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消防合同匯總7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合同 篇1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為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為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單價和金額116415。00元)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1)項執行:
(1) 以上產品均按照國家標準執行,乙方提供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合格證等證明。
(2) 乙方保證以上產品均能夠通過鐵嶺市消防部門驗收。
第二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交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華能鐵嶺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平頂堡風電場升壓站。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1)項執行:
第三條:對產品提出異議時間和辦法。
甲方在經過鐵嶺市消防部門在本年度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方面妥善保管,然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給予免費調換為合格產品。
第四條:結算方式
乙方產品進入甲方風電場升壓站經過甲方驗收后,乙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甲方交付乙方壹萬叁仟肆佰壹拾伍元(¥:13415。00)人民幣,待本年度通過鐵嶺市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剩余叁仟元(¥:3000。00)人民幣。
第五條:合同簽訂
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合同生效,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責任。合同一式8份,正本2份,副本6份。甲方1份正本5份副本,乙方1份正本1份副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所需消防設備采購和安裝調試工程達成協議如下:
1、合同概況:
1.1合同內容:消防設備采購安裝。
1.2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
2、供貨:
供貨內容(見附表)
3、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甲方項目具備施工條件當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4、交貨地點
施工現場或甲方指定地點。
5、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5.1 乙方的設備到貨后,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一個倉庫,用以放置各項相關 設備;
5.2 設備由乙方保管;
5.3 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安裝調試;
5.4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裝調試完畢書面通知后____日內,組織有關人員對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進行驗收,并簽署安裝、調試工程驗收單。甲方如拖延驗收時間,在規定時間內不組織驗收,視為驗收合格,乙方有權要求付款;
5.5甲方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合同款;
6、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 乙方負責合同中所有設備的采購;
6.2乙方負責在設備驗收時提供相關產品合格證和產品檢測報告;
6.3乙方負責設備運輸中的運雜費和裝卸費;
6.4乙方負擔運輸過程中設備的破損、丟失、變質的責任;
6.5 乙方負責合同中所有設備的.安裝、調試 ;
6.6 經甲方驗收合格后(若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立即返工且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隨工程向甲方移交相關的技術和檢測資料;
6.7乙方有權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收取應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規范施工和甲方所提供的圖紙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付款方式
7.1 合同簽訂后付定金元。
7.2 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剩余作為質量保證金。
8、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中的任何一款,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合同總額的20%的違約金,并繼續履行合同至合同終止。
9、質量保證
9.1乙方保證按合同規定的品種、規格、數量、參數提供全新優質的設備;
9.2本合同規定設備質量保證期為________年,在質保期內,乙方承擔維修、維護責任,但因甲方人為因素損壞除外 ;
9.3質保期內經確定,因質量問題給甲方 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4 質保期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務,費用由甲方支付。
10、不可抗力、意外變故
如果合同雙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職責,合同期的時間按照不可抗力變故的時間而順延,或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驗收
2、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如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
甲方:項目負責人: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項目負責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的消防設備委托乙方進行維護保養,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范圍:
二、工程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為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務的消防設備共有3個系統:
(1)火災自動報警/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2)消火栓系統;
(3)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2、消防系統的維護保養:共_____個月。
四、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維修費用及其付款結算辦法:
1、經雙方協商,該項工作每年的維護保養費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2、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半年內支付協議額的________%的維護費,即: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元整)
五、雙方義務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統的全套竣工資料,如果竣工資料不全,應提供消防平面圖或建筑結構圖,以保證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能得到順利進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統、電系統的`系統圖及平面圖,主要消防產品資料等。在維護過程中,乙方如需原設計、施工單位提供有關資料,甲方應牽頭做好協調工作。
2、甲方應安排專職值班員24小時值班,值班員能夠正確操作設備,遇有故障情況及時通知乙方。
3、值班員對設備運行情況做好日常記錄,認真填寫故障報修單并及時報修,對重大修理項目積極組織協調。
4、甲方如進行裝修,必須事前通知乙方,不經乙方同意,裝修方不得隨意打斷、更改消防線路;移動或拆除探測器。裝修改造期間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負責。
5、保養期間甲方應派相關人員并提供便利條件,協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統的維護保養任務后,對該工程消防系統做到精心維護,科學檢修。
1、在對某些隱蔽工程進行維修時,乙方應盡量保護原設施,若不可避免要對原裝修進行改動,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應嚴格執行定期檢修和緊急排故等維護保養工作。每次保養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術人員簽名的保養記錄,并由甲方主管領導或指定代表簽字確認。
3、乙方在維護保養期間負責各消防設備的清潔工作。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維護聯系人: 維護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規定,就xxxxxx工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工程,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施工內容
xxxxxxxxx工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施工圖紙內的所有內容。
第二條: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
第三條:造價
人工費包干價為: (包括工人工資、管理費用、材料進場后的卸車、搬運費用)。
第四條:質量標準及要求
按《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xx、《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20xx、《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166-20xx執行,達到合格標準.
第五條:付款方式
按進度70%付款,(預埋分項工程全部合格后,付預埋部分全款),所有項目完工經調試完畢試運行合格后,付人工費總價的10%,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付人工費總價的15% ,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后(保修期二年),一個月內付清。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套施工圖紙和施工組織設計。
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3.按時提供施工圖紙,及時交付材料、設備。
4.核實勞務分包人提出的材料計劃,及時組織材料進場,并對材料質量負責。
(二)乙方責任:
1.提供相應資質,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現場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3.根據總承包單位的施工進度,合理安排現場施工人員,保證施工工期。
4.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5.加強現場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所有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6.整個項目材料實行總量控制,甲乙雙方分別統計,需經雙方校核簽字認可。
7.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8.材料損耗率不得超過合理損耗的6%,超過部分由勞務分包人承擔費用。
9.提前5天向工程承包人提出材料計劃,材料計劃必須符合工程實際需要。
10.分部分項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分部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85%。
11.配合甲方組織所承擔工程的資料整理及交工驗收。
12.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材料要愛護,不得損壞、丟失,否則,按原價賠償。
13.承擔工程竣工交接前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成品保護,損失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4.為自身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有關的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等。
15.提供進場施工人員身份證及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單據復印件。
第七條:工期
配合土建裝修工程同期完工。
第八條: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消防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及范圍: 消防安裝工程人工單承包。
二、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工程期限順延。
三、工程計價:甲方以 室內消防安裝工程總造價計算付給乙方人工費(含安全文明施工費3%),如有變更,另追加費用。
四、工程質量:調試合格,負責安裝質量檢測、驗收合格。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施工人員進入現場,甲方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付給乙方工程款;
2、系統全部安裝、調試完畢并合格,并經有關消防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后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六、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在施工中提供便利條件,如水、電的接通、設備材料的存放、并為作業人員購買工傷保險(購買工傷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負);
2、工程完工后,如遇人為損壞,甲方負責設備、人員的費用,乙方予以維修;
3、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到任何問題,甲方應負責為乙方協調解決;
4、乙方在施工中應倍加小心,不得損壞甲方的設備,做好現場施工安全工作。
5、設備安裝完畢后的.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至檢測驗收合格。
七、違約責任:
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對違約方進行適當處罰。
八、解決糾紛的方式:
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合同 篇6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xx-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柳州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包括:承包方按設計施工圖對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按現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組織施工,具體承包范圍如下:
火災自動報警與聯動控制系統、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淋系統、防排煙系統(含通風)、氣體滅火系統、應急照明系統、消防通訊系統(含應急廣播系統)、防火卷簾門的安裝、調試、驗收等消防施工圖范圍內所有工作(不限于招標清單內容)。
1. 防排煙工程及水泵房、發電機房、配電房等設備用房的送風系統工程;
2. 消火栓系統、水噴淋系統安裝工程;
3. 火災事故廣播、火警電鈴和緊急電話系統工程;
4. 火災自動報警與聯動系統工程;
5. 防火卷簾的采購和安裝工程;
6. 樓內手提滅火器采購和配置;
7.發電機房滅火系統;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 暫定20xx年開工報告為準)。
2.竣工日期: 暫定 年月日,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所約定的承包方所有工作完成日期,包括了完成消防管理部門的驗收合格的時間。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維修的,竣工日期不順延。
3.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暫定 天,包括完成消防管理部門的驗收合格的時間。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消防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為合格工程。
五、合同價款(包工包料)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元
六、組成合同文件
組成合同文件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及補充條款
3、承包方的安裝工程預算書。
4、標準、規范及有關文件
5、圖紙
另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也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及費用。
八、發包方向承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第二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由本合同及附件1組成。
2、圖紙
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設計施工圖紙叁份。
3、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
職責:負責協調承包方與其他施工單位的配合,及對承包方進料、施工質量的監督。
二、雙方的責任
1、發包方
①、辦理施工前的準備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負責協調工地配合。
②、保證施工期間的供水、供電、滿足施工要求。
③、提供各種應由發包方提供的.報建材料,協助承包方報審報批。
④、提供施工現場的材料加工及堆放場地,倉庫和辦公室等臨時設施。
⑤、在工程未竣工交付之前,須協助承包方對已完工工程的成品進行保護。如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已完工成品的損壞,發包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若有新增加工程量.由發包方負責費用。
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責任工期應相應順延。
2、承包方
①、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由于承包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承包方承擔及所發生的費用。
②、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承包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工程的成
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屬承包方原因的,承包方自費予以修復。發包方提前使用后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③、要做好施工現場地的清潔衛生工作。
④、作業時必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確保工程施工安全。
承包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應對發包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①、進度計劃
合同訂立后7天內承包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 工程確認時間: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后1周內。
3、工期約定
經雙方協商決定:本工期為天(日歷日)。
四、質量與驗收
1、工程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承包方應按現行的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評定標準施工。
2、如達不到驗收合格條件,承包方負責組織返工,直至達到驗收合格條件為止。
3、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經發包方簽認,發包方承擔返工的費用,工期桕應順延。
4、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和本工程監理單位。
五、工程質量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l、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完成工作量的時間.
2、工程付款方式
經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①、承包方材料進場三日內,發包方支付承包方20%的工程款:當總工程量完成50%時,發包方再按進度支付承包方工程款,當工程量完成后,驗收之前發包方再支付承包方至80%工程款;余款經工程驗收合格后,扣除工程款的5%作為質保金外.余款一個月內一次性結清。
②、每次付款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財務部門要求的相應金額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任何錢款,且不視作違約。
六、材料設備供應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所有材料設備均由承包方進行采購。承包方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
承包方采購材料設備
1、承包方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發包方要求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方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甲方聯合驗收。
2、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方應按現場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方應按現場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并由承包方進行無償更換。
4、現場工程師發現承包方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方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發包方書面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由于設計原因造成市場無擬采購的材料,其代用材料的增加費用由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由于某種材料數量少,不予采購造成的材料代用,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為了保證主要材料和設備的質量,承包方在采購前應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發包方報送3家以上承包方認為性價比較好的品牌,發包方根據自身掌握的信息及承包方報送的信息對各品牌與承包方共同進行考察,如承包方報送的品牌符合發包方要求,則選用承包方報送的品牌;如承包方報送的品牌經考察不符合要求,則發包方有權綜合考慮其它品牌性能與價格因素,指定2~3家質量好的品牌供承包方選擇,承包方選擇后發包方確認。如承包方在采購前未報送甲方確認,每發生一次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將未報送確認且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退場并重新采購施工,責任和費用概由承包方負責。
七、驗收與結算
1、竣工驗收
①、調試: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消防工程的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待調試條件成熟后,請發包方工程師參加系統調試,調試通過,雙方在調試報告上簽字,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②、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消防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竣工圖及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收到竣工報告后1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2、竣工結算
①、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1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對于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1天內未按要求報送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的,發包方有權單方面進行結算;對于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1天內,報送了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但結算資料不完整或部分結算資料未按規定經相關人員審批的,發包方有權拒絕對結算資料不完整或未按規定經相關人員審批的內容進行結算。
②、承包方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應派專人負責結算用相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對于在承包方已報送結算資料且發包方開始結算審核工作后,承包方不得補交或補簽結算資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③、承包方報送的任何資料,如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時,發包方有權對該部分內容不予進行結算,無論其是否已經監理和發包方現場工程師確認。
④、承包方應如實報送預算書和結算書等資料,對于承包方報送的任何預算書和結算書的金額超過最終審定金額的5%時,則承包方有權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扣除該預算書或結算書審定金額的5%作為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發包方人員應如實審核結算資料,不得故意刁難或拒審。
⑤、承包方竣工資料應隨工程進度編制,報送一套至甲方備案,竣工資料由承包方自行整理歸檔。
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報送審定部門部門審定后,發包方按約定通知相關部門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消防合同 篇7
20xx年7月15日,原告武某與被告山東省日照市某家電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份,合同約定,日照市某家電公司將自己有權對外轉租的位于日照某路段沿街樓房B座一層的房屋租賃給原告武某,用于開電玩城,租期10年,租金每年30萬元,第二年至第十年每年租金遞增比例為上一年度的5%,合同還約定了其他條款。合同簽訂后,被告即將該涉案房屋交付給原告。次日,原告即開始對涉案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提供該涉案房屋的整體消防驗收合格手續,被告一直未能提供。同年8月6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張某給原告出具承諾書一份,內容為:承諾于20xx年8月31日前將消防備案手續到位,過期承擔一切損失。到期后,被告仍未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驗收合格手續。20xx年9月3日,原告武某與被告法定代表人張某簽訂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因出租方到約定期間(20xx年8月31日前)未給承租方提供消防備案書(消防驗收合格證),造成承租方無法正常經營,給承租方造成損失,承租方現要求終止租賃合同。給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出租方承擔,自20xx年9月3日起出租方不向承租方計算房租。后被告遲遲不返還原告預交的租金并拒絕賠償原告的損失。原告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返還租金并賠償損失100余萬元。
【分歧】
案件審理過程中,存在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是:本案所涉房屋未經消防驗收合格即對外出租,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且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該房屋租賃合同應為無效合同,因合同無效而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應由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種意見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本案中原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合同應合法有效。因被告無法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驗收手續直接導致原告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自愿達成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但導致合同解除過錯在被告,被告應當返還原告租金及押金并賠償原告損失。
【律師評析】
同意第二種意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答復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未經消防驗收合格而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如何認定其效力的函復>》第二條“租賃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屬于法律規定必須經過消防機關驗收的,人民法院不應當以該房屋未經消防驗收合格為由而認定合同無效”,第三條“租賃房屋用于開設經營賓館、飯店、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的義務人為該企業的開辦經營者,但租賃標的物經消防安全驗收合格,不是認定房屋租賃合同效力的必要條件”的規定,原告所租賃的房屋不屬于必須要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的對象,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也未將租賃房屋經消防驗收合格約定為合同生效條件,故原被告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不具備合同無效的情形,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應屬有效合同。
雖然租賃房屋未經消防驗收合格不是租賃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但租賃房屋的消防驗收是原告開辦電玩城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之一,因被告家電公司在承諾期限內未能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驗收手續,導致原告無法辦理電玩城開業前所需手續,致使原告簽訂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原告提出解除合同,被告家電公司亦同意解除,經原被告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導致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解除的責任在被告,被告應當返還原告所交租金及押金并賠償原告的各項經濟損失。
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返還原告租金及押金165 068元并賠償原告損失268 865元。判決后原被告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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