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律師合同匯總7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律師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律師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金迪公司兩間平房及門前空地租給乙方使用,在合同期間內,甲、乙雙方應遵守以下協議:
1、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如乙方在 合同期滿后有意向性續租,在甲方取得經營權限后可優先考慮續租給乙方。
2、租房費:月租金 元,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5日前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若乙方提前不使用,房租費不退還乙方。
3、乙方必須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納水、電費,甲方按公司票據向乙方收取。
4、乙方自行辦理經營一切手續,并承擔所有費用和責任。
5、在房屋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允許擅自轉租和轉讓。
6、乙方在房屋租賃期間禁止高聲喧嘩,引起周圍居民反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7、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租房押金人民幣 元,(大寫: )給甲方,未交清租房押金的,不予續簽合同。乙方退房時,交清全部費用,房屋設備,設施完好,甲方即退還全部保證金(無息)。
8、在房屋租賃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因建設統一規劃需要拆除、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壹月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期限內無條件搬出,將房屋交還甲方。
9、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應書面申請,報甲方批準,未經批準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經批準改造后的設施設備屬房屋的整體,乙方租賃期滿解除租賃關系時應無償完好地移交給甲方,不得擅自拆除。
10、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無故解除合同或擅自提高房租費。如甲方違約,需賠償乙方違約金 元,(不含信譽保證金元)。
11、合同有效期內如金迪公司增加房租就如實給乙方增加相應的房租。雙方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運用法律程序解決。
12、如遇到金迪公司對開餐館有異議者,責令轉向經營,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并不承擔賠償。
13、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社會治安管理條例》,不得在租賃房屋內經營國家禁止的商品和有違法行為。違者解除租賃關系,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14、乙方必須服從城市統一管理,搞好門前三包,嚴禁在室內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根據不同經營項目按消防部門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由乙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5、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十向乙方加收違約金。拖欠房租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賠損失的房租。
16、本契約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律師合同 篇2
甲方:河南綠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豫銀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被告河南惠普置業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以下簡稱本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之律師作為其本案的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王鵬東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項如下:
1、代理甲方參與 一審訴訟活動 ;
2、根據案情需要開展與本案有關的調查取證工作;
3、向甲方解答與本案有關的法律問題;
4、為甲方草擬、審查與本案訴訟代理有關的法律文書;
5、接受甲方委托,處理與本案訴訟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為本條所列第 1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 □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請求,代為調解、和解。□代為交納、領取款物)。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委派 王鵬東 律師作為甲方委托案件的訴訟代理人;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選擇特別授權的,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為交納的款物;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擅自對已經授權給乙方的事項行使權利和領取款物。
5、甲方指定 為其本案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
6、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費及辦案費;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約定:
1、律師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律師費,并由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 3 日內支付。
2、辦案費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先由甲方向乙方預先支付辦案費按實際發生的數額支付,待乙方律師代理工作結束后由雙方憑票據案結算: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實際發生的差旅費、翻譯費、復印費、調查費、長途通訊費、交通費;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3、出現下列情形,甲、乙雙方按照如下方式結算律師費:
如果本合同所述案件在提起訴訟之前或之后即以和解方式解決或甲方決定以其它方式解決,則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再退還。
4、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支付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乙方將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律師不參加庭審,即視為乙方盡到了通知解除合同義務的充分必要條件):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7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及工作費用的.;
(4)擅自對已經授權給乙方的事項行使權利和領取款物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己經支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有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均以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其他
1、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律師個人直接支付任何費用,否則后果自負;
2、乙方收取甲方材料原件應當出具收條。
3、甲方指定郵件收取地址為甲方身份證地址。
第十一條 甲方承諾:我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河南豫銀律師事務所 (蓋章)
日 期:20xx年1月 日
律師合同 篇3
( ) 律見字第 號
某年某月某日,張某到某律師事務所稱某事情。張某要求律師對某事予以見證。經本律師詢問,當事人情況如下:
張某,男,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漢族,農民, 人,現住 ,身份證號: 。
李某,男,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漢族,農民, 人,住址 ,身份證號:。
經核實,什么事情。于某年某月某日上午,張、李某于20xx年11月12日在某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協議》。
本律師按照張某的要求,起草了《 協議》,《協議》約定事項張、李某真實意思表示,張、李某的簽字、捺印屬實。
本見證書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某律師事務所留存一份。 附:
《協議》原件,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見證人:某律師事務所 律 師:
二Oxx年十一月十三日
律師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傳真: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傳真: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擬就 事宜聘請乙方提供 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為此,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的范圍及服務的時間
2.1服務范圍包括:
2.2服務時間要求:
3.服務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師組成的工作組,按照本合同第2條服務范圍及服務時間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務,并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工作組人員。
3.2乙方派出 (主要工作組成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務,應按照甲方具體提出的以下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乙方承諾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能夠按照同業律師服務的水平。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3.2乙方向甲方聲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員沒有同時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不存在利益沖突。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諾《保密函》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甲方業務機密履行保密義務。本合同終止、解除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5.費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采用以下第x種計費方式計算:
5.1.1本合同采用固定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總額為: 元人民幣(幣種),大寫:
5.1.2本合同采用風險代理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師小時費率的計費方式。律師的小時費率分別為:
5.2本合同的律師費用采用下列第x種支付方式:
5.2.1一次總付,在? 全額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合同簽署并生效后x日內,支付總費用 %的款項;
5.2.2.2本合同項下的委托事宜完成后x日內,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日常雜費,包括但不限于電話、傳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以及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稅項、稅費由 方承擔。
5.5其他約定: 。
5.6乙方銀行帳戶:
開戶銀行:
帳號:
開戶名稱:
6.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6.1甲方權利
6.1.1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6.1.2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6.1.3有權要求乙方不時提供相關的工作匯報和階段性工作匯報;
6.1.4 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記錄、證據等全套資料;
6.1.5其他
6.2甲方義務
6.2.1在合同生效后 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有關的材料、證據等;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
這些工作條件的費用由 方承擔;
6.2.3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6.3乙方權利
6.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有關的材料、證據等;
6.3.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授權委托書,并根據委托書享受代為答辯、代為調查取證、代為出庭及參加庭審活動、代為參加調解及與對方和解(需特別授權)、代為遞交或接受并轉遞各種法律文書等;
6.4乙方的義務
6.4.1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符合高質量的律師服務水準,并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4.2對甲方交給的資料、材料、證據妥善保管,并在委托事宜完成后一個月內歸還或銷毀上述資料、材料、證據,不得擅自存留復制品;
6.4.3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地點時,須遵守甲方工作地點的有關要求。
7.健康、安全
律師合同 篇5
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目的制作傳送的文書。
致: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受________公司(下稱“我方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師負責處理貴司拖欠我方委托人房屋租金之事宜。在審查相關材料后,經我方委托人授權,本律師特致函貴司:
依據我方委托人陳述及提供相關材料,本律師了解了如下事實: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貴司與我方委托人簽訂了一份《______房屋租賃合同》,向我方委托人承租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標準為人民幣_____元/月,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27條之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貴司本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我方委托人支付租金,截止至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經逾期_____日未支付房屋租金,已構成違約。
鑒于貴司的上述違約行為,我方委托人特委托本律師鄭重聲明如下:
1、貴司與我方委托人簽訂的《______房屋租賃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日解除;
2、請貴司于收到本函后_____日內向我方委托人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
3、請貴司于收到本函后_____日內退出房屋,并按合同約定和我方委托人辦理交接房屋手續。
若貴司逾期未按我方要求履行相應義務的,則本律師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貴司的法律責任,以維護我方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屆時一切后果以及與此相關的一切費用都一并由貴司承擔。
特此函告,請慎對之,以免訟累!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合同 篇6
律師聘用合同
聘用方:
受聘方: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 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合同依據
根據《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及本律師事務所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牽頭負責聘用方所涉上市、增發、重組并購等證券類律師業務以及專業律師的培養。
第三條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并負責為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承擔合同期內的律師注冊費及存檔費: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為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聘用方并保留追究受聘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由聘用方規定,受聘方承諾服從聘用方的工作安排并保證項目工作質量。
第五條 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
工資的支付時間為:每月15日支取工資;
月固定工資數額為:壹萬元人民幣;
項目提成比例為:扣除稅收費用后項目收益25%。
工作日午餐由聘用方提供。
第六條 聘用方按照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下限為受聘方辦理相關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由受聘方承擔。受聘方并自行承擔日常交通、通信、停車等費用支出。
第七條 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考勤、工作紀律等相關管理規定并遵守律師業執業規則。
第八條 合同解除依照《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九條、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應規定與業務安排辦理;
受聘方違反法律、主管機關規章制度及聘用方有關管理規定,經指出后未能改正或給聘用方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害的,聘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或受聘方調離律師事務所時受聘方應當賠償聘用方曾為其單獨支付的培訓費,培訓期間的工資、廣告性費用及當年度注冊費用。
受聘方離開律師事務所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攜走或銷毀聘用方任何資料、文件、財產等,并繼續承擔為聘用方保密的義務。
受聘方離職需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行政部或本所主任,6個月期滿方能辦理離職手續。在此期間不得以個人名義聯系所內客戶及新接本所案件。
受聘方離職不應影響所做項目的持續、質量和妥善完結。
第十條 由于受聘方原因致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受聘方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受聘方以合伙人名義加入聘用方,與聘用方所涉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聘用方:
北京市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日 期: 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接受本合同的條款約定。并承諾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依法履行職責,遵守規章制度。若出現違約情況,自愿接受律師事務所的處理。
日 期: 年月日
律師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乙方到甲方實習事宜,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實習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到甲方實習。實習內容為 。如果乙方不適合甲方安排的實習崗位,甲方有權進行調整。
第二條 實習期限
實習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實習地點
乙方的實習地點為甲方的辦公場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場所。
第四條 實習待遇
乙方實習期間享受以下第 項約定的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實習補貼 元,于每月 日之前支付。
2、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不予支付實習補貼。
3、其他待遇: 。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實習期間,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實習崗位,指派實習指導人員對乙方進行實習指導。
2、在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相關的實習設備。
3、實習期滿時,甲方對乙方在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鑒定。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聽從指導人員的安排,認真完成指定的任務。
2、乙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按照甲方指定的生產崗位及崗位職責要求進行實習。
3、嚴格保守甲方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商業機密。
4、 不得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料、技術等條件從事與甲方安排任務無關的活動;
5、本協議到期后,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歸還實習期間所占有的甲方的一切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電腦、圖書、報刊雜志、項目資料。
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信息真實、可靠,如有欺詐,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2、乙方保證其簽署本協議不違反其所在學校的有關規定,甲方保證根據乙方的能力和公司的需要盡量為乙方提供合適的實習機會。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在實習期間有違法行為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并不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在實習期間有違法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本協議相關文件的送達地址: 。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無義務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產生的醫藥費,由乙方自行解決。
2、 實習期間,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于乙方在甲方實習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該保險賠付用于折抵甲方依據法律法規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
1、實習協議經雙方簽署后后,具有法律效力。其它未盡之事宜,由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共識后,可進行修訂和補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律師合同】相關文章:
委派律師合同10-07
2023律師合同03-01
律師聘請合同05-28
房屋合同的律師08-02
聘請律師合同07-18
律師見證合同06-09
律師服務合同02-27
房屋合同律師02-28
律師聘請合同10-30
聘請律師合同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