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合同匯編六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外貿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外貿合同 篇1
需方: (以下簡稱需方)
供方: (以下簡稱供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購、供方向需方供應附件一中所列產品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訂購單》方式向供方下達采購訂單,供方須按照訂單要求提供產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訂購單》后應回傳確認函,如有任何問題必須在一個工作日(8小時)內書面通知需方,否則視為默認。
3.需方有權根據生產計劃的變更以及供方產品的供貨質量、采購訂單的執行情況、售后服務質量等條件對供方的供貨品質及數量進行及時調整,供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4.為保證產品數量的準確性,供方須免費提供1-3%的易損耗件和需方客戶所必須的隨柜修補件。
二、 產品的質量要求:
1.供方應按需方認可的產品供貨,未經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對產品本身和生產場地有任何改變。
2.供方需嚴格按照經需方認可的質量和技術規格要求生產和供應產品,如有任何改變,需方負責知會供方更新有關圖紙或菲林等,供方積極跟進相關的變化。
3.供方應保證所生產或供應的產品均符合有關環保法規要求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三、品質保證:
1.供方應保證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對未曾使用過的原輔材料的變更,必須提前書面報需方確認。
2.供方應建立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以滿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權隨時對此進行檢查考核。
3.供方供貨前應嚴格按要求自檢,其檢測項目不得少于需方標準和圖紙所規定的進貨檢測項目,并有書面記錄。
4.對需方提出的質量問題和要求整改意見,供方必須及時解決和整改,若在規定期限內未得到解決和整改,需方有權停止供方供貨。
四、包裝要求:
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在外包裝上標識制造批號、物料名稱、材質、型號、規格、顏色、數量等,包裝物應適應*車裝卸、長途運輸,符合防潮、防震、防塵要求,因包裝、運輸不當引起的銹蝕、損傷等由供方負責。
五、交貨地點及運輸、裝卸費用承擔:
1.交貨地點:需方工廠倉庫或指定地點 。
2.運輸、裝卸費用:由供方承擔。
六、價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雙方均應不斷改進,通過提高質量與效率來降低成本及價格,并讓利給最終客戶,雙方確認努力保持這種降低成本的趨勢,每年至少檢討一次價格。
2.供方報價中含有模具費的產品,在需方購滿規定數量后,供方應自動下調采購價格。
3.供、需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確的交貨條件及付款條件下,共同遵守經買方批準的價格。
4.付款條件:月結 天,結算日期以供方產品入庫后,需方在每月 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發票開始計算(收到發票日期以簽收單為準)。
七、交貨及驗收:
1.供方須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裝,并按訂單要求的交貨時間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并附上《送貨清單》及供方的出貨自檢報告或證明(必要時需提供第三方檢測的材料性能測試報告)供需方備查。《送貨清單》須列明需方訂購單號及物料信息(制造批號、物料名稱、材質、規格、顏色、數量等)。
2.需方依據雙方約定的品質標準、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案,并參照原封樣件的要求進行檢驗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檢測不合格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應及時向需方提出書面申請意見復檢,否則視同接受。
4.雖已檢驗合格入庫,但在需方裝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供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并及時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補救,以滿足需方正常生產的需要。
5.需方對供方產品所行使的檢驗,并不能免除供方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八、供方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標準件、通用件產品的幅度為3-5%,非標準件、專用件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而給需方造成的損失費用。
2.供方交付的產品品種、型號、規格、顏色等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挑選、返修或退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負責;如使用緊急需挑選、返修時,則供方應立即組織挑選、返修或需方直接組織挑選、返修,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人工費:10元/小時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4.供方逾期交貨的,供方必須事先與需方聯系,說明原因和解決方案,并獲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算,供方還須賠償因逾期供貨而給需方造成損失的費用。
5.供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顏色等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供方承擔;供方提前交貨,需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前提貨。
6.因供方產品不合格進行挑選、返修或退換,而造成需方生產停工待料時,需方有權視情況嚴重程度進行罰款,每延誤一個工作日處以至少壹仟元罰款,延誤需方出貨期而需空運或遭到需方客戶延誤交期索賠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7.因供方提供需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需方客戶投訴,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對其有形損失(費用、索賠)及無形損失(公司信譽)進行核算后,以書面通知供方,經供方對質量問題確認后從供方貨款中扣除,如供方對質量問題有異議,可提交合同簽訂地所在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質量鑒定。
九、需方違約責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貨款,須事先與供方聯系,說明原因及解決方案,獲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付款金額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十、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供方從需方得到的圖紙、規格書、技術文件、模具和樣品等,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向第三者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3.供方絕不允許把需方提供的圖紙、技術文件和模具轉讓給第三方加工、制作產品出售,其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方負全部責任。
4.本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A.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B.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需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C.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給予處分時。
2.協議一旦解除,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立即歸還需方所提供的模具、圖紙、技術文件等,并償還一切債務。
3.因違反合同條款造成需方損失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賠償損失。
十二、合同糾紛解決:
供、需雙方之間產生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當事人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鑒于供、需雙方合作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長合同的有效期,經另一方確認后可延長合同期限。
十四、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貿合同 篇2
合同號:_________
_____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_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定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定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_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朗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所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方_________辦法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外方為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它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它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以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購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售方(蓋章):_________ 購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外貿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經買雙方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1、
允許溢短_________%
2、成交價格術語: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包裝:_________
4、裝運嘜頭:_________
5、運輸起訖:由_________經_________到
6、轉運:允許 不允許;分批裝運:允許不允許
7、裝運期:_________
8、保險:由____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另加保_________險至_________為止。
9、付款條件:
買方不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100%的貨款用即期匯票/電匯送抵賣方。
買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過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_________天期信用證,并注明在上述裝運日期后_________天在中國議討有效,信用證須注明合同編號。
付款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時交單。
承兌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后_________天承兌跟單匯票,承兌時交單。
10、單據:賣給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托收。
整套正本清潔提單。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裝箱單或重量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質量與數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
保險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_____份。
11、裝運通知:裝運完畢,賣方應即電告買方合同號、品名、已裝載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等。
12、檢驗與索賠:
賣方在發貨前由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明書。
貨物到達目的的口岸后,買方可委托當地的商品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復檢。如果發現貨物有損壞、殘缺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須于貨到目的口岸的_________天內憑_________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書向賣方索賠。
如買方提供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應由保險公司、運輸公司或郵遞機構負責的,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3、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約,賣方概不負責,但賣方應將上述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買方。
14、爭議之解決方式:任何因本合同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中國深圳。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法律適用: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為中國法人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定外,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16、文字:本合同中、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釋上,若有異議,以中文解釋為準。
17、附加條款
外貿合同 篇4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與________________(購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________國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
第四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規定的辦法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索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___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購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貿合同 篇5
甲方:(中方公司)
乙方:(中 間 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甲方產品尋找海外客商,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尋找海外客商。
商品名稱:UPS不間斷電源
原產地:中國
價格條件:FOB深圳。
第二條:委托事項的具體要求:
(1) 甲方應保證所生產產品的合法性及保證產品質量,若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和其他不合法問題,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2) 海外客商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與海外客商雙方協商約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溝通并爭得其同意。
(3) 乙方不對甲方與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擔保,甲方應嚴格按國家和國際的“FOB C&F或 CIF條款”執行與海外客商所簽定的合同。
(4)為方便乙方聯系業務,甲方需要及時提供除乙方本職以外的所有便利,貨款達到甲方帳戶后,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開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個過程中,乙方只承擔自己聯系客戶的電話費,上網費,路費,自己的飯費,招待費,其他一切費用都由甲方承擔。
(6)乙方只負責聯系客戶,簽定合同,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傭金合同期滿之前,凡是乙方為甲方聯系的客戶,甲方不能不通過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聯系的客戶簽定合同,一旦乙方發現,甲方除了支付該合同相應的傭金給乙方外,甲
方還需要支付銷售額的5%作為罰金支付給乙方。
(8)若銷售合同在傭金合同結束之前簽定并收到客戶定金,而生產或此銷售合同的終止在傭金合同期滿之后執行,則甲方需要繼續按照傭金合同所規定的傭金率支付此銷售合同中相應的傭金給乙方。
(9)在傭金合同期滿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該合同的情況下,不得隨便將訂單轉移到別的工廠;在傭金合同期滿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聯系的客戶直接聯系業務,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協商方可。否則甲方需要繼續按照傭金合同所規定的傭金率支付所發生業務金額相應的傭金給乙方。
第三條:傭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 甲方同意按每臺機器1500元支付傭金給乙方。
(2) 給付方式及時間:
由于乙方要在國內置業,故乙方要求傭金以人民幣方式給付,并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給付,具體由乙方按需確定。
在甲方與乙方所介紹的海外客商簽定合同,發出貨物并收到貨款后,甲方按每臺機器1500元支付傭金,本次合同總計3臺機器,預計應支付4500元傭金給乙方。(若在收回余款時,由于銀行費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與實際應收貨款相差,甲方不得因這個問題而拒絕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傭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的(2)執行,乙方可轉移國外客戶。
外貿傭金合同范本
(2) 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紹的海外客商,其將來與甲方發生的每筆業務,甲方都將按本合同的`第三條支付傭金給乙方,否則,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額的30%罰款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銷售合同中止問題
在乙方聯系好業務并開始生產和采購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與外國客戶
的銷售合同,則甲方要承擔國外客戶的損失,并還要繼續支付乙方該筆銷售合同應得的傭金。若是由于國外客戶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則甲方不支付乙方的傭金!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和后果!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進行最終裁決。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不成,可憑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本合同有效期限從20xx年10月10日 到20xx年10月9日有效,有效期2年。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日
外貿合同 篇6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
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
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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