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合同合集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承租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承租合同 篇1
出租人的權利
一、按照合同的規定收取租金。
二、有權決定在租賃期滿后是否繼續出租。
三、可以決定是否允許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
四、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有權責成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出租人有提前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如果因此而造成出租人的損失,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賠償。
出租人的義務
1、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出租人解除合同時應當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關知識:承租人違反規定的行為
1、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承租的租賃物轉租、轉讓、轉借或是與他人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租賃物結構或改變用途(拆改結構有可能造成租賃物損壞,改變用途則是違約行為);
3、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
4、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
5、故意損壞承租的租賃物;
6、法律、法規規定要以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的其他行為。
相關法規:合同法·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承租人的權利主要有
使用權
按合同約定,承租人有權占有、使用租賃物;
違約賠償
對出租人違約(沒按約定提供租賃物)行為,或因違約所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償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租賃物所有權轉移時,承租人的合同權利對新的租賃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賃期內,可以將租賃物轉給第三人承租或轉讓給第三人使用。
承租人的義務主要有
支付租金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賃物使用細則
承租人應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無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由當事人事后達成補充協議來確定;如不能達成協議的,按合同的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根據租賃物的性質所確定的方法使用。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因屬于正常損耗,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不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實為承租人違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妥善保管租賃物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賃物,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租賃物不可更改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瑕疵通知
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1)租賃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誠實信用原則應該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時救濟而受到損害的,承租人應負賠償責任。
承租合同 篇2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號碼: 身份證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號碼: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 每月租金為¥元(大寫仟_sina_#8220_word__邸∈啊≡ 租金總額為¥元(大寫仟_sina_#8220_word__ 拾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承租合同 篇3
發租方:
轉讓方:
受益方:
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協議,將 出租車公司北京現代出租車車牌號為 ,承租經營權及后續所有權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租權、車輛所有權、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一次性付清由甲方轉讓承租 出租車公司 車號轉讓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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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甲方承租 出租車公司 承租期內,公司需要承租辦理車輛所有證件及各項事項,甲方有義務和責任提供資料,能過戶的情況下,甲方必須給乙方提供資料及協助乙方過戶。
四、乙方在受益甲方轉讓 出租車公司 車號承租經營權期滿后,在后續下一輪出租車經營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下一輪辦理過程中需甲方提供資料的,甲方必須提供資料及協助辦理。
五、如后續下一輪出租車公司政策變動,甲方要力所能及地幫助乙方辦理經營權的相瓶在手續。如超過甲方能辦外的',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承擔由甲方轉讓承租經營轉租后,自公歷 年 月 日之前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車輛費用、糾紛及違章以及一切違反法行為與乙方無任何關系。公歷 年 月 日之后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車輛損壞、違章、費用、糾紛以及一切違法行為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七、甲方雙方若有一方違約,按法律法規程序執行。
八、從購車日起,以前燃油補貼歸甲方,以后所有補貼歸乙方。
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租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租賃房屋基本情況
租賃房屋位于房屋,建筑(使用)面積 平方米,包括:
第2條 基本條件
2.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切實擁有合法出租權,在合同履行期內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保證出租房屋符合作為乙方物流收貨及相關業務的使用需要。
2.2在未取得乙方同意前,甲方不得將甲方產權的其他部分用作工業用途,及出租或出售給任何其他經營業態與乙方沖突的行業。
2.3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承租房屋門頭及外墻面延續甲方合法的使用權部分由乙方承租范圍,供乙方裝設招牌、標記、商號和指引系統等使用,但相關的審批登記和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甲方保證出租房屋在出租期間符合消防要求。
2.5保障乙方人員、車輛24小時通行,和物流車輛、辦公車輛的停放.
第3條 租期
3.1租期為,從 年月 日開始,至 年月 日結束。
3.2續租: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后,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條件由雙方另行通過友好協商決定。
3.3合同終止日,乙方應將房屋清理干凈交還甲方,乙方可拆走房屋內所有乙方投入的設備、設施及其他可移動物品。
第4條 租金和支付方式
租金為元/年,支付方式為:,甲方應出具收款發票,因收款產生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5條 其他費用
5.1乙方租賃范圍內的水、電、暖等能源實際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應承擔租賃期內使用租賃標的物經營行為而發生的由政府職能或其他部門收取的相關費用。
5.2繳費方式為:
第6條 房屋交付
6.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于年 月日之前將房屋交付乙方,同時對房內財產進行移交登記; 若因房屋交付前具有質量問題引起糾紛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6.2 甲方交付的房屋及水、電、暖等設施具備可使用狀態,且均已經安裝分表,能夠單獨計量。
第7條 房屋改造和附屬設施、設備的增添
7.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在不危及房屋的結構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商業形象和經營需要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和改造,或增添附屬設備、設施,但房屋的結構改造需要另行征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房屋損壞,第三人傷害及相關部門因改造房屋所做的處罰等責任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相應損失。
7.2乙方增添的附屬設施、設備,其所有權歸乙方,并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和保養。
第8條:轉租和聯營
乙方有權將部分承租房屋轉租他人或與他人聯合經營,乙方轉租他人經營的項目必須合法,因此發生的糾紛、損失處罰由乙方承擔。
第9條: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
乙方保證房屋及相關設施、設備的正確使用,甲方應在交付房屋時保證房屋內相關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暖、消防設施等的線路和管道設施及房屋主體結構等)能夠正常使用。租賃期間房屋的正常管理和維護由甲方負擔。
第10條:違約責任
10.1如因房屋產權及相關因素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乙方所有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 2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向對方賠償年租金20%的違約金及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3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交納租金,每延期一日,按年租金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
10.4乙方在承租期內造成的房屋和甲方移交財產的非正常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11條:乙方經營期間給任何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及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12條:因政府規定需對房屋拆遷,房屋拆遷補償由甲方享有,乙方可依法向拆遷人主張其應得權利,但乙方不得影響甲方及時獲得拆遷補償。自拆遷公告之日起本合同終止履行。
第13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法定事由,政策性原因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退還未履行合同期間的全部租金。
第14條:甲方應保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權的排他權,如因此與第三人發生糾紛,責任由甲方承擔,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15條: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在六個月的期間在甲方所在地適當的地點標記乙方經營場所變動的信息。
第16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單位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1.房產證復印件一份;
2.甲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 .乙方營業執照、代碼證復印件一份;
4.注意:需要保證產權證和甲方身份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有甲方有權出租的證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合同 篇5
租賃合同中的承租方依照法律規定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不因登記與否而影響該項權利。但是,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其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不得對抗第三人。這里所說的不能對抗第三人,是指一旦房屋所有權已經變更,除非能夠證明第三人是惡意的,否則,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不得以優先購買權為由要求優先取得房屋所有權。
當然,優先購買權是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項法定權利,由于出租人向第三人出賣房屋的行為導致承租人不能實現優先購買權的,應當視為出租人違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相關案情簡介
于先生有兩套房子,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用來出租。20xx年5月,于先生把房子租給了張某,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期兩年。
不久,于先生的弟弟小于要結婚,卻苦于沒有房子,于是跟哥哥商量,想買下于先生用于出租的房屋,于先生也同意將房子賣給弟弟。但承租人張某卻不同意了,他也想購買這個房子,并且提出,他是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因此,于先生應當將房子賣給他。
于先生和弟弟小于沒了主意,這房子到底該賣給誰呢?于是他們咨詢了律師。
律師點評
專業律師認為: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承租人張某對優先購買權的理解沒有問題,但是本案有所不同,我國法律另有規定: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在一般情況下承租人對租賃房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房主如果將房屋出售給近親屬,則不受《合同法》優先購買權的限制。
本案中,于先生將房屋賣給自己的'弟弟,屬于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張某雖然是承租人,但無法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對所承租的房屋優先購買的權利。因此,于先生與弟弟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合法有效,應當受到法律保護。至于張某的承租權益,《合同法》亦有明確規定,即在租賃期間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這也就是法理上所說的“買賣不破租賃”原理。張某與于先生的租賃合同仍然有效,在房屋所有權轉移給小于后,原租賃合同應當繼續履行,張某有權繼續在該房屋內居住。
律師提醒,出租人在出售房屋時,應當先通知承租人,在一般情況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特殊情況下,即使承租人不享有該權利,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承租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在充分聽取和尊重雙方意見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擬定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保證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或/和出租權,該房屋產權證【注:如該房屋為轉租的,此處應為“該房屋所有權證以及該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甲方將該房屋轉租給乙方的證明”】見本合同附件。
2. 乙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之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房屋租賃期限【】年,自該房屋交付日起算。
2. 租賃期屆滿或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或終止后【】日內對款項進行結算,如經結算任何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款項,該付款方應在結算后
【】日內將應付款項支付對方;乙方在雙方結算無異議后【】日內向甲方返還該房屋,但如甲方存在欠付乙方款項的,則在甲方未支付完畢該等款項前,乙方有權拒絕返還該房屋且無需對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3. 租期屆滿,如乙方需繼續租賃該房屋,則應于租賃期限屆滿前2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約的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該該房屋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房屋的交付與交還
1. 雙方暫約定該房屋交付日為【】年【】月【】日,甲方可以提前交付該房屋。甲方實際交付該房屋之日為房屋交付日期。每逾期交付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甲方交付該房屋逾期超過【】日,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將已收取的租金退還乙方且甲方應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交還該房屋時應“按現狀”交還;對于屬于乙方的且可與該房屋分離的裝飾、設備或用品等,乙方有權自行承擔費用拆除予以搬離,對于其他與該房屋不可分離的裝飾、設備或用品等,乙方無需將其恢復原狀、亦無需承擔將其拆除等任何費用。
第四條 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 雙方約定,該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元整(RMB【】)。
2. 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為:【】。
3. 每次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相當于應付租金的合規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后【】日內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以及因租賃所發生的各類稅費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該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暖氣費、物業費。
3.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如果因非乙方責任發生門窗破損,甲方應積極履行修繕義務。
2. 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4小時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 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4.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說明情況(提供詳細損毀清單),待雙方確認后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5. 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裝修和改造
1. 如果乙方需對租賃的房屋進行裝修,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且乙方的裝修和改造不得改變租賃房屋的建筑結構。
2. 乙方裝修及添附設備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添附設備的產權屬乙方所有。
第八條 轉讓
1. 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2. 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毀損、滅失,造成乙方或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改變該房屋任何結構等)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否則,甲方應對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 如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導致提前解除的,甲方除需將在解除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的所有租金退還給乙方,同時,甲方還須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1)相當于當年三個月的租金和物業管理費的違約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為該房屋裝修或改造所支出的全部費用;
(3)乙方重新租賃其他房屋所產生的費用;
(4)乙方所支出的包括律師費等中介費用、交通費、通訊費等在內的全部費用。
第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本合同項下應付甲方的任何款項,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逾期之款項的0.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費用恢復房屋原狀。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2)該房屋滅失、嚴重毀損或被鑒定為危險房屋且該等情形非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以致無法使用并且在90日之內無法修復的。
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和違約金,并應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租金以外的其它任何應付款項超過三個月的;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且在收到對方書面通知后七日內未予糾正的;
(3)任何一方進入清算程序,或任何一方之財產被強制執行,或任何一方被接管人接收的。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承租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在合同中國共產黨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標地及設施
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積:
甲方提供設施清單及規定使用狀況見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共 個月,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應先考慮與乙方續租。如乙方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另議續租事定。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大寫
2、租金支付方式為 付,先付后用。此后,在每期付款期滿前10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1)、房租租金: (大寫: )2)物業管理費:
3)、有線電視費: 4)、生活垃圾運費:
5)、房屋押金: 合計: (大寫 )
3、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再調整。
第四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衛生、煤氣、水電、電話費用均由乙方繳付。乙方向甲方支付 作為押金,租期滿后,乙方結清此費用,房屋內物品完整無損,則押金如數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出租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期內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將房屋收回,甲方應退還剩余房款,須另外補償因搬遷給乙方造成的費用并交納壹個月租金作為向乙方的補償金。
2、租賃房屋內各項設施(詳見附件)如損壞,甲方有義務與相關維修部門聯系,進行及時處理。
第六條: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和金額交納租金,逾期未繳付租金,按照所欠租金的`0.5%計算滯納金。超過15日未付清,視為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租賃期內不得無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乙方應補償給甲方壹個月的租金作為補償;
2、乙方不得利用此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儲藏違法物品或危險物品;
3、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
4、乙方應愛護房屋及其設施(詳見附件1),室內一切設施屬人為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屬自然損壞,乙方不予賠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合同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2、乙方向甲方提出合同約定外的補償,甲方有權拒付。
第八條:租賃期間房屋的維修
乙方因使用需要,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對承租房進行維修,但應事先得到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已裝修部分,不得向甲方索取裝修費用。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不繳納租金并押金不足以抵扣租金、滯納金,且與乙方無法取得聯系時,甲方有權請公證處公正撬開房門,室內一切物品由甲方代為保管三個月,若三個月內仍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甲方有權對保管物品進行處理。
2、乙方使用此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第十條,免責條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甲乙雙方受損,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因退還乙方剩余租金。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遷或改造已租賃房屋,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剩余租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均嚴格執行,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可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補充,補充條款均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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