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養殖合同4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養殖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養殖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生產人: 簽訂地點:
收購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公平、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生產人負責為收購人養殖生產 ,并按收購人提出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要求養殖生產 頭(只、尾)。
第二條 收購人負責收購生產人養殖生產的 ,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為 。
第三條 生產人產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條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交給收購人收購,每公斤(頭、只、尾)的收購價為 。收購期間,若遇市場同類產品價格上漲,由雙方協商提高收購價;市場價格下跌,本條約定的收購價不變。
第四條 生產人向收購人交售 的時間為 。生產人應保質、按期、足額向收購人交售養殖生產的 ,在完成約定的銷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收購人收購生產人交售的 總價為 ,結算的方式為 ;結算的日期為 。
第六條 收購人負責向生產人提供養殖生產 的技術信息咨詢服務和指導培訓;可約定由收購人向生產人收取技術培訓信息服務費,具體為 。
第七條 如需收購人向生產人提供種苗、防病疫苗的,應以優惠價供應,具體的價格為種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條 因收購人技術信息咨詢服務和指導培訓失誤或者提供的種苗、防病疫苗等有質量問題給生產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收購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九條 生產人不按收購人提出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進行養殖生產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生產人交售的 經檢驗不符合收購人提出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的,收購人可以回絕收購;經雙方協商,收購人可以降級降價收購;造成收購人經濟損失的,生產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生產人因自然災害(如高溫干旱、低溫寒流、暴雨洪澇、臺風、冰雹、蟲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購人交售 的,應及時告知收購人,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生產人將產品或銷售方提供的種苗擅自轉讓或變賣的,應按照該部分產品或種苗市場價格的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 生效,于 失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生產人 收購人
出賣人: 買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養殖合同 篇2
合同編號:HKSC00001供方: 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XXXXXXXXXXXXXXX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滿足市民對生活需求,提高生豬品質,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第二條 生豬(商品)質量標準
本公司的生豬均按照中國農村七八十年代傳統喂養方式,飼料均以玉米、蔬菜、麥麩、米糠等喂養,在喂養過程中絕對不含有市場上的化學飼料,其豬的檢驗檢疫符合國家的生態豬的檢驗標準。
第三條 生豬(商品)單價、總價及結算方式
1、生豬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年底市場普通生豬價格的一倍定價執行。
2、合同總金額:生豬宰殺前核算 。
3、訂購需預付現金: 500人民幣,生豬預售后,如果乙方出現單方面的毀約,預付款甲方不在退于乙方。
4、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宰殺前一次性付清余款 。
第四條 生豬預售后乙方可隨時到甲方農場去督查生豬的喂養和生豬情況,在生豬屠宰前乙方需對自己預定的生豬進行驗收和確認。
第五條 根據合同要求,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的生豬的宰殺和指定的配送
業務。不包含臘肉的熏制、香腸的制作,如需要熏制臘肉和香腸制作,則需另算費用,同時公司將免費給大家提供熏制臘肉的'柏樹葉等材料。
第六條:配送業務:甲方將宰殺的生豬按照乙方的要求配送到指定地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八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養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____畝,地租為每年每畝____斤小麥和____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____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____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圖紙施工,項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xx年,本合同到期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合同 篇4
發包人(甲方):樂至縣恒豐豬業專業合作社
承包人(乙方):
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養豬場建筑。工程地點:樂至縣勞動鎮七門村。工程內容:1、修建沼氣池300立方米;2、改擴建豬舍300平方米;3、修建豬糞堆糞場30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圍:豬舍、辦公室、宿舍及倉庫建房屋檐面積為準
三、合同開工日期:20xx年6月15日,竣工日期:20xx年9月25日。合同工期總天數:105天
四、工程建設標準: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標準》進行建設。
五、工程價款:工程總價款為25萬元。在甲方按照《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場)建設標準》進行驗收后付款。
六、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逾一天,支付誤工費1000元。
2、甲方如果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滯納金1000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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