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瓷磚合同合集九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瓷磚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瓷磚合同 篇1
甲方(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應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于 工程項目建設的需要,現需從乙方處采購 等瓷磚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及價款 具體可參照雙方認可的樣品.
注:表中約定數量為暫定數,以甲方實際用量為準結算。
墻磚品牌: _____________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等級:_____________ 地磚品牌: _____________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等級: _____________ 第二條供貨時間
從年月日起開始供貨,以甲方通知為準,甲方的需貨計劃,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貨通知后48小時內,保證供貨到現場。 第三條 質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
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與甲方認定的樣品一致,產品加工過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藝等各項指標與乙方相關承諾一致,產品檢測的指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規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第四條 運輸、交貨及收貨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甲方 ,具體地點以甲方現場通知為準,并由乙方負責卸車,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貨物交與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貨到現場,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在供貨單上簽字確認產品數量和質量。甲方收貨前的損耗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無預付款
2、工程竣工驗收完畢5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90%,即¥_元
3、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質保期滿后5日內,余款10%結清,即¥_元。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負的責任
1、在本合同約定的供貨完成前,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貨,視為乙方違約,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 %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將貨物運送到現場,如不能按時交貨或者交貨數量不足,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損失。
3、如發現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負責包退、包換,并承擔該批不合格產品的退貨費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的調整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后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簽訂地點: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余貨處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瓷磚,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壞、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乙方按本合同價退貨。乙方負責余貨的運送,并承擔退貨工作產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電 話: 電 話: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 號: 日 期: 賬 號:日 期:
瓷磚合同 篇2
購 方: 供 方:
購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如下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定立本合同,以茲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產品明細:
1、供方為購方定做下列產品:
合同編號
2、以上數量為暫估數量,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購方應認真核實實需數量,并出具加蓋公章的確認函通知供方,最遲五天內可重新調整數量,超出五天的,供方將按本合同數量為依據進行生產。
三、質量標準:按照國標GB/T4100-20xx陶瓷磚附錄 執行。供方所供產品與購方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 四、供貨期限:
雙方合同簽定生效后,供方在 天內發第一批貨到工地,以后根據購方工程進度,購方將所需貨物數量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后提前 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購方通知后及時安排供貨。 五、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由供方負責送到 工地,雙方點清數量,由 負責卸貨,購方指定 ____為收貨人,聯系電話: _____。收貨人在供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并出具有效收貨憑證給供方,作為結算依據。 六、驗收標準:
1、按國家陶瓷磚GB/T4100-20xx附錄 標準進行驗收; 2、產品破損率按國標3%執行,超過3%的部分由供方負責補足;
3、因陶瓷原材料來源于天然礦物質,燒制過程復雜,允許交貨產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后仍不能解決時,應向購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如購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購方每延遲供方貨款一天,應每日向供方償付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的 ‰的'違約金,并且供方有權順延供貨或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購方自行承擔。
3、供方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顏色、數量進行生產,在安排生產后,如購方需變更合同,應取得供方同意,并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退貨補貨:
1、本合同產品為供方為購方定做之產品,供方不接受購方的任何退貨要求。 2、如購方需要補貨,購方須提前 天書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進行排產;購方應承擔小批量補貨的額外費用。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購、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兩清時自動失效。 本合同壹式_____份,購方與供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貨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供貨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瓷磚合同 篇3
甲方: (收貨方) 乙方: (供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有關規定,在經濟責任承包形式下,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
一、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______(惠州工業園)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 5#、6#廠房共貳棟,3#宿舍樓壹棟的外磚瓷磚、地板磚、瓷片、地腳線、步級磚等供貨。
二、供貨質量要求:
以雙方確定的'樣板的規格、顏色、厚度必須和樣板相同,不相同時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乙方必須在要求的時間內提供另一相同數量符合要求的貨品。
三、供貨的數量和單價:
外墻磚:(永欣廠出產的不要)
1、棕色 22600m 18元
2、白色 6300 m 18元
3、深米黃色 850 m 18元
地板:
1、地板磚50×50 2800箱×8塊×3.3元(鴻正廠)(粉紅色)
2、踢腳線 9500米÷60長×1塊×0.95元
3、30×30(子彈頭或者方塊):1000箱×xx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
瓷磚合同 篇4
供方: 簡稱 (乙方)
需方: 簡稱 (甲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地磚采購事項協商一致,結合工程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交貨地點:
1.3、產品名稱、產品色澤、出廠地、規格材質、 數量價格、使用品牌:地磚顏色應與留存在甲方的樣磚一致。
1.4、技術標準1、質量執行 GB/T4100-20xx 標準;2、隨貨送產品質證書兩份。
2、供貨、運輸與生產方式
2.1、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負責將外墻面磚交到甲方 工地,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2.2、供貨時間:
2.3、生產方式:按甲方要求的數量生產。
3、驗收
3.1、驗收標準:按相關技術標準以及雙方封存樣品驗收。
4、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價款:合同總價約¥ 元(大寫: 元整)。最終以甲方指定的各施工單位收貨人員實際簽收并驗收合格的地磚面積結算(交貨前的損耗由乙方承擔,本產品運輸損耗已綜合考慮進入合同單價中,不再另行收取此費。甲方簽收送貨單前,按國家規定的損耗超過3%由供方承擔,甲方簽收送貨單后的一切損耗由甲方承擔。)
4.2、付款方式:
供方出具合同價款的.全額票據,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結算。
4.2.1、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后,即支付合同總額的 %的預付款,即¥ 元(大寫: 元整)。
5、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委托公司工作人員 代表甲方負責執行合同履行。
5.1.2、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等。
5.2、乙方責任
5.2.1、指派 為乙方供貨代表,有權代表乙方負責執行合同履行。
5.2.2、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服務及配合工作。
6、違約責任
6.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中要求的時間進行供貨,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供貨日期;逾期天數累計超過 十天的, 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仍然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并向甲方支付本批貨總價的10%的違約金。
6.2、如甲方發現乙方所使用材料品牌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有義務進行更換,同時應按合同總價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3、若因乙方原因未通過驗收和檢測,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還應按本合同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4、如無法定或合同約定事由甲方若未能按本合同約定付款時間支付貨款,超過合同約定付款時間5天以上的則屬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還應按本合同總價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5、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法定原因以及合同約定外單方面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因素是指戰爭、火災、水災、臺風、地震、社會動亂及國家法律法規的重大變化),應及時通報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違約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暫定總價的5%的違約金。
8、其它約定事項: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如出現糾紛,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執行或由雙方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生效,履行完合同約定事項后自動失效。
1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瓷磚合同 篇5
委 托 方:成都預興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預興”瓷磚粘合劑和瓷磚勾縫劑,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預興”瓷磚粘合劑和瓷磚勾縫劑,加工數量、顏色、標準、質量要求等由甲方提供。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送貨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為其加工產品。
2、甲方約定乙方加工產品的類別、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直至甲方對乙方所生產的產品檢驗合格之后才能發貨。
5、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本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產品代加工的相關活動。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確定的`產品類別、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技術及配方用于其他的生產。
4、乙方自行準備代加工產品所需的原材料、生產設施設備、生產地點、包裝袋以及配送貨物的車輛。
6、乙方應負責所有為甲方代加工貨品的運送及裝卸。
7、乙方需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8、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代加工費用約定
1、甲方以協商好的代加工總包價格委托乙方代其加工產品,乙方在為甲方代加工產品的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水、電、生產設備維護、原材料購買、生產場地租賃、包裝、貨物運送、裝卸等費用)。
2、甲乙雙方所協商的代加工總包價格(含運送裝、卸費用)見下表:
(注:彩色勾縫劑代加工總包價格根據具體顏色由雙方單獨協商)
第四條 對賬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每月月底前將業主方所簽的貨物驗收單回執交與甲方,甲方與業主方對賬后確認當月的實際送貨數量,以此作為當月付款依據。
2.甲方通過銀行轉賬形式給乙方付款。
3.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每月月初甲方給乙方付上月加工費用的70%。
4.自20xx年1月1日起,每月月初甲方給乙方付上月加工費用的80%。
5.每月未付,在年底由甲方給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驗收標準
1.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樣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即開始正式生產,當乙方產品生產完成后,由甲方檢驗人員現場驗收合格并簽字確認后發貨。
2. 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業主方拒絕收貨,或者收貨后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引起業主方投訴等事件發生,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解決,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向甲方支付該批次貨物總價1%的違約金。
2、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當批次產品總價值30%的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經雙方企業法人或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瓷磚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項目名稱:合肥市蜀山區五里墩街道龔洼恢復樓2#、3#、4#、5#、6#、7#、8#、9#、
簽訂地點:合肥大楊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龔洼恢復樓項目部辦公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注:
1、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后,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并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采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并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采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后 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 %,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后付總貨款,余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余款,超過 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 千分之二 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采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戶。
3 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 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后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磚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產品質量、金額:
備注:以上價格為包干價,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調價。
二、質量標準:質量應滿足《輕質高強飾面磚》JC/T2195-20xx以及企業標準執行,并滿足需方要求,以雙方簽字封樣為準,生產工藝為:墊板窯全通體磚,數量以需方的實際數量為準。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大月·龍湖尚城施工現場,上車費及運費由供方負責,下車費由需方自理。
四、交貨時間: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供方在 25 日內開始向需方交貨,第一批貨在 年 月 日前供貨,并按照需方工程進度交貨。
五、驗收標準:需方在收到貨物后,按第二條規定標準進行驗收;如供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換貨及相關經濟責任。
六、貨物交接:需方制定員工姓名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 ,為貨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貨物。簽訂合同時應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并提供制定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需方支付 元作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幣);需方在支付貨款時,貨款在人民幣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外,貨款超過人民幣壹仟元以上時,需方必須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賬號,否則視為需方未支付貨款;需方付清全部貨款后,供方開票貨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車貨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約定付款,供方有權拒發貨,造成停工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供方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仍由需方安裝合同價格賠償供方的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后,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如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并按照定金法則處理定金,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供方在受國家能源調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導致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及時告知需方,供貨期順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其他有關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備注:因陶瓷生產工藝過程復雜,大批生產與樣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瓷磚合同 篇8
出賣人(甲方): 貴州永藍防水節能有限公司
買受人(乙方): 山東紫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 貴陽 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執行(標準:18242-20xx)。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2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按規定包裝。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 自交付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 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一次交清,至買受人貴州大方縣小屯煤礦施工現場。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汽運,甲方負責運至施工現場,現場卸貨由乙方 負責。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標準,雙方在買受人貴州大方縣小屯煤礦施工現場驗收。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 5000元 作為定金,待貨物到場后轉作貨款支付給甲方。根據實際貨物到場數量驗收合格后乙方支付甲方全部貨款。
第十一條材料退換 1、根據乙方工程現場施工要求,本次采購數量只是暫估。所購材料根據乙方使用情況可多退少補,退貨金額按采購價格計算。
2、驗收時出現的破損等不符合乙方使用要求的貨物,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調換,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在 三 天內向甲方提出異議(書面或手機短信通知),乙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4、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后,(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二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無。
第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協商解除。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違約方支付對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
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附 1、供貨清單;
2、本合同一式4份,買受人3份、出賣人1份。
3、甲方需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瓷磚買賣合同范本二
合同編號: 甲方(采購方):
乙方(供應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以供貨清單為主.
二、產品質量。
乙方在甲方用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存檔使用。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與甲方認定的樣品一致,產品加工過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藝等各項指標與乙方相關承諾一致,產品檢測的指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規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有甲方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三、產品價款以供貨清單為準,驗收合格30日以內結清材料款。
四、產品交付
乙方產品交付方式為:甲方提貨/乙方送貨/乙方代辦托運。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若甲方對乙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應當在甲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后 3天內交貨。但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乙方有權拒絕交貨,甲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乙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乙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產品交付后或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商業秘密
甲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乙方的商業秘密。
瓷磚買賣合同范本三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乙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甲方不得使用、披露乙方的商業秘密。甲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10000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八、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乙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甲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乙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乙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甲方對乙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甲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乙方,在甲方通知到乙方前,乙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甲方聯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一、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
乙 方:
話: 話: 年 月 日 電 電
瓷磚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
標的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價
數量 計量單位 總價(元)
合 計 大寫: ¥: 元
注:標的物單價固定,數量為暫估量,最終結算以現場收料人員簽收的票據作為結算依據。
第二條.質量標準
應符合 國家強制性標準。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及驗收
1.甲方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備貨,乙方按甲方要求時間將砌塊及時送達至 。
2.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的毀損、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隨意在現場卸貨。
4.到場后損壞率應小于 %,經現場取樣驗收合格并填寫驗收單后視為甲方接收。
5.貨到現場三日內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結算及付款
②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因所供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2、如乙方未按時將貨物送到施工現場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乙方須保障甲方使用其產品時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債權不得轉讓,如違反本約定,除轉讓行為無效外,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絕更正,或乙方遲延履行合同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遲延付款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從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生效,如采用郵寄方式送達,雙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發送郵件15日后視為送達。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任何一方都有權解除合同。所謂不可抗力,是指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并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簽字或蓋章,以后簽字或蓋章一方的簽字或蓋章日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業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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