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出租合同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出租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出租合同 篇1
住宅樓出租合同書的法律特征有三個。第一,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第二,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第三,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
簽訂住宅樓出租合同書時應該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為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租房時房屋的狀況及房屋的裝潢及隨房物品(如隨房提供的電話之類用品)應填寫仔細,以防退租時發生糾紛;
3、應對租房者是否有權轉租明確約定;
4、應明確約定房屋修繕責任(一般均應由出租方負責);
5、應約定出租方在收納每月房租時須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也可以轉賬至約定的賬號);
6、要看清轉租給你的人和房東的租賃期,他和你簽定的合同租賃期不可以超過他自己和房東的租賃期;
7、要看房屋是否設定了抵押權等用益物權;如有的話,抵押權人是否允許出租,萬一抵押權實現,如何承擔責任等;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后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
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的規定,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應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
1、基于防止合同糾紛、保護當事人利益的角度考慮,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但根據我國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如果當事人沒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又確實發生了房屋租賃的事實,比如自然人之間的一些短期房屋租賃行為,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只要有證據可以證明,人民法院就個能以沒有書面合同為由而拒絕受理該合同糾紛。
2、房屋租賃合同,特別是較長期限的具有商業行為的房屋租賃合同,除了合同的一般條款之外,一般而言應具有這樣一些條款:
(1)應約定房屋租賃的.期限。具體包括房屋交付期限,租金交付期限以及租賃的起始時間。
(2)應約定房屋租賃的用途。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特別是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3)應約定房屋租賃的價格。一般而言,房地產稅、土地使用費等應由房屋所有權人繳納。承租人代為交納的,應在租金中扣除。對于租賃雙方共用同一個水表、電表、煤氣表的,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分攤費用的方法或比例。
(4)應約定房屋租賃期間的修繕責任。就一般情況而言,房屋的外部結構部分及附屬設備的維修由出租人負責,房屋的內部裝修由承租人負責,但若有約定,也可以由出租人負責。
由于以上這些條款都是在房屋租賃中容易發生糾紛的事項,因而應當寫明。
3、盡管房屋租賃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但為了加強國家對房屋租賃行為的管理,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簽汀后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出租合同 篇2
租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丁岸路1#-3#樓及地下車庫工程,需要用乙方的塔式起重機QTZ63型,臂長為55米,以下簡稱塔吊兩臺,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出租。為明確租賃原則及雙方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訂下列租賃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期限:
根據甲方工程總體施工進度計劃,需租用乙方的塔吊期限暫定。
二、租費計價方法:
根據甲方工程的具體情況,乙方同意按以下計價計算租費:自塔吊安裝驗收合格掛牌日至甲方口頭或書面報停日止,按天計價(春節期間20天不計費用),租金基價為500元/天,乙方每臺塔吊司機工資為120元/天,實際24小時服務(司機的調配由乙方負責)。
1、塔吊進退場裝、拆費為18000元,扶墻每套租金為15元/天,扶墻安裝與拆除費2500元,超高的每個標準節租金15元/天。
2、塔吊地腳螺絲乙方代辦甲方支付2500元,塔吊檢測費由甲方自付。
3、塔吊停機,甲方必須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付款方式:
每月結算一次付租金總價的70%余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四、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地質堪察報告。
2、甲方應提前10天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塔吊進場,乙方應確保按時進場。
3、甲方應完成塔吊的'設備基礎,并保證尺寸的準確性。
4、甲方應給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提供臨時宿舍。
5、塔吊指揮人員、司機工作所涉及的通訊工作(含通訊器材)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塔吊必須是按出廠日期為準三年以內的設備。
2、合同簽訂生效后,確保塔吊能按時進場及安裝驗收合格,確保甲方能按時使用。
3、乙方應有義務做好塔吊的備案工作(安裝與拆卸),并向甲方提供塔吊安裝、拆卸方案及有關資料,塔吊檢測、驗收工作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派專業保養維修人員定期對塔吊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保證塔吊能正常使用。
5、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應每日對塔吊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維修,不能影響到甲方的正常施工。
6、在施工中,如塔吊發生故障,乙方確保在5小時內(含夜間)搶修完成。故障搶修不及時的,對甲方施工造成影響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7、塔吊在施工期間,由于乙方的司機及其他施工人員的操作不當或技術問題及塔吊自身的質量問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塔吊在安裝與拆卸時,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執證上崗,如因乙方管理不當、施工人員的操作與技術不當,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或乙方組裝、拆卸的車輛、機械對甲方或他人造成傷害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一切損失。
9、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應執證上崗,并嚴格執行“十不吊”準則。
10、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如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不能很好的配合甲方施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更換塔吊司機。
11、因乙方人員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施工中途停工等,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并賠償給甲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12、塔吊鋼絲繩、料斗鋼絲繩更換費用由乙方負責。
13、塔吊各配件的更換及施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塔吊進入施工現場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①、安裝、加節、拆卸必須由安裝組配備安全員進行指揮;
②、所涉及到相關各類施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必須在進場前提供給甲方;
③、安裝、加節的有效驗收單及時提供給甲方;
④、每天、每周、每月的有效檢查單必須及時提供給甲方(包括鋼絲繩、料斗);
⑤、塔吊司機由乙方負責到位,并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確保每臺塔吊至少有一個固定司機;
⑥、塔吊每次的安裝、加節、拆除必須由乙方進行安全交底,并把有效記錄,及時提供給甲方;
七、本合同未說之處或因違約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通過訴松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備案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款清失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 街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審查附甲方房產權證明,附房屋結構圖產權證里有,審查是否為商業用途)。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及交納方式
1、乙方需支付保證金 元。
2、每個月租金為人民幣 ,大寫: 萬 仟 元整。
3、乙方轉賬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個月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 年 月 日前交至甲方。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逾期超過 天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 %加收滯納金。
5、本合同自乙方實際交付保證金及第一個月租金之日起生效。
6、甲方指定賬號:
開戶行:
戶名:
四、房屋交付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房屋。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后,同意乙方裝修,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需向乙方賠償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全額的`裝修費用、人工費用、誤工費、律師費,裝修費用具體以裝修公司出具的發票、材料清單、裝修合同為準。
2、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3、乙方根據需要可以無償在房屋外墻上懸掛招牌、廣告。
五、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六、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乙方出賣房屋,須提前6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但轉租的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剩余的租賃期限。
七、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需明確違約金)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
八、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在本協議上做修改,則本協議修改部分需經雙方簽字確認,否則視為未更改。
十、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沈陽市蘇家屯區玫瑰街95號18號樓351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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