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合同匯編五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發包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發包合同 篇1
發包人: (以下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合同項下工程項目順利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和合作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綠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形式
2.1 在乙方已充分勘察施工現場,熟悉本項目設計圖紙的基礎上,甲方以固定總價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安全的形式發包給乙方,乙方自負盈虧,自行施工,不得轉包、掛靠、或違法分包。
第三條 承包范圍及說明
3.1 承包范圍:具體詳招標文件和甲方景觀部確認的招標圖紙(綠化景觀、土方購買及回填等)詳見附件“工程預算書”。
3.2合同簽訂后,甲方有權根據自身需要調整承包工程內容包括增加、減少、修改等,甲方要求調整工程內容的,均應以甲方蓋章確認的書面通知文件為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調整工程內容的書面通知文件后,應當按照甲方要求及時完成。
第四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4.1本工程按人民幣(大寫)元 (即:¥元)為含稅固定總價包干,含苗木、運雜費、運輸損耗費、采保費、與總包的配合費、施工水電費、場地平整、土方回填(購買土方)、泥炭土、改良土壤費、種植費、養護費、措施費、企業管理費、風險費、利潤、規費、建安稅金等施工過程中的所有費用。 在合同實施期間,其含稅包干總價不受市場價格及政策性價格調整而增減。
4.2 合同簽訂后,因甲方調整工程內容包括增加、減少、修改等,合同總價應作相應調整。
4.3 因設計變更或者甲方要求調整工程內容,對于設計變更及調整部分工程的價款按照如下方式計價:(下浮率= 1-合同包干總價÷最后一次投標工程預算書中預算總價= %)
4.3.1工程預算書中已體現的項目,按工程預算書中的單價下浮情況,同比下浮。
4.3.2工程預算書中有類似或接近項目單價的,按照類似或接近項目單價調整,同比下浮。
4.3.3更換主材的項目單價只調整工程預算書中綜合單價中的主材單價,其他費用不變,同比下浮。
4.3.4工程預算書中沒有適用項目的綜合單價,雙方根據施工當期市場行情協商確定,按工程預算書單價下浮情況,同比下浮。
4.3.5工程預算書中注明為暫定價的項目,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好相應的定價簽證,結算時按實調整,否則甲方有權不予付款。
4.4涉及本工程造價的經濟簽證必須由甲方的造價管理部門和景觀管理部門的現場代表共同簽署意見,并報公司領導簽字蓋章認可后生效。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結算辦法
5.1 付款方式:
⑴喬灌木進場并種植完成后15個工作日內付該部分工程款的70%;
⑵本合同項下工作內容全部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在 15 個工作日付至合同包干總價的80%工程款;
⑶甲方對乙方的提交的完整的結算資料的審核結果經乙方核對并書面確認后,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總價的85%;
⑷預留結算總價的15%作為保修金,如果乙方在保活期內已完全履行了保修義務, 甲方應在保活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無息歸還。苗木在保活期內如出現死亡,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個日歷天內清理死亡苗木,7個日歷天內種植新苗木并經甲方驗收確認,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保修金。
5.2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應先提供相應金額的工程項目所在地稅務機構開具的建安發票,雙方結算完畢后,在甲方支付除保修金之外的全部工程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包含保修金在內的建安發票(工程項目所在地稅務機構開具)。
5.3結算辦法:
5.3.1 苗木種植完成并竣工驗收后15日歷天內,乙方應按照第5.3.3條之約定提交全部的結算資料。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結算資料后3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結果經乙方核對并書面確定后結算完成。
5.3.2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的合格工程才納入工程結算,乙方不符合第七條規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整改至合格,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結算。
5.3.3 結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完整的.結算資料,按附:2:《結算資料送審標準》執行。
5.3.4 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項下工程施工任務所發生的水電費開支,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代為繳納。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安裝的獨立水表、電表體現的實際用水、用電量及水電部門的收費標準計算乙方水電費開支,并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3.5合同履約過程中,對于乙方應支付的任何違約金或罰金,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承諾竣工結算審核意見書經合同雙方確認后,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追加工程結算造價的要求。
第六條 工期要求及調整約定
6.1 工期要求:
6.1.1 合同工期:共 天,本合同項下工程竣工日期不遲于 年月日,竣工日期為甲乙雙方共同書面確認本合同項下工程已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之日。
6.1.2 喬木應在 年 月 日前種植到位,地被及草皮應結合硬景鋪裝工程穿插進行,并應于
月日前全部施工完成;
6.1.3 對于本合同項下工程與整個項目工程范圍內其他分項工程的交接施工界面的部位或改造節點,乙方必須在開工后10個日歷天內完成,或者按照乙方與相關專業承包人協商確定的具體銜接標準及時間內完成,但均不得影響其他專業工程的開展及施工收口工作,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導致甲方或其他專業承包人的全部損失。(如乙方與相關專業施工單位協商確定的完成時間超出本條款第⑴、⑵項約定的工期要求,應當獲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乙方違反合同工期要求,應當承擔逾期完工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工程質量
7.1 質量標準:一次性達到《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JJ/T82-99)及《城市綠化和園林綠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合格標準。乙方應嚴格按設計要求和國家、省、地現行規范、規程及標準及經審批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全面實現雙方約定的工程施工品質要求。當有多種相關的質量合格標準時,以甲方確定使用的施工驗收標準為本工程的驗收依據。乙方在施工期間應無條件、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報驗程序。
7.2 材料要求:
7.2.1 為保證工程品質及景觀效果,乙方應嚴格按照報價文件中所列苗木的規格大小并由甲方技術人員現場確認后方可進場施工,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進行更換。
7.2.2用于本工程的所有苗木必須滿足環保標準,每批次苗木進場前應及時通知甲方到場檢驗,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進場。
7.2.3 如乙方所進苗木不符合上述本合同第7.2.1及7.2.2條規定之要求,乙方應負責無條件更換,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和違約責任。
7.2.4 苗木種植后須一次成形并達到即時外觀效果,所有喬灌木要求樹冠勻稱、造型美觀且保持全冠進場,2CM以上樹枝只剪除病蟲枝、枯死枝以及生長衰弱枝等不良枝條,其余均不做修剪,在苗木運輸時也不可折斷。假植苗斷根時間最少在1年以上,土球直徑至少是胸徑的7倍以上。乙方應自行考慮苗木特征加強管養和采取必要保活措施,確保苗木成活。
7.2.5 甲方有權利根據情況調整苗木的品種及大小,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由于苗木的變化帶來的總價的變動,按照本合同第4.3條約定計價。
7.3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及設計圖紙要求進行選苗,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種植在場地內的苗木,一旦發現其品種、規格(高度、胸徑/頭徑、冠幅等)、效果不符合設計圖紙要求,一律無條件退場并重新補種符合要求的苗木,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此引起工期延誤,按工期延誤違約處理。
7.4 綠化部分的施工前準備、種植材料和播種材料、種植前土壤處理、土面整理及堆坡、施肥、種植穴及槽的挖掘、苗木運輸、苗木種植前的修剪、樹木種植、綠化工程的附屬設施以及工程驗收等,應滿足設計要求、現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JJ/T82-99)及《城市綠化和園林綠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的有關規定。植物種栽以及驗收均要接受全程監督。
7.5種植土必須是結構疏松、通氣、保水、保肥能力強,不含雜草籽、草根,并適宜園林植物生長的土
壤。種植土基層必須清除至所要求的標高后再填種植土。若基層有建筑垃圾的土壤、重粘土、粉沙土及含有有害園林植物生長成分的土壤,必須用種植土進行局部或全部更換。施工種植前必須根據土地的實際情況施足基肥,彌補綠化地瘦瘠對植物生長的不良影響,以使綠化盡快見效。
7.6 為確保草坪平整美觀和生長,施工前在種植土表面覆蓋4cm混合土(河沙:種植土:營養土=8:1:1拌勻,混合土分兩次覆完酒水,第二次作為找平層),然后再鋪上草皮,待草皮施工完約1個月后修剪一次再補1cm河沙找平。
7.7 為達到進場苗木種植的最佳效果,除了按圖施工外,地形堆土及苗木種植位置需事先放樣并經甲方現場代表復查確認,甲方代表可對現場堆坡效果及種植苗木進行調整直到滿足效果為止,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7.8 乙方應在申報驗收前先行自檢,自檢合格后通知甲方核驗。若經甲方核驗達不到合格要求,乙方應無條件返工整改,直到合格為止,由此產生的工程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誤,按工期延誤違約處理。
第八條 安全施工
8.1 乙方須遵守工程建設生產安全有關管理規定和工地的有關規章制度;嚴格按安全生產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遵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施工人員及第三方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失,所有法律責任及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若甲方為搶救傷員所發生任何緊急開支,甲方有權從應付的工程款中扣回。
8.2 乙方必須對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與每一個工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施工人員一切安全防護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8.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好工地的安全防護設施,若發現破壞現象,甲方有權按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條例處罰,若由此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質量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8.4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好工作面及小區內各種基礎設施、地下管網和建筑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若發生損壞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相關的經濟損失。
8.5乙方必須在人員進場或人員變動前為所屬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并繳納相應費用(辦理工傷保險的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中,由乙方自行繳納),并及時向甲方辦理交接備案手續。
第九條 文明施工
9.1 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到完工清場、文明施工、禁止擾民。
9.2 乙方施工中本工種工序完成后,應及時清理工作面上屬于本班組應清理的雜物,保證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責并賠償經濟損失。
9.3 甲方檢查中若發現乙方人員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駐地有乙方人員家屬、隨地大小便等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 每發現一人次對乙方按照人民幣500元計取違約金。
9.4 施工班組人員禁止在工地酗酒鬧事、打架斗毆。如有發生,除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外,每發生一起按照人民幣500元計取違約金。
9.5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工地監督檢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工作職責
10.1甲方責任
10.1.1 甲方委派為項目負責人,負責現場協調、聯系、安排等工作,并配合辦理相關的簽證手續,負責配合苗木采購及苗木質量控制工作。甲方如需變更項目負責人,應書面通知乙方,變更效力從書面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10.1.2 開工日前3個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 2 份。
10.1.3 甲方負責協調施工所需的場地及現場必要的水源、電源,并向乙方提供水電駁口各一處。 10.1.4 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10.1.5 負責將工程建筑物的水準點、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付乙方使用。
10.1.6 在工程施工期間,如需設計變更等事項,甲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程施工。 10.1.7 負責及時對乙方進場的材料組織驗收工作。
10.1.8 組織工程驗收,按合同約定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
10.1.9 嚴格依據現行國家規范、技術標準和工程所在地的省市有關規定和甲方確認的設計文件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約定對乙方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負責本工程的質量、進度和安全的監督、控制,合同履約管理和信息管理。按照報價文件承諾核對苗木的品種、規格,督促乙方在項目開工之前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對乙方購入的苗木的品種、規格及成活率進行監督,對乙方投入本工程作業班組數量和素質、施工設備、設施、材料的性能進行評價,作好現場各專業隊伍的施工協調、監督、管理工作,乙方應無條件申報并配合。
10.1.10 需要取得甲方書面批準才能生效的情形:
⑴乙方無論何種原因以書面形式提出調整主要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調換苗木的規格、質量、數量、重量或技術參數等變更以及涉及工期順延的事項;
⑵涉及本工程造價增加、工程延期的簽證必須經甲方按照本合同第4.4條規定的簽證程序確認后生效。 10.2 乙方責任
10.2.1 乙方在本工程必須體現公司、項目部的兩級管理,且以企業的實力、技術管理能力、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保障、工程技術管理優勢,結合本項目特點建立健全公司法人在本項目的工程施工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配備并按照工程實際進展調整好本項目組織管理機構、施工班組、機械設備、材料供應,充分體現公司對項目施工的管理力度,跟蹤控制能力,保證施工全過程的品質監控,并實現工程質量標準、工程施工安全標準等工程施工品質要求,并如期竣工,通過驗收交付給甲方。
10.2.2 乙方需在施工前向甲方代表上報苗木進場計劃,由甲方代表根據現場施工節點情況進行審查確認,并嚴格執行,以避免與其它工序互相交叉干擾施工。
10.2.3 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負責現場協調,施工組織,人員安排等合同確定的乙方施工現場管理及簽證所有事宜,乙方如需變更項目負責人,應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批準后生效。
發包合同 篇2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
一、施工地點:
二、工程概況:
三、自己來源:
四、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工程內容及材料要求:
工程造價:每平米 人民幣
六、甲方責任:負責提供施工現場場地,施工用材料(XXXX)施工用水、施工用電,檢查施工質量與進度,負責按進度撥付工程款。甲方其它施工隊不得損壞,如有損壞由損壞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責任:負責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依據,保證質量,文明施工,施工期間注意成品保護,自帶施工工具,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保修期為一年。有不合適的乙方安排工人三天內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一年后如有開關等不合適也可以在三天內進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付款方式及方法:
1、人員進場,工具準備齊全,付1000元生活費。
2、待進場5天后,付總款10%。
3、付總款的60%。
4、付總款的'70%。
5、待甲方驗收完成合格后,付清其余款項。
九、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場地,要注意安全,必須文明施工,不打架,不酗酒,不聚眾鬧事,不偷盜,如有發生任何的傷亡事故,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完成后,驗收之日起,免費保修一年。
十一、一年后,終身維護,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負有法律責任。
十三、如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協議。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電話: 電話:
發包合同 篇3
0.引言
合同是聯系工程建設項目各參與方的紐帶,通過合同的具體內容分配實施項目活動整個過程中發包方和承包方要承擔的不確定性風險;合同旨在促進雙方專業化生產活動的協作和經濟方面的聯合。一個真正有效率的合同能緊密聯系合同雙方,通過合同條款的設置充分激勵承包方,使得雙方組成擁有一致目標的合作團體。在工程建設項目領域,合同模式多種多樣。
1.現行的工程建設項目合同模式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發的GF—20xx—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合同價款與調整部分,將合同模式按計價模式分為三種類型。
1.1固定價格合同
固定價格合同(FixedPriceContracts),顧名思義指的是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工程建設項目價款(單價或總價)不再調整的合同。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以及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均需在合同的專用條款中列明。
1.2可調價格合同
可調價格合同(FixedPriceContracts)是指合同價款(單價或總價)可按照雙方的約定進行相應的調整。雙方商定的調整方法需在合同的專用條款內列明。調整方法一般針對國家政策、市場行情等潛在變化因素而制定,換言之,在要達到目標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合同價格是隨著施工活動的進行相對自由變動的。因此,通貨膨脹等不可預見因素的風險由發包方承擔,對承包方而言,其風險相對較小,但對發包方而言,突破投資的風險就增大了,不利于其成本的控制與管理。
1.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CostPlusFeeContracts)也稱“CPF合同”成本補償合同,指的是合同價款由成本和酬金兩個部分構成。成本的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需在合同的專用條款內列明,也即最終的合同價格將按照項目的實際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進行計算。
從理論上講,這種合同模式可針對具體工程建設項目靈活變化,合理應用的話可實現良好的激勵作用,是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的必然走勢m。然而在實際工程建設項目中,這種合同沒有得到廣泛應用,一般是工程建設項目的內容及其技術經濟指標尚未完全確定而又急于上馬,或是完全嶄新,或是施工風險很大的工程建設項目采用這種合同。
2.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在實際工程建設項目中的應用情況分析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的一種常用類型。成本加酬金合同不僅規定了合同雙方的責任、義務,而且決定了利益、風險的分配和激勵的效果。
2.1顯現的優勢
對發包方而言,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可以靈活設置施工分段,邊設計邊施工,并非要等到施工圖樣全部完成后才進行招標和施工,達到了縮短工期的目的,使得項目早日投入使用,縮短項目的周期,減小企業的資金壓力。采用邊設計邊施工的分段建設模式可以避免因開工不及時而帶來的額外經濟損失,或避免項目因錯過施工期而造成后續問題不斷。
同時,通過合理的激勵條款設計可以緩和承包方的對立態度,使其和發包方擁有一致的項目目標,對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可能出現變更或不可預見的問題等狀況保持積極的反應態度,可以通過承包方的施工技術專家來指正設計的錯誤,完善設計的不足之處。采用此種合同模式,發包方可按照自身實力和需要,對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度進行優化選擇H。
2.2對存在問題的分析
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優勢明顯,方式靈活多樣,應用得當,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激勵作用。然而實際上,該合同模式在應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突出,如承包方的現場施工人員成本管理力度弱、成本意識缺失、材料浪費等。下面結合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征,從三個方面對應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具體分析。
(1)—般情況下,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價款是在實際項目成本的基礎上進行結算的,一般為實際項目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換言之,承包方的酬金是隨著項目成本的增長而增長的。在這種狀況下,承包方的成本管理動力不足,相反可能會誘發承包方刻意提高項目成本來獲取更多的酬金,降低整個項目的效率,損害發包方的權益。
(2)由于合同條款設計問題造成后期不確定性大,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沒有一致的項目目標。采用邊設計邊施工的建設模式,當設計未完成時,自然無法準確描述項目的內容、計劃工期、工程量等,繼而難以合理確定項目的施工計劃,發包方承擔最大的風險。與其他合同模式相比,成本加酬金合同使發包方的專用性投資受制于承包方?,權利和義務不均衡,需要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充分相互信任,這也是該合同模式現多為綜合一體化企業采用,未能得到廣泛應用的原因。
(3)在工程建設項目中,信息不對稱問題不可避免地存在于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發包方不可能完全獲知和度量承包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效果,所以盡管發包方可按照自身實力和需要,對項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進行優化選擇,但由于客觀原因效果不盡如人意。
3.對發包方成本管理的建議和意見
3.1成本管理一全過程動態管理
針對上述承包方成本管理意識淡薄,甚至刻意提高項目成本、項目不確定性大、承發包雙方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充分利用發包方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占主導位置的優勢,在自身實力的基礎上,根據己方需要和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程度的介入和管理項目的整個實施過程,從而達到己方的成本管理目標。基于優化選擇對項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度,從項目階段化、項目信息溝通、項目實施環境以及項目成本的風險四個角度出發,提出以下四點建議。
3.1.1全過程分階段成本管理
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發包方可采用設置施工分段,邊設計邊施工的`方法來縮短項目周期,減小資金壓力,但同時項目的不確定性增大,成本控制難度加大。為了更有效地控制整個項目的實施過程,降低項目成本風險,發包方應根據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同階段的特點,采用全過程分階段成本管理。
(1)工程設計階段。此階段的成本管理是投資控制的關鍵環節[a。把重點放在建設前期的設計階段上,強調設計是項目建設階段技術龍頭的地位,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項目造價,有利于項目造價和設計變更的技術控制。設計浪費是最大的浪費,要積極通過優化設計、優化施工方案,提高項目質量、縮短工期、節約項目成本。
(2)開工準備階段。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明確成本管理目標,這是項目成本管理的最主要階段&]。成本標準的不完善是造成企業成本管理失敗的重要原因。因項目具有唯一性,成本管理目標的確定不能簡單化°8。成本核算的精確度直接影響到合同簽訂的內容、方式、價款等,繼而影響合同效用的發揮,最終關系到整個項目的運行效率。明確項目成本管理目標要從預算分部分項的確定、單項成分的精細分析、各項單價確認方式的界定等方面入手。大型企業內部要有自己的定額和消耗量指標體系和系統,并及時補充更新。
(3)施工階段。對整個施工過程采用動態控制,以項目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成本計劃等為依據,嚴格控制每一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分包工程費及其他費用的支出等,檢查施工現場的實際計劃執行情況,及時進行成本分析和計劃的動態調整。施工階段的成本控制是項目成本控制的重要階段,持續時間最長、工作量最大。在項目成本的實際形成過程中,它是以事先制訂的成本計劃為依據,運用一定的方法手段,對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進行計量、控制、監督和調整,從而達成原定成本計劃目標的一種成本管理行為°9。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的項目施工階段成本分析見圖1。
(4)竣工后成本考評階段。在竣工結算的基礎上進行最后的成本控制分析,全過程梳理項目實際成本開支,與計劃成本控制目標對比,客觀綜合評價在該合同模式下的項目成本管理的最終效果,分析成功和失敗之處,挖掘出潛力點和改進點,為今后項目打下良好基礎,實現成本管理的良性循環。
3.1.2完善信息溝通系統,實現動態控制
現代信息和通信技術對改進建筑行業的業務流程具有巨大潛在優勢,尤其是在管理領域M。信息流統一整個項目的工作流、物流和資金流,覆蓋整個項目組織和各個管理職能,使得項目內外部與環境動態地融合在一起。信息溝通系統通過項目文件、報告、報表等形式呈現,反映了整個項目的實施情況,包括項目形象、進度、成本、質量等以及各類決策、指令、計劃等信息,控制和協調著項目的進行。E.A.Stallworth指出,成本控制不光要考慮風險因素、成本因素、質量因素之間的關系,還要把他們在整個項目生命周期內的變化和變化幅度納入其中,這樣更有利于項目的成本管理11,而實現這些的基礎就是信息溝通系統。
在信息有效性、及時性和控制有效性的基礎上,成本管理才能實現對項目全過程動態的掌握,做出科學合理的決策,針對項目實際實施情況進行及時恰當的調整,從而有效控制項目實施的中間環節,令其結果達到或接近事先制定的成本目標。
3.1.3確保良好的項目實施環境
任何一個項目都是存在于某_特定的物質、經濟、文化和社會環境中的M。項目規模、地點、資源需要、參與者的偏好、文化差異等獨一無二的內部因素與外部環境因素有著密切的聯系,體現在政治、經濟、科技、文化和社會因素等方面。項目的整個實施過程要充分利用環境條件,重視環境的影響,盡力避免在實施中遇到的障礙和困難,從而減少實施費用,促成項目^成^功。
3.1.4加強項目成本的風險分析
影響項目成本的風險因素是各種各樣的,需要被估算的不僅僅局限于成本本身,還要對成本估算中存在的各種不確定因素進行估算。在這類合同中發包方需承擔項目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因此也就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4,這就更要求發包方要加強成本管理的風險意識。
3.2重中之重:引進激勵機制
3.2.1引進激勵機制的必要性
工程建設項目是一次性的復雜活動,在各種外在、內在因素的影響下進行,因此在建設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風險。合同雙方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是不可避免的,成本加酬金合同即便采用標準合同也存在缺陷,具有不完備性。為了達到提高項目質量、合理降低成本或者縮短項目工期的目標,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引進激勵機制是非常必要的。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一份帶有激勵性質的合同能誘使項目承包人從自身利益出發,選擇對他最有利的行動。
3.2.2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激勵原理
從理論角度來講,由于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激勵機制與項目成本控制系統的結合最為緊密,承包方可以分享成本的結余并分擔成本超支的風險。成本加酬金合同通過為簽約雙方提供較合理的風險分配模式,其激勵效果應該是最為顯著的。
從基于收益最大化的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設計模型a7]中可以看出,發包方以合同條款設置的形式給承包方一個激勵強度剌激,承包方在收到該激勵強度剌激后,在自身資源和能力范圍內,安排施工作業計劃并實施,同時對實施活動的過程進行動態控制,最終達到最大化自身收益的目的;發包方的激勵強度和承包方的努力程度是緊密相關的,該努力程度直接影響到承包方的項目成本,繼而影響發包方的成本管理;作為合同甲方的發包方處于相對有利的位置上,可以通過有效的合同設計來實現對承包方的調控,進而誘使其努力程度提高,達到發包方的目標要求,同時承包方的活動也會影響發包方的權益,雙方是一種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的關系。該模型的均衡狀態就是合同雙方都達到各自的目的,實現各自的收益,即雙蠃狀態。
關于最優激勵度的問題,當項目活動好或壞的結果對承包方切身利益影響越大時,承包方受到的激勵強度越大;而項目活動好或壞的結果影響越小時,承包方受到的激勵強度越小。在討論工程建設項目時,可以把利潤的增加額視為建設期的縮短給委托人帶來的效益。當承包方的努力程度提高,工期縮短顯著時,承包方會受到較大的激勵。最優激勵強度與外界環境影響方差負相關。當環境的不確定因素增加時,項目的風險變大,難以測度承包方的努力水平所帶來的結果,較低的激勵強度較適合;當風險較小時,委托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分清努力程度和環境的不確定性對結果的影響,可以采取一個較大的激勵強度來激勵承包方。承包方額外的努力伴隨著個人成本的大幅上升,在此情形下的收益不應該依附于產出水平,較弱的激勵強度是適合的。
3.2.3設計激勵機制的方法
一份有效率的合同應包含一個對發包方和承包方均有效的雙向激勵機制。在成本加酬金這種計價模式的合同中,激勵機制應著重于合理分配成本控制所帶來的收益,這樣才能真正實現合同的效率。
設計一個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是視項目個性而定的,不同激勵形式對發包方和承包方產生的效用不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對雙方所擁有的有限資源進行合理安排,以達到效用擴大化甚至最大化的目的。成本加酬金合同有許多衍生種類,不同的衍生種類,發包方和承包方承受的風險不同,見圖2。
最有效的激勵機制是合同雙方存在合理的共享分數(SharingFractions)。從實際操作層面來講,比如在固定酬金的成本加酬金合同中,規定承包方最終獲取的酬金與項目成本無關,這樣雖能避免承包方刻意提高項目成本的情況出現,但也降低了給承包方的激勵強度剌激,使得承包方的成本控制動力不足。要減輕或消除該合同模式的效率劣勢可通過一些額外的合同條款設置來實現,比如在合同中明確設定項目最高成本,靈活細化定值酬金或比例酬金等酬金抽取模式。MartinP.Loeb等指出采用沒有最高限額的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方不會提供相應的生產努力M。若項目的實際成本高于事先約定的最高限額,則酬金不予增加;若項目的實際成本低于事先約定的最高限額,則承包方除了獲取原定成本目標下的酬金,還可以獲取因成本節約而帶來的獎勵酬金。鑒于成本加酬金合同不確定性高,合同價款較高,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盡量詳細的項目設計信息,才可以要求承包方進行最高成本報價。
發包方要從項目的整體出發,明確激勵的范圍,指導承包方努力的范圍、程度,確定激勵的方式,量化激勵的標準,制定相應的考核制度并嚴格落實,激勵與懲罰并用,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這樣才能提高承包方的努力程度,從而利于項目的順利實施。
4.結語
發包方在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時,一方面強調項目成本的全過程動態管理,另一方面在合同中引進有效的激勵機制,可充分發揮該合同模式的機動靈活、激勵效果明顯的優勢,保證承發包雙方項目目標的一致性,最終達到項目工期優化、質量提高、成本管理有效等目標。
發包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3.1本次改造范圍內的裝飾工程,安裝工程。
1.3.2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1.4承包方式:項目承包、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開工,于竣工。
1.6工程質量:合格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1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協助乙方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配合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3條乙方工作
3.1負責設計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
3.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第4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4.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3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6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6.2本合同經鑒證機關鑒證生效后,甲方分次,按附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第7條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經甲方確認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第9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0條其它約定
第11條附則
11.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本合同正本兩份(及補充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國家、市建委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裝飾工程交易規則基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合同主要內容:
1、甲方將自己承接的位于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號樓______單元(門)______室住宅的室內裝飾工程以包工包料□、部分包工包料、包輕工形式交給乙方承做。
2、工程承包的合同金額(大寫)______元(工程完工后按實際發生結算)。
3、工期_____天,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4、工程款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可憑《工程發包合同》向甲方財務申領首期料工費,申領額度為:承包金額總價的10%。
(2)工程量過70%且在甲方財務已收到本工程中期裝修款后,乙方可向甲方財務申領中期料工費,其額度為:承包金額總價的30%。
(3)工程驗收合格,收齊工程尾期裝修款后,由甲方工程部開具《工程單齊全一覽表》,財務部對乙方所承做工程進行核算,并付其尾期料工費,額度一般為:工程竣工造價減去乙方應交甲方財務的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上述(1)、(2)款項之和后的余額。如果該工程均工造價低于原合同價款時則應持有甲方所開具的《減項審批單》,并按甲方有關減項處理規定辦理后方可領取尾期料工費。
(4)當乙方在甲方財務所押工程質量保證金達到一定金額后,甲方財務將不再扣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質量保證金;乙方在公司期間其所承做工程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當乙方退出公司其所承做工程的維修費用從其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所承做的全部工程保修期界滿后,甲方將質量保證金的余額退還乙方。
(5)乙方第一次承包甲方發包工程,甲方在客戶交清竣工結算款后一次性支付本合同工程承包價的95%。
(6)乙方領取工程款時間為每周五,甲方撥款方式可為現金,也可為支票。
5、材料供應:
(1)乙方必須按報價單中及甲方《質量驗評標準》中規定的材料標準采購材料,乙方對材料質量負責。
(2)乙方必須在材料進場時請客戶驗收簽字,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3)甲方指定品牌、購買地點的材料,乙方須嚴格照辦,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更換該材料外,還可按施工管理規定給予乙方罰款處理。
6、工程保修期兩年。
7、工程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報價單,并以報價單為準。
8、工藝及質量標準見報價單上《工藝做法、材料說明》及甲方《質量驗評標準》。
9、其他
一、各同細則
1、甲方工作:
(1)甲方負責對本工程指派工程監理。
(2)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精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一份,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并提供現場交底記錄單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備查。
(3)甲方監理有權對乙方發出質量、工期整改單,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標準。
(4)若乙方給甲方造成嚴重名譽損失和經濟損失,甲方有權開除乙方并沒收乙方所有工程款項(包括質保金及未結算工程款)。
2、乙方工作及責任: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設計交底及施工圖紙、報價單一套。
(2)乙方須做好開工前現場清點,對開工前有損壞的成品,及其它問題須以書面形式請客戶簽字后上報甲方,否則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須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工藝質量及材料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變更記錄,水、電等工程量需附有客戶簽字記錄,并參加竣工驗收結算。
(4)乙方需對甲方工程監理現場提出的問題按質量、工期整改單的'要求,在限定的日期內完成,否則工程監理有權按照施工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及罰款,并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損失。
(5)乙方不得跨越甲方在客戶手中拿取工程款,一經發現以所拿金額2倍處罰。
(6)乙方有權對甲方各級人員投訴,投訴需有文字性說明,且必須及時(寫明事由、責任人損失情況及時間)。否則視為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所有人員須以甲方工人身份出現,若甲方在檢查工程中發現乙方人員答不出公司名稱或在客戶、參觀人員、物業人員、市場質檢人員、客戶委托的監理公司等人中交談、詢問中答不出公司名稱的,甲方將給予乙方每次200元處罰。乙方的所有人員不能談及工程承包、轉包、報價、設計好壞等原則性問題,嚴禁在任何情況下用第二、第三人稱稱呼甲方,如:“你們公司”“他們公司”,若出現一次,甲方將以200元/次給予乙方處罰,并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
(8)乙方人員必須三證(身份證、暫住證、做工證)齊全,須甲方協辦的,費用自理,三證不全的被國家有關部門查處,罰款額由乙方承擔。
(9)乙方的所有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監督、檢查、領導,及甲方在工程中對乙方代表及工人提出的問題及工藝要求,若乙方借故推辭不落實,甲方有權對乙方按施工管理規定處罰。直至停止協議,停止協議后甲方不再支付該工程工程款。
(10)乙方工人技術必須過硬,并堅決執行甲方規定的統一著裝要求,甲方監理有權隨時對乙方野蠻施工,語言、行為粗俗的人進行工作干涉及辭退,若乙方對甲方管理者置之不理,甲方將以每人每天200元給予乙方經濟制裁。
(11)乙方須遵守物業部門管理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必做到每日清掃現場,否則后果自負。
(1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拆改原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嚴禁私自改動煤氣設施,暖氣管線,否則后果自負。
(13)乙方因無質量問題被客戶投訴到甲方總經理處的,將被處以100元罰款;乙方因質量問題被客戶投訴到甲方總經理處的,將被處以200元罰款。
(14)工程竣工未移交客戶之前,乙方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15)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否則將被沒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結款項及保修款。
3、工期
(1)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工期延誤,則每超一天,按工程承包價的1%給予乙方罰款。
(2)凡工期變更,乙方必須簽定工程延期單,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工程質量及驗收
(1)乙方須嚴格按公司規定及“工程報價單”中規定的材料做法、工以標準施工。
(2)乙方須按甲方規定并以甲方工長的身份邀請客戶對工程進行一系列驗收,包括“進場材料驗收”、“分階段驗收”、“隱蔽工程驗收”、“防水工程閉水實驗驗收”及“竣工驗收”等。
(3)乙方施工中因誤解圖紙或因施工質量問題返工,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安全生產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須嚴格遵守《建筑安裝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違反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在施工中由乙方造成的施工用電線路紊亂和違反用電安全規范,甲方將以200元/次給與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須安全文明施工,對乙方在施工中出現的一切因公、因私人身傷亡事故,以及對第三方造成的傷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甲方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必須做到每日下班關水閥、斷電,建立嚴格的檢查制度,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保修:
(1)保修期內,乙方負責維修非人為損壞的裝飾工程,費用自理。
(2)保修期過后一年內,乙方應派人按成本費維修。
(3)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二十四小時必須到現場檢查,36小時之內施工人員到位,對于水、電維修必須在4小時之內到達。否則甲方有權安排第三方人員進場,一切費用按實際發生的兩倍計算并由乙方承擔。
7、成品保護細則:
(1)乙方在自進入施工現場至竣工驗收前,負責對施工項目成品、半成品保護,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不許拖,嚴禁硬磕、硬碰。
(2)乙方要組織合理的施工工序,易損、易劃傷的項目盡可能安排靠近竣工日,在施工中須對易損、易劃傷的物品采取合適的保護措施。
(3)對客戶自購的物品須當面清點,妥善保存,禁止到處亂扔。
(4)乙方須對進場材料中易劃、易碰物品做好接受檢查記錄,如當時無疑問,視為乙方認同接受。過后所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5)由于乙方責任所造成的成品損壞,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甲、乙方各執一份,合同雙方簽字認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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