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規范合同三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規范合同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規范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_
注:為便于規范管理,建議用工單位為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訂立統一編號。《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因此,建議用工單位將勞動合同書編號與職工名冊編號保持一致
甲 方:__________(用工方) 乙 方:__________(勞動者)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簽定日期是重要的,用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面臨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懲罰。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面臨雙倍工資懲罰外,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而注冊地與經營地址(本合同履行地)則關系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以依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原則,若注冊地標準高且雙方有約定按注冊地標準執行,則從其約定。
依據:《條例》第四條、第十四條 第二條乙方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本市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注:用工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職工名冊的內容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
若未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這也是用人單位為數不多的權利之一。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三條。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注: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大部分勞動合同如本合同所示,為固定期限合同。
關于試用期期限的問題: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第十九條。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注:工作崗位問題,也是引發勞動爭議較多的問題之一。在此略作引伸。
工作崗位確定的本身涉及到工資、試用期工資、加班費、績效獎金、福利待遇、勞動合同無效情況下勞動報酬的支付標準、勞動條件和保護、辭退、同工同酬等問題。特別是在無過失性辭退中,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明確約定工作崗位也是避免雙方產生勞動爭議的要件。
也有些用人單位為便于管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有權依據單位實際經營情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這雖然是雙方意思自治的結果,但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惡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之情形,顯然也是對勞動者權利的侵害,不應得到法律的支持。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條第二項、第六十二條第 (一)、(三)、(四)項。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注:確認工作地點一方面為用人單位的說明義務,也是勞動合同的必備內容;另一方面,也是對單位制定規章制度、確認工傷事故有一定參考作用。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七條。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注:確認勞動者的工作應當達到的標準,是用人到位的說明義務,也是避免因調整工作崗位、辭退等問題引發勞動爭議的方法。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七條。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注:標準工時制度的每日工作時間,每周工作時間有法定標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需取得行政許可。具體審批辦法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部門規定。
依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原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可參見20xx年1月1日起實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該條例同時規定了不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情形和法律責任等具體問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注: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注: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詳情可參見國務院及江蘇省的《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注:用人單位非因勞動者原因停工、停產、歇業,在勞動者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一條。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江蘇省和無錫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注: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分配制度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七條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無錫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此處填寫除法律規定以外,用人單位承諾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江蘇省、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雙方需要約定培訓期、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競業限制等相關內容,可在此補充約定,也另行簽訂專門合同。鑒于所涉內容較多,在此不予展開。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一般附件可包括員工身份證復印件、《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
第二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規范合同 篇2
違約責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項極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合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不僅可以促使合同當事人雙方自覺全面地履行合同義務,起到避免和減少違約行為發生的預防性作用,而且在發生違約時,通過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使守約方的損失得到補償,使違約方受到相應的制裁,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我國合同法體現了對違約責任制度的重視,不僅在總則中設專章對違約責任作了一般性規定,而且在總則的其他章節和分則中對違約責任制度的相關問題也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綜觀我國合同法中的違約責任制度,我認為具體有以下主要特點:在盡量吸收以往三部合同法行之有效的規定的基礎上,充分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體現了我國違約責任制度的穩定性、連續性和發展性;在體現違約責任補償性的同時,強調實際履行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一)合同法中的違約責任制度吸收了以往三部合同法的成功經驗
首先,在違約形態方面,《合同法》第107 條規定了“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兩種形態,這承襲了《經濟合同法》第29條、《涉外經濟合同法》第18條、《技術合同法》第17條的相關規定,符合我國傳統立法中兩分法觀點,即將違約形態劃分為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這種劃分能夠涵蓋所有的違約形態,是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在總結我國立法、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的科學的違約形態體系。
其次,在歸責原則方面,《合同法》第107條、120條確立了嚴格責任原則。
這和《涉外經濟合同法》第18條,《技術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是一致的。在嚴格責任原則下,只要不存在免責事由,違約行為本身就可以使違約方承擔責任。
因此嚴格責任更有利于保護守約方的利益,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增強當事人的責任心和法律意識,克服信用危機。在過錯責任原則下,只有在不能證明其對違約行為無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違約責任,而過錯屬主觀心理狀態,其存在與否的證明和判斷,較屬于客觀事實的違約行為和免責事由更為困難,因此嚴格責任原則比過錯責任原則更為有利于降低訴訟成本。
正是由于嚴格責任原則的以下優點,英美法系在合同的違約救濟中采嚴格責任原則,大陸法系中實行過錯責任原則的德國也正在逐步轉向嚴格責任原則,由兩大法系的權威學者共同參與擬訂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和《歐洲合同法原則》也都采用嚴格責任原則,反映了國際上合同法發展的共同趨勢。
我國合同法采用嚴格責任應該說是正確的選擇。
當然,嚴格責任原則作為我國合同法中違約責任的一項總的歸則原則,也不是絕對的,針對某些合同違約的特殊情況,《合同法》分則中也采用了過錯責任原則作為例外,如第189、191條的贈與合同、第303條的客運合同、第320條的多式聯運合同、第374條的保管合同、第406條的委托合同等。但這些只是一般原則的例外,并不能改變嚴格責任原則在合同法中的主導地位。
除以上兩個方面外,合同法在不可抗力免責、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等方面都盡量吸取以往立法的成功經驗,體現了法律的繼承性和連續性。
(二)違約責任的補償性和強調實際履行
違約責任的補償性,是指違約責任旨在補償守約方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法國民法典》第1142條規定,作為或不作為債務,在債務人不履行的情況下,轉變為賠償損失的責任。由于賠償損失成為違約責任的主要方式,因而違約責任的補償性質體現得十分明顯。
違約責任的補償性從根本上說是商品交易關系在法律上的內在要求。我國合同法對違約責任的補償性較之過去三個合同法作出了更為全面和具體的規定,對債權人的保護更為充分。
首先,《合同法》確定了完全補償原則,如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112 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113 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這是我國合同法首次明確規定損失賠償應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損失,與國際通行做法相一致。另外,《合同法》第114 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規范合同 篇3
甲 方:xxx
乙 方:xxx
房屋坐落:xxx
一、乙方入住前應更換門鎖,并妥善保管鑰匙。房中不存放貴重物品,盡量避免不相干人員進入房間。如因盜竊、搶劫等犯罪行為導致乙方人身、財物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二、乙方邀請第三方人員進入房屋后,承諾對第三方人員的人身安全負全部責任,發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房屋只能作為居住使用,不得擅自更改用途,且乙方不得將房屋用于違法活動。如有違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并報相關部門核查。
三、雙方在合同中提供的信息材料應真實有效,合同中登記的聯系電話將作為通知送達的法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應立即告知對方。
四、甲方負責對房屋主體及附屬設施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的磨損進行維修,乙方在入住過程中應定期巡查發現破損部位和危險隱患,并告知甲方。因使用不當或巡查不到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在簽約時已經熟知房屋水、電、氣的使用方法和安全維護方式,因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結構,不得在房屋內外加掛承重部件。
七、房屋當次租賃合同到期前甲方不得單方面提高本屆租金價格,乙方也應足額繳納租金。在租賃合同到期30日前,如乙方沒有聯系甲方協商續簽租賃協議并繳納下期租金,則視為放棄續租,到期搬出。
八、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房屋,所有未經甲方簽字同意的轉租協議甲方一律不予承認,并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協議的,乙方應至少提前30日告知甲方,并協商處理辦法。
九、房屋到期后10日內,無法通過合同注明的電話號碼聯系到乙方的,則乙方自愿放棄房屋內全部物品的所有權,并對代第三方保管物品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補充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愿同遵守執行。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涂改無效。本協議在雙方續租房屋時同樣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簽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規范合同】相關文章:
規范的合同04-23
不規范的合同07-08
規范的合同書04-10
民間規范借款合同03-06
規范的勞動合同04-11
規范合同書03-14
規范合同范本03-18
【精品】規范合同四篇04-24
規范合同集錦五篇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