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工程合同模板匯編10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 篇1
甲 方:云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發包人(甲方):云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以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四條 質量標準: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一次驗收達到合格。 第五條合同價款
5.1合同暫定總價大寫肆萬柒仟陸佰壹拾元(¥47610.00元),本合同價款最終結算以雙方約定的包干單價乘以經甲方按支付程序審定的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 5.2合同單價:
5.2.1合同單價組成:含稅的合同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從合同簽署到工程竣工期間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工用具、運輸費、措施費、進出場費、維護、管理人員工資、管理費、材料裝卸費、報驗檢驗費、稅費及乙方應得的利潤,以及加班趕工費(含節假日)、勞動保險費用和安全措施費、風險等所有費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包干單價。 5.2.2工程合同單價按下表執行:第六條 驗收及計量:
6.1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一次驗收達到合格。乙方在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都必須達到國家質量檢驗標準,達到甲方、監理要求,若出現質量達不到一次性驗收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至合格為止,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材料、工期延誤等相關損失。 6.2經甲方按支付程序審定的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未實施項目不予計量。
6.3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姓名:趙曉嘯,電話:18687163949 ,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負責人為姓名:敖永軍,電話: 。 第七條 支付方式: 7.1本項目無預付款;
7.2辦理完進度款支付程序后,甲方在次月初五日內支付上月審核金額的70%,同時扣留30%(質保金5%,安全保證金、民工工資保證金等25%);7.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審核金額的85%且暫停支付進度款。
7.4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并按要求辦理完結算手續后一個月內支付至結算價款的95%(不含質量保證金)。 7.5質量保證金按工程結算總價的5%計算,具體退還時間:工程交工驗收合格之日起5年后一次性退完扣出質保期所發生費用的質量保證金,以上均為無息退還。 7.6支付實施要求:
7.6.1每月進度款支付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當月工人的出勤表、工資表、發放名冊及發放金額;發放后將發放的.單據經工人確認后報送一份到項目部;如不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支付進度款。 7.6.2甲方在撥付乙方進度款之前,將對進度款支付情況進行公示,甲方按合同約定付款后,乙方未付勞務工工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7.6.3根據國家有關保護勞務工合法權益的規定,乙方不得扣勞務工應得報酬。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將在中期支付的進度款中代乙方支付給投訴的勞務工應得報酬。且不對投訴金額的準確性負責,后果由乙方承擔。
7.6.4乙方收款人員憑乙方開具的發票及委托書向甲方收款,其他未經乙方授權的任何單位
和個人無權收取款項。 第八條 雙方責任和義務:
8.1甲方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用水用電; 8.2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3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相關工作。
8.4乙方嚴格按照方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8.5乙方自備項目施工所需的一切機械設備及工用具,并自負保管責任。
8.6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第九條 材料、設備供應
9.1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乙方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甲方清點。同時在采購前應將樣品報由甲方和業主書面認可后才能采購和使用,未經甲方和業主認可自行采購的材料,不準進場使用且概不計量,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同時甲方還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權利。
9.2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 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9.3甲方發現乙方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乙方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條工程變更 10.1施工變更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10.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1.1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供應貨物及完成施工,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時完成則工期每延誤一天罰款20xx.00元。若因甲方原因影響,則乙方完工時間相應順延。
11.2 合同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單方終止合同,應向對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管理
12.1乙方應保證安全、文明施工,并對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12.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2.3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同時,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門的進場安全教育,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及安全生產禁令。
12.4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在24小時內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并 獨立及時處理解決問題、支付相關費用。事故處理后積極配合甲方、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按照約定和調查結論承擔相應的責任。 12.5乙方對本單位機械設備、運輸車輛、人員運貨過程發生的一切事故(含交通事故、其他意外等)責任自行全部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爭議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如需要變更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補充協議或終止合同協議書。
13.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雙方蓋章代表簽名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16.1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或身份證明復印件; 16.2雙方相關工作人員通訊錄(姓名、職務及電話),雙方合作過程中的往來文件。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爆破任務委托乙方作爆破設計與施工。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乙方設備進場開始_________________作業,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尾數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方便乙方_________________作業。
2.派人員協助乙方作好爆破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責任:
1.負責到政府各有關部門辦理爆破施工手續。
2.負責整個爆破過程的安全工作,負責確保爆破對甲方_________樓體結構不予影響及破壞。
3.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4.加強安全警戒工作。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爆破施工。
2.甲方按時結算工程款,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工程款。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市建委有關規定,甲方將_____首期綠化工程委托給乙方施工,根據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施工地點及范圍:本工程位于_________,綠地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按圖施工,甲方按圖驗收;
2.綠地深翻_________厘米,加工_________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須養護一年(落葉樹今冬明春種植,按具體樹種種植起算);
4.施工過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則須經甲方簽證認可后按實結算;養護期間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規格要求補植;
5.種植質量應根據_________市有關部門對綠化工程的要求進行驗收。草坪應按地形鋪設,要求平整度高,整體性強,自然泛水,鋪設間隙不得超過一指寬。
四、工程造價: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支付總造價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鋪設過半后,甲方支付總造價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驗收后,甲方支付總造價的20%;
4.余款待一年養護期滿、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協調工。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圖紙預算各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小區門崗、辦公用房、圍墻及地坪
2、工程地點: 城里社區藍湖綠城玫瑰園回遷房
3、工程內容:小區門崗、辦公用房、圍墻及地坪。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1、合同總價款:大寫:叁拾捌萬玖仟貳佰柒拾貳元玖角整小寫:(389272.9)元。 其中:
① 小區路面共20xxm2,共計:94090元
② 水溝Φ600波紋管91米、Φ400波紋管120米、Φ300波紋管130米,共計:86210元
③ 圍墻22.3米,共計:22633元
2、本合同價為暫定價。竣工后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材料價格執行施工期間市當月信息價;信息價無的材料單價需由甲方核價確認后才能進入決算。
3、工程款撥付:本工程不付預付款,工程完工并經驗收達到質量標準后,甲方于15日內一次性付給乙方合同總價款的95%,下余的`5% 保修金待保修期滿后3日內支付。
三、承包方式
乙方采取全包方式一次性包定全部工程范圍內的人工、材料、質量、工
期、安全。
四、開竣工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工期60日歷天。
五、工程質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項目按照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與其他各施工方協調工作。
2、負責及時組織對以上工程的驗收工作。
3、甲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要求按時支付各期款項。
4、乙方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質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內容。
5、工程完工后乙方負責編制竣工資料并及時匯總給總承包單位。
6、乙方應組織安全生產,搞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工作,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承擔。
7、工程交付后,由施工質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質量維修由乙方負責。
七、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為兩年,從竣工驗收之日起開始計算,保修金額為本工程價款的5%;保修期間,如發生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發出維修通知三日內,乙方必須到現場進行維修,若超出三日,甲方有權組織維修,維修費在保修金中扣除。
八、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與本協議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后生效,保修期滿余款結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法人定代表人:法人定代表人: 委托人 :
年 月
日 委托人: 年 月 日 3
工程合同 篇4
委托人(全稱):
代建人(全稱):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所、梅、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7.1-.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
代建人:(公)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嚴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1.1 適用的法律、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其沒有做出規定的,應遵守地方法規及地方有關部門的規章規定。
1.2 適用的標準、規范:本合同適用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國家標準、規范中沒有的,適用有關行業標準、規范;以上均沒有的,適用工程所在地的有關標準、規范。
2.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條款及合同附件
2.2 補充合同(協議)書
2.3 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
2.4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2.5 有關設計修改、設計變更、材料代用、技術核定等書面文件
2.6 施工圖紙及設計要求
2.7 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施工圖預算書、工程結算書、工程款撥付審定表及確認單
2.8 有關會議紀要
2.9 甲方簽發的包括但不僅限于工期、進度、計劃、質量、安全、施工、技術、物資、驗收、現場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報等。
3.資質驗證:乙方資質情況(詳細填寫)
3.1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資質許可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復審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 甲方查驗原件的人員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出具簽訂本合同的法人委托書。委托單位名稱必須與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名稱相一致。委托人必須是其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每份合同均須附有“由代理人簽訂本合同的法人委托書”復印件。
3.7 應加上乙方單位詳細地址、郵編和電話。
4.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工程類別:乙方施工的項目屬于類工程,但乙方的取費與此無關,乙方工程結算按本合同有關計價約定辦理。(不需要)
4.3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層
4.5 設計生產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范圍: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勞務作業施工承包
7.工程期限
7.1 合同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2 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應于開工之日起_______個日歷天(含所有節假日在內)完成,完工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工程設立以下階段控制點:
7.2.1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2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3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4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實際完工日期: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等所有合約項目,以書面通知甲方后,由甲方組織檢查驗收所確認的完工之日即為實際完工日期。
7.4 竣工日期:與甲方承建的總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期相同。
8.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工的,應不遲于本合同開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理由和補救措施的書面報告,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后48小時內給予答復,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工期不予順延,同意延期開工的,工期相應順延。
9.工期延誤:對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確認后,可順延合同工期:
9.1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日期開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 重大設計變更(擴大規模、改變結構、提高標準)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 甲方變更計劃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對乙方工期有實質性影響,乙方停工72小時以上的時間段。
9.4 施工中,圖紙間斷供應,造成乙方停工72小時以上的時間段。
9.5 因甲供物資供應原因且非乙方錯報、遲報、漏報物資需用計劃所致者。
9.6 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中,現場連續停水或停電超過48小時且當天無法調整造成乙方停工者。因業主原因應明確,以上原因應有書面的文件資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遲階段控制點的,甲方對乙方以推遲每天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0.05%累計罰款,乙方還應承擔甲方與此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10.質量等級
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和有關操作規程、技術規程、技術規范、施工規范、驗收規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嚴格按照有關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控制標準、工程評定標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檢驗評定;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有關標準的合格等級,按分項工程評定的合格率100%;工程一次交驗合格率必須達到100%;本建設項目為業主與甲方約定的創(杯、獎)項目,乙方必須確保其施工的工程實體和質量保證資料等均不影響該項目標評定。(質量標準應明確)
11.合同價款
11.1 合同造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實際以甲方最終審定乙方工程結算書的審定值為準。(應采用多種形式,如:固定總價、綜合單價等)
11.2 簽約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標準執行,無論任何價格上漲或其他任何原因,雙方均不做任何調整。
12.圖紙和技術資料
12.1 圖紙: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工程范圍有關的施工圖一式一套(應有兩套,其中一套為竣工資料用),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供圖紙;
12.2 資料:設計已有的有關院標(標準圖)一式一套(國標、省標由乙方自行解決)。
13.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甲方工作
15.1 組建與建設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統一對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和當地有關部門進行工作對接;統籌安排交工資料整理工作;統一向業主單位辦理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竣工結算及財務結算。
15.2 組織圖紙會審和工程技術交底,負責編制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統一制定各項管理指標。
15.3 組織編制施工準備計劃,協調解決施工用水、用電及現場道路,統籌規劃現場平面布置(乙方的生產、生活臨設費用及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應根據項目特點而定。
15.4 負責辦理工程開、竣工報告;負責組織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及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對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時組織檢查和完工認定。
15.5 建立統一的質量監控機制,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區有關規范、標準和業主的質量要求。
15.6 統一向業主辦理以下事宜:
15.6.1 必要的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簽收、簽發;
15.6.2 書面及現場交驗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15.6.3 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申請批準手續;
15.6.4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等保護工作的協調與處理。
16.乙方工作
16.1 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按甲方CI達標和現場標準化管理要求,自費統一著裝和布置現場;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規劃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機具,搞好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現場井然有序和施工場地整潔衛生。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并負責安全保衛。
16.2 在施工的全過程中,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件的熟練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機具及檢驗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確保實現本合同工期目標及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項管理指標。
16.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及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等級。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進行自檢,及時做好施工日志和交工資料所需的各種原始記錄。以上資料均必須分類建檔,保證完整齊全,符合交工資料要求。
16.4 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等樹木、地下管線和工地附近之交通、電力、通訊、給水、排水、供熱、燃氣、石油設施等保護工作。如有損壞、破壞時,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16.5 做好已完工程、在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資的保護保管工作和施工安全保衛工作。乙方所有已完工程,已到位或已安裝的設備、儀器、儀表;在施工已投用的工程材料,已進入工地或在乙方倉儲區域的工程物資等,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前,均由乙方承擔全部保護、保管責任,倘有丟失、損壞、變質,均由乙方負責補足、修復并承擔相應費用和由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施工單位的已完工程或在施工工程或工程物資損壞的,均由乙方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6 按照本合同和項目部的規定,及時向甲方提交施工準備計劃、進退場人員名冊、進退場機具設備清單、月度施工作業計劃、季月物資需用計劃、月度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及施工統計報表、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工程事故報告、分部工程完工報告、乙方全部工程完工報告、施工圖預算書和工程結算書。
16.7 乙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其員工工資,不得以任何名目或借口拖欠和克扣。凡乙方拖欠或克扣其員工工資的,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后果及一切經濟損失。
16.8 根據工程和甲方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參與試車、保運。
16.9 按業主合同需由乙方承擔的其他工作。
17.進度計劃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編報月度(本月21日至次月20日)施工進度計劃。必須按照工期要求及甲方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協調、檢查、監督。
18.質量與檢驗
18.1 質量責任:
18.1.1 乙方必須設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部門并配備熟悉工程質量檢查、檢驗、評定、驗收業務的質檢人員,工程總造價大于_________元的,須配備1名持證上崗的專職質檢人員,工程總造價不大于_________元的,可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的質檢人員。因乙方未設立現場質管部門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備質檢人員的,甲方均按空缺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計處罰乙方,直至設立、配備完畢為止。
18.1.2 乙方發生質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甲方、乙方、業主等各方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此外,甲方對乙方另行處罰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3 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等級未完全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自費整改并承擔甲方及業主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此外,甲方對乙方另行合成處罰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4 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存在明顯質量通病或觀感質量差而影響交工驗收需返工修理的,甲方按每項次以工程結算總造價的5‰累計處罰乙方并由乙方承擔返工、修理費用和承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乙方、業主等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8.2 檢查和返工
18.2.1 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8.2.2 對乙方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約定的標準,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3 隱蔽工程驗收:未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隱蔽工程均不能實施覆蓋,當乙方施工的隱蔽工程已自檢合格具備驗收條件時,乙方必須于當日書面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隱蔽的內容、地點、申請驗收的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對該部分工程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再報請業主、監理進行隱蔽驗收。
18.4 重新檢驗:無論甲方、業主、監理等是否進行驗收,當其任何一方認為已經隱蔽的工程需要剝離或開孔重新檢驗時,均由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若乙方原隱蔽的工程質量合格的,則乙方剝離或開孔及發生的重新隱蔽費用由甲方承擔。剝離或開孔后查明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和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8.5 中間驗收
18.5.1 中間驗收的內容包括:
a.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對應的部位;
b.交工資料有關的試驗記錄對應的試驗對象;
18.5.2 中間驗收程序:乙方自檢合格,達到驗收條件時,乙方必須于當日書面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組織或報請業主、監理進行檢驗。
19.安全及文明施工
19.1 本工程控制指標
19.1.1 杜絕重傷、死亡事故,輕傷負傷率小于1.5‰;
19.1.2 杜絕重大機械事故;
19.1.3 杜絕急性職業中毒,嚴重環境污染,特大輻射事故;
19.1.4 杜絕火災事故;
19.1.5 控制噪聲、粉塵、渣土對環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擾民;
19.1.6 達到級文明工地評定標準,不影響甲方級文明工地評定。
19.2 安全責任
19.2.1 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按照國家和有關行業的規程、規范、規則、要求、方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實施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施工。乙方應辦理其自身范圍內的施工人員的意外保險。
19.2.2 乙方必須設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熟悉安全施工管理業務、經過安全管理培訓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施工人數50人以上的,配備1名持證上崗的專職安全員;不超過50人的,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因乙方未設立安全管理部門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備安全員的,甲方對乙方均按空缺每天以300元累計罰款,直至設立、配備完畢為止。
19.2.3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防護不規范等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此外,甲方對乙方另行處罰如下:
a.死亡1人罰款_________元,重傷1人罰款_________元,超過1人次的部分加倍處罰。
b.發生重大機械事故的,每臺次罰款_________元。
c.發生急性職業中毒或嚴重環境污染或特大輻射事故的,每次罰款_________元。
d.發生火災事故的,每次罰款_________元。
19.2.4 按國務院令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考核,乙方發生第六十一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六十五條、六十六條情況者,乙方除承擔甲方的各種損失(包括遭受的罰款)之外,甲方對乙方另行處以每次_________元的罰款。
19.2.5 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閉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于施工開始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并由甲方審定及送交業主、監理批準后執行。
19.2.6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由甲方認定及送交業主、監理批準后執行。
19.2.7 乙方發生十七(一)之中事故的,應立即向甲方報告,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并通知業主,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19.3 文明施工責任
19.3.1 乙方須嚴格遵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其他有關部門關于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級文明工地評定的,甲方對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2%進行處罰并由乙方承擔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19.3.2 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環境整潔的,甲方有權雇工清理,其所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20.緊急補救
無論在工程施工期間或在保修期內,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發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認為必須進行緊急補救或修理,而乙方無能力或不及時進行補救或修理時,甲方有權雇傭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若此項工作屬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作范圍的,則全部責任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1.物資供應
21.1 物資供應分工
21.1.1 以下物資均由甲方供應
a.永久性工程安裝的設備、儀器、儀表;
b.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估價表)中未計價而應進入預算造價的主材;
c.土建、裝飾工程的鋼材、木材、水泥、預制構件、鋁型材、幕墻玻璃、高級衛生潔具、裝飾燈具。
21.1.2 其他材料采供分工:
a.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雙方供應的物資均須具有合格證,鋼材水泥須有質保書。合格證、質保書、其他出廠檢測資料和裝箱清單、樣本、說明書等所有資料須及時分類建檔,保證做到完整齊全。
21.3 乙方采供的材料與設計或有關標準、規范要求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設計及有關標準、規范要求的產品,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且費用由乙方自理。
21.4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編報月度(本月20日至次月20日)甲供物資需用計劃,每季度初前10天向甲方編報季度甲供物資需用計劃。若未能按時編報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由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1.5 物資費用
21.5.1 永久性工程安裝的設備、儀表、儀器,乙方只辦領用手續,(不進入工程造價)。如發生遺失、損壞時,乙方必須照價賠償并承擔一切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21.5.2 乙方辦理材料調撥及設備(儀器、儀表)領用手續后的裝、運、卸、保管、看護及必要的倉儲設施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21.5.3 所有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場價向乙方劃價轉帳,乙方亦按此價格列入工程結算。對乙方超過工程結算材料分析耗用量的材料,甲方則按市場價加價20%,在工程結算時予以扣除且對乙方的剩余物資,甲方不予辦理退庫。
21.6 材料員和領用手續
21.6.1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立專職材料員,同時,該材料員必須向甲方遞交經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與本合同相符的乙方委托代理人)確認的任命信函原件一份,并遞交附有姓名的樣章印模一份。材料員自開工至完工期間不得更換,確因可以得到甲方認可同意的原因而必須更換時,乙方要向甲方遞交正式的任免函原件,且還要重復以上手續。
21.6.2 乙方材料員向甲方領用設備、材料時,必須簽辦調撥單(或領用手續),調撥單(或領用手續)的簽字欄內,必須既有本人的簽字,又要蓋有經備案核準的本人印模。
21.6.3 材料員必須于每月20日(上月20日起本月19日止)編報月耗匯總報表,編報完畢后與甲方材料人員核對,核對無誤后,辦理簽辦手續。
22.施工機具等提供和非永久性工程物資等供應
甲方按21.1分工規定供應工程物資,除此之外的乙方施工、行政、后勤、生活等所需的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具用具、器材、設施、物資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費提供(解決),其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22.1 國家、行業頒發的有關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中的各種施工機械和有關施工儀器儀表臺班費用定額中的各種施工儀器儀表。乙方欲使用甲方在現場已有的施工機械或儀器儀表時,必須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雙方簽訂租賃協議后方可使用,若發生丟失、損壞時,則須按市場價照價賠償。
22.2 行政、后勤、生活用車輛和上下班交通工具等。
22.3 生產、生活臨時設施,若乙方欲使用甲方已建有的臨時設施時,必須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雙方達成有償使用協議后,乙方方可使用。
22.4 辦公、空調、冷凍、家電等設備和桌、椅、柜、家具、床具、櫥具、灶具、餐具、電話機、傳真機等辦公及營房設施及生產、生活臨時用電所需配電箱、電線電纜、開關、插座、燈具等設施。
22.5 文具、紙張、帳表等辦公用品和衛生、消防、安保等器材。
22.6 安全防護及勞動保護用品,諸如: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皮鞋、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護罩、射線防護服、射線人員報警器、絕緣(靴、鞋、手套)、電焊手套、膠(靴、手套、圍裙)、護腳、口罩、勞動防護(服、手套、眼鏡)、工作服、工作帽、雨衣等及其他安全防護及勞動保護用品等。
22.7 各專業建設工程的作業隊、班組及任何工種人員施工所需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工具、用具、,諸如:導鏈、絞磨、三角架、龍門架、滑輪、索具、地錨、卡環、鋼絲繩及卡扣、千斤頂、電錘、沖擊鉆、射釘槍、拉鉚槍、手提砂輪機、手動試壓泵、吸塵器、電氣焊工具、氧氣及乙炔氣等氣瓶連表、工作臺、壓力鉗、高凳、作業梯、手推車、工具箱等和施工所需的任何其他工具、用具、器具、量具等。
22.8 行政、后勤、生活及臨時設施工程所需的任何物資。
22.9 各種周轉、攤銷、手段性材料,諸如:腳手架材料、模板、跳板、道木、鋼平臺、胎具、夾具、吊耳、楔子、加固件、油罐充氣頂升裝置等。
23.工程預結算
23.1 計價計費約定(有關者填內容,無關者空缺不填)
23.1.1 按工料單價法編制,其中:
a.套用定額估價表(年版本);
b.按21.1.1中材料費下浮_________%;
c.按21.1.1中機械費下浮_________%;
d.按21.1.1中機械費不計取;
e.按21.1.1中腳手架搭拆費下浮_________%;
f.按21.1.1中超高費下浮_________%;
g.以人工費取費的綜合人工費單價_________元/定額(估價表)工日;
綜合人工費單價中包括人工費和23.1.3.a內容。
h.以定額直接費取費的,綜合取費為定額直接費_________%
23.1.2 按綜合單價(全費用單價)法編制
a.詳見合同附件綜合單價清單或
b.具體工程內容的綜合單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綜合單價中包括其他直接費(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有關腳手架搭拆費、高層建筑增加費、超高費、系統調試費、安裝與生產同時進行增加費、有害身體健康環境施工增加費、定額(估價表)其他子目系數調增費;未單獨列項的有關施工排水及降水費、砼和鋼筋砼工程模板及支架費、特型及大型機械組裝拆卸及進退場費等和23.1.3.a內容。
23.1.3 說明:
綜合人工費單價、綜合取費、綜合單價除包括以上內容之外,還包括以下內容:
(1)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間施工、生產工具用具使用、檢驗試驗、遠地施工、工程排污、建筑等垃圾清理外運、工程定位復測、工程點交、場地清理、材料設備構件二次搬運等費用;
(2)生產生活臨時設施費;
(3)施工機械設備保險、員工保險、危險作業意外傷害險、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4)24.5.17、24.5.18、24.5.19的費用;
(5)現場管理費、企業管理費、勞動保險及統籌費、利潤、稅金等。
23.1.1 及23.1.2的價格均不因任何價格上漲,國家或地區政策性調整和天氣、氣候、地質、場地、現場、環境等影響及其他外部干擾因素而做調整。
23.1.1 及23.1.2中,乙方均不另行計取以下費用:
①甲供和乙供物資的工地保管費。
②乙供材料檢測、復試費
③向甲方辦理調撥或領用手續后的材料、設備、構件等裝、運、卸、清理、點件、保管、防護、看護和必要的設場、設庫、及貨架、道木、蓬布、柵欄、刺網、圍墻等費用。
④設備單機試運(72小時)的費用
23.1.4 臨時用工的綜合人工單價(包含費用同23.1.1.g,每工按8小時,不分工作日和節假日,不分白天和夜間,技術性用工不分工種。)
a.參加甲方牽頭的聯動試車或投料試車:技術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b.參加甲方牽頭的保運:技術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c.裝卸搬運工:_________元/工日
d.勤雜工:_________元/工日
e.不能套用定額的簽證用工:_________元/工日
23.1.5 關于調整工程費用的因素
a.以下變更可以調整(增減)工程費用并以甲方最終審定的工程結算為準: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范圍;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變更原設計標準;
(4)變更原設計的建設規模;
(5)變更原設計的建筑結構;
(6)非乙方原因,經業主批準的材料代用;
(7)因設計修改、變更造成乙方相應變更部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
(8)設計修改、變更單項次直接費凈增(減)超過_________元者。
b.以下情況,可以調增工程費用并以甲方最終審定的工程結算為準。
(1)聯動試車;
(2)投料試車;
(3)保運;
(4)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非乙方工程范圍及工作范圍的其他工作。
23.1.6 以下變更、簽證情況,不能增加工程費用
a.乙方擅自變更設計圖紙或材料代用所發生的費用(乙方不但不能計取,還應承擔一切責任和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b.乙方直接從業主或監理收(領)的設計修改(變更)通知單、材料代用單、工作委托單等
c.無效的簽證單:
(1)甲方項目部專業技術人員、技術科長、材料人員、材料負責人、商務經理、項目經理、項目部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手續不全或未加蓋項目部所在單位印章的材料代用和拆除工程物資回收簽證;
(2)甲方項目部專業技術人員、技術科長、預算人員、技術負責人、商務經理、項目經理、項目部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手續不全或未加蓋項目部所在單位印章的現場簽證;
(3)甲方簽證人員未寫明具體填辦內容,含糊其辭,諸如使用工程項目屬實、情況屬實、同意辦理等用語的;
(4)甲、乙雙方簽證人員在簽證單中自行填寫有關工程實體的人工、材料、機械等費用(含其他費用)價格的;
(5)違背勞務作業層施工合同、勞務作業層招標文件有關約定、勞務作業層投標議標有關承諾以及與相關定額工作內容發生內容疊加重復等不應簽證的錯誤簽證;
(6)因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返修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變更和工程量增加等情況的;
(7)乙方只能提供復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
(8)未編號或編號有矛盾的;
(9)事后補辦的。
23.2 施工圖預算
23.2.1 編報時間:乙方收到施工圖紙后21天內。
23.2.2 編報份數:乙方向甲方編報一式六份。
23.3 工程結算:
23.3.1 編報時間:于甲方組織檢查且對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認定后28(14)天內。
23.3.2 編報份數:乙方向甲方編報一式六份。
23.4 延誤處罰:乙方推遲23.2或23.3編報時間的,甲方均按推遲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計處罰乙方。
23.5 工程結算審核與審計: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和乙方投標、議標商務報價及合同中規定的結算辦法審核乙方工程結算,甲方對乙方的工程結算一審、二審、審計均應按乙方工程結算書原件及所附工程變更單原件、現場簽證單等原件進行審理。甲方對乙方工程結算的審核程序為:項目部一審,于收到乙方工程結算書后42天內完成;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的合同預算部門二審并在二審結算書中附列24.5扣減項費,二審應于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42天之內完成。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合同預算部門已經二審的工程結算項目,甲方將根據結算項目的具體情況和甲方審計安排而進行全面審計或部分審計或有關24.5扣減項目專項審計;甲方的審計應于二審完成后28天內確定審計內容,于確定審計內容后42天內完成審計。凡列入審計的項目,最終結算值以審計值為準,未列入審計的項目,最終結算值以二審審定值為準,只有該兩種情況并加蓋甲方法人單位預算專用章的工程結算書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結算書,甲方將不予認可。
24.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結算(財務凈結值結算)
24.1 甲方不向乙方撥付工程預付款。
24.2 工程款撥付計算約定
24.2.1 乙方工程開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認定各期(月度)工程款撥付額=(報告期形象進度造價審定額-報告期材料費暫扣額)*60%-報告期應扣減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2 甲方項目部對乙方編報的工程結算已完成一審(以下簡稱已完成一審),則從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審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甲方項目部一審審定額-甲供物資甲乙雙方對帳暫定額)*6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審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3 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的合同預算部門對乙方編報的工程結算已完成二審(以下簡稱已完成二審),則從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二審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二審審定額-甲供物資甲乙雙方對帳暫定額)×70%-合同生效至完成二審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4 甲方對二審后的工程結算已完成內部審計(以下簡稱已完成內部審計),則從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內部審計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工程結算審定額-甲供物資甲乙雙方對帳暫定額)×7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內部審計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
24.2.5 甲乙雙方已辦完竣工結算,則從合同生效至甲乙雙方已辦完財務結算期間的累計撥付控制額應為:(工程結算最終審定額-甲供物資甲乙雙方對帳確定額)-合同生效至已辦完財務結算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按26.5計算的保修金。
24.2.6 乙方保修期已滿,則從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滿的累計撥付控制額為:(工程結算最終審定額-甲供物資甲乙雙方對帳確定額)-合同生效至已辦完財務結算期間應扣減的有關24.5中的費用-保修期間應扣減有關26.4.3的費用。
24.3 以風險共擔為原則,乙方承諾以下事項:
24.3.1 因甲方承建本建設項目時,對業主已墊資,故乙方同意按墊資額的比例分攤,分攤比例為____%,分攤金額為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生效后7天內交付完畢。
24.3.2 在甲方未同業主辦清建設項目最終竣工結算之前,甲方可以不最終審定乙方的工程結算。
24.3.3 甲乙雙方雖然已辦完工程結算或財務結算或已結清工程價款,但是,對建設項目外部審計中,審減與乙方工程范圍及工程費用有關的審減費用,仍需再相應調減乙方的工程結算和財務結算,并由乙方向甲方退還審計所審減的相應費用。
24.3.4 甲乙雙方雖然已辦完工程結算或財務結算或保修金結算,但當期甲方對乙方的已付款占應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甲方對業主已收款占應收款的比例情況下,甲方可不受24.2及24.4約束而停止撥付工程款。
24.3.5 若因業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甲方催要無果、面臨形成呆帳、死帳情況下,經甲方申請仲裁或起訴后仍無法回收工程款的,甲方僅按其已收款占應收款的比例,等比例結算乙方工程款,乙方自愿承擔與甲方相同的損失率所對應的損失費用。
24.3.6 業主以其實物折抵甲方工程款時,乙方應無條件的接受業主折抵給甲方的實物并以業主折抵原價加運雜費計算,作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24.4 付款程序
24.4.1 乙方工程開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認定:
a.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編報月度(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工認定的于次月21日編報)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一式一份(表式見本合同附件二.1)并附該期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一式四份。
b.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編制要求:按專業按分部分項工程編列,分部工程中僅計入其中的已完分項工程,其中的未完分項工程只有在其完工后,才能在相應的報告期(月)列入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對于沒有任何已完分項工程的月份,乙方應在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上填寫本月無字樣而報送甲方。
c.乙方未按時向甲方報送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及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的,甲方對乙方按推遲每天以300元累計罰款。編報準確度低于90%的,每次按每相差1%以100元累計罰款。
d.每期付款申請均應在項目部審簽后報項目部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和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階段每期完成期限均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編報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和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4.2 乙方分別于工程結算經甲方一審、二審、審計完成后14天內向甲方項目部編報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一式一份。甲方項目部審簽后報其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及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類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編報未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4.3 按23.5確定乙方的最終結算值后28天內,甲方對乙方依據最終結算值和24.5、26.5辦理竣工結算。在甲乙雙方已辦完竣工結算后14天內,乙方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填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尾款撥付申請表(表式見本合同附件二.2),由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及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項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編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4.4 保修期滿后14(30)天,乙方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填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尾款撥付申請表,由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有關部門審核及有關領導審批后生效,該項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項目部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編報已竣工結算項目勞務施工作業層工程款撥付申請表后21天內完成。
24.5 工程款計算時,從形象進度造價審定值、已審工程結算值(一審、二審、審計)、包括各期付款和財務結算,均應扣減下列中的有關者費用:
24.5.1 甲方供應的劃價轉帳物資費用;
24.5.2 超過工程結算材料分析耗用量按21.5.3扣罰的超領材料費用;
24.5.3 在甲方同意情況下,乙方向甲方領用的應由乙方供應的22.4至22.9者,甲方按市場價加價20%劃價轉帳的費用;
24.5.4 乙方丟失、損壞的永久性工程的設備、儀器、儀表或設備安裝專用工具或備品備件或配套器具等應賠償的費用;
24.5.5 使用甲方施工機械、儀器儀表的租賃費用;
24.5.6 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設施的分攤費用;
24.5.7 應抵扣的工程預付款(一般不存在,若有工程預付款情況時、每期給付工程款時、分期按比例扣回);
24.5.8 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
24.5.9 乙方發生的水電費;
24.5.10 按本合同有關處罰規定考核,對乙方的罰款;
24.5.11 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考核,乙方應承擔有關方損失的費用;
24.5.12 保修金(按保修條款規定辦理);
24.5.13 由甲方代繳代扣的稅金(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24.5.14 勞保統籌費;
24.5.15 總包管理費(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百分之計算);
24.5.16 配合費分攤(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百分之計算);
24.5.17 當地收取的各種規費和基金:規費包括但不僅限于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費,建設工程交易市場綜合服務費,工程(勞動)定額編制管理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費,建筑管理費,治安聯防費,暫住證工本費、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工本費、勞動用工年檢費、建筑企業生產操作人員法定培訓費、組織機構IC卡工本費、合同公證費、合同鑒證費、合同印花稅,噪音揚塵排污費、城市垃圾處理費、城市污水處理費、綠化費等。基金包括但不僅限于防洪保安資金、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市場物價調節基金、糧食風險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等。
24.5.18 當地收取的其他費用;
24.5.19 應由乙方支付的其他費用。
24.6 發生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均可以暫停計價及暫停付款
24.6.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簽字蓋章手續尚未辦理完畢之前。
24.6.2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足履約保證金的。
24.6.3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編報施工圖預算書的。
24.6.4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編報形象進度造價計算書的。
24.6.5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編報工程結算書的。
24.6.6 乙方進場的施工機械性能不良或外觀銹、爛,在甲方書面通知撤換而在七日內未見乙方執行的。
24.6.7 乙方供應的材料缺少合格證、質保書等質量保證資料,在甲方書面通知補足而在七日內未見乙方執行的。
24.6.8 乙方供應的材料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在甲方書面通知撤換而在七日內未見乙方執行的。
24.6.9 乙方虧欠其在本工程上的員工工資尚未補發的。
24.6.10 乙方虧欠供貨廠商在本工程上的供貨款尚未清價完畢的。
24.6.11 乙方將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轉包的。
24.6.12 乙方開戶行或帳號與本合同附件及簽章欄內容不符的。
24.6.13 按本合同有關經濟處罰和損失賠償條款計算的費用,累計已超過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數額,乙方屆時尚未向甲方交清差額的。
25.文物、古跡和地下障礙
25.1 施工中發現古器、古物、錢幣、寶藏、珍品、珍寶、埋藏物品、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或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須立即停止施工,立即通知甲方和保護好現場并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若乙方發現后隱瞞不報或擅自移動、取走或損毀,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或破壞,則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25.2 乙方在施工中,應對可能受到影響的古跡,采取保護措施,予以妥善保護。如因乙方施工方法不當或疏忽而致古跡損壞的,則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關方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25.3 地下障礙: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提出相應的處置方案。
26.保修
26.1 保修范圍: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實體
26.2 保修內容:本合同保修責任期內出現的質量缺陷包括:
26.2.1 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26.2.2 涉及結構安全或使用安全的。
26.2.3 出現故障、降低使用效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26.2.4 其他質量缺陷。
26.3 保修期限:按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有關規定和甲方同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關約定而確定本工程保修期限,對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的保修責任為該工程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未規定年限的按50年保修責任期,其對應的保修金結算期限為5年。其他工程保修期為保修期從業主對甲方承建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6.4 保修責任
26.4.1 保修期內,乙方的法人單位、法人代表、本工程乙方代表、有關職能部門等地址、通訊聯絡等發生變動時,均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以確保聯絡暢通。
26.4.2 保修期間,乙方須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日內派人到場修理,涉及結構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應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26.4.3 以下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a.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場修理而致甲方或業主另行委派或外委第三方進行修理所支出的一切費用。
b.因乙方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所有人、使用人、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賠償費用。
c.乙方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保修造成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甲方的罰款。因乙方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d.因乙方的工程質量缺陷或乙方未完全履行保修責任造成業主扣罰甲方保修金的全額費用。
26.5 保修金額:按乙方工程結算人工費、機械費、輔材費、主材費、各項取費、稅金等之和的5%(隨業主合同定)計算,保修金不計利息。
26.6 保修金結算:按24.2.6和24.4.4約定辦理。
27.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版權
乙方在本工程中,如欲使用具有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或版權的設計、設備、材料、技術方法時,應合法取得有關商標、專利、著作或版權所有人的同意。在工程施工中或完工后,如因乙方侵犯商標、專利、著作或版權而遭受法律追訴或民事賠償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及賠償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已對工程造成破壞且被有關部門判定為不可抗力的風、雨、雪、洪、震自然災害。
28.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16小時內向甲方通報受害及損失情況和預計清理及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繼續發生的,乙方應每隔36小時向甲方報告一次受害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5天內,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28.3 甲方人員傷亡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人員傷亡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28.4 甲方機械設備、設施損壞和財產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機械設備、設施損壞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
28.5 停工期間,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而在施工現場留有必要的管理人員和保衛人員。
29.保險
乙方必須對與之施工工程有關者辦理以下保險并支付相應費用。
29.1 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險。
29.2 為施工機械設備、機動車輛辦理保險。
29.3 為自有人員辦理保險。
30.乙方履約保證金
30.1 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滿。
30.2 保證范圍:本合同與乙方有關的包括但不僅限于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工驗收、保修及乙方的一切責任、義務、工作等。
30.3 保證金額:乙方按合同金額的10%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于本合同簽訂生效后7天內一次性向甲方交清。
30.4 履約保證金結算:于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后14天內,按本合同有關處罰和損失賠償約定計算扣除的處罰和賠償費用后退結余款,當處罰和損失賠償費用超過履約保證金的,則由乙方屆時補交。
31.爭議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31.1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1.2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32.其它
32.1 乙方任何采購、購買、租賃、借款、招工(征用)等經濟活動均必須以乙方名義簽約、結帳、付款,甲方對乙方不提供任何擔保。如乙方發生合同糾紛或任何經濟糾紛,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任何第三方進行工作聯系或開展經營活動或辦理經濟往來。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2.2 乙方不得串通任何單位或任何自然人以乙方名義掛靠承接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工程再行分包或轉包,一經發現有分包或轉包或掛靠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不少于合同金額的5%處罰乙方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其他有關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各級罰款均亦由乙方承擔。(另計)
32.3 施工中,甲方向乙方發出停工整改通知單已達兩次且乙方整改不認真、效果不佳者,則甲方有權重新選擇施工隊伍,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及其他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2.4 乙方必須加強其施工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認真審查其使用人員的身份及表現,嚴禁使用有劣跡的不法人員和負案在逃的逃犯。乙方必須成立治安保衛組織并將所屬人員的花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報送甲方項目部備案。乙方必須杜絕刑事案件和違法違紀現象發生。因乙方發生刑事案件、違法違紀行為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關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32.5 乙方必須加強其現場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不得容留無準生證的孕婦和無戶口所在地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拒絕計劃生育登記、不服從各級計劃生育管理等各類人員;必須確保計劃生育率、晚育率、節育率、育齡婦女孕情掌握率指標均達到100%,凡乙方違反以上約定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級罰款。
32.6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執五份、乙方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設單位且甲乙雙方辦清竣工結算(財務凈結值結算)后除保修條款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結算保修款后有關保修條款亦自行失效。
32.7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發包方”,和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承包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地點)訂立。承包方在_________國注冊為法人,其主要辦事機構位于_________,其代表已經被授權簽訂約束該法人的合同。
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范圍
考慮到發包方將如下文所述付款給承包方,承包方特此與發包方訂立協議,以執行、完成和繼續與合同規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負責提供與第二條所列文件的條款、條件和要求相一致的、執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勞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設備和裝備。
第二條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應當被認為并被解釋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即:
1.投標須知;
2.特別條件(如果有);
3.詳細說明;
4.圖紙等。
第三條 履約的保證
在合同簽訂日,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提供總額為_________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在指定的擔保和/或持續期間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應當在此期間維持保證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義務和責任無論因為任何原因遲延超過規定的完工期,承包方應當同樣地延展擔保以覆蓋這種遲延期間。
第四條 工程總價和完成時間
發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費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數量單所規定的工程單價或合同條件下所確定的其他類似款項的總價為_________的工程費用。
合同應當于_________(時間)完成。
第五條 轉包和分包
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項下的任何利益轉讓。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個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規定的以外,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當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這種同意,如果給出的話,不應當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并且他應當對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違約和疏忽負責。
第六條 圖紙
圖紙應當留在發包方的單獨保管之下,但其兩份復印件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制作自己額外要求的復印件。在作合同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將合同項下提供的所有圖紙歸還給發包方。
如前所述將提供給承包方的一份圖紙的復印件,應當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這份應當由發包方和被發包方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為檢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時間內得到。
無論什么時間工程計劃或進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斷,承包主應當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除非任何進一步的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由發包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通知應當包括對圖紙或命令的要求的詳細情況和這種要求為什么要提出,要何時提出以及如果這一要求遲至可能造成的任何遲延或中斷。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發包方疏忽或無能,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任何承包方根據本條第(3)款所要求的圖紙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發包方應當在決定合同所確定的任何時間的延展時考慮這種拖延。
第七條 一般責任
承包方應當全權負責所有施工現場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適、穩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應對永久性工程或任何臨時性工程的設計或詳細說明負責,除非合同中已經清楚地規定了。
發包方應當使承包方根據投標文件可以得到發包方或代表發包方從已經進行的與工程有關的調查中應當已經得到的關于水文條件和地下條件的數據,并且投標應當被認為是基于這些數據的,但是承包方應當對他自己的解釋負責。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檢查了施工現場和它的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可得到的資料,并且就實際情況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標之前就對包括地下條件、水文和氣候條件、工程的范圍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貸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滿意,一般來講,應當認為承包方已經得到關于上文提到的風險、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響他投標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資料。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在投標前就對工程投標的和估了價的工程數量單和進度、價格表所規定的工程進度和價格的正確性和資格感到滿意,除了合同規定的其他方面,投標書的進度和價格應當包括其在合同項下的責任和一切為正確執行和繼續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實際上的不可能,承包方應當嚴格地依照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以便發包方感到滿意,并且應當在任何事情上嚴格地遵守發包方的指令、指示,無論合同中是否提到或是否與工程有關。
承包方應當在合同執行期間和只要發包方認為是正確履行合同項下承包方的義務的必要時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個由發包方以書面形式認可,該項認可在任何時候可以撤回,稱職的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在工程期間是不變的,并且應當把自己的全部時間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認可被發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調換請求,應當一旦切實可行就從工程中更換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傭他,并應更換為發包方認可的另一個代理人。這一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代表承包方接受來自發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應當在與執行和繼續工程有關的施工現場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們各自職業領域是熟練的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對他們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進行正確管理的稱職的副代理人、監工和領導;并且
(b)正確、及時地執行和繼續工程所必須的熟練的、半熟練的和非熟練的'勞動力。
(2)發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異議并要求承包方立即從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執行或繼續工程期間的雇用的任何人,這些人在發包方看來,在正確執行他們的職責方面是不規矩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他的雇用被發包方認為是不愉快的,并且這些人沒有發包方的書面承諾不應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從工程中解雇的人應當立即由發包方認可的稱職的人代替。
與工程相聯系,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為保護工程或為公眾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發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維持所有的照明、警衛、圍墻和守護。
第八條 工程完工
從工程開始直到依據第26條為整個工程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時止,承包方應當對其管理全權負責。倘若發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發出完工證書,承包方就將從該部分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之日起終止對該部分永久工程負責,并且管理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移給發包方。承包方應當對其承擔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續期間到該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時全權負責。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發生來自無論什么原因的破壞、損失或損害,但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除外,承包方應當對他應當以自己的費用并使其恢復原狀,以便在完工時永久性工程應當在良好的狀況和條件下以及在每個方面都與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為負全部的責任。在任何預期的風險引發的任何破壞、損失或損害的事件中,如果達到發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承包方應當修理并使其恢復原狀,費用由發包方承租。承包方也應對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條項下的責任由其進行施工的過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壞負責。
“預期的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戰爭是否被宣布)、敵對行為、侵略、外國敵人的敵對行為、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發的,騷亂、動蕩或混亂,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發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這種作為一個經驗豐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預見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為此中共同提到的“預期風險”所作的合理的準備或保險。
第九條 工程保險
在本合同第八條項下沒有限定其義務和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應當以發包方和承包方其同的名義為由于除預期的風險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損毀保險,因為根據合同條款承包方是有責任的,并且在這種方式下,發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期間和工程繼續期間內對某一原因引起的,發生在工程繼續期間之前的損毀受到保險的保護,并且對承包方為完成第二十七條項下的義務的目的所執行的任何工作期間所引起的損毀受保險的保護:
(1)按估算了的現時合同價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價值在工程中合并計算的增加的費用。
(2)以其替代物的價值計算的建筑機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帶人施工現場的東西。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由發包方認可,該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根據要求向發包方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費的付款收據。
第十條 人身和財產損失
除非如果并僅就合同有另外規定,承包方應當保護發包方免受在工程執行和繼續過程中發生的無論是關于對任何人身的傷害和侵害或對任何財產的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壞的任何損失和權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請求、訴訟程序、破壞、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無論是在哪方面或與什么相關聯,除非這些賠償是關于:
(1)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2)發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過該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
(3)根據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結果所引起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破壞。
第十一條 第三方責任險
開始執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沒有本合同第十條項下限定的義務和責任的情形下,承包方應有義務為由于執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發包方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或包括發包方任何雇員在內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損毀或傷害投保,除非可歸因于此的事件已經在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中提到過。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面由發包方認可,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為_________(金額)。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當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費的付款收據。
保險條款中應當包括這樣一項規定,即在任何請求事件中,因為承包方將被授權接受保險單項下對發包方的補償,保險公司將保護發包方免受這種請求和任何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條 工人的意外傷害事故
發包方不對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件或傷害在法律上應支付的賠償負責,除非這一意外事件可歸用于發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承包方應使并持續使發包方免受這種賠償,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無論關于什么的一切請求、訴訟程序、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這種責任,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應當在他為工程雇傭的人被雇傭的全部期間內繼續這種保險,并且應當根據要求提供這種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除此之外,關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經就這些人以保險單項下發包方免受索賠的形式或投保了責任險,那么承包方的保險義務應當是令人滿意的,但承包方應當要求這些分包方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
第十三條 對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險義務的法律救濟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維持在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中提到的保險,或他在合同項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險,那么,在這種條件下,發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維持這保險,并為那種目的在必要時支付保險金,并時時從如前所述的發包方支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款項中扣除,或從承包方取得同等數額的到期債權。
第十四條 應當遵守的法規、規章等
對任何國家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關于工程的執行,和根據規定和章程或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響的公眾團體和公會要求給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費用,承包方應當給出通知并支付費用。
承包方應當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適用于工程的任何這種法規、法令和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的規定,并且遵守這種如前所述的公眾團體和公會的規定和規章,而且應當使發包方免受所有因違反任何這種法規、法令或法律、規章、細則的每一種懲罰和責任。
發包方將償付或酌情考慮承包方應支付和已支付的與這種費用有關的一切費用。
第十五條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應當給發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發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現場或其附近被雇用從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發包方可以參加的與工程有關或輔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機會。
第十六條 承包方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
在工程進展過程中,承包方應當合理地保持施工現場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礙,而且應當存放或處理任何建筑機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現場清除任何殘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臨時工程。
在工程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從施工現場清除所有的建筑機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且使整個工地和工程清潔而且在使發包方滿意的整潔的條件中。
第十七條 勞工
承包方應當自己組織所有當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勞工的雇傭,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還負責運輸、住宿、膳食和工資。
就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慮到當地的條件,為使發包方滿意,應當在施工現場提供充足的飲用水和其他水的供應,供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據現時有效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方不應當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含酒精的液體或毒品,或者允許或負擔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這種進口、買入、禮品、易貨或讓與行為。
承包方不應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武器或各種藥給任何人;或者允許或負擔如前所述的行為。
承包在對待他所雇用的勞工中應當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認的節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風俗習慣。
在任何傳染自然界的疾病發生的事件中,承包方應當遵守并執行這種由政府,或地方醫學或衛生當局為處理和克服這種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規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時候應當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員引起或在他們中的不合法的、擾亂性的或者混亂的舉動,并且為維護和平和保護工程周圍的人身和財產制止這種舉動。
第十八條 材料和工藝
一切材料和工藝應當是合同中和根據發包方的指令所記述的各種類別,并是應當時時接受發包方可能在加工廠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這類地方進行的檢驗。承包方應當提供通常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要求的幫助、儀器、機械、勞動力和材料,并且應當為發包方所選擇和要求的檢驗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樣品。
一切樣品應由承包方提供,如果這種提供已經由合同規定,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否則,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如果檢驗已經由合同規定,并且,僅就負荷檢驗或者確定任何已完成的設計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適合其想要達到的目的的檢驗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細節列舉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確定價格時或在其投標中考慮這些時,進行檢驗的費用應不由承包方承擔:
如果任何一項檢驗是由發包方以下列任何一個方式指定的:
(1)未被這樣設想或提出;或者
(2)(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沒有這樣列出;或者
(3)盡管是由發包方這樣設想或提出,但是由一個獨立的人在施工現場或材料的加工廠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檢驗的;
如果檢驗顯示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規定,那么這種檢驗費應當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九條 施工中的檢驗
發包方和其授權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時候進入工程地點和所有的正在開展工作的或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機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獲得這種進入的權利提供每一項便利的幫助。
沒有發包方的認可,任何工作不應逃避檢查,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發包方提供充分的機器檢查和測量任何可能將逃避檢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檢查其基礎工程。無論何時,這種基礎工程工作為檢查做好或將做好準備時,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發出到期通知,同時,發包方應當沒有不合理的拖延為檢查和測量這種工作或檢查這種基礎工程的目的到場參加,除非發包方有根據地認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議。
第二十條 不合適的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和更換
發包方在工程進展期間有權時時以書面形式命令,
(1)在命令所規定的時間中從施工現場更換任何在發包方看來與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2)合適的替代物和合適的材料;并且
(3)更換并正確的再執行,盡管任何對其預先的檢驗或為此的臨時工程,在發包方看來,在材料和工藝方面是與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執行這種命令中所作出的違約而方,發包方應當有權雇傭并且付款經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發生或附帶的費用應當由發包方從承包方取得補償,或者由發包方從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工程的中斷執行
根據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應當在發包方認為必要的任何時候和方式中斷工程的進展,并且應當在中斷期間正確地保護和保管工程,就發包方看來是必要的。承包方在執行本條項下的發包方的指令所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發包方承擔和支付,除非這種中斷是:
(1)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規定的;或者
(2)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違約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3)由于施工現場的氣候條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4)為正確執行工程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種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師或發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沒有被授權獲得這種額外費用,除非他在發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內向發包方發生書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發包方應當處理和決定就這種在發包方看來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條項下的對承包方造成的額外費用和/或時間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因發包方的書面命令而被中斷并且從中斷之日起九十天內發包方沒有給出繼續工程的許可,除非這種中斷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發包方送達一份書面的通知,要求允許自其收到該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內繼續進行工程,或者被中斷進行的那部分,并且,這種許可沒能在那段時間內被承認,承包方通過進一步的書面通知的送達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縛,決定或處理這種因為本合同第二十八條項下的部分的不作為僅影響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為發包方對合同的放棄影響整個工程的中斷。
第二十二條 開始和終止的時間
承包方應在合同簽字后15日內在施工現場開始工程,但無論如何,不得遲于2個月,承包方應當迅速地并且沒有拖延地開始工程,除非由發包方特別認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規定的承包方時時被給予占有權的施工現場和其依命令能夠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執行工程所命令所部分范圍之外,發包方將根據可能的要求給予承包方這些施工現場的占有權,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計劃開始和進行工程的執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發包方給予占有權的任何失誤所造成的拖延或費用發生,發包方應當為工程的完成許可一個延長的時間,并且以其觀點證明這種公平的足以補償發生的費用的數目。
承包方應當承擔他自己要求的與進入施工現場相聯系的特別的或臨時的通告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承包方也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現場以外的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個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整個工程應當在與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條第二款相一致的情況下完成。
第二十三條 工期的延展
在這些條件中提到的任何額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種類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時間量或者異常的不利的條件,或者他們的無論可能發生的任何一種的特殊的環境,除了承包方違約之外,應當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權給承包方一個時間的延展,發包方應當決定這種延展的時間量并且據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條 工程的進度
如果因為任何沒有授權給承包方時間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進展速度,以發包方的觀點,在任何時間太慢以致于到規定的時間或為完成而延展的時間時不能保證完成,發包方將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應當因此采取必要的且發包方可能認為加快進展的步驟,以便到規定的時間或延展的時間時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應被授權為采取這些步驟而增加款項。
第二十五條 工程延期損失的計算
如果承包方沒有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應當為這種違約向發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計算的損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和證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間消失的一種違約金。發包方可以在對任何取得賠償的方法沒有偏見的情況下,從在其手中的對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這種損失的金額。這種損失的支付或扣除不應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工程完工的證明
當整個工程已經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滿意地通過了任何合同規定的最終的檢驗,承包方可以就那個結果給發包方發出一個附帶一個在工程繼續期間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證的通知。這種通知和保證應當是以書面形式并應當被認為是承包方的一個要求簽發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證明的請求。發包方應當在收到這種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內或者對承包方簽發一個以其自己的觀點說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證明,或者以書面形式給承包方以指令,具體說明以他的觀點看來在簽發這種證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發包方應當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這種指令之后和其中具體說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現的影響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體說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補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內,承包方有權得到這種完工證明。
類似地,根據本條第一款所確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發包方應當簽發一個完工證明關于:
(1)合同中規定了一個獨立的完成時間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2)發包方滿意的已經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質性部分。
在應當實質性地完工或應當滿意地通過了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檢驗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發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簽發一個完工證明,并且因這種證明的簽發,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在工期中履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義務。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給予了完工證明,不應被人為證明了任何需要恢復的場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這種證明清楚地說明了。
第二十七條 工程缺陷的保證和不履行義務的責任
在這些條件下,“維修期”是指由發包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證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證期間。
應發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應當不遲延地以自己的費用維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藝引起的缺陷或損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應發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發包方有權雇用并付款給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如果在發包方看來這種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項下有責任以自己的費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發生的或附帶產生的費用應當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債權。
一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終止,承包方對材料或工藝的缺陷的責任僅在該工程全部完成并被發包方接收后一年內適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和刪減
發包方可以變更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和數量,并且為此目的或為任何以他的觀點看來是滿意的原因,他有權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應當做下列任何事項:
(1)增加或減少合同項下的工程量;
(2)刪除某項工程;
(3)改變某項工程的特征、質量或種類;
(4)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線、定位和尺寸
(5)執行任何種類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這種變更不應當在任何意義上使合同無效,但是這種變更的價值,如果有的話,應當在確定合同價款總額中計人。
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不應當做出這種變更。但不是根據本條項下的給出的命令,而是根據工程數量單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必要求發包方的書面命令。
所有由發包方命令所確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刪減的工作應當根據合同所確定的比例和價格進行估價,如果這種比例和價格在發包方看來是合適的。如果合同沒有包含適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價格,那么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確認合適的比例或價格。如果未能達成一致,發包方應確定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合理的和合適的比例或價格。
第二十九條 由于工程數量變更所作的合同價格的調整
如果工程按月進度款的總額除去附加工作費用和臨時款項后超過或不足原合同總價,那么應當根據工程的完成的情況對合同總介做如下調整:
(1)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項總額超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那么超過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計算并支付;
(2)如果按月進度支付的款項的總額少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將支付差價的百分之二十以補償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費用和利益損失。
(3)本條項下的合同總價的調整不適用于按第三十五條規定的合同的終止。調整后的支付應當在最后結算時做出。單項的工程項目數量上的增減不影響合同總價的調整。
承包方應當逐月向發包方呈送一份盡可能全面和詳細的帳單,寫明承包方認為有權獲得的附加款項和按發包方的命令在前一個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費用的款項。
未在其間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這種工作的費用或支出的要求將被認為沒有包括在這種細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實的機會中已經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發包方他將為這種工作提出要求時,即使他沒能遵守上述條件,發包方仍應有權承認為這種工作或支出所應支付的款項。
第三十條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在被運抵施工現場時、應當被認為專門用于工程的執行,并且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移交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從施工現場的一處到另一處。
工程完工時,承包方應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滯留其上的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據本合同第八條和第三十五條規定外,發包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對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或材料的毀損負責。
對于承包方為工程目的而進口的任何建筑機械,發包方將根據承包方的要求協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對如前所述的為撤走承包的建筑機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發包方將應承包方的請求協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機械、材料和其他東西的通過海關的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 工程量的計算
工程數量單中所規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預測量,但他們不能作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項下的義務所執行工程的真實的和準確的數量。
除了另有規定外,發包方應當通過計算確定依據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條款下的價值。他應當在要求計算任何部分工程時向承包方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發出通知,并提供他們所要求的所有細目。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當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被授權的代理人以協助發包方進行計算。如果承包方沒有參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發包方所作的計算應當被作為工程的準確計算。
第三十二條 臨時款項
“臨時款項”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數量單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執行或貨物、材料的供應,或服務,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發包方支配的款項。
第三十三條 付款和保留的條款
承包方應當在每個月底盡早向發包方呈遞其每月的工程進度付款單。該單應當是發包方認可的格式并是應當附有測量和計算的記錄的復本以證實要求的總額。發包方核實該付款單無誤,經扣除一定數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凈額款項。最終付款應依照完工證明的建議給付。
發包方應當從每月的工程進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過六個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選擇發包方接受的本地銀行提供一項銀行擔保,并且以發包方所要求的形式來替代已經累積至少六個月的保留金。
合同項下的工程完工時發包方將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銀行擔保。
承包方應當按上述的時間表和進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資。如果承包方未付給工人工資,發包方應直接付款給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這種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條 對承包方違約的法律救濟和處理
如果承包方即將破產,或者收到宣告破產的命令,或者應當呈交破產申請書,或者應當向債主償債,或者應當承諾在其債主的調查委員會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為公司應當進行停業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進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發包方的書面許可就轉讓本合同,或者應當對其貨物進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觀點看來:
(1)廢止合同
(2)無正當理由不開始工程或者自收到發包方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斷工程的進展;或
(3)自收到發包方關于所說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廢棄并拒絕接收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從施工現場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4)無視發包方的書面警告,不根據合同執行工程,或者一貫地疏于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或
(5)無視發包方的反對意見或有損于工程的質量而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發包方在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現場和合同,并將承包方從那里驅趕走而并不違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給發包方的權利和權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傭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發包方或這種其他的承包方認為合適時,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為這種完工而使用為執行工程專門留用的這種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并且發包方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未使用過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償還合同項下應由承包方支付給他的到期的或將到期的任何款項。
發包方在采取上述這種收回和驅逐行為之后,應當單方或咨詢他方或進行了他認為合適的調查之后單方面做出決定,并且應當證明承包方到這種進入和驅逐時為止從合同項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將合理增值的利益的總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過的材料,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如果發包方根據本條的規定進入并驅逐承包方,發包方只有在維修期終止并且在執行和維修費用、延期完工損失以及由發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確定之后,才有責任付給承包方依合同規定的款項,然后,承包方才有權獲得可付給他的到期款項。
第三十五條 特殊風險
不抵觸合同中包括的各種規定:
(1)承包方除對本合同第20條法規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風險發生之前對工程負責外,對于損毀及與損毀有關的損失、對發包方和第三方的財產、對于下文所界定對特殊風險造成的身體的傷害和生命的喪失及相關損害,可承擔責任。發包方應當賠償并解除承包方對前項所列事項的責任,并且承擔和同時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該過程中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請求、訴訟程序、損失、訴訟費用、指控和支出的責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運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財產遭受毀損,并且這些毀損是由于所規定的特別風險的原因造成的,則承包方有權得到以下賠償;
(a)對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賠償,以及對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損壞的賠償,這種賠償應當是基于成本加上發包方證實為合理的利潤;
(b)替代或修復任何這種工程的毀損;
(c)替代或修復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這種材料或其他財產。
(3)除了可歸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條規定的被決定廢棄的工程的費用之外,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償付任何增加的費用或執行工程的雜費。這些費用可歸于特殊風險或在某種意義上與所說的特殊風險相聯系,且無論如何以本條下面包括的有關戰爭爆發的規定為條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這種費用的增加就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發包方。
(4)特殊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是否被宣布),戰爭行動,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原子彈及沖擊波的風險,或者工程本身是或其被執行或繼續是在與國家相聯系的范圍內,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起的騷亂、動蕩或混亂。
(5)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發了無論是否被宣告的戰爭,以致于無論在時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實質性地影響了工程的執行的話,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據本條的規定被終止,承包方應當繼續盡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執行,但發包方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后的任何時候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并且根據這種給出的通知,除了本條下各方的權利和本合同第37條的執行外,該合同應當終止,但是不應有損于各方就先前違約所享有的權利。
(6)如果合同根據上一款的規定終止,那么,承包方應當盡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機械從施工現場搬走并應為其分包方同樣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終止,發包方應當為在合同中規定了進度和價格并在終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項,并且包括:
(a)就已經開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總額,和就已經部分開展工作的這種初步工程的由發包方所確定的合適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訂購的已經運給承包方或已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貨物的成本,這種材料或貨物因發包方的付款而成為其財產。
(c)由承包主在完成整個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發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規定得到給付的任何花銷的總額款項。
(d)依本條第(1)、(2)和(4)款的規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項。
(e)在本條第(7)款下撤走建筑機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冊國的主要機械停放地或其他地點的合理、不宜過大的花費。
(f)在這種合同終止時所有承包方的雇員或與工程相關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國的合理的費用。
除了任何本款項下發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項之外,就建筑機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終止日依據合同條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給發包方的款項而言,發包方有權將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額記入其貸款帳戶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條 合同的落空及其補償
合同訂立后,如果發生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一方都無法履行其合同的義務,或者根據約束合同的法律,雙方無須進一步履行合同時,發包方就執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項應當比照本合同第35條項下規定的在合同因第35條規定終止時應支付的有關費用。
第三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仲裁
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在任何時候發生與合同有關的一切問題、爭議或異議,任何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這種問題、爭議或異議的存在,同時應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員,一名由發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為外國人,則第三名由國際商會主席指定;如果承包方為本地的,則第三名仲裁員由工程協會的主席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沒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員的通知后60日內指定其仲裁員,則國際商會主席或工程技術協會的主席有權根據任何一方請求指定一個仲裁員。主席作出的這種任命的已證實的復本應向雙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國承包方時應根據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在僅涉及本地承包商時應當根據本地仲裁法的規定或其修正條款進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員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且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并且仲裁應支付的費用由仲裁員決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間合同項下的執行應繼續進行,并且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項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項。
第三十八條 通知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給出的證明、通知或書面命令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承包方的主要營業地或其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向發包方發出的通知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在這些條件下為其目的所確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條 發包方的違約
1.如果發包方:
(1)沒有能根據任何付款證書在90日內向承包方支付根據合同到期的款項,但發包方有權根據合同扣除的除外;或
(2)干涉妨礙或拒絕任何要求簽發任何證書的許可;或
(3)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混亂,其已不能繼續履行其合同的義務,
則承包方根據合同在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有權終止合同。
2.根據本條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滿時,在不抵觸第30條第(1)段規定下,承包方應當盡快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帶來的施工機械。
3.一旦合同終止,發包方就處于本合同第35條第(8)款所規定的合同被終止時對承包方付款的同樣責任之下,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這種終止所引起的損害或補償的總額。
第四十條 文字
發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間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與合同有關的書面文件,都應當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寫成。
第四十一條 應遵守的法律
與合同項下工程的執行相聯系,發包方、其代表、職員、承包方的技術員或雇用人員都應遵守帕爾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寫成,一式二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證人面前簽字蓋章,每方保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7
編號:______________
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
工程名稱:__________
招標單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為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主名稱)決定(或委托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范圍(或分標情況):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范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采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后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后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并應共同委托一個牽頭人為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為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統一組織投標人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了解現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過現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場考察,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并解答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復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復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后,若投標人仍有問題并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復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后,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說明補充通知已經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并以書面形式發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后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
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后,業主將不單獨支付,并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稅費、保險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采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后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復。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內由于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并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后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達到優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并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后,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并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涂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并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有關規定發出補充通知后,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并經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并公布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
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現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范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后選取綜合條件最優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于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①當以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并核準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并確認修正后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
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
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并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14天內、合同協議書簽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必須與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合同協議書簽署后,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并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以上三章見'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格書有無明確規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衛、環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范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本合同范圍等)
(2)施工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筑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布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范。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范有修改或重新頒布,承包人應遵照執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量和完成的工程數量所采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承包人計算后,報監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監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圖紙和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志進行基點和基線的布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理工程師現場交接后7天內向其提出,監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監理工程師同意后,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測量圖在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托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中,承包人應為監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助。
4.施工船機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證狀態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
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
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監理工程師簽認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
8.竣工資料
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后陸續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復制約定份數后,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范圍
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制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墻、出運和停靠碼頭、錨系設施、測量平臺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
業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制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說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
除業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在業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筑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筑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說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
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并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并報監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量向監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并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和拆除
無論是業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責任。對業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業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
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于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布置、范圍、建筑標準和規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于本技術規格書的規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
為便于業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
(1)設計說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
至: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現場后,我們愿意按人民幣(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后,按時開工,并在個月(或日歷天)內完成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
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并加蓋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函附錄
2.附表
表1擬為本合同工程設立的組織機構圖
表2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主要人員簡歷表
表3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機設備表
表4為本合同工程配備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臨時用地計劃表
表7水電使用計劃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況表(如果有)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名稱)
我作為(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姓名)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議書和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投標保證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鑒于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于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為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為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于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供履約擔保。
則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并說明索款是由于出現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后,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銀行:_________________(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8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信守約、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塔機安裝合同。
(一)、安裝塔機的概況
1.1塔機型號:QZT-63
1.2塔機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1.3塔機安裝說明書
1.4塔機安裝高度說明:
(二)、安裝塔機時間地點
2.1地點:
2.2時間:20xx年4月26日
(三)、費用及付款
3.1安裝費、安檢費資料費。
3.2安裝完畢驗收合格付款80%,經安檢部門認可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付清余款。
(四)、甲方責任
4.1提供安裝塔機的`全部技術資料
4.2提供安裝塔機的整件和合格配件。
4.3提供《甘肅建筑起重機械登記表》
4.4督促施工總包方單位創造安裝塔機的施工條件。
4.5協助安裝單位做好安裝塔機全過程的安全技術工作。
(五)乙方責任
5.1應提供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提供單位名稱及證書)
5.3安裝塔機,專職安全生產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加強管理。
5.4編制塔機安裝方案,并嚴格執行,確保塔機安裝的質量。
5.5應與施工總包單位簽訂安裝塔機的安全協議書,并嚴格執行,確保塔機安裝過程的安全。
5.6安裝完畢應提供塔機安裝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
(六)其它
6.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所在地法院裁決。
6.2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6.3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日期:
工程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居室規格:房型,總計施工面積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鑰匙工程。
5、開工日期:XX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XX年6月14日,工程總天數:60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者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XX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者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者仲裁部門協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第七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者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物等,須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2、乙方責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盡快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解決,或者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
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一、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本合同。
二、甲方將承包的新疆昌吉XX所有土地犁地(約1.6萬畝左右)作業權轉包給乙方,由乙方獨家完成,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按市場價格每年為甲方在昌吉監獄作業的16輛機車提供0號柴油50噸,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
第一次柴油應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送到,
第二次柴油于每年____月1____日送到,
第三次于每年____月____日送到。
四、甲方轉包給乙方的犁地作業費暫按每畝19元向乙方支付機耕費,如今后油材料價格上漲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價格調整工作。如乙方無法完成作業時,甲方可另行調車,調車所產生的`費用與差額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甲方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進行作業,每次單獨作業面積不得低于300畝,因農機秋翻作業的季節性強,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所有犁地作業(犁地截止時間每年____月1____日),過期即視為違約。
六、乙方作業時,必須按《農機田間作業標準》達到質 量標準要求,如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七、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為確保每年工作正常順利進行,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3萬元整,此款于次年犁完麥子地后支付并依此類推。
八、乙方為甲方墊付的柴油款和乙方犁地作業所產生的費用,從監獄支付給甲方全部機耕費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每過期____日應按2‰支付違約金。
九、乙方在監獄作業期間,應做到隨叫隨到,聽從指揮,嚴格遵守監獄監管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管理。
十、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依照本合同約定條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若有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十
一、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可友好協商,訂立補充條款,如不能協商一致,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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