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勞動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標準的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標準的勞動合同1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 為標志。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
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為了保證企業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乙方應服從甲方臨時性或緊急性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注: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這是法定的標準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依據法律規定安排乙方進行加班。 (注: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支付其加班費。支付加班費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依據法律規定安排休息、休假,依據法律規定給以乙方相應的假期待遇。
(注: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項目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注: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注: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工資以法定貨幣支付。
(四)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支付上個月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采取相應措施,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注: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4)勞動者死亡的,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并簽訂變更協議或解除協議。
(二)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積極配合甲方完成工作交接工作,甲方在乙方完成交接的情況下為乙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和結算工資。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另行約定服務期;
如未另行約定服務期,服務期為培訓完結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屆滿日止,乙方應支付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有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的;
2)乙方聚眾停工、怠工、鬧事,時間長達半天,經勸阻無效的;
3)乙方擅自離職3天的或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6 天的;
4)其他因違反甲方規章制度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如乙方憑借虛假不實的個人身份、學歷、資歷、資格證書等資料獲得甲方聘用等;
6、乙方在合同期間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送勞動教養等的`;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注: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應付經濟補償金的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須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
2、雙方約定,甲方就規章制度及各項通知,只要在單位的公告欄內張貼公告,視為乙方已收到。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聲明:乙方簽約時已知悉本公司《規章制度》,并承諾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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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徒^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部門) (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按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及操作規范完成工作任務;完成管理人員安排的臨時工作任務等。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3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于每月 10 日以法定貨幣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二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為元,其支付項目,或按/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為 根據酒店月或年的經濟效益而確定具體方案。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 元/月。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 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當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二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酒店有權在不違反勞動法及本合同的情況下,根據酒店實際經濟效益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工作表現優秀,乙方自愿,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的保險費按勞動社保局保險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原則,乙方負擔部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婁底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資福利待遇 按酒店《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婁底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婁底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合同期內,乙方同意如經過酒店及部門的培訓,但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甲方可視情況進行崗位調整。
員工簽字:
2、乙方如與其它用人單位有未解除的勞動關系,甲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簽字:
3、乙方已經認真閱讀《員工手冊》和相關管理制度的內容,雙方同意并遵守手冊和制度的各項條例。
員工簽字: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按酒店《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執行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按酒店及部門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及操作規范執行。
4、酒店《員工手冊》,酒店及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婁底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婁底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性別: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的工時制度為標準工時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于每月15日以銀行卡上賬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工作量變化,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做到: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保證安全工作。
3、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產。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5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的`勞動期限為:自月年 月 日止。
二、 工作內容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三、 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
四、 工作時間
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五、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發薪日為每月日。
六、 福利待遇
甲方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 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經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期滿后可續簽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標準的勞動合同6
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特別聲明:甲、乙雙方在此聲明,保證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沒有任何偽造,欺騙和故意隱瞞的內容,如甲、乙雙方以上信息存在虛假內容,則應各自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和后果。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明悉《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規對各類勞動合同形式定義的基礎上,協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認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約定的解除或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解除或終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標志。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試用期限亦自實際用工之日起起算。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對試用期內的員工,執行月度考核程序,乙方如在任何一次月度考核中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甲方視乙方的能力情況決定是否終止試用或給予乙方再次培訓機會。考核乙方試用期的錄用條件,甲方以試用考核表及崗位任職協議的形式向乙方明確,試用期考核表及《崗位任職協議》均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為適應生產經營需要及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資源,須對員工的階段相關工作作出必要的調整。對此,乙方確認已被事先如實告知,并已表示接受。
第六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內容;甲方可以崗位說明書的形式具體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崗位工作時間。
第七條 乙方同意并承諾嚴格按照《崗位任職協議》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勞動報酬及任職期限等內容,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并以此為依據,接受甲方的考核。經考核后,因乙方未達到考核標準的,可視為乙方不勝任所聘任崗位工作。
第八條 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不能勝任所任職崗位工作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繼續履行雙方權利義務,乙方拒不執行的`,按甲方《員工手冊》相關辦法處理。
1.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安排乙方參加所任職崗位相關的崗位帶教培訓或以工代訓,該期限為一個月時間。
2.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中止雙方的崗位任職,安排乙方參加所任職崗位相關的非在崗培訓,培訓合格后繼續按《崗位任職協議》約定履行。
3.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另行安排乙方合理的工作崗位。
第九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和行業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1.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所在地及所轄區域。
2.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基于乙方的工作性質__________________,其具體工作地點具有不固定性,為此甲方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建立在 ,并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多處區域工作。
第十條 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 的變更不屬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并愿意接受在上海區域內的工作地點調整。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十一條 乙方為甲方全日制員工,甲方依崗位和行業作業特點安排乙方出勤,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最長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十二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并經勞動部門批準,涉及乙方崗位需調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甲方公布的調整
公示為依據,乙方同意遵照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執行國家與地方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乙方的請假程序需按照甲方的《員工手冊》規定進行。
第十四條 甲方施行加班審批制度,凡乙方需要加班的,應事先向公司進行書面申請,經書面批準后方可加班,否則視為自愿延長勞動時間的行為。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尊重和維護雙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應主動通過登錄公司網站、公共盤獲知各項規章制度的最新內容。
第十七條 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7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八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其支付時間為:每月_____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業績情況核定。乙方試用期滿后,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績效考核制度確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同時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其它
第二十四條 甲方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且加蓋公司公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新規定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
一、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二、職位及職責范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一)崗位職務名稱:
(二)直接上級:
(三)直接下級:
(四)職責范圍:認真完成項目組分配的工作,配合、協調項目組其他設計人員工作,保證及時、高質量地完成客戶委托的設計成果。遵守《員工守則》、《保密制度》及其他公司管理規定。
三、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以固定工作時間與非固定時間相結合,具體按照《員工守則》
規定執行。
四、工作地點
受聘期間,乙方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1、甲方公司總部;
2、甲方客戶要求的工作場所;
3、甲方委派乙方出差工作之場所;
4、根據項目需要和上級指示乙方應當履行職責的其他場所。
五、薪酬
乙方薪酬采取月薪制,每月底薪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月______號前支付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監督乙方履行職責情況,按期對乙方工作進行考評,根據公司及項目需
2、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乙方違反本合同職責和禁止條款或者違反公司
3、按照合同規定及乙方工作表現支付乙方薪酬。
4、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況,如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員工守則》及公司其他管理規定的,一經甲方發現,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對乙方采取罰款、降職、調動、辭退(解除合同)等處理。
七、乙方權利及崗位職責
1、按甲方規章制度履行職責,遵守并嚴格執行《員工守則》,服從甲方對工作時間的安排,接受甲方監督。
2、配合甲方上級負責人及公司各部門協調工作,按期向公司匯報工作情況和公司經營狀況。
3、對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時實施,接受甲方合理化建議并積極改進。
4、保管好工作中的客戶信息、圖紙、設計方案等數據資料,如有偽造、丟失或泄漏等損害甲方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于不低于5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單方解除合同。
5、保守甲方公司秘密,遵守《保密制度》及《保密協議》。
6、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甲方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并將工作交接完畢,薪酬付至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之日。乙方主動離職的不享有年終獎、全勤獎等本合同履行完畢才享有的各項報酬。
9、乙方離職前應將掌握的甲方公司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紙質文件、電子文檔、視聽資料等)交回公司,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八、禁止事項
乙方有以下甲方禁止行為,經甲方查證屬實,甲方有權辭退乙方,立即解除合同,對乙方處以十萬元以上罰款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乙方情況嚴重涉嫌行政違法或刑事犯罪的,甲方有權將乙方送交有關機關處理:
1、私下接單,或私下向客戶收款
乙方在職期間應做好本職工作,不得私自接單,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因此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2、與公司同業競爭
員工在職期間及離職后兩年內,員工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對外經營、與他人合伙經營與公司業務相同或類似業務,禁止員工私下與客戶接觸,私自承攬客戶業務,如經公司查證屬實,則公司有權立即辭退員工,不發放任何工資、獎金,員工違規經營所得歸公司所有,同時公司保留對員工法律上的索賠權。
3、泄露公司重要信息及商業秘密
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后應為甲方保守秘密,做到:
1、不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2、不向不承擔相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許可(包括但不限于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或協助不承擔相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不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從事有損甲方或甲方關聯企業利益的經營、交易等行為。
5、如發現甲方商業秘密被他人泄露或者因自身原因泄露商業秘密,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第一時間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報告。
6、對涉及甲方經營中的重大決策、客戶資料、策劃設計方案、圖紙、預(決)算單、招投標標底(包括紙質及電子文檔)以及甲方財務數據信息予以保密。
7、其他經甲方要求或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應當為甲方保守的商業秘密義務。
4、其他嚴重侵害甲方商業信譽及甲方權益的行為。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均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2、乙方有工作失誤、嚴重失職等行為,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處以罰款,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3、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十萬元以上罰款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乙方情況嚴重涉嫌行政違法或刑事犯罪的,甲方有權將乙方送交有關機關處理:
十、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履地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聲明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本合同全部內容,自愿遵守本合同及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工作要求,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合同簽訂地:鄭州市金水區。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9
聘用專任教師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 2個月。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三條 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于每下個月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
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并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第十四條。
。2)第十六條。
。3)第十七條。
(4)第十九條(2)、(3)款。
(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范》;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灤縣海陽私立學校(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10
一、用人單位需支付辭退賠償金的情形
(一)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 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由此可知,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
二、辭退賠償金的計算標準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辭退補償。
月工資按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另外,若是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應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標準向其支付經濟補償,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由此可見,勞動者無特別惡劣工作情形,用人單位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標準的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 :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 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30天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12
聘請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依法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受聘人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從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試用期間,經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自甲方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勞動合同期屆滿即終止執行,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工作崗位及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長,安排乙方從事崗位工作(職務說明書另訂)。為保證乙方能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須的生產、工作條件。工作按《勞動法》規定執行,如特殊情況須延長工作時間,甲方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勞動者加班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換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不得無理拒絕。乙方對工作變動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訴,也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及本單位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崗位,按每月
元人民幣支付工資,試用期工資為正式聘用工資標準的%。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據有關考核規定給乙方加薪,如乙方崗位變動,則按甲方崗位工資標準執行變動后的崗位工資。
甲方應每月五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根據社會經濟增長和企業發展等實際情況,如需提高工資水平,由甲方另行規定。
第五條勞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內,甲方每年為乙方購買勞動保險。
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負傷、致殘或死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余一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因打架斗毆,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致傷、致殘、致死的一切自負。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福利實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和其它,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法人代表授權方可,未經公司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自行承擔。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失數額達伍仟元以上(含)的;
3、違反《員工手冊》,符合其“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4、員工提供虛假個人學歷、職稱、等崗位要求重要材料,致使公司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后,經公司調查證實,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5、蓄意損害公司財產,造成不良影響的;
6、打架、斗毆造成不良影響的;
7、組織職工擅自罷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辦公時間內進行娛樂、賭博活動的;
9、改、偽造單據、證明材料的;
10、違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11、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
12、其它觸及及行政強制性規定行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并按國家勞動法給予經濟補償: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公司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5、國家勞動法上規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條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昌平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勞動人事檔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雙方以本合同作為勞動關系建立的依據。
二)甲方根據需要可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簽訂培訓合同,培訓費按培訓合同約定內容支付。
三)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秘密,不得對外泄露,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乙方在甲方單位任重要崗位職務(所有財務人員、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等)須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一條在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仔細閱讀、學習了甲方的《員工手冊》、《部門工作職責》,并自覺遵守。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13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同意根據甲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第三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安排乙執行下列_________ 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安排乙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保證乙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安排乙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相應待遇:
(一)安排乙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ǘ┬菹⑷瞻才乓夜ぷ饔植荒馨才叛a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ㄈ┓ǘㄐ菁偃瞻才乓夜ぷ鞯模Ц恫坏陀诠べY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為乙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工資,工資不低于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生產任務不足,使乙下崗待工的,甲保證乙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為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應遵守甲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違反勞動紀律,甲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
1.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可以隨時通知甲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經濟補償金:
1.甲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 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支付乙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 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應根據乙在甲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乙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協商一致,甲解除本合同的;
2.乙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應根據乙在甲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經濟補償時,乙在甲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還應發給乙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 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九章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條 以下文件或協議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______(蓋 章) 乙:________(簽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14
甲方(公司蓋章):
乙方(姓名):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雙方合同期為___年。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___個月。合同期滿,聘用關系即行終止。
第二條: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三條: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擔任_________工作。
第五條: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三、勞動條件及報酬
第六條:甲方實行必須執行公司的上班制度。在保證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乙方每周調整休假一天。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在不受危害的環境下工作。
第八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專業知識培訓,甲方有權與乙方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合同另行簽訂。
第九條:乙方一旦受聘,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圖片及視頻作為永久宣傳使用。
第十條:甲方實行底薪+績效薪制,乙方正式錄用后每月底薪為_______元,乙方確保甲方每月發放工資日為每月的______日發放上一個月底薪。
四、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十二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十三條: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全心服務;在聘用期間,乙方不得在同行業兼職,不可私自泄漏甲方企業信息,不可以甲方名義在外私自從事有損甲方企業利益的行為。乙方如違反條款,甲方有權給予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在合同期內專業技能得不到有效提高,永不進步的;
4、故意不完成任務,給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6、工作懈怠,對會員接待服務不周,經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他人,影響惡劣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0、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的,甲方可提前向職工說明情況: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經營情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型、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因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未能續租的或市政動遷的等;
5、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6、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貪污受賄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7、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和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
第二十一條: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發放當月工資;
第二十二條: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相當于半個月的工資作為乙方給甲方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雙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二十四條: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凡由培訓中心出資進行培訓的費用,乙方應按規定賠償培訓費;
第二十五條: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即給對方補償一個月當月的工資;
第二十六條: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七、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壹式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的勞動合同15
我國現行勞動立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違約金和賠償金條款,但對于是否約定違約金和賠償金數額則未約定。在司法實踐中,仲裁和司法機關對于勞動合同中的違約賠償條款一般持支持態度。
同時,不可忽視的是,違約賠償金額的過高或過低約定,往往不利于有效保護,勞動合同守約方的合法權益,有時,對違約方的處罰也高于實際承受能力。我們不贊成勞動合同當事人隨意違約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市場經濟對勞動力資源配置的引導,及勞動者擇業權的保護。為此,勞動合同違約賠償數額標準的法定化具重要意義。應明確的是違約金的設定具有懲罰性,也即在一方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而又未造成其他損失的情況下予以適用之。
雖然違約金的設置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之結果,但在很多情況下實際是用人單位一方事先設定,勞動者為爭取該就業機會,而不得不接受之條款,其中亦不排除是勞動者要設定該條款的可能。但應注意,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中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因客觀情況可能性無法分析以后違約情形,當一方解除合同時,將陷自己于不利地位。
同時,若國家無統一標準的設定,那么必然產生各行業、各地域、甚至同一行業、同一用人單位內部違約金標準的'不一,無形中產生不同勞動者等級的差別,甚至出現相應歧視。為此,制訂統一違約金標準顯然實有必要。至于賠償條款,則應根據合理賠償原則,視該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情況而定,對于這一點,律師贊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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