵 政 編碼:
電 話:
傳 真:
年 月 日
或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郵 政 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 戶 銀行: 銀 行 帳號: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 篇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房建工程(以下筒稱“本房建工程”)概況如下:
房建工程名稱:
房建工程地點:
房建工程規模:
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監理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監理方(乙方):福州三益家政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兩者在平等、自愿、商量一致的基礎上,就委托方的裝飾裝修工程監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概況:框架結構
工程名稱: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閩侯支公司(籌)
工程地點:閩侯縣甘蔗街道山前村三福花園一層1#店面
建筑面積:125平方米,使用面積:114平方米;
工程監理期限:60天,自簽訂合同次日起計算。
第二條 監理范圍:
1、地面(防水面層、水泥砂漿面層、面磚面層、地板面層)
2、水電(上、下水、強電、弱電管線鋪設及燈具、潔具安裝)
3、抹灰(一般抹灰、裝飾抹灰、清水砌體勾縫)
4、門窗(木門窗制作與安裝、金屬門、塑鋼門、特種門、門窗玻璃安裝)
5、吊頂(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
6、軟質隔墻(板材隔墻、骨架隔墻、活動隔墻、玻璃隔墻)
7、飾面板(磚)(飾面板安裝、飾面磚粘貼)
8、涂飾(乳膠漆、木器漆、美術涂飾)
9、裱糊與軟包 (裱糊、軟包)
9、細部(櫥柜制作與安裝、窗簾盒、窗臺板和門窗套制作與安裝、護欄和扶手制作安裝、花飾制作安裝)
第三條 監理工作內容:
1、施工圖會審及圖紙交底。
2、材料驗收。
3、工程質量控制。
4、工程造價控制。
5、工程進度控制。
6、工程分部分項及竣工驗收。
7、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監理。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理依據:
1、《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2、《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
3、本工程的設計圖紙
第五條 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兩者商定監理收費每平方米72元,以工程使用面積114平方米計算,收費人民幣8208元,金額大寫捌仟貳佰零捌元進行結算。
2、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日內,委托方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三十,計人民幣2460元,金額大寫貳仟肆佰陸拾元。
3、 工程吊頂分部分項驗收合格后并簽字確認后3日內,委托方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總額的百分之五十,計人民幣4100元,金額大寫肆仟壹佰元。
4、 工程竣工驗收后,10日內,委托方付清監理方監理費余額計人民幣1648元,金額大寫壹仟陸佰肆拾捌元。
第六條 監理人義務
1、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合同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監理人決定委派黃練雄監理工程師,全權代表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人義務。
2、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相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委托人義務
1、 委托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向監理人支付監理費。
2、 委托人應當負責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3、 委托人應當在兩者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工程資料。
4、 委托人應當在兩者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費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5、 委托人應當將監理人的監理權利和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八條 監理人權利
1、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對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裝飾裝修質量標準、房屋安全規定或設計合同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標準的材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通知后方能復工。
(3)、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4)、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九條 委托人權利
1、委托人有對本工程設計工程造價變更的審批權。
2、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專項報告。
3、監理人調換本工程監理人員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4、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條 監理人責任
監理人在監理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員過失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費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一條 監理人員過失是指:
1、未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質量標準和施工規范進行質量控制,造成工程返工的。
2、未嚴格對按合同約定施工材料進行檢驗,造成工程返工的。
3、未嚴格進行分部、分項驗收,做好驗收記錄,并經委托人確認,留下工程隱患造成委托人損失的。
衡量監理人是否過失的依據以監理人的是否書面告知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報告以及工程驗收記錄為準。
4、 監理人在監理期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方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賠償金 = 直接經濟損失 × 5%(酬金比率)
第十二條 委托人責任
1、 委托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2、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3、 委托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監理人監理費,如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向監理人支付人民幣壹佰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監理期限,兩者應重新約定監理費用。
2、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貪污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3、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報酬。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兩者當事人商量解決,商量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 本合同未盡事宜,兩者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兩者各執一份。
7、 本合同經兩者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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