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合集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互相合作、緊密配合、分工負責的原則,就《____市碧園公寓B、C棟玻璃幕墻工程》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范圍、造價數量、單價、總價
1.1工程范圍:“____市碧園公寓B、C棟”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墻工程的內容包括:塔樓部分的淺灰色玻璃隱框幕墻、透明玻璃隱框幕墻等的設計、供料、加工、安裝、竣工驗收資料等。其中:C42、C39、C41、C63、C63a、C64、C53、C54、C72、C65為淺灰色本體鋼化玻璃幕墻,其余為鋼化透明白玻幕墻。
1.2工程單價:(詳見后附報價書之報價明細表)
1.3工程數量及總價合計:(詳見后附報價書之工程報價總表)
1.4此總價結算時單價不變,面積按實際完工展開面積結算,如有設計變更、工程洽商、材料變化等,價格經雙方協商后以增補協議形式確定。
1.5本報價中包括玻璃幕墻三性檢測費。
第二條:工程用料
2.1玻璃:幕墻的玻璃采用東莞XX公司產的6厚淺灰色本體透明鋼化玻璃及6透明鋼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樣板確認。
2.2鋁合金型材:均選用佛山XX公司產的6063-5鋁合金型材,鋁型材表面為銀白氧化處理,氧化膜厚度滿足AA15級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樣品確認。
2.3硅酮結構膠及密封膠:選用鄭州XX廠產的F811硅酮結構膠及F889硅酮耐候密封膠,按乙方提供的樣品確認。
2.4幕墻開啟配件:國產優質七字執手。
2.5鋼件:國產優質235b鋼型材。
第三條:付款方式
3.1鋁合金型材、鋼件進場后____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30%作為
第一次工程進度款;
3.2鋁合金型材、鋼件安裝基本完成____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20%;
3.3玻璃安裝基本完成____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20%;
3.4幕墻安裝完成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進度款到合同總額的80%;
3.4驗收合格后____日內,甲方付到結算總價的97%給乙方,剩余3%從驗收之日起________年保修期滿后,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
3.5甲方如不按協議條款支付款項,乙方在約定時間五天內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內仍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違約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圖和結構施工圖各一套及有關設計變更資料;
4.1.2辦理施工許可證;
4.1.3在乙方進場前,清除施工現場內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
4.1.4組織有關單位與乙方的.協調會;
4.1.5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設計圖紙進行會審,并進行簽署;
4.1.6組織和配合質檢及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時簽認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辦理設計變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簽證管理工作;工程進行中隱蔽工程或中間工程需驗收時,甲方接通知后48小時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48小時后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已批準,乙方可繼續施工。
4.1.7組織協調乙方與土建施工單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在乙方遞交工程竣工書面報告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玻璃幕墻驗收;注: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工期則相應順延。
4.2乙方責任:
4.2.1對幕墻進行設計,經具有幕墻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簽準及甲方審核確認后方可使用,保證設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要求,對設計質量負責,承擔因設計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墻設計圖紙及計算書陸套。
4.2.2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服從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工程監理的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工程質量負責,承擔因工程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進度計劃,并經甲方審核通過;
4.2.4負責所有進場材料的保管及未驗收前的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原因乙方自費修復,非乙方原因損壞,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
4.2.5嚴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單位的有關管理規定,確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作好施工原始記錄,在竣工驗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關資料兩套作為竣工資料交給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保證驗收通過,如因乙方資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時通過驗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工期
5.1開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2施工總工期:B棟40天,C棟50天,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滿足現場施工腳手架落架的要求。
5.3工期順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應順延;
5.3.1由于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內容變化;
5.3.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5.3.3由于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5.3.5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以上情況發生后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兩天內予以確認答復,否則視為同意。
第六條:工程質量
6.1工程質量等級: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規定的“合格標準”,爭創優良工程。
6.2工程驗收按甲方規定的各項參數及國內現有規范標準進行。
6.3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質量保證書,保證玻璃幕墻的施工符合設計及計算。
第七條:設計變更
7.1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應立即停止。
7.2由于變更通知不及時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竣工、結算與保修
8.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報告后十天內,向所屬建設主管部門提交驗收申請,并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十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申請驗收,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工程即告竣工即可辦理結算手續;如工程未驗收,而已開始使用,視為已驗收。
8.2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書,甲方收到結算書后十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如收到結算書后十天內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則認為已接受乙方結算報告,從
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貸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保修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為兩年,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
第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9.1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工、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
9.2工程停緩建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人員撤出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支付相應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己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的相關損失。
第十條:其它
10.1所有甲乙雙方簽認的函電和有關的技術資料均為本合同的附件和組成文件。
10.2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經雙方同意可申請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10.3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章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無正當理由單方不能棄約,棄約方需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0.4本合同待工程驗收,工程結算完成,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
為規范企業管理,增強競爭意識,工程實行承包施工。甲、乙雙方以樹立“金洲杯的質量目標及創建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目標”從嚴從精為管理前提,據此雙方依據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見附補充說明。
四、施工日期:20xx年冬季放假前必須完成主體砌筑,否則按總人工費的20%處罰。(20xx.10.28-----20xx.12.18)
五、安全、質量等級:金洲杯及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六、承包方式:包清工
七、承包價格:按建筑面積,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含二次結構,砌筑工程包括墻體中的現澆及預制砼構件。建筑面積計算執行藍圖標注面積,合計 平方米計款: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負責材料的供應,因材料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負責;
2、負責工程施工的交底,建設單位的聯系工作及外界一切關系;
3、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出現工程質量不合格及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利責令乙方整改,所出現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并追加損失的2~3倍罰款;
4、甲方造成的因材料不及時,其他工序不具備操作施工的前提下,在有效時間超過12小時以上的,甲方應付給乙方相應補償;并順延工期;
5、甲方發現乙方浪費材料;按原物價的5倍罰款;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2、 乙方根據工程組織人員,進行施工;
3、 嚴格按照施工工程范圍提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用量計劃,提前三天提交甲方審批及采購供應,遲報造成停工,甲方概不負責.
4、 乙方需嚴格按施工要求和有關說明及變更,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期交工。(圖紙變更,根據實際情況工期順延)
5、 負責現場和班組自檢資料和班組技術交底及安全交底。
6、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熟讀建筑圖紙及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分項工程完成后必須達到驗收標準;
7、 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不擾民,不隨意在居民區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次。
8、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在施工期間的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打架斗毆及偷盜。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并清除工地。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9、 出現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罰總造價的2%。如乙方無故停工七天以上,合同自行解除,甲方不予結算人工費。由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追償的權利。
10、 乙方必須按甲方施工進度組織人員進行施工,因乙方人員少、組織不力等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進度工期完成,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其他人員、隊伍進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11、 如達不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標準倒扣總人工費的5%。
十、付款方式:
1、 按建筑面積,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主體階段:按進度地下室~6、
7~頂層分兩次60%撥付。主體完成驗收后付到總人工費的95%,留5%抹灰完成后付清。
十一、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安全教育管理,嚴格按安全要求及施工程序操作,正確使用好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如出現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因違章施工或操作失誤出現的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二、補充說明
1、 施工內容:
(1) 按照本工程圖紙的設計及現行的規范的要求進行的所有砌筑工程、預制過梁、預埋件等。(含二次結構)
(2) 所有落地灰做到及時回收利用,墻體及時養護,廢料集中堆放。
2、施工要求:
(1) 砌筑工程的砌筑砂漿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必須按配合比要求進行砂漿的配比。
(2) 砌筑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施工質量驗收統一規范要求。
(3) 出現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罰總造價的5%。停工超七天,視乙方自動退場并不結算人工費。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加陪償。
十三、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人工費結清后廢止。
3、 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雙方協商不成可上訴東營區人民法院。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北塔區資棗社區安臵地新建一棟八層全框架宿舍樓,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邵陽市北塔區資棗社區安臵地
二、工程地址:邵陽市北塔區資棗社區安臵地
三、建筑面積:全框架結構共11層,總建筑面積約1488平方米(建筑面積外構筑物飄板、天溝按全面積計算,雨蓬、空調板按半面積計算)。注:括號內條例經協商不計算面積,但水電由甲方負責施工,工資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范圍及內容
1、主要內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設計的平面圖和甲方有關的建筑要求進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壓花,土建一次性大包干,住房每層高度為3米,第一層為3。8米,0。00以下按實結算,并計算乙方的其它費用開支,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屬工程,另行按實計算。
3、水、電由甲方負責。
4、室內留門洞,粉好門套,預制構件由甲方購買。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質量要求
1、主體工程質量必須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2、乙方應認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圖,精心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驗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規范質量標準,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工程質量達不到規范標準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標準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規范標準合格為止,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質量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外墻為100100或(100200)的方塊磚,屋面為隨到隨抹一次性成合壓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負責。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大包干形式,承包價格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險由乙方負責。
2、澆灌砼、扎鋼筋、裝模、回填夯實由甲方負責。機具、扎絲、鐵絲、釘子由乙方負責。內鋼管腳手架、活動架、扣件油頂由甲方負責及費用,乙方負責綁扎,外架由乙方負責。
七、工期要求
工期總共為180天,自20xx年1月27日開工到20xx年7月27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總價約為32。736萬元,簽訂合同預付乙方的進場費及備料款3萬元,以后每完成一層主體付工程總價的65%,內外裝飾每完成一層工程總價的'33%。留2%竣工驗收后一筆付清。
九、雙方責任
1、甲方應保證工程款及時到位,防止資金問題而造成工程停工,而達不到預期進度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因資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后分包的名義發包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
4、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協助保密等義務。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合同自簽字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承包人自發包人交付竣工結算款支付完畢,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4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就建筑工程施工事宜,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積:
4、結構類型:
第二條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
1、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范圍為: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
2、包括乙方承包范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內容。
第三條合同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工期總天數:XXX。
第四條質量與檢驗標準
1、工程質量:對于該工程的基礎、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均應通過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2、由于乙方自身的疏忽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必須修復。不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合同價款工程結算
1、合同價款:暫定為萬元。結算時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2、工程結算:工程竣工后日內甲方給乙方支付工程結算總價款的%,工程結算總價款的%作為保修金。
3、質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保修期屆滿后,經甲方對工程質量檢查無異議,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4、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第六條材料價格調整及材料的采購
1、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2、材料采購: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進行采購,并且在采購前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甲方代表認可后方可采購。
第七條竣工驗收
1、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約定:。
2、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
3、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發包方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第八條工程質量保修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的范圍承擔工程質量的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期限規定為:年。
3、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乙方未及時維修并且沒有修復完好的,甲方自行找人修復,修復的費用從乙方保修金之內扣除。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主要有:
(1)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2)等工程竣工后對工程進行驗收。
(3)因乙方原因使得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
2、甲方義務主要有:
(1)協助乙方使建設工程合同得以順利履行。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資金、場地以及相關材料。
(2)支付價款以及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其他義務。
3、乙方的權利主要有:
(1)按照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嚴格施工。
(2)接受甲方的必要監督。
(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
(4)保修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4、乙方的權利主要有
(1)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材料、資金的,乙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
(2)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逾期不支付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建設工程的'價款以該工程折價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協議解除
1、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
第三方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建筑工程費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后,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簽章:乙方(賣方)簽章:____日期: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5
甲方:乙方:
為加快園區的工程施工進度,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廠區內的公共廁所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特簽訂如下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灌注樁、土方開挖、回填、搗砼、鋼筋制安、模板、砌磚、粉刷等。
二、工程承包單價及結算方式
1.人工挖土方:
8.0元3
2.C10墊層:2303
3.C25砼基礎地梁構造柱等:2603
4.砌磚:268元3
5.模板制安:26元㎡
6.鋼筋制安:4300噸
7.粉刷:18元㎡
8.回填土:
4.0元3
9.內外腳手架:
6.5元㎡
10.灌注樁:
95元結算方式:各項目工程量以實際完成數量為準,另加18%施工企業管理費。
三、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實際工程量的60%付款,余款待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再付。
四、施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工程質量: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標準,工程質量必須全部達到合格,如有質量問題造成的返工必須由乙方負責。
六、施工安全:施工場地必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其它事項:甲方提供水電,乙方使用于本工程中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及行業標準。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本協議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簽訂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6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托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范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手機號: 甲方工程監理人及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地址:
本工程設計人: 聯系電話:
本工程項目經理: 聯系電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見附件: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件: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件: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4、工程施工有效期限為 天;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合同價款¥ (人民幣大寫):
6、若本工程實施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定《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7、雙方商定設計、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7.1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交圖時間為月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圖紙)設計、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后生效。
7.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件: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由甲方支付(此設計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設計、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后生效。
8、圖紙及預算書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開工前3天,甲方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單位、部門)之間的關系,按期支付工程款。
2、開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甲方參與工程施工進度質量的監督,對材料進場進行驗收確認,竣工驗收。
4、甲方對工程施工工藝不清楚之處、乙方應向甲方解釋說明,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咨詢、設計、報價等相關服務,合同簽訂后,乙方執行工程施工的代表為乙方派出的項目經理,甲方關于工程的相關事宜均與乙方項目經理聯系,以確保工程的統一指揮和管理;如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則甲方設計師負責對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工藝咨詢、設計、報價等相關服務,因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工藝不詳而造成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5、工程所在的物業管理部門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項管理費用,由甲方交納(出入證除外),乙方協助提供物管所需相關資料。
6、甲方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7、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違章搭建陽光房,如甲方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結構或拆改廚、衛位置及設備管線及搭建陽光房,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根據有關部門規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造暖氣及燃氣管線等;對原有建筑物和場地面積等的改動,甲方如沒有相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甲方強行要求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要求不做防水而發生漏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8、乙方在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9、乙方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10、乙方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物業管理規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改: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為準,如有更改、乙方工程負責人應通知設計師、在甲方的配合下、公司應將更改通知書交由甲方簽字確認,更換材質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否則乙方對更改項目概不負責。
2、為確保甲方工程質量、工期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后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需由雙方協商后簽署書面協議《工程變更單》,同時協調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凡甲方與乙方現場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3、合同簽定后甲方工程減項超過工程款5%以上時,須向乙方支付減項總額8%的變更費;若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抵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托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和拆除費。
4、合同簽訂后,若因甲方原因終止施工合同,甲方需支付乙方已施工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及拆除費,若此工程項目由乙方設計則甲方需另外支付乙方該工程項目的設計費35元/平方;
5、甲方第一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項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該增加項目的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6、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檢驗;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規格、質量與報價、協商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
7、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其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見附件:甲方提供材料明細表)。甲方應按時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并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若甲方未按時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
8、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門鎖、拉手、水龍頭等)、石材、瓷磚、設備、潔具、燈具桌椅等,均由甲方購買并按時運到現場,若需要乙方代購,加收所購材料款20%的采購費及運輸費。
9、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等隱蔽工程的驗收;
(2)油漆、面層涂料、木材、植物等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工程驗收單),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時參加驗收,乙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兩天)不于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10、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三日內驗收,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于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1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見附件:工程結算單),并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件:工程保修單);
12、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按下列第項標準執行;
(1)《GB50210-20xx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規定》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驗規定》
(3)其他規定:材料及工藝按乙方(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工程預算書為準
13、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
(1)成都市消費者協會家庭裝飾裝修投訴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裝飾協會投訴進行調解;
(2)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責任分別承擔。
第四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合同生效后,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工程施工項目(見預算表)
付款比例 %
支付金額(元)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三次
尾款;乙方施工完畢三天內即驗收,驗收合格二天內,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交付甲方使用,完工后五日內不驗收,則視為工程符合本合同的質量要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付及克扣或變相拖延、拒付、克扣乙方的工程尾款,否則甲方將按工程款總額的10%每月滯納金支付乙方;
2、甲方增加項目不得超過工程總價的10%;乙方減少項不得超過工程總價的10%,如果超過10%,任何違約一方無條件支付對方工程總額的20%違約金。
3、工程驗收合格后2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工程結算單,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2日內如未有異議,雙方應在工程結算單(見附件:工程結算單)上簽字,甲方并同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水電工程部分其工程款按實結算、在隱蔽工程完工驗收后一次性結清,否則乙方可單方面停工、工期順延);
4、甲方應將工程款直接交給乙方財務部;若因甲方將工程款直接交給乙方施工人員而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自負。
第五條工期出現下例情況可順延: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施工工期順延。
2)不可抗力(如節假日、停水、停電、等),施工工期順延。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施工工期順延。
4)甲方未按時參加階段驗收,施工工期順延。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3、乙方就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配合乙造成的工期延誤就由甲方負責。
4、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清工程款,乙方有權施行停工,施工工期順延。
5、工程項目在各階段完工后、須由客戶簽字認可,如有更改,甲方應支付乙方反工費及材料費等費用,施工工期順延。
第六條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約定: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法規
2、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導致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獎勵與違約:
1、乙方的施工令客戶非常滿意的情況下,甲方可以采取某種形式作為獎勵。
2、合同簽定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無任何原因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辦理終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0%的違約金;若因此造成工程損失的,違約方應予賠償。
3、工程未驗收合格或未結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使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視為合格,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并視為甲方自動放棄保修及維修權利,乙方仍有收尾款的權利。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停工,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o的違約金。
5、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由責任方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o的違約金。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由乙方負責修理,所需修理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因合同爭議及其他方面原因造成上訴,上訴期間甲乙雙方因上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上訴方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第九條: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成后自行終止,決算后終止
3、附件(附件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1)材料及工藝按乙方(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工程預算書為準進行施工
2)設計變更(協商解決)
第十條備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公司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8
甲方: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臨澤村委
乙方:____縣固城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村內規定范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筑,混凝土路面的澆筑、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范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后實地測量。
六、實際項目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XXXX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筑、抹灰、回填夯實)620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臺班
8、勾機1800臺班。
9、三輪車200元臺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林子村委
施工單位:____縣固城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9
發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裝飾公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經雙方確認預算的工程內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萬元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3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則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則工期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則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 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4次進行 劃撥合同價款 % 金額(元)
合同簽訂后 合同價付30% ××××元
第二次 工程進度至30%付合同價款50% ××××元
第三次 工程進度至80%付合同價款的10% ××××元
第四次 工程完工后10天內付合同價款5% ××××元
余下5%合同價款作為本工程的質保金 ××××元
6.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七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七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二),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作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律、規范。
8.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做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上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l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貳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的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附表一:
附表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0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圖紙》)。
5、質量標準:質量驗收標準按國家頒布的《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乙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工程造價:總承包價為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裝飾工程包含的項目詳見《工程預(結)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除合同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方可作調整:
(1)甲方提出設計變更、材料變更和項目變更;
(2)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因素。
第三條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應順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時開工、中途無故停工、工程因質量問題返工等)導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工程保修
1、保修內容、范圍:工程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內,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費維修服務。工程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后的24小時內到場勘查,并在三天內維修完畢。
第五條施工圖紙
雙方同意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六條工程款撥付和結算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并核對無誤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信息為: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收款賬號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通過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款項轉賬至上述賬號,即視為乙方收到相應款項。
第七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等進行檢查、監督,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內容進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應積極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符合相關質量要求,并在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后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查驗。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保證擁有承包該工程的合法資質,并應按相關要求及標準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6、乙方保證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并留存施工記錄。
7、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規范、防火安全規定、施工規定及質量標準。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乙方應保護好原場所的辦公設施、設備,保證施工現場整潔,工程完成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八條工程驗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查驗后對工程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應配合重驗,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時通知甲方進行復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未全面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糾正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守約方所遭致的損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工程項目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每遲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遲延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而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第十條合同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除,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1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2
合同編號:
發包方(甲方):鐵通 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范圍和內容: 。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 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 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并經鐵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準的施工入圍資格,并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 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后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 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 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 嚴格按設計文件及《gb/t50312-20xx》、《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范yd5051-97》等規范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采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能使用,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 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 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范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 竣工驗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周內按鐵通網建[20xx]32號關于《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 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并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 質量保證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十二個月;
2、 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 工程考核
1、乙方采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并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鐵通網建[20xx]32號關于《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為 。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浙江省物價局浙價服[20xx]262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采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鐵通計建[20xx]303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后下浮 %。
3、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90%(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后,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余工程價款。
第九條 合同解除
1、 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 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1、 乙方確認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鐵通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為甲方的建筑工程進行施工,僅含___________。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范圍: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三、工程價格: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部分 __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 面積按實際測量為主等等,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后開工并連續施工至工___月___日。
四、工程款的`支付時間、方式:工程完成前付清工程款的___%,尾款__年___月___日內結清。
五、乙方按照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負責保證工程質量,并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六、甲方負責辦理——或提供些___________。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開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工程施工期間,甲方所有——提供給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的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并___________。
八、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后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質量: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折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
|撥款分次進行|撥款%|金額|
|----------|-------|------|
||||
|----------|-------|------|
||||
|----------|-------|------|
||||
-
6.3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天內,結清尾款。
第7條、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的保管費。由于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8.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其它約定
第12條、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2.4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項目一覽表
(3)工程預算書
(4)甲方提供貨物清單
(5)會議紀要
(6)設計變更
(7)其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碼:郵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戶名:戶名:
帳號:帳號: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一:XXX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
|序|材料或設備|規格|單|數||供應|送達||
||||||單價|||備注|
|號|名稱|型號|位|量||時間|地點||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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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承包范圍: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
1.2 開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總日歷工期天數:_________。
1.3 質量等級:_________。
1.4 合同價款: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_________。
3.2 適用標準、規范:_________。
3.3 適用法律、法規:_________。
第四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_________;
4.2 圖紙提供套數:_________;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_________;
5.2 甲方賦予甲方代表的職權:_________;
5.3 甲方代表委派人員的名單及責任范圍:_________。
第六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6.1 監理單位名稱:_________;
6.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職稱:_________;
6.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工作
8.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
8.2 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
8.3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系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_________;
8.4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系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8.5 辦理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
8.6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7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工作
9.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_________;
9.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9.3 施工場地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9.4 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_________;
9.5 符合施工場地規定的要求:_________;
9.6 保護建筑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_________;
9.7 建筑成品保護的措施:_________。
第十條 進度計劃
10.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10.2 甲方代表批準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_________。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_________。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_________。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_________。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15.1 對工程樣板間的要求:_________。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_________。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17.1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追加合同價款:_________;
17.2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_________。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_________。
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0.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_________;
20.2 調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工程預付款
21.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_________;
21.2 預付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1.3 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___;
21.4 甲方不按時付款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2.1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3.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_________;
23.3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5.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_________。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價款
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_________;
32.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33.1 結算方式:_________;
33.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33.3 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_________;
33.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的銀行時間:_________;
33.5 甲方違約的責任: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保修
34.1 保修內容、范圍:_________;
34.2 保修期限:_________;
34.3 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34.4 保修金利息: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_________;
36.2 違約金的數額:_________;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_________;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37.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十八條 合同份數
38.1 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
38.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_________;
38.3 合同制訂費用: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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