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集錦七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子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子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購銷合同
甲方與乙方下列物品的買賣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壹萬玖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寫:¥19550。00元)
二、產品的質量標準:
按乙方產品出廠檢驗標準執行。
三、供貨方式:
乙方應當在xxx年 月 日以前將商品一次性交付于甲方。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運費承擔: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地址
2、運費由( 乙方 )方承擔。
五、包裝要求:按照乙方公司產品包裝規范予以包裝。
六、產品的驗收:
1。 保證質量,包退包換,若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給予更換,并承擔退貨運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所造成的產品經濟損失。甲方在收到貨后經過檢測、檢驗,確認質量、數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庫。如甲方對乙方所發的產品質量有異議,應當在收貨后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將不合格產品樣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和樣品后,應在
2、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異議或未經檢驗使用的,視為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
1,付款方式:電匯、現金。
2,付款期限及條件: 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開具正規發票。甲方見發票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一方違約,應向非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
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若本合同附有技術協議的,該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以及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傳真(對帳單、訂單、往來信函),均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電子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居間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居間服務。
如促成甲方與第三方訂立買賣合同并驗收合格,則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二、雙方約定的居間服務費標準為:
按中標后第三方簽約客戶購買的甲方產品價值總額的進行支付,在簽約客戶對甲方產品驗收合格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三、甲方的義務:
1、負責投標過程中的報名、標書文件的編制,并根據投標需要提供相關資質文件;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中標后向第三方簽約客戶提供產品。
四、乙方的義務:
1、保證乙方的信息資源及時提供給甲方,以利于甲方的標書文件的高質量編制;
2、負責在投標過程中為甲方提供投標顧問服務,并協助甲方與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工作及在業務過程中為標書提供意見;
五、服務費的支付:
1、乙方促成甲方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未能促成,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乙方所花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促成甲方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在甲方與簽約客戶簽訂合同且簽約客戶對甲方產品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額服務費,在此之前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可沖抵服務費,并且該借款不計算利息。乙方未能促成甲方與第三方訂立合同的,應當按照借款時的約定計算利息,并在本協議終止后____日內歸還甲方借款。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合同 篇3
一、電子合同的概述
(一)電子合同的定義
電子商務貿易活動的蓬勃發展,也促進了相關法律制度的不斷更新。電子商務與傳統的貿易活動不同,其自身的獨特性也為我國合同法的制定構成了挑戰。就電子商務法應當屬于何種部門法的問題,學術界的觀點也各部相同。李世石認為應當將其納入到商法的分支中;學者田文英則認為應當將其歸屬于經濟法的分之下。筆者認為,從廣義的層面來說,電子商務法指的是與電子商務活動相關的法律總和;從狹義的層面來說,則指電子商務活動中每個環節的相關法律。而無論是何種分類方法,都未影響到其對我國傳統法律體系產生的沖擊,不僅包括經濟法,還包括行政法等部分發。除了實體法需要加強規范之外,程序法也需要不斷完善。
(二)電子合同引發的問題
實踐當中,電子商務活動主要經歷了三個過程:首先需要發出邀約,尋找客戶交談;其次需要訂立合同;最后支付合同價款。由此可見,從本質上來說,傳統的貿易活動與電子商務貿易相同,只是兩者運營環境、方式有所差異。
因為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合同簽訂的方式、環境都發生的改變,也就是說我國的合同法也需要做出相應的調整。
1.合同訂立過程
關于當事人的要約以及承諾的問題,與傳統合同確認方式不同電子合同主要通過計算機自動化辦公來處理,這樣的確認方式能否反映出雙方當事人內心真摯的意思表示,都是值得商榷的問題。同時因為計算機整個操作流程很迅速,所以要想社會要約也很困難。面對這樣的情況,合同法需要加強對合同成立方式的規范。
2.合同的形式
電子貿易活動無書面合同,雙方都是通過計算機來完成整個交易流程。雙方之間以計算機中儲存的電子憑證為合同證據,而電子憑證是否與紙質憑證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每個國家的法律規定也有所差異。
3.電子合同的效力
隨著網絡交易活動的日益頻繁,對網絡交易的監管也越來越困難。電子商務活動只有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才能夠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存在網上的,或者邪路國家機密的行為,這些都應當受到法律的禁止。因此在法律完善的層面,應當加強對交易活動的約束和監管,能夠有效地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合同的簽名
電子商務交易中,雙方通過互聯網完成交易活動,而雙方也只能根據各自披露的信息來判斷每個人的情況。因此在電子商務交易中,也存在著冒用他人名號、虛構交易、未定期付款等行為,這些都為電子貿易活動構成了威脅。在這樣的背景下,電子簽名活動應運而生,同時相關的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斷健全。
二、電子商務背景下合同法的創新與完善
(一)合同書面形式的問題
早期電子商務貿易活動出現的時候,關于合同形式問題主要有兩種解決方案:一種是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就電子合同的效力問題達成一致的意見;另一種處理辦法則是將電子合同作為書面合同的一種類型,與電子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隨后的幾年,學者開始探討研究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之間的關系,即電子合同能否滿足傳統和他那個的目的需求。而根據不同學者對傳統書面合同的研究,發現書面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功能:①文件內容的穩定性;②文件的可復制性,即可以有副本的存在;③當事人簽字肯定文件的效力;④合同形式符合法律明文規定。
通過對傳統紙質文件功能的分析,可以看出電子合同同樣可以滿足這些功能,尤其是長久保存的功能。同時電子合同也引入了電子簽名的功能。
對比分析我國的《合同法》與聯合國制定的'《電子商務示范法》可以看出:前者對書面合同的部分規定同樣適用于電子合同,但是整體來說比較簡單;但是后者則強調了數據文檔需要具備可讀性、可以方便日后的調取。筆者認為我國的《合同法》正是少了這種原則性的規定,即擴大書面合同的范圍,同時也需要對電子合同功能做出明確要求,避免日后發生爭議。
(二)合同的簽訂問題
在虛擬交易中,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可以通過聊天、電郵等方式表示,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目前爭議的話題在與鼠標點擊能否構成意思表示。筆者認為鼠標點擊可以作為意思表示,因為商品首先以電子文件的方式呈現在客戶面前,而當客戶順著文檔指示做出點擊行為時,則意味著其做出了相應的表示。我國的《合同法》中獎電子文檔歸為書面形式的類別中,因此點擊可以視為書面確認。而對于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分來看,電子貿易中多數表現為廣告形式,并且在廣告中明確標出了庫存數量,以及對對方的資信要求等,這些可以視為要約邀請。我國針對合同承諾的規定那個是:有特定接受數據電文系統的,該數據進入系統則視為到達;無特定系統的,則首次進入收件人系統的任何時間點,視為到達。這條規定并未對“特定系統”的定義做出明確規定,應當加以明確。
三、結束語
電子貿易的頻繁化,也促使了電子合同數量的不斷增多。作為最新出現的合同形式,法律對電子合同的約束并不完善,使得消費雙方在合同訂立以及履行的時候會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因此當下有必要針對電子合同的特征,從合同形式、簽訂等多方面創新法律規定,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安全的網絡交易環境。
參考文獻:
[1]王利明.電子商務法律制度:沖突與應因[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第225~228.
[2]郭懿美、慶輝.電子商務法經典案例研究[M].北京:中信出版社,20xx,第58~64.
[3]吳佩江、王瑞飛.電子商務法律[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xx,第312~317.
電子合同 篇4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平等互利,經公平協商簽訂如下買賣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
1.產品名稱:_________ 商標: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 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家:_________
2.交易數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總價款:_________
4.質量
(1)整體質量、性能應當達到的標準,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項:
a.按照國家強制標準或者指導標準:_________執行
b.按照國際通用標準:_________ 執行
c.按照行業標準:_________ 執行
d.按照封存的樣品標準執行
e.協商約定質量達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以下部件的質量、性能標準或參數為
5.產品整體作業的性能應當達到以下水平:
6.產品的整體技術性能標準為:
7.產品功能
8.安全性能
對環境的影響:_________
對操作人的影響:_________
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技術資料,產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術應當和資料上顯示的相一致。
9.包裝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曬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運輸
運輸辦理方:_________
運輸費用負擔方: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
始發地點:_________
到獲地點: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
第三條 交付
雙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并取得提取貨物的單證,甲方將提取貨物的單證交付乙方則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貨物并且驗收完畢則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貨,提貨裝車(船)完成則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約定為:_________。
甲方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條 風險轉移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交付前由甲方負擔,交付后由乙方負擔。該風險的負擔不影響違約責任和產品侵權責任的主張。
第五條 所有權的轉移
所有權的轉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
(1)貨物交付后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2)貨款完全結清前甲方保留對相當于未結清的貨款價值的貨物所有權,具體執行辦法另行協商
第六條 檢驗
自貨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檢驗,若對質量有異議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質量瑕疵貨物,等待協商處理。
檢驗人:_________
檢驗技術手段:_________
檢驗方法:_________
檢驗合格的標準:_________
第七條 產品不合要求的補救措施
經檢驗,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 %以上則甲方對不合格產品可以采取以下補救措施:要求退貨、要求修理、要求更換,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經檢驗,若產品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下則乙方享有對整個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權,乙方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條 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約定使用銀行轉帳、支票、本票、匯票、現款等方式)
支付條件:_________(可以約定付款的條件以防范風險)
支付時間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點:_________
第九條 擔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售后服務
甲方負責對產品的安裝、調試、技術培訓,費用由 _________ 方負擔,這些工作應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產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內(時間)維修由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工具、配件的供應由_________方提供,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產品的升級事項約定為: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約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履行不能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甲方遲延交貨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乙方履行不能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乙方遲延受領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乙方遲延交付貨款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電子合同 篇5
甲方: 聯系人: 上級主管: 法人代表: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e-a:
乙方: 聯系人: 上級主管: 法人代表: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e-a:
為了共同促進發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成為律師網(甲方)推薦律師,達成以下約定: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承擔乙方在甲方網站個人主頁的設計與制作、內容的維護與宣傳。
2、甲方負責在律師聯盟推薦律師專區顯著位置對乙方進行宣傳(請選擇:□照片名字□名字)。
3、為乙方提供網上專用賬戶用于信息咨詢與發布。
4、將有關的咨詢及委托及時轉至乙方在律師網的.賬戶。
5、定期組織律師間的交流活動。
6、開通乙方發展的律師網會員帳號,并提供相關協助服務。
7、甲方有權對乙方與律師網有關的咨詢代理業務進行核查,并保留取消乙方作為律師網推薦律師資格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聯盟專區掛乙方介紹,包括照片、簡歷、經典案例介紹、聯系方式等。
2、在律師聯盟推薦律師專區進行宣傳(請選擇:□照片名字□名字),擴大知名度。
3、乙方在甲方網站擁有一專門咨詢賬戶。
4、所有公開咨詢,乙方都可以參與解答,發布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從而提高自己;對于指定咨詢,只有所咨詢的律師可以進行解答。
5、乙方自己發展的律師網單位會員,可提取會員費用的50%作為收益(以律師網名義簽訂服務協議),如需發票,需加付發票總額10%給乙方。
6、乙方需提供勞動爭議案件代理經驗相關證明或經過甲方相關培訓。
7、認真做好律師網的會員咨詢服務,并保證回復合情合理。
8、全面、及時、認真地處理聘請律師意向。
9、維護律師網的聲譽,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
三、在登記并支付了年費之后,乙方即可獲得“推薦律師”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甲方在收到乙方款后,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
四、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提出異議,本合同自動重復順延。
五、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由雙方授權代表簽署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件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合同 篇6
甲 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職工):_______________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20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20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
( 2)無固定期限:從20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20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20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20_____ 年____ 月______ 日止。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 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 個月以上1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 日;合同期限在1 年以上3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 日;合同期限在3 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 個月。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 東莞 市 長安 鎮街(區)新民 社區(村) 新民路7號A棟二樓東莞旭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廠區(公司、門店)的 生產 部門普通操作員工 崗位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并按以下第( )項明確
(1)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衛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 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每周工作 5 天,每周至少休息1 天并符合國家規定的正常工時制度。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 (周/月/季/年)為計算周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 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 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 1 )( )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1)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1000 元/月。試用期 一 個月,試用合格后工資按照1200元/月(不包括加班費)執行。
(2)計時工資:崗位工種標準為____ 元/時,來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3)計件工資:甲方按公布的本單位制定計件單價制度,來確定乙方的計件工價及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4)不定時工資或固定工資:________ 元/月。
第十條 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分配制度、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 30 日如期支付 上月 (當月/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比例分別繳交社會保險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規定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工傷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會工傷保險規定給予工傷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離職連續 3天后或1 年曠工屢計超過10 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提前3 天通知和告知原因);(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腐、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5)甲方連續2 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
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1)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1)~(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 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 年的;(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 年支付1個月工資, 6個月以上不滿1 年的按1 年計算,不滿6 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 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 倍限額支付,并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 年。
第三十一條 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并在15 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違反合同責任
第三十二條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 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 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 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離職連續 3天后或1 年曠工屢計超過10 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提前3 天通知和告知原因);(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5)甲方連續2 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
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1)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 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1)~(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 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 年的;(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 年支付1個月工資, 6個月以上不滿1 年的按1 年計算,不滿6 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 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 倍限額支付,并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 年。
第三十一條 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并在15 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違反合同責任
第三十二條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 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 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 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電子合同 篇7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優勢,為共同拓展行業市場,經友好協商,同意乙方作為甲方品牌區域代理,并承諾共同遵守協議中各項條款: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應盡經銷商的責任。在所屬區域應按甲方銷售策略銷售要求,盡最大努力將甲方產品銷售。甲方也應保證供應足夠的貨源。
2、產品的型號由訂單、收貨單確定,最終以收貨單為準。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如乙方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導致的質量問題或在銷售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壞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貨物殘損、退換: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應立即于送貨單上注明,并請送貨的部門簽名作證;乙方有義務提供有關單證給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乙方沒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的,甲方視乙方為全部簽收正確。
5、銷售任務:乙方應完成總的銷售額為:貳佰萬(人民幣)/季。如連續不能達成相應銷售任務,將重新評估代理商等級。
6、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持,負責為乙方培訓售后服務人員(培訓設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別義務以及獎勵
1、保持甲方產品所有規格一個月銷售的庫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庫存增減調整。
2、價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經銷商供貨價,乙方須保證按甲方規定的二級批發商供貨價及零售商供貨價給零售商及批發商。同時,乙方有義務控制其供應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議零售價售給終端消費者(二級批發商供貨價、零售供貨價、零售價由甲方另行通知)
3、對乙方的優惠:乙方作為銷售業績特別出色,甲方將給乙方更大的優惠,具體優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乙方如連續三個季度不能達到甲方所定下的最低銷售目標,甲方視乙方為自動終止本協議。
2、本協議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簽本協議,乙方具有優先續簽本協議的權利。
四、定貨、交貨及驗收
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都按照甲方傳真過來的經過乙方確認后的訂單為準,單價與金額按當時的市場行情雙方協商。(注:以后所有甲方訂單都按此合同執行)。
1、產品的質量標準:
按甲方產品出廠檢驗標準執行。
2、供貨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貨,乙方每批訂貨應提前一周以書面訂單形式將所需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通知甲方,按甲方確認后的數量和交貨日期履行。
3、交貨地點、方式及運費承擔:
1)交貨地點:乙方公司地址若乙方指定地點有變更請及時通知甲方。
2)運費由()方承擔。
4、包裝要求:按照甲方公司產品包裝規范予以包裝。
5、驗收方式:乙方向甲方說明產品的品牌、型號和編號,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的質量狀況,經乙方確認,當面向乙方交驗商品,并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產品(選配件)合格證和使用說明。
五、質保規定
1、甲方對其所提供的產品,按生產商提供的質保期為準,向乙方提供質保服務。
2、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負責在日內免費維護、修理,并保證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內出現故障,甲方負責在日內免費修理或免費更換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內,售出的產品出現性能故障時,乙方可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貨時,甲方負責免費為乙方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售出的產品出現性能故障時,乙方可選擇換貨或修理。乙方要求換貨時,甲方負責日內為乙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停產時,負責調換新的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價由乙方負擔。
5、三包有效期內,產品出現性能故障,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修理記錄,甲方負責在日內免費為乙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停產的,調換新的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又無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貨時,甲方負責免費為乙方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6、三包有效期內,產品出現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換貨條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換貨而要求退貨的,甲方負責退貨,并按日折舊率0。25%的標準收取折舊費。
7、三包有效期內,選購件出現性能故障,甲方負責在件。選購件更好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負責免費為乙方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8、三包有效期內,乙方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如乙方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但能夠證明該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甲方負責修理、更換。
9、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實行三包:
1)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說明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3)非承擔三包的一方拆動造成損壞的;
4)無有效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憑證的;
6)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盜版軟件造成損壞的;
8)使用過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損壞的;
9)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產品合格證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損壞的。
六、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時交貨,則每日按合同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則每日按合同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修理、更換或退貨,應付違約責任。
4、雙方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說明相關理由。
5、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或解除,對方有權拒絕,并可要求變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6、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其在法律上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一方違約,應向非違約方賠償損失。
七、其它約定事項:
1、若本合同附有技術協議的,該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以及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傳真(對帳單、訂單、往來信函),均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1年,自月日起至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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