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企業合同8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在下列1、2項中選擇)
第一條1、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結束止。
2、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乙方工作地點在 本工程施工現場
三、勞動報酬
第三條 乙方工資按下列l或2項中選擇
1、乙方崗位工資 元/元/小時。
2、乙方實行計件超產工資,基本工資按國家規定月標準工作時間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訂的制度和責任制協議執行。
第四條 甲方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予以記錄,次月月初在工作場所予以公示。乙方應對公示內容予以核對。若有疑義,應與記工員協商解決。公示后的記工考勤記錄,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
第五條 乙方提供正常生產勞動,其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支付工資時間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 工資由甲方通過銀行或現金直接向乙方發放,乙方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并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根據建筑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并報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規定如下:
乙方保險和福利,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對可能產生職業病的作業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三)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竊、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約定的工作后,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一)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 本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終止手續由甲方辦理,因未及時辦理手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 乙方擅自離職,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損失大小予以賠償,生產經營直接損失存在但難以計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個月乙方本人工資的標準支付賠償金。本人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生產經營正常情況下的實得平均工資予以確定。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XX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抵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訂立日期: 年月日
企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隨著甲方運營規模的擴展和自身業務的拓展,同時也為了把握“互聯網+”大潮的機遇應對當前激烈的競爭,甲方需要不斷加強經營管理、尋求專業性知識和先進管理經驗的支持與指導。基于此,甲乙雙方此前已經進行了深入的溝通和了解,尋求到了長期友好合作的共有基礎和共同契合點。
現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咨詢服務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與合作模式:
顧問咨詢服務(不含企業實際操作服務)
二、服務項目:
乙方指導甲方開展“互聯網+音樂教育”項目,推動甲方打造中國最大的音樂教育平臺。
三、服務版塊及具體內容
1.企業診斷、組織架構重建咨詢
1.1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診斷;
1.2對企業的運作架構、職權分配等診斷;
1.3得出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2.企業發展戰略規劃咨詢
2.1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評估等服務;
2.2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
3.投資融資建議咨詢
4.線上產品開發咨詢建議
5.品牌形象重建咨詢
6.法律咨詢建議服務
四、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1.甲方的基本義務
1.1根據進程和乙方要求,及時、全面、客觀、合法地提供乙方所必需的有關文件、資料、信息,并如實陳述全部相關事實,協助乙方開展工作并保證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涉及的其他相關事實或陳述等甲方資信的真實、準確、完整、合法、客觀;
1.2對乙方提供的有關建議和方案,應及時反饋意見和做出決策,并對出的合理要求給予積極配合。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相關報告、建議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逾期不予答復,則視為接受乙方方案;
1.3為乙方順利完成咨詢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便利以及相關的后勤支持;
1.4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1.5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1.6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2.乙方的基本義務
2.1乙方在本協議實施過程中,應盡足夠的勤勉和謹慎,為甲方提供準確、全面、充分的咨詢意見和建議,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分析報告及實施方案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在甲方負責提供的基本文件、資料、信息、陳述或其他相關事實情況并無重大遺漏、違法與失實或不存在不可預見或未明確提前告知乙方可能影響本項目方案制定與實施的甲方未來相關事宜或相關因素的重大調整與情勢變更,且中國現有的法律法規框架或政策背景和社會環境也沒有出現重大變化的前提下能夠得以順利實施;
2.2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相關建議報告;
2.3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
五、收費及期限
1.根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所述,以及對完成這些工作內容和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預算結果,并參照有關收費標準,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咨詢顧問的咨詢費用,計為項目完成,成功新三板上市后,甲方以股份的方式,給予乙方5-10%的股份;
2.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咨詢服務。
六、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在雙方簽章后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積極進行友好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肇慶市端州區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約定的顧問咨詢服務內容、工作時間表及其他有效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執行中所形成的各種計劃、方案、文件、材料、執行結果等知識產權屬甲方所有;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后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xxxx
乙方(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企業合同 篇3
甲方:
注冊地址: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
注冊地址: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_________協議”,確定其雙方的_________。甲方經重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并在此等重組中已將其_________等業務全部投入乙方。據此,甲、乙雙方在此簽訂轉讓“_________協議”權益的協議,將該協議項下甲方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予乙方。并且該等轉讓已商得_________公司同意。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協議”中就甲方項下的全部權利義務無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作為“_________協議”的一方享有權利,并履行義務。
二、乙方同意完全接受“_________協議”中甲方的權利、義務,繼續作為“_________協議”的一方與_________公司共同遵守貼水協議的各項約定。
三、甲、乙雙方均承諾并保證,就“_________協議”之權利義務的'轉讓與受讓安排,均已取得其各自有效充分的批準和授權。同時,雙方授權代表均已取得簽署本協議必要的授權。
四、本協議生效后,乙方與_________公司可就有關的_________作隨時的協商,以利“_________協議”的具體執行。
五、凡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裁決將為終局裁決。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其效力追溯至乙方成立之日,并報“_________協議”之審批部門(國家計委)備案。
七、本協議之附件為本協議之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并_________公司確認后生效,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企業合同 篇4
合同編號:123230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地址:現住址:聯系電話: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并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上述協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職工檔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日期:日期:
企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 ( 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代表企業全體職工與 ( 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 簽訂。(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屆_______次職代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規范雙方行為,加強雙方合作,共謀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集體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 協商雙方的代表依法產生,協商雙方具有平等地位,協商活動依法組織進行。
第三條 本合同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勞動者個人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適用于本企業全體職工,對企業和工會雙方具有約束力,并要求實際履行。
第五條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上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企業尊重工會的合法權益,依照《工會法》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
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六條職工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教育和幫助職工服從合理的生產調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安全衛生規程,提高勞動技能,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二章 勞動用工管理
第七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貫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工會有權幫助和指導職工簽定勞動合同。
第八條 企業與職工按規定可以簽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九條企業可在勞動合同期內確定一段時間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條 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需延續勞動關系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協商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企業或職工需變更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并書面達成協議。
第十二條 企業或職工要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企業依法裁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二)提出裁員方案;
(三)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四)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聽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意見;
(五)公布裁員方案,與被裁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五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合同糾紛,工會主席依法承擔該委員會主任職務。
第十六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第三章 職業培訓
第十七條 企業根據本企業特點和條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對職工組織有計劃的培訓。
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職工轉崗教育制度和臺帳,結合企業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政策法規、條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及其防護教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教育;職業病防治和各種生產工傷事故案例教育;化學危險品應用等基礎知識教育;企業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第十八條企業安排職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由企業負擔培訓經費,并于培訓前對職工培訓后回企業服務的最低年限和未達此年限的賠償責任等問題,與受訓職工協商簽約。
第十九條 職工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工會有權就職業培訓有關問題與企業協商。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 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職工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特殊工種和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企業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二十一條企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職工充分休息的權利。但由于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按第二十六條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內容)
第二十二條 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法定節假日和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辦法)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于每年初根據本企業上一年經濟效益、同行業同類企業平均工資水平、市場勞動力供求狀況、居民生活物價指數等因素,召開會議,在國家核定的工資總量內,協商決定企業年工資水平以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在崗職工工資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待崗職工生活費由企業自主確定(一般不低于當地失業金水平)
第二十四條 本企業工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并由企業和工會雙方協商確定。(工資集體協商)
企業應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職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條 本企業各類人員的工資,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擬定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企業工資調整,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向職工代表大會作調整工資方案說明;
(二)企業提出調整工資的方案;
(三)將調整工資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調整工資方案經審議通過后,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 本企業職工工資的支付。
(一)職工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
(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1、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耐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
4、婚、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5、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6、病假、事假、曠工的工資支付,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7、醫療期的工資支付: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八條企業依法為全體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其直系供養親屬應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待遇。
第三十條 因工傷殘的職工,按照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患職業病的職工享受工傷待遇。
第七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三十一條 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增強職工安全意識,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及時提供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
第三十三條企業根據各工種的崗位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行政有權拒絕其上崗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行政有權查處。
第三十四條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危險品臺帳,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的管理,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職工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應急措施。
第三十五條企業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高度重視勞動保護工作,在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崗位和較大危險工作場所,積極搞好在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的推廣應用、培訓工作,并列入企業現場管理檢查內容,做到每季對車間、班組定期檢查,嚴格考核。
企業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每月發放有毒有害津貼,對特殊崗位提供保健補助食品。
第三十六條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報告工會。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有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每季定期檢查、監督勞動保護的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當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采取防護措施,行政方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職工在崗位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八章 女職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條 女職工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在提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應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條 對女職工每兩年 ( 或每一年 ) 進行一次婦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經費由行政方出資。
第四十條 女職工在經期不得安排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等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不得安排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下同)的女職工從事夜班勞動,或延長其勞動時間。
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期應發給其基本工資。
女職工懷孕流產,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應給予產假。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正常生育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產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難產女職工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按照有關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可增加產假三十天。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不影響其福利待遇和參加晉級、評獎。
第四十一條女職工懷孕、分娩時所用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后,嬰兒一周歲以前,其所在單位應保證其哺乳時間。
女職工生育后滿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則上安排原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應與女職工協商解決。
女職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在哺乳期請長假,直至嬰兒滿一周歲,由單位發給基本生活費。(生活費標準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二條 按月發放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用品和女職工衛生用品,經費由行政方解決。
第四十三條 企業在組織職工外出進修、業務學習、崗位培訓、出國考察、掛職鍛煉時應考慮有一定比例的女職工參加。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四十四條 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五條 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第四十六條 企業對遵守勞動紀律、完成任務好的職工,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具體辦法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七條企業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可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依法追究賠償責任、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定制度》執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一般為1—3年)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30日,企業和工會協商簽定新的集體合同。
第五十條企業和工會雙方根據人數對等原則,聯合成立集體合同履行監督檢查小組。每年6月和12月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簽約代表,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進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協商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十一條 企業和工會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一方提出建議,向對方說明變更本合同的條件、理由和條件。
(二)雙方在7日內組織協商,達成一致后,就變更本合同有關問題形成書面協議。
(三)將書面協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自審議通過之日起7日內,將協議書面上報勞動行政部門合同管理機構審查、登記、備案。
(五)將經審查確認后生效的集體合同,在7日內公布實施。
第五十二條 下列情況,企業和工會雙方應主動協商變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程序辦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業被依法宣布破產、撤消的;
(二)工會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勞動仲裁機構裁決、法院判決,本合同必須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承擔有關責任。
(一)企業違反本合同規定,應依法承擔經濟責任及其他有關責任。
(二)工會違反本合同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應糾正違約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損失和影響。
(三)對違約直接責任人,視其責任大小,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
第五十五條 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并應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章 本合同爭議處理
第五十六條因本合同的內容、履行情況和不履行后果等問題發生爭議,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召開協調會議,協商解決有關爭議問題,協商達成一致的,簽訂書面協議。
第五十七條 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五十八條 在本合同范圍內,涉及單個職工權益被侵犯的,工會可代表職工個人參加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第五十九條 在解決本合同糾紛之協商、仲裁、訴訟期間,企業和工會雙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罷工、停產、閉廠等過激行動。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六十條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也未明文規定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原則,由企業和工會協商解決。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動條件標準有新的規定的,按新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協商一方或雙方首席代表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由企業和工會負責解釋。解釋有歧義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業和工會各執一份,審查登記的勞動行政部門存檔一份,上級工會備案一份。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自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企業借給個人)
借款合同(企業借給個人)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為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并提供________作為保證人,甲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同意出借。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千分之______(月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高利率,則按新利率的_______%作同時調整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還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滿一次性還本付息完畢)
第六條
保證條款
1。除丙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外,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抵押登記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助辦理,費用承擔為: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銀行規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約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合同 篇7
合同編號:NO.
甲 方:天天快遞有限公司
代表人:
住所地:永川交管所轉盤紅綠燈
電 話:
乙 方:
代表人:
住所地: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內物流(速遞)服務,簽訂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區域
1.1乙方委托甲方辦理國內的產品物流(速遞)服務業務。
1.2服務區域:甲方在全國各地所開通的全部區域。
1.3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若項目時間延長,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實際項目終止日期。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按照乙方規定的時間 至乙方指定地址提取快件。
2.2雙方在貨物交接時,應確認貨物原始包裝的完好,若發現包裝有破損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該貨物。
2.3甲方對于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2.4將乙方交付的貨物送達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并交付給乙方指定的收件人或收件單位。
2.5如因甲方原因導致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甲方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2.6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區域內改變送貨目的地,甲方有義務無償提供服務;
2.7為乙方提供貨物運輸、簽收的查詢服務;
2.8及時向乙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出現異常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商議處理。在緊急情況下,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處理辦法,并將結果通知乙方;
2.9甲乙雙方必須互為對方保守商業秘密。
2.10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天天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甲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甲方需按天天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2.11甲方為乙方提供VIP客服電話023-4980 7775 138 833 05078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對所托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該包裝應符合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
3.2認真填寫運輸面單,將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重量、體積、運輸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單位名稱、收件人、聯系方式、郵編等信息詳細提供給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錯誤,導致貨物遺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于禁運品的有關規定,并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乙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a.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b.錯報超重貨物重量;
c.貨物包裝、標志不符合規定。
3.5 按照約定價格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送達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達的貨物時:
a.經檢驗確認貨物外包裝完好的,在回單上簽收;
b.經檢驗發現外包裝破損且貨物有一定損壞的,有權拒絕簽收,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在與乙方協商后,把貨物退回乙方。
4.2無法送達:貨物到達目的地,因當天聯系不到收貨人而不能及時
派送的,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三日內仍無法聯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許后,將貨物退回乙方;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3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損壞、派送不到等造成貨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擔運費。
第五條:費用與結算
5.1本合同所稱運輸費用的計算以重量為準,計量單位為1千克,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計算。計費重量的計算將以運送貨物包裝后的實際重量與體積重量中的較大者為依據。體積重量的計算公式為:重量(kg)=長(cm)×寬(cm)×高(cm)/6000
運輸單價:
請查閱附件一:價格、時效、路由表
在非天天業務范圍內,海航天天按EMS的8.5折單價轉發EMS寄送。
5.2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結算清單明細交由乙方核對;
5.3在費用核算無誤后,由甲方依據費用總額開具正規發票給乙方,在收到發票后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費用,逾期付費按當月快遞費的1%每天收取滯納金;
5.4費用的.支付形式為:支票、銀行轉賬、現金。
甲方賬戶信息:
開戶行:
開戶名稱:
賬號:
第六條:理賠
6.1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遺失或毀損,甲方負責賠償。價值300元以下貨物,按照貨物實際毀損價值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300元人民幣;賠償金從甲方的當月快遞費用中減除,并免除此單貨物的運費;如不足扣減時,由甲方另行支付。
6.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應承擔由于貨物錯運等原因造成的延誤交付的責任。延誤5日以內,每延誤1個工作日,該票貨物運輸費用減免七分之一,延誤超過7工作日,該票貨物運輸費用全免。
6.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物理、化學變化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災、爆炸、洪水、地震、臺風、腐蝕、污染、風暴、害蟲、自然因素、叛亂、動、國內混亂或類似的雙方都無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質量或缺陷造成的損失;
c.貨物的合理損耗;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本合同所有條款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有關本合同出現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議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區的法院起訴。
除爭議事件外,雙方都應依照本合同執行各自未盡的權利,履行各自未盡的義務。
第八條:知識產權
各方的名稱和商標為各自獨有及排他的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不能在任何產品上使用對方的商標或在產品中應用對方的知識產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試用期
1、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訂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______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元/月。
三、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則扣除違約金—工資一半以上)
1沒有公司批準強行請假或離職
2,不向公司申請擅自離職
3,不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
(二)如有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行為,公司會做出開除決定且依據情節嚴重性追究其法律責任(工資扣除)。
四、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對所產生的費用,雙方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約定:乙方帶薪培訓后外派到其他地方工作,如因個人原因在入職三個月內離職的,公司將扣回返旅差費。
(三)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乙方承諾遵守《勞動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民法、刑法等法律規定,保守公司經營的一切商業秘密,并承擔由于侵犯商業秘密而造成的以下后果:
1、乙方違反保密事項和競爭限制,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______萬元違約金,并有權將調整工作崗位或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2、乙方違反保密事項和競爭限制,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等值于甲方經濟損失五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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