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出口合同合集八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出口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出口合同 篇1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2)數量│(3)單價│(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多裝或少裝│金%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短期人民幣資金貸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雙方約定的提款日起算,至雙方約定的最后一個還款日為止。如果雙方約定的提款時間為特定的期間,上述“提款日”系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第三條 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四條 利率與計息
借款利率為年率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內合同利率不變。
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付息:
(一)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為付息日。
(二)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為付息日。
如貸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付息日,則借款人需在貸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付清全部應付利息。
(三)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為付息日。
第五條 提款條件
借款人未滿足下列條件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一)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提出書面提款申請及有關的借款用途證明文件;
(二)本借款合同及相關附件已正式生效;
(三)本合同第九條所規定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程序已經完成,《出口退稅賬戶協議》已經生效;
(四)本合同第十條所規定的擔保合同或擔保協議已經生效;
(五)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的賬戶;
(六)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七)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有權簽署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和單據的人員名單及上述人員的簽字樣本;
(八)未出現第十一條所規定的違約事件;
(九)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已經滿足。
第六條 提款時間
借款人應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時間提款:
(一)借款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應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天內按本合同約定數額提清所有款項。
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貸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權就遲延提取部分按日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貸款人拒絕放款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按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
第七條 提款手續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交提款申請書,并辦理其他提款手續。
第八條 還款
借款人必須嚴格按如下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還款計劃的任何部分作調整,必須在相應貸款到期15日前提出書面申請。除另有約定外,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貸款人書面確認。
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決定借款人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順序。
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但應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部分的應收利息的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計收補償費。提前還款的金額首先用來償還最后到期的貸款,按照倒序還款。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九條 出口退稅賬戶托管
由借款人將其經國家稅務部門確認的惟一的出口退稅專用賬戶委托給貸款人管理,以借款人的出口退稅應收款作為還款保證,并由雙方另行簽訂《出口退稅賬戶托管協議》,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擔保
此外,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還同時采用如下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擔保:
(一)由__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提供抵押擔保,并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提供質押擔保,并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物以及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一條 聲明與承諾
借款人聲明如下:
(一)借款人依法注冊并合法存在。
(二)借款人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需要的.授權。
(三)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借款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正在發生的、有可能影響對其履約能力判斷的下列情況:
1.與借款人或其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3.借款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借款人承諾如下:
(一)按貸款人的要求每月提供最新財務報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年年度財務報表;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二)如果借款人已經或將與本合同保證人就其保證義務簽訂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該協議將不會損害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三)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并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減少注冊資本或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于與外商合資、合作;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進行租賃、承包、聯營、托管等經營方式的變更),需事先通知貸款人。如上述行為將對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五)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借款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承諾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于其自身凈資產的________________倍。
(六)借款人對貸款人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于借款人股東對其的貸款,并且不亞于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
(七)借款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借款人發生隸屬關系的變更、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重大調整;
3.借款人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借款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借款人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八)借款人不遲于每一筆本息到期前________________天存入足額資金以備支付。
(九)借款人在本貸款項下的有關結算業務應在貸款人或中國銀行其他分支機構辦理,其結算業務量達到貸款人的要求。
(十)在有關會計年度的稅后凈利潤為零或負數,或者稅后利潤不足以彌補以往會計年度累計虧損的情況下,或者稅前利潤未用于清償借款人在該會計年度內應清償的本金、利息和費用或者稅前利潤不足以清償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費用時,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東分配股息、紅利。
第十二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如甲方未按約定期限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乙方有權就逾期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比例計收利息。逾期利率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
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額付息,貸款人有權就到期未付利息額按貸款合同利率按月或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后改按逾期利率日息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計收復利。如本金按期收回而利息逾期的,對逾期的利息仍按逾期利率計收復利。逾期利率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比例計收違約金。該違約金遇利率調整分段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額度,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___________日;
(二)借款人逾期及挪用款項總額達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三)借款人在第十條中的聲明不真實或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四)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五)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六)借款人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七)借款人或保證人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八)抵押物、質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或凍結,借款人未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
第十三條 扣劃
借款人同意: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的任何款項,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開立在中國銀行各機構的賬戶上直接扣劃。
(二)無論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是否到期,貸款人均有權依照本合同第九條指定的《出口退稅賬戶托管協議》直接扣劃借款人委托給貸款人管理的出口退稅賬戶上的資金,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第十四條 稅費
與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糾紛解決有關的稅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稅、利息預提稅、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五條 抵銷、轉讓與權利保留
借款人應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不得提出抵銷的主張。但貸款人同意的除外。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貸款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貸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六條 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取如下第________種方式加以解決:
(一)依法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八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借款人已經與貸款人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貸款人已經應借款人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口合同 篇3
賣 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 方:____
兩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紡織品:
(1)紡織品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兩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紡織品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紡織品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兩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兩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兩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4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簽訂的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簽訂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簽訂的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
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簽訂的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合同 篇5
合同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4.總值:_________
(上述2、3、4條合計)
5.交貨條件:
fob/cfr/cif: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_________)辦理。
6.貨物生產標準:_________
7.包裝:_________
8.嘜頭:_________
9.裝運期限:_________
10.裝運港口:_________
11.目的港口:_________
12.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_________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附加險:_________。
13.支付條款:_________
13.1 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在_________銀行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_________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 托收(d/p或d/a)支付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付款期限為后,按即期承兌交單(d/a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13.3 匯付(t/t或m/t)
買方在受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4條規定提交的海運的海運單據后七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①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②商業發票_________份;
③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_________份;
④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⑤品質證明書;
⑥原產地證明書。
15.裝運條件:
15.1 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_________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_____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15.2 在fob,cfr和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危規號。
15.3 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15.4 賣方有權在_________%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16.質量/數量不符和索賠條款:
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后,一旦發現貨物之質量、數量或重量與合同規定的不符,買方可以憑借雙方同意的檢驗組織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但是,應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負責的損失除外。有關質量不符的索賠應由買方在貨物到港后30天內提出;有關數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賠應在貨物到港后15天內提出。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30天回復買方。
17.不可抗力:
賣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賣方應盡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生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1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執行。
19.特殊條款:_________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6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后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咨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 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秘密。并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 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并在安全收匯后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并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 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 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單單結匯。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_佰元整 不高于rmb _仟元整 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
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并提供費用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注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
乙方 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簽字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合同 篇7
本出口賣方信貸借款合同(項目貸款)(合同號:( )進出銀(信合)字第_____號)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xxx銀行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為實施________項目(以下稱“項目”)簽訂________合同(合同號:________)(以下稱“項目合同”),向“貸款人”申請出口賣方信貸。經審查,“貸款人”同意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放貸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貸款金額、用途及期限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賣方信貸項目貸款□¥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萬美元)(以下稱“貸款”)。
第二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金融政策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出日賣方信貸試行辦法》的規定,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應專項用于“項目合同”項下的資金需要。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變更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
第三條 本合同貸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提款計劃約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稱“貸款期限”)
第四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提取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提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特殊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貸款利率和利息計收
第五條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本合同所執行的人民幣“貸款”利率,每滿一年確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從首次提款日起,每滿一年后執行的'年利率,應根據屆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的貸款利率執行。
本合同美元“貸款”利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執行,按________個月浮動,本合同第一計息期的利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后每個計息期執行的利率,由“貸款人”書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貸款人”按季計收人民幣“貸款”利息。“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貸款”賬戶,并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將利息付至“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貸款期限”內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規定的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后改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貸款人”按季計收美元“貸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將按《中國進出口銀行外匯貸款利率、費用暫行規定》計收罰息。
出口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于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 委托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托書》(簡稱“委托書”或“托單”)。
“委托書”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托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托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書沒有簽名蓋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托。
(三) 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 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變更委托事項、委托內容的,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 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 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托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后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 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 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簽約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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