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長期合同范文集錦9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長期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長期合同 篇1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并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 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并向承租方提供復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 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于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范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 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后,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注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 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注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周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長期合同 篇2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將 [品牌、車型]型,色,生產年份,發動機號,車架號,車牌號的車輛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同意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出租方提供的車輛,租期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體發車日為準。每月車輛租金為人民幣元(含投保下列保險的費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時將上述車輛交承租方使用,則出租方有義務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級別的車輛用于承租方于新車采購期間的替代用車,否則承租方可按元/天相應免于承擔延誤期間的租金。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租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全新、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等有效證件和繳費、完稅證明,確保所有與本合同履行相關之稅費已繳清,證件齊全有效,在相關證件有效期到期前須及時通知出租方并負責辦理更換并承擔所有費用。
2. 免費提供或負責每行駛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指由出租方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年檢并承擔所有年檢費用)和非人為造成故障的維修或保修,承擔市行政區域內全年每天24小時租賃車輛拋錨救助和搶修的責任及費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當(使用不當指在機油燒干、水箱漏水等類似情況下仍然繼續使用)或沒有按規定保養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將不提供免費服務。
3. 協助承租方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車輛在修理期間,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車,出租方將按元/天的標準提供。若是由于非人為因素或承租方無責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將免費提供同等級別的替代用車。
5. 出租方對車輛本身質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損失不承擔責任。
6. 出租方按雙方約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為方便承租方用車,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償上門服務,具體項目和收費標準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車輛鑰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額外鑰匙,需簽訂鑰匙借用/加配承諾書,并支付相應費用.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 交車驗車時須仔細檢查各種隨車證件,在證件有效期到期前須及時要求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規定,在出市境時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 應定期檢查車輛的機油、制動液、冷卻水、電瓶液和輪胎氣壓,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停車和油費等費用。
4. 租賃期內按時參加每行駛公里的保養和每年年檢(年檢時間以出租方的書面通知為準),承擔因延遲參加年檢或保養而引起的一切罰金和法律責任。汽車供應商制定的保養公里數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內可以作為正常范圍予以執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規定公里數參加保養,并超過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數,承租方每超過1000公里需支付元額外費用。
5. 在租賃期內遺失車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證件,由出租方負責補辦,承租方將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和停駛期間的租金。 6. 租賃車輛時,應如實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承租方變更相關信息,應在3個工作日以內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7. 車輛租賃期滿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種證件(以本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為準)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輛的車況、工具、隨車證件、附件和設施應處于正常狀態(不包括車輛過度使用造成的磨損,如輪胎、剎車片等損耗件的磨損),車況的確認以本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為準;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維修或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
8. 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承擔車輛還回以前因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罰款或費用等全部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9. 車輛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國有效駕證一年以上的人員駕駛(外籍人士因國際駕照轉國內駕照除外),否則出租方不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10. 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11. 不得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12. 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零件、內飾、外觀。承租方違反本條,應賠償出租方損失。
四、押金及費用支付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生效后,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幣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結束,若承租方無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出租方將向承租方不計息一次性退還押金。承租方若確已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出租方有權從押金中抵扣承租方應支付給出租方的款項,并不計息一次性退還余款(如有) 1. 月租車費用已包括:
(1)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租費、保險費;
(2) 定期保養、年檢的材料及人工費及年間機構可能收取的相關其他費用;
(3)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征收的與本合同履行相關的有關稅費。
2. 本合同按每個自然月為1個付款周期,先付租車費用后用車輛,月租車費用在每個
自然月的1日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開出相應租金發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逾期金額的1‰作為滯納金。出租方逾期提供當期租金發票的,承租方得相應順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發生車輛違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險費用上升的,出租方將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險費上漲部分的費用。
4. 若由于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租車成本變化,出租方將就成本變動部分與承租方協商租金調整。
五、行駛里程約定
1. 租賃期限內行使里程限額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計費,超公里費在合同結束時結算。
六、車輛保險約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約定車輛已投保了以承租方為受益人的車輛損失險(賠付車輛購車發票價格的80%)第三者責任險(保額50萬元人民幣)和交通事故強制險(保額12萬元人民幣),不計免賠險(保額50萬元人民幣)盜搶險、玻璃險、劃痕險、車上人員險(每人保險金額為10萬元) .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前述保險所有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月租金中。 2. 發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在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出租方指定的地點修理;承租方應一次性付清修理費、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計算基準為該次事故車輛維修費總額扣除該次事故更換的配件費用后的余額的10%)和其他與事故相關的處理費用(如施救費、車損評估費、停車費、醫藥費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車輛停駛期間的全額租金。
3. 出租方將協助承租方處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險公司索賠。承租方須在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交通事故結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如實提供事故證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修理發票和修理清單等單據。涉及人員傷亡的,在保險公司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相應單據。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規定時間內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單證,則視作為承租方自愿放棄索賠權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責任,承租方須協助出租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由第三方承擔的費用。
5. 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損壞,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保險理賠(若有)以外的維修或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
6. 在承租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被搶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承擔保險理賠(若有)以外的重置車輛的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費用結清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免賠及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 本合同所購買保險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險等險種。若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需追加保險險種,由承租方承擔相關費用,出租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七、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賠償損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條項下的付款義務超過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書面催告后超過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違約金。
4. 合同終止時,承租方應返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將到期時,如承租方有需要續簽合同,請提前1個月用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直到新合同簽署完畢,除非雙方屆時另有書面約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車輛交接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才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長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承運人西安春秋旅行社(以下簡稱乙方)根據公司接送職工(以下簡稱甲方)需要,為其提供長期的客運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根據甲方需要,乙方負責承運甲方員工上下班,乙方用于承運的車輛應為空調旅游大巴車(不少于49座)。
二、乙方應當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每晚19:00以后(如節假日19:00以后用車由甲方提前兩日通知,乙方必須予以滿足),具體發車時間及線路為:
1、發車時間:19:00一輛,20:00一輛,21:00一輛,所有車次均應當按照行程線路往返。甲方有權在發車時間屆滿前一個小時內要求減少發車車次。
2、行走線路及里程:服務外包基地-袁旗寨-鋪上村-查張村-雙水磨-丁家橋-西辛莊-楓葉新都市-玫瑰大樓- 高科大廈(高新路);單程約12.5公里,往返約25公里。
三、服務費及計算方式:
1、甲方承諾每天往返不少于2次,每月用車天數不少于15天,不足2次和15天的以至少2次/日和15天/月計算。
2、雙方商定日服務費為兩個標準,每日往返兩車每車次單價為320元,每日往返三次(含三次)每車次單價為260元。如每月發車日低于15日的.,則低于的天數應當按照發車兩次計價。
3、實際用車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每月服務費價格按照每車次價格和當日總車次及當月實際使用天數相乘計算。
四、結算方式:雙方約定結算方式為現金,結算周期為月結,即甲方在當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務費,逾期每天向乙方加付當月服務費0.3%的滯納金;在收到甲方服務費當日,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乙方或其車隊的正規發票。
五、保證金:甲方需在合同簽訂后3日內向乙方支付保證金五千元(5000.00元),乙方需在車輛運行2個月后一次性退還押金或在第三個月的服務費內抵消。
六: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為5年內8成新49座空調旅游大巴。
2、乙方需保證車輛清潔,車況良好并配備安全設施,做到文明駕駛,確保安全行駛。
3、乙方駕駛人員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資質,合法上崗。
4、乙方車輛須保證車輛手續、保險等相關項目的齊全有效,非甲方員工人為造成的交通事故及意外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客運服務過程中出現的交通違規由乙方負責。
6、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路線行駛及停靠,不得私自變更,特殊情況必須改變時,必須先向甲方負責人及時通報。
7、乙方需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到達,準時發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發車遲延在20分鐘以內的,每車次扣除100元;20分鐘以上的,每車次扣除200元,直接在當月服務費內扣除。
七:甲方承諾:
1、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及時足額付款。
2、甲方要求自身員工文明乘車,因甲方員工原因對車輛造成損壞的由甲方協調其員工負責處理和賠償。
八、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期三個月,起始日期為20xx年12月07日至20xx年2月31日。
九、合同續簽:如本合同到期,且除時間以外其他內容沒有變化的,本合同按月自動順延,任何一方需要終止合同的,可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后予以終止。
本合同自20xx年12月07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長期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共同發展,加強甲、乙雙方的業務合作關系,經雙方共同協商,本著“平等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1、甲方確定乙方為其生物質顆粒燃料指定供應商,在甲方采購的生物質顆粒燃料中除其客戶指定使用其它品牌產品外,甲方所有相關工程的生物質顆粒燃料在協議期內均采用乙方提供的生物質顆粒燃料,不得使用其它同類品牌。
2、乙方產品不能滿足甲方的設備使用要求,甲方有權選擇市場上其它公司產品。
二、采購訂單簽訂方式
1、甲方根據燃料消耗情況,及時與乙方聯系確定所需生物質顆粒燃料用量后,以訂貨單形式通過傳真告知乙方;
2、乙方收到傳真后,核定單價、總價后回傳甲方,甲方確定后領導簽字確定發貨。
三、供貨價格
1、雙方的戰略合作具有重要性及長期性,在雙方合作期間內,甲乙雙方將按年度定價。
2、乙方保證在同一銷售區域內提供給第三方的價格不得低于提供給甲方的價格,如發生第三方價格低的情形時,甲方自動享有第三方相同的價格。
3、如因市場原因造成乙方調整價格的情況,無論價格上漲或下降,則乙方按照其調整后正式生效價格按原折扣折讓價給甲方供貨。但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前已經簽訂的購銷合同仍按購銷合同約定價格執行。但是如果價格下降,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賠償三倍差價。
四、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經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1、熱值
生物質顆粒燃料發熱量在3900~4800千卡/kg左右(一般為4500千卡/kg)。
2、純度
生物質顆粒燃料,主體為純木質原料,不含任何粘合劑及添加劑,不含其他不產生熱量的雜物,含水率(%)<10;密度(kg>1、12;灰分(%)﹤1、5;全硫(%)﹤0、03。絕對不含煤矸石、石頭、泥土等不發熱反而耗熱的雜質,燃燒后無結膠。
3、其他
燃燒率>=99%,熱效率>=87%,排黑煙度(林格曼級)<1(指不能有明顯可見黑煙),排塵濃度<=80mg/m3
4、乙方有義務保證供貨時間不超過雙方約定的`供貨期。
五、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協商后,確定付款方式為:匯款方式支付。
六、配送服務
甲方所需產品每批金額元以上時由乙方免費送至甲方所在地倉庫,或承擔物流等運輸費用,其每批金額元以下時由甲方自行從乙方處提取或承擔物流等運輸費用。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不準確,導致乙方發錯產品的,由甲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同時,如果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準確,而乙方發錯產品,則由乙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
2、乙方所供產品因制造、質量、運輸等原因,引起生產上的所有損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3、如因市場原因造成乙方降價后,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則視為乙方違約,并由乙方補償三倍的差價。
八、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及具體購貨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則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訴訟方式解決。
九、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3、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中任何未盡適宜,雙方將以友好方式解決。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長期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簽署時間:
簽署地點:
采購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供、需兩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共同發展的合作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訂貨條款
1、供、需兩方共同確認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基礎價格、供貨量等。“產品價格表”中如無特別說明,則默認該價格均已含17%增值稅。 產品價格表:
2、合同中供貨量為□年度□季度□月度或 階段指導參考性計劃,需方可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供方應以需方的《采購訂單》作為供貨依據。
3、除本條所列的價格及本合同中列明應由需方承擔的費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費用。如無特別約定上述價格應包括但不限于保險費用、包裝費用、運輸費用、售后服務費用等。
4、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產品市場價格降低,或需方訂貨量增加,供方價格應相應下調,實際供貨時發生價格下調的,結算價格以供貨單中注明的下調后價格為準。
第二條 質量條款
1、技術、質量要求:供方應及時與需方技術、品質等部簽訂技術、質量等相關協議,該等協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產品性能、材質、工藝及服務應以合同及所簽有關協議等文件為準。(根據采購貨物實際情況定,非標產品或復雜、成套產品必須要簽訂技術協議)
2、供方應提供符合需方質量要求的合格產品。供方應向需方提供出廠驗收技術條件及/或出廠檢驗標準,并在每批供貨時附一份按驗收技術條件及/或出廠檢驗標準做的檢驗報告。每件產品應有檢驗合格證。
3、供方提供的產品國家規定必須達到3c認證標準的,供方必須通過并提供3c認證。
4、需方在必要時,可以到供方的生產現場進行檢查,對供方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監督檢查;并可在供方庫存中抽查,在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供方需承擔檢測費用,供方應在發現之日起15日內制訂改進計劃報需方,并將實施結果向需方報告。
7、產品質保期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
8、需方需要采取處理、更換時,供方要對需方給予全面的協助配合。即使貨物已超出了國家規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斷是由于供方的責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質量問題,供方也應對用戶進行維修、更換、賠償。
9、對因供方貨物質量原因造成:連續出現質量問題;出現市場重大、批量質量事故;發生用戶投訴或法律訴訟;或給需方榮譽造成很壞的影響或給用戶造成重大損失時,供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賠償經濟損失及需方的名譽損失,同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貨或終止供貨合同。
10、在質保期內,供方提供產品出現與上述質量條款不符之處,需方將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質保金;供方在質保期內對產品承擔“三包”義務,質保期滿收取成本費用。
第三條 包裝條款
1、包裝方式(含包裝的外觀標識、包裝的分類): 、
2、供方未書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裝物或包裝箱,需方可選擇自行處理或要求供方處理。
3、包裝費用:由供方承擔。
4、包裝必須適合長途運輸,適于正常狀態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裝箱和包裝物應完好無損,否則需方有權拒收供方的貨物。
6、供方產品包裝應嚴格做到使產品能安全運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貨地點,保證貨物無磕碰、無銹蝕等質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條 運輸條款
1、運輸方式:供方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
2、交貨地點:
3、運輸費用:供方負責運輸并承擔費用。
4、供方未能達到協議中的裝運要求,如延遲、錯發貨、錯發送地點,為按時履約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運輸方式將貨物運至需方指定地,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5、交貨時間、數量、品種等具體要求根據需方供貨通知單執行。
6、供方應承擔產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風險,直至產品交付給需方并經驗收合格為止。
7、貨物運達需方指定地點并經驗收合格前,風險由供方承擔。
第五條 交貨條款
1、每批次的供貨數量與交貨日期等由需方以書面形式(《采購訂單》)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時供貨的情況發生,供方必須在接到需方供貨通知單后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應嚴格按需方《采購訂單》中確定的時間、數量、交貨地點等向需方供應產品。供貨期是指配套產品到達指定地點的期限,是根據需方的需求所確定的,供方應嚴格遵守。
4、如果預期可能會發生供貨延遲,供方應主動通知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發生的延遲,供方應根據情況及時調整供貨計劃。
5、供方應將訂購的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點。交貨日期以需方實際收到貨物日期為準。
6、需方有權將供貨通知單中規定數量以外的貨物
退回給供方,由此產生的包裝、裝卸、運輸費用及風險等由供方自行承擔。
7、交貨附件:供方按供貨通知單向需方提供貨物時,包裝物內應同時提供供貨(裝箱)清單、產品合格證;如供應商從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單及合格證明,進口件還需提供進口原產地證明及/或商檢證明。
8、供方派駐及送貨人員必須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規定。
第六條 驗收條款
1、供方產品到達需方指定地點,需方倉庫保管人員簽字接收,需方人員簽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驗收。
2、驗收標準: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兩方確認的標準驗收。
3、需方應在產品到貨后的合理期限內按驗收標準進行驗收,并出具書面報告,驗收結果以需方出具的書面報告為準。
4、供方產品的交貨數量,指經需方入庫前通過驗收的數量。
5、需方在裝配過程中發現產品存在質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應立即通知供方,供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不得以產品已經需方檢驗合格而推卸責任。
第七條 結算條款
1、 □匯票/□支票/或其他:
2、結算方式:供方憑兩方簽字確認的終驗收報告和17%全額增值稅發票(在貨到驗收合格后開具)與需方結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應及時向需方提供實際銀行賬戶。其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需方,未經兩方事先一致書面同意,供方不得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或讓任何第三方托收應收款項。
5、需方有權拒付供貨質量有缺陷和供貨數量不足部分的產品的貨款,直至有質量缺陷的配套產品得到更換和補足數量不足部分為止或得到的解決。
6、需方有權決定從貨款中扣除因產品質量缺陷而造成相關損失的索賠金額。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賠金額,則供方須在接到索賠通知10天內付清剩余金額。
第八條 知識產權條款
1、合作期間,供方為需方生產的需方專用產品,未經需方明確的書面授權,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需方得到的任何技術資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該產品。
2、未經需方明確的書面授權,供方不得將提供給需方的擁有專有技術的產成品轉給第三方來生產。
3、合作過程供方基于對需方供貨產品所進行的技術改造(包括專利權、專利申請優先權)為兩方共同擁有。
4、如供方違反上述條款,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數額為該產品實際結算價格的 倍,并調整供方供貨量、停止供貨或終止合同。違約金由需方財務部直接從供方貨款中扣除,貨款不足以抵扣違約金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預見的、確實阻礙其履行義務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嚴重火災、水災、臺風、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災害及事件。但是,對于那些可以預見的自然災害,供方應事先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響,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可抗力事件存續期間不承擔責任,在此期間兩方都應盡最大努力將不可抗力,特別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誤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減輕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問題應通過兩方協商加以解決。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應立即(不應遲于獲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不可抗力影響存續期間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可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產品責任
1、因供方產品質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產品的最終用戶)人身、財產損失,由供方償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實際損失。對產品缺陷,供方應進行整改,否則需方可單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對其產品檢驗合格而免除其所應承擔的產品責任。
2、需方發現供方所發配套產品與產品定購計劃要求數量不足時,需方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權來需方核查,如情況屬實,供方應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時間內予以補足,其費用及損失由供方承擔。
3、需方發現供方所發貨物與產品訂購計劃要求品種不符時,需方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況屬實,供方應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時間內免費更換錯發的貨物,因錯發貨物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供方承擔。
4、供方應承擔逾期供貨的責任(不可抗力除外)賠償逾期供貨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間接損失。
5、需方應積極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供方的過錯,從而減少損失。供方應補償由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供方連續 個月不能及時供貨,則需方可單方解除合同,需方損失由供方承擔。
2、由于供應商責任造成生產現場停產的實際損失由供方承擔;
3、由于產品不合格的賠償:不合格產品價值+關聯損失+鑒定費用
說明:
不合格產品價值:按合同價計算
關聯損失:指由于該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損壞、人員的傷亡等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計算。
本條所稱損失,同時包括給需方的最終用戶造成損失而發生的索賠。
鑒定費用:指用于證明該產品狀態、明確責任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檢驗試驗、人員差旅費用,按實際發生計算。
對由于供方產品不合格造成的停產,賠償金額按上述兩種算法中較大金額計算。
2、供方交貨的產品有質量瑕疵時,需方有權選擇退、換貨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價接收。因不合格產品造成的損失,按合同有關產品不合格賠償條款處理。
3、供方交貨少于需方供貨通知單所規定的數量及品種或未按供貨通知單要求時間供貨時,需方有權要求按供貨通知單所規定的數量品種供貨或補齊,供方須及時供貨或補齊。未及時補齊部分產品處理辦法:按未供貨或未補齊部分供貨金額的 %給需方以補償。
4、交貨時及在需方生產線上、倉庫、售后服務中發現供方產品有質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時到達需方或最終用戶現場進行修理或更換, 否則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換,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同時供方賠償需方上述實際費用的 %。保用期內,供方免費給予需方或最終用戶修理或更換,負有包修包換義務;保用期外,供方給予需方的最終用戶提供優惠價格。供需兩方資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戶使用其服務網絡。
5、因供方上述違約行為造成需方停產或其他損失,供方賠償需方損失同時,在供方停止供貨期間,需方有權另選供應商。
6、當供方出現違約行為,需方進行索賠時,需方將索賠清單及計算依據書面提交給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內供方不提出書面異議,視為無異議,需方將從供方貨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違約時沒有依據上述條款對供方進行索賠處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責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貨服務的,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需方。剩余貨款,需方在 個月后支付給供方。
9、如單方終止合同或超過需方供貨通知單 天以上的未供貨量,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停止供貨前當月供貨額的 %,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其它
1、合同經供需兩方蓋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爭議和糾紛,兩方應通過談判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3、合同變更須兩方以書面形式確認。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兩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項下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購訂單》 附件2 、
7、供需兩方應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產品質量的持續改進,達到合作共贏的目的。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有權代表簽字: 有權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長期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補充說明:
1、 以上租金為標準租金,以每月行駛5000公里計算,超過該公里數按2元/公里計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產生的駕駛員加班費。
3、 甲方于15天內提供出SONATA新車,在此期間暫時使用瑞豐商務車,工作時間為早9:00——晚11:00。
二、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乙方指定車輛,并應提供車輛(駕駛員)之行駛證(駕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保單等有效證件或復印件。
2、 免費提供每行駛5000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和非人為造成的故障維修,承擔車輛拋錨搶修。
3、 負責處理在租賃其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車輛在修理或保養、年檢期間,甲方將提供替代用車。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以及停車費用和油費。
2、 租賃車輛時,應如實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3、 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不得因為趕時間而教唆甲方駕駛員超速行駛,或指定車輛停放在非安全區域或國家未許可區域。
4、 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業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5、 不得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6、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內飾、外觀。若乙方違反本條,應賠償甲方損失,并支付甲方損失的五倍作為違約金。
四、 費用支付
1、 月租車費包括:
(1)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月租費、保險費
(2) 駕駛員工資、午餐費
(3) 定期保養、年檢材料及人工費
(4)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征收的有關稅費
2、 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雙方于每月的24號確定當月的超出公里數及相應租金并開具發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現金方式支付,節假日順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當期租車費用的5%作為滯納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簽署后,先支付3個月租金21000元。
五、 駕駛員工作時間約定及用餐約定
1、 駕駛員工作時間為14小時/日(AM 7:00——PM 21:00),超出時間按每小時10元計算,每周工作六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用按法定比例計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補貼駕駛員通訊費100元。
3、 加班補貼和通訊費由乙方直接與司機按實際加班時間予以結算。
六、 車輛保險約定
1、 車輛保險由甲方負責,投保險種應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盜搶險等險種。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
2、 發生車輛事故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甲方指定的'地點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責任,乙方須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有第三方承擔費用。
4、 若在車輛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報案并協助處理交通事故。
七、 合同的終止與違約責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可要求賠償。
2、 若經友好協商,雙方以書面形式同意在租賃期內解除合同,則不追究任何責任。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后,本合同隨即終止。
4、 合同即將到期時,如乙方不需續簽合同時,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則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自動順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續約三年期間租金價格不得變動。
八、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商鋪委托經營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乙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產權(經營權)的_____商鋪(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委托給甲方統一招租經營。
第二條商鋪委托經營約定
1.委托期間,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歸甲所有,乙方不得自行委托經營管理。
2.乙方委托經營期限內的收益由甲方給予固定回報。
3.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收回商鋪自行經營或另行招租委托經營,但經營內容必須符合市場經營管理方的行區劃分規定。
4.委托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甲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
第三條期限及收益方式
1.商鋪委托經營期限
乙方委托甲方經營商鋪期限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以固定回報率,現金方式支付乙方委托經營收益,其具體回報率按時間先后順序分別為:商鋪凈房款的年_____%,_____%,_____%。年回報收益分別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工作日內,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返還。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若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期限支付乙方返租金,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合法擁有的商鋪凈房款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若在簽訂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除全額支付乙方_____年委托經營返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合法擁有的商鋪凈房款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若在簽訂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除全額返還甲方_____年委托經營返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合法擁有的商鋪凈房款_____%的違約金。
第五條經營期滿
委托經營期滿后,由甲方選聘市場經營管理公司進行市場管理。
第六條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_____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
(2)_____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_____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保密義務
一方對因商鋪委托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否則將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相應損失。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補充與變更
1.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條款獨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期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實際借款額以借據為準。 第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實際借款額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章 提款和還款
第四條 分次提款。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條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貸款人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借款的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產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七條 分次還款,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條 借款人用下列資金,但不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九條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三章 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確定為年息_________%,期滿后由貸款方根據國家當時規定檔次利率重新確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十二條 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三條 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戶內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四章 擔保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十五條 如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五章 雙方承諾
第十六條 借款人承諾:
(1)項目自籌資金及其他籌措資金按時足額到位。
(2)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4)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于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5)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6)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后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7)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戶行、賬號、存款余額等),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十七條 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九條 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條 借款人、貸款人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借、貸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貸款人營業場所辦理提款手續,也未和貸款人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的,應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貸款人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1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第十九條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6項、第7項時,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條 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后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以及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等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三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
(1)貸款證復印件
(2)借款人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檢營業執照復印件
(3)借款人授權代理人委托書
(4)擔保合同年字第號
(5)借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長期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公平、誠信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協議以確定雙方的商品供貨合作關系,本協議履行期間簽訂的所有協議書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合同主體
1、甲方要貨方式可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
(1)固定電話要貨。
(2)手機要貨。
(3)上門要貨。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經營商品品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雙方確認的有效證件等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副本原件復印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4、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真實、合法、有效,如乙方提供虛假文件,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二、結算方式(從以下各項中選擇一項)
1、□帳期結算,帳期_________天。
2、□壓批結算。
3、□月銷實結。
其它補充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訂貨數量
1、最小定貨數量為________件或________元。
2、定貨周期是否有限制:
(1)□有:________天,
(2)□沒有。
四、價格約定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所有商品價格均為市場最低價并負責產品配送至甲方經營場所。
2、乙方如上調供貨價格,應先向甲方采購部提出申請。自甲方同意之日起半個月后開始實行。
3、乙方可對甲方的售價進行指導,并保證甲方的售價為當地同類超市最低價格。如發現有比甲方實行的售價更低的價格時,甲方將立即采用新的最低價格,同時乙方承諾甲方有權從貨款中扣除毛利損失部分。
五、商品丟失補償
商品丟失補償率______%。
(1)□每次結帳扣除。
(2)□提供實貨補償。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臨期、過期、滯銷商品的處理
1、過期商品退換貨率______%;臨期商品退換貨率______%;殘損商品退換貨率______%;滯銷商品退換貨率______%。
2、換貨:乙方在收到換貨通知后______天之內,前往指定地點換貨,過期甲方將直接扣款處理。若需現場確定的過期商品,乙方須于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將其收回,過期甲方將不負責保留,貨款扣除。
3、退貨:乙方對于甲方滯銷、變質、有殘、包裝不良的'商品應無條件退貨,由此產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按退貨收貨期限到我超市取貨(取貨期限:市區內______天,市區以外______天),超過有效期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對所退商品的所有權及處置權。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雙方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八、不可抗力
如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部分或完全無法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只要由此造成的無法履行,該方的義務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將暫停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在最短期限內將不可抗力事件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提供有關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所有相關信息。該通知一經發出,本協議項下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的義務將暫停履行。如該暫停履行超過一個月,則雙方中的任一方可為此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九、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違約責任
1、交付的貨物及其規格、等級、產地、商標、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于______天內負責調換;交付貨物的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應于______天內負責補齊。因乙方沒有按照約定交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2、乙方遲延交貨的,每遲延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應交貨貨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甲方逾期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提貨貨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乙方逾期______日仍不交貨的,按合同總額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遲延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遲延付款額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收貨,按該批貨金額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因包裝物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損失由包裝物提供方承擔。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乙方必須是經過國家行政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登記的生產企業或銷售單位,同時具備相應的生產資質條件或銷售條件。
2、供應商應保證所提供商品具備合法授權生產及銷售,如由此而產生相應的法律糾紛及相應損失,由供應商負責承擔相應的后果,而且每天購物保留進一步起訴的權利。
3、促銷商品的供貨價格應在促銷期生效前3天至促銷結束后順延3天執行。
4、甲方可在交貨前對訂單內容進行更改或刪除,但必須事前告知更改內容,乙方在接到訂單_____日內仍未交貨,甲方有權終止訂單。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訂單規定的數量交貨,如與訂單所訂品種及數量不符,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本協議有效期內具體業務處理,包括:增加品種、價格變動、促銷活動及費用處理等,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雙方簽署的書面協議均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合同生效及補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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