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養殖合同合集六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養殖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養殖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1.租賃標的物
甲方將位于海拉爾區哈克鎮哈克村一五窯現代化牧場和附屬設施{牛舍、擠奶廳、飼料庫、機械庫、鍋爐房、配電室等}(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經營,一五窯現代化牧場占地面積約為6萬平方米。同時,甲方將現有設備(TMR飼料攪拌機、山貓滑移裝載機)按國家折舊標準一次性出售給乙方。
2.租賃期限及牧場使用功能
2.1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拾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如繼續租賃,乙方應租賃期限滿前六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2.2一五窯牧場使用功能:
功能為牲畜養殖,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一五窯牧場占地和飼料地
甲方應保證一五窯牧場占地面積(包括建筑物面積、奶牛活動場地和飼草料儲存地)不得小于1000畝,一五窯現代化牧場經營需院外部分用地(飼料地20xx畝),由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4.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基礎設施的狀況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并附照片。對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確認。接交完后乙方盡快利用現有的設施,發揮其作用。
5.租賃費支付
本租賃物采取包租折舊的方式,長期租賃,分段付款,分段簽合同,租金為每年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簽合同之日第一次一次性交付頭三年租賃費壹佰伍拾萬元整,甲方用于解決牧場原遺留問題,其余年限租賃費于租賃期當年壹月拾日前交付給甲方。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時,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按日按欠款金額的3%繳納違約金。
6.遺留問題的解決
(1)已報項日的履行問題
為了完成上級項口的建設內容,順利通過上級部門的驗收父,乙方同意奶牛養殖場暫不變原先的名稱,但奶牛養殖
場法人必須是乙方負責人。項目資金到位后乙方承擔完成項目建設內容,甲方負責項日建設當中各項
手續的辦理和項日驗收組的接待等事宜。項目資金的分配應合同雙方協商決定。
(2)此奶牛養殖場為國家示范項目,乙方要確保奶牛養殖數量,確保外來人員隨時參觀條件。
7.維修保養
7,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使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并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折舊方式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
7.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7.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8.裝修條款
8.1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方可動工。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8.2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8.3裝修、改建增加的附屬物產權由甲方和乙方協商決定。
9.乙方在租賃期限內,要負責做好承租范圍內的安全
生產、防火(包括森林草原防火)防汛、牲畜防疫工作。
10.合同解除
10.1乙方 個月內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轉租戶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滿足合同承諾的事項乙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山甲方承擔。
10.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相關手續,方可提前解約。
11.免責條款
11.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當地政府行為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土14.2款執行。
11.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應在30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12.合同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
并將出租物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書面通知,并支付當年的租金。
13.有關稅費
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因本合同繳納的有關的稅費,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乙方作為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經營性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4.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可交海拉爾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15.其它條款
16.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6.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養殖合同 篇2
甲方(投資人): 公司 姓名: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養殖場): 公司 姓名:
住址:
法人:
注冊資本:
營業范圍:
聯系電話:
雙方同意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乙方提供的《育肥羊效益分析》開展此項合作。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投資資金的管理、投資運作以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投資資金的安全,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一、 投資額度、用途及時限
甲方負責出資 萬元,由乙方負責收購 頭千克左右絨山羊(公羊)在其養殖場飼養,期限為天左右(最長不超過天)。期滿后,乙方需支付甲方出資本金萬元,收益 萬元。
二、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終止合同。
2.甲方有權參與對養殖場的日常管理,定期聽取養殖場負責人匯報開展業務情況。
3.甲方有權檢查養殖場的賬冊,并提出意見建議。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外開展相關業務,訂立購銷合同。
2.對養殖場進行日常管理。
3.設立相關財務、實物賬目。
4.出售成品山羊、羊絨等副產品,購進山羊存欄期間必須的消耗物資。
5.無條件支付合同期滿后承諾的本金和收益。
(三) 收益分配
依據乙方的《育肥羊效益分析》中純利潤400元左右,雙方各半進行分配取得的利潤。
(四) 違約及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2.乙方應在合作約定的時限到期后5個工作日內,需按合同全額支付甲方投資的本金及收益款,逾期按應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甲方違約金。
附件:
1.《育肥羊效益分析》
2.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3.雙方簽約人身份證復印件
簽訂日期:
養殖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永富力山養豬專業合作社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為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 甲方同意將位于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于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 租賃期限為肆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 該租賃物為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貳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10%;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為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 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群眾的.公共關系。
5.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 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 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于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于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筑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 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 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10.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200%.
1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原20xx年2月7日簽訂的出租協議作廢,以本合同為準)。
12.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所屬村委會壹份,主管部報存壹份。
甲方:大竹縣黃家鄉永富力山養豬專業合作社
乙方:
聯系電話:
甲方法人:
聯系電話:
養殖合同 篇4
河南源灃集團肉雞養殖合同
甲方: 河南源灃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為更好地推廣和發展肉雞養殖事業,依照“互利互惠,共同發展,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與河南源灃集團合作,為明確雙方利益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肉雞養殖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肉雞養殖規模
乙方在 縣 鄉(鎮) 村自建肉雞養殖場,雞舍室內養殖面積為 平方米(新增面積屆時按比例增加投放量,接雛周期和每批放雛量視出雛情況而定,由甲方養殖部根據具體情況掌握)。
二、養殖技術及要求
為保證養殖質量,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現有制定的及甲方因發展需要而后續制定的有關養殖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保證按相關規章制度操作,所涉及甲方制定的養殖管理制度純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經濟關系的確立
1、乙方通過雞場達標驗收后,全額現金雞苗,飼料,并預交1元∕只的`共同保證金,甲方可謂乙方立戶。若辦理五戶聯保手續后,,甲方可適當墊支料款。
2、甲方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和價格的變化,有權合理調整雞苗、飼料的供應價格和商品雞回收價格,甲乙雙方均從甲方文件發布之日起按變更的新內容執行。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
1、按乙方飼養面積供應適量的健雛雞苗,甲方將接雞計劃提前3-7天通知乙方,接雛時允許乙方到孵化場驗收挑選,對殘、弱雛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2、根據養殖需要提供科學配方的全價飼料。
3、按計劃收回乙方提供無藥殘、無疫病,檢驗合格的商品成雞。
4、無償提供相關技術指導和服務。
5、及時結清與乙方有關的財務手續,按時兌現結賬余款。
(二)乙方責任
1、根據合同約定,按甲方投放計劃接收雞苗,否則,甲方有權和扣除乙方所交的全部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購買甲方提供的飼料,不得轉讓、拍賣和摻雜飼喂,乙方使用飼料數量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料肉比,達不到的要補足數量或按400元∕噸補差價。若乙方
對甲方供應的飼料有異議,應在提貨之日起三日內提出,并妥善保管并封存,由雙方共同取樣送質量監督部門鑒定后協商解決。逾期乙方承擔一切風險后果。
3、按甲方調度令要求,準時、準量交售商品成雞,如乙方將成雞私自出售他人,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除收回成本外,乙方另行按每只5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該款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貨款中直接扣除。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自愿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和監督。自愿無條件從甲方領用藥品及疫苗,不得私自外購藥品、飼料、添加劑。若有違反,甲方按《藥殘控制規定》追究乙方責任,具體:(1)現場稽查,發現有違禁藥品或經甲方抽檢有違禁藥品的,每發現一次,乙方必須支付違約金20xx-3000元,該違約金由甲方視情況而定。對于該項違約金乙方概不支付的,甲方有權從乙方雞款中直接扣除。(2)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養殖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在合同雞場飼養除甲方正常投放雞苗以外的畜禽,否則,乙方自愿承擔當批所養甲方雞苗數量每只3元的違約賠償金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履行養殖合同過程中,必須保證合法經營,在購買雞苗、飼料、運輸、交售商品成雞過程中,不得以賄賂、欺騙等不法手段惡意串通,損壞另一方利益,否則,乙方自愿承擔一萬元的責任和相關法律責任。(該款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賠償,乙方以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養殖合同。
2、在飼養過程中,乙方沒有認真履行義務造成虧損,影響下批飼養,乙方在交雞之日起七日內用現金彌補預留資金,方可繼續養殖,否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合同,合同中未約定違約的內容,違約方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壹萬元作為違約金,以補償對方損失,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戰爭、政府政策性行為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除外。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交售成雞后,按照雙方約定結算管理辦法,辦理結賬業務,并留足下批雞苗、小料預留資金(每只6元)。
2、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清償全部所欠甲方債務,如乙方在結算時,賬上有余款,所剩余款在三個月后支付完。
七.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內容,除合同中約定甲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合同的情形外,甲乙雙方均須遵守以下約定:
1、若甲方因發展或因產生需要可單方終止合同。
2、如乙方有特殊情況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2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得到甲方認可后方可解除。
八、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隨時協商修訂,協商條款由雙方簽字后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月___日 起 至 ______年___月___日 止。
甲 方:河南源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乙方(簽字):
養殖部包片負責人:
年 月日
養殖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養殖方(養戶):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
委托方(中江倉山溫氏畜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養殖方(以下簡稱“養戶”)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肉豬委托養殖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委托養殖的約定
1、雙方堅持以優勢互補、共享成果、共擔風險的原則進行委托養殖。 2、公司負責豬苗、飼料等物料供應及銷售環節的建立和管理,并負責制定肉豬飼養環節所需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和技術標準。
3、公司為養戶提供的豬苗、飼料、藥物、疫苗等物料,及養戶在飼養過程所管理的由公司供應的肉豬,均屬于公司財產,養戶不能擅自處理。
4、養戶負責養殖的場地、設施和勞動力,以及到公司指定地點領取物料、交付產品等所需要的費用。
5、養戶對公司提供的各種物料和肉豬有管理權,并負有管理責任。養戶應按合同規定將委托養殖的肉豬交付公司回收。
6、如果出現重大疫情,政府對疫區進行封鎖或重大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場嚴重萎縮,銷售無法進行,本合同可協商終止,互不追究對方的經濟責任和損失。
二、委托養殖的豬苗數量和保證金
1、豬苗數量:公司根據養戶的欄舍面積、運動場及配套設施等情況,確定本批的飼養數量為___ _ 頭,具體以領苗單為準。
2、養戶向公司按每頭豬200元的標準交付保證金,具體以實際交付的金額為準。如因特殊情況無法足額交付保證金的,或所交付的保證金超出標準部分的,公司按已公示的養戶利息支付辦法向養戶收取或支付利息。
三、豬苗、飼料、藥物、疫苗等供應規定
1、公司向養戶提供豬苗
2、公司向養戶提供不同飼養階段所需的合格飼料,品種、數量及價格以養戶到公司領料時確定的為準;
3、公司向養戶提供各種合格的藥物、疫苗,數量及價格以養戶到公司領取時確定的為準。
以上物資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規定。 四、 產品回收價格及結算方式 1、產品回收標準及價格:
正品標準及回收價:體重在140~210斤/頭,健康、無殘缺,為_____元/斤,超210斤的部分為_____元/斤;
次品標準及回收價:體重在110~140斤之間/頭,或稍有殘缺,為_____元/斤;
級外品部分由雙方另議回收方式和價格。
2、公司提供給養戶的各種物料及肉豬回收價格,均為流程定價,與市場價格不具有可比性。公司根據行業及市場變化情況,在結算時可對養戶進行浮動補貼,或對已領取物資及肉豬回收價格進行10%以內的調整,以確保養戶利益的平穩。
3、結算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采取以下第幾種結算支付方式: ①現金支付的,公司應在結算后7個工作日內付給養戶。
②采用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的,所有結算款應在結算后5個工作日內轉帳完畢。
五、交貨時間、地點:
1、肉豬回收上市時,公司應提前7小時通知養戶;回收時間不得遲于委托養殖(即養戶領苗時)開始后的天,超過回收期限7天,公司按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承擔違約責任。
2、交貨時間和地點:養戶按上市通知規定的時間在養戶豬舍旁將肉豬交公司回收。
3、在回收正品和次品肉豬的過程中,從養戶豬舍到過磅前,公司工作人員、養戶和客戶三方共同檢查豬只是否出現死亡,如有豬只死亡所造成的損失由養戶負責;公司回收肉豬前的車皮過磅、肉豬過磅以及豬只數量必須由公司銷售人員、養戶及客戶三方簽名確認。
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指導和規范養戶的各項飼養管理工作; 2、按時、按量回收委托飼養的符合上市標準的肉豬,并及時支付結算款項。 3、按時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物資及提供免費的養殖技術指導。
4、經常征詢和聽取各方的意見,保證各項管理制度符合標準化管理要求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
5、公司應承擔因市場波動所帶來的經營風險。
6、公司對養戶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可酌情給予適當的補貼。 七、養戶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及時獲得公司提供的各種物資、技術指導和養殖結算款。有權對公司提供的物資的規格和質量進行審核,如有異議,可在公司交付物資時提出。養戶在公司領取各種物資時,必須由本人簽名確認,如不能親自簽名確認時,需書面委托領用人,并憑被委托人的身份證簽領物料。
2、對公司制定的利益調整方案可提出建議及意見。 3、對公司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有監督的權利。
4、養戶應承擔因自身管理失誤、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5、提供符合公司規范化飼養管理要求的場地、設施和勞動力。
6、按照公司的免疫程序進行免疫。豬群出現疾病、死亡等特殊情況時應及時向公司匯報;豬只的死亡和淘汰須經由公司與養戶共同確認,否則視養戶所報豬只死亡和淘汰無效,按養戶私自變賣豬只處理。
7、未經公司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飼料、疫苗及藥物;嚴禁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藥品,對國家限制使用的藥品要按規定使用,不得使用激素等對產品進行催肥。
8、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做好肉豬飼養日記表,接受公司養戶管理員的定期檢查。
9、不能將公司以外的豬只摻入公司委托的豬只中混合飼養。交付肉豬時須平肚交付(即停止喂料時間不得少于6小時),不得摻雜非公司肉豬,不得灌喂泥、沙等雜物。
八、違約責任
1、公司違反合同,遲延回收肉豬的,在公司回收產品后,按每天不少于1元/頭豬補償給養戶;遲延支付結算款的,按遲延付款總額的萬分之三/天賠償養戶滯納金。
2、公司違反合同,拒收養戶交付符合標準的肉豬,每拒收一頭,賠償養戶300元。
3、因公司提供的物資質量問題而導致養戶發生損失,由公司負責賠償。(養戶領取物資時提出異議,如情況屬實,公司仍未改進,由公司承擔責任;否則,公司將不承擔此款違約責任。)
4、養戶未按照公司約定時間及質量提供肉豬的,公司有權拒收。養戶除應支付未交付肉豬的總價值(以肉豬的正品回收價計)外,另行支付15%的違約金給公司。
5、養戶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7款、第9款的,公司有權減扣斤稱或拒收;對不按照第七條第7款規定使用飼料和藥物,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養戶負責賠償。料肉比在2.10~2.40之間,料肉比不足2.10或超過2.40的部份,按20元/包(80斤)飼料進行扣罰。
6、養戶私自變賣公司委托養殖的肉豬、變賣公司提供的物資的,公司有權要求養戶進行賠償,每私自變賣一頭,賠償1500元,變賣飼料每40公斤,賠償140元。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簽章) 養戶:(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養殖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養殖人: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銷售人: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為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實現家畜家禽養殖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和集約化,提高養殖生產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家畜家禽養殖產銷合同。
第一條 養殖人負責的_______養殖生產管理。銷售人負責_______養殖生產的技術指導和銷售。養殖的技術標準為_______
第二條 養殖人承諾養殖的_______為_______只(頭),按照銷售人提出的技術標準要求進行養殖管理,并于約定日期_______前足額向銷售人交售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_______千克(只、頭)。
第三條 養殖人承諾在銷售人未放棄收購權時,其養殖的_______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條 養殖人養殖的_______符合約定質量標準和等級,銷售人承諾負責包銷。每千克(只、頭)的收購價為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銷售人應做好養殖生產的信息技術和培訓工作,指導養殖人科學養殖,預防畜禽疾病,提高養殖質量。如確需適量收取技術信息服務費的,其收取的標準和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銷售人需統一提供畜禽種苗及預防治療用藥的,應以優惠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_______種苗_______元(只、頭)、預防治療用藥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銷售人因技術指導失誤或提供的`畜禽種苗、畜禽用藥等質量問題給養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養殖人未按銷售人提出的技術條件和標準進行養殖造成的損失,應自行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于_______失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殖人
養殖人(章)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銷售人銷售人(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章)委托代理人(章)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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