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進口合同4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進口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進口合同 篇1
中國_____________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_____________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LP)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制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制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制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設備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設備布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設備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通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后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鑒定。
(2)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制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設備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設備。
(2)生產產品所需設備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設備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并另簽設備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設備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設備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設備。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設備有關的技術資料。
(8)設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設備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設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設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設備。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設備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后三周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周。
(4)運交設備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設備。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設備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調試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調試設備時,應興舉辦關于設備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調試在內不得超過兩周。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設備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設備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設備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設備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鑒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設備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后的設備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采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采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盡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采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并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采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采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于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采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后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鑒定是由于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于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并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并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項目詳見附件七。
(6)ALP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持。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LP三方面商定并另簽合同。
第十六條ALP的作用
(1)ALP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信息傳遞、交往媒介等,并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LP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LP的責任
(1)ALP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梁。
(2)ALP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LP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LP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LP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LP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后一方獲知得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準。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后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文件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并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ALP:(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由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由________代表。
甲方________(供方)與乙方________(購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供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詳見本合同附件1,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 技術資料
供方應向購方提供設備使用及維修技術資料一份,購方負有對該技術資料保密之義務。
第三條 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供方應在設備全額信用證開立之后的____個月內用密封集裝箱或其他包皮包裝從____發運設備。
供方有權從任何對其方便的港口發運設備。
供方應把設備運至商定的____國____港。
自設備從船舷運抵____港口時起滅失和(或)損壞的風險由供方轉移到購方。
供方承擔設備運輸的一切費用及運抵港口前的保險費。
設備從____港口繼續運到安裝地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發貨前____天內供方應向購方通知發運情況,明確交通工具的種類和名稱、計劃發運日期及其他有關信息。
購方應支付履行海關手續的所有費用和一切與設備運入____境內有關的開支。
設備和技術資料用密封集裝箱或其他包皮裝運并附具包裝清單,標記使用____語刷寫。
發貨單證包括:
(1)發貨賬單(3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四條 設備質量
按本合同所供設備的質量應符合生產廠家的技術條件。如生產廠家有保證書,應用保證書加以確認。
第五條 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所供設備的總額為____美元(____價)。購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的____天內開立以供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該信用證在開立時起的____天內有效。
開證行應為____銀行。
一切與在開證行開立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購方承擔,而一切與議付行收取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支付在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后進行:
(1)發貨賬單(3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六條 保證
供方保證所供設備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個月內,但不超過發貨日起的____個月內正常工作。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按此種不可抗力情況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不可抗力情況是指雙方不能預見或預測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現的情況,即:影響履行所承擔義務的火災、風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現象,以及戰爭、任何性質的軍事行動,各國政府的封鎖與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停止的____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關于其發生和停止的情況。收信人所在國郵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蓋的.日期作為得悉該信息的日期。
協約雙方國商會出具的證明書將成為證明上述情況發生及延續時間的必要證據。
如這些情況延續____個月,每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同時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賠償可能發生的損失。
第八條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或分歧均應由合同雙方友好解決。
如果無法解決糾紛,則該糾紛應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業務規章審理,該委員會的決定對于雙方均為終審,必須執行。
第九條 通知
一切通知等雙方均應按本合同條件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條 語言
本合同用____語書就。供方提供____文的全部技術資料和供貨單證。
第十一條 罰則
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抵達期限,供方應向購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
(2)以后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
第十二條 其他條件
任何一方在沒有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盡管信用證是可以按規定程序轉讓的。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3)嚴重喪失商業信譽的;
(4)有其他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情形的。
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識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簽字后才有效。給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____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稅,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購方承擔,在____境外,則由供方承擔。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署。
本合同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蓋章):________ 購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進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此合同經買賣雙方共同制訂,買方愿意購入、賣方愿意售出下述進口貨物,謹此簽約。
1.本合同項下的合同金額、交貨地點(即交貨港口)、交貨期限(即交貨時間)以及貨物品種、數量、單價、包裝等內容見《新連鎖商品進口供貨清單》(見附件1,簡稱《供貨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買方簽字后生效)。
2.包裝
賣方應對本合同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于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濕、濕氣、震動、生銹、粗暴處理。
3.裝運標志
賣方須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并標出包裝號碼、體積、毛重、凈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志。
4.供貨履約擔保
(1)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即擔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為主合同的“供貨履約擔保”,買方與賣方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與賣方、擔保人簽訂《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見附件2),并由擔保人通過買方當地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下屬的業務服務網點(簡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向買方轉交由擔保人出具的《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見附件3,簡稱《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2)買方支付的貨款由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代收后匯入擔保人和賣方指定的帳戶,3個工作日內賣方委托擔保人向買方開具《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單》(見附件4,簡稱《供貨擔保單》),該擔保單以傳真和郵寄方式由擔保人送達給買方。
(3)買方若因貿易融資原因需要將基于本合同項下的由擔保人向買方出具的《供貨擔保單》項下的《供貨清單》中的賠款款項轉讓給他人,買方在向賣方提交本合同時,須以書面方式向賣方和擔保人提交申請書并由賣方和擔保人進行確認,申請書應注明該賠款款項受讓人的詳細資料,包括:公司全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開戶名稱、開戶行、賬號。
5.商品檢測及貨物交割
(1)買賣雙方指定境外賣方所在國(地區)當地的瑞士sgs集團下屬營業機構(簡稱sgs)對上述貨物進行品種和數量檢測,并由其出具品種和數量檢測報告。
sgs中國營業機構(sgs-cstc)聯系方式如下:
(2)雙方確認上述貨物的承運人為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簡稱承運人),買方承擔從境外賣方裝運
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
承運人聯系方式如下:
(3)賣方備妥上述貨物后,賣方須在不遲于每批貨物交貨期限前10日以傳真方式向買方提交sgs出具的'檢測報告及《新連鎖進口商品檢測報告通知單及回執》(見附件5,簡稱《檢測報告通知單》)由買方確認。
(4)如買方對賣方以傳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種和數量的檢測報告內容無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后的《檢測報告通知單》和《裝運通知單》(見附件6);如買方對檢測報告的內容有異議,須在收到賣方《檢測報告通知單》傳真件24小時之內,向賣方傳真簽章后的《檢測報告通知單》,按本合同“7.違約處理”規定處理。
(5)買賣雙方以承運人簽發的提單上載明的交貨時間和裝運地點為貨物實際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該實際交貨時間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最遲一批貨物交貨期限內;如因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時間或交貨地點的變化,買方應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變更后的貨物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6)因為買方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給予賣方《裝運通知單》或者因為上述( 5)中買方或承運人的原因,造成交貨延遲,賣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7)如買方所購商品需要國家有關部門進口批文和許可證,賣方可協助買方辦理,所需費用由買方承擔。
(8)買賣雙方同意由承運人為買方提供國際運輸、進口報關報檢(中國商檢機構規定的進口商檢)、國內配送的全程物流
服務;進口所需費用(包括國際運費、保險費、報關、商檢、國內運費等費用)由買方承擔,具體支付方式由買方與承運人另行商定。
(9)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應由買方在接到賣方書面通知后向賣方支付,賣方在貨物完成進口通關后按實際發生多退少補,并按實際收取的貨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總額向買方提供增值稅發票。
(10)如買方沒有按承運人及賣方的要求交納上述貨物進口所需費用、進口關稅及增值稅,視為買方自動放棄貨物,賣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6.貨款支付
(1)貨物總值詳見附件1《供貨清單》。
(2)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買方將《供貨清單》項下的100%貨款交納給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買方須在交款單上填寫《供貨清單》編號以及擔保人指定的賣方貨款帳戶(見以下(3))后,領取《供貨擔保承保通知單》。
(3)賣方貨款帳戶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開戶名稱:北京新連鎖商業銷售網絡有限公司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處理
如賣方未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期限、地點、品種或數量向買方供貨,買方可以按照《新連鎖商品進口交易履約供貨擔保條款》的規定向賣方和擔保人書面提出索賠。
8.質量異議
買方若對所購貨物的質量提出異議,應向賣方提交相關索賠文件,包括:索賠書,瑞士sgs集團下屬的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關商品質量檢測報告。
9.退貨
賣方如要求退回有異議部分貨物并承擔相關費用,買方須委托中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將該部分貨物運至賣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賣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延遲履行;如雙方決定終止執行本合同,賣方須在交 貨期限后15日內全額退回買方已支付的貨款及利息(期間存款利息按企業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11.爭議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則由北京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如買方支付的貨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沒有存入郵政訂購代辦營業機構指定的帳戶,本合同自動失效。
(3)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須經買方、賣方和擔保人三方共同認可。
附件(略)
賣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貨合同(商品進口)
供貨合同(商品進口
進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現就乙方向甲方訂購木料制品事項簽訂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合同條款如下:
一、 合同標的、規格、數量及單價、總價
乙方向甲方訂購集成材、指接板、膠合板等木料制品,具體訂單詳見附錄1。
備注:以甲方實際供貨尺寸為準。此單價不含稅金,含稅價格增加3%的`費用。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嚴格按照國家驗收標準,(GB/T18601-20xx)二級木材和雙方確認的樣板為準。
2、由于甲方材料質量對乙方工程造成的影響及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承擔合同結算總價雙倍的違約金。
3、甲方有責任為乙方提供樣板抽樣檢查,當合格率≥95%時,則判定該批木材合格,并按樣板收貨。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運費承擔和驗收
1、產品交貨時間為:提前三天時間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貨。 2、交貨地點---倉儲現場,運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裝卸。
四、付款方式為:本票或匯票承兌
乙方采購甲方木料的總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貳仟零捌拾壹萬陸仟陸佰伍拾壹元整,小寫: 20,816,651.00元整,根據雙方約定可按分批付款,首次付款為總額的60%,剩余款于每個星期一按總額的10%支付,一月內逐次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 20xx 年 5 月 17 日至 20xx年5月 16 日。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付清拍賣木材總貨款,否則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20000元,并有權單方終止木材購銷合同,另行銷售。
2、由于甲方供貨的質量問題及加工的工藝未達到乙方要求造成延誤而影響到乙方整體施工或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誤,一切后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由于甲方不按期供貨對乙方工期造成的影響及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甲方延期交貨,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結算總價10%的違約金。(自然災害除外)
4、甲方應為乙方出據領料單或提單,并附有甲方負責人簽字和蓋章,以供乙方提貨使用。
七、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權作為乙方供應商,建立長期友好合作。
八、甲、乙雙方如對本合同有爭議,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為法律依據,任何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賬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20xx 年5月17日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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