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出口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出口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出口合同 篇1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出口合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出口合作的貨物為_________________。具體貨物信息(包括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包裝、價格等信息)由甲方出具書面的簽字蓋章的《出口貨物確認單》給乙方,乙方根據甲方《出口貨物確認單》的信息安排出口手續。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三條、合作分工
1、甲方須在貨物出運前,將相應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規定須提交的相關資料交給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出口退稅手續。
2、由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的境內倉庫提取《出口貨物確認單》中確定的貨物,并運輸到甲方指定的港口或境外地點,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和運輸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負責辦理出口合同項下的出口收匯,甲方有義務給予乙方配合。
第四條、收益分配
1、甲方同意出口退稅由乙方享有。乙方應在收到境外客戶所付外匯貨款和收齊相關出口貨物真實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且貨物已報關出口后的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貨款,具體計算公式為:乙方應付給甲方的人民幣貨款=雙方商定的結算匯率×外匯貨款。若已發生預先結匯給甲方的情況,則乙方將支付給甲方的人民幣貨款中予以扣除已結匯的'部分。
2、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服務費的計算公式如下:乙方收取的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合作出口貨物的美元報關金額數。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應償付乙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手續費和所涉及貨值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2、由于海關對出口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價格等方面提出異議而造成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的,由此引起的責任由甲方承擔,若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相等的損失金額。
3、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若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導致另一方遭受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等的損失金額,若損失情況難以計算,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所涉及貨值_____%的人民幣作為賠償金額。
第六條、其他
1、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無效,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將不受任何影響。
2、對于本協議項下重要事項的聯絡,甲乙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系,但事后必須用書面方式確認。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由雙方授權
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合同 篇2
供 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TK/HTXS20xx×× 需 方:簽訂地點: 寧鄉縣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注:
1.1 以上安瓿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為準),隨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
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為準)。其中型安瓿灌封機灌裝系統配置為 泵進行灌裝,其裝量范圍為: - ml,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
1.2以上抗生素瓶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為準),隨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為準)。其中 型直線式灌裝加塞機灌裝系統配置為套伺服控制系統控制套國產轉閥陶瓷泵進行灌裝,其裝量范圍為: - ml。直線式灌裝加塞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軋蓋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2.1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xx年修訂)》要求。
2.2質量三包,質保范圍參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終身提供維修服務,質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費。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享受“三包”服務:(1)一切需方人為因素造成的故障、毀損及非正常工作環境下使用,不按說明書使用或未依據說明書指示的環境使用所造成的故障及損壞等;(2)未經供方同意,用戶私自拆卸、修復、改裝產品等;(3)因不可抵抗力(如水災、雷擊、地震、異常電壓)造成的損壞;(4)在設備上使用了不屬于供方出售的零部件;(5)自然磨損、易損件損耗等。
2.3質保期為設備調試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貨到需方之日起十五個月,以先到時間為準。
2.4需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期限為貨到需方之日起六個月。 三、交(提)貨期:
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后日具備出廠驗收測試(Factory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FAT)條件,FAT合格且收到提貨款之日起3日內交(提)貨。
【注:當需方不接收上述交貨期時,則可按之前的版本: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后日,并經FAT完成后交(提)貨。】 四、交(提)貨地點:
上述第一條所有貨物交貨在需方指定地點: ,需方收貨人及
聯系方式: 。
五、運輸方式、到達站港、貨物風險和費用負擔:
汽車運輸,供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途中貨物安全;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需方負責卸貨、貨物安全及相關費用。
【對于需方自提貨物的,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交付方式與風險承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木箱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
7.1驗收標準: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xx年修訂)》要求及雙方約定的技術文件,由雙方共同驗收。
7.2工廠驗收(FAT):合同設備制作完畢,經由供方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后,需方按時派人到供方現場,由供需雙方對設備進行出廠驗收測試(即FAT)。需方超過一周未派人到供方FAT或委托供方進行FAT的,視為接受供方的FAT結論。
7.3開箱驗收:
7.3.1設備運抵需方,當符合安裝條件時,需方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共同開箱驗收。供需雙方根據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對合同設備及其附件(或三包件)的數量、外觀進行共同開箱清點、驗收。如清點無誤,需方應在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上簽字確認并蓋章。如發現數量不足或缺漏等問題,需方應在三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由供方采取補足等措施,并由供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7.3.2設備運抵需方后,若需方暫時不具備安裝或者使用條件,所運抵設備應由需方負責采取防潮防塵等有效措施妥善保管,且不得單獨開箱,以免造成設備及備件的受潮、毀損或丟失。若需方自行拆開包裝或保管不當,則合同設備的缺損由需方自行承擔。
7.3.3若供方不能按期到達,則可書面授權給需方單獨開箱驗收。 7.4現場驗收(SAT):
7.4.1需方具備安裝調試條件時,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派員進行設備
調試,供方收到通知后7日內派員至需方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指導工作。
7.4.2設備調試完畢,供需雙方應當在7日內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測試(Site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 SAT。需方逾期未組織進行SAT,自動視為SAT驗收合格。若雙方對驗收結論有重大分歧,應當友好協商或者在15日內提出技術裁決的申請,逾期未協商或未提出技術裁決申請自動視為SAT驗收合格。
八、隨機備品、易損件清單及供應辦法:
按產品使用說明書。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9.1合同生效后5日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作為預付款。
9.2經由FAT驗收合格后3日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60%作為提貨款,供方收到上述足額貨款后發貨。
【注:1、如果付款方式是3.3.3.1,則應增加此條: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一周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如果設備到達需方后,因需方原因(如廠房、水、電、汽等未就位等)導致設備無法調試驗收,且時間超過了60天,則需方應在貨到需方現場滿60天后一周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30%。待需方調試條件具備時,供方派員到需方進行調試。 2、付款方式須盡量爭取361或更好的方式,若付款方式為3511、3421、3331等,須有行政辦公會成員電子會簽同意。】
9.3如需方延期付款或延期FAT,則交貨期順延;若需方延期支付提貨款超過90日的,視為需方不能履行合同,依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處理。
9.4供方收到開票明細和需方簽字的SAT驗收報告后,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
【注意:如有調試款: SAT驗收合格后,供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
9.5合同總貨款的10%,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9.6需方以轉賬或銀行電匯的方式付款至合同約定賬號。供方不接受現金支付。如需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包括供方業務人員在內的任何個體,則供方均不予承認,如需方以承兌匯票背書方式支付,未在被背書人欄填列供方公
司名稱,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需方自行承擔。
【注:若客戶堅持要求以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付款,則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40%,且合同總額中增加承兌貼息費用。】 十、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0.1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10.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與糾紛,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罰金和賠償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標的.價格總額的10%。 十一、保密責任:
合同一方對在本次合作中獲悉的另一方在生產、市場、管理等方面的技術及商務信息負有不可推卸的保密義務。任何將該類信息、技術秘密的自用或泄漏均視為違約行為。受侵害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二、需方技術要求:
12.1供方按需方提供的樣品瓶、樣品塞、樣品蓋(或尺寸圖紙)及樣品藥液(或樣品藥粉)等技術要求設計與制作合同設備。
12.2合同設備的整線布局按需方的廠房平面圖進行,并得到需方確認后方可實施。
12.3需方提供的以上兩項中的樣品圖紙和設計圖紙,均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范圍的整改項目,應由供需雙方確認該整改項目的可行性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由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承擔,同時交貨期順延。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13.1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應退還需方所付款項。若因需方原因,未經供方書面同意,需方不繼續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 需方已付款項不予返還,用于彌補供方的投產損失。
【注:如對方要求在合同中約定遲延交貨的違約金,則我方相應約定遲延提貨的違約金,作為對等條款。如對方要求違約金比例按合同總額的%計算,
出口合同 篇3
一、口頭合同的有效適用情形
口頭形式的合同是指當事人以直接對話的方式或者以通訊設備如電話交談訂立合同。它廣泛應用于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與人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關,如在自由市場買菜、在商店買衣服等。現代合同法之所以對合同形式實行不要式為主的原則,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頭形式,無須當事人約定。
凡當事人無約定或法律未規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頭形式。
二、口頭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
口頭合同屬于不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以語言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達合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頭形式。口頭合同在即時清結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點是簡便易行,但其不足之處在于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當事人孰對孰錯很難劃分。
現行《合同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不動產轉讓合同、涉外合同、價款或報酬在當事人認為數額巨大、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頭形式,否則發生合同糾紛時舉證困難。
三、口頭合同的效力認定
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這個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4、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5、意思表示真實。
出口合同 篇4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借款人:
貸款人:
簽訂時間:
出口合同 篇5
甲方(出口貨物供貨人):XXXXXXXXX
乙方(出口代理人):XXXXXXX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XXXXXXXXX
2、數量:XXXXXXXXX
3、質量:XXXXXXXXX
4、規格:XXXXXXXXX
5、包裝: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XXXXXXXXX網上交易平臺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接受乙方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在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XXXXXXXXX。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XXXXXXXXX%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XXXXXXXXX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負責。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XXXXXXXXX%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出口合同 篇6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出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代理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達成如下協議:
合同號: 合同總金額:
一、甲方盡力協助乙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甲方須審慎地和進口商商定合同條款。在確定具體條款內容后,要求乙方按此條款與進口商簽訂出口合同。
二、委托內容:
1、委托出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
商品名稱:
牌號:
規格:
數量:
2、委托出口商品的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
單價:
支付方式:不可撤消、可轉讓的、90天遠期信用證
3、委托出口商品交貨、運輸要求:
交貨期:
三、甲方確定的供貨商為
四、甲方同意由乙方同供貨方直接簽訂購貨合同,供貨方將按購貨合同要求把貨物交到乙方指定地點。
五、乙方須克盡職責地完成所有制單(報關單、形式發票等)、及報關工作,并負責租船、通知買方辦理保險。甲方負責貨物的國內運輸,并全程配合乙方完成報關、交貨手續,直至乙方取得貨運提單。
六、甲方要求進口商開立信用證時注明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乙方為第二受益人。并且只有乙方有權向議付行議付。甲方應盡力要求進口商將開立信用證的受益人直接指定為乙方。
七、在收到信用證的同時甲方支付 %的'履約保證金,并經乙方賬戶轉付進口商。
八、乙方收到確認無誤的信用證后必須保證在 30 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信用證金額的 70-80% 比例完成打包貸款。貸款款項用于支付貨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備貨所需的余款由甲方首先以定金或者預付款的形式直接支付給供貨方,甲方在實際向供貨方付款后,應該要求供貨方出具此款系付乙方與其所簽訂的供貨合同項下貨物的部分貨款的證明文件并提交給乙方,以證明甲方完成全部貨款的付款義務。甲方應協助乙方取得供貨方全額的增值稅發票。
九、由甲方承諾由其 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對打包貸款的銀行為乙方提供銀行認可的反擔保。
十、乙方如果在正本信用證被銀行正式確認接受后 30 天內無法完成打包貸款,應該按照合同金額的 2.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費用的收取和分擔:乙方按照合同金額的 %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本合同履行所產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及相關必要費用(報關費、檢驗費、運費、銀行正常手續費等)均由甲方承擔,由甲方直接支付。其它額外費用由乙方告知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負擔。甲方FOB交貨后同意由乙方出面辦理押匯,押匯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在收到全額的增值稅發票和所有退稅有關單據后 個月內辦妥出口退稅。
十三、乙方結匯后在三個銀行工作日內將扣除貸款、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收取的 % 代理費后即時付給甲方。出口退稅款到帳后即付甲方。
十四、甲方應該確保乙方與進口商簽訂合同的真實性和可履行性,如乙方確有可靠證據證明或甲方、進口商的行為足以引起乙方對合同真實性的合理懷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因甲方的過錯對進口商的資信缺乏必要的了解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困難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必須承擔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五、合同糾紛:
1、如屬甲方責任造成涉外合同不能履約,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屬外方(進口商)責任,甲方應在索賠期內提交正式的書面索賠文件,索賠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無論屬外方(進口商)還是甲方責任,合同未能執行的,乙方不收取代理費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本合同所產生之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書或合同附件等形式予以補正。
十八、本合同生效之前提條件:乙方法定代表人按照乙方和通知行簽訂的協議規定的程序簽字確認所收到的信用證是符合要求的,是可接受的,經銀行押密后通知甲方該信用證即為有效,本合同自此時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執三份。
甲 方: 乙 方:
簽 章: 簽 章:
日 期: 日期:
出口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出口商品業務事宜,簽定本合同,委托出口合同。
一、出口商品描述
1、商品名稱: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價格條款:_________
5、總值:_________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出口合同條款(編號_________)規定商品品質、數量、包裝及時組織貨物。
2、承擔出口裝船前的一切費用,并按乙方指令時間、數量將貨物運至乙方指定的倉庫或集裝箱場地。
3、凡屬商品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及交貨期原因產生的客戶索賠,并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必須保證所提供商品的商標、品牌、所涉及的專利及專有技術符合有關知識產權之規定。
5、如該商品享受國家的出口退稅待遇,由乙方辦理退稅時,甲方需提供完整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與甲方共同制定對外成交合同條款,并負責對外簽約。
2、隨時掌握備貨情況,負責接受國外客戶開出的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以T/T方式匯來的貨款。
3、辦理出口貨物報關、報檢及制單結匯手續。
4、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5、如退稅由甲方辦理時,乙方需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退稅聯)、出口發票和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聯),合同范本《委托出口合同》。
6、乙方根據稅務局認定的退稅證明,可為甲方辦理出口退稅貸款。委托出口退稅貸款協議另行簽訂。
四、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乙方按出口商業發票的_________%收取委托手續費。
2、出口收匯后,乙方扣除委托手續費、報關、報檢費和其它應收費用后與甲方結算。
3、經雙方確認后,根據對方所提供的書面匯款指示以支票或匯票形式及時辦理結算。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編號_________的出口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結算完畢后終止。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9
合同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xx年1月10日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萬美元,在xx年年底前履行完畢。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代理方:
1.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委托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
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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