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合集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務派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務派遣合同1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2
雇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服務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因安保業務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務實、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雇請保安人員的有關事項特簽訂如下協議,雙方愿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雇請人數:甲方因安全保衛工作需要, 向乙方雇請保安人員2名,要求身高1.75米以上,政治可靠,無犯罪記錄,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
二、服務區域:
三、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服務期滿后如需延期,提出延期的一方應當在本合同期滿的前兩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由雙方重新簽訂服務合同。
四、服務內容:
1、維護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承擔安全防范、全天侯治安巡視、門崗及其它崗位的執勤守衛等;
2、負責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保管理區域內財產和人身安全)。
3、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費用支付明細及支付方式
1、保安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住宿由甲方負責解決(被褥等生活用品由乙方提供)。
2、甲方付給乙方每人每月保安服務費¥元(包括工作日、周末、節假日等值班費),每月共計服務費用¥元,每年合計保安服務費¥元(大寫:整),除了上述費用外,保安人員的伙食費用、上班途中必須的交通費由乙方負責解決,工傷事故費用由乙方配合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解決。
3、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三個月10日之前以乙方出示的有效發票為依據,以轉賬方式支付乙方該季度保安服務費。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制定管理區域內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和人員、物資出入等規章制度,并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執行;
2、為乙方保安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如提供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保安器材、設置良好照明等;
3、乙方保安人員在實施維護甲方利益過程中,甲方應提供相應的'配合和協助;
4、對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并可對乙方工作提出整改建議;必要時可要求乙方對不稱職的保安人員進行調整。
5、保安員如需請假,必須經過甲方主管負責人同意,報乙方有關部門批準,乙方要及時派員頂替。
6、甲方應保障保安員一年集中休假一個月,具體休假時間由甲方根據工作計劃安排。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甲方制訂的管理區域內相應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管理區域內發現有違反安全管
理制度行為者,應當予以勸阻、制止或及時向甲方報告;
2、根據管理區域內保安服務的需要,派遣相應數量、具有保安員資格的保安人員;保安的具體數量和人員在乙方派遣前需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
3、負責對保安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業務培訓,并承擔其職務行為責任;
4、做好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當采取應急措施,協助甲方做好救助工作;
5、乙方應當與提供的保安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乙方保安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由乙方負責。因保安人員的一切勞動合同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或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應于甲方提出更換要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換。
八、保安人員職責
1、依法執行本合同所列執勤區域內的守護等治安防范任務;
2、依法查驗出入執勤區域人員的證件和物品的出入手續;
3、做好執勤區域內的守衛、巡邏和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糾正和制止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4、保安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身著統一的保安服裝,佩帶標志和保安人員執勤牌,攜帶保安人員工作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九、違約責任
1、對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職責,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保安員未能妥善提供安保服務,保安員有失職、違法、違紀行為,或因保安員原因與客戶發生糾紛、爭執的,甲方有權扣減相應的保安服務費用;
3、乙方對保安員保安服務范圍內的行為負責,如因保安員原因未妥善履行本合同項下安保義務,或因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人員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發生重大經濟損失(即一次損失或者累計損失達到10萬元),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三個月保安服務費用的違約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對方三個月保安服務費用的違約金。
十、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或委托人簽名:乙方法人或委托人簽名: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員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至乙方工作之有關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條 勞務人員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勞務派遣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確定后簽訂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勞務人員,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經乙方與求職人員雙向選擇后,乙方將決定錄用人員的名單、工作期限、擬安置的工種、工作崗位及地點、崗位要求、勞務人員在法定時間提供正常工作之情況下的月工資及福利待遇、各項保險、住房公積金額以及勞務人員崗位調整情況等具體列明,以書面的形式提交甲方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有關記載著被乙方決定錄用人員的具體名單、工作期限、工資福利待遇等書面材料,分別與錄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務人員檔案,辦理繳交社會保險、退工、工傷等手續。
第三條 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
1.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自勞務人員應向乙方工作報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屆滿且勞務人員與乙方辦妥交接手續止。
2.勞務人員的試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內。工作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工作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乙方對同一勞務人員只能試用一次。
第四條 勞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等
1.勞務人員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與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由甲方與勞務人員具體協商確定并書面載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工資標準的確定應符合規定要求。乙方需要勞務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應采用面洽或預先告知等適當方式與勞務人員進行協商,并依法給付加班工資。
2.甲方依照廈門市有關社會保險規定的標準,為勞務人員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特種行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應付給勞務人員的工資和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當月日前報到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按全月標準支付;當月_______日后報到的工資按半月標準支付,但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需按全月標準支付。因勞務人員報到日期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時給付勞務人員第一個月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的,乙方應于次月_______日前一并補足支付給甲方。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當月的工資清單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額,在次月_______日前支付給勞務人員,并負責辦理勞務人員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交手續。根據崗位考核,個人工資有出人的,在本人下月工資中進行清算。
4.勞務人員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或其他事故,乙方負責搶救,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負責辦理工傷保險待遇的申請手續。除由社會保險機構承擔勞務人員和第三人的部分保險待遇外,其余應由甲方向勞務人員和第三人承擔的各種相關費用由提供崗位的`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勞務人員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保障勞務人員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據需要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和技能方面的培訓,其培訓費用由乙方和勞務人員直接商定。
7.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享有法定的節假日、婚假、產假等待遇。
第五條 甲方的管理費收取
1.乙方依據甲方實際派遣的勞務人員人數,按月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管理費。乙方使用派遣人員在_______人以下的,管理費標準為每人每月元;人以上人以下的,管理費標準為每人每月_______元;_______人以上的,管理費標準為每人每月_______元。當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報到的勞務人員當月管理費按全月的標準計算;當月_______日后向乙方報到的勞務人員,當月管理費按半價支付。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日前將甲方上月應得的勞務管理費和勞務人員上個月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特種行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匯人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因雙方與勞務人員均可諒解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時向甲方給付的各項費用,乙方應于次月日前一并補足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教育管理
1.乙方負責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育和管理勞務人員的規章制度并書面告知勞務人員,該規章制度應提供給甲方備案。
3.乙方應加強商業秘密保密措施。勞務人員和甲方有義務保密,不得泄露。甲方違反保密義務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勞務人員違反保密義務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直接追究勞務人員責任并承擔崗位管理不善責任。
第七條 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的解除
(一)協商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征得勞務人員同意,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可以提前解除。乙方提出并經各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的,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勞務人員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或勞務人員不同意乙方調換工作崗位、工種或加大工作強度而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但乙方可要求甲方在_______日內補充新的勞務人員至乙方工作。
(二)乙方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
1.勞務人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經甲方核實后,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勞務人員與甲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向甲方退回勞務人員,并可就勞務人員的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向勞務人員主張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秘密,對乙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占財產、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等行為之一的。
2.勞務人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經甲方核實后,乙方可以提前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勞務人員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勞務人員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勞務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務人員不能勝任乙方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決定錄用勞務人員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需再錄用勞務人員,經甲、乙雙方及勞務人員協商不能達成新合意的。
(三)乙方不得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
勞務人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勞務人員,否則,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甲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
1.勞務人員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可隨時提出與乙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乙方應按勞務人員實際工作天數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及甲方應得的管理費等。
2.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勞務人員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務人員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的情形而使勞務人員決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費、管理費及檔案管理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經濟補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未經協商一致乙方不得變更,勞務人員與甲方發生勞動爭議,經相關機構處理應支付給勞務人員的一切費用,如果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八條 離職手續
在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督促勞務人員與乙方辦妥離職交接手續,交還從乙方領取的物品等。因乙方原因拖延辦理解除或終止手續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勞務人員工資、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給付勞務人員工資、繳交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均按涉及金額的_______編加收日滯納金,過錯方還應承擔因此而被社會保險基金
征繳部門、住房公積金征繳部門征收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3.乙方違約解除勞務人員工作期限的,除應承擔甲方因此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勞務人員給付應給付的賠償金等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外,還應向甲方給付就該被解除勞務人員在剩余工作期限甲方應可收取的管理費及檔案管理費之總額。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司法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4
甲:
乙: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見附件)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五)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六)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八)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四)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五)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
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十)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 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將(二)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XX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勞務派遣合同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6
簽了勞務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簽了勞務派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需要受到合同約束的,簽了勞務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么
勞務派遣是指派遣單位根據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將勞動者派往用工單位,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管理下提供勞動,派遣單位從用工單位獲取派遣費,并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特殊的勞動關系。現階段,我國的勞務派遣單位數量日益增多,《勞動合同法》中明確細化了勞務派遣的相關規定。
勞務派遣單位的義務
1.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別要求包括:
(1)訂立合同期限應在2年以上;
(2)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其必備條款除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一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以外,還包括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10)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
(11)被派遣勞動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勞務派遣實質上是一種臨時性用工,法律規定派遣單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為了避免勞動關系的短期化和就業不穩定給企業、勞動者個人以及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
2.與接受派遣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其中必須約定:
(1)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
(2)派遣期限;
(3)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
(4)違反協議的責任。
3.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4.其他義務:
(1)不得克扣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由于勞務派遣具有臨時性,因此,在沒有用工單位需要派遣勞動者時,勞動者可能面臨“無業”狀態,該條規定則是為了保證勞動者在“無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以避免勞動者陷入生活困境;
(3)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4)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5)保障勞動者依法參加或組織工會的`權利;
(6)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因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致使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勞務派遣單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工單位的義務
1.《勞動合同法》第62條規定的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2.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3.對被派遣勞動者應適用同工同酬。用工單位無同類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4.遵守勞務派遣企業的崗位限制———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
5.保障勞動者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
6.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期限方面的區別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為兩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長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自由約定。
2.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區別關于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定,其中關于勞務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定如下:
(1)因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勝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單位可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合同7
甲方:****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20xx年1月23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xx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20xx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xx年4月1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系。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20xx年3月31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后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20xx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8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9
甲方(勞務派遣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聯系方式:
電子郵件:
乙方(校方):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聯系方式:
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保證學校的學生享受更專業英語教學的共同愿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教師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工作崗位及工作時間
雇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實踐。從事的工種要注明在什么崗位從事什么工作,如電機房的值班電工或大廈照明的維修電工(因為工種不同工資差別很大);
工作時間包括聘用期限,應注明從何時起知何時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時;一般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國際慣例,在節假日,雇員應享受所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所在國國慶、春節等。
建議雙方在簽勞務合同的時候最好明確約定相關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以及勞務報酬等問題,避免之后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
一、合作范圍
1、合作地點:乙方學校。
2、合作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勞動報酬
風險提示:勞務費用
勞務合同雇員提供勞務服務,雇主主需要依據協議支付勞務報酬,這里要區別于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需要為勞動者繳納保險、福利待遇等;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務費,雇主也不用像勞動合同那樣為雇員繳納社保的義務,是否繳納可以雙方協商約定。
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外加班或上夜班,雇主應付加班費或夜班津貼等相應勞務費用,并據此作出詳細約定,以免給雇主一方造成不必要糾紛。
乙方與每月______日前以儲蓄卡或其他方式向甲方支付上月工資,工資按老師所上課時計算,每節課______元。如遇節假日或突發情況,相應調整順延。如乙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新規定執行,甲方在此予以認可。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風險提示:雇主義務
勞務關系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雙方當事人在不違背法律規定情況下自由協商,任意性很強,雇主可以與雇員協商約定相關義務;
但是,雇主必須按所在國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場所和必須發放勞動保護費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濾光墨鏡等;在所在國工作期間,如果發生疾病或工傷,雇主都應提供必要的醫療和購買必要的藥物。
另外,建議雇主應給雇員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使勞務人員在受到意外傷害時能得到及時合理的賠償,保險費由雇主負擔。
1、甲方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甲方需與乙方協商制定課程安排,乙方應盡量以甲方派遣教師的課余時間為依據進行協調安排。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證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和班級基本不變。
4、除特殊情況外,甲方需根據與乙方協商的時間及課程安排,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特殊情況:如甲方因臨時調整無法按時到校進行教學活動。)
5、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需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系,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6、除特殊情況外,甲方應該按時完成所承擔的教學任務,并保證教學質量。
7、甲方應在教師派遣活動期間協助乙方學校維持良好的治安秩序及協助學校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8、甲方有權根據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包括授課方式及考評方式)向乙方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并積極與乙方進行協商,然后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做出相應調整。
9、甲方有權要求從乙方學校獲得所承擔班級的學生情況及基本課程安排等教學信息。
10、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甲方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后可暫時中止教學活動。
11、甲方可因節假日安排暫停派遣教師教學活動。
12、甲方承諾在教學期間內不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安全意外,將不追究乙方責任。
13、甲方自行承擔由居住地前往教學點的往返交通等費用。
14、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5、教師派遣教學期間,甲方需有相關負責人與乙方負責人保持聯系,以保證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由乙方負責提供教室及相關教學用具、必需品以及必要的協助。
2、乙方需保證甲方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的課時和班級基本固定不變。如在課程和班級上需要做任何調整,需與甲方協商。
3、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派遣教師)維持教學活動的正常秩序。
4、乙方有義務保障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并與甲方合作保障甲乙雙方在教學地點的人身財產安全,若甲方在教學期間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造成安全意外的,由甲方派遣教師自行負責。
5、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議,并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然后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6、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評價、監督和定期的反饋。
7、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后可暫時中止活動。
8、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說明原因,然后雙方協商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9、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派遣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并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10、乙方有義務就所在學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甲方明確的文字說明,若因乙方未盡到履行該項義務之責任,以致甲方在未知情下違反其規章制度的,乙方不應追究甲方之過錯。
11、乙方應配合甲方節假日暫停教學的安排。
12、教師派遣活動結束后,乙方根據甲方的教學表現,為甲方開具教學證明材料。
13、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4、教師派遣活動期間,乙方需有專人與甲方相關負責人保持聯系,以保證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五、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約,對教學過程造成影響使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無法正常繼續的,另一方可終止合作。
2、守約方可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其它
1、若甲乙雙方合作順利,有繼續合作的意向,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本合同。如需變更、中止、解除或提前終止合作,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之后應形成相應書面文件,然后終止合作。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自妥善保存。
3、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撕毀。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0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東莞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
如下協議:
一、派遣協議期限:
協議有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協議期限屆滿,因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存續的,本協議隨之順延至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終止。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或蓋章的附件為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定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定《勞動合同》,乙方應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以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有效證件、照片、復印件。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業務需要,代乙方招用勞務人員,并在七天內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到勞動部門辦理招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崗位協議并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后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并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度和工作行為規范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乙方每月按甲方對勞務人員考核的依據結算勞務工資,不得克扣勞務人員的勞動報酬,并在約定的時間委托銀行代發,并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且及時將工資簽收單提供給甲方。
七、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八、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九、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協議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系或勞動關系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
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系的條款,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玩忽職守,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協議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系,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5.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費用計算
1.若派遣人員在100名以下,則甲方按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若派遣人員在100-200名之間,則甲方按每人每月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200名以上,則按每人每月_______元支付
2.甲方應在每月15日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帳戶名:
帳號:
以發票作甲方付款憑證。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協議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東莞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東莞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有義務對已經(或將要)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進行保密,商業秘密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技術信息;經營計劃和經營狀況;雙方共同簽署的文件資料;商業操作手段;業務經辦流程;
收費標準和財務數據;其他依法受到保護的事項,否則甲方可無條件解除本協議,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蓋章)代表人:(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1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 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 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 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12
甲方:(用工單位)
地址:
乙方:
地址:
因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員工,為維護雙方利益,明確責任,在互信、互利、平等的前提下訂立此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員工
名,乙方可分批輸送,男女比例無。年齡:16-45周歲,初中文化,普通話交流,具有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明。
1. 不能有怪異頭發,男工頭發不可過長,不可遮耳。頭發不可染有艷麗顏色
2. 不可有紋身,男工不可帶耳環
3. 四肢不殘缺,手腳靈活
4. 男工確認手指發黃不可(嗜好抽煙,不能保證上班時間離崗要求)
5. 身體健康,不能帶有重大疾病或傳染病
二、用工協議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協議期間內,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離職員工工資與在職員工工資同時發放;服務期間內,自離員工可享受服務期間的待遇,若甲方因生產需要補充人員,乙方在其員工離職后應按要求三天內必須補充人員至甲方保證生產;自離或辭職員工需退回公司配發的工衣、廠證等勞保用品,不退還者按甲方成本價在支付給乙方的總工資中扣除。未做滿8小時離職不結算工資。
三、乙方員工工資按照 元/小時計算。每月保底工時 小時(遇法定節假日需放假除外),如因員工自身原因造成工時不足 小時的(如請假、曠工等),
四、當月員工及乙方管理人員工資于次月
日前發放,遇節假日則順延;如有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每日按拖欠部分的百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拖欠一個月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
五、乙方派 1 名工作人員到甲方工廠協助甲方管理員工,其食宿由甲方按本廠的.職員食宿標準免費提供,每月工資: 元/人。
(40人以上配1名管理人員,100人以上配2名管理人員,以此類推,甲方以乙方月底實際在職人數為準,發放相對應管理人員工資)
六、用工協議期間,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需要終止合同,均可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不屬違約行為。
七、在本協議約定用工期限內,乙方應保證其員工遵守甲方相同工作的所有規章以及法律、法規。乙方不得私自召回員工或指示員工拒絕為甲方服務,不得發生批量員工拒絕服務或離職事件,如有發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需與派遣的員工簽定勞動合同并購買相關的意外保險,乙方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由甲方負責雇主責任險。
九、如果乙方員工能夠在生產的產量、質量、數量上取得穩定的達標表現,平時工作表現良好,甲方可與乙方協商,續簽合同,延長本次委托用工協議期限。
十、費用結算方式
按工時結算:甲乙雙方需在次月的 號之前核算完成上月乙方輸送給甲方員工的所有工時。乙方輸送給甲方的員工,甲方按有效工時,按每小時 元支付給乙方,乙方派遣員工到達甲方入職滿30天后,甲方按在職實際人數一次性支付乙方車補 100 元/人,支付方式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
十一、甲方和乙方對本協議內容都承擔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相關內容,如有違反,責任方承擔因此給對方帶來的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雙方應誠實遵守本協議,甲方和乙方不得單方面中止合同,如有違反,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涂改無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如甲乙雙方發生協議糾紛,可申請訴訟,歸屬地:惠州。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3
勞務輸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
勞務派遣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戶名: 開戶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員,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派遣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月_____日起派遣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派遣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 壹 年,試用期 壹 個月。
2、派遣人員須具備的條件:男性,年齡18歲以上50歲以下,身體健康(符合甲方保安錄用標準)。
3、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派遣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
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終止。合同期滿由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四、費用的支付
(一)費用的標準:
實行費用包干制,按每人每月1600.00元標準支付派遣勞務費,每月共計人民幣壹萬陸仟元整(¥16000.00)。甲方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按月支付,由乙方提供10名派遣人員身份證,以發放工資形式支付派遣勞務費。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 3日后退回乙方,有權要求乙方在3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派遣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甲方出資對派遣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人
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四)對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派遣人員索賠,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五)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四)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派遣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員,乙方應予接
收并負責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派遣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派遣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乙方應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足額相關保險,被派遣勞務人員在派遣期間出現傷、亡、病、殘等,由乙方辦理的相關保險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派遣人員進行索賠,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若需續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簽訂新的合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要求派遣足額勞務人員的,超過3天的,按實際天數及人數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當月勞務派遣費,連續一個月未能足額派遣勞務人員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2、對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員,乙方若超過3天未重派合格的勞務人員,甲方有權按每人每天100.00元扣除當月勞務派遣費。
十一、其他
1、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負責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日期:20xx年____月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派遣 名保安人員維護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衛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 治安防范區域:
對甲方伊河大廈及伊河大廈的門前、側門、停車場等人身和財產提供24小時輪流執勤和保安服務,具體治安防范區域,以伊河大廈規劃范圍區域為準。
二、 保安費結算:
1、根據行業現行標準,甲方按每人每月保安費, 人每月合計 元(大寫: ), 本費用包含雙休日、節假日的保安費用。
2、本合同保安費總金額為元人民幣。
3、當月保安費用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費票據。
三、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保安執勤人員提供執勤場所和值班室。
2、甲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對保安人員的管理,其他人員不得參與。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員從事與保安工作無關的事物。
4、乙方保安人員提出的有關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隱患建議,甲方應積極采納,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隊員應予以表揚和獎勵。
5、甲方應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區域內安裝必要的監控設施。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當派遣具有保安上崗資格證的'保安人員為甲方提供安全保衛服務。
2、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所派遣的而保安人員辦理并按期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統籌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并配備相應的保安服裝、器械等用品;乙方必須為所派遣的保安人員辦理合法居留證件。
3、乙方保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工作職責,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協助甲方搞好治安保衛工作。
4、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中要著裝整齊、儀態端正、文明執勤、堅守崗位。工作要認真負責,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久后上崗,在崗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保證忠于職守,確保甲方警衛目標的安全。如發生火災、盜竊、搶劫、打架斗毆等事件,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甲乙雙方領導和有關部門回報。
6、乙方應提前將每月的值班計劃安排提交甲方備案,嚴格按照交》
五、保安服務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1、由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人員的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即工作時間每周不得超過48小時。
2、乙方負責對雙休日、節假日等執勤保安人員的調整安排,保證每位保安人員每周休息時間不得少于一天,甲方不另行承擔雙休日、節假日的保安費用。
六、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雙方未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行終止。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對乙方的保安工作不滿意或者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滿意的,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在一個月的協商期滿后,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
七、特別約定;
1、乙方派遣保安人員應采取四班倒方式24 小時執勤,白天、夜晚各兩班,白班每組兩人,夜班每組兩人,每班執勤6小時。
2、甲方根據現場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有權提出增加保安人員或延長保安服務時間,乙方應及時予以調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員或延長保安服務時間的保安費用由雙方視具體情況協商確定。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員應相對穩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員發生傷、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崗的特殊情況外,乙方調換保安人員應獲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保安人員應服從雙方領導的管理,工作期間,保安人員如有不勝任保安工作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調換的要求,乙方應及時予以調換。
5、乙方保安在執勤過程中,因保護甲方財產及人身安全導致保安人員傷、殘、亡等,甲方出于人道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最高補助額為烏魯木齊市上年度城鎮居民12個月的平均工資。
6、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遇家國或相關政府部門對保安費進行調整時,本合同約定的保安費也予以相應的調整,具體調整的比例或者幅度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費,每遲付一日,乙方則按照當月保安費用的日萬分之三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乙方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工作失職、脫崗、缺崗或玩忽職守造成治安防范區域發生火災、盜竊、搶劫等致使人、財、物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不超過乙方當月保安費總額的50%;但是,相關案件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三個月內破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未明示或者交付保安看管的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可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等私人物品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隱患的書面建議,因甲方未能及時采取措施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保安人員遲到、早退、脫崗或缺崗每發生一次甲方按每人次扣罰當日的保安費。
5、解除合同未去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由于國家政策調整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務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附則:
1、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5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三、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議,并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六、勞動爭議處理:
與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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